安贞桥又被涂鸦上身:仍与刚出现的游戏有关 脱不掉的广告嫌疑 | 北晚新视觉
安贞桥又被涂鸦上身:仍与刚出现的游戏有关 脱不掉的广告嫌疑
日讯,消停没多长时间的安贞桥,近日又被涂鸦上身了。记者看到,在安贞桥的桥身上,又出现了一幅涂鸦作品。从2014年至今,算上这一次,安贞桥已经被涂鸦了3次。记者发现,每一次涂鸦的时间点,都与一些刚刚出现的游戏有关。
安贞桥北侧看到,桥身上又出现了大面积的涂鸦作品
昨天,记者在安贞桥北侧看到,桥身上又出现了大面积的涂鸦作品,附近办公楼的安保人员告诉记者,这幅涂鸦作品刚出现才几天。一直以来,安贞桥的桥身一直被各类涂鸦困扰。“小涂小抹的比较多,这回又来了个大个的。”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本市针对街头涂鸦并没有太明确的管理规定,对城市涂鸦也并非一概而论,而是要看内容、地点等诸多因素。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则明确提到,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广告。安贞桥身上的这幅涂鸦作品是不是违规了,就要看它是不是广告了。
记者看到,涂鸦作品中有两个醒目的大字:夜鸟。据记者了解,这两个字的出处有二:第一是某动漫作品;第二是日本刚刚发售的游戏《怪物猎人XX》中的一个怪物,从“惯例”来看,后者可能性更大。
2014年,安贞桥第一次出现了涂鸦,当时涂的作品被上传微博,网友们以为涂鸦的画面是个外星人,但记者很快识别出,那是当时刚出现的游戏《激战2》中的角色,明显有广告嫌疑。
2015年,安贞桥出现了第二次涂鸦,时逢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涂鸦的画面是一艘战舰,当时被网友们认为是“爱国”行为,但此举也很快被记者识破,那其实是刚刚上线的游戏《战舰世界》中的一艘船,仍是广告。
眼下出现的“夜鸟”二字,又是赶上新游戏推出之时,如果不是广告,未免太巧合了吧。
不得不承认,这次涂鸦的真实用意没以往好猜,但不管涂鸦的初衷是什么,您就别再难为安贞桥了,因为这里不欢迎涂鸦。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景一鸣文并摄
安贞桥北侧看到,桥身上又出现了大面积的涂鸦作品
昨天,记者在安贞桥北侧看到,桥身上又出现了大面积的涂鸦作品,附近办公楼的安保人员告诉记者,这幅涂鸦作品刚出现才几天。一直以来,安贞桥的桥身一直被各类涂鸦困扰。“小涂小抹的比较多,这回又来了个大个的。”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本市针对街头涂鸦并没有太明确的管理规定,对城市涂鸦也并非一概而论,而是要看内容、地点等诸多因素。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则明确提到,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广告。安贞桥身上的这幅涂鸦作品是不是违规了,就要看它是不是广告了。
记者看到,涂鸦作品中有两个醒目的大字:夜鸟。据记者了解,这两个字的出处有二:第一是某动漫作品;第二是日本刚刚发售的游戏《怪物猎人XX》中的一个怪物,从“惯例”来看,后者可能性更大。
2014年,安贞桥第一次出现了涂鸦,当时涂的作品被上传微博,网友们以为涂鸦的画面是个外星人,但记者很快识别出,那是当时刚出现的游戏《激战2》中的角色,明显有广告嫌疑。
2015年,安贞桥出现了第二次涂鸦,时逢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涂鸦的画面是一艘战舰,当时被网友们认为是“爱国”行为,但此举也很快被记者识破,那其实是刚刚上线的游戏《战舰世界》中的一艘船,仍是广告。
眼下出现的“夜鸟”二字,又是赶上新游戏推出之时,如果不是广告,未免太巧合了吧。
不得不承认,这次涂鸦的真实用意没以往好猜,但不管涂鸦的初衷是什么,您就别再难为安贞桥了,因为这里不欢迎涂鸦。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景一鸣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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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号公安机关备案号:09旅行社对广告法的理解与适用,还敢乱编广告吗?
(温馨提示:本文含有表格,如在手机阅读不便,可在PC客户端上阅读。推荐收藏本文,以备实务之需) &
& &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已于日施行。本所结合新修订的《广告法》,针对旅行社在进行广告活动时所面临的问题,现总结了一些注意事项,以便旅行社合法有效的开展广告活动。一、定义。(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均适用《广告法》。1、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旅行社即属于广告法律关系中的广告主)2、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指广告公司)3、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指电视、电台、网站、报纸等媒体,以及使用微博、微信、社交手机APP等自媒体的自然人。可以为有偿,也可以为无偿)4、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明星、社会公众人物)(二)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1、服务不存在的;2、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3、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4、虚构接受服务的效果的;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二、广告内容要求(一)广告中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二)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旅游产品广告内容要求广告法要求操作要求注意事项服务提供者组团社的全称包括旅行社的全称,不得使用易与其他旅行社混同或类似的简称;旅行社的规模、行业排名等数据须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服务内容1、游览线路、出行天数;2、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3、游览、娱乐等项目;4、自由活动;5、导游、领队服务。须明确旅游服务包含哪些内容,不含哪些内容;哪些内容包含在团费中,哪些需要另行付费。服务形式自组团、外交团、拼团、转团、自由行、单项代订。服务质量1、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2、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3、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未评星级的酒店不得用“准*星”、“参考*星”等词语;杜绝使用“豪华”、“奢华”等形容词。价格价格明确、合理,不得零负团费;同一旅游团的价格不因旅游者年龄(***的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而不同(不得搞性别、年龄、职业歧视)。不得出现“…元起”的广告词。有线路价格的广告最好注明:“以上旅游信息仅供参考,因不同日期报名团费有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报名参团时签订的合同为准”。婴儿、小童的团费可以与成年人不一样。允诺是否购物、自费,是否转团、拼团。赠送是否赠送旅游项目、旅游用品、旅游意外险等。须注明赠送活动的数量、参与方式、截止期限。 三、广告不得出现的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不得擅自使用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港澳台旅游产品中,台湾和港澳后面必须加上“地区”2个小字,如“台湾地区”、“港澳地区”)(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如出现“可在赌场一试身手”、“前往法国红磨坊体验异域风情”、“观看泰国***表演”等广告语,即使该项目在旅游目的地合法也不得出现)(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十一)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十二)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进行产品、服务质量等对比时拿同业旅行社做反面例子,不得出现该旅行社的名称、商标、商号等,只可使用“某旅行社”、“一些旅行社”的表述,不得有指向性。) (十三)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如不得出现旅游景点的温泉可治疗某些疾病的广告词)(十四)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如与学校合作开展的游学旅游产品、夏令营、爱国教育旅游等,不得出现“参加某某游免费获某某学校学位”、 “某某学校指定爱国教育旅游合作单位”等广告词)1、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2、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3、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如旅行社协会、旅游协会、导游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涉及教育、培训的广告可在获得相关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件后,出现“某某旅游局指定合作伙伴”、“指定组团社、指定旅行社……”、“某某旅游协会推荐线路”、“本国或外国政府机构、旅游局”等等的文字,如合作是一次性或有时段性的,则不应在合作期满后刊登) (十五)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不得出现“参加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包招商、保收益”的广告词)2、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如旅行社协会、旅游协会、导游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涉及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广告可在获得相关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件后,出现“某某旅游局指定合作伙伴”、“指定组团社、指定旅行社……”、“某某旅游协会推荐线路”、“本国或外国政府机构、旅游局”等等的文字,如合作是一次性或有时段性的,则不应在合作期满后刊登) 四、旅行社在广告活动中应遵守的广告规范。(一)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须事先查验对方是否具有广告经营资质,如营业执照、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等)(二)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三)广告主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四)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kimi等童星不得在十周岁前代言广告了,但可以出席某一次商业活动;广告中可以出现不满十周岁的儿童,但不得作为代言人。广告主明知而请其代言的,代言合同无效,广告主可能面临广告被禁播的损失)(五)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可以在大学开展广告活动)(六)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服务或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1、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2、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3、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4、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可以派发宣传册、传单)(八)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不得塞小广告,不得群发短信、邮件、传真)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如:若有打扰或不希望再次接收本信息的请回复本邮件“取消”)(九)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旅行社网站弹出本公司的旅游广告时无须确保一键关闭)五、广告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主体 & & &违法情形 & & &法律责任法律依据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旅游法》第97条(优先适用本条可降低处罚金额)
发布虚假广告。(主体还包括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广告主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告法》第55条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主体还包括广告发布者)★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发布者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广告法》第56条
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广告内容违反《广告法》第九、十条的禁止情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广告法》第57条a.旅游治病;b.游学包学位;c.会议、展览包招商、保收益;d.利用不满十周岁儿童作为广告代言人;e.利用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f.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学生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g.在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广告中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广告法》第58条a.广告内容不准确、清楚、明白的;b.广告引证内容不真实、准确,未表明出处的;c.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d.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法》第59条发布内容不符、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主体还包括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法》第61条塞小广告,群发短信、邮件、传真。(主体还包括广告发布者)★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法》第63条在互联网发布广告时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法》第63条
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广告审查。 ★广告审查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予以警告,一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的广告审查申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准的,广告审查机关予以撤销,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的广告审查申请。《广告法》第65条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法》第66条广告代言人a.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b. 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广告法》第62条其他法律责任★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公示。《广告法》第67条★因发布虚假广告,或者有其他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告法》第70条★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有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告法》第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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