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运行条件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2012年9...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正式发布,并将于日起实施 - 交管公告 - 龙城交警网
站内搜索: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正式发布,并将于日起实施
来源: 作者: 浏览:81723次
22:16:42 【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正式发布,&
并将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8月30日,记者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正式发布,并将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是我国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GB7258是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最基础的技术标准,是新车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车安全技术检验、事故车检验鉴定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和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根据GB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采用与公安交通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机动车分类标准,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提高客货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装置配备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提高道路运行机动车的整体安全技术性能。进一步明确公共汽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为加强公共汽车运行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依据。进一步严格车辆识别代号打刻等要求,为高效打击提供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撑。要求机动车制造厂家进一步明示汽车安全气囊等车辆安全装置的性能,以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小标)GB的主要修改点&
一、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规定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但有轨电车及并非为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除外。&&
&&&&注意:&
&&&&1、“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本标准也不适用于场地竞赛车辆、机场摆渡巴士、沙漠车等非道路车辆,以及林业机械及矿山机械、建筑机械等工程机械。&
&&&&2、&非道路车辆不准许上道路行驶,确需临时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许可。&
二、采用了与公安交通管理要求一致的机动车分类,调整新增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机动车和汽车的定义,按照现行机动车管理分类,将汽车分为载客汽车(乘用车和客车的合称)、载货汽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将原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合称为摩托车,以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相适应;同时,增加了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中小学生校车、专用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教练车、残疾人专用汽车、特型机动车等术语和定义,修改了公共汽车、专项作业车(专用作业车)、轻便摩托车等术语和定义,以使标准使用者能更清晰地理解标准相关条款适用的主体。&
三、细化了车辆识别代号相关要求,以期提升汽车(主要是乘用车)的可追溯性,更好地打击和预防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1、进一步明确了车辆识别代号打刻位置和可视认性的要求;&
&&&&2、增加了“乘用车和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还应在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可从车外清晰识读的标有车辆识别代号的标识”的规定;&
&&&&3、增加了“乘用车至少还应在后备箱标识车辆识别代号及在其他5个主要部件上标识车辆识别代号或零部件编号”、“具有ECU单元的乘用车,其ECU应能读取车辆识别代号等特征信息或能通过电子接口读取车辆识别代号等特征信息”的要求;&
&&&&4、增加了“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不允许对车辆识别代号等整车标志进行遮盖(遮挡)、打磨、挖补、垫片等处理及凿孔、钻孔等破坏性操作”的要求。
四、提高了客车的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1)在提高客车主动安全性要求方面:&
&1、加严了客车侧倾稳定性要求;&
2、规定车长大于9m的客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所有车轮应装用子午线轮胎;&
3、规定专用校车及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
4、规定校车、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所有车轮不允许使用翻新胎;&
5、规定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应具有超速报警功能,专用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及车长大于9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应具有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且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调定的最大速度应小于等于100km/h。&
&&&&&(2)在提高客车被动安全性方面:&
&&&&1、规定专用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的上部结构强度应符合GB/T&17578的规定、所有座椅均须***汽车安全带;&
&&&&2、规定车长大于6m的专用校车应采用车身骨架结构、同一横截面上的顶梁、立柱和底架主横梁应形成封闭环、从侧窗上纵梁到底横梁之间的车身立柱应采用整体结构;&
&&&&3、规定车长大于11m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和所有卧铺客车的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
&&&&4、规定专用校车前部应采用碰撞安全结构。&
其他方面:规定所有专用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均应***行驶记录仪,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还应***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
五、提高了客车的防火安全性要求和安全逃生要求&
(1)在提高客车的防火安全性要求方面:&
&&&&1、明确了客车线束的耐温等级和波纹管等级要求;&
&&&&2、规定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应设置电磁式电源总开关和手动机械断电开关;&
&&&&3、提高了客车内饰材料的阻燃性要求及公共汽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发动机舱的隔音、隔热材料要求;&
&&&&4、规定发动机后置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燃料箱的前端面应位于前轴之后;&
&&&&5、规定所有专用校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其他客车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2)在提高客车的安全逃生要求方面:&
&&&&1、规定除设置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外,其他客车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
&&&&2、细化了客车乘员座椅的布置要求;&
&&&&3、增加了客车乘客门技术要求及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的乘客门数量要求;&
&&&&4、明确了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必须设置应急门的情形及客车应急窗安全玻璃的选用要求和应急锤配备要求;&
&&&&5、规定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车身两侧的车窗如面积能达到设置为应急窗的要求,均应设置为推拉式应急窗或外推式应急窗。&
六、明确了校车运行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
&&&&*GB关于专用校车的要求与GB保持一致。&
&&&&*GB对校车的安全技术要求涉及除专用校车外的用作校车的其他载客汽车。&
&&&&1、校车的核载要求。&
&&&&2、校车的车身外观标识要求。&
&&&&3、校车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要求。&
&&&&4、校车的行驶记录装置要求。&
&&&&5、校车所有车轮不得使用翻新胎。&
6、校车不得设置车外顶行李架。&
&&&&7、校车侧窗下边缘的要求。&
&&&&8、校车车窗的可见光透射比和不得粘贴某些色纸或隔热纸的要求。&
&&&&9、校车照管人员座位的设置。&
&&&10、校车座椅安全带的设置。&
&&&11、校车急救箱的设置。&
七、提高了重中型货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的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1、规定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等安全装置&;&
&&&&2、规定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的每一个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和制动灯透光面面积都应大于等于一个80&mm直径圆的面积,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车长大于8.0m的挂车及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40km/h的汽车和挂车应设置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
&&&&3、规定货车和挂车的载货部位不得设置乘客座椅及不得设计成可伸缩的结构。&
4、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所有车轮均应使用子午线轮胎,且应装备防抱死制动装置、缓速器(或其他辅助装置)、限速装置(或具有限速功能)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等安全装置,&
&&&&5、规定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在后部和两侧粘贴符合规定的橙色反光带,专门用于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还应***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6、规定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罐体顶部应设置具有足够强度的倾覆保护装置,且该装置应装备有能将积聚在其内部的液体排出的排放阀;罐体顶部的管接头、阀门及其他附件的最高点应低于倾覆保护装置的最高点至少&20mm。&
八、从确保车辆安全使用的角度增加了乘用车的部分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1、细化了乘用车座椅安全带的形式要求;&
&&&&2、增加了乘用车应装备驾驶人汽车安全带佩戴提醒装置、应能可靠固定儿童座椅的要求;&
&&&&3、增加了乘用车车门的相关要求;&
&&&&4、增加了汽车安全气囊系统的原则性规定;&
&&&&5、对自动变速器的性能要求做了原则性的规定;&
&&&&6、明确了乘用车座椅的朝向问题;&
&&&&7。对乘用车(三厢车除外)的行李区长度进行了限制。&
九、提高了正三轮摩托车的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1、规定若设计和制造上允许正三轮摩托车装载货物或载运乘员,则其最大设计车速应小于&70&km/h;&
&&&&2、规定有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若使用方向盘转向,则方向盘不得设置于右侧,且中心立柱距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水平距离均应小于等于200mm;&
&&&&&3、规定正三轮摩托车的乘客座椅应纵向布置,且与前方驾驶员座椅后表面(或客厢前表面)的间距应小于等于1000mm。&
十、适当调整了机动车制动性能检验的部分要求&&
&&&&1、适当调整了汽车列车、铰接客车和铰接式无轨电车的行车制动性能要求;&
&&&&2、增加了部分汽车后轴制动力的限值规定;&
&&&&3、适当放宽了在用车制动性能时的制动力平衡要求;&
&&&&4、允许检验在用车制动性能时,在不具备试验坡道的情况下,参照相关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仪器测试驻车制动性能。&
十一、其他方面&&
&&&&1、增加了残疾人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14);&
&&&&2、明确了教练车最基本的技术要求;&
&&&&3、增加了自卸车等装有液压举升装置的机动车的特殊要求(11.9.6);&
&&&&4、增加了机动车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规定(4.16);&
&&&&5、明确了号牌***孔的数量要求(11.8.2)。&
&&&&6、细化了车辆图形和文字标志的相关规定(4.8.6—4.8.8)。&
&&&&7、明确了车辆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加装、改装的限制性规定(8.1.2、8.1.3、8.6.6)。&
&&&&8、细化了无轨电车的电气安全要求(8.6.7)。&
&&&&9、删除了GB7258—2004的附录A至附录E。&
小标)制修订过程中的主要焦点
(一)标准限定车辆及其安全装置的结构是否合理&
(二)双层客车是否可以用于公路客运&
(三)卧铺客车是否应退出历史舞台&
(四)公共汽车站立人数如何核定及运营范围如何界定&
(五)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限速装置的最大调定速度如何设定&
(六)专用校车是否必须采用发动机前置的布置&
(七)栏板式货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与发动机功率、轮胎最大允许负荷、轴荷等参数的关系&
(八)乘用车副驾驶座是否也应装备汽车安全带佩戴提醒装置&
(九)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如何界定&从日起执行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从日起执行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
上传于||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0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014386',
container: s,
size: '234,60',
display: 'inlay-fix'
&&|&&0次下载&&|&&总208页&&|
您的计算机尚未***Flash,点击***&
阅读已结束,如需下载到电脑,请使用积分()
下载:70积分
0人评价55页
1人评价55页
0人评价113页
0人评价55页
1人评价10页
所需积分:(友情提示:所有文档均可免费全文预览!下载之前请务必先预览阅读,以免误下载造成积分浪费!)
(多个标签用逗号分隔)
文不对题,内容与标题介绍不符
广告内容或内容过于简单
文档乱码或无法正常显示
若此文档涉嫌侵害了您的权利,请参照说明。
评价文档:
下载:70积分当前位置: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制修订情况介绍(9)
  四、GB制修订过程中的主要焦点
  (一)标准限定车辆及其安全装置的结构是否合理
  (二)双层客车是否可以用于公路客运
  (三)卧铺客车是否应退出历史舞台
  (四)公共汽车站立人数如何核定及运营范围如何界定
  (五)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限速装置的最大调定速度如何设定
  (六)专用校车是否必须采用发动机前置的布置
  (七)栏板式货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与发动机功率、轮胎最大允许负荷、轴荷等参数的关系
  (八)乘用车副驾驶座是否也应装备汽车安全带佩戴提醒装置
  (九)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如何界定
  五、GB的实施1
  (一)抓好GB宣贯培训,使所有检验员查验员都了解GB主要修改内容和实施时间要求,并根据本地实际细化车辆登记相关工作要求。
  (二)抓好辖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督促其按照GB的规定调整检验标准。
  (三)向辖区内机动车制造厂家和销售商宣贯GB的主要修改内容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行GB的工作要求。
  (四)通过各类媒体向辖区内机动车所有人宣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行GB的工作要求,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五)定期收集整理GB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级上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六)认真贯彻落实部局《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公交管[2012]77号文印发)文件要求,通过分析车辆因素在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分析GB7258等现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在条文规定和条文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车辆管理所派员参加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不仅仅是协助判定事故车辆和驾驶人的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更重要的是要分析事故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规定,分析事故车辆对乘客是否起到了预期的保护作用,分析从减轻乘客所受的伤害出发应如何改进车辆的设计制造。同时,还要分析事故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技能和意识情况,研究提出改进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工作的相关措施。
  部局《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公交管[2012]77号文印发)规定:
  &十一、开展交通事故联合调查分析研判。对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要全面分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驾驶行为、路面管控及企业源头监管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每月通报车管、路面、宣传等部门。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要通知地市车辆管理所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总队事故处理部门要通知省级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部门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建立事故、路面、车管、宣传等部门参加的交通事故会商研判机制,支队每月要召开一次交通事故会商研判例会,及时总结分析事故教训。&
中国校车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站"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校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校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
您认为校车需要存在的地方是哪里
交通比较拥挤的大城市
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
发达不发达地区均应普及校车
没有必要运营校车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校车网 豫ICP备1200369号
powered by cmsone··当前位置:——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实施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作者:省计量院&&&&发布时间:
&&& 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针对电动自行车速度太快引发的安全问题,新国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管修改,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电动车正式变身为“轻便摩托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您要是再想驾驶电动车,可能就要办驾照、上保险了。 &&& 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以合法上路。 &&& 被纳入机动车范围后,电动车的管理将出现一系列变动。比如,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需开具机动车销售全国统一***,同时车辆合格证必须是机动车整车合格证,并附车辆技术参数表,才能到车管所入户。而时速“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保险、牌证齐全,驾驶者必须年满18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将面临更高处罚。另外,今后如果人们骑这些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会按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 
版权所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支持: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
地址:杭州天目山路222号
建议采用IE5.5以上版本以模式浏览
备案序号 浙ICP备 号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