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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堂天涯ID被封?正义更需要盟友
时间: 12:46 来源:
作者:三人的路
作者:三人的路
万宁水椰事件已持续近一个月,引领水椰事件调查的“生态斗士”刘福堂老先生昨天说自己的天涯ID被查封了。这事在微博上很受关注。不少网友随即提醒刘福堂要注意人身安全,并猜测是天涯社区已被公关。
笔者以为,安全问题应是过虑了,因为水椰事件对利益集团的打击程度尚不足以采取极端手段。而天涯是否被公关,虽不得而知,但就算天涯未被公关,刘福堂的ID被查封也可能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
在水椰事件调查上,刘福堂厥功至伟,但是老先生几乎骂遍天下人、得罪天下人的发言方式,很像他十分尊崇的明代海南籍清官海瑞,不是什么人都忍受得了的。有时候,过于激愤的表达并不总是一件好事。情绪可能掩盖了正常的表达和真相,而正义、公益的事,本身就有一个应该得益者力量分散,实际得益者力量集中的悖论,是尤其需要统一战线盟友的。
人的观念、认识千差万别。对于水椰事件,无论是支持一分还是支持十分,都应该团结,而不是凡是达不到十分支持的,就出言相讥。新华社、央视、人民网等等一大批省内外媒体、政府机构、持不同观点的网友,几乎都被骂了一个遍。网上发言的确很宽容,但对于一个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则未必。因此先前还多次被表扬“很给力”的天涯,转眼将表扬它的人的ID给查封了。
几十年来,目睹海南的生态变迁,以及水椰事件调查与处置结果的不尽人意,刘福堂心中的激愤是可想而知的。他不但是行动者,退下来之后有时还翻一翻旧帖子起来,希图引起更多的人注意,来关注我们的家园和生存环境,其心可鉴。
但是,海南的生态保护问题,既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就不可能一朝一夕解决,既不是一个人的行为导致的,也就不可能依靠一个人的力量可以纠正。它需要刘福堂这样的引领者,也需要无数有生态、公益意识的盟友,单***匹马的原教旨是不能成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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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斗士”刘福堂因非法出版书籍被判缓刑
刘福堂(资料图)本报海口12月5日讯(记者胡续发)今天下午,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对刘福堂等六被告非法经营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福堂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经审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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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呼声 & &我被抓捕和判刑的消息传开后,有很多个人和团体利用微博、博客等新媒体发表意见,对我表示同情和支持,对当局表示批评和谴责,爱憎分明。有的还评我为年度人物。现再摘录几条如下: & &“2012年度中国十大环境新闻事件”: & &八、环保人士刘福堂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 &环保人士刘福堂是中外对话2012年度“最佳公民记者”获得者,他因自费出版揭露海南环保问题的书籍而遭到“非法经营”的起诉。实际上,他所印书籍大多免费赠人。12月5日,他以“非法经营罪”被海南地方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并被罚款1.7万元。对此判决结果,大批从各地赶来声援刘福堂的环保自愿者,在法院门口,发出了“保卫刘福堂”的声音。微博媒体上的许多知名人士也对此案进行了热议。 & &点评:此案凸显出道义与法律的困境,环境公益之路,路漫漫其修远兮。而就在该判决宣布的前几周,政府还高调提倡生态文明建设,这不禁让人对有关部门的环保决心产生质疑。 & &新天论衡第11期----2012年度中国影响性诉讼专家点评研讨会: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言论自由的案件,我认为很重要,像海南的刘福堂,福建的陈平福,北京的这个案件,至少这三个案件选一个代表性的进入十大。我想案件选用一方面是不能完全看它对制度的推进作用,有的案件判决的很糟糕,它对于制度进步一点作用都没有发挥,甚至也没有什么社会影响。言论自由的案件,言论自由本身被掐断就不可能发挥什么社会影响,但是我们举办这个活动的目的还是尽可能的要凸显它对于我们自由法制,政治影响这方面的作用。 & &徐达内(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身为武汉市委机关报的评论员,岳源却很能体会那些因言获罪者的处境,他举李承鹏、重庆“一坨屎”案、渭南作家赵(谢)朝平以及海南环保斗士刘福堂为例,感叹“有的时候,打击报复确实会发生,并且是以合法的手段”:“这就是我们目前的言论生态,正面的所有层面都在提倡讲真话,鼓励批评,表明言论自由,可是一旦批评和真话触动强悍的利益,有形无形的压力就会随之而来,虽然报复并不发生或以其他名目发生,可身临者谁能摆脱它可能发生的想象和内心的恐惧。这种恐惧不消除,批评和真话的勇气就会无比稀薄。 & &2012年度影响性诉讼候选49案例:4.8 海南刘福堂非法经营案 & &案情简介:曾被公众誉为“环保斗士”的刘福堂,于日上午9点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出庭受审,被控“非法经营罪”,涉嫌用香港书号出版环保话题的图书,在未经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情况下,委托他人非法印刷15000册,其中销售3684册,其余赠与他人。十余年来,为宣传环保,搞调研,他买书、印书、邮书,自掏腰包就花了20来万。12月5日下午,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对刘福堂等六被告非法经营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福堂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刘福堂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 &@徐昕【关于要求公正审理刘福堂案,依法保护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声明】刘福堂无经营目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属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正常行使。其行为应当肯定,保护刘福堂,就是保护理性和良知。 & &花玉喜:显然,要把刘福堂推上审判台的人,是挟私报复!对刘福堂挟私报复的人一定是海南官场有一定权势的人!也是能运作公、检、法联手对正义行为实施打压的人!然而,刘福堂健康已严重恶化,同案三名年轻健康的被取保候审,刘福堂申请取保候审却未获批准。这究竟法律作主还是邪恶作怪?这不是挟私报复是什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周泽认为,刘福堂根本不构成犯罪,人们且被法庭调查呈现的刘福堂先生的高尚人格所打动。假如一辈子为环保事业奔波的刘福堂,因宣传环保书籍被追究刑责?那么,海南一定是一块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的土地?那么,海南权力一定为邪恶势力操纵! 闹得沸沸扬扬的刘福堂案件,海南省主政官员岂能不知情?是故意装聋作哑还是背后操纵?刘福堂会是又一个因言获罪的典型吗?刘福堂先生的大作《海南泪》,打了某些官员的脸;海南省官员要让刘福堂泪洒海南吗? & &王学进:假如法院一意孤行,执意要对其量刑定罪,受伤的不仅是环保事业,还会重创司法的公信力。笔者怀疑,刘福堂案非关环保,也并非因“非法出版”被抓,而是有着更多法外因素。这样说来,我更加希望法院顺应民意,中止庭审,放过刘福堂。 & &南都社论:“天地良心”,被“生态斗士”刘福堂作为其从事生态环保事业数十年经历的灵魂式总结,并坚持作为书名而断不能改。谁来呵护和庇佑这份难得、可贵的社会良善?“存乎天地,无愧良心”,不仅是公民对自身道德与人格的叩问,亦为国家法治理想所矢志追逐的价值方向,年近古稀的老人仍倾囊舍业热衷于公益,以正义为良知标尺的法律裁量,实应提供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判断。 & &xb.4005:中国现在风行“说东打西”。明眼人一看便知,是福堂老为政期间得罪人了,这人还不是一般的人,估计很有点背景。他们早就盯上福堂老,硬找不到茬子。可一下发现他有几本书收了工本费,就栽赃他非法经营。这些人和法院串通好,就立了案(这事根本不够立案条件),想治他个罪,报复一下而已。如果这就叫“法治”,实在令人悲哀。中国短时间内绝不能搞什么“司法独立”,否则,不良法官什么屎都敢拉! & &吴顾问1970:如果刘福堂被“依法”判罪,那么,我们在为他喊冤的同时,理当反思他为何不去申请书号?难道新闻出版部门不是他“犯罪”的始作俑者么?如果新闻出版部门给不用来经营的公益类书籍建立起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如果所有的书号都是免费审批,那么,刘福堂印书怎么会有今日令人心酸的局面? & &吴柱:或许现在的我们做不了什么能够改变“判决”的事情,但作为中国环境保护的每个力量需要为刘福堂老人送去祝福与支持,不能让这个花甲老人寒了心,失去了坚持与希望。再次的呼吁、动员有能力的环境保护工作者作为刘福堂老人的亲友团成员旁听10月11日的庭审,给予他必要的支持,温暖老人的心。 & &周泽律师:我正式向北京公安报个警,我的很多微博都被删除或屏蔽了,涉及内容比较多的是刘虎案、刘福堂案,请北京公安查一下,是否有网警或其他人员收钱删帖 & &@刘小勇2001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刘老先生保护海南人的家园,海南人却没有保护好刘老先生。 & &@花香满径微博 : 保护刘老的社会良知就是为咱们的孩子们保护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恳请大家为我们自己而转发并呼喊。 & &南海云鸥:泪水打湿我的眼睛。一个孤独的英雄,一个时代的悲剧! & &中国红树林:妄想用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可笑的威严与肮脏的利益,肉食者既鄙且蠢。刘老的遭遇令人心酸与愤慨,却绝不会让人害怕。 & & @少乐_海螺 : 文章的最后,令人心酸,刘老的家属表示,只要刘老自由,就带他回老家去,再也不管这些事了。海南,你输了,失去的太多。 & & & xingge2010 :刘先生应选为感动海南的第一人,虽然在海南他正遭受摧残,但害他的不是海南人,真正的海南人心目中他应是首位的! & & hncw2 :怎么能忘记那个现在还生死莫测的环保老人呢?二十年来,他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看护着祖国的青山绿水;十余年来,他积极参政议政,身体力行,一往情深守护着海南绿色生态家园;几年来,他不遗余力,宣扬生态环保,揭露破坏海南珍贵原生林的坏人坏事,影响了一大批海南有志青年开始警醒和关注海南乃至全国的生态环保事业;然而,就在***的东风强劲吹来、绿色崛起的嘹亮号角吹奏的不久之前,他却倒下了,只因为写了几本宣传环保理念的书,只因为他所热衷的环保事业,被送进了一所严密看护的医院,从此音讯全无。 & &孙伊斌:今天看网易,有一条刘福堂可能被判刑的消息,大吃一惊,这个我引以为自豪的大哥、前海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著名环保专家究竟犯了什么天条? & &猫小孩:刘先生,一个为海南身陷囹圄的“罪犯”,他才真正算得上:感动海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除网络上人们对我铺天盖地的支持呼声外,更多的是给我打***或托人捎话(因为那段时期我被公安监视居住,不能与外人来往),建议我无论如何一定要上诉。夏军律师为我拟好了一份上诉书,托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的张海燕转交给我(她是在半夜悄悄地将材料塞进我家门缝,第二天早晨我才发现的,里面还夹着她给我写的短信)。张海燕为劝我上诉,像地下工作者一样,冒着危险偷偷溜入我家,不厌其烦地劝我上诉,那种执着精神,令我全家感动。律师桐言早在10月11日的庭审现场就托陈文女士给我捎话,愿当我二审上诉律师;著名诗人刘章先后3次从石家庄给我打***,让我一定要上诉,说全国人民都在支持我,做我的后盾;陈基权夫妇不但冒着风险来家看我,还带来海南大学王峻岩教授的问候和建议,让我一定要上诉,直到上诉期截止的最后一天下午,他们通过短信和***还坚持让我一定上诉。 & &在所有和我联系过的人中,没有一个不让我上诉的,几乎是众口同声。 &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要看什么样的社会,在一个专制社会,这简直就是天方夜潭。 & &既然如此众多的人支持鼓励我上诉,而我最后却选择了不上诉这种违反常理、放弃个人权利的决定呢?这个话题说来话长,请允许我在后面几节慢慢道来。请各位读者看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我的选择是对,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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