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军在战国 秦军 锐士时期武器装备里是否有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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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武器强大到逆天,制造误差只有几微米,它是怎样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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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武器强大到逆天,制造误差只有几微米,它是怎样做到的?
商鞅变法后,秦国虎狼之师开始了他们东出崤函,蚕食鲸吞六国的征程,经历近一百三十年的厮杀,天下诸侯尽并兼于秦。考察秦军的战绩,武备情况是其中一个角度,恩格斯指出“暴力的胜利是以武器生产为基础的,而武器生产本身又是以一般生产力为基础的。”战国晚期的秦军武器如何,是否较之他们的敌人更有优势呢?
秦朝“令人发指”的标准化成就自1974年秦始皇陵兵马俑坑集中出土一批秦兵器以来,关于秦兵器的研究,都发现了秦国兵器的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标准化制式化,这体现了秦兵器制造工业在设计指导和管理思想上的先进性,二是青铜兵器的绝大占有比例,较之普遍认识的战国时代铁器展大普及的历史背景看,又反映出相对“落后”的一面。如果把秦兵器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下进行分析,或可得出较为合理的解释。独步一时的“标准化”——秦兵器在标准化制造方面的成就有多高?
“标准化”之所以被视作秦兵器的先进性特征,是因为它一般来说是近代工业时代到来后发展成熟起来的概念。的工艺标准化包含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有意识地对重复性的对象,以统一、简化、协调、最优化为原理,制定出标准,实现产品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和模块化。
以秦兵马俑坑出土的秦兵器为观察对象,如数量最多的青铜箭镞,4万枚箭镞中,只有7支与其它形制不同,在同型式的箭镞中,随机抽取172枚,同一镞不同主面的相应尺寸误差仅为几微米,同一镞和不同镞的主面轮廓的不重叠误差分别小于0.15和0.16mm。与箭镞配合使用的发射器具***机,从全部28套中抽取13套,发现各零件尺寸亦基本相同,特别是销和销孔的间隙配合有较高精度,零件互换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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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取得高度成就的制度原因
那么,在近代工业出现之前,秦人是如何实现了如此高水平的标准化兵器制造的呢?除了众所周知的秦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的严格法律管理规定的保障外,至少还有如下原因。
首先,从制度层面看,标准化是战国时代国家行政管理制度运作的必然要求。战国时代,随着宗法组织的不断瓦解,国家管理模式转向为集权的官僚行政模式,这一模式在技术方面的一个特征是以文书为载体,以实现国家对社会资源尽可能广泛高效的控制和汲取为目的,因此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必然要求尽可能地推行标准化以实现对管理对象的直观量化,以提高效率。
在以农战两方面为战国国家主要目的的要求下,首先是制定了统一的度量衡标准。并将其运用于田租征收并扩大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此,战国国家制作了较为精确的度量衡标准器,并以制定相应法律保证其推行于全国,如上海博物馆藏商鞅方升,铭文为“十六寸五分寸一为升”实测容积为202毫升,为考虑到在实际使用时,不同谷物有不同的堆密度,在秦简中特别规定了黍粟、粝米、麦和水在同重量下的不同体积以便于换算。
同时在标准器管理上,也以法律形式规定地方官员必须定期校准所使用的度量衡器,如有误差则予以相应惩罚。另外,度量衡标准一经制定既长期稳定,乃至我们在汉代的《九章算术》中依然可见“程粟一升”的容积与商鞅方升一致。长期稳定有效的度量衡标准管理,是实现各手工业门类生产标准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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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标准化与战术效能其次,在战争实践中,优化武器性能以实现战术上的最佳效能的需要。自商代以来,青铜兵器迅速普及,到春秋时代之前,因为国家规模较小,战争规模有限,各国作战对象作战环境的不同,青铜兵器的式样表现为在历时性上长期不变,而在共时性上不同地区样式差异较大的特点。
例如地处中原的晋、周、卫、郑,宋,他们的作战区域就是黄河中下游平原地区,作战形式是以车战为核心,故而戈这种兵器较为发达,而地处南方山林水泽密布地区的楚,吴,越,则因地形限制,作战形式多是分散近战,故用于近距离格斗的剑就比较发达。
随着春秋时代大国渐渐兼并周边诸小国,大国间的跨区域作战增多,以及进入战国时代以后列国争霸中军事与外交并举的形态出现,特别是随着编户齐民进程的深化和扩大,征兵范围扩大到全体编户民后,军队编成的多样化,构成对武器性能的新要求,加快了在战争中武器更新换代的速度。
以戈为例,三晋的戈,从春秋后期开始,基本脱离了西周以来主流的圭援戈的形制,而代之以长胡曲援戈,这种新样式的戈,在南土诸国也出现了,只是胡长不同,代之以多个戈编组为戟的形式,这种改型有利于增加戈头与柲之间的接触面,增强稳定性,同时强化了戈在勾杀伤方面的性能,而又不损失戈锋在刺方面的性能。
但秦在春秋晚期以来,困于关中,作战对象较为单一,除偶尔与三晋的小规模冲突以外,主要作战对象依然是泾渭上游的戎狄诸部,故春秋型秦戈一直保持西周圭援戈的形态直至商鞅变法。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考古工作获得的实物资料的增多,我们发现秦的物质文化形态在商鞅变法发生的战国中期发生了整体的断裂式剧变,上自贵族使用的铜礼器,下至平民使用的日用陶器,几乎一瞬间改变了面貌,武器当然也是如此,春秋型秦兵器突然就被淘汰了,兵器形制迅速三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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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以戈为例,从大良造鞅之造戟开始,到惠文王,昭襄王时代的诸多“上郡守”戈,秦戈形制沿着三晋戈的发展路径不断改良更新换代,这既反映了商鞅变法的彻底性,即中央到地方的政令贯彻统一,又反映了随着秦作战对象范围的扩大,武器更新换代的及时。
秦兵器演变另一方面,秦军事思想在战争实践中,要求武器标准化以实现战术目标的实现,战国时代,兵民合一的体制要求所有适龄男性编户民可以在战时立即转农为兵,为实现这一目的,在平时就会定期组织军事训练,这种训练以法律规范自什伍至屯,校,操,将各自队伍的指挥和战斗岗位,重组织协同而轻单兵搏击,所以武器越是制式化标准化,对预定战术效果的达成就越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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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韬》说,万人之军“戎车四百八十四乘,强***六千,戟盾二千,矛盾二千,修治攻具,砥砺兵器巧手三百人。”这个配置中,步兵强***占了绝大多数,而持戟矛这类长兵器的步兵,则除了配属战车外围以外,组成严整方阵。
以秦兵马俑所展现的阵型为例,规模最大的一号坑,前端三排轻装***射步兵,两翼又各有***射步兵,其后为长兵方阵与车兵相间,各单元间皆见军吏俑,可以大概推知当时的作战方式为,以主力为正,前排***兵先轮替远射,而后长兵器方阵向敌正面压迫,又以战车作为骨干进行冲击,同时以配置在秦俑一号坑侧翼的二号坑,作为“奇兵”,以轻装***射兵作为犄角配合远距离杀伤前进中的敌阵侧翼,继之以集中编组的机动兵种:轻车、骑兵从敌兵侧翼发动冲击。
一号坑阵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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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一套战术中,对于***兵、戟矛步兵的战术要求一定是***的杀伤范围稳定,方能在准确接敌距离发动攻击,戟矛步兵一定要排比长兵整齐划一,步调一致,方能实现对敌阵的正面有效压迫,故而对这些兵器的长短,重量,必须要求一致。
特别是对于***兵而言,它的特点是精准,但上弦慢,为扬长避短,镞是否标准,关系到精准的达成,同时,为了满足最优杀伤效果,秦军配置了至少三种不同的弓***用于不同纵深梯次的弓***兵,如前排往往是轻型臂张***,中排又有需双人配合上弦的,射程达前者两三倍的蹶张***,而后又有精度不如***,但射速高于***的弓兵用于密集射杀抵近敌兵。
这种配置催生了秦弓***兵器的不同标准规格,据现在发现的秦镞规格来看,大概分为四种规格系列,经测量,不同规格之间的尺寸差等,初步运用了标准化生产中的等比数列概念,接近于现代标准化生产中的R10优先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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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兵器比铁制兵器更易实现标准化
最后,战国时代的青铜兵器和铁兵器的不同生产工艺,造成了若要实现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必选青铜的结果。
人工冶铁在春秋时代发生以来,铁器作为当时先进生产力的标志登上历史舞台,到了战国时代,冶铁技术进一步成熟,铁器制造规模进一步扩大,特别是我国先秦时代别具特色的渗碳制钢术的发明应用,使得这一新材料很快投入军事领域,战国时代对钢铁武器性能的优越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如《荀子·议兵》:“宛钜铁釶,惨如蜂虿”、《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中,秦昭王说“吾闻楚之铁剑利”。
然而,新生的钢铁武器虽然性能优越,但是在生产工艺上却与技术成熟的青铜铸造工艺不同,若要发挥钢铁兵器既韧且强的特性,非要经过锻打成钢才可以,而铁的延展性,决定了在锻打多把武器的时候,很难保证不同件之间的尺寸形态一致,或为了求得规格的一致,需要多次手工修正,因而需要耗费更多时间和更多人力,特别是对于箭镞这种消耗量大,但单体体积小的兵器而言,锻打难度更高。
青铜的生产工艺为模范铸造,只需一件标准器制模,然后翻制多个范型,即可一次批量浇铸出多个一致的铸件,再经过简单的销磨修整,即可达到同批产品误差极小的要求。特别是,观察战国到秦代的青铜兵器的刃部,可见细密规整平行的磨痕,说明这些青铜兵器在修磨阶段,应该是使用了简单机械砂轮的打磨开刃工艺,从这个角度看,显然青铜兵器较之当时的铁兵器更满足标准化生产中的简化原则。
基于战术运用的需求,以及秦强调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纳入程式化行政管理的要求,兵器生产以铜为先就成了必然选择。在大规模步兵集团作战为主流战阵方式的战国中后期战争中,武器装备整体上的标准化自然比单一武器的高性能更优先,秦先进的标准化武器制造管理,与采用性能相对落后的青铜,实是这一逻辑下的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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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军队的武器装备[图]
  出土秦代劲***
  出土秦代劲***
  出土秦代劲***
1、装备有大量先进的远射武器。秦始皇陵兵马俑的出土情况表明,不论步兵、骑兵或车兵,都装备有大量的弓、***、箭。规模宏大的一号俑坑,每个步兵都“背负矢箙,手持弓努”;二号俑坑还专门有一个***兵队列。骑兵的武器不是刀、剑、矛,而是“一手牵马疆,一手作提弓状”,“配备的都是弓箭”。战车上的甲士,既持子、戈,同时“亦备有弓箭”。这些情况说明,弓、***、箭是秦军最主要的武器之一。秦始皇陵兵马俑出土的弓***分大小两种,小者射程为150米,大者可达900米,比战国时著名的韩***六百步抑或过之。大等的弓干长176.1厘米,径4.5厘米,弦长140厘米,比《考工记》中的有关规定(上、中、下三种弓的
  弓干长分别合今152.5、145,5、138.6厘米)有很大突破和发展,比战国末楚弓的弓干长(160厘米)也有提高。出土的秦***机与战国中期的楚***机相比,***臂由51.8厘米增至肋厘米,悬刀有所增长,望山与弦牙距也有所加宽。出土的数以万计的铜镞,除有一支双翼镞外,其余都是三棱镞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演化的三出刃镞。这是战国末最盛行的类型,其特点是飞行中稳定,方向性和瞄准性较好。还有一种特大的镞,长达4l厘米,重约100克,是专门用于强***的。经过化验分析,秦骸的含铅量高达7.71%,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有毒“弹头”。由此可知,秦军所装备的弓、管、箭都是当时最先进的远射武器,是构成秦军强大战斗力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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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代骑******机
  秦铜箭镞
  2、装备有大量铜制的近战武器。从秦诵坑的出土情况看,秦军的近战武器有长柄的戈、矛、戟、短柄的弯刀和剑,还有某些过了时的镖、钺等等。其中戈、矛、戟、剑是当时流行的武器,铍,弯刀是历史上新近发现。铍的首和剑相似,长约30厘米,装有长约3米的柄,是一种锐利的刺杀兵器。弯刀形如弯月,齐头无锋,两面有刃,是一种砍、钩两用的兵器。上述兵器虽然都是铜制的,但在形制上有很大创新,表现了青铜武器的高度发展。例如,殷周以来的矛头多为柳叶形或长三角形,有较长的简形附以环纽,而出土的秦矛则刃体趋向宽而直,变短并附孔以固胶,通体长度稳定在15厘米左右。据《考工记》所载,最长的夷矛不过三寻,约合今5.54米,而出土的步兵秦矛有的长达6.3米,这是因为步兵用矛远比车兵便利,所以出现了特殊的长矛。春秋时代的剑,一般长30厘米左右,战国时发展到六七十厘米,而出土的三把秦剑,分别为81、89、91.3厘米,可见剑己由卫体武器和表示身份的象征物发展为近战格斗的重要武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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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皮甲
  3、装备有坚实精密的金属盔甲。在春秋以前战士的护体设备主要是皮甲,战国时虽然出现了铁甲,但皮甲仍是重要的装备。《荀子·议兵》中就有“楚人鲛革,犀皮以为甲”的说法,表明战国末朗楚军仍以皮甲为主。相比之下,秦军的装备则有进一步的发展,从秦捅坑出土的陶质模拟品看,全部都是金属札叶制成的合甲,品类完备,制作精密。甲衣由前甲(护胸腹)、后甲(护背腰)、披膊(肩甲)、盆领(护颈项)、臂甲(护臂)和手甲(护手)等部分组成,并因兵种、身份、战斗需要的不同而各有不同。步兵的前胸、后背和肩部易受伤害,其甲衣多由前甲、后甲和披膊等三部分合成。骑兵必须便于骑射,其甲衣比较短小,长仅及腹,没有披膊。车御的臂、手、颈易受攻击,其甲衣不仅有前甲、后甲,还有臂甲、手甲甚至盆领。将、佐的甲衣则十分讲究,是革、札结合的花甲,其胸、背、肩部分为皮革;腹及后腰的中心部分是金属小札叶;前甲呈倒三角形,长垂膝间;后甲平直齐腰。秦捅坑没有出土盔、盾,但据古文献的记载,秦军早就有盔、盾装备。
  修复后的石胄、石铠甲。一领铠甲由600余片甲片制成,石铠甲为冥器,但可见当时金属铠甲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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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Zhanguo战国&& 公元前475年到前221年秦统一以前的中国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各国混战不休,故前人称之为战国。但前人也把春秋、战国合称东周,还有称战国为列国或六国者战国始于何年,过去有不同的划分法。的《六国表》定在周元王元年(前 475),而则以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作为战国开端。前403年似失之稍晚,故现在已很少有人采用这一划分标准。 战国和春秋一样,全国仍处于分裂割据状态,但趋势是通过兼并战争而逐步走向统一。春秋时全国共有一百多国,经过不断兼并,到战国初年,只剩下十几国。大国有秦、楚、韩、赵、魏、齐、燕七国,即有名的“战国七雄”。除外,越在战国初也称雄一时,但不久即走向衰亡。小国有周、宋、卫、中山、鲁、滕、邹、费等,后来都先后被七国所吞并。与七雄相毗邻的还有不少少数民族,北面和西北有林胡、楼烦东胡、、仪渠,南面有和闽、,至秦统一,已多与汉民族融合。 七国的疆域情况是:秦占有今陕西及甘肃之东南部,以后渐进到今四川、山西、河南。都城最初在雍(今陕西凤翔),最后迁咸阳。韩的国土是七国中最小者,今晋东南及豫中、豫西部都属韩地,都城在平阳(今山西临汾),后迁郑(今河南新郑)。赵占有今山西的中部、北部以及河北中部和西北部,后拓地至今内蒙古南部的黄河两岸,都城在邯郸。魏占有今晋南及豫北和豫中偏东一带,都城在安邑(今山西夏县),后迁大梁(今河南开封)。齐占有今山东北部及河北东南的一部分,都城在临淄楚占有今湖北湖南、四川、安徽、江苏、浙江和山东的一部分,都城在郢(今湖北江陵),后迁于陈(今河南淮阳)、(今安徽寿县)等地。燕占有今河北北部及辽南一带,后又占有今辽东和内蒙古、吉林的一部分,都城在蓟(今北京),其下都在今河北易县。 因当时缺乏完整的战国史专著,故《史记》只能根据保存在、等书中的原始材料写成有关战国史的纪传和世家。银雀山、马王堆、云梦等地所出土的竹简和帛书,以及各种器物上的铭记材料,都有许多重要的史料,可订正或补充《史记》等书。     &&&& 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  从春秋晚期到战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又和生产工具、技术的改进以及生产者劳动积极性的提高有密切关系。 生产工具方面所出现的革命性变革,主要是铁器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春秋末年已经有了铁器,但不普及进入战国后,无论农业还是手工业,都已离不开铁工具。在书里已提到铁耕。则以为:农夫必须有铁制的耒、、铫,女工必须有针和刀,制车工必须有斤、锯、锥、凿。否则他们就不能成其事。据现在所知,河南、陕西、山西、山东、河北、辽宁、湖南、湖北等省都出土过战国铁工具,可见当时使用铁器的区域异常广阔。而且铁工具的类型也多种多样,如有锄、、镰、等农具,也有斧、锛、凿、刀等手工工具,在同一种工具中又有大小或不同式样的差异。在青铜器时代,铜工具往往和木、石、骨、蚌制成的工具并存。到战国时,不仅木、石工具渐渐消失,就是青铜工具也日益减少锐利而坚固的铁工具大量地使用于农业和手工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见彩图[战国时期的铁犁头]、[战国时期的铁镰刀])  [铁工具&&河北易县燕下都22号墓遗址出土]  [铁工具&&河北易县燕下都22号墓遗址出土] 战国时井田制瓦解,田地不再由各家共耕,魏国有“行田”之制,即将土地分成小块,每家农民可受地百亩。其他各国也如此,除百亩之田,还有小块宅圃之地。小农对田地虽无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但耕作是由五口之家的小农所独力完成,国家每年按其产量征收十一之税,故耕作可以多收多得,农民对种田有很大的积极性。另外,社会上出现了具有独立经济地位的手工业者和商人,其中有些人因经营得法而发财致富。总之,战国时期,因为农业、手工业中个体经营的加强,促使社会生产力迅速提高,经济很快繁荣起来。 农业 战国时期,农具和耕作技术都有改进和提高。农具仍以耒为主,但不同于过去者是在木制的耒、上套上了铁口。其他如锄、铲、镰等也都是铁制的,在长江流域仍以青铜工具为多,但类型也多于以往。各地都大大改变了长期以来以木、石、骨、蚌来制作工具的局面中有“田牛”和“其以牛田”的记载,表明耕作中已使用牛,有关的具体情况在文献中记载极少,表明牛耕并不普遍。 铁农具使用的结果,既增强了开荒的能力,使可耕地面积增多,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农产品,又可深耕。《孟子》、有“深耕易耨”,“耕者且深,耨者熟耘”的说法,是当时普遍推行深耕的确证说:“深其耕而熟之,其禾蘩以滋。”是除草和松土,若使和深耕配合起来,种出的谷物,不仅颗粒饱满,而且结实也更多。说深耕的另一好处是:“大草不生,又无螟蜮”即可减轻草害和虫害。由于深耕的好处甚多,所以受到人们普遍重视。 施肥也有很大发展。说:“多粪肥田,是夫众庶之事。”并认为田肥,就可多收谷实。“粪”,是指以水沤草或焚草为灰。当时农民于夏末芟刈杂草,俟其干后纵火以焚之,经过大雨,使田地既不长草,又起到施肥的作用。又有施种肥之法。据记载,用不同兽骨之汁浸泡各种种子,能使作物生长得更好。 人们对人工灌溉也很重视。《庄子》中说当时有一种名为桔槔的工具,利用杠杆原理以汲水。对于小面积的灌溉颇为方便。田间则普遍修建灌溉的沟渠和水闸或堤防,以便蓄水和排水,保证农田不受旱涝之灾。另外还有大规模的人工河道或其他水利工程。魏在惠王时,曾开大沟,引黄河之水入圃田泽(今河南中牟西),又引圃田之水到大梁。魏襄王时,(今河北临漳)令史起,开渠引漳水灌溉邺一带的田地,使盐碱地变为良田。秦昭王时,蜀郡将李冰在今四川灌县修都江堰,解除了岷江的水害,并使成都大平原获得灌溉和航运之利(见彩图[四川灌县都江堰水利工程&&始凿于战国初期,秦昭王(约公元前280年)时期基本完成])。战国末年,秦用韩水工郑国,在关中开渠以沟通泾、洛二水,即有名的郑国渠,渠两岸的“泽卤之地”四万余顷,变成“收皆亩一钟”的良田,关中成为沃野,秦因此更加富足。这类大规模的工程,改变了某些地区的经济面貌。 随着农业经验的丰富,出现了一些有关农学的著作,如《管子》的《地员篇》就记录了许多有关辨认土壤的知识,并指出应根据土壤的情况种植适当的作物。《吕氏春秋》的《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四篇,是战国末农学著作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书中对整地保墒、间种、行种以及通风日照对作物生长的作用,适时收割的重要性等,都有精当的论述。可见当时农业正朝着精耕细作的方向发展。 农业的发达,使产量有所提高。据的估计,魏国一百亩田平常年景可收一百五十石,如遇大丰收可达三百石或六百石。《孟子》说: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田,上者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吕氏春秋》也说“上田,夫食九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而不可以损”。这些话表明,当时五口之家耕田百亩,其收成除供其家庭消费外,还能养活多少不等的非农业人口,为社会上提供较过去更多的一些剩余产品,从而加强了农业和手工业、劳心和劳力之间的分工。这是战国时期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重要物质条件。 手工业 冶铁是一种新兴的金属冶铸业。最初大约始于春秋末,到战国时有了很大的进展。中提到“天下出铜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十”。在叙述某山的各种资源时,常有“其阳多铜,其阴多铁”的话。反映出人们对铁矿资源情况的了解已很充分。《管子》还说:“上有赭者,下有铁”,则当时人已掌握通过辨认矿苗来找矿的方法。 20世纪50年代以来,各地出土了大量的战国铁器其中以农具、手工工具为最多,也有兵器和其他器物。还发现有铸造铁器所用的铁质或泥质的范。根据对出土铁器化验结果得知,当时从块炼法炼制出一种质地较软的铁,但也能将其加工冶炼成坚硬的生铁。由于生铁性脆,时人乃用柔化技术使其变成韧性铸铁。冶工还掌握了将块炼法得到的铁渗炭成钢的技艺。在战国几百年间,能从较原始的块炼法进入到冶铸生铁和炼铁为钢的冶铸方法,技术进步之快,在世界冶金史上少有,表明中国冶铁技术在当时世界上已居于领先地位。 冶铜业在战国手工业中仍占据颇为重要的地位。湖北大冶的铜绿山,发现一处属于春秋到战国时期的铜矿遗址,矿井深达五十米,井下有纵横交错的巷道,为了防止坍塌,巷道中都架设木制的支架。矿工用青铜或铁制的工具开采矿石,用木辘轳作为提取矿石的工具。据今人的估计,当时在连续几个世纪中,开采的矿石可达十万吨左右,从这一遗址的情况来看,当时开采铜矿已具有较大的规模,开采技术也较为先进。 铜除了铸造礼器、乐器之外,还要铸作钱币、符节、玺印、量器等物,社会对铜的需求量很大,故铜器物制造水平仍有提高。据《周礼?考工记》,当时有所谓“钟鼎、斧斤、戈戟 大刃 削杀矢、鉴燧”这样的“六齐”。“齐”指铜、锡的比例。“六齐”即按六类不同器物而定出不同的铜、锡比例。为了更好装饰铜器表面,在铜器表面刻出细槽,再将金、银丝嵌入,形成美观的图案花纹器物铭文也可采用此法这就是所谓的错金银,铜器经过这种加工之后,具有更大的艺术魅力。        [铁胄(正面)]    [铁胄(背面)&&河北易县燕下都出土] 丝麻织物的生产也颇为发达东方的齐国就以多“文采布帛”而著名当时一些古墓出土的麻织品中,有很细的麻布,每平方厘米有经线二十八支,纬线二十四支。在湖北江陵马山的楚墓中出土一批数量很多的丝织品,保存较好,尤属罕见,其中包括绢、罗、纱、锦等不同品种,以绢的数量为最多。绢每平方厘米有经线五十支,纬线三十支。最细密的,经线达一百五十八支,纬线达七十支。绢被染成红、黑、紫、黄、褐等颜色。罗、纱是属于质地稀薄的丝织物这批织物中最珍贵的锦,是用提花机织出的质地较厚的丝织品,上面有五彩的动物或人物花纹,表明当时已有构造复杂的纺织机,织匠则掌握了难度较高的纺织技巧。出土品中还有不少的刺绣。绣的方法分平绣、锁绣两种,绣于罗或绢上,绣出色彩绚丽的龙、凤、虎等图案花纹。从上述遗物看出,战国时丝织品生产方面,无论是纺织、染色或是提花、手绣,都达到较高的技术水平。 战国手工业,一部分为官府经营,一部分属民营。官府手工业的历史可以上溯到商、周,战国时不过继其余绪而已,但在经营的门类、规模以及技巧方面都有新的发展。象新出现的冶铁业,也是官府工业中所不可缺少者。当时官府除生产和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盐、铁、钱币之外,还旁及于漆器、陶器、纺织和金银玉石等领域。    [漆座屏&&湖北江陵望山出土] 民营手工业约开始于春秋末,进入战国后获得很大发展。盐、铁等重要门类中,有不少民营作坊。如魏的猗顿以经营河东池盐而著名,经营冶铁者尤多,如魏的孔氏,赵的卓氏、郭纵,都以冶铁而致富,史称孔氏“家致富数千金”,郭纵可以和“王者埒富”。也有经营其他矿产者,如秦的巴寡妇清,其先世就拥有出产丹砂的矿山,故能“擅其利数世”。官府作坊的产品,大部分供直接消费,仅有一部分才拿去出售,而私营则不然,其产品主要是供销售。因而民营手工业的发达,可为市场提供更多的商品,对商业交换的兴盛起到重要作用。 商业 农业、手工业分工的加强,促进了产品交换的发达。当时手工业者不耕田能得到粮食;农夫不从事手工业,也能得到布帛和陶器、铁器。 交换的频繁使许多物品都进入市场而成为可以***的商品。《荀子》说当时北方的走马、吠犬,南方的羽翮、齿革、丹干,东方的织物和鱼、盐,西方的皮革、文旄,都出现于中原的市场之上商业有一种巨大的吸引力,可以把出产在遥远地方的特产集中在一起 的《货殖列传》开列出市场上名目繁多的商品名称,从农产品、手工业产品到矿产品、畜牧产品等物,几乎是应有尽有。据,可知秦国从粟、麻、丝、牛、羊、豚、鸡、鱼到脂、胶、筋、角以及铜器、铁器,都是可以***的商品。甚至有的不动产如房舍、园圃也开始商品化,土地***开始出现,但不普遍。在商品浪潮的冲击下,人也转化成一种特殊商品。如《史记》在说到马、牛、羊这类牲口的同时,还提到“僮手指千”。 为了适应商业交换的需要,金属铸币开始大量使用。大约在春秋末年,晋、周等国已有青铜空首布流通于市场,以后变为小型平首布,三晋和燕都铸造这种小布。而燕、齐两国以铜刀币为主。布和刀的发行量很大,上面一般有铸地的地名,常见者有安阳、晋阳、安邑、蒲坂、高都离石白人节墨等一百多个城邑名三晋和周还铸造过圆孔圆钱。战国晚期,齐、燕则通行方孔圆钱。楚国的铜币较特殊,是仿海贝形的铜贝,俗称“蚁鼻钱”。当时除用铜币外,也以黄金为币,尤以楚为最突出。楚金币是圆形金饼或是锭形金版,上面打有郢爰、陈爰之类的戳印中原诸国也用圆形金饼,唯数量比楚为少战国金币在使用时可切割成小块,是与铜币不同的称量货币。各地出土的铜币、金币数量很多,多者几十枚或成百上千,表明当时已有大量的货币投入于流通。 随着商业的发达,许多城邑都划出一定的地段、范围作为交易场所的。市里面分成若干列,即出售货物的“市肆”。市里有国家派去的市啬夫、市掾、市者等官吏,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收税和维持秩序。 大城邑中还开设不少的手工作坊。如在河北易县的燕下都和山东齐临淄古城遗址中发现有制陶、铜器、骨器、铸钱等作坊的遗迹。当时不少的城邑成为货物的产销中心工商业的影响促使城邑发展一是人口的大量增加,二是城邑规模的扩大。说战国以前,“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而战国时则“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从这一对比中,清楚地看到了战国和战国以前的明显差别。、《孟子》等书都说当时有“五里之城,七里之郭”,则这类大城郭比比皆是。从城市人口来看,万家之邑并非最大者,据银雀山出土的《库法》,书中指明大县为两万家,中、小县为一万五千家或一万家。则战国时大县,其人口总数当在十万左右。国都的人口更多,如齐的临淄多达七万户,人口达三十余万。《战国策》说临淄城内的大街之上,“车毂击,人肩摩”,“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狗”。这里绘出都市的繁荣,有些居民过着富裕的生活。 商业的发展,使商人开始具有独立经济地位,这和以前的商人隶属于官府的情况大为不同。战国时有名的大商人白圭,根据“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的准则,在掌握了有利时机后,靠贱买贵卖以获取厚利。当时“言治生,祖白圭”,可见白圭的经商理论被别的商人奉为信条。商人也经营高利贷,当时称高利贷资本为“子贷金钱”,又称“倍贷”。高利贷以小生产者为其主要剥削对象。商人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财富后,对生产者起到支配作用。曾指出:“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伯(百)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富人虽无尺寸之封禄,但可与千户侯相埒,故他称这种富豪为“素封”。大商人子贡来往于各地,所到之处,君主“无不分庭与之抗礼”,极有威势的贵族也都相形见绌。在商业和利润的影响下,社会上的人都逐利不休有些人甚至为了“利”或“财用”可以“不避刀锯之诛”,社会秩序和道德观念都受到了不断的冲击。 商人靠剥削农民和手工业者而致富,损害了国家或君主的利益,因而不少政论家主张“重本抑末”,即对手工业、商业要采取压制或打击的策略,但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认为农、工、商、虞,缺一不可,主张在重农的同时要保护手工业和商业,甚至提出了“农末俱利”才合乎“治国之道”。&&&&  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各种身分的劳动生产者  春秋战国之际,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人的身分、地位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战国以前,社会上的自由民为贵族与农民,非自由民为或仆圉各个社会阶层的地位比较稳定,当时所谓“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贵族和农民都是代代相传的,身分低贱的奴仆等人当然也不例外。战国时期则不然,由于井田制的瓦解,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封邑制为俸禄制所取代,贵族随之而没落下去,其中的一部分人转变为依靠军事、政治、文化等方面专长而去谋求仕宦出路的游士;农民从井田制的束缚下脱身出来而成为小自耕农;出现了具有独立经济地位的手工业者和商人这些农、、商,即当时所谓的“四民”,成为社会上活跃的因素,职业也不再世袭相传。如农民接受文化教育后可以上升为士,也可以弃本而逐末;士通过仕宦可以取卿相之位而飞黄腾达,或如范蠡、子贡因经商而致富,或陷于穷途末路而变成农夫。以往只有贵族才能凭其身分和政治权力而获得大量的财富,而战国时各种不同身分的人都可凭借才能或机缘发财致富。像本属于最贫穷的阶层,但战国时往往“庶人之富者巨万”,这是前所未有的新现象。不过,在对财利的追逐中,既有获胜者,也有失败者。特别是一些小生产者,他们破产后境遇悲惨,甚至卖妻鬻子。这在当时并不少见。贫富分化的加剧,使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尖锐。但彼此的角逐竞争,又成为当时历史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四民之中以农民人数为最多。他们是当时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之一小自耕农是国家租税徭役、兵役的承当者,故各国为了富国强兵,都致力于推行和贯彻有利于小农的政策和方针。如魏国用平籴法,“行之魏国,国以富强”;秦商鞅变法(见),也因重视农业和农民而能“倾邻国而雄诸侯”。 据所说,当时的小自耕农,有五亩之宅,百亩之田,还饲养着“鸡、豚、狗、彘之畜”,如果没有横征暴敛,“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老者还可衣帛食肉。当时魏国的情况是,“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他们为了生活稍能好一点,无不奋力耕作。国家为了多收租税,用赏罚的办法迫使农民多收粮食如中规定,“凡宅不毛者有田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另外象商鞅变法令中也申明,“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国家强令农民多收粮食,实际上也是为本身利益而着想,如就说:“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这里道出了国家的富足必须建立在农业发达的基础上。 小农对社会虽然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当时有些君主对农民“厚刀布之敛以夺之财,重田野之税以夺之食”。所以不少农民“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农民为摆脱困境,或弃本逐末,即弃农经商或去从事小手工业;或出卖劳力,成为别人的雇工。当时所说的“”,就是指雇庸劳动。庸也称为庸夫庸客。在农耕、水利手工业方面都可以使用雇庸劳力。当时有所谓“市庸”者,大约有的庸工聚集在市中,以等待受人雇用。国家遇灾荒时,对有些农民实行以工代赈,这类农民也称为庸。据记载,雇主一般付给庸工一定数量的钱币作为酬金,故主人雇工常称为“买庸”,雇庸制是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产物。 战国时较多,当时称为臣妾,或僮、虏、仆妾、舆隶、厮舆、胥靡、隶臣、白徒、臧获等。即使在一些平民家中,也常拥有一两名奴隶,改变了过去只有卿大夫等较大贵族才能占有奴隶的旧传统。 奴隶来源有几种,一是战争中的俘虏,说战争中得到的战俘或敌国臣民,男子为胥靡,女子为舂米、酿酒的奴隶。秦律也规定,凡敌军之降者,一律入于隶臣。胥靡、隶臣皆为官府奴隶;二为自由民沦落为奴者,特别是农民因破产而“嫁妻卖子”,这在战国较为常见。 主人一般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而获得奴隶。一是国家之赏赐。如秦对立军功者则赐虏若干名,秦法还规定,能为破大案提供重要线索者,官府则赐臣妾二人。二是从市场上所买得。在商品货币关系的影响下,奴隶和牛马一样地出现在市场上。《周礼?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人民”即指奴隶。云梦秦墓中所出的秦《日书》,其中多处提到“出入人民、马牛、禾粟”,“入臣徒、马牛它牲”。“出入”即***之意。可见***奴隶和***牲畜、谷物一样频繁。从秦律得知,官府可以把部分官奴出卖给民间,百姓也可以借用官府之幼奴,或卖私奴于官府,官私奴隶通过一定的渠道可以相互转化。 奴隶劳动除了用于家务劳动外,还广泛地用于各种生产方面。、《韩非子》中所提到的臧获,就属于使用于农田耕作的奴隶,秦律中也有关于臣从事于田作的记载。官府的奴隶除负担诸如筑城、修路之类的苦役外,还用于耕作、矿冶、舂米、酿酒和洒扫等方面。 三晋、齐、秦等国还有一种和奴隶身分相近的赘婿。说秦的习俗是,“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则赘婿多从贫家子弟转变而来,实际上成为富家的奴仆。云梦秦墓中所出的魏《户律》,其中即有不准把田地授予赘婿的规定,其地位低于平民是显而易见的。 官僚贵族也剥削一般的平民,如秦国的军将或士卒,得敌人甲首者即可“隶五家”,即从国家的编户之民得到五家以供其役使的权利。还有是官吏或军将以“士卒为弟子”,或者是“臣士卒”。有的农民因租税徭役过重而自动投靠到官吏贵族那里以求庇护。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剥削关系,即平民也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剥削的对象。      各国的变法和新的君主集权制  魏、楚、齐、韩的政治改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政治上层建筑势必有所调整。从战国初年起,各国的变法运动,正是为顺应经济变化所作出的努力。 魏进行变法最早,开始于文侯时。文侯礼贤下士,师事儒门弟子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人,又任用、、西门豹等人,这些出身于小贵族或平民的开始在政治、军事方面发挥其作用,标志着旧的世族政治的终结。 李悝是魏文侯、武侯时进行政治改革的重要人物之一他曾兼采各国成文法而作法经,《法经》分《盗》、《贼》、《囚》《捕》《杂》、《具》六篇。《盗》篇中规定大盗要戍边为守卒,重者则处以死刑。甚至道路拾遗也是有“盗心”的表现,犯者要受刖刑可见《法经》采用严酷的手段以保护私有权。“贼”指杀人、伤人。“杀人者诛”,其家属则没于官,李悝以为《盗》、《贼》两篇最重要,故刊于《法经》之首。《法经》对人民群众的反抗活动则予以严厉的镇压,如规定一人越城者要处死,“十人以上夷其乡及族”;“群相居一日以上则问,三日以上则判死刑”;对于盗窃符、玺者要处重刑;又禁止人民议论法令,违者处死。以上的规定都是为了保护王权和加强专制主义。 李悝又作尽地力之教他认为农民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即要农民增强劳动强度和发挥种田积极性,以保证国库收入。李悝又作“平籴法”,即在丰年时向农民多征粮食以作为储备,供荒年时调剂之用,农民便不致因饥馑而破产或流散。这样既缓和了社会矛盾,又使国家不会失去大量的劳动人手,李悝实行这种保护小农的措施,是魏国能够富强的重要因素。 楚在悼王时,魏吴起奔楚,悼王用吴起进行变法。当时楚“大臣太重”,“封君太众”,吴起下令宣布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废公族疏远者”,把一部分贵族流放到边远之地,以此来摧毁和削弱强大的旧世族势力。又“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以贯彻用人唯才的方针策略。楚经过初步的改革,国家收入增多,吴起用来扩充武备,国力开始强盛起来。但进行改革仅一年,悼王死,旧贵族攻杀吴起于悼王之棺旁。肃王即位,以伤害王尸的罪名严惩了这些不法分子,“夷宗死者七十余家”。吴起改革虽受挫折,但楚的旧贵族力量因遭到了严重的打击而有所削弱。    [楚简(部分)&&湖北江陵望山出土] 战国初年,齐的大权在田氏手中。后田和得到周王承认而成为齐君。田和之孙威王针对卿大夫专权,国力不强之弊,着手整顿吏治, 如即墨大夫治即墨,“田野辟,民人给”,而阿大夫治阿,则“田野不辟,民贫苦”。威王诛阿大夫而重赏即墨大夫。威王又用邹忌为相,邹忌颇注意“谨修法律而督吏”。由于齐在官吏中明赏罚,故“齐国以治”,到威王末年,“齐最强于诸侯”。 韩在中疆土小而国弱。昭侯时,申不害学术以干昭侯,昭侯用不害为相,申不害的“术”是要求君主“因任以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即君主应有一套控御臣下的策略,以提高官吏的行政效率。故申不害治韩也收到一定的成果,史称申不害“修术行道,国内以治”。 秦商鞅变法 秦在战国初年,旧贵族势力较强,阻碍了历史的前进。到孝公时,秦还是“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受到魏、楚两国的侵迫。秦在各国中地位不高,不能参与中原各国的盟会,各国常以“夷狄遇之”。在内外的压力下,秦孝公迫切地要求变法图强。 卫人公孙鞅,听说秦正下令求贤,遂入秦,“说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立即用他开始变法。后来秦封公孙鞅于商,故又号为。 公元前356年,商鞅下变法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者腰斩”,“匿者与降敌同罚”。通过残酷的连坐法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凡民有两子以上不分家者, “倍其赋”, 即把大家庭拆散,以便于小农能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租税和力役农民“致粟帛多者”,可免除其徭役或租税,不努力耕作或弃本逐末,其全家都要被罚作;人民立军功者可得爵,私斗者则受罚;宗室无军功者,便不能获得贵族身分;新的军功贵族按爵位高低来决定他们占有田地、奴隶多少和服装的等次。 商鞅的变法令触犯了旧贵族的利益,新法才实行了一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当时太子也违法。商鞅严惩太子的师傅以儆众,从此无人再敢公开反对新法令。 公元前350年,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商鞅又下第二次变法令:为使父子、男女有别,禁止家人“同室内息”。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将全国的小都、乡、邑集合成四十一县,县置令、丞,以新的县***代旧的封邑制;废,“开阡陌封疆”,改变了对田地的分配和使用的办法。 变法后五年,秦国富强起来,并开始向东发展。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子惠王即位,商鞅被杀。但变法的成果沿袭不变,终于使秦走上日益强大的道路。当时各国都进行变法,以秦取得的成果为最突出,为秦后来翦灭群雄奠定了基础。&&&&&&      官制、兵制和法律  官制 战国各国都吸收春秋时君权下替的历史教训,建立新的官僚体制以纠过去贵族把持国家大权之失。 战国时中央最高的官吏为相邦是百官之长,治理朝中百事,对大小官吏有赏罚之权。各国都置此官,但名称上略有歧异,有些国家借用太宰、宰、之类的旧名。有的国家称为宰相,秦有时不置相邦,而设左、右。 较相邦为低并分掌各种具体职务的官吏,有主管民政军事和工程事务的司徒司马和司空(见),有管理刑罚和辞讼的或司理。还有专管农业、手工业、山林资源的司田、工师、虞师等官。 地方上一般都分成若干县,以替代过去贵族的封邑,秦变法后,全国共设四十一县,说魏有百县。县也称都,古书中常将县都连称。在县以下有乡、里。有的国家在乡、里之间还有州。里之下又分成若干个什、伍,伍是五家,什是十家。县的主管官吏为令,秦或三晋,也称县令为大啬夫。在令之下有丞、尉、御史以及县司空、县司马等官。乡、里设三老、里典、伍长等。县置于君主统治之下,君主的政令可通过地方小吏一直贯彻到乡、里,中央集权制比过去大为加强。 各国在边境地区或新占领的地方,往往设郡以统县。如魏在河西设上郡,秦灭蜀后设蜀郡,赵打败林胡、楼烦后建立云中、雁门等郡。战国时的郡都比较大,韩的上党郡有十七县,赵、燕的代、上谷郡都各有三十六县。郡的主管官吏为守,也有称太守者。设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地方的军事防御能力,故郡守除治民外,还掌握兵权,可以率兵自卫或出击敌人。 从相邦到地方的守、令,都由国君来任免。在任命官吏时要授予官玺。官吏有了官玺才能行使其权力。在免官时君主又要将官玺收回,当时称为“收玺”或“夺玺”。君主通过所谓的“”,考核官吏治绩官吏不称职或有过失者,君主可收其玺而免其官。说:“相邦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 不当则废”相邦为百官之长,如君主对其不满,随时可被免职。可见当时对官吏的考核是比较严格的。正因为如此,各国政府大都能保护较高的行政效率。 春秋时实行任人唯亲,官吏主要由公子、公孙担任。战国时任人唯贤比较流行。虽然象齐、楚等国任用宗族的现象仍未断绝,但多数国家都主要从平民中擢用有用人才,甚至象申不害等出身于贫贱者也能被破格任用。秦多用外来的客卿,广揽天下的英才。秦能最强于天下,与此不无关系。官吏人才多通过大臣或名流之推荐和保举。如果推举者徇私,则将受到一定的惩罚。如秦国对于“凡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 官吏一般都是领取实物为俸禄。高官可以食禄千钟,甚至到三千钟、万钟。稍低的俸禄为一千石,依次而下为八百石、七百石、六百石、五百石、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一百石、五十石。更低者为斗食按照秦制,六百石以上者皆属高官级别。官吏有特殊功勋者,国家往往赏赐田地。如曾说:“得甲首一,赏爵一级,益田一顷。” 封爵仍有,但和春秋之制有较大区别。如属宗室或有功之大臣,可获得君或侯之称号,有封邑或封地,主要食租税,仅有一定的治民权。这些封君多终身或传数世,很难长期世袭。稍低者为卿或大夫,一般是奖励给功臣或名贤。秦的,级别较多,从侯到大夫、士。其中的低爵,获得者为平民或士兵。 兵制 由于战争频繁,各国都拥有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士兵来源于募兵或征兵。当时所说的“练卒”或“练士”,当是招募而来,并经过相当训练、具有较好装备的常备军。但遇大战时,也随时征发适龄男子服兵役。如秦赵,秦昭王亲赴河内,下令民身高七尺到六十三岁的男子都要开赴上党。各国为了激励士兵奋勇作战,采用不同的奖赏办法,如齐国的技击之士,得敌首者可拿到赏金;魏国的武卒,其家属可以免役。秦国除用奖赏外,还用严刑相胁,这也是秦军战斗力很强的原因之一。 战国时王权很集中,故君主都把兵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如军队的将帅都由君主任命。战国早期,军将常由相邦充任,以后则由其他高官为之。将帅非常设官,战事结束后即罢。在调动军队时,君主用虎符为信物。虎符为铜质、虎形,分左右两半,有子母口可以相合。右符在王所,左符在将领之手。王若派人前往调动军队,就需带上右符,经过合符,军将才能听命而动。根据秦国“新符”的铭文,地方发兵超过五十人,就必须有王符。可见君主对军队的控制相当严格。&& 法律 战国时各国都用严刑峻法以治国。为此而制订出一批新的成文法典。魏有的《法经》,最为有名。赵有《国律》,燕有《奉法》。但这些法典都早已亡佚。秦律是在《法经》的基础上编订而成,也已不复存在。但1972年出土的和其他有关材料,其中大部分都应是战国时期秦国的法律条文,是了解秦或其他国家法制状况的宝贵资料。 秦律将保护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放在首要的地位,如对犯盗窃罪者处罚极为严酷。凡参与分赃或窝赃者,则将和盗窃者受到同样的惩罚。窃贼盗窃所得,其价值超过六百六十钱,就要被处以次于死刑的重刑。如盗窃别人的桑叶,其价值不到一钱,也要服苦役三十天。 其次,法律对官吏的违法行为颇为重视。秦律中有多种的官府法规性质的内容,如有《置吏律》《效律》、《军爵律》等,还有和生产有关的《田律》《工律》和《金布律》官吏在执法时忽于职守者为“不胜任”,对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为“不直”,“不胜任”和“不直”都构成犯罪。“不廉洁”的官吏为“恶吏”,也为法律所不容。官吏因犯小的过错,则将受到交纳实物的“赀罚”。秦法对官吏约束较严,表明秦十分注意吏治。   [战国诸侯称雄形势图(公元前350年)] 战国时刑罚残酷。刑罚有死刑肉刑徒刑等类。肉刑分髡、黥、刖、劓等。徒刑是使罪人长期服苦役,三晋称这类罪犯为胥靡,秦称刑徒城旦或鬼薪、隶臣。秦徒刑中以城旦为最重,犯人髡发穿赭衣,颈中戴铁钳,脚上戴铁。同时还要处以黥、劓等肉刑。城旦在严密的监督下服长期的苦役,实际上成为罪犯。肉刑在战国时已成为前一时代的残余,而徒刑则变为一种重要的惩罚手段。较轻的刑罚有迁刑、笞刑和罚金、罚徭。迁刑是把犯人迁徙到边地去服役或戍守。犯人的家属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法经》中的三族刑,即犯人的父、母、妻的亲属也要受株连。秦律中所谓的“收”,也是指籍没罪人的妻孥。&&&&&&&&&&&&七国的兼并战争和秦的统一  战争规模的扩大 战国时期兼并战争比春秋时更为激烈和频繁,规模也更大。各大国都拥有雄厚的武装力量,三晋、齐、燕各有带甲之士数十万人,秦、楚两国各有“奋击百万”。在作战时更是大量出动,秦、赵长平一役,赵出兵四十多万人;秦为了灭楚,动员兵力达六十万人之多。春秋时的大战,有时数日即告结束,战国时则短者数月,长者可以“旷日持久数岁”。作战双方都要求消灭对方实力,因此一次战役中被杀的士兵多达数万人乃至数十万人。“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野以战,杀人盈野”,已成为常见的现象。战争中消耗的物力也十分惊人。说“兴师十万,日费千金”。说一次大战,仅以损失的兵甲、车马而言,“十年之田不能偿也”。 各国为了克敌制胜,还竞相改进武器装备。韩楚两国都以武器制作精良而著称于当时。兵器方面的最大变化是铁兵器开始出现。如有“楚之铁剑利”的话,也说楚的宛(今河南南阳)地所出的戟和铁矛极为锋利。河北易县出土有战国末年燕国的钢戟和钢剑。另外,当时还有铁甲和铁盔。武器中的新品种有***,***是在弓上***木臂和铜制的郭,即利用简单的机械将箭从弓上射出,使箭具有很强的穿透力,像韩国所造的劲***,可把箭射到六百步以外。作战用的器械也多种多样,如有攻城用的云梯、冲车,水战用的钩拒。有关的情况,在的《备城门》等篇中都有记述。 作战方法和兵种,也随着战争规模扩大而发生变化。长期以来以为主的作战方法,渐退居于不太受地形条件限制的步战之下。在北方民族的影响下,骑兵作为新兵种开始推广。《战国策》说七国各有骑数千匹或万匹 为了便于骑战, 公元前 307年, 赵武灵王命令“将军”、“大夫”、“戍吏”都要穿胡服,即历史上有名的“胡服骑射”在中,曾提出“用骑有十利”的看法。骑兵的许多长处,非其他兵种所能及,当时兵家对此已深有认识。 为了加强防御,各国不惜动用大量人力来修建长城。齐的长城西起于平阴防门(今山东平阴),南面到海边的琅邪。魏为了保护其河西,曾在今陕西洛水以东筑长城。赵国在漳水、滏水流域修造过长城,赵武灵王又在阴山下修长城。燕国在大破东胡以后修造长城,西起造阳(今河北怀来),东止于襄平(今辽宁辽阳)燕、赵修筑北边长城,目的在于防御北方各族入侵,后来秦、汉长城即在其旧基址上加固而成。(见彩图[河南林县边墙岭战国时期赵国南长城遗址]) 魏的盛衰 魏是战国初年中原的一个强国文侯武侯两世,魏因经过政治改革而国力强盛,东面屡败齐人,又灭中山国,西面则派、守西河,一再挫败秦人的进攻。 到惠王时,魏更加强大,从此更加紧侵伐宋、卫、韩、赵等国。公元前354年,魏攻赵,次年,魏攻陷赵的邯郸,齐救赵败魏于桂陵(今山东曹县),后魏将邯郸归还给赵。公元前344年,惠王在逢泽(今河南开封南)开会,“率十二诸侯,朝天子于孟津”,并于是年开始称王,成为七国君主中最先称王者。他在礼制方面处处模仿天子,企图使中原各国都能听从魏的号令。 惠王称王是魏国强盛的顶峰,但很快就开始走下坡路。公元前341年,魏军在中,为齐伏兵所败,损失十万兵,主将太子申、庞涓都战死,实力大为削弱。魏在西面又受挫于秦,失去少梁(今陕西韩城),河西屏障被秦突破。公元前340年,秦率兵伐魏,虏魏将公子。惠王被迫从安邑(今山西夏县)迁都于大梁(今河南开封)。由于魏一再在军事上失利,不能继续称雄于中原,公元前334年,魏惠王和齐威王在徐州(今山东滕县)相会,互尊为王,承认魏、齐的对等地位,以共分霸业,并缓和魏、齐的矛盾。&& 由于秦的崛起,秦东向发展,魏首当其冲,成为秦进攻的主要对象。故惠王以后,魏日益削弱。 秦的对外进攻和疆土的扩大 秦经过商鞅变法,国势蒸蒸日上,不断攻打韩、魏,以扩大秦的疆域。公元前333至前328年,秦接连击败魏军,魏被迫割地求和,失去其全部河西之地。公元前325年,秦惠文王也开始称王。秦强大之后对三晋威胁很大,公元前318年,魏公孙衍起来联赵、韩、燕、楚“合纵”攻秦,结果被秦打败,将帅被秦俘获。公元前316至前313年,秦先后攻占赵的中都(今山西平遥)、西阳(即中阳,今山西中阳),蔺(今山西离石西)大败韩军于岸门(今河南许昌)对三晋的攻伐都取得了胜利。 公元前312年,秦、楚大战于丹阳(今河南淅川一带),楚大败,楚的军将死者七十余人。楚怀王又派兵袭秦蓝田,又败于秦。秦从此取得楚汉中地的一部分,置汉中郡,而楚失去西北的门户。秦又不断攻打义渠之戎,西向而拓地。公元前 316年,蜀有内乱,秦惠文王派司马错一举而灭蜀,于是秦益强,“富厚,轻诸侯”。 齐伐燕和燕破齐 魏、齐相王以后,齐成为关东的最强者。燕王哙晚年,哙让国于大臣子之,太子平聚众攻子之,引起内乱。公元前314年,齐宣王派田章率兵攻燕,仅五十天就灭燕。齐军对燕人肆意蹂躏,引起燕人反抗,终于赶走齐兵,但燕也因此而残破。赵武灵王护送燕公子职回国继位,是为燕昭王,燕国复定。 齐王时,武力很强,对外发动了一系列的战争。公元前301年,齐、秦率韩、魏攻楚,败楚于重丘(今河南泌阳一带),杀楚将唐昧。公元前296年,齐又联合三晋和宋等国“合纵”以攻秦,秦不利,故退出一部分侵占别国的土地而求和。齐和燕又战于“桓之曲”,燕损兵十万。王因屡胜而更加骄傲自满。公元前288年,齐和秦曾一度互相称帝,齐王为东帝,秦昭王为西帝,齐和秦成为天下的两强。公元前 286年, 齐又灭“五千乘之劲宋”, 使得“泗上诸侯邹、鲁之君皆称臣, 诸侯恐惧”。但齐因连年兴师用众,造成“积散”、“民憔悴、士罢弊”。特别在灭宋以后,齐实际上已成为强***之末。 燕昭王即位之后,礼贤下士,乐毅等人都奔赴于燕,经过二十八年而“燕国殷富”公元前284年,燕联合三晋、秦楚而大举伐齐,齐无力抵御,燕将乐毅很快攻下齐都临淄,王出走,不久被杀。齐除莒、即墨以外的七十余城都为燕所占领,并成为燕的郡县。公元前279年,燕昭王卒,子惠王立,惠王以骑劫代乐毅,齐将举兵反攻,杀骑劫,大破燕兵,收复了所有的失地,迎齐襄王入临淄。齐虽能取得胜利,但国力未能因此而重振。 楚的削弱 春秋时楚和晋为两强,进入战国后楚已大不如以前,但因其地广人众,在关东六国中仍是比较强大的一国。魏公孙衍“合纵”攻秦,楚怀王曾被推为纵长。怀王时楚又灭越,楚的疆域扩大到今江浙和鲁南一带。自从秦、齐两国强盛起来之后,楚不断和秦、齐进行斗争,但都遭到失败,最后楚怀王被秦诱至秦国而死于秦。 到楚顷襄王时,顷襄王“淫逸奢靡,不顾国政”,又不修城池,不设守备公元前280年,秦攻下楚的汉北地及上庸(今湖北竹山),司马错又从蜀而攻楚的黔中郡(今湖南西部)。次年,秦将更是引兵深入,攻下鄢(今湖北宜城)、邓(今湖北襄樊附近)和西陵(今湖北宜昌西),次年攻占了郢都,秦军继续南进,一直打到今洞庭湖边上楚的军队溃散而不战,楚顷襄王逃窜于陈(今河南淮阳)。秦在所占领的楚地设立黔中郡和南郡,从此,“楚遂削弱,为秦所轻”。 赵向北发展和长平之战 赵武灵王实行“胡服骑射”,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当时在赵北面或西北方面的林胡、楼烦等北方民族,是赵国的强敌武灵王乃向北进攻,“攘地北至燕、代,西至云中、九原”。武灵王晚年,传位于子惠文王,自号为“主父”,“而身胡服,将士大夫西北略胡地”,占领今内蒙古南部黄河西岸之地,建立云中、九原两郡,又在阴山下修长城。故在战国晚期赵成为实力仅次于秦、齐的军事强国。 公元前270年,秦、赵战于阏与(今山西和顺),赵将赵奢大败秦兵。公元前 263年,秦攻占韩的南阳(今河南沁阳一带),使韩和其上党郡隔绝。郡守冯亭便以上党降赵。秦和赵为争夺上党郡而发生了有名的。公元前260年,赵军被困于长平(今山西高平),因绝粮而全军降秦,秦坑杀赵卒四十余万人。次年,秦军乘胜进围邯郸,攻打两年多而城未下。后因魏信陵君及其他国家派兵救赵,秦才解兵而去。赵经过长平之战和邯郸被围,实力大为削弱。 秦灭六国 秦从孝公、惠文王时开始向东进攻,取得不少胜利。到昭王时,灭六国的基础已经奠定。昭王任用足智多谋的魏冉为相,《史记》以为秦所以“东益地弱诸侯,尝称帝于天下,天下皆西向稽首者”,都是魏冉的功劳。后来又任用,雎对外主张远交近攻,对内则主张要清除贵戚大臣之有势者。昭王采用其谋,使秦更为强大。到昭王末年,属于三晋的上郡、河东、上党、河内、南阳等地都被秦所攻占。秦又南灭,建立巫郡、黔中郡和汉中郡。其疆土之大,六国中罕有其匹。特别是“天下之枢”的韩魏,是当时经济、文化上最先进的地区。而秦占领了不少韩、魏的领土,两国之君甚至入朝于秦,“委国听命”,秦对中原已起到主宰的作用。 到秦庄襄王时,东周、西周都被秦所灭,“秦界至大梁”, 其势力进一步深入到关东地区公元前246年, 秦王政(见)即位,仍为相,招致天下宾客,准备灭六国。公元前237年,秦王政亲自执政,以为佐,开始大规模对关东用兵,为配合军事上的攻势,秦又用金钱收买六国权臣以分化其内部。 公元前230年,秦灭韩,以韩地为颍川郡公元前228年,用反间计杀赵将李牧。次年,攻下邯郸,虏赵王迁。赵公子嘉逃到代地,自立为王公元前226年,秦破燕,燕王喜逃到辽东。次年,秦决河水灌魏都大梁,城坏,魏王投降,魏亡。公元前223年,秦将率六十万人攻楚,虏楚王。次年,秦完全攻占楚地,楚亡。公元前222年,秦攻辽东,虏燕王喜,又攻代而虏代王嘉,燕、赵两国亡。次年,灭齐,中国统一。 经过战国,全国从分裂割据的状态走向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从春秋到战国,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农业、手工业、水利、交通、商业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发展,使各地区经济上的不平衡性减少,彼此间的联系加强,相互的依赖关系更为密切。经济的发展,为全国统一奠定了基础。政治方面,各国经过变法,建立了百官必须服从君主法令的新的中央官僚制度;地方上原来的贵族分封制为所取代,从而消除了各自为政的现象。政治制度上的重大改革,为大一统政权的出现准备了条件。 秦能够统一中国的客观原因为:秦据有富饶而又易守难攻的关中地区,具有良好的地理环境;秦变法比关东六国更为成功,对旧势力、旧制度的铲除较彻底,故在经济、政治方面比其他各国更为先进。秦昭王时,曾到秦国去过。他说秦实行法治很成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较少,政治清明,故秦从孝公至昭王,军事上屡能获胜,决非偶然。&&&&&&&&&&&&&&   边境内外各族  春秋时期中原的、,到战国时都已和华夏族融合为一了但在离中原较远的地区仍有许多其他民族,这些民族居住在燕、赵、秦、楚等国境内或境外。 胡貉和氐羌 胡貉是当时人对北方各族的泛称。分布在今东北或蒙古大草原上者为东胡和,分布在今内蒙古东部和河北、山西北部者为林胡、楼烦。这些民族主要以畜牧为生,善骑射,是各族中武力最强者,中原各国受其威胁较大。赵国从襄子时起就不断和其北面的胡貉人作斗争。武灵王时,赵曾经大破林胡、楼烦,把所占领的土地置为赵的郡县,但双方的斗争并未结束,到战国末年,赵将李牧又“灭褴,破东胡,降林胡”。 战国后期,燕将秦开袭破东胡,东胡却地千里,燕乘胜而进,在边境上修建长城,又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等郡。 匈奴长期受东胡的控制,和中原国家的关系较少。 貉人分布于今辽宁境内,他们以渔猎和农耕为业,不同于以畜牧为主的胡貉各族。在今内蒙古、辽宁等地,发现过不少战国时期的古墓,出土有青铜的短剑、匕首、戈、工具和马饰等物,还有铁器、金银器和燕国的刀币。这些遗物当是貉各族所遗留下来的,因为其中有些器物或花纹具有浓厚的畜牧民族文化的特征。但里面也有些器物是仿自中原,或者就是从中原流入的。这表明当时这些民族和中原各国有来往关系,甚至受到中原文化明显的影响。 、族分布于今西北,和秦邻近者为大荔、义渠,“筑城数十,皆自称王”。秦于战国早期灭大荔,和义渠相周旋时间最长,到公元前272才灭义渠,并将所得到的土地建立了陇西、北地郡。 巴蜀 战国时蜀人分布在今川北和川西一带。巴人分布在川东的嘉陵江、长江沿岸。秦惠王时,秦派司马错率兵灭蜀,同时也灭巴。秦将蜀王降为蜀侯,派陈庄为蜀相以监督蜀人。公元前301年,蜀起来反抗,秦又派司马错定蜀,后来就开始在蜀、巴设立郡县。蜀人的历史很古老,从出土的铜器来看,它早期受商、周文化影响,到战国时则受秦、楚影响较大。在蜀人和巴人的青铜器上,常见有属于他们自创的象形的文字。青铜器制作甚精,和中原各国所作者可相媲美,可见其文化程度之高。&&越 越人分布地区颇广。今浙江、江西和两广、福建等地都是越人居住和生活的地方。战国文献记载中已有“百越”、“扬越”、“瓯越”、“闽”等名称不同的部族。 根据考古发现,可知在浙江和广东、广西一带,战国时期越人在青铜器制作方面已进入发达的阶段,能冶铸出精美的钟、鼎和戈、矛或多种工具。器形、花纹带有地方特色,但也能看出有楚文化的某些影响。在广东的有些遗址中还发现有铁器,尽管数量不多,也表明中原的先进文化已进入到今岭南地区。&&&&&&&&&&&&   诸子的思想与学说  战国时期在文化教育方面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主要是学在官府的传统被打破,少数贵族已不能再继续垄断文化知识。随着私学的出现,“孔墨之弟子徒属,充满天下”。社会上涌现出大量的文学游说之士,为学术文化的繁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齐国国君为了富国强兵而争相礼贤下士,甚至连一些贵族、官僚也招贤养士。齐国在临淄稷门设馆,招徕慎到、邹衍等知名之士,给予优厚的生活待遇,让他们不任职而议论国事,从战国初到战国末,一直是重要的文化学术中心。秦相也“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一书即由其门客撰写而成。养士之风的盛行,为文学之士提供了活动的环境和条件。他们可以潜心于学术,著书立说,使文化学术获得空前发展。 《汉书?艺文志》说:“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说明众多学派的产生是出于不同的政治需要。各国君主不仅对各家“兼而礼之”,不主一家,还鼓励和支持各家之间的相互论战,促进了思想的活跃和学术的繁荣,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当时显学除孔、墨两大家之外,还有道、法、阴阳、名辩诸家,一家之中也不断分化为更小的学派,如韩非说战国末“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各家都抱着“以其学易天下”的宗旨,而他们确实“皆有所长,时有所用”,对当时政治、文化的发展变化都作出一定的贡献。 ,名翟,约生于春秋末年,鲁人,是墨家的创始人。墨家的出现较儒家略晚,但墨家对儒家的观点持反对态度,儒、墨成为水火不相容的两大派。流传至今的一书,其中保留着墨子的思想和主张,也有部分为其后学的作品,书中提到的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天志明鬼、兼爱、非攻十种主张,是墨学的主要组成部分。墨学带有较强的人民性和进步性,在战国时为显学,但从秦汉开始,墨家某些观点渐被儒家所吸收,其余则因不合世用而得不到人们的重视,故渐趋于衰落。 ,名轲,邹人,曾受业于之孙子思之门下,是战国中期的儒学大师。孟子主性善之说。他要求人们通过存心养性,努力使仁、义、礼、智这四种品质扩而大之。在政治方面他提出了关于仁政的学说。仁政的具体内容是要求君主去注意和改善农民的生活处境。他还提出“民贵君轻”的说法。孟子的学说对后代的思想文化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他的仁政和重民思想,对后***明君主或进步思想家都产生过较大的影响。北宋以后,孟子的著作也成为儒家的经典。长期以来,孟子因仅次于孔子而被称为“亚圣”,人们也把儒学称之为“孔孟之道”。[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漆箱盖上的二十八宿图象] 老子,事迹不详,流传至今的,是研究老子思想(即道家思想)的主要依据。书中提出唯物主义的天道自然的观点。以为天地都是按照客观规律而运动的。老子在朴素辩证法的指导下,认为世间万物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相互对立转化的联系。他在治国方面则强调“无为”。即要遵循客观规律,不要逆理而动。特别注意宽减农民的租税负担。《老子》书中的许多哲学原理,对后来中国社会有过深远的影响。如统治上层常用“无为”来缓和国家与人民的矛盾,而象小胜大、弱胜强之类的思想,又成为下层人民展开反抗斗争时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 庄子,名周,宋人。他曾作过漆园吏,约与孟子同时或稍晚,是战国时道家的重要代表人物流传至今的,涉及了许多有关宇宙万物的探索和讨论《庄子》把道看作是宇宙的本体。道是自然无为,人只能顺从它而不能超越它或违背它。故崇尚道实际上就是崇尚自然。《庄子》还提出了避免形而上学看问题的相对主义,即“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于殇子,彭祖为夭”。但相对主义运用到社会政治方面,则认为儒墨孰是孰非无法回答,从而导致认识上走向不可知论的倾向。由于《庄子》崇尚自然,故而强调人的活动必须和客观规律相顺应。但另一方面,只强调适应自然却又否认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名况,字卿,战国末赵人。他批判各家,又吸取各家之长,是战国末儒家之中最有影响的儒学大师。他接受了道家的自然观。所不同的,是荀子以为人定胜天而不应单纯顺应自然,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著名论点。 荀子在人性问题上的见解,与孟子正相反,他主张人性恶,认为经过后天的教育才能使人为善,以至变成圣人。但孟子的重民思想,也为荀子所继承。他还进一步发挥了儒家一贯的崇礼主张,在强调礼治的同时,又提出实行法治的重要性,这是他和以往儒家的不同之处。王霸并用,礼治与法治相辅而行,是荀派儒学的一大特色。 韩非,战国末韩人。和都曾师事荀况。他是战国末法家中的重要代表人物一书,是其思想之集大成。他以为人类历史是发展变化的,所以应该根据当时的实际来制订政策,即仁义只适用于古代,而当今就必须依靠暴力和法治。在此基础上,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各个法家学派的经验,认为法、术势三者必须并重。法固然重要,但君主要有一定的权力和威势,否则法令难以贯彻下去。除了势以外,君主还要有一套控驭臣下的权术,否则君主的地位不会巩固。他又以申不害、为例,说明只有法或只注重术都是有缺陷的。故韩非成为战国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 荀子的人性恶为韩非所继承。他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因此治国就离不开刑、赏,而且用刑越严越好。他又提出:“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即不允许法家以外各个学派的存在,彻底否定德化和教育的作用,使极端的专制主义贯彻到文化思想领域。以上的一些主张为促进秦统一和速亡都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有关法治若干基本准则,在以后的两千多年中,一直为许多王朝所采用。 出现于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是当时文化发展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之一。诸子的学说,是当时人智慧的结晶,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是中国古代宝贵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吴荣曾以上就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战国"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就爱阅读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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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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