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用第一人称小说怎么写好还是用第二人称好呢?

你们的理解呢小说往往用第一人称来写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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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理解呢小说往往用第一人称来写为什么
小说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或作品中的虚构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我&必须和作品中其他人物发生种种关系,并对人物\事件等起说明和见证作用。这种叙述方式常给人以亲切真实之感,但笔触所至,只能限制在&我&所经历或耳闻目见的范围之内。&
这样写的好处:
1.容易拉近与读者距离,使读者进入‘我’这个角色。&
2.便于抒发情感,进行详细心理描写&
3.使文章更具真实性,故事性(曲折性或波折性),更生动形象,使读者能更具体的体会作者心情 第一忌讳:无论文笔多么优美,都不要让描写使你的叙述陷入中止。
小说的作者必须牢记这点:不要过分描述任何事情,无论它是特顿山脉,是夕阳,还是怀基基海滩上的斑马。否则,你叙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你也将使读者的注意力出现危险的空白。请记住爱勒莫。雷纳德的金玉良言:“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读者的确愿意跳过那些无效内容。
第二大忌讳: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来描写并非重要的环境。
小说家大卫。罗吉曾宣称:“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大多数背景描写的危险在于一连串的漂亮的陈述句和叙述的中断将读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请牢记罗吉的格言,将它打在纸条上贴到计算机或打字机前:“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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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中,运用不同的人称“你、我和他”有什么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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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爱好者,科学松鼠会成员
这是个有趣的问题……人称的区别,会很微妙地影响到读者的反应,导致读者情绪南辕北辙的巨大差别。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是柔媚风情的水滋养出来的妖魅,有着水流般的曲线,水浪般的激情,水态的沉静和温柔,水质的纯净和甘美,我像水一样快乐歌唱,像水一样疯狂舞蹈,像水一样不受羁绊,像水一样超凡脱俗,像水一样自由自在。(出处你们都懂得)这段话之所以可笑,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是第一人称。“我是怎样怎样”,毫无掩饰的自夸总是讨人厌的,加上自夸的人并没有资本,就创造出喜剧效果。再来看看这两段:(我)在学校成天练摔跤打拳,收拾这老头儿跟玩儿一样,几个手指头就能对付。我一个右直拳打在贡哥勒面部,砸茄子般,把他砸得后退了两步,又抓住他脖领一扭,这老头儿就像麻花被扭了一个弯儿,拖了好几步远,雪地上留下了一道印痕。老鬼《》多亏我们人多势众,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有几个同学手中还举着砖块,将他砸得满脸是血,把他摁倒在地。这时他右手仍然紧握拳头,左手还在努力推开我们。我们知道他的右手里会有油票,我们怎么使劲,也无法掰开他的手指。两个同学将他的右臂死死摁在地上,一个同学用砖块击打他的右拳,把他的右拳打得鲜血淋淋,把他隆起的拳头打成伸平的手掌之后,我们看到几张沾上血迹的油票,数了一下刚好是一斤。余华《》两个写的都是WG时期学生(知青)殴打底层人的事例,都有自责和忏悔的性质。老鬼用的是第一人称,是口供,余华把自己掩埋在“我们”、“同学”之中了。但实际上,是余华的语言效果自责更为诚恳,用情更真,老鬼有一种做了错事还沾沾自喜的感觉。一方面,第一人称(不是绝对的)容易造成代入感,当一个人进入到“我就是那个文中的我”的气氛中去时,“文中的我”的所作所为,就容易触发读者的反应。这时候,如果读者认定“文中的我”的行为是让人厌恶的,这种强代入感就会造成很大的厌恶。余华描写暴力,产生冷峻旁观的效果,跟他的人称运用是有关系的,因为这是一种远观的角度。另一方面,作者使用第一人称,有时(不是绝对的)实际上说明了作者的缺陷:ta只会从自己的角度看待世界。人的心理会下意识地偏袒自己,更多时候,是文化使人偏袒自己所属的人群(种族、国籍、性别、性取向等),并认为这是正确的。这就造成一种不公平的评判:同样是与多个异性暧昧,杨过是风流英雄,马夫人就是该nèng死(虽然金庸都是第三人称的)。老鬼的语言,虽然没有直接点出,但很容易察觉到,作者为“我”力气大能打架而自豪(摔跤,收拾老头跟玩儿一样),以及对受害者被打倒的姿态的嘲笑(像麻花,雪地上留下印痕)。这其实反映了作者能力的局限,主观意识太强,乃至于撒出拙劣的谎。这种毛病在天涯和豆瓣的《》里常见,凡是错都是奇葩和时臣的错,叙事者是不会错的。也许就是因此,还出现了一种反转贴,叙事者自己就是奇葩,却指责无辜的他人。文学是感性的艺术,不用真正客观,但正因为它是感性的,它的语言应该给读者一个客观的感觉,即使这种感觉,是比较好的谎言造成的,也可以,但拙劣的谎不能接受。~
Ieithydd/Ysgrifennwr/Ath...
不同人称的作用不一样,最合适的文体也不一样。这个话题往大了说上一个学期的课都可以,这里我就简单说说。第一人称:让读者只读到叙述者的思想,而了解不了其他角色的思想。读者和叙述者的关系最紧密。第一人称不仅仅可以使“我”也可以是“我们”(比如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这种手法最适合用于意识流(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大段内心独白(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笔记》 ) 、或者以第一人称代入次要角色来描写真正的主角(如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此外第一人称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创造出一个身份神秘的角色,一个不可信的叙述者(unreliable narrator)的感觉。(比如康拉德的《黑暗之心》),又是甚至通过前后矛盾制造出记忆扭曲的角色(如《去日留痕》、《飞越疯人院》)。第二人称:强调与读者的直接沟通。这种叙事手法一般大量运用于诗歌、歌词、甚至互动冒险小说等文体。一些后现代小说作家喜欢把第二人称运用到一般的小说里,比如加缪、杜拉斯、福克纳、君特格拉斯等等第三人称:最常见的叙事手法,大概分为两大 类:主观第三人称:主要描写一到两个人、着重描写思想和感情。客观第三人称:不侧重个人思想和感情的描绘,而是极力创造出一个客观的叙事。而这一叙事又可分两类:全知第三人称(omniscient):俗称上帝视角,读者可以了解到所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甚至思想。限制第三人称(limited):读者对上述背景只有有限的知识。除此之外,还有角色切换(alternating point of view narration)的描写手法。早年的书信体小说就是经常切换不同人的信件而切换角色(比如法国的孟德斯鸠的《波斯书简》、拉克洛的《危险关系》; 美国第一部小说威廉布朗的《同情的力量》、维多利亚时期的哥特小说如《弗兰肯斯坦》、《德库拉伯爵》、《化身博士》等等)近些年非常火的冰与火之歌系列,也是在多个角色之间来回切换主观叙事的。
红皇讲的不错,不过光是说了第一人称的问题,我根据自己的经验补充点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的看法。第二人称,也就是“你”,用作文学作品中的主角角色极为少见。主要是因为你具有强烈的指向性,当对“你”产生了一系列的描述之后,阅读者会因为“你”的指向性(指向阅读者)和描述之间的差异而产生巨大的认识落差,所以读起来超级别扭。当然,在某些特定的题材上是可以,比方说情感宣泄类的,情书、檄文等等,这个时候读者实际代入的角色是那个隐含的“我”。第三人称,“他”或者直接就是一个人名、称呼为主要角色的文学作品可以说是占了绝大多数的。最主要的好处就是“上帝视角”,这样一方面可以从容的布置情节,二方面,更重要的是这样可以更好的调配角色的权重。更容易勾画出一个相对较为宽阔的叙事场景。所以一般来说,如果是刚开始写作,不妨首先从第三人称主角开始练起。这样更容易锻炼自己对角色权重、故事空间的规划把握能力。但是有时候也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如果题材本身决定了这东西是大量描写“一个”角色的内心感受、经历等等内容,那么确实更适合用第一人称来表达。如果还是刻意选择第三人称,很容易就显得矫揉造作人格分裂。
应用数学专业
之前几位说得很清楚了,我补充一个比较小众的角度----人称对悬疑侦探小说的意义。驾笼真太郎的漫画《Fraction》里,提到的一个观念:叙述trick漫画地址:漫画里,叙述trick指的是:作者通过编剧与叙述本身,而非通过剧情,而设置悬念的手段。在贴图中已经略略提及了一点皮毛;想了解更深的话,建议读读《Fraction》本篇漫画。漫画提到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罗杰疑案》,可谓运用叙述trick 欺骗读者的「祖师爷」。它是以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主角是「我」,故事于是看上去跟《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我 / 华生」没啥区别----只是作者为使作品真实感变强,而用的叙述手段。和《福尔摩斯》不同,《罗杰疑案》的第一人称叙述其实是叙述trick----在故事的结局,波洛侦探指证的真凶居然是:「我」!故事的叙述者!对没有接触叙述trick 经验的读者,这是很震撼的结局(对不起,这里我剧透了……)。毕竟没经验的读者,大多习惯了小说中的「我」是旁观者,或者至少是一个三观比较正常的人;他不会做出伤天害理的事。读者的思维盲区,一向就是小说作者喜闻乐见的创意开发区域。(所以说现在写出好的悬疑小说比较难,传统的 trick 骗不到读者了)这类叙述trick,关注悬疑小说的同学也许比其他小说的同学接触得很多。很久以前我也在天涯论坛也见过一篇,大概也是「凶手居然是我」之类的构思。关于人称的叙述trick 还有别的一些,我见过比较坑的是《凉宫春日的惊愕》,中途换了主角,但人称还是不变,继续用「我」……总结一下,「人称」在侦探小说里充当的角色,决不限于「叙述」;它还充当设置剧情伏笔、悬念的作用。这是因为「第一人称」对作品本身有如下限制:「我」在关键时刻的心理不能被轻易隐藏;若太刻意拒绝描写大事件发生时主角的心理,读者会有违和感读者并不能知道现场的所有真相,甚至不能知道其他人的心理活动;毕竟读者是透过主角「我」的眼去了解故事的而一部具有优秀创意的悬疑/ 侦探小说,却是反其道、专挑战这些「写作限制」,将它们变为「读者的阅读思维限制」。能做到这步的作家,我认为,起码要求有一定的语言功底,确保能玩弄「人称」于鼓掌之间,而不让读者产生违和感;否则,恐怕就如天涯论坛的某些网络新写手那样,是在耍宝了。
“我操你妈!”“你妈逼!”“干他妈!”第一种强调自身的愤怒情感无法宣泄,只能选择另外一个对象来衬托程度强烈。第二个强调对象,即一定要是“你妈”,表明绝对的对立态度。第三个则更多倾向于调动其他人情绪,要求大家跟自己一起上。以上纯属举例,请勿见怪……
范文参考《族长的秋天》。
初中阅读教材上一堆...
如果是网络小说的哈,第一人称确实如楼上所说,自我夸耀的让人腻烦,写来写去,谁的角度都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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