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飞蛾 花开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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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来到学校,发现走廊上的玻璃窗旁边,落着一只大飞蛾,它有着两个大大的树叶形状的翅膀,前面的两个触角也是小树叶形状,上面的叶脉一根根清晰可见,好漂亮的飞蛾!我和同事忍不住凑上去看了又看。
这只飞蛾为什么会趴在这儿?观察周围,看到走廊上的玻璃窗都被关上了,大概是它误飞到这儿,想出去时却被玻璃挡住了。看它一动不动的样子,我们猜测着,也许它昨晚上就被困在这儿了,我曾亲眼看到过一只同样被困的小鸟,一遍一遍朝着它以为空无一物的透明玻璃撞去,直到把自己撞的几乎晕过去,无力地卡在窗玻璃和护栏之间,才被阻挡不了的我拿到楼下放飞了去。
一会儿,同学们陆续的来了,有几个眼尖的孩子也发现了这只飞蛾,惊奇的叫起来,不断发出“啊,好大呀!”“好漂亮啊!”的惊呼声,更有几个孩子跑到办公室告诉老师自己的发现,在办公室的我们相视一笑----早看到了!
正在这时,又有一个孩子告诉我们,有一个女孩打开窗户要放了那只飞蛾,好事啊!以前多次发现孩子玩过小动物后又伤害它们的情况,还担心这些孩子会伤害它呢!放了好,让它重回大自然去。
&&& 但是接下来的一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大飞蛾扇动着漂亮的大翅膀飞出去后,一路往东飞行,被一只飞着的小鸟看到,迅速追上去,一口叼到,往更远处飞去。&&& 大飞蛾就这样死去了。
我问学生:“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学生回答:“我也会放了它。”
“为什么?”
“因为它是有生命的,我们不能随便剥夺他人的生命。”别的孩
子也纷纷赞同。
多么有爱心的孩子!能如此珍视一个不起眼的小生命,相信他们也会爱自己,爱周围的人。这只飞蛾,没有死在我们人类之手,而是消失在大自然的食物链中,是它的幸运。
| 访问脚印(最新55个)暂无访问记录请能告诉我这是什么类的飞蛾?我捡到一只飞蛾,样子很好看,是我没见过的,全身翠绿,下身有深红色条纹,尾部也是呈扇形的黑色.张开就像一把羽毛扇.翅膀呈透明色和蜻蜓的翅膀很相像.样子极为漂亮.可惜的是翅膀被好像被用烟头烧过了一样.我有照片,如果有谁知道请告诉我.
透翅蛾或者鹿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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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初初听见朱的名字,饮品店外的阳光照得正好,菲姐接听了一个***,声音顿时变得温柔:“是的……不,我可以过来……好。”
芭比她们格格的笑,说菲姐这次真是套牢给情场杀手朱某人,我正跟果汁里的柠檬片作斗争,没有听清,大声问:“猪?”她们笑着喊回来:“朱!”
“就你们这些小妖精会嚼舌根!”菲姐笑骂着站起来,倒不生气,“快点去拍片,别等我了。”开门出去,灰色裙摆在阳光里一闪,像是某种蛾子的翅膀。
----是,拍片。芭比她们都是模特,而我是业余的那种,闲着客串两把,因为没名气,拍的都是平面,泰半用在小广告或者野鸡杂志插页上。不过至少荷包里有银子进帐,我不太在乎我的脸被用来糊墙还是用来包猪肉馅,反正到头来都一样,尘归尘土归土,我看得很穿。
也许就我的年龄来说,看得太穿。这样不容易快乐,我自己知道。我自己什么都知道。
是菲姐带我入行。她很爱我,曾经捧着我的样照啧啧道:“沧若你不做专业模特真是可惜,瞧瞧,瞧瞧,简直像洛丽塔。”
洛丽塔?我没看过那本书,去搜几张剧照,对着那个翘鼻子黄头发嘴唇嘟嘟似一朵花蕾的女孩子愣半天。我似她?不不,那个女孩子,一看就知道身上没有任何伤疤。菲姐弄错,我怎么会是她。
但是芭比她们认真吃醋,拍片时拣了一件谁都不要穿的衣服剩给我。“反正洛丽塔穿什么都好看。”她们说着,咕咕笑,眨眨眼睛。
那件衣服,腰有我两个大,好当睡袍穿,奇怪,不是说厂家送过来的服装都是标准码子吗?看来哪里都有劣等品,跟我这种人倒是相配,我没脾气的耸耸肩,找阿姨帮我扣别针。
“瘦么多吃点,你这么点点小年纪跟伊们学什么减肥?熬坏了身体是自家的。”她边狠狠给我束腰,边唠叨,“还有,护腕拿掉,根本和这衣服不搭。”
我笑。心宽才体胖,我只是没福气胖起来,还有,这个护腕若能摘掉,我真的如菲姐所说当职业模特攀高枝儿去了,还用得着数理化苦读苦拼、顺便过来挣点小钱?她真的不明白。
这次的活快做完时菲姐来了,一看我:“这是什么衣服?你怎么搞的?”我笑笑,不说话。她是积年老成了精的,心头明白,就不再问下去,拉我到旁边:“月底有个PARTY,正好是周末,你去帮忙吧?报酬比拍片划算,我有个新手链可以借给你,很宽的,遮了就没事了,不过你别弄丢。”把头一偏,忍不住坦白,“是刚刚跟他一起买的。”
灯光从她侧面照过来,她眼眸像一双琥珀,半透明,什么秘密都藏不下,闪着羞涩幸福的光芒。我不知为什么就有种不祥预感。
不幸被我料中。
月底还没到,我在楼梯口碰到菲姐。她整个身子趴在楼梯栏杆上,脸色灰白,好像刚刚被谁插了一刀,趴在那儿再也没力气站起来。
我奔过去:“菲姐?!”
她看我,眼神没有焦距,好像认不出我是谁,过一会儿,想起来了:“哦,沧若。”抬抬手指,“扶我回去,不要被别人看见。”
我扶住她,用力撑起她的体重,一路小心,总算没让任何人看见她这副狼狈模样,回了房,锁了门。她往床上一倒,我急着问:“菲姐,怎么了?”
她手蒙着脸,吐出两个字:“失恋。”
原来不是生癌。我放宽心,卷起袖子去给她绞热毛巾敷脸,
她的目光落在我手腕上:“其实做个手术,疤痕能去掉。你不知道?”
我一怔,礼貌的牵牵嘴角:“留着它,可以提醒我:自己做过什么傻事。”
“是吗?那些都是傻事吗?”她眼神之迷茫,好像她才是十七岁无知少女。
我欠身离开,没忘记帮她轻轻把门阖上。
她照顾我这么多,我能做的,也不过帮她把门阖上。
月末那个派对,衣香鬓影,牛鬼蛇神,都不知是什么人在胡混,四十岁的女人穿着二十岁小甜甜的超短裙、二十几岁的男人染着一头银发,像好莱坞一样裸着肩膀歪着头走来走去,神经。我埋头端酒菜,忽然听见有人打招呼:“朱……”
朱?我循着声音,找到那个白棉衬衫宽肩膀一头乌黑髦发的男人:“朱?那个某某朱?”
“是,”他点头,露出一口白牙,“你是?”
我抡圆胳膊一个巴掌甩到他脸上,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像泥鳅一样钻过人群的缝隙逃走。我不会让他打回我的,你看,我很有点偷袭的经验。
后来菲姐听说了这件事,把我找去:“沧若,沧若!你知不知道他人脉有多广,你这几天先不要来做事了,避避风头。”
我说:“哦。”
“沧若,沧若!你怎么想得起来打人的?初生牛犊,你就不知道怕的吗?现在你给我回去!”
我说:“哦。”转身走。
她在我后面轻轻说了一声:“……谢谢。”
我牵牵嘴角。
人照顾我一尺,我还人一丈,我只知道这个理。怕?我不怕。从前长得好,有女孩子找找小混混教训我,那小混混见到我的面,愣足三分钟:“你要是叫我一声哥,我帮你教训她。”拿下巴点点那个脸都发白的女孩子。我“哼”一声,眼角都不瞄他们,顾自走掉。后来……唉,后来不提了,都是过去的事。年纪还没大,腔调就老了。我觉得但凡手腕上有疤的女孩子,不管原来几岁,从那一刻起就老了,一切青春像妖花一样,在那一瞬间绽放完毕,永远不再重来,永远不再。
几个月后没什么事发生,菲姐照常叫我回去拍片。有个小电台要请我作访谈,说想介绍兼职模特这个群体,许诺一大笔报酬,还允诺隐去我的姓名,我就接了,到了那里,是直播,一头黄毛的DJ扯东扯西,忽然问:“你为什么不向T台发展?”
我眼前掠过菲姐蛾翅般的背影:“……因为我不会穿高跟鞋。”他单刀见血:“传说是因为你手腕有伤疤。你怎么说?”我脸上肌肉瞬间变得僵硬:“什么?”
“有人说你以前当过太妹,跟人争风吃醋,割了腕。”他眼神像一条毒蛇,“是不是,程沧若?”
我想也不想的一个巴掌甩过去。
他恶狠狠挡住我的手腕:“别以为什么男人都会平白让你打,***。”一边把音乐推上去。
“什么事出了什么事?”编导戴着耳麦把头伸进来怒问。
我把手用力抽回来,一言不发站了半秒钟,回身,冲出去。
一直冲到外面,背靠着粗糙的砖墙,人滑到地上,不哭,只是大口喘气。大约是朱的朋友找上门来了。辱人者人恒辱之,报应。把左手的护腕拉下来,我看着那道伤,像一片干涸的叶子,红色的,叶边泛白。
我是有这样的过去,怎怪别人骑上头来报复?
这道疤呵……那一天、那一天,小狼气势汹汹道:“你这只手戴过我的戒指,有什么好假清高的?程沧若,你没有立场离开我!”是吗?我愤慨,抄起路边小店的啤酒瓶“哐”砸到墙上,声音真响,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小狼瞪眼看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弄出这么大动静,如果没有后续,好像很可笑,于是我拿着那半截还滴着雪白泡沫的绿瓶碴,冲着手腕就狠狠割了下去。“这只手,可以割了还给你!”那时我觉得痛快。握着手腕,后悔都是以后的事。可惜我现在正活在“以后”。我没有哭,我没有哭。我觉得所有手上有伤的女孩子,统统都老了。老人是不太喜欢哭的。
学校里有了些奇怪的眼神、还有些嘀嘀咕咕。我不在乎。不就是咬耳朵、还有指指点点,我以前又不是没经历过,现在转了个新学校,算太平一段时间,到底人品太贱,还是要在群众的眼中重新当一次贱人,竖起靶子挨指戳,又有什么大不了?我冷冷的挺直背脊。
如果说这几年我学到什么事,那就是:只要背脊还没有被别人砸断,那就挺直它。
教员办公室有人等我,白棉衫,宽肩膀,乌黑柔软的头发,我怔了怔,走进去。
到底找过来了,还要再加补我一巴掌,在这种地方?
班主任蹙着眉对我说:“朱先生跟我说了,你在校外可能跟‘某些人’发生了误会?他帮你解释清楚了,那这个我们就不说了。但是打工!程沧若,在校学生怎么可以去打那种工!你有没有考虑过前途?你的父母在日本,而你……”BLABLA八百字。
我埋头聆讯。朱先生陪在旁边,我偷瞄他干干净净的米色裤脚:这是哪一出?
出教员室后他回答了我:“我本来想向你道歉的,因为JOHN是我兄弟,想帮我报一箭之仇,但我觉得他太过份了一点,毕竟女孩子的名字在公共场合……你在听吗,程沧若?”
我仰起脸:“JOHN?哦,那个DJ。是的我在听。”
“所以我来找你,但我没想到你真的这么小。”他看着我,啧啧摇头。
“真像烂言情小说的对白,”我笑:“后面紧接着会是:‘我等你长大,等你有一天可以戴上栀子花瓣的雪白婚纱。那时,你要嫁给我。’”
他怒道:“聪明劲都用在这种鬼话上!这种年纪,你应该好好读书……”BLABLA又是八百字。
神经,我没说我不读书啊,这个人又为什么忽然钻出来教训我?我觉得荒谬,把头一扶:“哎呀头晕。”
“怎么了?”他问。
“贫血……我带了药,你能帮我去买瓶水吗?我腿软,走不动。我坐在这里等你。”
他果然诺诺而去。
我等到他身影消失,就起身从后门出去。学校的宿舍在学校后门出去、再过一条街的地方。我回宿舍去。
天晓得,我不是什么亟需拯救的堕落儿童啊!下了课,就想清清净净呆一会儿,然后回宿舍睡觉。为什么这点清净都不给我?奇怪!
当两个小混混在后门堵住我,并激动的打***:“老大!找到了!后门!”我觉得加倍奇怪。
那个身影闯入我眼帘时,我的脸白了。心脏自己收缩,并且尖叫,尖叫的内容全部全部只有两个字:小狼?小狼小狼小狼……真滑稽,我不知为什么想笑。
“总算找到你了!”气喘吁吁的声音,跟以前一式一样。我低头,他又脏又破的牛仔裤,牌子可疑的运动鞋,上面溅着不知是泥点还是血点,跟以前都一式一样,
从前的日子不放过我,所以都回来了。我程沧若的生活永远都掀不开新的篇章,一直要被拖回去。一式一样。我双手插腰,笑出眼泪。
“沧若,我听到那什么狗屁DJ叫你的名字,就找来了,真的是你!”小狼伸出一只手,像是要抓我的肩,却又缩回去撸撸鼻子。
我记得他的鼻子从前曾经被揍断过一次,血糊嗒嘀,居然没有被毁容,鼻梁稍微有点扭曲,衬着那张脸,更有种阴骛的漂亮。
他一向来长得漂亮,就算身上不停的带着伤。
我双手握拳,想把那大舌头DJ的脖子掐断。
“程沧若,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朱的声音。他一手拿着瓶矿泉水。
这么快就买到水,又找过来?好的,好的。我扑向朱,手捉住他衣襟时,飞快的悄声道:“帮我。”然后挽起他的手肘,向小狼一扬下巴:“我已经有新的男朋友了。”小狼本来把手伸进裤兜里掏着什么,一下子停住了,眼睛眯起来,我迅速补一句:“你敢打架,我会立刻再转到其他城市----不,到国外去,看你再找得过来。”
小狼阴郁的盯我一眼,裤兜里的手没有抽出来,走了,小混混追着他走掉。走之前他恶狠狠说:“我会再回来。我要跟你把事情谈清。”
谈什么?我们曾经是情侣,他送我一个戒指,那戒指是他偷他后妈的,他后妈因此来找我,羞辱我:“你们这些小偷。”我哑口无言:他如果真的恨他后母,像他向我宣称的那样,怎可以盗他讨厌的人的东西来送我?打架是一回事,盗窃和欺骗是另一回事。“小偷”两个字不能加在我头上,像某种奇怪的洁癖,我坚决要求分手。后来他刺伤了后母,关进少劳所,那不关我的事了。割腕时我已经跟他两清,之后是他自己人生的选择,我没什么好跟他谈。
朱终于开口,声音有点呆:“程沧若……”
“借一步说话。”我快手快脚把他架到一边,“帮我找个住的地方。”
“什么?!”白痴大叔还没有从痴呆状态中醒过来。
“刚刚你也听见老师说我父母都在日本?那是我继父。他们带着他们一起生的小孩,也就是我弟弟,自个儿跑出去了,留下我在这里自生自灭,我全靠打工维生。现在我冤家对头又找到了我,他一定不会放过我的,我宿舍不能住了,又没打工钱可以租新房子。是你害的,麻烦你帮帮忙,负下责任,先收留一下我。”我声泪俱下。
“你……为什么要住宿舍?你爸妈原来的房子呢?”朱张大嘴巴。
“卖掉了。”我眼睛都不眨一下。
“真的?”他眼神很不确定。
我用力点一下头,滴下一滴杀伤力十足的泪水:“拜托----”
朱的房子比我想像中的干净宽敞,居然还能匀出一个小房间给我。我拖着牛仔行囊视察了一遍,深觉满意。
“我看看租房消息,争取这两天帮你租一个,不过你没***,合同还是要我去签……”他抓抓头,“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随便咯。”我噼噼啪啪拿出课本往桌子上堆,“帮我去办个病假,我医院不熟,你去开个能请出几个月假的那种病条,神经衰弱或者心力衰竭,都OK,反正我这几个月都不去学校,避避风头。”
“喂!”朱的嘴巴张开来,“你在说什么……这种事你干嘛要找我?你不会去找别人啊?!”
“我不喜欢欠别人的情。”我打开笔袋,“而你是欠我的:你到老师面前告我的状,你的朋友把我的对头引上门来。”
“我踢你出门!”朱面目狰狞。
“你已经把我带进你房间了,我可以衣裳不整跑出去告你强奸。”我胸有成竹道,“我未满十八周岁,你就算与我和奸,也是犯罪。出头告你,我无所谓,因为我反正已经没什么名声可言,而你在行内会很麻烦,奸淫幼童的名气比同性恋坏。”看看他的脸色,很温馨的补充道,“当然,我相信你是有爱心的人士,不会真的想让我流落街头就是了。”
“你是妖怪吗?”他咬牙切齿。
“好说好说。”我边摇笔杆子默写原子量,边道,“出去把门带上。”
他“哼”一声冲出去,一秒钟后,又把头伸进来:“你在温习功课?”语气很奇怪,好像以为我这种人本来应该喝酒嗑药。
“是的。”我镇定道,“现在你出去,把门关上,三个钟头内不要再打扰我。”
他彻底把脑袋拔出去了,终于留我清净。
病假办得还算顺利。我知道我爸妈走前给老师一笔“赞助”,所以他们不敢太处分我、总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也可能是朱的办事能力够好,帮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随便怎样都好,只要结局不坏,当中的因果我不是很介意。
我一门心思复习功课。自习抑或听老师讲课,其实也没什么大区别,我自己觉得。高考近了,我是要好好用功的,当然。
朱当我是问题少女?彻底误会我,像以前那些人一样。就因为我在家庭里是个多余的孩子,所以觉得我一定有心理问题,所以我跟小流氓早恋也是因为有这个心理根源。反反覆覆跟我说:“没有孩子是不被期待而出生的,你所有的家人都爱你,你要自爱。”神经。谁不自爱?我只是----只是一不小心,太早的爱上一个人,又太早的老去。
有时候我简直想赌赌气:他们说我有问题,我就多出点问题给他们看。现在想想,算了,有什么必要?我真正的理想不过是平常的念书、平常的升学、平常的毕业……平常的嫁个什么人,过一辈子。
我一点都没有想要反抗高考的意思。我是最平庸不过的家伙,只是命运亏苦我。别人误会我太深。
梦里我仍然会听到那些嘴巴和舌头,嘁嘁喳喳的在我背后说话。“介意吗?”小狼问。我摇头,把脸俯在他背后,天涯海角的随他的机车开出去。但是机车消失了。梦醒时,我闻见米粥香。
朱给我做粥喝。奇怪,以前听芭比她们说他生活多么斑斓,这么长一段时间又不见他把女人往家里带。不然我可能真的要被逼孟母三迁。他甚至衣服都是自己洗的----当然不是手搓。积成一盆后倒勺洗衣粉丢进洗衣机,转完后一长串绳子拉出来。我有时会蹲在阳台上用膝盖支着下巴仰头看,满目白衬衫。
他比我那个继父干净得太多。
其实他比我只大五岁,专门的音乐学校毕业,没读过通常意义上的大学,看我的理科课本时简直敬畏:“为什么读理科呢?”很费解的挠头,“女孩子不应该读文科?”
“理科班里大半数女生。”我告诉他,“时代变了,男女都一样。”另外,反正讨个前途,为什么要掺那么多文艺兮兮的秦时明月汉时关、一片珠声箫鼓寒?还是原子量来得实际。这个就不必告诉他了。他又不是我的亲密爱人。
可是有时候我会忍不住跟他发一些牢骚,比如说我以后想开花店,只卖玫瑰,“听说市面上的玫瑰都是假的,只不过是变种月季。真正的玫瑰只开一晚,朝生暮死,红颜在刺丛里凋残。开过一晚,永远不再开。我喜欢那样的花。”朱听完后,神色尴尬,我也是。这样的话题本来不该跟他聊。听说人太寂寞的话会染上多话症,逮着狗熊都要唠嗑几句。我很怀疑自己有这个倾向。关起门来独自温习就有这点不好。
可是学校又回不去了。对小狼……怎么当心都不过份的。不然,父母为何千里迢迢把我送到“风气更好”的外地读书。
窗子忽然打开了,小狼像从前那么多次曾经做过的一样、侠盗罗宾汉一样把我劫下去,机车轰轰烈烈的开走,我回头,发现自己的灵魂还留在窗口。
我尖叫一声醒来,手压在胸上,一头一身都是汗,心别别跳。
“程沧若,你怎么样?”朱咚咚打门。
我定定神:“没事,不小心睡着了。”阳光还照得满窗,灿烂得不像真实。地板上有一点点灰尘。我赤脚踩在地上,没穿袜子,脚心粘粘的汗。
“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出来一下吗?我有话想跟你说。”他很礼貌道。
但凡这么礼貌,大概都没有什么好事吧?我茫然的望望窗外,拉了拉身上的T恤衫,开门见客。
“过去这段时间里,我终于了解到一点你的事情。你本来是个好学生,自己用碑酒瓶割破了手腕,没赶上跟父母一起出国。”
是的,挖我的旧伤疤,还能有什么?还不就是那点破事。我有点恍惚。有群小混混找我麻烦,另一个小混混救了我,我跟他惺惺相惜,后来吵架分手。说出来也就这点破事。
“其实你父母给你不少钱吧?为什么你要打工?”他继续问。
闲着也是闲着;好玩;不想用妈妈和后爸的钱?我有这么多理由,可是哪个是真正的呢?也许天底下的所有事情,根本都没有什么“真正理由”吧?譬如说,人类为什么要传宗接代,到底?我拉拉嘴角。朱其实根本就没有资格来拷问我。
“我去见了小狼。”他道。
我“腾”的站起来,踢翻了椅子,椅子腿碰到我的脚踝,疼。我低头瞪着自己的脚,发不出声音来。
“我跟他达成了共识,先让你考试。有什么话考完再说,所以现在你可以回去了。你放心。”他温和道。
我瞪着自己的脚。明明没有破皮、也没有流血啊,为什么我会觉得这样疼?脚底钉在地上,一步都挪不动。
“程沧若?”他担心的叫。
我终于找回声音,问:“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张张嘴巴,没发出声音,怪尴尬的挠乱了头发:“你还这么小……”把头转过去一点,脸居然有点发红。我于是也不再说话,默默退下。
好了不再开玩笑,不然他可能真会爱上我的,我这么小又这么漂亮,菲姐都夸我像洛丽塔。而我根本不可能爱回给他。一生的份额好像在那一个夏天里燃烧殆尽,之后再也没有能力给别人什么感情。再也不。
我终于回到学校。
说不清那最后几个月是怎么熬过去的,电子轨迹和硝酸可以把我的脑袋填满,进考场,到最后一门时,我简直有想哭般的喜悦:就这样考完就好了。终于到达终点。
我在一道分析题上卡壳。
空调嗡嗡的响,实在太响了,像重型的机车。我好像又看到小狼跨在上面,自信爆棚的向我扬起下巴:“沧若,你离不开我。”
任何人都可以离开任何人。我当然可以书写自己的人生。
我咬牙,定神,笔尖在草稿纸上唰唰写出去。
很久之前,我记得我亲生爸爸跟我说:“小阿若,你有几分力,就去做几分事。至于成败,不要在乎。至要紧是尽力、而且快乐。”妈妈骂我胡说,爸爸死时我只有三岁,根本不会有记忆。可是我就是记得有个胡子拉碴、味道亲切的人抱我,胸膛宽厚,叫我小阿若,劝我尽力快乐。
我的眼泪打在草稿纸上。
结束铃响时,我把我全部能做的题目都做完。结局怎么样?谁在乎。我已把我能做的都做完。
跨出考场,我几乎是平静的,做好了应付人生的心理准备。外面有两个人在等我,一个白棉短袖衬衫,是朱;另一个,却不是小狼,是校后门我曾见过的两个小混混之一。他冲过来向我吼:“老大重伤!他决定跟真正的黑帮去混,之前想再跟你说句话,你为什么不跟他说?他买了个新戒指要送你,打群架打得快死都不肯丢掉,这几年就一直在找你。你为什么不见他?!”
我张大嘴巴。我没有做好这样的心理准备。
朱很无措的张开双手对我道:“我不知道他……”
我不看他。我看的是他身后突然出现的人----几个***像演电视一样冲出来,把打算飞奔而逃的小混混制服,然后跟我说:他们是跟踪小混混而来的,小狼涉嫌贩毒,械斗中被刺伤要害,已经弥留,但不肯坦白背后的同伙,他们跟踪到这里,知道原来我是他一直在等的人,希望我能去劝他坦白从宽。
我还能说什么?在高考最后一门科目刚刚落幕时,我上了警车。朱陪着我,要我别怕。***则不断的告诉我:到了医院应该怎么说。我不应声,我不答应***,我只是去见他。
“本来想给你个新戒指,还是弄丢了……”他说,“算了。你不用再躲我,以后好好过日子。”
为什么他的声音这样吃力、脸色那么白。为什么他的手一点力气都没有?我握着他的手,不明白。他生龙活虎的样子不是还是昨天的事吗?我好像退回到几年前穿校服的时候,小混混,打斗,血,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一步也挪不开。他抡拳抡腿的,捋一把鼻子,对我叫:“我不是来救你的,是有笔帐跟他们算。你怎么还不走?”我走不动。他撩跑了那些人,又叫道:“我要走了。你到底走不走?!”我仍然走不动,直到他嘟哝一声:“笨蛋。”伸手过来,拉着我,我才能开步走。
我就在这里,一动也不能动。用那么多借口武装我自己,可是他的回忆,我从来没能逃出去。
我原来仍然这样爱着他。
可是他说:“沧若,再见。”
他的手还捉在我手里,他的脖子怎么软了下去?好像这个人、这个人,生命完全离开了身体,身体像一块破海绵一样软下去了,我要怎么样、怎么样才能把他捉回来?世界一片死寂,有什么尖锐的声音在我耳边狂叫?我一动也不动,不能明白。穿白衣服和绿衣服的人冲进来,把我挤在旁边。他们围着的那个人,是我曾经爱过的人,我曾经用尽一切力量想逃离他,现在他放我自由了,可我还不想走。我的脚钉在这里,一动不动,想等他的手伸过来,说声“笨蛋”,牵我离开。他的手在那里,掌心是空的,你们看不见吗?我们没有戒指,可我们曾有彼此相爱的手指,为什么、为什么,闹了这么多别扭,最后是如此而已?童话故事里难道不都说傻孩子会有幸福的结局?我张开嘴,叫不出声。
一双手臂抱住我的肩,扶我出去,让我在椅子上坐下,给我一杯饮料,让我双手合在上面。我呆坐了很久,抬头说:“热的。”
饮料是热的。
可是我面前没有人。那双手、还有现在手里的这杯饮料,都是幻觉吗?朱从走廊那边走回来:“他去世了。”声音很抱歉、用词很郑重。简直没必要的那么郑重。
“谢谢你的饮料。”我说。
“不客气。”他很自然的回答。
所以,真是他,不是我以为冥冥中的什么人。我低下头。
“程沧若……”他担心得不得了。
我深吸一口气:“没事。”
我说没事,是真的没事。很多长辈都警告过我,小流氓是没有好前途的,我有心理准备。小狼临死前对我说再见,算和平告别。这个世界很和平,只不过,是不能从头再来。
永远不能。
我照常的吃饭、睡觉、呼吸、微笑,甚至还去附近的城市旅游了一次,菲姐在那里结婚,新郎是一个脑袋半秃的老头子。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她要嫁他,不过算了,天底下的“为什么”那么多,我本来就不是特别明白。
“听说你跟朱同居?”菲姐很关心的问我。
“不,开玩笑!你听谁说的?我是学生,他要当心吃官司!”我笑起来,声调很活泼,甚至比以前更懂得应酬技巧,“我只是敲诈了他几顿饭。他熬的粥还算香。”
菲姐看了我一眼,慢慢道:“他从来没有给其他女人熬过粥。”
我低下头。当然是这样。我知道。我命好。这个世界对我特别好。
高考成绩下来那天,我不当心忘了吃饭,已经是第三天。朱用他的粥把我救回来。
有时我想,我是不是希望别人来救我,才故意忘了这个、又忘了那个?我是个很自私的人,而且没用,太多的事情我没有处理好,可是没有人怪我。
这个世界总是对某些人太坏,而对某些人又太好。这不公平。可是据说,天底下的事,本来就无所谓公平。我应该忘了小狼。
高考***说,我够到了本科线。好吧,爸爸妈妈应该会很高兴。我想。他们很开明,给了我这么长时间自由,我应该感谢他们。
有那么多“应该”的事,生命真是忙碌。忙得简直寂寞。
朱送给我一样礼物,是个雪花球,里面有干了的玫瑰,带刺的,鲜红色,红得像是特意染出来一样。
“干玫瑰?不,我喜欢新鲜的,朝生暮死……”我抬起头茫然道。
“可是,你还这么小。”他无措的挠头,“我等你长大,等你有一天可以戴上栀子花瓣的雪白婚纱。那时,我送给你真正的玫瑰,你要嫁给我。好不好?”
好不好?我泪流满面。机车的影子像飞蛾的翅膀在我生命中离去。我已经老了,却还没有长大。
应编辑要求写的创作感言:
往往是因为一句话写一个故事。
这篇文章,最开始跳出来的话是:“我已经老了,还没有长大。”像巫婆念出一句魔咒,于是写作的就疯掉了,一定要写出这个故事来。嘴唇肿肿如花蕾的洛丽塔、手腕绽放的烟花、午夜的机车、跌到地上的戒指,什么是真实发生过的事、什么是幻想?不太能分得清。包括最初的那句话从哪里出来的?不知道。巫婆念了魔咒,笔尖起舞,文中人展览伤痕,直到死亡或者痊愈。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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