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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申办居住证、户籍办法公布
原标题: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落户标准分72分!申办居住证、户籍办法公布   东方网5月14日消息:据上海发布,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今天发布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申请本市户籍办法。2017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今年的评分办法将另行公布)。  关于做好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节选)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2017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到本市重点扶持用人单位、重点领域就业。各高校应加强管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有关高校材料初审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将予以通报,并督促有关高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和《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cn)公布。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要加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全面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中发现申报材料存疑或涉嫌造假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工作人员违反相关工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日前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委)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2016年办理直接落户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已全部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关系或经认定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的,2017年不能再提出落户申请。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书和学位***;  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与符合2017年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  6.外语等级***;  7.计算机等级***;  8.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2017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期限为即日起至日(工作日)。  (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及复印件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到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四、受理审核  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告知用人单位补正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收到补正告知后在补正期限内材料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17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另行公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联席会议审议。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  2017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  五、申诉  对不予受理或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得知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由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及结果查询  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cn),咨询***:。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日。  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  (二)申办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居民***等有效***明。  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等)及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提供《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  四、其他  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紧缺专业目录、申请材料说明等信息,请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获取详情。  资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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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申办居住证、户籍办法公布
日 23:27 来源:东方网
原标题: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落户标准分72分!申办居住证、户籍办法公布   东方网5月14日消息:据上海发布,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今天发布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申请本市户籍办法。2017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今年的评分办法将另行公布)。  关于做好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节选)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2017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到本市重点扶持用人单位、重点领域就业。各高校应加强管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有关高校材料初审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将予以通报,并督促有关高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和《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cn)公布。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要加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全面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中发现申报材料存疑或涉嫌造假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工作人员违反相关工作规程,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日前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委)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2016年办理直接落户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已全部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关系或经认定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的,2017年不能再提出落户申请。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书和学位***;  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与符合2017年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  6.外语等级***;  7.计算机等级***;  8.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2017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期限为即日起至日(工作日)。  (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及复印件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人事管理部门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到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四、受理审核  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告知用人单位补正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收到补正告知后在补正期限内材料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17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另行公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联席会议审议。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  2017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  五、申诉  对不予受理或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得知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由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及结果查询  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cn),咨询***:。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指南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日。  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  (二)申办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居民***等有效***明。  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等)及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提供《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  四、其他  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紧缺专业目录、申请材料说明等信息,请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获取详情。  资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1、顾琦先生,男,汉族,生于 1977 年,2000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化学_转发(zf)股吧_东方财富网股吧
1、顾琦先生,男,汉族,生于 1977 年,2000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化学
1、顾琦先生,男,汉族,生于 1977 年,2000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化学 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1999 年至 2002 年任广东唐都传播事业集团市场部 总监,2002 年至 2005 年任广东光大集团策划部副总经理,2006 年至 2013 年任 中国普天运营总监,2013 年至 2016 年任深圳市瑞德融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编号:临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公司于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日上午10:30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召开。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王卫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董事孟灵魁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贾粮钢、王卫华、朱圣民、毋龙先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顾琦先生、封云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1、提名顾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提名封云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3、提名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日(星期一)上午10:30在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特此公告。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七年五月五日附件: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1、顾琦先生,男,汉族,生于1977年,2000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2年任广东唐都传播事业集团市场部总监,2002年至2005年任广东光大集团策划部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3年任中国普天运营总监,2013年至2016年任深圳市瑞德融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封云飞先生,男,汉族,生于1972年, 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学历。1998年至1999年、2002年至2010年,历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总裁助理等职,2000年至2001年任华侨城集团战略发展副总监,2012年至2013年任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总监,2014年至2015年任深圳市捷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顾问、副总经理(代行),2016年至2017年3月任深圳市……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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