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四区反映布丰观点的图问题!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四丰乡政府知法犯法、行政严重不作为,支持包庇村干部对抗中央政策、任意毁约,将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仅履行了三年就强行废止,非法重新进行第三轮发包,造成村土地分配不公和部分村民失地无地的严重后果;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得到双份地,人均15亩以上、外乡人、修公路占地补偿四十万元也能多包地、村民要向村干部送钱才能得到人均5亩地、有四户村民没钱给村干部送礼没分到一分地悲惨局面,给控投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精神损害;郊区为盖别墅卖钱,将良田不经我们同意,非法违规强行损毁青苗,霸占土地;对农业部长批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拒不纠错;为生存活命,一百多人集体到政府上访,进京二十二次,时间长达7年之久,问题久拖不决。政府以莫须有罪名打击报复,非法拘留、抓捕入狱;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和命根子,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全体村民所有,这帮无法无天的乡村干部,根本不把法律和中央政策放在眼里,在利益的驱动下,违法犯罪。鱼肉百姓,强圈强拖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是群体冲突事件的制造者和破坏构建和谐农村的祸根;只有坚决铲除这群“蛀虫”;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烈要求解决并惩除官僚、腐败***,为民做主,要回农民活命的土地控投书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南岗村刘海山、尹文濡、任风海、孙景山、田北岭五位村民代表控投书,控投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控投人:任凤海,男,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南岗村4坌日1 1号,***:23 023 1 1 94 7 1 1 234 03 8,***:87964 62。  
控投人:尹文濡,男,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南岗村3组44号,  ***:242411,***:。  
控投人:孙景山,男,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四丰乡南岗村,  ***:241。  
控投人:田兆岭,男,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四丰乡南岗村。  
控投人:刘海山,男,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四丰乡南岗村3组11l号,***:23 08 11 l 95 0 63 1 52439。  
被控投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农委主任:于小明、董洪伟。  
被控投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四丰乡政府  
被控投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四丰乡政府南岗村委会  二、控投请求:还回我们土地,我要生存,我要活命。  三、事实和理由:农业部长管不了一个小村长  
1、概况:  
我们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原郊区)四丰乡南岗村村民,2001年春季,南岗村村委会在四丰乡、郊区政府的个别干部的支持下,以土地调整为名,任意毁约,强行废除南岗村委会与控投人等全体村民签定的第二轮三十年不变的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合同,导致土地重新分包明显不公,出现了村领导、村民代表获双份地,有些工业户口的通过各种关系也获得了土地,三十多亩基本农田低价出卖改为建设用地(地款去向不明),而部分村民少地、无地的悲惨局面,给控投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无法估量的精神损害。  
二00三年三月七下午三点,在农业部信访接待室,部长杜青林亲自接待了来自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南岗村尹文濡、刘海山、田兆岭三位村民代表。代表见到部长后下跪,向杜青林部长反映他们村干部违反国家法律,在乡、区政府支持下,任意毁约,强行废除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1998年第二轮三十年不变的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合同,非法重新发包村集体土地,致使他们失去土地问题,引起杜青林部长的重视,亲自批示要求黑龙江省政府查处此事。  
然而,四年过去了,村民代表反映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区、乡领导、村干部对中央领导的批示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不肯纠错,还扬言:“你们代表就是告到联合国也不好使"。村民进京上访二十二次,问题久拖不决。地方政府为此对村民代表进行打击报复,非法关押、拘留。特别严重的是黑龙江省农委针对杜青林部长的批示,组成了一人调查组,所谓的调查组其实只有农委干部张健伟一个人。他到佳木斯玩了三天,最后向农业部做了一份假报告了事,致使村民代表反映的真实问题如沉大海,正如民谚说的:“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  
2、南岗村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辖属四丰乡一个行政村,全村三百五十六户村民,一千四百多人,耕地面积4400亩,村民都是以种地为生。1 998年南岗村和全国各地农村一样,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村委会同村民签订了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然而,南岗村村干部在区、乡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在利益的驱动下,置国家的法律和中办发(1 997)l 6号,黑发(1997)2l号文件不顾,将三十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仅履行了三年就强行废止了,非法进行第三轮发包。造成村土地分配不公和部分村民失地的严重后果:  
第一、“三轮承包后”,村委会干部和部分主张三轮承包的村民代表,承包的土地都得到了双份地,人均在15亩以上。第二,修建高速公路占地就补偿四十万余元,而“三轮”包地时又都多包耕地。第三、外县、外乡人通过关系也承包到地,而且大都是好地。第四、普通村民要向村干部送钱才能得到人均5亩地。村里有四户村民没有分到一分土地,原因是太穷没钱给村干部送礼。第五、因反对“三轮”承包而得罪村干部的村民坚决不给分地。第六、由于非法进行“三轮承包"分地,村民的青苗毁于一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村民为了主张自己的权利,几年来多次向乡、区、市反映,问题终不能解决,无奈又上省进京上访,仍是久拖不决。一百多人集体到乡、区、市政府反映,120多人次也到省委、省政府上访,进京二十二次,时间长达7年之久,问题久拖不决。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农民的命根子,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也就是归全体村民所有,但是,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他们把农村土地当着“发家致富”和腐败的门路;官商勾结,.任意圈占农民的土地,利用权利任意支配农村集体土地,从中获取暴利,任意侵害农民群众合法利益。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和中央发(1 997)1 6号文件,对保护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合法利益都有严格规定。但是,无法无天的农村基层干部,根本不把国家的法律和党中央政策放在眼里,在利益的驱动下,违法犯罪。鱼肉百姓,强圈强拖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是农村群体冲突事件的制造者,也是破坏构建和谐农村的祸根;因坚决铲除中国九亿农民中这群“蛀虫”;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2001年春天,郊区为盖别墅卖钱,将我们良田不经我们同意,非法违规强行将青苗损毁,将赖以生存土地霸占,为此我们多次进京上访,区政府不但不给解决,而且打击报复,农业部长为解决我们土地亲自开信要求解决,区长杨玉化,农委主任于小明讲我们农业部长是假的,中国告不赢,让我们到联合国告状去。为此,我们为生存活命,再次进京上访,要求中央解决并惩除官僚,腐败***,为民做主,要回我们活命的土地。  
4、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南岗村和全国其他农村一样,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轮延包。延包过程中,根本不像佳木斯市政府【2002】第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所认定的那样(乡、区两级政府互相支持,互相包庇,上瞒中央、省政府、下欺村民、老百姓,对上报告的内容和复议决定书所认定的事实完全是凭空编造的),当时村委会(不是乡党委委派的,而是村民自己选举的)完全是按照中办发(1997)16号和黑发(1997)21号文件规定进行的,《南岗村一九九八年续签合同土地调整细则》是经过村领导班子挨家挨户走访并经过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村民确认同意亲笔签名通过的,也经过了乡政府审批的,同时乡长王希友在《细则》上也签署了“同意村意见”的意见,并一家一家地签定了《农村合作经济土地合同书》《合同书》上还盖有“佳木斯市郊区四丰乡人民政府”的公章和仲裁经管站长“刘天喜”名章。按着中央和国家当时政策实行三十年不变。三十年不变的合同,三年就变了,这不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悖,而且与当时中办发(1997)16号文件“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相悖。郊区政府和乡政府明知他们的作法违法,与当时的中央政策相悖,为什么还要强行去做呢?这主要与原四丰乡党委副书记兼南岗村书记董洪伟有关系。南岗村领导班子解体,乡党委派副书冠董洪伟代理村书记。他一上任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惟独对“调整土地”兴趣十足,这是因为只要动土地就有“油水”可赚,这是不用教导、不用说明村民都知道并且也会熟练运用的浅规则。正因为如此,只要有一丁点涉及调整土地的因由,就会立即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董洪伟自然会创造“南岗村应当进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合法理由”。南岗村出现的全国唯一一个提前二十七年“第三次土地承包”;正是按着这一“潜规则”运作的。  
5、二轮延包被推翻前后的村民土地现状  
南岗村拥有三百五十户,人口大约一千多人,大多数农民都是以种地为生.二轮土地承包,都是在一轮承包的基础上顺延过来的,只要符合条件的,户户、人人都有地种,人均都在5亩以上。个别没有地的,都是一轮包地时弃耕弃农经商者,根本就不荐在人地矛盾或者上访告状的。即使存在,也就7户,并且在1997年村里已经调整 安排了土地,也不至于达到非要推倒重来“进行第三轮承包”。那么为什么南岗村还要强行“推倒重来”呢?根本的原因是通过推倒重来,把部分老百姓的土地(基本农田)抽出来,卖出去,个别当官的从中 得到多少好处只有天知道。尝政府对外声称卖的地都是废弃地, 实则出卖的是基本农田,并且改为建设用地,为个人建别墅。我们老百姓的青苗被毁、塑料大棚被拆、农建设施(农用房)被扒,没青得到一分钱补偿。南岗村出卖我们老百姓五十多亩基本农田,获款仅为34700元人民币(村里有票据为证),其余款项不知去向。  
6、“三轮”承包后的土地状况   
南岗村在乡、区两级政府个别干部的支持下,将二轮三十年不变土地承包合同仅履行了三年就给废止了。“三轮承包”后,村委会领导和村民代表承包的土地人均都在15亩以上(双份地);修高速公路占地获得补偿都在四十万元左右,而“三轮”包地时又都多包到地:外县外乡通过关系包到的土地,大都是好地,而且也按照村民资格享受一切待遇,普通村民只有花钱买地,否则人均还不到5亩地;还有四户没有分到土地,原因除了太穷(没钱给董洪伟送礼)之外,就是在“推到二轮实行三轮”的过程中得罪了董洪伟,索性一点儿地不给。以上五个方面情况共造成不合理分地一千多亩。村民孙烈强、王兆富公开对大伙讲,他们多地和给地,就是给董洪伟送500元钱才得到的。南岗村“第二轮土地承包”被推倒重来,这不能不说董洪伟“智慧高超”:他多次召集村民代表“开会”,最后决定:凡是同意“推倒重来”的,每位代表付给600--800元人民币。以村工票支付形式给付,同时,村委会成员和每个代表给双份地。村民都知道,董洪伟这下可发了大财。要不是村民上访告状,影响面太大,董洪伟通过他姨夫(主管区长)的关系,就要提拔重用。  
7、诉讼及上访情况  
“三轮土地承包”后,全村有53户集体诉讼到郊区法院,又上诉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在我们一审、二审败诉后我们确知一审进行中,南岗村为了确保获得胜诉权,由郊区党委副书记、区长亲自主持,乡党委书记、乡长坐陪,花了2400元钱宴请郊区法院院长,目的是为了平息南岗村土地官司。这件事儿,被我们村理财小组成员孟凡贵、康才两村民在村报销会计帐目上发现并看见的。我们集体询问郊区法院院长,院长答复:“法院就瞎判,你们愿那告那告去!”一百多人集体上访到乡、区、市政府;我们多次上访到中央各部门,多次上访到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持续时间达7年之久。国家农业部杜青林部长亲自接待并处理我们的上访,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都接待了我们,佳木斯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郊区、前进区法院,我们去的次数不计其数。我们多次到北京上访,也多次被接访回去,问题也始终不给解决。不仅如此,郊区政府信访办还责成公安机关将控投人拘押起来,面对铁窗牢笼,面对非人虐待,控投人呼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控投人这些穷苦农民,面对政府的暴力,没有别的选择,只有死亡。于是,控投人集体绝食,一死抗争。绝食三天,身体开始虚弱。不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招徕更大的折魔:把控投人关押在疯子、傻子呆的房间,里面脏得不得了,满屋满地满墙粪便,臊臭熏天,虱子、臭虫、跳蚤、蛆到处蛹动、跳动、漫爬,我们一进去立即恶心、呕吐不止。控投人的意志品质最终还是被强暴所征服,控投人先后被关押有的近一个月,有的一周左右。虽然我们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但是控投人还将继续上访,直至最后完成我们的维权意愿。  
控投人依然坚信:***是能够为控投人老百姓伸冤评理的!  
四、请求解决的问题
1、撤销佳木斯市政府【2002】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2、恢复控投人与村委会签定的《农村合作经济土地经济合同书》的合法性,继续履行该合同;  
3、赔偿给控投人造成的损失。  
4、部分村干部多占地情况  王洪波
01年又分了100亩
  李树先
  张福太
  王兆富
500元买10亩地  注:地剩80多亩被村民代表占用  5、部分村无地少地情况  刘海山
无地  任凤海
8.8分地  尹文濡
20亩地  孙景山
14亩  田兆领
10亩     投诉人:刘海山 尹文濡
任风海 孙景山 田北岭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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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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