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除了自己以外的dnf稀有物品是什么么?

怎么能让朋友圈以外的人能看到我朋友圈里发的东西呢?_百度知道一个连自己的东西都不敢说是自己的,还说是朋友的人!这样的人值得交心吗?这种人是什么心态?算低调吗?_百度知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_百度百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出自《?齐策三》《?系辞上》物以类聚,。西汉末编定。比喻同类的东西常聚在一起,的人相聚成群,反之就分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英文解释
The birds of a feather gather together.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相关典故
战国时期,有一位著名的学者名叫。他博学多才,能言善辩,被任命为齐国的大夫。他经常利用寓言故事、民间传说、山野轶闻来劝谏齐王,而不是通过讲大道理来说服他,却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有一次,齐宣王想攻打魏国,积极调动军队,征集粮草补充兵源,使得国库空虚,民间穷困,有的百姓已经逃到其它国家去了。淳于髡对此十分忧虑,他就去求见齐宣王.齐宣王爱听故事,淳于髡投其所好,说:“臣最近听到一个故事,想讲给大王听”,齐宣王说“好啊,寡人好久没听先生讲故事了、”淳于髡说;“有一条叫的黑狗,是普天下跑得最快的狗。有一只叫东郭逡的兔子,是四海内最狡猾的兔子、有一天,韩子卢追逐东郭逡,绕着山跑了三圈,又翻山顶来回追了五趟,兔子在前面跑得精疲力尽,狗在后面追得力尽精疲,双双累死在山腰,一个农夫看见了,没花一点力气,就独自得到了这个便宜、”齐宣王听出淳于髡语中有话,就笑着说;“先生想教我什么呢?”淳于髡说;“现在齐、魏两国相持不下,双方的军队都很疲惫,两国的百姓深受其害,恐怕秦、楚等强国正在后面等着,像老农一样准备捡便宜呢。”听了,认为很有道理,就下令停止进攻魏国。
齐宣王喜欢招贤纳士,于是让淳于髡举荐人才。一天之内接连向齐宣王推荐了七位贤能之士。
很惊讶,就问淳于髡说:“寡人听说,人才是很难得的,如果一千年之内能找到一位贤人,那贤人就好像多得像肩并肩站着一样;如果一百年能出现一个圣人,那圣人就像脚跟挨着脚跟来到一样、现在,你一天之内就推荐了7个贤士,那贤士是不是太多了?”
淳于髡回答说:“不能这样说。要知道,同类的鸟儿总聚在一起飞翔,同类的野兽总是聚在一起行动。人们要寻找柴胡、桔梗这类药材,如果到洼地去找,恐怕永远也找不到;要是到梁文山的背面去找,那就可以成车地找到、这是因为天下同类的事物,总是要相聚在一起的。我大概也算个贤士,所以让我举荐贤士,就如同在黄河里取水,在燧石中取火一样容易、我还要给您再推荐一些贤士,何止这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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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请问大侠:&&&&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是 依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还是&&按照 17% 征收***? 教材 写的是按照适用税率征收, 没说具体是哪个。 但 销售旧货,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求指教, 是不是不会考那么细, 知道固定资产怎么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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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工作&&&&&& 快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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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销售旧货,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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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回复#2楼雨过 天晴的帖子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不知是否适用. 假如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 应该适用哪个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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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找到正解了,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2)其他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实行***转型前购入或自制,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计算缴纳***;实行***转型后购入或自制,抵扣过进项税额的,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需要说明的是,此处“适用税率”的确认,笔者认为可依纳税人抵扣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时的适用税率来确认,即17%、4%或3%。(2)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可能涉及的适用税率,有17%、13%、6%(适用6%税率的物品,详见财税[2009]9号文)、4%(从免税商店购入的免税商品)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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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使用过的物品”与“旧货”有何区别?【发布日期】: 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字体:【】 【】 【】 问:税法规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与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分别适用不同的征税办法。请问 “使用过的物品”与“旧货”如何区别?拿使用过的办公桌椅为例,它是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征税还是按旧货征税?  &&&&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上述规定中所称的“纳税人销售旧货”,是指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而企事业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例如办公用品等,则不适用旧货的政策,应按照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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