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巴黎
一个人的巴黎
我的第二本护照,章已经快盖满了。绕着地球飞来飞去,在十年以后又回到&&。又是一个人。被告之行李被落在&&机场,抵达时间不详,我出奇的平静。找火车站入口的时候接到领导***,那头着急的说:“到哪了?”“我正……”“记住,要打车!”于是找火车站的那半句话咽下去了,再一琢磨,丢行李的话又咽下去了。我只说:“好。”
9欧的火车票可以到&&市区的任何地方,因为是首发站,竟然有座。熟悉的站台,久违的感觉。火车就一路开开停停,地上地下,忽明忽暗,在眼前斑驳成一片。忽然觉得时空错乱,也许在国内的近十年生活是做了一场梦,我在火车上醒来,是去上课的途中。又或者此时此刻才是不真实的,醒来时我应该和儿子躺在床上,他的小手正在扒我的眼睛,是到点该送他们上幼儿园了。
再度来一直是我的心愿。心愿归心愿,想想也罢了,并不迫切,只抱着随缘的态度。总觉得该去的那天,自然会再去。十年以前,几乎身边的同学都参加了十几国游,而我两年没有跨出过&&半步。省钱当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有直觉告诉我说:我会再回来。到那时候的我,心安理得。
如果不是办签证那段匪夷所思的小插曲,今天我不会一个人在。缘分不来便不来,来了就一刻也不等。出发去&&的头一天夜里,我飞快搞定了去的机票和酒店,往包里揣了一本旅行小册子。查了天气,又往包里塞了件羽绒衫。这就算准备就绪了。
&&&&&已经想不起上一次独自旅行是什么时候了。而我骨子里又是极喜欢自由宁静极不想说话的人,阴错阳差,这些年不论从所学专业到从事工作,无不需要克服自己的胆怯,见许许多多的人,说许许多多的话,甚至连回到家里,都是儿女绕膝热闹一片,不由得我停下。走到今天,只能说是随遇而安的心让我坚持了下来。我们都被莫名的因缘宿命推着走,大多数时候,我们努力赋予人生以理由,为了让自己相信,也希望说服别人一起相信----我们才是命运的主人,人定胜天。我想大多数人至少会说服自己相信的。
&&&&&&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来越觉得生命的短促,转眼十年,我们要做的、想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滚滚红尘向来是最好的麻醉药。是一头扎进世俗生活抛开这些形而上的烦恼,还是再次面对自己的孤独?
离开&&的前夜,几乎一宿没睡。到底是酒精的作用或是出发前的紧张,说不清楚。至&&的飞机上,我是唯一的面孔。一个人了,终于。谁也不需要去迁就了。可以闭嘴,安静,睡觉。
坐定后才发现安静只是奢望。身边的&&男人开始热情的自我介绍,他服务于一家包装公司,来是公司奖励年度优秀员工。随后他向我介绍了坐在前后左右的二十多名同事,于是我又说了20多次Hi,然后他用眼神示意了前排一位优雅的中年女性----我们的领队,呵呵,也就是老板。我偷看了她几眼,她正提着一口气,与身旁的下属交谈。身后的一名同事拍拍我,说:“恭喜你!你会有一个充实的旅程!他会把全部的故事都告诉你!”果不其然,随后的一路,先是用手机里的照片完整讲述了这次的行程,然后翻出fbook里的照片,把老婆孩子房子亲戚狗浴缸全部介绍了一遍。
&&&&&&困意没了,要了一杯红酒,我也高兴起来。在我来说,旅行的真正快乐不在目的地,而在过程。遇见异国的人,遭遇奇奇怪怪的事,听见不同的人生故事,都是很大的快乐。看着,听着,聊着,你会忽然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人是这么活着的呀,多么精彩、惬意、有意思!有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
聊天中我记下了几个网站,我想有一天我会去,带着家人孩子,,露营,甚至偶尔租一座城堡住下。下飞机前他说:“很遗憾不能陪你喝一杯,因为我已经宿醉四天了,明天我要上班。很高兴和你说话,我还以为人互联网受限制什么也不知道呢。”我大笑说:“不怕。因为我们会----翻墙!”
&&&&&&火车抵达处,是花园。花园坐落在闹市的中心,北边通过圣米歇尔大街和圣母院、卢浮宫相连,在塞纳河左岸宛若一座车水马龙中的绿洲。走出站口,沐浴在初春的阳光下。湛蓝的天空,熟悉的街景,美丽的女子,法文招牌的咖啡馆。公园一角,十几个高中生组成的管乐队正在演奏一曲欢快的音乐,我扎进观众堆里,情绪也随着旋律轻轻跳动。&&
&&&&&&&&Amy推荐我住在公园附近,问原因,只抛下一句:去了就知道了。查了查房价,这月份以下的小客栈也在200欧左右,还不含早餐。于是从便宜的里面挑一个房间颜色简单明快的完事。
&&&&&&&&人的高傲在国际上是有名的,旅人问路时遭遇不快已是老生常谈。不是时常听说,哪怕是英语问路,也至少先学一句法语打个招呼“笨猪~~~~~”(法语你好),拉近距离,然后再接着抖英文。否则对方可能拒绝说英文,因为在他们心中,法语是世界上最高贵的语言。于是,离开的当晚,我在下半夜爬起来画地图,一边画一边愤愤的想:你们不愿意搭理人,老娘还不想搭理你们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当我满怀信心的掏出手绘图,再比照一下眼前的路,然后就彻底晕菜了。180度的平面上出现了四条岔路,每个岔路延伸下去不远,又劈叉了。更糟糕的是,路名似乎也对不上号。我捏着地图,很倔强的开始乱走,希望找到线索。不幸的是为了往行李箱里多塞点东西,我把最占地儿也最费劲的一双高跟鞋穿在脚上。
&&&&&&&&终于,我绝望的停在一个书店门口。现在所处的位置,是的左岸。提起左岸,总让人和诗歌、哲学、咖啡馆、文学、艺术等等联系起来。人说笑话,在左岸散步,从你身边匆匆而过的不是教授就是大学生;而在右岸,走路时注意不要踩别人的脚——那十有八九是一双蹬着高级皮鞋的银行家的脚。走进书店,立刻被环绕在书的海洋。靠书店内侧书架上摆放的是新书,半开放的屋外,则零散平摊着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搜集来的二手书。室内摆设了不少残旧的沙发,方便随时阅读。墙上还贴着怀旧文艺海报、著名作家的照片等。虽然有点杂乱不堪,但对爱书人来说,这里简单温暖,就像回家的感觉。这是左岸数不清的小书店中的一家。
&&&&&&&&书店老板的是一个戴眼镜留一点胡子的干净男人,粗毛线外套,典型的文艺男青年打扮。纠结再三,那句“笨猪”还是没说出口,我开门见山的问路。他迷惑了一下,然后缓缓的说:“你好吗?很高兴认识你。”说的----分明是中文,这着实有点惊着我了。他告诉我,因为喜爱的文化,正在附近的一所语言学校学习中文,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也许是难得找到一个口语陪练,问路的事情被抛到九霄云外,他绞尽脑汁把学过的中文一一说来听,我亦不好意思打断他。过了好久,他才想起什么似的说:“你问的那个酒店,离河边不远,你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那边有很多小巷子,走到附近再问周围的人。”我高兴的挥挥手:“学中文最好的学校----语言文化大学----就在我家楼下。希望有一天你能来留学。”&离开书店,感慨。本以为英文都不好用的,竟然,中文就够使了。呵呵。世界真奇妙。
&&&&&&&&沿着书店老板指的路往前走,走到尽头,果然又分了几个叉。环顾四周,看见一座老房子,有一个门卫在站岗。想过去会比较靠谱,于是我走上前的问路。“你手上是什么,真好看!”门卫没有回答,盯着我的手背看。“汉娜,一个女孩帮我画的。”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一张帅得眩晕的脸。“我要去----这里。”我重复了问题。他大手一挥,指了相反的方向,你应该朝那边走。很确定的态度。
&&&&&&&&晕~~只好沿着原路返回,拖着疼痛的脚,再次回到原点----地铁口。此时开始无比怀念落在的行李箱----里面的那双平底鞋。那群高中生们还在演奏,节拍依然欢快,而此时的乐曲听起来无论如何都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意思。正当我在原地发呆时,一张地图递过来:“你----需要这个吗?”&我抬起头,一张学生模样的面孔。他换成中文又说了又一次,这次我听出了口音,是小时候的闽南乡音,很亲切。
&&&&&&&&两人在地图上核对后发现帅哥门卫指错了路,书店老板没有错,刚才走到的岔路口,其实已经很接近了。这个事件再次说明了男人的帅度很多时候和智商是成反比的,同时说明了女人看见帅哥后智商和判断力都会有很大程度的下降。和男孩告别。“要是还找不到就回来找我,我就坐在这里喝咖啡。”他不放心的说。我指天发誓:“绝不会回来了,一定能找到。”“好运!”
&&&&&&&&返回刚才的岔路,重拾信心。是一个很适合漫步的城市,它不大不小,有张有弛,偶尔配合一下地铁和巴士,累了随时可以坐下喝一杯咖啡,走走逛逛是非常令人愉快的,尤其在这样一个气候宜人的初春。但同时,也是一个超容易迷路的城市。它不似的路有正南正北的规矩朝向,而是修得歪歪斜斜,高高低低,正符合人自由散漫的艺术气质。构成的街、道又有很多叫法:如大道“Avenue”,林荫大道“boulevard”,这两种一般宽阔明朗,容易识别。最常见也最难分辨的叫路“rue”,一百米,甚至几十米的一条小巷,就构成了一条rue,这些路就横七竖八的交织在一起,仿佛这个城市的血管。
&&&&&&&&天色渐暗。再次停下,问路。这次是一对夫妻,女人接过我手里的地图,指着我要问的地方,然后开始和我说法语。一边说一边还前后比划,表情看上去是不清楚的样子,但自说自话貌似分析路的走向。没一句能听懂,又杯具了。我很失望,想要回地图。可她看上去很坚定,抓着地图不放手,还在用法语各种嘀咕,也不管我能不能听懂。在旁边看手机的男人抬起头,把手机递给我,指指屏幕。“GPS?”我说,“yes,GPS.”他说。这句话终于双方都听明白了。看完导航路线,恍然。我表示感谢,告别离开。两口子表示地方不远或者同路,一定要跟着我走。于是我们一道沿着小巷,一边走,一边各说各话,他们说法文,我说英文,连猜带比划的表达各种心情。听懂了与否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总之,心情是愉快的,气氛是热烈的,话题是不中断的,一直送到酒店门口。
&&&&&&&&在之后的五天里,在的街道上、博物馆、商场里、飞机上,我不下十次的走上前,主动给同胞们提供帮助。不论是指路、点菜、导购、办理退税,不论高矮胖瘦,男女老少,相貌谈吐是否招我待见,我都尽心尽力去做好。不能不说,有男孩等人给我留下的感念。
&&&&&&&&萍水相逢亦是一种随缘。与我擦肩而过的那些人们,几句话、几个眼神、几个微笑、几个瞬间,我想,我们今生大概一定不会再见了。缘分倏忽而来,倏忽而去,当你刚开始回味它的时候,它早像羽毛一样飘走啦。说声再见,其实就是永别。完了,走了,心里也没有太多的惆怅。因为带不走的东西,永远会在某一个地方,与未知一起等待着我们。
在公园一角演奏的乐队
三,我们离美有多远
&&,传说中的世界时尚的中心。时尚是啥?提到这词,曾经给我的第一个联想竟然是:瞎臭美。
去年在&&的时候,朋友善意提醒:人对着装很讲究,平均每天要换三次衣服,应对不同的场景。我当时抱着混不吝的心态想:爱换换呗,老娘反正还是以不变应万变。一次在当地朋友家的聚餐中,喝完餐前酒,两口子告别离开,再出现时果然换了一身。仔细回忆一下,之前的那件很闲适,符合我们一起在自家花园里光脚漫步的场景。晚餐那身则更隆重些,并且增加了简单的首饰,表示对客人的尊重。但又恰如其分,不至于过于隆重,因为那样反而会令客人不知所措。那一次旅行,女人对着装的独到见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除了艺术馆、历史建筑外,女人亦是我看不够的景色。一个人行走,最大的好处是不用迁就任何人,可以随心所欲。在这儿,要想去停下坐坐,是再方便不过的。路边随处可见房子外摆几张简单的桌椅,面朝街道,便是一个咖啡厅了。选一处合眼缘的位置坐下,很快就有打着白色领结的男侍应们上前询问。要一杯饮品,喝完了,就坐在路边发发呆,可以大方的观察从身边经过的各色美女,还免去了面对面时相互打量的尴尬,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上班途中的女人,出门买菜的女人,奔赴约会的女人;年轻的少女,中年的女人,年老的女人;不管处于何种年龄,何种场景,她们给我的感觉是总能保持一丝不苟,绝不敷衍了事。她们对细节的重视折射出生活与美的热爱,令人感动。
是许多名牌的原产地。不知为何,那些名品的街头曝光率其实远不如国内普及,甚至极少看见有人使用。但平心而论,也不是最高,比更还要高的是&&。穆斯林女性的着装受宗教约束过于单调,使得爱美又富裕的&&女子只能努力在包包上使劲做文章。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是那种对名牌有着严重抵触情绪的人。对于那些对名牌热切憧憬的情绪,也一直无法理解。如果有一天有人对我说:哎呀,你今天怎么穿得和要饭的一样啊。我甚至会默默的欣喜,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其实,不论是抵触或者痴迷,都不能算得上是一种成熟的态度。那些精致的设计和手工艺,无不需要时间和文化的沉淀和积累。如果硬说不好,恐怕是另一种极端。喜欢用什么、不用什么是每个人的选择。无可非议。而当你决定穿什么、用什么时,如何用对它,让它贴切你经过的那个瞬间,并与你的气质相得益彰,明白这一点,才算真正接触到时尚的内涵。
&&&&&&&&如果名牌并不让你感冒,也应找准自己的风格,像我一样混乱无章的乱穿一气还自以为是也并不值得炫耀。我们从小被洗脑的要讲心灵美,连小学生写作文都会说“榴莲虽然长得丑、闻起来臭,但是心灵美。”这种说法虽然算得上励志的一个好理由,实际上“人品好”和“没品味”是毫不相干的两个问题。这也不难看出之前我认为时尚=瞎臭美的思想根源。
为了上街买一根黄瓜而煞有介事的选择一件轻盈美好的衣服,其意义所在,是一种生活态度。也许正因为如此,&&历史上才孕育出了不计其数的艺术家。从举世闻名的艺术家到街上普通的上班族,他们对美的追求贯穿了整个城市的大街小巷,让&&女人保持了特有的鉴赏力的自有风格。不能不说美学在,已成了国民性。
&&&&&&&&在协助一位阿姨买包的的时候,我忍不住多嘴:“阿姨,那边有镜子,去照照看看喜欢不。”阿姨一边掏钱,一边尴尬的说:“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试什么啊!”正当我很无语的时候,旁边的另一阿姨还补充说:“9494,她都**岁了呀。”很有一种到了一定年龄就可以破罐儿破摔的气势。
&&&&&&&赵薇的处女座《致青春》一直没时间去看,带孩子的间隙只能刷刷微博,接受些碎片化的信息。看见有网友点评:几个女的过了青春期就好像死掉了,其中一个还真的死了。女人青春短,80后不到30岁的都开始缅怀青春了,我问她们:你们真的年轻过吗?还是从懵懂无知少女直接豆腐渣了?
&&&&&&&在的几天,平均每天八小时的步行,我的双脚一度疼得需要踮起三个枕头才能入睡。终于扛不住了,走进一家人开的***店。被领着下了楼梯,走进地下室,被安置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里。如果前几秒不是还在繁华的街上,我甚至要吓得拔腿就跑。一个女人走进来,细细柔柔的声音,我看不清她的模样,只是一副瘦削的轮廓。也许是萍水相逢,或者是黑暗给人的另一种坦然,她向我说起了自己的故事。
&&&&&&&男人赌博,于是十二年前离了婚,独自来到打拼。十几年间甜酸苦辣,所幸终于供国内的儿子念完了大学。用她的话说:女人嘛,就是命苦。这辈子算是完了。然后又说:“我们平时都爱议论,你说这男人怎么都喜欢捡破烂啊?男人都要找年轻貌美的,剩下些年纪大的、带着孩子的老女人,男人倒好,当做宝贝捡回家,还帮人带孩子。真是想不通。”后来得知,她去年嫁了一个男人,两人过得还不错。而这些好日子让她得出的结论竟然是:男人喜欢捡破烂。结账的时候,我在下看见了她,清秀白皙的面庞,一头乌黑的长发,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她口中的“破烂”联系在一起。
说到文化差异,普遍的认识是,&&男性更懂得欣赏不同年龄阶段女人所展现出来的魅力,不论是二十、三十、四十、五十的女性都会被视作恋爱的对象,而男性更倾向于接受年轻的女子。但这种传统文化主导下,女人首先将自己当做“破烂”的想法,哪怕在这里定居十二年依然根深蒂固,令人心疼。究竟是男人的意识把她变老,或者是自己心里可怕的念头呢?
在&&街头见到的许许多多的女人里,她们不管多少年龄,都首先保持一颗“女人”的心。即使年华逝去,亦不以此为借口忘记和放弃一个女人的主张,并且把这样的态度和默契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真所谓头可断,血可流,“女人味”不可丢。说到这里,女人对美的见解或许还没有技术层面、艺术层面那么简单,背后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我们也许都该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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