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我和几个好友去河塘游泳,一下水,一股寒意渗透心底,原来夏天已不知不觉中从我身边溜走了。我,好伤心。因为她赐予了我许多,但我却还没有报答她!
我感恩于她赐予我的阳光。每个早晨,当太阳从云层里钻出来的那一刹那,刺眼却又带着柔和的阳光,把这个如黑暗冰冷的海底世界照个透彻。然后我们就如青色的鱼群一样继续上路,在人生的海洋深处留下无数艰韧的痕迹,中午,通常会有很好的阳光射进窗户。在阳光底下,我会感到强烈的困乏和眩晕,不过我已经习惯了这样一种歇斯底里的疲倦。随手翻开青春的纪念册,在阳光下,手中滑过一张张照片,里面灿若桃花般明媚的笑容已成为过去的回忆。突然间发觉连怀念都太奢侈,我开始羡慕曾经的年少轻狂。夕阳西下,把大地染成了一片红,血一样的夕阳红,天空中只剩下一丝余晖。我对着它唱道:“你是天边那一抹水云,和一缕魂归的幻影,夜深人静恍若隔世依稀记得那段刻骨铭心……”
我感恩于她赐予我的山水。人们常说,山的沉稳,水的灵逸。只是沉稳的大山在不同的季节变幻着不同的色彩,灵逸的大海却常年保持着蔚蓝的单颜,走进山中,看见松柏常青,落花又似人有情,仿佛走进了诗与梦的缤纷年代,挥笑在天空中写下了夏日的豪情。而山涧的瀑布犹如银白色的飞龙呼啸而下,让人顿生“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之感,尤其是那种舞动的劲,带动我青春向上的心灵,也许,山就像一个慈祥的母亲,水就是那欢快的儿子。母亲用自己无尽的爱把孩子抚养长大,送它走出群山的怀抱,迈向崭新的世界,创造属于自己的人生。所以,立子高山,去想那奔腾不息的流水,便成了与命运较量的长河。在河边做一个梦,任其在柔软的沙滩上,让浪花牵着去流浪。让一抹花香,从自己的手心里,一起去流浪,醒来后,我蔑视音调的生活,窥视广阔的人生舞台。为高山的伟大而喝彩,为流水的奔放而喝彩,为青春的未来而喝彩!
我感恩于她赐予我的风儿。风,总是没有方向地吹来,带着一股强烈的气息,吹过河岸的树林,发出空旷而辽远的声音,却不曾在此停留片刻,只是一直乱撞,疯狂地到处跑。河面很安静,不会随着风一起喧嚣。心也一样,不会泛起无谓的涟漪,每当傍晚,铃儿叮当,
风儿沉醉,多么美好的一次邂逅,风和铃在我的窗前一见钟情,跳起了和谐的舞蹈,把平凡的黄昏点缀得有声有色。我笑了,笑得好灿烂,就像刚出生的孩子接受母亲第一次拥抱时一样激动。但那轻轻的风,又仿佛是旧梦的声音。当我哭泣时,它安慰道:“不是你不够坚强,是现实太多僵硬……,只要你能够接受不可避免的事实,就能平安渡过任何难关。”终于我明白,那最美丽的花朵是为自己而盛开,是岁月的风儿吹散了时间的掌纹,日子在黄黄绿绿中穿梭,逝去……
“这个季节的歌,长而伤感,这个季节的诗,浪温而朦胧,这个季节的爱,让人心醉又心碎。别说我读不懂,你眼中的秘密,也别说我猜不透,你心中的惆怅……”我很喜欢这首不知名的小诗,它贴切地写出了我对夏天独特的感受。在这个宁静的夏天,天空中繁星点点,我希望崇尚完美的人们,能够对夏天的恩赐有所感悟,用一颗感恩的心与它和谐相处,创造美好的明天!
知了也睡了,安心地睡了,在我心里面,宁静的夏天。
高二、十班 (艾军)天涯
困的时候,睡觉最美;困惑的时候,有朋友最美;饿的时候,有饭最美;不懂的时候,有老师最美……
清晨的一缕阳光夹着露水的清新,青草的芳香,大地的气息柔和的射进窗户,颂吐着清新的空气,倾诉着大地的气息,散发着芳香的阳光的味道。
鸡鸣迎来美丽的早晨,农民伯伯下田劳作,叔叔阿姨出门上班,学生朋友起步迈向学校的大门。绚丽的日子就是这样简单而朴实,美丽的开始就是这样简单而祥和。
生活的阳光不是纯粹的,它的多彩讲述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有风雨,也有彩虹。你的风雨或许有的彩虹,你的彩虹或许有的风雨。彩虹会伴着风雨走过艰苦困难的日子,才有了风雨后的彩虹更加绚丽夺目,缤纷光彩。彩虹的美丽是它伴了风雨。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谁主沉浮,日日变迁,王朝更替,一切都在时间的嗒嗒声中无声或有声地走过。美丽不是王朝的兴盛,却在于王朝之中那勇于相信帮助却也帮助的美丽。
一句温暖人心的话语,会让你感动;一句深深真挚的祝福,会让你感动;困难时别人对你的搀扶,会让你感动;危难时别人的一双援助之手,会让你感动;……种种朴实而普通
的故事,就因那豁然的心境,在你眼里就最美。
人贪恋着一切关于美好的东西,在生活中不管是什么困难,因为有与人之间的种种朴实而普通的故事就是最美。星空下面,零星与夜空相依相伴,构筑了美丽的许愿的天地。故事总是在不经意间就发生了,最美的时刻一瞬间弥留人的脑海,感动了便挥之不去了,芳香永久萦绕身旁。
人不是因为荣华富贵而最美,而是在他的内心里用彩虹伴风雨的路铺就最美。生活在人世间,谁不曾被帮助过,人本就应该相互帮助走过短暂而长远的一生,因为你不可能会是一直的彩虹。不要因为花不开忘了欣赏绿叶,更不要因为错过了太阳而忘记月亮的温柔。
用生命的真诚去点亮最美的时刻,用生活的美丽去燃起最美的时刻。生命是虔诚的,生活中不只有魏青刚、丛飞那样美丽,那样深植人心的感动,依旧会有你的最美的绽放。
阳光是温柔博爱的,照亮了人世间的感动。用博爱点亮了世界的最美,用宽容去教导了人世间的最美,有宽广的胸襟去容纳了世界的最美,再用阳光去倾吐了它的气息,清新、芳香。
阳光的最美因蓝天的祝福美丽而流淌着,阳光倾诉的故事或许告一段落了。而故事的阳光的芬芳是不会散开你的心田。一段又一段的故事因为阳光的芬芳又在延续着?!
生活有阳光倾吐的芬芳最美。
生命用感动照亮的人生最美。
岁月如流水般前进,苍桑而无情。
有一种心情,叫做复杂;有一个地方,叫做天堂;有一种欲望,有一种期盼,我想看到天堂的所在,我想要向着那个天堂呼喊一个灵魂的归来……
曾经以为,世界很美,不会有眼泪,长大以后才发现一切都不是自己所想要度过的那份安然之美,一种不美的感觉将往事通通敲碎,只剩伤悲。越不过的心酸,挥散不去的愁云袅绕之事,百感无奈之余我开始封闭自己的所有,愈加滋长的沉重,愈加沉重的伤痛
走在黑漆的夜,我睁大眼寻找我想要走进的光明,然而,我却迷失了方向,迷失了我自己,好似一只被遗失在荒野里的小鹿,孤寂无助。
冰冷的心伴着这清冷的夜唱着一段幽幽的旋律,没有月亮的夜,没有星星点缀的天空,深邃的一片蓝色依旧那么美,令人沉醉,激荡的
心扉也随这迷失在这里,我看尽这多迁绉扰的世界,却无法看透自己雾层累累的心。
初秋的风,我拥抱着它。回忆如风般飘起飘落,散飞在每一个寂寞的深夜里。恋恋往事,一切都令人如痴如醉,心寒颤不已!
当我的紫葡萄化作初秋时的泪水……生活黯淡而且没有光彩的陪照,显得更加叫人心寒,无力之余心痛便化作思念的轻风飘向了另一片天空里,静劾的气氛压得我好难受。就只让思念的风放肆拼命的飞,失去的滋味不断拨弄愁苦人的眼泪,那样浓厚的亲情上帝为何忍心敲碎?忍心敲醉?
这小季节的韵律像动了弦的琴。轻盈的调子散飞在我的耳畔,平静的夜,不平静的心,我无法安然入睡,难言的滋味,像是喝了一杯又一杯冰凉而又涩人的苦咖啡……如果有一天,上帝会发现,就请将我的思念带去很远,那儿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让我的思念告诉他,把他的安康告诉我,把他在天堂的这些日子的喜怒哀乐告诉我。恳求您,我尊爱的上帝,请为我们这般浓浓的亲情做一次信鸽吧,让我们彼此都幸福的过着,那么我们的愁云就会消失得很远很远。不管是活着的,还是已经离开人世的他,一切现实我们不能掌控,命运之神的述说,我已无心再开口讲述,就让我保存那份故作的巡然,伴着对他房屋的思念,静静地往前方走,不再低头看地上那一串串铺满泪水的脚印。
生的沉默,死得静然,生与煞费苦心,白与昼,生未毕就是白天里的光明,死也未毕就是黑夜里的凄然。一切泰然自若,用一份清平而淡雅的心态去思考,才慢慢知道,人生本就如此,瞬间的更迁,永远的思念。
曾经听说过去这样一个传说,每个人生下来的时候,心灵都是一片荒漠,活着,就是要让心田栽种满生命的作物。等到前往天国的时候,上帝会让他细细欣赏自己的心田并决定要带到来世的作物。
我想如果让我选择,我不会再选择他,或许,他只能在我心田的水中央,或许,他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我的心灵庄园。他是我的过客,我是他的驿站,不经意的相遇,也不过泛起年少的心海里慢慢逝去的涟漪,仅此而已。
有很多次,看见班主任走到我们教室的窗前,停在那里,不由得忍不住替坐在旁边的他担心。
几乎无一例外。每一次他总是抱着一本
闲书,要不然就在课桌里藏几支烟。遇到不顺心的事的时候我也会找他要几支,没错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
我能做的只是在有老师走过来的时候轻轻敲敲他的课桌,提醒他注意。
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站在莫名的焦虑与矛盾边缘。
他天马行空,独来独往,仿佛天外来客。在我的思维逻辑里,上这所重点中学,就意味头一只脚跨进了名牌大学的门槛,这么简单,他怎么会不懂?
我们一起都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当班上的男女生把整个教室闹翻了天时,我和他依旧坐在楚河汉界的两端。丁是丁,卯是卯。一副友谊天长地久的样子。
他不爱说话,尤其是和女孩子,上课的时候,他也总是默默地看课外书,奇怪地是,他的作文成绩却非常的好。
我们的语文老师是一个非常帅气讨女孩子喜欢的年轻男老师。不知为什么,他一眼就从我们这此学生当中发现我旁边的他,还说他是个很有天赋的学生。
而这个时候,我悄悄地观察他的表情。他仿佛还是一副不在意的冷酷模样,但我发现他的眼好明亮,钻石般熠熠生辉。一直照在我的心底,有时候他发现我在看他。便把头偏身窗外,而我的脸居然变得好烫好烫。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有一个秘密在我的心田悄悄膨胀。然后发芽,抽枝,开成水中美丽的花,而每一片花瓣摇曳的都是他的影子。我甚至有点嫉妒我们的语文老师,可以用那么好听的声音朗诵他写的所有文字。
如果是我,那该有多快乐。
同桌才两个月的时候,在每一次大型考试的座位大调整中,我们分开了,不再是同桌,为此我整整难过了一个星期。虽然我们其实没说过几句话,我只能坐在角落里远远地看着他。看他来去如风。
他除了对学习听之任之外,其他方面都是相当优秀的一个男生。在我们班颇有人缘。男生、女生对他都很尊重。这种尊重与其他普通同学不一样,就像他不是班长,甚至什么班干部都不是,但是他很有威信。身边总聚着参差不齐的人,有成绩优秀的,也有脾性顽劣的。
他总是在上课铃响起的那一瞬间才不紧不慢地走进教室,至于下课或课外活动时间,你就不要期望能在教室里看见他的影子了。
我们班的女孩子课间休息时,喜欢趴在栏杆上看着他和他的同伴到处奔跑的身影品头论足,而我的思绪,总是随他的身影跑到很远,很远。
文老师被调到其他学校,新的语文老师并不喜欢他的文章,说他的文字太叛逆,他变得更加寡言了,在教室里呆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短。成绩开始全面下滑,在以前,如果还可以说他偏科的话,那现在他已经全军溃退了。
班主任开始把他列入差生的行列。班干部在一起开会时,他成了他们的焦点,两种观点一直在他们心中徘徊。大多数的人都喜欢这个帅气又对人友好的他,但他的成绩却和我们期望的落差很大。
毕业的日子一天天朝着我们走来,转眼已是初三了。
有一次,我看见他和一个中年男生在一起,去找了我们的班主任。过了很久我才知道,那是他父亲,来给他办退学手续的。在这关键时刻,他要走了,离开这所重点中学,放弃许多人眼中的光明前途,大家都不禁替他婉惜。
我一直想送他什么,他走的那天,我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从城东一直到城西的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名为《水中央》的漫画集想送给他,但是等到我气喘吁吁地赶回学校的时候,他已经走了。
此后的每一天,我都早早地来到教室,先把自己的课桌擦干净,然后把他的课桌也擦得一尘不染。我希望有一天当他回来的时候,还依然坐在我的左边。像往常那样翻几本闲书,甚至吸几口烟。
后来听同学说他在一所不怎样出名的学校读书。
但 再见他时,他却比以往多了更多的自信与洒脱。听说他转到那所学校后表现有些突出,而且从中期考试的一路绿灯一跃成为班里的前几名。
很多同学都觉得只是因为那里的学生成绩太差了的原因,才反衬了他的光芒。只有我知道,他是一个怎样与众不同的一个男生,就像一棵水中央的植物,只有在适合他的环境,才能开出美丽的花来。
他还和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保持着联系,而大家是从心里喜欢这个有些豪气又讲义气的朋友。每一次他回来看我们的时候,我就会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祈祷他走到我的身边,如从前那样坐到我的身边。但是没有,他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我下了好多次决心,终究没有勇气把那本《水中央》送给他。
中考很快过去了,大家聚在一起,庆祝伟大的解放。我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每一次看他喝醉了酒。(这就是中学生很容易犯的错误)像个玩具熊般脸颊红红的,那可爱的样子让我有种想过去摸一摸的冲动。
几年后的一天,我竟然在电影院门口
看到了他,而他的身边多了一个美丽的女孩,两人的手紧紧地挽在一起,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甜密模样。我看着他的笑,感觉不可思议的陌生,甚至他整个人都变得模糊起来。
在铁面无私眩晕中,他拉着女孩的手走过来,轻轻拍拍我的肩膀:“原来你也来看电影啊!”他向女孩说起往日的那段“恶劣生涯”他笑着说:“这就是我当年的好同桌,多亏她当年知情不报,不杀之恩啊!”
我也笑了,点着头向他的女友问好:“是啊,我们当年是同桌,他就坐在我的左边靠窗的位置,是我最不守纪律的同桌!”
阳光的午后,倏地,洒满了一地的笑声,也洒满了一地破碎的记忆。
是啊,他曾经坐在我的左边,我曾经坐在他的右边仅此而已。
那些人,那些事,都是我生命的作品,但只停留在过去,停留在涟漪散尽、美丽依旧的水中央,在我去到天国的时候,我会微笑着欣赏他们,但是如果有来世,我一定不会将他们再次带进我的生命,他只是一叶浮萍,只不过曾经在我的心灵的水中央,蜻蜓飞过,荡起一圈圈涟漪,然后慢慢逝去。
每个人在一生当中要面临许多各种各样的面试,大型的、小型的、复杂的、简单的,当然这其中还包括第一次面试。也许别人的第一次面试有的失败,有的成功,可我的第一次面试却失败了,而且是败得一踏糊涂,惨不忍睹。
在初中的时候,我加入了文学社,到高中来,我也报名了。可与初中有所不贩是,高中要面试。当社长宣布当天下午面试时,我胆怯了,我心中展开了一场非常激烈的拔河比赛,软弱胆怯地说道:“算了吧,不去了,还要面试,万一被落选会让人耻笑的。”坚强义正言辞道:“这点失败算什么,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平平坦坦的,没有一次失败,虽然这是第一次面试,可你以后工作时还要面试的,正好借这次机会锻炼自己,只要你勇敢地踏出了第一步,就是进步。”我心中的拨河比赛一直拉了一节课,我终于做了一个胆大的决定:面试。
终于等到那一刻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脚在打颤,还有3个就该我了,怎么办,软弱小声道:“走吧!不面试了。”坚强冷笑道:“临阵脱逃是懦夫的表现,杨红,你是懦夫。”我大叫:“不,我不是懦夫”终于到我了,我信心百倍地推门进去了,可刚一进去便勇气丧失了。我茫然
地立在那儿,社长道:“坐吧!”我坐了下来,社长问到:“你有什么特长或爱好。”在我心中默默地想了一遍,体育?可除了跑之外,其余的我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读书?除了语文课,其余的课我就如神仙一般 在云雾中漫游,看电视?算了吧?它又不在文学社的范围内。看小说?试试吧!我小声说道:“看武打小说。”社长重复了一遍,问道:“是武侠小说吗?”我点点头算是回答,社长又问了几个问题,我是一问三不知。终于,社长捻地摇摇头道:“那好吧,你先回去等消息吧!”我默默地站起来,机械性地走回了教室,趴在桌上泪花在眼中打转,软弱:“想哭就哭吧!哭出来会好受些。”坚强严厉地说:“哭,哭什么,这点失败你就随不了了吗?虽然你失败了,可你好歹也有勇气去面对第一次面试,这就是进步,应该高兴,哭什么哭!”听了坚强的一番话,我真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我含着泪花笑了,到此时,我才发现今天的天空真美。
我翻出笔记本,记上这么一句话:失败是暂时的,它只代表过去,不会代表将来,从哪儿失败,就从哪儿站起来,继续勇往前进。
一切都是梦魇中狰狞的血惺。
一切都是飓风横扫过的村落;
一切都是怒火肆虐后的森林;
一切都是雷霆击碎过的岩石;
一切都是如瘟疫横行时那般恐慌;
一切的妄想都是迷失航向的孤舟;
一切的美好都是恶语的中伤;
一切都如撕开伤口纱布时那般苦痛。
不,那一切已成为过去。
那些坍圯的村落正在重建,
那些荒凉的土地也长出了绿色的希望,
我们才能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2006年10月3日夜十二时许
“听说今天我们班要转来一个新生哪!”
“是嘛,男生还是女生?帅不帅?”
“好像是蛮帅的,听说还是老师的侄儿呢!”
声被推开,风直往教室里钻,第一排的同学大声吼道:“是谁,敢这么大但,虽然……”还没说完,一boy走了进来,样子呢,还见得观众吧!
全班同学的目光齐刷刷地盯着这位新同学。他走进教室第一件事就是做自我介绍:“我叫李名辰,李子的李,时辰的辰,你们可以叫我阿辰。”哇,简单明了的介绍方法和我一样,我喜欢。不过至于人嘛,看上去也还好啦 !
他和我一亲的就是都带着一副300°的眼镜。他被班主任安插在最后一排,也就是我们的后一排,开始,我们都不和他说话,毕竟他的底细还没有彻底摸清楚。后来的几天,我和洁发现他和班上的几个“烂”人混在一起,我和洁更是不想搭理他。
预备铃响起,开始唱歌,我和洁拿着歌本唱得正火,听见后排传来声音:“两位同学,把歌本借我用一下!”口吻强烈
此时的离别,是为彼时的相聚,错过曾经的情谊,但依然可以在深寒的秋里,温一壶回忆的美酒,忆起曾经的香浓,浇笑酣畅;天使的离开,是为在远方默默守候,错过温情,但依然可以在孤寂的清晨,想起曾经的微笑与温暖,依然可以笑对人生,用坚强的心划出长向无视诉船浆;偶尔的失败,是为再次辉煌的成功,错过赞扬与成就,但依然可以在白衣飘飘的年华里,写下青春无悔的诗行,依然可以坦然一笑告诉自己;继续走下去吧!坚持,是梦想的翅膀,尝过的方知酒浓,爱过的方知情重,错过方知什么是执着,什么是成长。刘心弄曾说:“错过,仿佛是碧绿的叶片,把一生中收获的七彩鲜花映衬得格外明艳。”我想说:“无论遇到过什么,天地错过什么,在恬静的夜里依然,能有甜美的诗心。”因为,错过,是一种收获。
一花调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星陨落,也黯淡不了整片星空,错过昨天,错过真诚,错过美丽,错过的太多太多。但请我们达观对待,错过是美丽,是收获,也是心灵的选择。停止悲伤吧!错过的是昨天,留下的是明天,昨天已逝去,今天已慢慢醒来,未来还要靠自己书写。错过,是一种成长。
信步人生四季,寒来暑往,愿我们笑对错过,笑对明天。错过的,请你珍藏,请你学着收获;未来的,请你珍惜,请你把握。这样我们都不会错过,因为我们都是智者。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灰尽,馨香萦绕,黯然消魂。
一束飘逸的雪发,一张倾城倾国的脸颊,虚掩着一身火一样的纱衣,照耀着火一样的人生。
醉人的香味,掩盖了五千年的红尘世俗。飘动的胭脂,能爱不能给,但他们却是活在一个个用泪砌成的围城之中,痛苦挣扎。
流星虽美,却只刹那闪光。
花开总有花落去,有些凄美。因为美丽太沉重,那绝美的姿态醉傲的眼神,只存在于一点,弹指一点。皆被沧桑掩埋。留下的,只是曲曲痛苦的歌,弹奏着被世俗泯灭,天使般的灵魂……
沉鱼的西施,这个令天下英雄臣服的女子,这个五千年来美丽的代名词?西施,成为了那个兵荒马乱时代的最完美的陪葬品,纤细的娇肩承担着国家兴衰存亡的重任――巅覆吴国!
可怜妍美的西施。劳累于三个男人的三点之间。无论是卧薪尝胆的勾践,还是痴情的范蠡,或者是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夫差,都是亲手埋葬这朵冰山雪莲的刽子手。
春秋末年,那个属于西施特定的年代,仅仅存在于那个年代,伴随着吴国的灭亡,新时代的开始,那个时代也随之巅覆。而时间却永远无法停留在那一刻,那殷红的嘴唇,妩媚的身躯,永远只定格在……记忆中。
巾帼英雄。惟一配用这个词的便是她――天香国色的王昭君。
她跋山涉水,肩挑起天下兴亡的重责。她没有被风霜侵袭或者尘埃沾染,她只是将离乡之苦默默的藏在心里,微笑的去面对世俗的挑战。
她无怨言,因为她是那个时代的英雄,洽谈室此生无泪无悔。
是时代赋予了她这种精神,拯救天下黎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她的一生都活在春蚕蜡炬的生命里,在弹指间而生,而作,而亡……
昭君的一生是惨淡的,名与利,跟她的笑容一样――淡然……
解读貂婵的符号,我们读懂了她的一生:玩偶。貂婵的一生都被别人玩弄与股掌之间,成为别人利用的工具。
她永远活在――别人手中。
貂婵的一生就是生活在吕布、王允、董卓这三个枭雄的勾心斗角之中,毁亦依然。尔谑我许的凡夫俗子毁了她的一生。她默默的忍受着世俗的煎熬,纤细的身躯承担着巨大的痛苦。
是这个尔虞我诈的三国驱散了她那不灭的灵魂,弱小的心灵从此留下了深深
的伤痕。但是,千百年以后,人们已经记忆了她所承受的痛苦,只记得那巅覆时代的美。
因为,她的美,让人忘记了一切。
明亮的月光下,一位婀娜多姿的妙龄女子正在翩翩起舞,美丽娇艳的花瓣絮絮的飘落下来。那醉人的笑容倾倒了整个天下。
在那鼎盛的时代,一颗善良的种子萌发的她罪恶的人生。她,就是美得让花都感羞愧的杨玉环。也许她的生命是善良的,但是,她的人生却是带着罪恶的――一个繁荣时代的毁灭者。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她的美醉倒了整个天下,她毁灭了一个盛世唐朝。这不是她的意愿,或者只是一颗单纯的心灵在无意间做出了一件美丽却又历来的事情。因为她的美,让她受尽了世俗的鄙夷和唾骂。她只有忍住泪和无奈接受世俗的宰割。而那个时代,永远无法在时间上得到延续。这根本不是她的错。
(后记:她们曾经活在那个时代,也曾巅覆过那个时代,她们的一切罪过和辉煌都是因为她们不该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拥有一张倾国倾城的脸。
她们的生命只是瞬间,但她们的美却叫做:永恒……)
长大以后,现在的我,常常会寂寞。往事如风,化作相思雨划过夜空,曾经以为,世界很美。但在这些美的后面依然有眼泪。回忆从前,昔日的事依然浮现在我眼前,有成长的快乐,有学习上的失败,有家庭的变故等等。但更多的是,父亲的身影,这些事是我的伤痛,但也是我春夏秋冬色彩的渲染者。
春,萌动着活力和生机。春回大地,阳光明媚。我们的笑声奏响了清流,脚步踏出了翠绿,心情感染大地。在这鸟语花香中处处留有我们的欢歌笑语,在这郁郁翠绿中处处留有我们的脚步,在这生机盎然中处处留有我们青春的活力,在这阳光美景中定格下一家人的灿烂笑容。
夏,燃烧着我们的激情和情思。炎炎的夏季,烘烤着无语的大地。原本幸福的家庭充满着快乐源泉,也在这夏季中淡去了颜色。源泉正慢慢的干涸。可这无情的夏季,没有降下甘露,以至于烘干了心中那仅有的一滴清泉。这个家庭破灭了,母亲的离去,为这个家庭蒙上了灰色。为这个夏季留下的是那一滴滴的泪痕。自己却不知父亲已在悲痛中,默默撑起了这个家,正在为这个家渲染色彩
秋,是金黄的,收获着辛酸和成熟。可我的收获又在哪里,是亲朋好友那声声叹息、婉惜。是父亲那恨铁不成钢关怀的话语,是自己那一滴滴晶莹的滑落的泪水。中考失意,使自己彻底的崩溃了。方才明白,“自古逢秋悲寂寥”。秋是悲凉的。只有你那明亮的眼睛犹如夜空的星星在闪耀着,只有我对你的思念犹如相思雨一样划过夜空,只有父亲那一句句勉励的话语环绕在我耳边。感染着这悲凉的秋。
冬,是雪白的。袒露着无知和无私。“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冬将兆出一个丰年。亲朋好友的真心问候正叩向我那关闭的心扉,父亲亲切的关心在激励我摆脱内心的痛苦。“自我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冬天的雨正慢慢的浸润着我的心。
当我重拾信心和充满激情时,当我敢于面对挫折时,当我明白人生的真谛时,默然回首,才发现父亲竟这般消瘦和衰老,才发觉自己竟这般无知和不懂父亲的心,不知父亲也在默默忍受着自己的痛苦。
“不感到痛苦的就不是生活,不会消失的就不是幸福”。夕日易逝的叹息,花开花落的烦恼,生活的道路本是不快乐的,只有在不快乐中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幸福。
有首诗是“离开了父亲的怀抱,才能独立健康的成长,放弃了昨日的回忆,才能在今后的道路上踏出一片灿烂。”我感谢我的父亲给了我第二次成长的天地。我感谢亲朋好友给了我成长的莫大帮助,我感谢成长道路上给我点点滴滴启示的人。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们,陪我走过忧伤的季节。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们,给我健康成长的动力。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们,伴我一生作回我自己。
高二、十班:晨曦(陈红菊)
爱因斯坦的父亲和杰克大叔去清扫一个大烟囟。那烟囟只有踩着里面的钢筋踏梯才能上去。于是杰克大叔在前,爱因斯坦的父亲在后,一级一级地爬上去,下来时,杰克大叔依旧在前,爱因斯坦的父亲在后,于是当他们走出烟囟时,杰克大叔的后背,脸上全部都被烟囟里的烟灰踏黑了,而爱因斯坦的父亲身上连一点烟灰也没有。
爱因斯坦的父亲看见杰克大叔的模样,心想,自己的脸肯定和他一样脏,于是就到附近的小河洗了洗,而杰克大叔看见了爱因斯坦的父亲干干净净的样子,就草草地洗了洗后,然后大模大样地上街了,街
上的人可笑痛了肚子,还以为杰克大叔是个疯子哩。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不过镜子也是一把双刃镜,把别人当成自己的镜子,便会一镜障目。不见泰山,自知者明,我们要做的是正视自己,主宰自己。命运,就像自己的掌纹般散乱无常,弯弯曲曲,但它却总掌握在自己手中。
妈妈给我的是无比温柔的母爱。母爱是我人生中的一大瑰宝,给我带来了无比的温暖和感激。
回首往事,翻开我的成长记录,在我的心里最值得感激和崇拜的人是我的妈妈。妈妈是多么的亲切;当我呱呱坠地,学会喊的第一句是“妈妈”!妈妈给我的是无尽的爱和呵护,她爱我胜过爱自己。
赵薇曾唱过一首《往事难忘》。每当想到她唱这首歌时,就让我想起童年的往事。如果不是妈妈,我的生命早就结束了。
故事发生在我家新修的楼房上,我和弟弟玩游戏。我一不小心手触摸到了电线,只感觉到手麻了一下,然后手被反弹转来了。感觉到一阵疼痛,我便哇哇大哭泣。在楼下洗衣服的妈妈听见了,争忙跑上来。看见受伤的我,赶紧地把我送往医院。在包扎时,不知什么原因:我很害怕,妈妈在一旁鼓励我,并把我抱在怀里面,我一下子感觉到了妈妈的温暖,使我记忆了疼痛。随后几天,在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的手有了好转的迹象。妈妈担心在我换药时害怕痛,每次都给予我鼓励;换完药后,还给我讲笑话,并且告诉我关于电的危险性。那时的我由于很小,可能什么都不懂。现在想起来,眼泪就不知不觉地流出来。
对于我来讲还有一件看起来很微不足道,实际却很重要的事。有一次,妈妈生病了,躺在床上休息,我正准备上学,临走时妈妈对我讲记得带雨伞。我说:“别那么麻烦,又不会下雨。”真是“天有不测风云”走在半路上突然下起倾盆大雨。我又没有还雨伞,这时我才后悔没有听妈妈的话。雨很无情像是告诫我,越下越大,我束手无策,在首退徘徊着。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突然后面传来一种熟悉的声音。我回头一看是妈妈冒着雨给我送伞来了。虽然打着伞但衣服还是淋湿了。我扑到妈妈怀里哭起来,说:“妈妈,对不起。我不听您的话,害你来跑一趟。”妈妈并不
说什么,只是抚摸着我的头,雨似乎听到了我的话,在一瞬间就停止了,天边出现了五彩斑谰的彩虹。妈妈背着我回家换衣服,她还来不及换就忙着送我去上学。走在路上,在我再三的请示下,妈妈答应回家。妈妈走时还叫我路上小心,她转身朝回家的方向走着,我站在那里看着妈妈远去的身影。心想:多好的妈妈呀 !这就是妈妈对女儿的爱,为了不让女儿被雨淋,不惜冒着大雨来给女儿送伞。这份爱比海还深,比天还高。
“你可怜的心惟天可见,让我无知的心如何面对,你无畏的心和风雨后的脸,总让我泪无语夜无眠。……盼只盼年少的我快长高,有一天能看到你欣慰的笑脸……”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是天底下最伟大最无私的人。他们一生为后代奔波操劳,无怨无恨,不求回报。我想,世界上这样“愚蠢”的人也只有他们了。
农村的条件并不好,生活并不富裕,我人微言轻一个农民子弟,何尝不想改变这样的环境,何时何刻不能体会父母的艰辛呢?生活的重担压在他们的身上,他们没有一丝埋怨,更没有一丝怨恨,只是默默地,默默地尽他们最大努力,尽最大的义务做他们的事,为儿女之事操劳终身,为生活之事奔波终身。
初三的时候,一个下着倾盆大雨的晚上,没有留校的我站在校门口着急地看着天,看着同学们一个个远去的背影。正当此时,父亲的到来如雪中送炭,让我目瞪口呆,激动不已。那时,我才知道父亲有多关心我,担心我的安全,从家里到学校也有半小时的路,虽说都是宽宽的马路,但父亲还是冒着大雨来接我,我真的很高兴。
初中毕业了,我没有考进好的高中,面临的选择要么读职业学校,要么读差一点的高中,或者就是不读。父母经过商量还是让我读三年的高中。读三年高中的费用并不少,我深知以后家庭的状况该是如何。为了我将来生活过得好一点,他们才不惜一切的。他们也深知没有文化,没知识的苦处,他们不想我像他们那样一辈子的脸朝黄土,背朝天。
清晖普照的六月。母亲把我送进学校。这里的确是一所不错的学校。你给我报名之后,又为我铺床、买日常生活用品。等一切安排妥当之后,要走时,你又给我零用钱,叫我一定要吃好、吃饱。我叫你坐车回去,你却说:“到时候再说。”我知道你说的是推口话。你不要我节
约,自己却那么省吃俭用。母亲,当你离开时走在炎炎的太阳下时,眼泪湿润了我的眼睛,我很伤心,很难过地哭了。我怕别人看见笑话自己,硬使眼泪往肚子里咽,那样的感觉似乎更难受,我希望有一丝凉风,有一颗绿阴或者是一口冰凉的水在我母亲回家的路上。
每当为了我的事父母犯愁的时候,我都在想:都是我不好,连累他们。当我说不做此事的时候,等待我们的又是一番教训。
是啊,有付出就有回报,但是此刻他们有回报吗?我知道,对他们最大的回报就是对我们期望――好好学习,考大学。我应该像我以前写过的那句话:把父母的期望变成前进的动力。感谢父母给我生命,给我现在的一切。我会好好回报你们的。帮你们做家务,就在此刻;给你们经济,就在此后;陪你们享晚年,就在未来。我希望父母一生平安、健康、快乐。我也希望天下的父母都如此。
这世间最纯洁的,莫过于雨。雨,它注定是世间一切藏污纳垢的克星。是一切清新怡然的缔造者。它抚摸过的绿叶,嫩翠欲滴,它亲吻过的路面,波光可鉴。它让天更蓝,水更清,鸟更欢,人更畅,景更美,情更真……
窗外,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凝望着那飘逸的,清翠的,舒缓的你,突然想起:“雨, 能弥漫成一种浪漫,也能镌刻成一种记忆。”――汪国真。你是心灵的催化剂。心浮气躁的时候,在细雨中徜徉,心灵便会不自觉的得到一种宁静,一份洒脱;雨中的沉思,会因为一种特定的音符而变得更加深刻,更加睿智;雨中人,会因为一种异样的浸润而变得更平和易处。你又以晶亮的身躯涂抹出四季的风景:催促草地,枝头吐露出嫩生生的绿意,弹开一朵朵欲绽的花蕾;带着清凉,冲散郁热,使绿叶归根;驱走白皑皑的霜雪。有时,你暖暖的,反射着金色的阳光,像一条条金线;有时,你冷冷的,像少女凄苦无助的眼泪。是你不厌其烦地洗去一片片叶子上的尘土,抹平了大地因久旱留下的伤痕;是你,将青山装扮得更加葱绿、苍翠;是你,奏响了小溪的欢东曲,给了鱼儿无忧和无虑;也是你,留给人们无限的诗意……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在农民伯伯的心目中,它是诚信的化身,从不失约。“渭城朝雨 尘,客舍青青柳舍新。”雨,默默地为友人涂去一路风尘
,包含无限的留客深情,它是友谊的象征。不同的时期,它却有着不同的蕴含。春天的雨,金贵如油,让人期待,让人渴望;夏天的雨,消炎去暑,给人无限的凉意;秋天的雨,飘满馨香,传播丰收的喜悦;冬天的雨呢?它洗去一年的旧尘,一年的疲惫,蓄势着来年的生机勃发。
雨依旧下着,年幼的我,总是痴迷着你的身影,跟随着你那淅淅满沥沥的脚步,使我感受到了你的快乐和哀愁。雨啊!你真善解人意,承载着希望的盛情……
随岁月的流逝,在不经意中,高中生活即将结束,童年和少年已随岁月融进了生命的记忆中。
走得很从容,十几年了,无论是成功的喜悦还是失败的痛楚,无论是鲜花的芬芳还是泪水的苦涩,都是那么自然而然地经历了。如今蓦然回首,岁月东流不回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记忆了老师的叮咛,辜负了父母的期待,不知不觉地时光从身边溜走。
曾多次问自己为什么而活着,为自己?为父母 ?为理想?为承诺?只知道自己真实而坚定地活着。因为我能感受到一切事物的存在,一切至善至美的人间深情的存在所以,我活着,真实而坚定地活着。
人生至处知何似是而非;恰似飞鸿踏雪泥。
疲惫的我,现在只得空留下几声无标的叹息。冥冥间,迷茫昨日的呐喊穿越时空,激荡回旋。
曾是那样重重地跌倒过,却也硬撑着爬了起来。尽管有时遍身伤痕,双眼朦胧,但流过泪后看到的世界便是更清晰,更现实。
曾渴望那充满激情的未来,更具挑战,慢慢地体味那撼人心魂的韵律,一种雾里看花的朦胧感受。
曾是那样懊恼地自责过,时间的走动似乎是越来越沉重却又越来越匆忙,瞬间即逝,无论是拥有过还是丢失过,迷失还是放弃,都是我们执着,坚强的心灵受到撞击,伤害才换来的,蜕去了那原有的无知和幼稚,收获的便是那熟悉和理智。
光阴似流水,只有流去不能回。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堂下何人击鼓?带上堂来!”
“回大人,击鼓者带到。”
县令抬头一看,原来是动物家庭的虎、狮、猴、免和“人”。
?有何冤屈快快道来,本官自会给你们一个公道。”
免子上前跪倒在地上。含着泪激奋地说:“如今人类大量砍伐树木,我们的食物不断在减少,我们的兄弟姐妹许多都饿死在山岗上。我们绿树成荫的家园已不复存在。现在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沙漠化也不断恶化,大人,你说这还要不要我们活呀!”
县令狠狠地拍了一下惊堂木,怒吼道:“竟有这等事!”
“来人呀!把人类带上来。”
“禀大人,人类带到。”
“砰。”县令再次敲响了惊堂木,吓得人类哆嗦了一下。
“你可知本官传你来所为何事。”
“回大人,草民不知。”
“放肆,来人呀!传动物家庭代表。”
“禀大人,动物家族代表带到。”
动物家族的代表一上公堂,就怒视着人类,激愤地吼道:“是他,是他,就是他,把我们美好的家园夷为平地,就算他被烧成灰我们也能认识。”
“人类,你还有何话可说,你可知罪。”
“回大人,草民根本不认识他们,我何时破坏了他们的家园。”
“鸭子死了嘴壳硬。早在宋朝时候,你的兄弟武松在景阳冈就杀死了一只老虎。国家法律规定凡捕杀动物者,将被***毙。当年本官就想拿他开刀的,但由于群众都誉他为打虎英雄,本官才暂搁置下来,如今你们竟变本加厉,你还有何话可说?”
“这什么这?你乱砍滥伐,导致水土流失,你乱办工厂,以致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就凭这两点本官就可以治你的罪。”
人类一听,抽搐一下就瘫倒在地上。
“大人,小的知错,小的悔过,小的再也不敢了,还望大人开恩,饶小的一命,以后定为改过。”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你毕竟怨犯了罪,本官念你有悔过之心,就暂且饶你一命,但死罪恶可免,活罪难逃。”
“人类听到,你破坏生存环境,本该判死刑,本官念你有悔过之心,你就为自己补过做好如下几件事,若没有做好,本官就灭你九族。”
“第一,禁止乱砍滥伐,并重新栽上你所砍的树。
第四,关闭对空气污染严重的工厂。”
“动物家族听判,本官念你们亲人惨遭不测,对你们暂时可以不实施计划生育,但切记务必少生优生。”
“本官到此结束,退堂。”
闲去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 秋。
转眼间,岁月从指间流走。来不及等待容不得回味,留下几多哀思,几多感叹。
爬上高三,学习在此刻发生了严重的分裂。一边是素质和兴趣的旧梦残存;一边是关于应试与命运的洪波世流在生活的挑战下,高三已融入了前途命运中,灵魂也因此背负了一种使命而愈凝聚力重。不管你愿不愿意,习不习惯,你都必须在千军万马之中经过高考这座独木桥。而此时,积贫积弱的自己甚感力不从心。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老师曾心如此教诲;“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父母如此叮嘱。曾几何时,怀抱着“黄沙百战穿金甲,不斩楼兰终不还”的壮志;可如今“流水落花春亦去,天上人间。”可怜满腔豪情,被无情风雨吹打去。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又见一年秋叶之调零,无秋风秋雨秋愁人。在秋风的摇曳下,流光抛人容易去;在秋雨的浸润中,悉心更悲凉。情着“满目大学空念远”的感叹,带着“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规劝之德”的悔恨。终日在彷徨中追索逸去的温馨。在自怨自艾咀嚼着变味的芬芳,只能在歆羡别人中愧叹自己。
此时此刻才认识到自己是如此脆弱,如窗外的落叶,经不起风霜的考验,在面临抉择时,竟是那么的犹豫,只会多愁善感的浅吟低档唱。“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少了男儿应有的那份“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迈。青春应是灵动的,激越的,应是生命画卷中最凝重的一笔。更须浓抹重彩的渲染一番。
高考是绽放在青春中的一朵向日葵,青春的意义就在于能承受任何失败,因此高考不足惧的。不要再彷徨,无须再悔恨,羡慕别人,不如珍惜自己!
高考前这一年,也许是孤独的,我们可以享受孤独,但要避免沦落,用心去耕耘,用情去奋斗。
忍着落木之凋零,向往秋叶之静美,用青春谱写一曲“高考进行曲”。
风带着尘埃,告诉我你已走远,雨带着悲哀,淋湿心中的阴霾。你有没有爱过我,为何你不开口。我还是不清楚,爱怎样才能自由,怎么才能够忘记你。像梦一样的美丽,付出那么多却没有回音,渐渐开始懂得了什么是迷茫。
开始想要独自去流浪,想问问自己明天的方向。等爱走了我才清醒了许多,不再为你留恋什么,寂寞的长路陪伴我只有孤灯。
引子:他是一个英俊潇酒的小伙子。他名叫煜。而她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闺女”她名叫瑷。一段空幻的感情喻言:一篇没有好结局的宣言;一次美丽马达达的错误,他们之间谁会懂,谁会离开,序幕就此拉开。
煜和瑷在S会馆相遇了。
“煜,你好!很高兴认识你。”瑷喃喃道(她含苞未放,害羞极了)
“瑷,好啊。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可以做个朋友吗?”煜很直率,直接说出来。
“好啊!”瑷羞答答的。
“不是一般的那种朋友哟!就是……”煜道。
“煜,I‘m think of you 。”瑷脸红了一遍又一遍地开花,但那只是感觉。
“我等!”煜毫不犹豫地脱口了。
(一会之后,他们离开了S会馆)
也许是偶然的巧合吧,原来煜和瑷在一所学校读书,而且都在一班。此时他们都感到十分的惊讶……)就这样,也就这样(本来沉默了些日子)他们开始了,也就这样煜的生活在了瑷,而瑷的生活有了煜。也就这样,他们彼此为爱而狂(精彩的童话故事也就这样开始,直到蔓延……)
老实说,煜对瑷的好,瑷最先是没有感觉的。但是对煜还是有点喜欢。在瑷眼中,煜只是比普通朋友好点而已。此时的她,对感情还不够了解,自然就……当然S会馆就此成为了他们每次相约的地点。S会馆也成了他们萌芽发展的希望。
经过了一段时间,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瑷听了好友的故事,对自己感情也开始有了认识,想到冲动就会受到惩罚。哎……)瑷开始试着去摸煜的心――玩笑开始了,从此也改变了……
瑷来到煜身旁,轻轻说“煜,我觉得我们一点都不相配我想……”话还没有说完。“瑷,别那样想,只要双方有默契,考虑它干什么。希望你以后别那么说,好不好?
瑷似乎看出了煜说的那些话??煜说得很认真,瑷也听得很入神,想到自己去检查他的专一性,结果得了100分,这份情似乎不够……
以后的日子里,瑷又提到了许多类似的问题,也许是对于煜来说,整天面对这样的问题已厌倦了。煜不再理瑷了。(恰是瑷感受到了他的爱,但……)瑷后悔莫及了……
煜心中有瑷吗?从一开始爱过
瑷吗?瑷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心里忍不住啊?
瑷开始了什么,她爱过了谁,现在她为了一个名字而崩溃,乱想的她已成了他们学校的倒数几名,她无助了,她不敢想了,未来???
瑷,心的心痛了一遍又一遍地开花,该忘了才对,寂寞也是鬼,瑷咬得往事支离破碎,瑷的内心谁知道,苦闷了几天,惟一只想煜能在她心里再多停留一会,多聊一会,就是那一滴泪,瑷感到了他们原来(曾经)是一对。原来幸福是万分之一的机会。因为她想煜急着飞(她已喜欢上了煜)。煜在瑷心中,已有了地位。也是爱琴海一滴水。可就这个样子被自己浪费。她后悔了,决定去找煜和好。唉,和不和好没有关系。未来的日子随便无所谓,瑷只要煜记住她的眉,只要煜记住她的好,比一切都重要,瑷也只要煜知道,她已正式喜欢他。
(瑷的想法告诉了煜,瑷的命运怎样,请看下文分详)
瑷开始给煜精辟和好信。煜没有任何的反应,沉默良久,冷战。唉,瑷开始知道自己真正伤了他,决定向他道歉……
瑷在梦里遇到了一位仙子,瑷 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了仙子,也说了自己的情况――自己已喜欢上煜了。
仙子也跟瑷说了他自己在天庭看到的情况。煜本来在你试他第三次之间还一起都喜欢着你。可后来……我不说,你也晓得的啥?哎,仙子叹了叹口气,为什么人间有那么复杂啊。为什么凡间的人们最重的就是一个字。嗳。唉,当年我们天蓬无帅也就为了一个“情”字而被打下凡间,委屈做了一头猪,姑娘,回头吧,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瑷要求仙子带她离开人间,但瑷对煜的那一份情怎么舍得呢?以前俩人说好了的永不分离,说好了的一刻也不离开对方,也承诺了”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海誓。为什么的为什么,不为什么又是为什么,漫长的一切将稍纵即逝。
仙子决定了要把瑷带到天庭去。但此时的瑷蓦地不想离开。离开对她来说首先是不习惯,再者,放不下……仙子努力带着她飞啊飞,瑷也努力往下坠,争取不让她把自己带走。瑷不断地向呼唤,向煜求救……泪一涌而出,它汇入了爱情海中……
第二天清晨,瑷以为自己到了另一个世界……原来是一个梦,此时的瑷眼角还能找到泛起的泪光。
煜给瑷回了信,其实我们彼此都没有错。一切都是上天的错,错在它把我们安排,却
又……也许分了才是最完善的结局。彼此都受折磨,伤害,还不如来个长痛不如短痛,就这样吧。不可能就别去奢望它可能,失去了就不能再得到。勉强来的是不会幸福长久的……
“煜,分就分吧。你不在乎我也不会在乎。这些日子以来,其实我要谢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什么是爱,也是你给了一个机会让我明白人生最丰富的东西――感情,就此作罢吧!”坚强的瑷已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迷茫的她已找不到自己的那一颗心――烙有煜的那颗心。
就这样,他们在S会馆……离开时,他们都看了S会馆,对于他们来说,那些似乎不存在,存在的只是S会馆站着两个人,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S会馆寂寞如鬼,淡淡的。
也许在之后的瑷当中,她会快乐地做回自己,不知煜他能走到哪儿……瑷已开始从现在做起――流浪是自己最好的归宿,煜已消失在人群之中……消失在瑷的生命之中,懂了爱……那份……
遗忘的过去,遗忘了现在。懂了爱……失了爱……迷忘爱……
火,点亮了黑夜。星星,绽放天空。我们有个共同的约定,每晚抬头望星星,你说最美丽的那颗就是你,跟我到梦里去,那个梦我作了很久,一直哭一直笑。只怪我不小心翼翼的把你珍惜,才铸成今天悲凉的结局。当初我曾经许诺你,陪你走过每一年,再苦再累,也不能分离,你才是我的唯一,永远没有第二个人来代替你。因为,你是我心中的唯一。
一直在等待,等待与你重逢。
日子在漫长无涯际的固执的等待中悄悄地流逝着,想像着你会在某一天的某一时刻突然站在我的面前,听我的倾
诉深藏在已久的心事,即使你依旧不说话。一个又一个看天在我孤独的守望中走近又走远,你没有来,我不希望 太阳已经高挂在天空才进入今天,才来珍惜,不要让机会远去才来痛心,也许等只会让我们错过。
心甘情愿,等你在四季的风里,遇见你在最美的一瞬间。
我是原该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刹那的对视是我一生的错,从此让心灵的孤岛上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而我踟蹰的脚步始终走不出因你而设的网。很想拿起***拔通那个熟记千遍的***号码,很想铺开准备已久的信纸写点什么,很想叫住你的名字,而每一次的努力都会在心力焦瘁之后成为又一次的徒劳。
如果爱你是错的话,我不想对;如果对是等于没有你的话,我宁愿错一辈子。我以为,我已忘却了你,忘却了曾经印在生命里的那一缕目光,当忽然间泪水滑落脸庞,我才明白原来心中一直有你,同时也是我一生无法忘却的幸福与忧伤。
如果你是上天交给我的任务,我愿意这个任务是永久的,它不应有期限,因为上天知道你在我心中的地位是多么的重要。我依旧在等,等待你的目光穿过高天流云,透过长空再一次注视我,等待人一天能再一次与你不期而遇。
有年轻的季节里,我坚守在此慢慢地等待,一直等待,等待与你再次重逢。
“老板,听说你儿子昨天开车撞了人,现在在派出所关着呢!”
“真的吗?那你倒是想办法救他出来啊!还在这里罗嗦些什么!”
“别着急,好像宣传部的王倩是派出所所长的表妹,您找她,兴许能解决问题的。”
“ 那,那你叫她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咚,咚。”两声,有人敲门。
“老板,找我有什么事吗?”
“是的,听说你表哥是××派出所的所长,是吗?”
“我直话跟你说了吧,我儿子昨天被派出所拘留,如果你能救他出来,我立刻给你涨薪,如果你说无能为力的话,我只好跟你说bye--bye!”
“那,那我试一试吧。”
第二天,王倩到街上买上好几袋东西,都是些水果、补品之类的。
“咚、咚。”的敲门声在所长办公室响起。
“表哥,我来看看你,你现在工作还好吧
“来就来呗,为啥还买这么多东西,这不太见外了吗。?”
“我想求你个事,听说你们昨天刚抓了一个18、9岁的男孩,他是我们公司老板的独生子你看你能不能……?”
“哦,原来是这样,其实那小伙子怎么看也不会乱开车撞人的,呆会儿我就叫人把他放了。”
“那,那真是太谢谢你了,那没事我先回去上班了。”
“好吧!记得以后常来坐啊!”
中午,老板儿子放出来了,下午时候,老板再次将王倩传进了办公室。
“上午,你做得很好,那你就做财务部的主任吧!”王倩的工资由以前的2000元上升到7000元。
“老板,听说你儿子在街上打架,被派出所出所的人带走了。”
“那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呆会你帮我叫一声,说是我叫她到她表哥那里去喝茶。”
没到下午,老板儿子自由了。
所长一次走过大街,由于穿的是便衣,没人注意,两上人在交谈着。
“咦,那不是××公司老板的儿子吗?经常看到他在街上打架,怎么没人管呢?”
“这,你就不知内情了吧!听说那公司里财务部的主任是所长的表妹,那老板的独生子能吃亏吗?”
“说的也是,谁叫那是所长呢,就是想扁谁就扁谁!”
所长突然凑过去:“那如果站在你面前的就是所长呢?”
两人突然改变观点:“我们听说那所长对人特好……。”
话说唐僧取经后,日子倒也过得不错。可就是清静点,没一个说枕边话的人。俗话说的好:男儿当成家立业。于是找个女人的想法也就成了唐僧的重要日程了。
找谁呢?唐僧现在在佛界大小也是个科级干部了,一般的他还真看不上眼。这几日,唐僧在天界转悠来,转悠去地寻找目标。甭说,还真让他瞧上一个――观音。
这观音那个漂亮,那是没的说了。三界之内,那也是数一数二的。单说她身高一米七,四层双眼皮就不是一般女人能比的。想当年,赤脚大仙去参加蟠桃会,途遇观音,竟被观音一个媚眼迷得三天找不到北,生生错过了蟠桃会。
目标选定了,可唐僧却犯了难。为什么呢?原来唐僧从小就接受佛家禁欲思想,对男女之事是看得很重的。且养他的老和尚也常常告诉他:山下的女人是老虎,见了千万要躲开。于是,唐僧虽觉得山下的“老虎”很好看,但也深怕“老虎”吃人这一
点。从没靠近过,更别说与之交谈了。在西行途中,倒是同女妖们较多接触,有几次几乎是肌肤相亲了,也不知是紧张,恐惧或是激动,唐僧却只会念经。待反应过来,正准备与女妖们深谈时,孙猴子却跳出来 。把一场好事搅乱了。唐僧当时也没觉得怎么样,独现在却十分愤慨了;这该死的老和尚,说什么“女人是老虎”来诓我,让我没了与女人交谈的经验,还有背时的马脸猴,出来捣什么蛋嘛!该死的和尚狂语,该下地狱,该死的猴子,专坏人好事,得掉脑袋或再在五指山下压个几百年……
唐僧虽咒骂他们,可问题总得解决呀!唐们一想就想到了三个徒弟:大徒弟――死猴子坏我事一―不在;三徒弟――沙僧木鱼脑袋――不要;二徒弟么?嗯,对!八戒是老手,应该可以解决的。
于是唐僧叫来了猪八戒,一番款待,巴巴地指望八戒能拿个主意。然而八戒却不,只不停地念叨:“如来,如来佛祖……”这让唐僧很恼火,气腾腾地轰走了八戒,而后却冒冷汗了:如来和观音的关系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呀 ,自己竟敢在如来头上动土。(虽然如来头上只有癞巴,但也权且做土包吧。)万一那天如来发威,用他那收拾猴子的巨手给自己******,自己可没有猴子那一身钢筋铁骨,真被按上一下,恐一身臭皮囊真就尘归尘,土归土 。若要立个墓,也只好扫一把尘土,权且当骨灰埋了……唐僧突然觉得有些发凉,原来汗水早把袈裟浸湿了,好在一通汗后,找观音做女人的想法也没了,倒也轻松许多。
唐僧没了女人的思想,生活也回到了吃饭、睡觉、瞎晃悠的正轨。一日,很幸运地从别的神仙那听到猪八戒的消息,使唐僧听得羞郝而气愤:“这王八蛋也敢打观音的主意!”原来,猪八戒早就看上了观音了,取经后就一直准备着对观音发动攻势,先总结了高老庄娶亲;天庭戏嫦娥、西行取经路的经验,又进爱情学习班恶补了两年,改“猪”为“朱”。这到形象设计室设计了可爱、搞怪形象,大力发展演艺事业,变成腰缠万贯的大款,顺利地攻下了观音这座“城堡”。
唐僧越想越生气,终于禁不住满心痛恨起来,狠狠一崩牙:好,你恋爱,不许我恋爱,夺走了我的观音,我总得去给如来佛祖说说,叫你死无全尸?可唐僧那里知道,如来早有了新欢,正愁脱不了观音这双“旧鞋”呢!
生命是一种横卧在时间岸边的汗青史册。那些在册页上留下生命痕迹的过客,随流云远去,又复有后来者,以此连绵不息,又涉若尘沙。但生命不息,每一个生命都挥毫着墨,挥散着爱的暗香,浮动着爱的极致。
爱不仅仅是爱人,在爱的定义里,还应该有爱已的空间。
爱人就像一只行驶在大海中的船,而爱已则是那导航的帆。试想:如若没有那导航的帆,那船是否能随着风雨飘向远方,没有目标更无法掌握方向。所以有了爱已的思想才能生长出爱人的精华。
三毛在撒哈拉流浪时看到那儿的人生活很苦,以致那此人的思想都与文明存在很大的偏差,她也曾帮助过,她办过女子学校,试图尽力教育那些从小爱禁的女子;她也曾帮助过那儿思想先进革命分子。可当战争来临,危险随时发生在身边时,她和荷西仍然选择了离开,是的,她爱那片沙漠,也爱那儿的人,甚至也爱那儿的冒昧。可她也爱自己,一切的一切都要以她的生命为载体,当生命不复
存在时,所有的爱都将飘逝。如果三毛一味的选择了爱人,为他人奉献自己的一切,那么在那片势土上发生的一切也该会随沙土埋葬吧!谁还会关注那儿,谁还会关爱那儿的人,在三毛选择爱已的同时又将爱人得以升华!
爱人就像一部以天为页,以地为笔的如橡巨著。可再怎么伟大的书没有目录,它同样会使人无所适从。所以爱已就是那方便查阅资料的目录。有了它的支撑爱人才得以顺理成章。
古时,管仲是齐桓公的得力助手。当管仲年迈多病时,齐桓公向他询问一个愿为他割下自己的耳朵的人是否可以作为接班人时,管仲说了一句让我们记忆犹深的话:“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难道还期盼他爱别人吗?”是的,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爱已并不可耻,每一个人都有自私的一面,在满足自私的同时,也想到了帮助别人就是可以值得称颂的。
其实,提倡爱自己与爱人兼得的岂止是人类,绿色植物的叶缺少某一石质元素时,老叶会将其传递给幼叶,因为它即将飘落,会将其白白浪费,可幼年叶子不会将矿质元素转移。因为它的生存还有价值,还要为整棵树贡献。
爱就是爱人与爱已的结合。在关爱他人的同时还要学会善待自己。
时间的风呜呜地吹过,让我们将爱人与爱已同时播放,让爱暗香浮动……
在我的脑海中,有许许多多令我尊敬的人,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要算一位老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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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唐糖初坐在台阶上听身后的大教堂里传出的歌声。经由夜风的吹动,悠扬清远的歌声像是长了翅膀的天使,向四周轻盈的飞去撞入夜的怀抱。
“糖初,怎么不进去?”楚蒙从教堂里走出来,站在唐糖初的身边,右手习惯性的轻放在她的头发上。楚蒙今天穿了一件质地极为柔软的白色毛衣,很衬他干净透彻的笑脸。
唐糖初像孩童一样仰起天真的脸,原本盖在她头发上的掌心覆盖在了脸上。她的世界暗下来,只有楚蒙的掌心传来的淡淡烛香,以及干燥的阳光的味道。
唐糖初的呼吸使楚蒙的掌心微痒,他收回手刮她扁扁的鼻子,在她身边坐下,笑道:“淘气!”
唐糖初揉着鼻子,假装埋怨:“我鼻子那么扁都是你害的,将来嫁不出去你要负责哦。”
楚蒙唇边有浅浅的笑,他望着前方夜未眠的点点灯火,说:“好啊。如果你三十岁还嫁不出去,就背着你的床来投靠我吧。”
心漏跳一拍,像是打错的鼓点。唐糖初偷偷看楚蒙线条流畅完美的侧脸――他一如平常的淡然,看不出是在玩笑,还是承诺。
唐糖初和楚蒙的相识其实挺富有戏剧性的。楚蒙是全校出了名的好学生,而唐糖初则是全校出了名的“迟到大王”。她常是踏着上课铃冲进学校,“准时”得让值周生不知道该不该记下她的名字。而这时,唐糖初早已大步流星的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在唐糖初几乎觉得自己可以凭这项“绝技”独步天下的时候,楚蒙作为值周生站在了校门口。
那天唐糖初像往常那样一路狂飙,踏进校门的时候命歹的刚好上课铃结束。楚蒙拿了个小红本子,像门神一样挡在那里,
“名字,班级。”他低着头,略长的刘海随风飞,像春天的柳枝一般。
唐糖初好歹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她用力揉揉眼睛,低着头不说话,酝酿感情。
因为长时间得不到回复,楚蒙抬起眼看她:“说呀,说完好去上课。”
唐糖初缓缓抬起头,眼睛微红,说:“我不是故意的。今天早上,我姥姥她……她……我是为了见她最后一面才……”
唐糖初欲言又止泪先流的样子成功唬住楚蒙。他犹豫了一下,侧开身体让唐糖初进去。
老师看见,不然我就帮不了你了。”楚蒙暖暖的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右脸颊上浮现可爱的酒窝。
唐糖初一边在心里欢呼,一边抹干泪痕,楚楚动人的说谢谢,而后绝尘而去。
楚蒙望着她“矫健”的身影,看着她奔跑的时候扬起的细细的金色灰尘,忽然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而这种不好的感觉,很快就在中午吃饭的时候被证实。
楚蒙很缓慢的咀嚼像石子一样坚硬的饭粒,耳里灌满了前面一个女生大肆吹嘘自己演技的声音。
声音很熟,清亮微甜,很好听;她讲的情节很熟,似曾相识;她的背影……也很熟。楚蒙终于认出前面那个张牙舞爪的女生,和今早在校门口楚楚可怜的说她姥姥逝世的是同一人。他微微挑起眉,眼里落满了狡猾的笑容。
唐糖初吃完饭,拍着圆圆的肚子和死党朵薇走在空旷的走廊里时,有人拍她的肩。
“同学,你的东西丢了。”
“什么?”唐糖初回头,看到一双狡黠微笑的眼睛。
“唐糖初,高二(3)。”楚蒙俯下头,在唐糖初遮校牌之前已将他要的信息看清楚。他还看到校牌上的照片中,眼前这个叫唐糖初的女生留着遮眉的刘海,抿着嘴,很拘谨的看着镜头。她的眼睛又圆又大,眼神清冽,像某种野生的小动物。
“你,卑鄙!”唐糖初遮着校牌,瞪着楚蒙,摆出一副要干架的样子。
“以牙还牙而已。”楚蒙翘起唇角微笑,和她身边呆呆的朵薇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和唐糖初擦肩而过。
唐糖初望着他的白色衬衣和蓝色牛仔裤,望着他像小树一样的挺拔背影,那么熟悉,好像曾经这样的画面不只一次的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她有些恍惚,眼前似又出现那个模糊的身影。
【“糖初,我打你你也应该打我啊!以牙还牙懂不懂?”】
唐糖初呆呆的看楚蒙的背影,忽然觉得也没那么气了。
那天最后两节课连起来考数学。数学一向不怎么样的唐糖初最后两大题都扔掉了,不用想也知道,明天她接到那张试卷的时候肯定会看到一个极为惨烈的分数。
唐糖初有些气馁的走在黄昏的校园中。经过公告栏的时候,她下意识的抬头,看到自己班昨天的纪律分竟是满分。
那个楚蒙……想起他的笑,唐糖初觉得好像有阳光晒到她的心里,咸咸的,甜甜的。
楚蒙从教室走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那个叫唐糖初
的女生一个人对着公告版在傻傻的发笑的情景。
“傻丫头。”他走过去拍她的脑袋,像拍家里的歪歪那样熟练。
唐糖初见是他,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你这个人,还不坏。”她说。
“当然比某某自称演技过人的小骗子强多了。”他看到她明亮的眼睛里溢着浓浓的笑意,心头一热,不由和她一起笑起来。
唐糖初和楚蒙起边走边聊,到校门口的时候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楚蒙其实不想那么快就和唐糖初说再见,他觉得她是个有趣的女生。目送着唐糖初的背影,他看到透明灿烂的夕阳提着粉红色的裙摆,在她身上踮着脚轻巧走过。
“明天不要迟到了,糖初。”他忽然冲她的背影喊,声音如他右肩上的那轮夕阳般温情。
唐糖初心口猛地的一窒,脚步停下来,捂着胸口说不出话。记忆好像大海底部的沉渣,随着温暖的海水上浮而泛起来,掀起新的波澜。
是谁,在被尘埋的记忆中,也曾这般唤过她?
“糖初,想飞吗?从那里跳下来就会飞了哦!”6岁的男生指着二米高的台子对5岁的女生说。
“真的吗,天翼哥哥?跳下来就真的会飞了吗?”小女生问的好认真。在孩提的时代里,飞翔是所有人都曾梦想的事情。
“会哦会哦,你快上去试试!”怂恿的声音。
恶意的怂恿和无知的天真换来的是他被一顿暴打,她一个月无法行走。
“糖初,这是我炼制的“神丹妙药”,吃了能长生不死,你要不要试试?我已经吃了一颗,可是如果将来只有我一个人活着,那太没意思了!你要陪我!”7岁的男生往6岁的女生嘴里塞了颗“神丹”。
“天翼哥哥,很难吃耶……”
“我妈妈说‘良药苦口’。”
“这话我妈妈也常说,她们是不是同一个幼儿园老师教的啊?”
对于长命百岁的期待,换来的是他和她一夜的肚子绞痛。
“糖初,我长大了要加入黑社会。黑社会老大都有女人,你要不要当我的女人?”9岁的男生问的很认真。
“不要。人家还是小女生,不要当女人。”8岁的女生不高兴被叫“老”,咬着棒棒糖纠正。
“诶……那你要不要当我的‘女生’?”男生不介意换个称呼,意思对就行。
因为长时间的考虑,没耐心的他抢走了她的棒棒糖以“泻私忿”。
――“隔壁的朵朵自己要求当我女人我都没答应呢!你怎么这么不识好歹!”他舔着棒棒糖,看着坐在地上大声哭泣的她,如是说道。
时光如水哗啦啦的流,她和他都慢慢长大。14岁的张天翼长得长手长脚,短短的板寸头,狡猾的星眸,如山脊般挺直的鼻梁,初现少年的俊朗。13岁的唐糖初喜欢穿白色衬衣,及膝的背带格子裙,少女柔软的线条初显。
那时候张天翼的父母似乎总是吵架,张天翼似乎总是彻夜不归。
某天清晨,唐糖初去上学的时候在弄堂的拐角处看到带着一身伤回来的张天翼。他亦看到她,微挑眉。他看向她的眼神不再似孩提时的天真,而是如水般流动着的邪气。
“天翼哥哥。”13岁的她还是习惯那样叫他,声音软软的,清亮天真。
张天翼摸着下巴,笑容邪气,慢慢靠近她。她后退,退退退,一直退到背靠墙壁无路可退。
“天翼哥哥……”她不懂,陌生的害怕爬到心头。但她还是像童年时那样叫他,双手垂立,掌心平贴在墙壁上,背脊传来潮湿的凉意。
“哥哥?”他笑,眼神邪恶,“谁是你哥哥?”
张天翼学着电视里的样子,笨拙的将唐糖初圈在自己的胸怀和墙壁之间,脸微红,气微喘,却尽量摆出很老练的样子。
“你是……我的女人!”他低头亲吻她像花朵一般柔软的嘴唇,不过蜻蜓点水,却让他自己的世界山摇地动,惊心动魄的比刚飙完车还过之。
唐糖初睁大眼,脑袋里哄的一声炸开了。她呆呆的瞪着近在咫尺的他的睫毛他的眼,两秒钟后终于意识到他正在对她做的事。唐糖初用力推开他,眼眸潮湿。她用力的用袖子擦自己的嘴唇,像是极厌恶他留下的气味,他留下的痕迹。
张天翼看到她的动作,眼里的火种一下子熄灭,紧张青涩的表情迅速换成嘲弄。
“没人吻过你吗?原来你行情那么差!”他不屑的撇嘴,长长的低垂着的睫毛却微微颤动。他在害怕,怕她从此恨他入骨。
“啪!”清脆响亮的巴掌声在清晨微凉的空气里回转。
掌心疼痛,比不过来自心底的伤痛。唐糖初垂着头,看着自己发红的掌心,眼泪终于掉下来,敲打在她自己裸露的皮肤上啪啪响。虽然懵懂,但她清楚的知道心里埋藏多年的种子初发芽就被无情扼杀了,或许再也见不到阳光。
张天翼看着她,危险的眯起眼却没有还手。他张天翼没有不打女人的习惯,但是即使被狠狠打了一巴掌他还是不忍心对她挥拳头。
“你让我真失望!”唐糖初转身跑开,书包随着跑动的身体一跳一跳的,像只受伤的小鹿。
他知道她在哭,眼泪一定像花一样朵朵绽放,伤心的气味在空气里弥漫。
这个……女人……不知道怎么骂她才可以不至于亵渎她。张天翼狠狠的在墙壁上砸了一拳。14岁少年的眼泪掉在手臂上,落在长在墙缝里的植物叶子上。啪嗒,啪嗒,水滴淌的声音如此清晰,一声一声,都敲打在他的心上。
长满青苔的古老墙壁上,留下一个浅浅的拳坑,如同他心上掉了的那个缺口。他又转身看她的背影――空空的弄堂,凉凉的风,已经看不见她哭泣奔跑的身影。她现在,该在过马路了吧?有没有人提醒她要看清红绿灯……以前小时候,她总是扯着他的衣角慌慌张张的跑,看见汽车开过来会喳喳呼呼的叫,像只麻雀一样……
张天翼终于忍不住蹲在空空的弄堂里,按着心脏,压抑的低声哭泣。糖初……糖初……他叫唤她的名字,声声,生生。他是那么害怕他再也没有机会这样叫她。
第二天张天翼就搬走了,跟着他的妈妈。他没带走的衣物被他的爸爸丢的满院都是。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这个认知让唐糖初不知道该怎样界定他清晨的逾越。
张天翼离开两个月,唐糖初在给院落的那棵向日葵花洒水的时候,看到花瓣下被月光照的微微发光的玻璃弹珠。犹豫了一下,她捡起那些曾在他们的童年里扮演过重要角色的玩具。三颗玻璃弹珠静静的躺在唐糖初洁白的掌心里,光泽流转,就像记忆中张天翼的眼睛一样漂亮。
张天翼――他的名字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唐糖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会忽然想起那个在她的生命中离开了四年――或许永远都不会再出现的人。就因为楚蒙唤她的那声“糖初”吗?
她叫唐糖初,有趣的是她的父母叫她小初,她的死党叫她糖糖,只有张天翼和楚蒙才会叫她――糖初。
糖初……糖初……记得张天翼说过,他叫她糖初的时候会觉得甜,好像嘴里含着白色晶莹的细糖,纯净甘甜。
那时候张天翼还和她一样是个天真的孩子,虽然常和人打架,但是不欺负比他弱小的人,并且成绩优秀。可是后来,他和她离得越来越远,选择完全不同的方向各自追逐。
母不是日日夜夜的吵;如果那时候他没有整夜流连在那些肮脏狭小的录像厅;如果那时候他没有认识那些坏朋友;如果那时候……或许,今天的张天翼会像楚蒙那样优秀吧。意气风发,快乐明朗,有自己喜欢的女生和喜欢自己的女生,日子像水一样单纯。
唐糖初在大街上敲脑袋,告诉自己不要再想那个坏小子。他已经离开,在她的生命里匆匆而过。
“好,楚蒙,我答应你明天我不再迟到。”唐糖初转身,很用力很用力的微笑,她告诉自己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阳光的,灿烂的,明媚的,飞翔的,自由的。那些阴暗的植物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在她的心里枯萎死去。
唐糖初第二天果然没有迟到,当她经过门口站岗的楚蒙,看到他舒服的笑脸时,好心情像花一样绽放。可惜没保持多久,数学63的辉煌战绩就把她打趴下,让她觉得自己像泥巴一样卑微。
唐糖初连午饭都没吃,一个人坐在空空的教室里更正试卷,一题一题,用红色的笔把正确***清清楚楚的记在旁边。她看着干净的试卷,心里稍稍有点安慰。
有人像拍狗狗一样拍她的头。
唐糖初回头,果然是楚蒙。
“你在干嘛?”楚蒙问。
唐糖初慌忙遮掩试卷,可是他已经看到了。
楚蒙很仔细的看唐糖初做错的题目,像是在鉴赏一件艺术品那样的严肃认真。
“我是不是没救了?”唐糖初趴在课桌上,脸埋在两手臂之间。
楚蒙笑起来,又摸摸她的头发,心里暗叹其质感和他家歪歪有的一拼,嘴上却说:“只是皮肉伤,死不了人。努力一下,应该很快就可以上去。”
“你安慰我?”唐糖初的声音发闷,像是从胸腔里发出来的。
“要不我给你划几道题吧。你好好做,放学了我来检查。到时候我再判断你的毛病到底在哪。”楚蒙翻开唐糖初放在课桌上的《难题精选》划起来。
唐糖初闭着眼睛,世界一片黑暗。她假装自己被世界遗弃了,没人看的到她,没人会想起她,那么那些画满叉叉的试卷也就不会跟着她了。可是楚蒙一直在和她说呀说呀的,像是黑色世界里唯一一丝亮光,不肯放她独自走向黑暗。
唐糖初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很差劲的人,遇到问题只会想像只鸵鸟一样躲起来,没有勇气面对。她睁开眼,光线微微刺痛眼睛。“楚蒙,我们做很好很好的朋友好不好?”
,然后扯开唇角微笑,眼神清澈流动。“糖初,如果你喜欢,我们就做一辈子朋友好了。让我像这样,为你划划题目,提醒你不要迟到,如此照顾你一辈子。”
唐糖初忍不住眯着眼快乐的大笑起来,她说:“好啊好啊,楚蒙,我们就做一辈子的朋友。” 唐糖初说话的时候看到窗外的蓝色天空中,大雁排着人字形的队伍向南方温暖的国度飞翔。那一刻,她真的也好想像大雁那样,自由飞翔,一路飞向自己向往的温暖国度。
唐糖初觉得楚蒙就是属于天空的飞鸟,深色的瞳仁和白色的翅膀上落满了阳光,能带给人希望和温暖。
承诺和唐糖初“做一辈子朋友”后,楚蒙常一通***把被窝中睡的迷糊的唐糖初挖出来,陪他去街上走路。楚蒙是个很喜欢走路的人,不进任何商店,单纯的走过一条一条街道。他觉得人生就和走路一样,不停的走走走,不一定有方向、目标,一路上的辛苦也有所不同,但所经过的风景都是不容错过。当你站在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你永远不知道下个十字路口又会因为你这次的选择而变成怎样的模样。
唐糖初喜欢跟在楚蒙三步远的后面慢吞吞的走,她觉得楚蒙在走路的时候和平常是不同的,整个人松松垮垮,好像卸下了平日所有的防备。
唐糖初有时候会很着迷的看着楚蒙的背影发呆。他喜欢穿浅色系衣服,都是宽宽松松的式样,很没款的样子,但是穿在他身上却很有型。衣服下他的肩胛骨像暗礁一样微微突出。
那个肩膀,看起来似乎很值得依赖。
“糖初,你好像很久没有迟到了。”那天他就在唐糖初发呆的时候忽然转过身来,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微斜着肩,额前的刘海略显凌乱的垂下来,脸上有温暖的笑。
“是的,怕你这个门神了呗。”唐糖初走到他身边,仰首望着他。
“不对,我已经不当门神很久了。”楚蒙抗议,摸摸唐糖初的头发说,“是你变乖了。”他摸摸口袋,掏出一根棒棒糖放到她手里。
“要一直乖哦,下次再奖你糖糖吃。”他的眼神柔柔的,手放在唐糖初的头发上,有温暖的热气的从她的头皮一直渗进去,渗进去。唐糖初觉得自己的脚趾头都热起来了。她像一只受主人宠爱的小猫,微微眯起眼说:“好。”
唐糖初像所有女孩子那样,喜欢被宠爱,喜欢被人珍惜的感觉,好像自己是对方手心里的宝。很
久很久以前,那个叫张天翼的坏小子,好像也这样宠过她吧。有一次他翻墙磕破腿,还被狗咬,只为了为她摘到枝头黄澄澄的果实。当他捧着两手掌满满的果实,很拽的丢到她的裙摆里时,声音是那么骄傲:“看你长得瘦巴巴的,像猴子一样!我从地上捡了些烂果子给你,让你好长肥一些。你可别以为我是爬了墙特意为你摘的!”然后他一瘸一瘸的跑开,跑到自己家的时候又偷偷趴在窗户上看她,见她小心翼翼的在果子上咬了一口,脸上露出笑容时,自己也傻傻的笑起来……
【张天翼……你在哪里?还有没有像小时候那样,如此别扭的表达自己的好意?还有没有如此珍惜的,对你身边的人?】
“糖初,等会儿市中心的广场上有烟火燃放,要不要去看看?”
楚蒙的声音把唐糖初从记忆深处拉出来。她像个老人一样,已经开始习惯回忆。
“好啊。很久没有在人多的地方看烟火了。”唐糖初站起身,这时候教堂顶楼的钟声刚好敲响。
“当――当――”新的一年来了。
唐糖初在淳厚的钟声里,想起自己很喜欢的一句话:“人生其实更像一座钟,总是在受到打击之时,才释放出自己美丽的心声,那悠扬的声音一声比一声悦耳,一声比一声从容。”
她的生命,会不会像这样因为撞击而美丽绽放?唐糖初仰着头看着无尽的夜空思考,她觉得这是个问题。
楚蒙看着地上自己和唐糖初交叠的影子,心里升起陌生的情愫。他站起身,握住她的手说:“糖初,我们走吧。”
他和唐糖初认识也不过才一年吧,可是感觉上好像已经有大半辈子那么久。习惯她在他三步远的地方陪他走路,习惯她难过的时候在她身后给她安慰和鼓励,习惯像摸家里的歪歪那样抚摸她的头发,习惯像这样……握着她的手,感觉她皮肤的温度。
唐糖初,她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或许,如今已不再是朋友那么简单了吧。楚蒙这样想着,心里是安定的。
唐糖初讨厌拥挤,所以她现在很后悔刚才的答应。她没想到除夕夜的大街上竟然有那么多人,好像约好似的一同向广场涌去。
“楚蒙……”汹涌的人流把她和楚蒙紧握的手冲开,唐糖初只好身不由己的向前走。她不时踮起脚叫唤他的名字,可是淹没在嘈杂的人声里一点波澜也没有。楚蒙,他一定比她更着急吧?因为他总是说她是需
要被照顾的人,看起来坚强又乐观,其实像个鸡蛋一样一敲就破。
慌乱中,唐糖初被后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