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信用评价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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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信用评价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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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问:怎么查询设计单位在新疆的信用评价结果&?答:&您好,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首页&政务公告&栏查阅新交工程[2017]30号文件。(回复部门:工程管理处)具体内容如下:&工程1730&关于公布2016年度我区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局、公路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号)、《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个别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事宜的通知》(新交工程〔2015〕1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774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交工程〔2015〕8号)等规定,交通运输厅依据建设局、公路局、质监局上报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组织完成了2016年度全区交通建设项目的各从业单位和有关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经公示后,现公布评价结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综合分析2016年度评价结果,对比2015年度评价结果,有少数单位履约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不强,信用等级下降,尤其是个别从业人员在从业期内履约情况不佳,其中6名监理工程师人累计扣分达到12及以上,分别为北京路桥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王田平(12分)、董丹丹(18分)、李光要(20分)、熊立军(16分),重庆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方宇(12分)、刘期刚(26分),需各从业单位和人员引起高度重视。&&& 二、各建设项目招标时,应按照相关专业的评价结果,将具体的信用等级加减分值和办法在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三、评价结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注意信用评价结果的有效周期。&&& 四、各单位在今后的信用评价工作中,要充分利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严格按照评价办法的规定及时限要求,认真开展评价工作,采取定期整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加强信用台帐管理、逐项核实企业的各项有关信息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信用评价工作质量,做到程序完备、依据充分、结果公正。&&附件:&&关于转发交通部质监总站《关于核发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专用标识章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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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交通部质监总站关于转发交通部质监总站《关于核发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专用标识章的通知》的通知(质监综字[2008]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部质监总站《关于核发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专用标识章的通知》(质监综字[2008]10号),省站将按照部质监总站要求启用全国统一的公路水运检测机构专用标识,希各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现就落实《通知》提出如下要求: 一、原试验检测机构专用章的有效期为日,自日起检测报告必须要加盖新标识章。专用识别章应加盖在检测报告的右上角,颜色为蝴蝶蓝。 二、所有已取得《公路水运检测机构等级***》的检测机构于12月31日前到各市质监站办理新标识章的领用手续,各市质监站集中本地区检测机构的旧印章到省站办理换章手续(各地区检测机构的名单见附件2)。标识章工本费40元(由刻印标识章单位收取)。 三、各市质监站要严格执行《通知》的有关要求,凡无专用标识章的报告均为无效报告,不得作为交(竣)工验收的依据。 附件: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