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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女孩参加微信群聚会被群主强奸 警方:交友须谨慎|民警|吴军_凤凰资讯
26岁女孩参加微信群聚会被群主强奸 警方:交友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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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首席记者 石丰森 通讯员 贾宝红)26岁女子参加微信聚会,却被群主强奸,4月6日,晨报全媒体记者从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公安局了解了事情经过。
原标题:26岁女孩参加微信群聚会被群主强奸 警方:交友须谨慎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首席记者 石丰森 通讯员 贾宝红)26岁女子参加微信聚会,却被群主强奸,4月6日,晨报全媒体记者从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公安局了解了事情经过。“我被人强奸了。”3月28日下午,警方接到花花(化名)报警,便立即赶往现场,在当地一宾馆将今年39岁的嫌疑人吴军(化名)抓获。家住奎屯的花花回忆,她于3月20日加入了一个微信群,群主就是吴军,群***有100余人,成员多为伊宁市、奎屯市、新源县、尼勒克县等地的网民。“交流一段时间后,吴军便号召大家出来见面认识一下,约定的时间是3月27日,地点在尼勒克县。”民警说,3月27日下午,“微信群”中20余人在尼勒克县某饭馆聚餐,天黑后,大家都没 有玩尽兴,部分人商议3月28日再聚聚。由于天色较晚,已无回奎屯的班车,群主吴军便把花花带回了自己家中,吴军的妻子还热情款待了花花,并为其安排了住处。3月28日下午,吴军和花花来到尼勒克县某餐厅参加第二天的聚会,饭后吴军对花花说“已经没有回奎屯的车了,再在尼勒克县住一晚上吧”。吴军称住在他家不方便,要给花花开宾馆,花花没有多想便同意了。开完房后吴军随花花一起进入屋内,要求与花花发生性关系,花花拒绝后,吴军对其实施了强奸。花花趁吴军睡着时,逃离宾馆到尼勒克县公安局报案。警方提醒,微信交友应谨慎。民警说,对于陌生人,在身份信息不明的情况下,应拒绝见面,规避风险;为防止陌生人发“微信”骚扰,“微信”用户可在隐私设置里 进行设置;“微友”若见面,地点最好在繁华场所,并注意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要贴身存放。如果对方提出借手机、借钱时,要三思而后行,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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