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事故案例公司在石料厂蹦山出了事故,谁负责

辽宁省锦州凌海市山发民爆有限公司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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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要求辽宁省安监局协助地方政府全力做好伤员救治,进一步核清有关情况,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切实吸取教训,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刘森
相关链接>>  卢展工书记:
我们是河南省固始县陈集乡土楼村李营村民组村民,现就石料厂严重污染和盗采煤炭资源等相关问题,进行署名举报,请您帮助处理。
  河南老百姓都知道您是一位亲民爱民的好官、清官,自从您上任以来,给河南老百姓办了很多的好事、实事,我们都很爱戴你,也很拥护你。我们也知道你很忙,但是我们的事在当地没有人帮助处理,他们都是官官相互,所以,我们只能把唯一的希望寄托到您身上,求您帮助我们,给我们一个生活的空间......
  我们这里曾经是一个很美的小山村,几年前,乡里为了财政收入,不知道从那里引来了几十家石料厂,就开始开采了,因为他们的开采,我们这里水土保持遭到严重破坏,致使周围的稻田干枯,无水灌溉;来来往往的拉石料的大车也将我们的道路全部压坏。且耽误了当时修建村村通民心工程的修建,没有修的原因就是修好也没有用,过不了多久就会让大车轧坏。所以一直没有修建
  从2008年起,石料厂因节省成本,从过去的小眼放炮开始使用大眼爆破,每眼的炸药能达到好几吨,在放炮过程中,放炮如雷,强烈的震动造成附近居民住房裂缝、断瓦、脱皮,倒塌等。每一次放炮震动不亚于一场5级地震,家住该村民组的张鹏打工几年回来过年,看到房子已经变成了废墟,里面所有的财产全部被埋并成了垃圾。还有我们村民组的卫生室也因为放炮被震毁,在药房里面,到处都是从墙顶、墙体泥块、灰泥。村民戎中学一家中午吃饭的时候一块众天而降的石头落在餐桌旁边,一家人到现在听到炮声都往外跑。
  这里原有几个山头,现在有基本上都没有了,全让采石的给采没了!其中韩守国的石料厂把我们以前退耕还林的十几亩责任田种的树也砍伐掉,作为石料厂的生产场地,其中孙继平,许树华,韩守国这些石料厂离我们村庄近在咫尺,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如图),有3家石料厂(孙继平,许树华,韩守国)在我们村民组后面山上因为开采的过程中发现了煤炭,停止了开采石料,开始大规模的露天开采煤炭,开采出来的煤炭运到石料场,进行简单的加工,褐色的煤灰直接向空中排放。
  现在这里每天都有多台挖掘机在谷底露天挖煤,挖掘机将挖出的煤块直接装载到工程车,运到石料场进行现场加工。
  我们曾经救助于记者,记者将调查到的情况给当时的县委书记方波写了一封信,方书记也很重视,对此,也进行了批示。但因为方书记工作调动,此项工作没有结果。
  在当地政府给记者的回复中,也承认了污染问题的存在,称将尽快进行治理,但是他们并没有进行治理,也没有来我们这里进行调查及执法,完全是应付记者,欺骗记者。
  记者告诉我们,他们只能起到监督作用,对于当地政府的消极态度他们很遗憾,也很无奈,因为记者没有执法权。《特附上记者转给我们的有关部门糊弄他的一个调查报告》。
  为此事当地村民到镇里讨要说话,当地镇府同意协调此事。并且同意维修房屋。但是施工简单。东拼西凑,马马虎虎。潦草行事的行为当地村民很是不满。震开的裂缝就拿沙灰填平,要是这样的话,我们自己也可以修,根本不起到任何作用,治标不治本,因为我们房屋的主体已经严重被破坏。
  为此,我们向上级领导反映看看能不能解决此事,还老百姓一个蓝天,还老百姓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不能让我们一直生活在随时可以倒塌的房子里,生活在快要致人窒息的粉尘中。
  我们村污染、安全问题由来以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地方政府、部门利益造成的。
  有些部门、个人袒护、行政不作为,致使不法企业长时间生存并大量盗采国有矿产资源,应该深层次挖出蛀虫,让国有资产不再流失。
  我们恳求您的关注并批示!希望您让处理此事的领导一定亲自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
  我们愿意为我们所反映的问题,承担责任。
  村民代表实名举报人
  关于群众反映固始县陈集镇土楼村
  采石场违规开采、污染环境等有关问题的
  调查回复
  中华建筑报社及赵军同志:
接到您写信反映固始县陈集镇土楼村采石场违规开采、污染环境等有关问题的信件后,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方波同志非常重视,责成县委督查室向国土、环保、安监、公安、陈集镇等相关单位下发督查通知,要求对信件反应的涉及本单位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查处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集镇土楼村原有采石企业28家,2006年通过县政府对东部山区环境综合整治后,距离居民区较近的采石场都给予了关闭,只保留了16家采石企业,分别为:陈集乡昌良石料厂、国全石料厂、陆林石料厂、孙士红石料厂、张晓东石料厂、金石石料厂、玉刚标准石料厂、宏威石料有限公司一厂、宏威石料有限公司二厂、豫皖石料厂、豫达石料厂、隆发石料厂、鑫磊石料厂、家友石料厂、顺强石材有限公司、席文忠石料二厂。现正常生产的采石企业共12家、13个厂(张晓东石料厂、金石石料厂、玉刚标准石料厂、顺强石材有限公司4家采石企业已停产;宏威石料有限公司新开了一个新宏威石料厂)。现正在生产的13个采石厂除部分生活区和料场租用陈集镇土楼村群众土地以外,其矿区均分布在固始国营林场境内,即采矿区全部占用国有林地。创办企业的审批,先由发改委立项,然后由土地、环保、安监、林业、工商、税务等部门分别按审批权限办理,再和固始国营林场签订用地合同后,方可开业。目前,采石厂与附近居民的距离都在规定的安全距离300米以外,(据了解,孙继平,韩守国,许树华三家的石料厂离居民直线距离都在300米以内)其采矿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林地使用证、发改委立项等相关手续齐全。
  二、调查情况及结论
  (一)关于反应县国土局提供的办理《采矿许可证》的16家企业名单里有6家在环保局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国土局是如何为其办理《采矿许可证》问题
  经查:县国土局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对于陈集镇16家采矿企业,国土局都是在其前置条件齐全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的《采矿许可证》,并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备份,陈集镇16家采矿企业都有环评的相关证件。县环保局提供的资料也证实16家采矿企业都有环评手续。(记者得出有6家没有环评手续的依据是:对比国土资源局提供的采矿企业名单和环保局提供的采矿企业办理环评的名单)
  (二)关于反映陈集镇土楼村存在23家石料厂,7家没有任何手续非法采矿问题
  经查,陈集镇土楼村共有16家采石场生产企业,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全,7家没有任何手续的石料厂位于安徽省境内,不在我县辖区范围内。(经当地村民指认,这7家没有手续的都在土楼村)
  (三)关于反映陈集镇土楼村现有采石场《采矿许可证》都没有进行年检问题
  经查:县国土局于今年初对我县有采矿权的企业开展了年检工作,所有企业均已年检。(记者所说的没有年检,是从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的,他们声称采矿企业正在整合期间,目前没有年检)
  (四)关于反映陈集镇土楼村有3家采石企业在开采的过程中发现了煤炭,停止了开采石料,开始大规模的露天开采煤炭问题
  经查:赵军同志所拍照片中,“煤炭挖掘现场一”位于安徽境内,“煤炭挖掘现场二”位于陈集乡豫达石料厂开采区。陈集镇目前正在生产的12家(13个厂)采石场在生产过程中并未发现有煤炭,只有陈集镇豫达石料厂在开采过程中发现有伴生的碳质页岩(俗称石煤),且储量小、热量低,并呈鸡窝状分布,不具备新设采矿权矿种的条件。根据《矿产资源法》解释,伴生矿产是指主矿体(矿层、矿脉)中,伴生其他有用矿物、组分、元素,但未“达标”或未“成型”,技术经济上不具有单独开采价值,须与主要矿产综合开采,回收利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9号)有关规定,陈集镇豫达石料厂的开采行为并未违反《矿产资源法》。(相关部门做过鉴定吗?没有鉴定,怎么做出:“且储量小、热量低,并呈鸡窝状分布,不具备新设采矿权矿种的条件”的解释)。
  (五)关于反映采石场污染问题
  经查:赵军同志所拍生产区照片,第一张“石料场直接排放污水和粉尘”,位于陈集乡土楼村;第二张“现场排放的黑色的粉尘”,位于安徽境内。(加工地点在土楼村,由村民指认,现场还有不少土楼村的坟墓)由于今年持续干旱,部分采石场厂区内取水井干枯,喷淋装置损坏,导致石料厂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粉尘四处飞扬,污染了周边环境;加上豫达石料厂业主在采石过程中发现煤矸石后,私自引进一台粉煤机,在厂区内进行加工作业,煤尘随风飘散,加大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反映采石场污染问题,属实。(据对当地居民的咨询,所提到的喷淋装置从来就没有装过,估计调查组也是听企业说的吧!要眼见为实,不要信口开河!)
  (六)关于反映采石场使用大眼爆破,在放炮过程中,放炮如雷,强烈的震动已经造成附近居民住房裂缝、断瓦、脱皮、倒塌,村民为向采石厂讨要说法,先后有几人被打等问题
  经查:根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据村民反映,现在采取的就是这种爆破方式)采石场的爆破是由河南省公安厅批准设立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固始县爆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实施。每次进行爆破作业,先由采石场向陈集派出所提出申请,该所在核定用药量和安全性后,予以审核批准。(目前,爆破是由企业自行实施的)爆破公司用深孔爆破技术为采石场提供爆破作业服务,孔径多为90mm,最大孔径不超过125mm,深度5米至30米不等,每孔最大装药量在100公斤左右,每次爆破正常装药量1000公斤至2000公斤,最大不超过5000公斤。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深孔爆破每次装药量小于50吨的爆破均属于D级以下不分级爆破作业,不需要经过安全评审。赵军记者所说的大眼爆破,即是深孔爆破,符合相关规范。此前居民反映住房裂缝、断瓦、脱皮等问题,都经该镇企业办、村两委与附近居民协调,由企业出资给予维修,并予以适当补偿,当地居民绝大多数表示满意。反映造成房屋倒塌问题,不存在。(据了解,从记者采访到现在,没有任何部门和个人前往调查,记者在该村了解到,位于采石场周围的房子从2008年到现在,房子不同程度的出现裂缝、断瓦等现象。村民张鹏家的房子(新房)就因为房子裂缝和断瓦再加上常年不在家,导致最后房屋倒塌。)近年来,县安监部门加大了对采石场的管理力度,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限制炸药用量,民爆公司跟班作业,定点定时爆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几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事故。(记者了解到,日就因放炮砸死李营村民组一村民,死者叫饶西明,据初步了解,该事故被私下协商处理,估计事故没有上报,是一起瞒报的安全生产事故。前段时间,村民戎中学一家人正在房中吃饭,一块放炮震飞的石块从天而降,正好落到饭桌旁,一家人吓的到现在一听到炮响,就胆颤心惊,目前,周围石料厂已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安全)
  赵军同志所拍照片中“爆破造成当地的社区卫生室成了废墟”,系该村群众搭建的简易兽医室,在非安全区内(300米内),早已废弃。土楼村卫生室是按照全市统一设计标准建造的,于2009年6月投入使用,距采石厂爆破地1.5公里,根本影响不到。(没有调查,竟然信口开河,不负责任,事实是,该照片是在张奎华医疗室所拍,此人从年轻时就从医,现如今已经70有余,在当地属于比较有名的老中医,调查组何时将此人定为兽医,费解)
  在调查中发现,土楼村李营村民组群众张中杰,(据***了解,张中杰现年13周岁,调查组竟然拿一个小孩做掩护,是不是喝多了?)在北京打工,长期未在家居住(7年),家里现有砖瓦房屋大小7间,因年久失修,房屋墙体出现裂缝,部分瓦片腐蚀、屋内漏雨,围墙受雨水冲刷部分倒垮。(记者了解到在该村民组刘炳勇家已经10年没有居住,该房还比张鹏家还要早盖一年,他家房也年久失修为什么没有倒塌,是因为改房离放炮地比较远,所以才没有倒塌)另据了解,赵军同志就是根据张中杰举报,到陈集镇土楼村采访的。(经争取举报人的意见,可以透露举报人的名字,举报人叫张鹏,不是所谓的13岁的张中杰)
  (七)关于反映土楼村群众因房屋受损向采石场讨要说法,先后有好几人被打,镇政府对此类事情不管不问,相互推诿问题
  经查:陈集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采石企业或附近群众反映的与采石企业有关的一切问题,都会及时安排镇企业办和土楼村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处理,需公安机关配合的,派出所介入,从未有相互推诿现象发生,镇派出所也未接到相关案件的举报。目前,各生产企业与驻地群众相处比较融洽。(张鹏之所以举报的主要原因就是反映的问题没人过问)
  三、处理情况
  (一)县环保局针对陈集镇土楼村采石场污染情况,立即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开展“消污染、保健康”专项整治行动。现已责令正在生产的12家采石企业(13个生产厂)停产整顿,加深取水井深度,开发新的取水源,维修喷淋装置,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以达到从源头杜绝粉尘污染的目的。(经***采访,从记者离开至今,石料厂从没有停产过,估计是环保局听别人说的吧)
  (二)对豫达石料厂违规加工煤矸石、违法排污问题,已责令其立即拆除粉煤机,停止违法行为。县环保局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大对采石企业排污情况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排污,及时制止,确保周边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环保局你说让人家拆除,人家就拆除啊,局长大人还是亲自前往现场看看吧,党员要事实求是的啊!)
  (三)张中杰房屋受损问题,因其本人在北京务工,镇、村两级已找到其叔父张子革、爷爷张奎华进行协调。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由豫达石料厂负责对其房屋进行维修,张中杰爷爷张奎华表示不再与企业纠缠。(调查组连13岁的小孩的名字都搞不清楚,你说,这份调查还有必要相信吗?***采访当事人,当事人说没有任何企业或者政府部门去协商过,调查组纯属信口开河!)
  特此回复。
  由于字体颜色无法改括号内为记者质疑的地方!回复到地方部门再也没有声音了!就给了记者这么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调查报告!不知道当地政府官员还能为百姓办点实事嘛?
  ***固始县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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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个沙发,,舒服,,可是当地老百姓可不好过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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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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