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页面好像页面找不到了,我说的是天猫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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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猫思加图旗舰店购买了两双鞋子,收到货后试穿不合适就退回了,结果商家拒绝收货,说我发回的其中一双鞋子是假货,我申请天猫***介入处理,申请页面也留了我自己的联系***,结果天猫***竟然都没有致电给我,直
投诉对象:
天猫店铺:思加图旗舰店
投诉要求:
两双鞋子都是原样退回的,钱款自然应该退给我,我收到的包裹和退回的包裹都查过,重量是一样的,我只能提供这样的证明来证实我没有换商家的所谓正品的鞋子,我们买家真的好无辜
王女士发起投诉
我在天猫思加图旗舰店买了两双鞋子,订单编号15*************3,由于试穿不合适就退回给商家了,结果商家拒收退货,说两双鞋中有一双是仿品,我申请维权,留了联系***,但是天猫***在没有跟我任何沟通的情况下把钱款打给了商家
已审核通过
【重要】请于3日内补充以下内容,如逾期未提交,本投诉关闭。请投诉人补充:?商品链接(请不要上传交易快照,聚投诉无权查看);?提供补充证据说明是否调换过商品;?是否已申请淘宝介入?如是,请提供淘宝介入的维权页面全部过程截图。(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图片)
【再次提醒】请于3日内补充以下内容,如逾期未提交,本投诉关闭。请投诉人补充:?商品链接(请不要上传交易快照,聚投诉无权查看);?提供补充证据说明是否调换过商品;?是否已申请淘宝介入?如是,请提供淘宝介入的维权页面全部过程截图。(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图片)
王女士投诉补充
王女士投诉补充
我对天发誓没有把商家发来的鞋子换成仿品,收到货是就是这双,我是原样发回的,我们买家收货时根本没有标准比对,无法看出鞋子是否正品,天猫让我出示证据证明,这个相信没人能提供的了,由于天猫偏袒商家,现在交易已经打款给商家了
王女士投诉补充
商家现在说我发回的是仿品,我觉得天猫至少应该让商家提供发货时发出的就是正品的发货视频的凭证,而不是由我们买家来提供,谁收货时会拍收到商品的视频呢,但是商家是大公司,我相信这方面应该会有记录,天猫让我们买家来举证就是在偏袒商家为难买家
今天,聚投诉已将您的投诉内容私信转达给@淘宝***淘小宝。如投诉人在此后24小时内未获任何回应,或者投诉人有任何后续说明,请在本帖留言告知,以便聚投诉跟进。 (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图片)------------------------------------------------------------同时,如按天猫的投诉流程发起维权后,问题仍未得到合理解决,可采取以下方式进一步维权:   1、 向卖家所在地工商局网上举报、投诉,方法如下:●到卖家店铺获取卖家企业名称、地址;●到卖家企业所在地工商局网站发帖投诉(如卖家在北京,则到北京工商局网站投诉),或拨打卖家所在地工商举报***(区号)-12315投诉卖家。【全国各省省会城市工商投诉渠道汇总:/fengxianghui/a//.shtml】                            2、向天猫所在地杭州工商进行投诉举报:                网上投诉:/gzfw/tsjb/ts/index.htm?type=2;或致电余杭消费者举报中心5。【天猫企业信息】企业名称: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3号楼三层        3、如上述工商局未依法在7个工作日进行调查、处理或回复反馈,可向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站http://wsxf./zfp/webroot/index.html 和国家工商总局投诉其“行政不作为”。工商总局的投诉举报渠道有下列3个:?公众留言系统http://gzhd.:8280/robot/publicComments.html?发送电子邮件到gszjxf@?致电工商总局信访部门010-                                4、请在新浪微博私信@21CN聚投诉,提供投诉人在聚投诉所发投诉帖的链接,以便我们公开在微博上发布此投诉,并与投诉人一起@给天猫及相关政府部门及媒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王女士投诉补充
其中商家说是正品的那款鞋子已由天猫***打款给商家了,那双说是仿品的鞋子还在维权中
王女士投诉补充
这是商家说是正品的那双鞋子的交易状态
今天,聚投诉已将您的投诉内容私信转达给@淘宝***淘小宝,并通过旺旺转达给卖家***(staccato旗舰店:叮叮)。如投诉人在此后24小时内未获任何回应,或者投诉人有任何后续说明,请在本帖留言告知,以便聚投诉跟进。 (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图片)
卖家***(staccato旗舰店:售后1)回复:您好,关于您昨天联系我们反映 会员帐号: 朱国发王琴,订单的问题,我们已再次核实,此顾客寄回非我司正品鞋子,我司仓库人员已拒收,无法给予退换货。此单天猫***已介入处理中,我司会严格按照天猫规则进行举证。请您知悉!
被投诉方天猫店铺:思加图旗舰店尚未回复(已过6个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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