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马城和母狼的传说。

狼的传说或故事_百度知道关于狼的传说_百度知道关于狼的传说
天还没有亮,许是太阳公公还没有起床,我早早的醒了,悄悄的睁开朦胧的双眼,一家人都睡得香香的,我不忍打扰,轻轻地推开房门,借着山顶传来的微微的亮光悄悄的爬上山。听妈妈说,“山顶的日出是最美不容错过的,很小很小的时候,我曾和咱们家养的一头小狼看过,说来也奇怪,那天的狼崽子很温顺,不吵不闹,不疯不叫,像个小宝宝一样乖乖的躺在我的怀里,那一天,是我第一次看日出,也是最美的一次。看完日出以后,我不小心在山顶上睡着了,醒来以后,小狼莫名其妙的不见了,我找遍了山上的每一个角落,只可惜,它就是那样快的消失了,从那以后,我就再没有看到它。村里的长辈们大多都说,它死了,要么就是走了,要么就是换人家了,兴许你们对人家照顾不周,找一个更好的主子也说不定呢。村民们七嘴八舌的,我也没往心里去,毕竟找了这么多年,它若是记得路,早就回来了。人们都说狗通人性,可我相信,我的雪狼也是通人性的,那家伙生的美,长了一身雪白雪白的毛发,它不同于其它的狼,这么多年,我一直视它为我的骄傲,因为它是我从坟堆里挖出来的。刚见到它的时候,它还那么小,像是未满月的孩子,显然是被父母抛弃的,那天晚上,天色很暗,但我依稀记得小狼崽儿的眼神,小家伙很可爱,也很惹人疼。当时,我只有八岁,就像你这么大,八岁大的孩子,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刚开始的时候,还以为那是一个小狗崽儿呢,想想都觉得可笑。我抱起小宝贝,带着你爷爷亲手制作的小桔油灯,一点一点的向前探着回家的路,等回到家以后,我悄悄地把它放在了我的床头上,那天晚上,是我与小雪第一次亲密接触,第一次感到不孤单,我感到我的房间不再像以前那样冷冰冰,我感受到除了我之外呼吸的声音,气息很微弱,显然宝贝已是无家可归了。从那以后,我就把它当做我的孩子一样养着,爷爷奶奶见它可怜,也并没有反对,只要得了空,便去照看一下,每天关心它的饮食起居,天冷了,就在窝棚里添上稻草和棉褥,天热了,就把它放在树下养着。雪儿得到了很好的照顾,渐渐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也长大了,同一般的狼不一样,它从不伤害人,也从不对我们又吼又叫,还和以前一样,温顺的像个孩子。我们一家都很喜欢它。
直到有一天,我执意要带它去山顶看日出,这才把它丢在了外面,想想也有三年有余了,这几年我不曾停止过对它的寻找,但都是了无音讯,或许真的像大家说的那样,它真的死了。没有办法,我也不得不灰心,因为就算我停止了对它的寻找,它也总会回来的。我相信,雪儿是有感情的,我相信,它一定不会忘了我们的,可是,为什么它就是不回来,它究竟去哪了。”
太阳升起来了,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影子在自己眼前晃动,一身雪白的毛发,阳光晃的我看不清眼前究竟是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眼前的影子似乎清晰了几分,我看见一只老狼悄无声息的坐在了自己面前,我愣了许久,忽然想起妈妈的话,它是否就是妈妈一直念念不忘的小雪呢?看起来蛮像的,激动了许久,好不容易冷静下来,我小心翼翼的靠近那个家伙,它并没有想伤害我的意思,我便更能确定了,我轻轻的亲吻了一下它的额头,暗示它,我不会伤害它。我轻轻地趴在它的耳边说了一句:“跟我回家,好吗?”它似乎能听懂我的话,话音刚落,它就抬起屁股,走在了我的前面,时不时的还回头看看,像是在暗示我,跟着走一样。它似乎记得回家的路,每一步都走的那么熟练。没有多久,我们就到家了,我用力推开大门,刚刚好,全家人都在院子里收拾落了一地的树叶,妈妈激动的哭了,想是认出了我旁边的这个庞大的家伙。我就更能确定,那就是妈妈一直都割舍不下的亲人了。妈妈激动的跑过去,跪在了地上,一把把小雪搂在了怀里,像是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一样,我从来没有看到妈妈哭得这样伤心,看来,她真是担心坏了。一边哭,还一边抱怨着:“你去哪了啊?害的我好找,不要再走了好吗?这就是你的家啊,你还要去哪呢?”我仔细观察狼的眼角,好像是湿了??????
帮妈妈完成了心愿,我感到自己好开心,一个人跑到山角,跑着跑着,看到一个农夫在清理墓碑,墓碑上刻着一堆小字:“
十年前,鹰死了,鸡也死了???
&十年后,鹰转世了,鸡也转世了???
&&&&&鹰变成了一直火狼,而鸡变成了一只雪狼???
火狼和雪狼曾在沙漠中无数次邂逅,因为是天生的天敌,所以,这对昔日的旧情人,如今却形同陌路。有一天,火狼无意间发现了三十年前自己的坟墓,坟墓的碑文是鸡刻上去的,上面作了一首诗:“我是一滴千年泪,女娲造人所剩水。不羡九宵天长久,为缘人间几轮回。来世再做人,愿与君相聚。妻笔。”那是火狼第一次哭,火狼是独一无二的,身上的每一处都有火在燃烧,即便是眼泪,也是小小的火球。如此这般言语,该是多么相爱的一对夫妻啊,火狼感叹。这个时候,千百次邂逅,却从不肯和火狼打一次知会的雪狼也出现了,火和雪是天生的天敌,可是这道坟墓,却安排了他们人生当中一次非凡的邂逅。雪说:“这碑文三十年前便有了,听说是一个很感人的爱情故事,说简单点,一对生来便是天敌的情人,又怎么会幸福呢?鹰为了和鸡在一起,最终饿死了,而鸡,用尽自己一生的时间去为夫君苦苦的守着一世的孤寂,最终老死在坟前。这是我妈妈给我讲的一段可人的故事,因为感念,我会经常到这里来扫墓,可是,这两年风沙不断,我也很少来这里了。”火说:“我们也是天生的天敌,那么,会有那么一天,我来喜欢你,你也来喜欢我吗?我们会像他们一样,即便知道会分开,还是要坚持在一起吗?即便知道会死,可还是会放弃生命对吗?”
那天,天上下起了雨???
火狼身上的火没有灭,可是雪狼身上的雪却化成了水,雪狼的尸体化成了一滩水消失在沙漠中。
火狼哭了,奇怪的是它的眼泪不再是火球,而是水滴。
火狼把地上的土刨开一个坑,雪狼的尸体流了进去???
那一天,火狼莫名的站在坟墓前默不作声,到了第二天天亮才离开。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便问旁边的农夫,农夫只是笑笑说:“我只是个扫墓的,其他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记得我刚来到这的时候,看到一只很美的狼趴在一个受伤的男子身边,男子被箭射中,全身都淌着血,男子生的很美,像是画里的一样,又不像是咱们现代的人类,当时我还很诧异,以为自己穿越了呢!容不得我搞清楚这一切,男子便抓住我的手,告诉我,一定要让我立个碑,在碑上刻上这些字,男子的气息越来越微弱,故事没等讲完,便死去了。只剩下狼和我,不久,狼也死去了,只留下它的孩子,由于我的过失,那天我没有把小家伙抱回家中,只是匆匆忙忙的在山顶上挖了一个洞,把它暂时安置在那里,等到第二天,我再去找,它便不见了,许是被好心人收养了吧。”
我好像什么都明白了,碑文、小雪、死去的狼和那位男子??????
&&&&&在《德古拉》(布莱姆史托克的小说)一书中的主角德古拉,在历史上是真有其人,他的全名(依罗马尼亚语发音)是弗拉德。则别斯。塔古拉(VladTepesDracula),德古拉只是他的其中一个外号。
一四三一年生于今罗马尼亚。其父弗拉德。塔古勒(VladDracul)当时被纳为“龙骑士”(theOrderofDragon)组织的成员。
据罗马尼亚语来分析,“塔古勒”来自“龙”的意思,表示被纳入龙骑士的尊荣,德古拉则是“龙之子”,后来罗马尼亚人将此字与恶魔做连结,是受当时在罗马尼亚境内的德国南部萨克森人用语影响,这些萨克森人到罗马尼亚境内躲避饥荒,行为不检,被德古拉施以极严厉的刑罚,故私下都如此称呼。
当时龙骑士组织具有神圣的地位,由今德国境内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所创,目的在效忠教庭,使天主教徒免于土耳其的迫害,德古拉因其父的骁勇善战而获此名号,亦因此成为为多瑙河盼瓦拉西亚(Walachia)公国的公爵“弗拉德四世(VladIV)。他的两个绰号其中之一是“德古拉”,另一个则是帖普(Tapes:施以木桩之刑的人)。
据史书记载,一四四二年间弗拉德与其年幼的弟弟因政治因素被送往鄂图曼土耳其的首都君士坦丁堡作为人质,就这样待了六年。
这段期间内,不仅是周遭充满敌意的环境,还相继传来其父与兄长被叛变贵族暗杀的消息,十七岁时他在土耳其苏丹的支持下,率军打回瓦拉其亚并夺回政权,上台之后第一件事便是整肃异己,手段苛酷,又用各种严刑峻法对待罪犯整饬国家,最有名的就是穿刺刑。
弗拉德曾在多瑙河盼多次打败数倍于罗马尼亚军团的土耳其大军,解救自己的国家,成为罗马尼亚的民族英雄。在与人交战的时候,善用“奇袭战法”、“彻底的杀戮和掠夺”。
真正令土耳其人感到恐惧的是一四六二年的战役,此战中弗拉德被盟友背叛退逃至首府,当土耳其大军追抵城下时,赫然见到开战时被俘虏的两万多名士兵,都被剥光了衣服示众,并被活活的穿插于长达一公里的木桩上环绕着城池,从嘴部或臀部刺进的棒子四处林立,乌鸦和秃鹰不断的啄食这些死尸,使周围弥漫着浓烈的腐臭味,仍然向前直进的土耳其军队,目睹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情景,莫不为之心胆俱裂,了无战斗意志只得撤离。
对于在弗拉德公爵面前不愿脱帽的土耳其使者,他命令道:“既然不愿脱帽,那就让他永远脱不下来。”于是这名使者自头上帽顶处被打入铁钉。
诸如此类的故事,阻退了强大的土耳其军队使得诸基督教国家免于回教国家的侵略,同时德古拉伯爵见血发狂之名不胫而走,因此“吸血鬼”的称号传遍欧洲。
他最后死于布加勒斯特近郊战场,一四七六年冬,以己身微小军力在无外援之情形下与鄂图曼土耳其帝国大军战至最后一兵一卒,土耳其军队后来将德古拉的形体四分五裂,首级被远送至君士坦丁堡(今伊斯坦堡),在罗马尼亚境内的“斯那可夫”修道院中所供奉的只是德古拉的灵魂。它守护着罗马尼亚。
弗拉德的暴虐行为,替当时的许多编年史家增加丰富的素材,把他写成一个传奇人物,现在,他的名字已与吸血鬼分不开了。&
&&&&传说中的人狼与吸血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传说人狼是吸血鬼的奴仆,白天为吸血鬼守护《吸血鬼惊情四百年》
传说是第一个吸血鬼是德古拉伯爵,传说是第一个人狼是德古拉伯爵的弟弟。
一个被蝙蝠咬过成了吸血鬼,一个被狼咬过成了狼人。吸血鬼把自己出卖给了恶魔达成协议,上帝也使狼人成为自己的左手与吸血鬼对抗。上帝的右手是大天使长加百列。
这个人是长加百列?呵呵,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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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房奴生活的电视剧《蜗居》正在热播,北京又拍出天价地王。真就不让普通老百姓喘气啦!
我是房地产的外行,也是影视业的看客,只是千万进城流民中的一员,刚看完《蜗居》,胸口正堵得要命,却又当头一棒,QQ新闻提示,国企以50.5亿成为北京双料地王。
我忽然想起早先在网上看到的那段寓言。说,猪通过勤劳致富有5元钱存在老鼠开的钱庄里。猪打算拿这5元钱建一个小窝,大盖要花2元卖地,花3元搭窝。王八是搞工程的,他想在猪身上挣更多的钱,于是找来当投资顾问的狐狸想办法,狐狸说:这好办。于是找来管地盘的狼,开钱庄的老鼠一起来商议,结果王八从老鼠那里借来200元,用100元买了狼的地,花了3元把猪窝盖好,花了50元给了狐狸咨询服务费,猪没有地,只好求王八把窝卖给它,王八要价500元,老猪说只有5元买不起,这时候狐狸说服猪去向老鼠借钱,老鼠答应借500给猪,前提是要他连本带利还600元,可以分10年还清,并且产权证拿来抵押。结果成交。猪到最后花了600元买来了猪窝,比他原来的计划高了11倍,猪努力了十年去挣钱还贷。
后来怎么样呢?房价越来越高,猪的还贷期就越来越长,吃的越来越差,最后连小猪崽子都不敢生了。
我们生在一个狼的国度吗?我们貌似主人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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