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
四川省统计局
2011年5月5日
现将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城乡的常住人口[2]公布如下:
一、分地区常住人口
比重[3](%)
人口密度[4]
(人/平方公里)
二、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5]为人,占40.18%,乡村人口为人,占59.8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9个百分点。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比重为各市(州)的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
[4]计算人口密度使用的面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编,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
[5]城镇、乡村是按2006年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关于统计上城乡划分的暂行规定》划分的。
通信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108号 邮政编码:610041 网站维护***:028-
主办:四川省统计局
版权所有:四川省统计局 (C) (2005 - 2011)
许可证编号:蜀ICP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