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之城 电影天堂,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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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信仰:修道士的天空之城(图)
夜雨成了北部群山中最神奇的东西,往往从傍晚开始,悄无声息。第二天清晨推开窗户,一片云雾缭绕的世界,一群几百米高、形状各异的陡峭巨石孤傲不驯地直入云霄,红色的山顶半遮半掩在云端,让人以为走过去就能接近天堂。
知识分子西走卡拉巴卡
这座名叫卡兰巴卡的小镇曾在二战中夷为平地,重建的房屋街道并没有希腊古老历史的痕迹,却吸引无数游客踏足。很多人是为了寻找心中那个&天空之城&而来。我站在云端脚下仰望着山间那些隐世而居的世界,至今仍有人悄然隐居在那接近天堂的山顶,在那似乎高不可及的悬山寺院里修行。现实中的&天空之城&在这些奇异的巨石之巅演绎的并不是浪漫的故事,却曾是一段血与泪的历史。
14世纪,强盛一时的奥斯曼帝国向欧洲大陆无限扩张,极盛时疆土横跨亚、非、欧三大陆,领土扩张至南欧、中东及北非之大部分,西达直布罗陀海峡,东抵里海及波斯湾,北及和,南及。1453年,苏里曼苏丹消灭了希腊拜占庭王朝,在希腊开始推广文化,被迫逃离家园。一部分希腊知识分子向西欧避难,他们带着大批的古希腊和罗马的艺术珍品和文学、历史、哲学等书籍逃往西欧,由此激发了文艺复兴的到来。而一些没有能力出国生活的老百姓则离开了平原,躲进层峦的群山中,在艰难的奥斯曼统治下维系自己的种族、文化以及语言遗产。
随着伊斯兰教在希腊的强行传播,希腊的主流宗教被视为异教遭到铲除,不少反统治起义运动被镇压,大批教徒逃到早已是希腊人心中的世外桃源的卡兰巴卡,利用险峻的地形作为屏障,在山顶修建修道院,以此保护自己的信仰。早在公元11世纪就有人来卡拉巴卡避世而居,隐遁俗世的修道士陆续来到这个地区,用绳索、吊篮和木梯,艰辛地进入石壁和石顶的天然洞穴中遁世修行,过着与世隔绝的清贫生活。
传教士建起避难山居
随着躲避奥斯曼帝国统治的修道士的到来,一时间20多座修道院耸立群山,刹是壮观。在这种峻险的山崖边和石柱上要建造那些修道院十分艰难,有些修道院的建造历经几个世纪才完成,即使在现在建造任何东西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些修道院都修建在悬崖峭壁和崖顶上,和外界唯一的通道就是悬梯或绳索,高耸在山顶的红色屋顶的修道院成了云端上的信仰。
最著名的一座修道院叫做迈泰奥拉(Meteora),在古希腊文即&悬挂在空中的岩石&的意思。它的位置最高,规模最大,建于14世纪。皇帝Symeon Uros把所有财产赠予这座修道院并做了修士,这里成为最富有和最有权势的修道院。16世纪,迈泰奥拉修道院成为希腊北部最有权威的宗教中心,不仅保存了古希腊的文化传统,而且成为抵御伊斯兰教冲击的中流砥柱。迈泰奥拉已经成为希腊东正教的代名词,它的意义仅次于圣山。希腊是个多山的国度,而奥斯曼人从未成功地在山区建立他们的军事或者行政存在。如今希腊人仍然会告诉你:奥斯曼人从来没有完全征服希腊。
在这个雨后云雾袅绕的清晨,我坐着公车从山脚沿着弯弯曲曲的公路而行,淡淡的薄雾,如丝如烟,缠绕在座座石林之间。这是一座座耸立的石头大山群,几百万年前的地壳运动和海水冲击造就了许多拔地而起的巨石山岩,一座座圆滑高耸的山峰拔地而起,山腰光滑无绿茵遮挡,在山峰之上有一些修道院,当雨后起了大雾之后,云层漫布在山柱之间,而高耸的修道院就驾驭在云层之上,当云雾随风飘荡时,仿佛是一座浮在天空中的城市在飘荡。
天空之城守护心灵净土
奥斯曼帝国侵略的硝烟早已远去,20多座修道院大部分已经被战火焚毁,现在仅存7座,仍有苦行的修道士隐居于这里。6座修道院对游客开放,5座为男修道院,1座为女修道院。多个世纪来,人们只有靠木梯和绳索才能登上高耸入云的山峰到达迈泰奥拉修道院,在吱吱呀呀的绳索绞动声中坐在系着绳索的吊篮里,朝天上缓缓而去,进入这里有如登天般困难,所以有幸到达这里的人为数极少。如今即使为游客修建了通往修道院的小桥,仍是步步惊险,我小心翼翼沿着狭窄陡峭的石梯走上修道院,恍然步入天堂,***,好像进入天人合一的神奇境界。
女人进修道院不仅要包头巾,还要裹长裙,在迈泰奥拉门口有头巾裹裙免费提供。修道院里面规划整齐,厨房、会议厅、博物馆、储藏室井然有条,装吊修道士和食物的麻袋和绳索依然可见。大教堂华丽的中央穹顶有12条边,教堂内部除了15世纪的珍贵壁画外,还拥有各种雕嵌精美的用具,最具有代表性的是那张用珍珠镶嵌、装饰豪华精致的修道院院长宝座,豪华到了极致。这里拥有许多珍贵的东正教圣像,包括古老的绣像和手绘像,还珍藏着众多的圣经手写抄本,成为这里修士们的骄傲。
而在奢华的旁边,有一间满是骷髅头的小房间,那是曾经生活在这里的修道士,生的时候奉行严格的禁欲苦行修士生活,死了还把自己的骸骨永远留在这片净土。据说这里还有一间藏尸室,我不敢探望。我站在修道院的露天观望台上俯览大地,远处的山迹交织在天与地之间,红色屋顶的小镇已成一道红色的点缀,此刻仿佛自己站在接近天际的地方,天之纯净,云之飘摇。修道院的神圣与这些山岩本身的庄严和静穆已经融为一体,形成一种超凡脱俗的世外之美。
这本是一个封闭神秘又带点寂寞的净土,如今这里已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随着慕名而来的游客日渐增多,这块圣地不再宁静,修士们纷纷转向它处,寻找更加宁静的清修之地,现在每座修道院里的修道士不会超过10人。我想,他们已经找到心中另一片&天空之城& ,在那个世界里继续过着隐世而居,不问世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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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系产品天空之城 | 看天空之城的烟雨,淋湿的是别离…
文/逆风?妍汐
校园里那棵古老的天堂槿,开始绽开花苞。
校长宣布我们毕业时,我竟有一种被抽去全身力气的感觉。班上的气氛凌乱的打破着大家一对对一堆堆,他们簇拥在一起诉说着往日的情谊,脸上挂满了哀伤和惆怅。
没有欢笑,没有眼泪,没有怀念,没有叹息。
在我收拾着东西准备离开时,一个平日里没怎么和我说过话的男生走到我的课桌前,塞给我一张纸条,然后红着脸迅速离开教室。
我打开纸条:易晗,我喜欢你。
我突然觉得很悲哀。在毕业时选择告白是最愚蠢的事情,于是我把纸条揉成团,扔进了垃圾桶。可脑子里突然冒出了墨尘那张冷漠的脸,那个让我整整喜欢了两年的人。
在我转身的时候,看到了安诺那张精致的脸蛋。她难过地望着我,眼里溢满了泪珠。
----易晗,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伤害了你和墨尘,自己也是伤痕累累,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如果不能原谅我,就请你忘了我吧,我不想再让你难过了。
她的声音仍旧如以前那样甜甜的、柔柔的,带着一股淡淡的悲伤。
我点点头,轻轻拍了拍她颤抖的双肩。
----我原谅你了。而且,我也不会忘记你,谢谢你陪伴我的日子。
我很惊讶自己的举动,竟可以如此平静地面对安诺给我的伤害,可以如此平静的和她告别。虽然现在原谅了她,但我还是无法面对她。尤其是她的眼泪,以前我会为了她的眼泪奋不顾身,可是现在……
我轻叹了口气,然后抱着书本与她擦肩而过。
我觉得老天对我很不公,我已经很努力地在避开墨尘了,所以才会走最偏僻的楼梯,可还是在这碰到了他。
和墨尘四目相对的那瞬间,我仿佛从他眼睛里看到了从前,那些快被我遗忘的幸福。几秒钟后,我缓过神来。转身想往回走,可墨尘却一把拉住了我。书本和画纸顿时散落了一地,一张张凌乱的画纸随风飘走。
看着那些被风吹走的画纸,眼泪不争气地夺眶而出。为什么连仅有的回忆老天都不肯留给我,那些画纸是我和墨尘曾经一起画的,是盛满我与他之间的全部回忆。
墨尘紧握着我的手,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
你……要幸福。
他温柔地望着我,忧伤溢满了他整张脸,也牵动着我的每一根神经。
我看着他俊美的脸庞和眼里一望无际的忧伤,心里的痛,找不到任何词来形容。别过头去,尽量不要让他看到我的仓惶。
我牵强地说了一句:好的。
推掉他没有丝毫温度的手,转身离开了。
毕业了,我真的一无所有了。
夏天跌跌撞撞的闯入,不留一丝余地地带走了所有的清凉,剩下的只有铺天盖地的炎热和无边无际的梦。
梦里满是墨尘和安诺的笑容。
东风吹不破天空的胸膛,秋雨带不走旧时光的味道。
高二的时候,他以转学生的身份进入了大家的视线。他干净、儒雅,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高贵王子。
我也不再像以前那样爱闹,开始注意起自己的形象来。怕经过墨尘身边时,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他是那样的高贵,是每个女生心目中的王子。其实,我只是无数个暗恋他的人中的其中之一。
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冷漠而又高傲的人。
实际上,他确实是一个很冷淡的人。他不和班上的同学讲话,也不参加班上的任何集体活动,经常一个人坐在窗边静静地望着天空,眼睛里有一层怎么也洗不掉的忧伤。
重新分座位时,我十分荣幸地和墨尘成了同桌。
虽然他和我讲过的话不多,可他总是会在老师即将走到我的课桌前,将我从睡梦中敲醒前,用手臂轻轻地将我推醒。再到后来,他会默默的在课堂上做两份笔记,在老师发现我时会很温柔的提醒我,甚至有时早上我来迟到了,他也会把他的那份早餐给我。
而每次看见他课桌里被塞得满满的信,都会和他开玩笑,指着信说道。
----看来你真的很受欢迎。
墨尘听后只是对我微微一笑,然后伸出修长的食指指着那些信。
----你把它们撕掉吧。
那时起,我就成了同学们眼里的另一个焦点。都在议论为什么墨尘会对我这样一个什么都不出众的女生那么的温柔和体贴。
我有时甚至会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丑小鸭,可是墨尘从没说过一句喜欢我之类的话,只是一如既往的对我好。
安诺是我们学校里公认的校花,我们从小就很要好。
最重要的是----安诺也喜欢墨尘。
我从安诺那双清澈的眼睛里看得出她也很喜欢墨尘,像是种爱到骨子里、刻到灵魂里的那种。
曾经,我以为我的幸福会像天堂槿一样不会变老,也不会消失。因为,我找到了四片叶子的三叶草。
高二下学期,那半年,安诺不再接受别的男生给她的礼物,她开始穿很素雅的衣服,她开始刻意的去接近墨尘,她开始很频繁的问我关于墨尘的问题。
比如,墨尘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喜欢什么样的香水,喜欢什么样的水果……
我愣住了,一脸茫然的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和墨尘同桌了大半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对他一无所知。
因为,我和他都习惯于沉默。
我默默地接受着他的好意,却从来不曾问过关于他的所有。怕一不小心,自己卑微的爱就会暴露在干冽的空气中。
心想,只要自己在心里淡淡的喜欢他就好。因为,我清楚,我们只能够做朋友。
安诺说她决定要追墨尘,让我来帮她。
听到她这样说,我心里不免很失望,很难过。可是,作为最好的朋友,我还是选择了帮她。
但,心就像飞蛾扑火般壮烈的死去。
可是,为了安诺,我认了。
我告诉墨尘,安诺是多么的优秀,多么的可爱,多么的漂亮,并且开始不接受他的好意,上课撑死也不睡觉。这样,他就没有理由来帮我抄笔记了。
我想尽了一切的办法来拒绝墨尘的好意,想尽一切的办法来撮合安诺和墨尘。
在我第N次对墨尘说安诺之后,他面无表情地对我说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让我不要再玩这种无聊的游戏。我看到了他眼里的悲伤,像漫天飞舞的大雪一样,没有尽头。
后来,安诺和墨尘在交往的八卦遍地开花。
我哭着笑了,我的疼痛成就了安诺的幸福,我真的很伟大!
再后来,我以最孤单的姿势踏上了高三的旅程,我向老师申请坐到了教室靠角落的位置,老师有些犹豫地点点头。
从此,我和墨尘隔了无数个海角天涯。
上课时,我有时还是会不经意间抬头望着那个熟悉的背影,然后就会触碰到他忧伤的眼神。心,就会在无形中隐隐作痛。于是,我告诉自己,以后不要抬头看前方了,高三了,我要埋头苦干了。
我以为这样就可以远离安诺和墨尘的世界了,不用去打扰他们了。可是----
墨尘每天依然会把抄好的笔记放进我的课桌内,悄然无声的,偶尔还会有面包和牛奶。
我还是生活在墨尘丰厚的羽翼下。
无法游离。
体育课,我没去上,趴在笔记本上哭了。泪水模糊了墨尘漂亮的字迹,晕成了一片泪海。
我看见了窗外墨尘寂寞的背影。
他依旧是那样静静地望着天空,安诺牵着墨尘的手坐在他身旁。
高三的日子就像晚清的银子一样哗哗的流逝着,洗尽繁华的旧时光淹没了墨尘的忧伤和安诺的光芒,以及我的伤疤。
模拟考,我停在年级前二十名内不等,而墨尘却一下闯入校前三甲。看着他飞涨的分数,我的心又是欢喜又是悲凉,我和他的距离又拉远了。
他应该会去北京吧,那个我向往了十年的城市。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天空一瞬间暗了下来。
六月,到了。
高考,也随之踏着优雅的步子来了。
快要开考时,墨尘从二楼跑到了同校的七楼对我说:不要紧张,我在北京等你。
我望着他的背影哭了。
北京可以有墨尘,可以有安诺,却不应该有易晗。
填志愿时墨尘和安诺问我填的哪所学校,我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后来,墨尘填的是北大,而安诺却填的是上海的一所大学,我以为她会和墨尘一起去北京,我以为他们的感情会像天堂槿那样盘根错节,不离不弃。
我填的是中山大学,那里一年四季都没有冬天,眼光很明媚。
墨尘看到我的表时表情很落寞,像北京西山飘落的枫叶。
他望着我说:我不去北京了,我要去中大。
我说:如果你去中大,我们就是陌生人了。
其实当我说出这句话时,发现自己的身体在不停的颤抖。六月的天,让我觉得特别的冷,冷到有种想奔离的感觉。
我只喜欢你,只想和你在一起。
墨尘说这句话时,我的心有一瞬间被融化的感觉。
我也很想和他在一起,找回那些简单而幸福的日子。但是,他墨尘永远都不属于我易晗,我不能让安诺难过。几年前,她的父母离异已经让她伤痕累累,我不能再让她支离破碎的心再次受到伤害。
----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转身的一瞬间,眼泪如决堤。
回到家,刚躺在床上,就听到铃声大作。
后来我想,要是没接这个***,我的伤疤可能会好的快一点。
***是安诺打来的,她说她是来向我坦白忏悔的。
她说她用了一个卑劣的谎言欺骗了我和墨尘,而我则是这个谎言里的主角。她用谎言让墨尘和她交往,其实她从一开始就知道。
墨尘喜欢的是一个叫易晗的笨女生。
我心里的痛排山倒海,为了安诺,我放弃了自己的最爱。为了安诺,我把自己弄的遍体鳞伤。结果,她告诉我,她对我撒了一个大大的谎。我宁愿她不告诉我真相,我宁愿她把这些故事全部埋葬。
这样,谁也不会成为谁的孽债。
这样,谁也不用背负过去的伤疤。
毕业时,我们还是朋友。毕业后,就成了陌生人。
我看见校园里的天堂槿在流泪,叶子飘啊飘啊没有尽头,它的眼泪带走了所有流离失所的过往。
为什么青春,要背负如此沉重的伤?
墨尘,是我永远无法企及的天堂。我们之间注定有故事,没结局。
荏苒时光,谁失掉了自己。
而谁,又失去了谁。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不会相信,有一种人可以百看不厌,有一种人一认识就觉得温暖。
爱情里,任性是因为依赖,沉默是因为伤心,礼貌是因为无望。
因为喜欢一个人,每天都会主动联系对方,时间久了,便成为了一种习惯。这种习惯本来可以维持很久,但是中间出现了疲劳感,于是感情死去。后来你将它埋进了一座叫回忆的坟里,时常去看它。有一次跟它聊天,问它为何生命短暂,它说,它前生得了一种叫做“不懂珍惜”的病。我唏嘘不已。
世上的悲情在于,滥情的动动嘴,专情的却动了心。
如果你愤怒,你就呐喊;如果你哀伤,你就哭泣;如果你热爱,你就表达;如果你喜欢,你就追求。不自我贬低,不自怨自艾,走出去,勇敢做自己。
有人问我,最好的报复是什么。告诉她:把他剔除出你越来越好的生活,此生没有任何沾染可能。
话还是说给自己听最懂,这世界上没有能听见你心的人。别矫情了好么,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
人大了,渐渐学会把秘密和想说的话藏在心底,守住自己的心事,不肯说与人听,就像一头动物,把一堆有用没用的东西统统衔回去自己的洞穴里藏起来,然后很机警又孤独地在那个洞穴外面踱着步、守着、徘徊着,不让任何人接近,终有一天,累趴了。
青春,是这世上最绝情的东西。它离你最近的时候,会故意放轻脚步,让你挥霍。世间所有最美好的时光皆如此,当你意识到它的美好时,通常都已行进过半。年轻时太着急的填写一份生命答卷。在匆忙赶往成熟的路上,忘记了享用当下的璀璨。忽而一梦醒来,青春,刚刚散场。
华丽的跌倒,胜过无谓的徘徊;哪怕败得彻底,就当赶上了命运的另一盛宴。
一切的发生都是自己内心的映照。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你若精彩,天自安排。
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还很多。
做该做的事,爱该爱的人,能应对惊涛拍岸的雄壮,也能安于细水长流的温情。
回忆,有时令你嘴角上扬,有时也能让你潸然泪下。到最后你会发现,我们要找的不是完美的人,而是最合适的人。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我不断地回,伫足,然而时光扔下我轰轰烈烈地向前奔去。
不管我后来遇到了多少人,你始终占据着我心底最遥远最遥远的位置。不会出现,却也不会消失。
温柔要有,但不是妥协,我们要在安静中,不慌不忙地坚强。
“我们终会遇见想要的未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虽然并不知道这个“未来”是什么状态,无法把它具象化,但只要梦想不抛弃我,我就不会先背弃它。
只是,在与梦想同行的途中,总会遇见这样一段时光,逼仄黑暗,孤独无依,你停下来想要靠一靠,歇一歇,释放心中的疲惫。这一刻,你会无助,你会茫然,像个走迷宫的孩子,完全不知道下一个出口在哪里,可你还要提着一口气站起来、走下去。你明白,如果这一刻放弃了,也许就再也遇不到那个想象中的未来了。
2012年,大三暑假,我一个人住在北京的地下室里,窄小的房间仅仅容得下一张床。一个趔趄,就能栽倒在床上。刚入住的时候,各种不适应,却还是自我打趣,看,多好,进门就可以睡觉了。闷热的夏天,空气却是湿漉漉的,要滴出水来,洗过的衣服,无处晾晒,只能搁在阴凉的空气里。
为了能够挣到下一季度的生活费,我在南锣鼓巷的一家冷饮店里打工。20出头的女孩子,有着五彩斑斓的愿景,即便日日都要站立十几个小时,时常加班到零点,也不觉得累,一味地沉浸在京城的新鲜气儿里。有老外来买东西,我会积极地用不太熟练的口语跟他们打招呼,还喜滋滋地想,学了这么多年的哑巴英语,终于可以发声了。
这一切都令我欣喜。然而,这欣喜太过短暂,仅仅持续了一个星期。高强度的工作让我变成了霜打的茄子,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机械而琐碎的动作,令人心生烦躁。正赶上北京的雨季,我就站在柜台后面,看着雨丝打过老槐树的叶子,扑簌簌地落一地,很文艺地想起古诗里的句子“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会想起日间那些摇着蒲扇在胡同里行走的人,他们悠闲的姿态中,没有旅人的匆忙和新奇,有的只是对这个城市的熟悉和释然。我看着他们,试图窥到那一丝丝的归属感。
可是,归属感是他们的。我有的,只是做不完的工作。我感到浓浓的倦意,在日记本上写下归家的日期,一天天掰着指头数日子。就在那样的境况下,我遇到了L姐姐,她比我晚两周应聘到这家冷饮店,做的是兼职。她工作上手很快,而且动作迅速麻利,只是整个人经常显出精气神不足的样子,偶尔有个小间隙,都会闭上眼睛歇息。后来,我才知道,她每天要做三份工作,早晨四点钟起来送报纸,上午在超市收银,下午在冷饮店站岗,每一份工作都收入微薄,但每一份工作都做得极其认真。
用她的话说,这是赖以生存的命脉,怎能不认真对待呢?
我问她,为啥要这么辛苦?
她微微地笑了,趁年轻,多挣点钱,给孩子攒点上学的费用,以后干不动了,就回老家。提起孩子的时候,她的眼睛里满是柔情,那是一个母亲特有的情愫。
那一晚,恰逢大雨,L姐姐下早班,骑电动车回去,没有带雨具,我把雨伞借给她。她笑着推过,说拿着不方便,说罢起身从仓库里找了两个黑色的大塑料袋,包裹在身上,整个人像个黑色的大粽子,只露出一双忽闪忽闪的眼睛,冲着我笑。
我也笑了,却在她的背影没入雨中的那一刻,心底尘土飞扬。偌大的北京,承载了无数人的梦想,L姐姐是其中一个,他们在底层挣扎,在通往梦想的路上栉风沐雨,却从未放弃过快乐。
那天下晚班的时候,路过地铁口,我站在那个弹吉他的少年旁边,默默地听完了那首《把悲伤留给自己》,而后对着少年微笑,看着他扬起的脸。
他有他的音乐梦,我也有我的梦。这些年来,我一直做着文字梦,在别人眼里,仿佛是异想天开,甚至连亲人也不理解,用苛责的话语给我施压,不要做白日梦了,又没有什么阅历,能写出什么来?周遭也有人用或嘲讽或奇特的眼光看着我,嚯,看不出来,还是个小才女呢!
那种明明是夸赞的词汇,却不带鼓励的情绪最能刺激人。
我一个人默默地泡在图书馆里,躲在角落里看书,阳光打在书页上的景致最美,白纸黑字的气味最好闻,阅读使我感到快乐。我慢慢地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把那些凌乱的思绪记录下来。看着文字在本上跳动的节奏,那么轻盈灵动,好像一刹那就能繁花开遍。后来,这些文字散落在网络的各个区域,它们有了读者,有了归途----我也在它们的归途里感到快乐。
曾经看到郭斯特的一幅漫画,《别忘了,你也是会发光的》。我告诫自己,不会忘,即便这光很微弱。这些年来,喊过苦,叫过累,却始终没有停下脚步,为了心中那份对文字的希冀,跌跌撞撞地走了这么久,还要不遗余力地走下去。
没有谁生来就是十全十美的,更没有谁生来就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使其顺遂无流离。我们只能做人生的行客,慢慢地摸索,给自己找到坐标,然后坚持走下去。
引用林徽因的话就是,温柔要有,但不是妥协,我们要在安静中,不慌不忙地坚强。
说不定哪一天,你的路途中就会亮起灯光,照清你奔跑的脚步,而你也会遇见想要的未来。
路这么宽,虽然不止你一个人在走,可幸福的终点始终向每个人开放。
上地铁前,我往嘴里塞了一颗枣,感觉自己最近有些气血不足,怕缺氧。下地铁时我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觉得门口挤的人太多了,我一定不能坐过站,不然要迟到了,就拼了命往门口凑。地铁一停,忽然刮来了一阵飓风。等清醒过来,我已经旋转了几个圈,立在了站台边。地铁轰隆隆开走了,而我,吞进了一颗枣核。
看着铁轨并行的地淹没在面前的坑里,咽了一口唾沫把枣核冲进胃里,愣神两秒,拔腿朝公司跑去,结果跑错了出口,又从地面绕过去,边跑边骂自己智障。
很奇怪,我不认识楼梯,尤其是大望路地铁站新光天地出口的这几层。每次上楼梯的时候都险些踩空,要停顿下来好好琢磨一番到底抬右腿还是左腿,心情好的时候嘲笑自己小脑缺陷是上天给的恩赐,心情不好的时候咒骂修台阶的工程是不是故意误导我们这些残障人士,更多时候没有心情,立马调整姿势朝上跑。
2013年我在新光天地后面的华贸商务楼上班,每天都要经过Prada,下班时被Chanel闪烁的橱窗亮瞎眼,从不停留,只怕赶不上地铁。圣诞节的时候总有情侣在这面墙旁边照相,我嗤之以鼻,心里想他们一定跟我一样,走都不敢走进去。Chanel的橱窗是一颗一颗闪烁的星星,哦,或者钻石,好吧,其实只是灯光而已。有时走过也会停下来抬头看看,星星没有Chanel闪,真的。不知道是不是雾霾的原因,抬头仔细找,也看不到几颗。
我不是来北京追梦的。如果你只是想用自己的梦想光明正大地赚钱,那梦想将被置于多么可笑的境地。大城市才不是梦的试金石,钞票如果够华丽,遮住的也不止是你的眼睛。
毕业那年我拿着厚厚的简历在西安找工作,运气不佳,两天未果。心一横,买了一张一星期后去北京的车票,我默念着,如果这星期内找到差不多的,就先呆着。最后面试的是一家化妆品公司,做宣推。公司很漂亮,独占一层,格子间里飘出隐隐约约香水的味道。HR问了很多问题,让我拿笔写了一篇800字的软文。她考量来考量去,捋捋刘海儿推推眼镜,清清嗓子对我说,“没有工作经验,实习期1300,转正后看你成绩。”她站在我面前,眼镜片挺厚,我侧脸望去能看到一圈一圈的度数痕迹,我动动鼻翼,礼貌地点点头,说回去考虑。
“1300?能不能把我10元钱的简历还给我!”走出公司门我一路骂骂咧咧,踏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轰隆轰隆,带着一点不屑和满怀的不安,那时候谁知道这是命运之轴滚动出的节奏感。
所有的北漂都曾遇到过的几个问题:找工作大海捞针,哪儿哪儿都要人,不知道哪个公司更有钱途;找房子雾里看花,哪儿哪儿都出租,照片和实景比淘宝图片和买家秀差得还远;加班时间长感叹资本剥削,下班时间早却无处可去。
我还好,一开始借住在朋友家里。20楼上好风光,楼下是曾经被大雨淹没过的街道。黄昏时分的夕阳透过落地窗看到过几次,火红火红的晚霞,我和她坐在地板上数猫毛,安慰自己才刚来,总要有个过渡期,死皮赖脸在朋友家里。加班到11点,在公交车站冻得腿抖,只为能将加班报销的那20元车费收入囊中,第一个月看着手机上的短信提示,2099的入账感叹自己还不如1300去给化妆品写软文,在拥挤的公交车中欣喜自己个子够高抓得住最上面那根扶手,被人潮推搡得东倒西歪时,被咸猪手侵扰不知如何声张时,也想委屈地哭一嘴。
后来跟着中介看了无数间房,大多是合租,一家里能住五六户,男女交杂,安慰自己这不过是low版的爱情公寓,大家也一定和睦相处其乐融融。黑车司机把我的行李放在楼下甩手而去,好不容易搬好家,打扫得干干净净,出去一趟再回来,推门就看到一个惊喜,一小队蟑螂由大队长带领着匆匆四散逃窜。倒吸一口冷气,一面之缘的室友姑娘看到我吓绿的脸,翻了个白眼,“你怕蟑螂啊?夏天才多呢。”我尴尬笑笑。看见蟑螂,我不怕不怕啦。住了三天,就差从16楼跳下去。每个人都有一个死穴,昆虫就是我的死穴。不好意思,没能出现励志大逆转,没能长成一个一脚踩死一只还给它写墓志铭的坚强姑娘,我坐在床上大哭一场,赔了违约金,匆匆逃离。
一个人又穷困潦倒又孤单寂寞时,容易依赖伴侣。我的男朋友用电动车载着我逃窜在偌大的北京城。他骑车特别狂,在堵车的浩劫里东逃西窜,一开始我怕死,公司给交的住房公积金我还没有取出来花掉,我不能死。后来我不担心了,死是死不了,被电动车摔下来三次,都是他安然无恙而我垂直坠落。
那时候的男朋友是北京人,他不care有多少钱可以花,因为他有房。一个不足40平的屋子,但是位于二环里,这有可能变成传家宝的一笔巨款让他对生活的满足感直线升高。而我每天加班,朝十晚不知,斗转星移间,我认识了很多人,他们够努力,欣欣向荣的氛围影响了我,我开始意识到身边的姑娘真的可以背Prada,逐渐对男朋友的不上进怨气爆棚。
一起挨过穷这种感情基础,要么坚不可摧,要么一触即溃。我就想使劲使劲往前跑,可是你已经安于原地踏步,我催你,你纹丝不动,并在朝夕相处中厌恶我贪得无厌的所谓进取心。
2014刚过完年,我就从二环里不足16平的房间中被扫地出门。刚从家里回来,在父老乡亲面前吹的一顿牛逼直接导致了我的身无分文。我提着行李箱走在北京凌晨的街道上,四面都是钢筋水泥的繁华,但没有我的家。
北漂三年,最怕行李箱的万向轮龇着地面时发出的哗啦声。北京的街上太多人拿着行李箱,浓厚的漂泊感夹杂着尘埃飘在空气里,勉强开了个房,我坐在椅子上对着镜子抽烟,没哭,苦思冥想自己怎会落得如此境地,抬头一看,四面都是墙,经济间没有窗。
我现在住在三环外一点,使劲眺望能看到大裤衩。湿衣服依旧无法被阳光晒干,因为没有阳台。楼上洗衣机溢水从天花板渗下来淹了厨房的微波炉,楼上姑娘的***时常飘到我的窗台。我依旧跟家里人吹牛逼,说自己过着纸醉金迷的都市生活,其实加班到半夜,焦头烂额接家里人***时却恨不得假装自己在维也纳度假。
但你看,路这么宽,虽然不止你一个人在走,可幸福的终点始终向每个人开放。别人肩挑重担面带笑颜,而你忧心忡忡,仅仅是因为自己无法被晒干的衣服。
北京特别大,到现在我也不认识哪儿是哪儿。地铁一不留神就坐反。想起那段坐在地铁地上的日子,我就像个撒娇无路的惯犯。现在回头看,却只剩感谢那重重叠叠的四个小时,让我的阅读量有了质的飞跃,你走过的弯路,从来都不是白走的。
周末我坐在家里晒太阳,围着暖气,一口一个往嘴里塞枣,含着枣核冲舍友嚷嚷,一不小心又吞了一个,赶紧喝了一口手边的奶茶。大望路地铁站的人依旧多,不过走着走着,已经认清了出口,不会再轻易错过。
也许故事没有那么多失意,但柳暗花明的香味依旧最袭人。
北京,让我拥抱你,在晴朗的天气。
文/水格,出自《你总会路过这个世界的美好》
人为什么要见最后一面?
生离就是死别,“不期而别”多好!
2012,世界末日。
新年的时候去串门,亲戚散布谣言:年底的时候,上天震怒,大灾之年,要死一批人,想要活命,从现在起须一心向佛。
又说,那时天全是黑的,全球断电,家里得多买蜡烛,吃的喝的也要备足,据说会连着三个月都没有太阳……
亲戚说得酣畅,就像她经历过末日一般。
我爸说,迷信,全是迷信!要是末日真来了,我们谁都跑不了。
亲戚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我现在想,要是当时信了,是不是后来就不一样了。
末日之年的大年初七,我离开冰天雪地的东北,经香港飞去了台湾。
走的时候我爸一脸不情愿,“初七就走啊,不在家里过完十五?”
他这么一说,细细想来,好像有十几年没在家过元宵节了,从读中学时起,便老是初十之前就回学校读书了。
我说,你不是喜欢看翠玉白菜吗,我替你去台北故宫看看。
我爸说,注意安全。
在外漂泊的这十几年,我爸跟我说得最多的就是注意身体啊注意安全啊,没任何新意,我都听腻了。
迫不及待地想走。
有时候,我们并不清楚,人生的路上,哪一段需要你大步疾行,哪一段需要你徘徊辗转。
2月底的台湾,飞机还没落地,舷窗上便挂满雨水。入夜后的空气里有丝丝冰冷。
我们第一晚寄宿在基隆港,从酒店的窗户望出去就是码头。
我们从基隆港出发,一路向南,台北、台中、台南,一直跑到了台湾岛的最南端,绕过了北回归线,折向台东,到达花莲的时候恰好是元宵节。
那天晚上的月亮又大又圆又亮,像是电影里用特效做上去的,挂在天鹅绒般的夜幕中。
我们借住在乡下姐弟俩经营的一家客栈。
吃晚饭的时候,年轻的弟弟一边给我们做豆浆,一边很热络地跟我们聊天。
他说,我们台湾啊,台东不行,年轻人都去大城市了,大城市多好啊,灯红酒绿的,结果我们这里留下来的都是一些老人。我年轻的时候,也一腔热血,跑去台北打拼,那时候,我老觉得自己能在台北干出一番事业来,可是最后什么也没干成。台北是好啊,谁不想留下来,可是房价太高了,买不起,没有工作的话连房都租不起,我干了几年也没攒下什么钱。后来我姐叫我回来,一起努力把这家店开起来,我现在很幸福。我从小在这儿长大,人是熟的,路也是熟的,连海边那些石头我都熟,干吗非背井离乡地去挣那个辛苦钱呢?能跟亲人在一起,一辈子生活在一个小镇上过简单生活也很棒!
然后他就示范幸福的细节,跟人聊起这间客栈来全是发自内心的自豪,院子里铺满的鹅卵石是怎么来的,设计的时候怎么把院子中间的几棵大树保留下来的,硕大的桌子用的是什么木材……
我一边听一边想,这和我这样的大陆北漂也没什么不同。
有一年我觉得在东北实在待不下去了,不仅穷困潦倒而且绝望窒息。我老觉得自己有一颗年轻又滚烫的心,心尖上全是踮脚张望的梦想,于是那一年11月的一个晚上,我揣着一张火车票,一个人去了北京。
那之前我若无其事地和我爸说,我辞职了。
他的眼神明显一暗。
我们年轻的时候,老是迷恋远方,不顾一切地离开家,走的时候义无反顾,连头都不肯回一下。我永远都没法忘记2009年的初冬,东北开始下雪了,我一个人挎着背包,紧攥车票,带着一种悲壮和决绝,上山下海,闯荡世界。
10年前,离开花莲去台北打拼的客栈老板恐怕也是这样。
而60年前,风尘仆仆离开青岛的致远是不是这样,隔得太远了,我看不清。
1949年的端午,青岛的码头上人潮汹涌,混乱骚动。
十万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集结在青岛码头仓皇撤退。
致远在国民党的军队里做传令兵,他不是城里人,是青岛附近的乡下孩子。
那年春天,他结婚了,妻子是同村的姑娘,和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如果没有战乱,一切都是宁静和美好的人间故事,他们恩爱相伴,扶老携幼,一辈子会过得平淡又精彩。
可是时代选择了数以万计的中国人。万水千山,颠沛流离。
致远就是其中的一个。
18岁的致远,清瘦英挺,远看是个大人,走近了看,脸上的稚气未脱,眼里还是孩子才有的流转的光。他套在大号的军服里,被混乱不堪的人群裹挟着上了开往台湾的轮船。
码头上见最后一面时,从乡下赶来的新婚妻子,硬生生塞给致远一块叠得方方正正的手帕。
手帕里面是硬的。
一捏,致远就知道,那是他们结婚的时候,他家几乎倾家荡产送给姑娘的唯一彩礼----一枚戒指,还是银的。
致远不要,推还给她,她又塞回去。
两个年轻人较着劲,眼睛通红,推搡着手中的手帕,海风一吹,就快把眼泪吹出来了。
码头上还有几千人上不了船,渐渐演变成一场骚乱。他俩一会儿聚拢,一会儿又被人潮冲散,就像被浪裹挟着漂浮在水面上的浮萍。
那一场告别,仿佛是历史的默片,画面上全是跳动着的噪点,除了电流一般的杂音外,你听不见声响。
他们都没说什么话。
妻子告诉致远爹娘病倒了,走不了这么远的路,来不了。
致远应了一声,嗯。
他知道,从村里到码头,要走一天一夜。
后来,就那样分手了。
这样一分开就是50年,致远再也没有见到他的爹娘。
元宵节那晚,同行的人想要吃酒赏月,客栈里却没有条件。老板热心地告知我们步行一里外有一家7-11便利店,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就顶着元宵节又圆又亮的月亮出发了,没想到刚走出几百米,就彻底迷失了方向。路过一户人家,时候已经不早了,有几个人却兴致不减,就着月光围在大门口的小桌旁喝酒。我本来是过去问路的,结果对方一听我是大陆口音,又听说我祖上三辈是青岛人,说什么也不肯放我走,拉我们一起喝起酒来。
我过几天要去大陆啊。他说。
聊起来竟发现我们是同一天的航班。
太巧了吧!
他说,我去青岛,我有个叔叔从台湾回青岛定居了,所以我每年都要回去两次。
这个在花莲乡下拉我们吃酒聊天的人,是致远的侄子。
当然不是亲侄子,是致远过去长官的儿子。
致远当的是传令兵,他不是为了讨一口饭去当的兵,而是在乡下被抓的壮丁,入伍还没一个月就兵荒马乱地一路往南,回过神来的时候,人已经在高雄的码头上了。
18岁的致远站在高雄的码头上,望着海的对面,他想,过个一年半载,安稳下来,就可以回家了吧,至少是可以回到海的那一边吧。脚下踩着的这块土地不过是一个驿站而已。
18岁的致远这样想。
所以在台湾过了那么几年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他的长官问他有没有中意的姑娘时,致远皱着眉说,没有我看中的姑娘啊。
听他这么说,长官就指着一院子的外省兵说,狼多肉少,还有你挑拣的份吗?你一个外省人,要啥没啥,能娶到媳妇就是福气,多少人都一辈子打光棍。
那时长官要介绍一个姑娘给致远。
24岁的致远帅气英俊,青春正好,有本地姑娘暗恋他,他佯装不知,总是推托。
被长官的话逼急了的致远,拿出戒指,眼泪汪汪地说,我和他们不一样,我结过婚,她还在山东等我回去。
有人肯等你一辈子吗?长官长叹,我们都还回得去吗?
长官拿致远当胞弟,嘱他攒钱买房置业,做好两手准备。
要是一辈子都回不去了,一个人在这边难免晚景凄凉,很多找不到老婆住进了“荣军之家”的外省老兵的生活只剩下酗酒抽烟,除了打仗他们什么也不会,孤独终老。
就在致远对回家彻底绝望的时候,他想,既然一辈子都回不去那个叫故乡的地方,那就不如给自己一个机会吧。
致远的念头刚有松动的时候,一个淡水姑娘就出现了。
刚刚好的缘分。
那时致远还不太老,30来岁,略有积蓄,有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他送给淡水姑娘的信物是一枚白银戒指。
送的时候致远没说话,因为眼里噙着泪花。
淡水姑娘说他小气,都不是黄金的。
他没说话,致远心想,黄金也没它金贵,你要配得起这枚戒指。
淡水姑娘不知道这枚戒指的来历。它跟着他,漂洋过海,再难再穷的时候,致远都没想过把它当掉。
它就像一枚印章,敲在致远的生命里,告诉他远在故乡,还有他的另一半。
他相信她一定还在等他回家。
他记得新婚的时候,妻子说很喜欢戒指,那些阔太太手上戒指啊、手链啊银光闪闪,不知这辈子有没有机会也能穿金戴银。
这枚戒指的前世今生,致远都没跟淡水姑娘说。
致远问她喜欢吗。
淡水姑娘笑笑没说话,她还是觉得要是金子的就更好。
马上就要结婚的时候,致远收到了一封从大陆捎来的信,然后他就取消了婚约。
他去找淡水姑娘要回戒指。
致远不知道她是故意的还是报复,总之那枚戒指被淡水姑娘弄丢了。
他就像一个几岁的孩子,在大街上抱头大哭。
当然他撕毁婚约不是因为淡水姑娘弄丢了戒指,而是他在几天之前得到了一个让他彻夜难眠的消息----她还在。
而他现在是一个14岁孩子的爹。
1949年,致远离开后的那个冬天,年轻的妻子为他产下一子。
这世上最残忍的事,恐怕莫过于时间了,一直单身的致远已经从青春少年变成耄耋老者。退休后的致远去了荣军之家。
50年的时光,在台湾,还有数千上万条这样回不了故乡的孤魂野鬼,很多外省老兵讨不到老婆,找不到工作,每个月把政府发下来的钱花光,日子在一片混沌中无情地朝前推进。但在那一片混沌中,他们都有着不曾熄灭的一点光。
那光,不是回家,而是落叶归根。
致远算是运气好的,有次搞活动,致远竟抽中签,由政府协调和埋单,送老兵回大陆老家。50年啊,整整50年,致远就像个孩子一样兴奋得两眼泪流。他攒了几个月的钱,由侄子陪着,在商场买了4枚大金戒指。侄子问他送给谁,他腼腆地说,送给老伴。
侄子送他去机场,看着他驼着背义无反顾地过了海关。
致远真的是幸运的,老伴还在。
只不过沧海桑田,老家那儿现在已经被并入青岛市,成为城市的一部分。这座城市比台北还漂亮,他就像个孩子一样拼命地看啊看啊,可是眼前的东西太拥挤了,他看不过来,眼睛像是罩上了白蒙蒙的一层水汽,用手背擦一擦,全是泪水。
儿孙满堂,却是少小离家,笑问客从何处来。
50年后,致远回乡,在众人的簇拥下看见了那个跟自己一样老去的姑娘。老得不成样子,都认不出来了。
她说,饭在锅里,我给你热。
从大陆回来后,致远不再酗酒,紧张地过起了日子,把钱攒起来只为每年飞回大陆一次,买尽可能多的礼物。这样持续了两三年之后,有一年,致远不再回去了。
侄子问为什么。
因为老伴没了。那年老伴生病去世了。
还有儿子啊。
不是他养大的,儿孙其实只在意他有没有钱,并不孝顺。一开始他们以为从台湾回来的亲人都腰缠万贯,很快他们发现了真相,再回去时儿孙都不太待见,拿不出钱来就给他脸色看,仿佛他是一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一样,全家只有老伴挺他。
现在老伴没了,他再回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侄子当时的工作在台北,看着致远叔叔一切如前也就没太担心,年轻人忙于工作总是会疏忽老人。半年过去,毫无音信的致远叔叔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打***竟也联络不上,于是侄子驱车数小时从台北赶至花莲,却还是遍寻不着。
花了一天时间,他最终在精神病院的一个铁制的笼子里找到了致远叔叔。
他当时就崩溃了。
致远就像是马戏团里的动物,被囚禁在铁笼子里。
他很安静,不吵不闹的。
侄子急了,去找人讲理、抗议、投诉,却被告知致远一度想要轻生,几次跳楼被阻拦,实在没有办法才把他关在笼子里。
侄子解救了致远。从精神病院回来后,致远被带到台北,他在侄子家的床上躺了足足有三个月。
三个月之后,当年一起来的战友陆续都回山东了,何况战友们在台湾还有子孙。致远在某一天像是顿悟了一样,那天侄子下班一进门,就看见致远精神矍铄地站在客厅,身边放着一个旅行箱,他说,我要回家了。
侄子不同意,死活不同意。
你去那边怎么办,你年纪大了,身上还有病,那边的亲戚又指望不上。侄子问,不怕儿子不孝顺吗?
致远说,不怕,我要回家,活着的时候我跟老伴海角天涯,死后我要跟她在一起,我要落叶归根。人生这条路,走到头,大家都一样,既然都是死路一条,为什么不选择落叶归根呢?你去全台湾走一圈看看,有多少人埋骨他乡,有的人,活着的时候不能回去,死了之后想把骨灰送回大陆的老家。相比之下,我还能活着回去,是件多么幸运的事。
后来呢,后来致远去了大陆,再也没回台湾。风风雨雨生活了大半生的台湾,对致远来说,确实只是一个驿站而已,只是在这个驿站停留得太长了,长得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生。
致远现在每个月可以领到两万多新台币“荣民补贴”,约合人民币5000块钱。
他用这笔钱在青岛租了房子,雇了保姆。
他住得离墓园很近,每天中午阳光好的时候,他就请保姆推着坐在轮椅上的他去墓园,在老伴的墓碑前说说话。
有时候,他在那里一待就是一下午,待到暮色渐沉,夕阳沉沉地落下。他昏昏沉沉,嘴角流着口水,像是在说,我也快回家了,等我。
有人等了他一辈子。
他用一辈子等了一个人。
龙应台说,所有的生离死别,都发生在一个码头,上了船,就是一生。
致远的故事是那个时代最坏的故事,他却经历了这个时代最好的爱情。
2012年,没有任何告别,爸爸离我而去。对我和他来说,确实一语成谶,这一年变成了如假包换的末日。
整个秋天,我晨起的第一件事都是念《地藏经》,之前那位亲戚说,佛祖可为亡灵超度。
这世上所有的暂别,其实都可能变成永别。
每一个相聚的当下,都是人生中最美的花好月圆。
请好好珍惜。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
心很脆弱,你得学会哄它,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告诉你的心,“一切顺利,伙计”。
越在乎什么,越受制于什么;越执着什么,越容易被它打败;在乎了、执着了,你的弱点就明显了。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脾气,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眼色。管不住自己脾气的人容易被别人的眼色所伤,藏不住自己眼色的人就容易被别人的脾气砸中。学会没脾气,不摆臭脸的过程,其实也是长本事的过程。
一个人的品行不取决于他如何享受胜利,而在于他如何忍受失败。没有什么比信念更能支撑我们度过艰难时光了。
二十六岁到三十岁这段时间,是人生中艰苦的一段岁月:承担着渐长的责任,拿着与工作量不匹配的薪水,艰难的权衡事业和感情,不情愿的建立人脉等,但你总得撑下去,上天只会给我们能过得去的坎。
忘记失去的,感激拥有的,期待将至的。
不要对爱你的人太过刻薄,一辈子真正对你好的人也没有几个。多少人在一切都将失去时,才幡然醒悟:爱的宽厚,不能过度消耗。每个人都有脾气,为你忍下所有的怒气,仅仅因为那个人比你更心疼你。
想念是茧,层层叠叠,爱是利剑,能够突破一切,所有的离别,其实都是爱的考验,为了破茧成蝶。
时光太短,多少守望物是人非;世态炎凉,多少缘分人走茶凉。一些舍不得,只能放在心底;一些禁不住,只能假装忘记。
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带着面具面对一切,假装很多。无论世界怎么变,都要做回原本的自己。人,最大的悲哀是不愿做自己。
那一刻,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暮与朝。这一刻,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小时候,幸福----是件很简单的事;长大后,简单----是件很幸福的事。
勇敢的做自己,不要为任何人而改变。如果他们不能接受最差的你,也不配拥有最好的你。
一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段故事,无法述说。其实,很多故事不必说给每个人听。当做是一段记忆,伤感却也美丽。
思念不重,像一整个秋天的落叶。
错过的年华,在北漠开出斑斓的紫薇花,却荒芜了,轮回的春夏。
山染色,水生辉,山山水水秋纷飞,一世一轮回。
——题记
夏,悄悄的隐去了一份浓浓的苍翠,秋,便潸然登场了。 开始用她那浓墨重彩的画笔,先浅浅的勾勒着。将秋的信息,悄悄在枝枝叶叶间临摹着。日子渐远,又一点点加重那季节的色彩,秋,便逐日鲜活起来了。
看着日渐浓重的秋,忽而感到,真的该与夏道别了,该是说再见的时候了。没有依依惜别,没有隆重的仪式。她终还是悄然的将这一季的完美装点折叠,交付于一朵白云,或是隐于一滴细雨,将仅有的一点苍翠悄然打包,再将所有的记忆深埋在心底,轻轻的挥挥手,作别了西天的云彩,算是与秋告别了。
行走陌上,一缕风走过,一片秋叶,悄然从树上零落,在空中打了几个转,恍若舍不得那曾经在光阴中走过的绚烂一季,流连的环顾了一下曾经那么熟悉的一切,终还是听从的命运的安排,投入大地的怀抱,找到了她最完美的归宿。
岁月无声,日子有痕。平淡的光阴中,我们总会被一片落叶牵动了思绪,被一朵游云渲染了心扉,愿意在幽幽的月色下,将一枚心事,煮入茶,舒展或迭起。在一盏茶的光阴里,回味。伴着徐徐凉风,斑驳的树影,邀来明月,享受“对影成三人“的落寞。亦或是轻倚轩窗,与那夜空中的一点孤星遥遥相望,感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意境。在无声的时光里,那些寂然的欢喜,那些落红的凄迷,在夜色中游荡着,兀自翩跹着。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么?”
无涯的时光里,或早或晚,都会遇上一个或几个与你同行的人,可以一起看晨起日落,一起赏月品茶,但终会有一天,在岁月的某个渡口,又悄然离散 ,在日后的万水千山中,或是两两相望,成了朝云暮雪的追忆,或是两两相忘,背负着一个人的风景,孤独的前行。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岁月的埂上,春去秋来,兜兜转转,任你怎样追赶,时光的脚步却从未停止。只是来来往往的人在时空的变幻中不见了当时的模样。跋涉的途中,有的人,对那姹紫嫣红的盛放满心欢喜;有的人,却独对那一地的落花,暗自神伤。其实,岁月从不曾厚此薄彼,风景大致都是相同的。盛放的,有一天会凋零;零落的也曾绽放过。或是邀约同行,或是相忘江湖,一路上,从陌生到熟悉,又从熟悉到陌生,循着命运的编导,我们在人生的舞台上演绎着一场又一场的人生大戏。也许是阴晴圆缺,也许是悲欢离合,等曲终人散,又匆忙上路,各自奔赴属于自己的天涯。一些人,很快又进入了下一场演出;一些人,却一生也走不出那生命中唯一的一次出场。不管是相聚,还是别离;温暖,亦或是酸涩,在短暂的一生中,都会涂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我们常常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悄然翻阅昔日烟霞,一一盘点那些存于心海的记忆。或是开心的不知所以,或是伤感的难以自持… …想来这便是岁月赠与我们的最好礼物了吧!
捡拾一枚红叶,那平平仄仄的纹理上,写满了关于这个季节的故事,有残缺,也有静美。人道:“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在这个落寞的季节里,那岁月风蚀过的残叶,也早已学会了舔伤自疗,待到风雨过后,带着一种神伤的大美,安静的沉睡在大地的怀抱里,与这个萧瑟的秋组合,竟也是那样完美的一幅画面。
时光辗转,悄无声息,昨天与今天,只隔了一张纸的距离。
一朵闲云挂在空中,低头看着那秋意阑珊的的山水。时而转身,悠然的踱步于这座山与那座山之间。一切都那么恬淡,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放下行囊,悄然融入这惬意的山水丛林间。
白驹过隙,秋水长天,看那悠悠的白云在蔚蓝的天空中缓缓的舒展。携一颗空灵的心,放下世间所有的恩怨痴缠,在一米阳光里,原谅世间所有的相欠。红尘中所有的过客,便可不问世事尘缘。在这清凉的秋里,捡一纸落花。回首,不问来路,让时光抹去往昔的印记。彼岸,那一抹莲,在水中寂静安然。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时间悄悄的走了,留下了一纸破碎的记忆。站在光阴的渡口,任凭我们用尽全力去打捞,却还是拼凑不出完整的昨天。就如这夏与秋的分离,今朝一去,莫问归期。有些人,有些事,倘若他日有缘重逢,勿言悲喜,且折一枝青梅煮酒,邀月共赏,无声解花语。请相信,世上所有的相逢或是别离都是岁月对我们的眷顾。唯愿,在未来的日子中,且行且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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