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卖个黑龙和金红,小号而以,我有两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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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是再婚家庭我有两个孩子,我对象有一个一共有三个孩子了,还可以再要个我两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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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取子女抚养权取证问题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离婚案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感到证据不好收集,或不知从何下手。但依 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 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律师提醒您:如何在离婚案件中收集、运用证 据,是当事人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当事人对于证据的收集及其运用往往存在误区。这是因为当事人一般缺乏法律知识,容易断章取义,片面理解法律条文。另外,受社会流传的各种错误说 法的影响,也会事倍功半。如受社会上流传的谁先起诉谁吃亏、带孩子财产会多分、如果对方不同意,第一次打官司法院一定不会判离、只要找出对方有第三者的证 据,一定能得到赔偿等观点的影响,在取证方向上产生偏差,甚至花冤枉钱、办冤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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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对于有孩子的夫妻离婚时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究竟如何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将孩子留在身边。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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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抚养权的归属或责任的归结较少引起争议。只是在夫妻离婚时,基于法律规定的在达成离婚的合意或判决离婚时,必须对财产分割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并解决的情况下,夫妻间出于不同的考量,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出于亲情的考虑,希望能与孩子共同生活。但也不乏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以抚养权的让度为交换。
  父母离婚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指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父母双方的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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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笔者结合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将其归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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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以前就想开始写关于自己家庭的日记了,写过很多也都删了,希望这次能写完。

    爸爸和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一直跟着妈妈过,有一天,有个男人出现在我家楼下,告诉我,他是我爸爸。没觉得他很陌生,家里人也很客气的接待了他,过后的每个星期,他都会来接我出去玩。听到出去玩很开心,慢慢也接触了爸爸家那边的亲戚,姑妈姑爹,大家都很好。小时候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只记得爸爸去哪儿都可以不用买单,但作为交换,每次都要喝的很醉。那时候爸爸开的是一张有天窗的车,很晚了往乡下吃完饭在回家的路上,看着天窗外黑黑的天空,被车灯照亮的树叶,因为喝醉了,爸爸开的很慢,车里开着很响的音乐,其他叔叔都睡着了,明明有音乐心理却觉得非常安静,窗外的景色慢慢的掠过,我好像在哭,很害怕。那时候对父亲的定义很陌生,父亲好像就是那个每个星期出现一次,把我带出去玩,每次都要喝的很醉,再把我送回妈妈家的人。有一次和爸爸出去吃饭,很晚了,就只有我两做在车里,他让我别回妈妈那里了,跟他回家,那时候好像才上小学,不知道怎么对一个父亲说不,哭了,使劲摇头,他也哭了,最后还是把我送回给妈妈。


    妈妈家住在一个小山坡上,楼下是邻居栽的枇杷树、花椒树和各种辣椒韭菜白菜,每次走在回家的路上,空气非常通透,算是喧嚣城市里的一处世外桃源。每每吃完饭外公就到楼下喊:“打麻将咯~!”,邻居就回应:“来咯~!”,打麻将赢了点钱就非常开心,回家来得意的告诉我:“今天发工资了。”给奶奶买过很多买菜的小包,她总喜欢背一个我小时候背过的小红包,配上她笑眯眯的脸,可爱极了,她和邻居关系总是特别好,经常有小孩来敲门,打开门来手上总拿点塑料瓶子或者纸箱,说是出去玩捡来给祖祖拿去卖钱。哥哥在家里懒得要死,衣服什么都是我和妈妈洗,有一次和前男友分手,那男的对我死缠烂打,哥哥带着一堆朋友去前男朋友家做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我前男朋友再也没有在我的世界中出现过。妈妈因为平时工作很忙,回家的很晚,朋友又很多,经常相约去洗***什么的,并不是每天都能见到她,不过她每个星期都会留一天在家里陪伴家人,每天晚上回家都会给我个大大的KISS,休息天就喜欢弄弄家里的绿植,用鸡蛋酸奶什么的做做面膜,臭美臭美,有时候有约要去见朋友,找不到美丽的衣服穿还会小生气。妈妈一直没有再找,她说:一个人的生活很自在,她很享受。在妈妈家这里永远不用刻意隐藏什么,整天哼着小曲,蜷缩在沙发上看着家里的绿植,暖暖的阳光洒在阳台上,清风轻轻的吹着,心里很安静。自己真的是个非常幸福的人。

    爸爸家住在市中心,很繁华,到了晚上,家里的最后一盏灯啪的一关,屋外彩色不眠的世界就会映射进来,照的地上瓷砖都彩彩的,挺美。房子很大,只有他一个人住。家里没有什么绿植,倒是音响唱片特别多,他很喜欢收集老唱片,老音响,大大的家都堆的稍显拥挤。有一个大柜子,打开全是酒,石榴酒啊,杨梅酒啊,中药酒啊,各种各样的。小时候有一次吃坏了肚子胃很疼,爸爸给我喝了一大杯不知道是什么的药酒,黑黑的,非常冲,喝下去以后睡了一下午,醒来胃倒是不疼了,头疼。。。爸爸不太会照顾人,不太懂体谅他人,因为奶奶生孩子的时候总想要个儿子,生啊生,7个孩子中就爸爸是个男孩,从小宠溺着长大。直到现在他的家务全是我小姑妈每个星期帮他做,想吃什么他的姐姐们都会去帮他买,做给他吃。他的卧室里有台很大的电视,从来不关,睡觉的时候也开着,半夜醒来就看上两眼又迷迷糊糊的睡去。白天醒来的时候就睡在床上,看着体育频道,倒两杯小酒,小酒下肚,抽上两支烟,迷迷糊糊的又睡去。爸爸总爱邀约很多人在他家聚会,每个人来了都买两个小菜,随意炒炒就能拼出一大桌,满桌的菜爸爸不会动筷,一直喝酒,一杯又一杯,他的三个好哥们是不会缺席的,江南四大酒鬼,喝酒,一杯又一杯,说着近期生活怎么样,孩子怎么样,老婆怎么样,谈论的时候爸爸不太出声,只是偶尔调侃两句,说点时兴的笑话让大家一笑。喝醉了,看他挺开心,江南四大酒鬼就在家里搓麻将,其他人就在客厅收碗洗碗抹桌子,亲戚们凑在一起谈谈家长里短,聚会末了,大家都各回各家,爸爸自己又倒两口小酒喝下,又迷迷糊糊的睡去。偶尔在爸爸家过夜,夜晚很喧嚣,外面的KTV很吵闹,也不知道是谁拉着嗓子吼着小苹果,躺在床上总是睡不着,空气里都是陌生的味道,有一点不知往哪里窜出来的香味,听着窗外晚归的车辆一张一张掠过,看着窗外透进来彩彩的光线,想着爸爸喝醉了会不会吐出来,小心的听着他房里的动静。坐起来看一圈自己在的房间,很陌生,地上都堆着爸爸收集的唱片和音响,衣柜里也不知道是谁的女士服装,桌子上放着很多护肤的瓶瓶罐罐。总是这样醒着到天亮。

    慢慢的,我有了两个自己,在妈妈家一个,在爸爸家又是另一个。

    在妈妈家很慵懒,早晨起床穿着睡衣穿上拖鞋就过一天,学习的时候头发随意挽起来,学习起来专注又高效。不小心惹家人生气了,卖卖萌,撒撒娇,亲亲抱抱,就烟消云散。被奶奶叫去洗菜切菜,开开心心,总喜欢把白菜切成心型,或者把饺子随意包成包子,把烙饼切成星星的样子,得意的向家人炫耀。学习累了,或者在外面有不开心的事情,回到家借爷爷奶奶的大腿一靠,借妈妈的肩膀一靠,和哥哥一起抽支小烟,心里总是暖暖的。身上有擦伤或者受伤了,在妈妈家总是遮不住,一点点小伤也要给他们看,看我受伤了,爷爷会吹吹我的伤口,奶奶会着急的找药给我擦,哥哥会不屑的撇我一眼,妈妈会嘲笑我怎么那么笨。

    在爸爸家总是把闲散的自己收起来,永远挺直腰板,吃饭要细嚼慢咽。家人在做饭的时候会主动去帮忙,土豆丝,茄子条,葱段,总是规规矩矩的切好,规规矩矩的放在盘子里。聊天的时候很注意看长辈的脸色,总是找他们喜欢的话题,逗他们开心,让他们喜欢我。每次见到爸爸都会轻轻的在他的脸颊上吻一下,微笑起来,听他说话,客气的附和几声,顺着他的话题,让他多说。有时候也想和爸爸谈谈心,很多时候是话题才开始,就被他打断了::“你别坐在这里闲逛,快去帮你姑妈做饭。”、“哎~筷子不要一直放在嘴边~!”,慢慢的,就再也没有尝试过。心里有难过的事,或者身上那里受伤了,总是遮掩的很好,没人会注意到。

    很感谢命运把我放在这样的两个家里,在妈妈家我学会了怎么去爱别人,怎么去关心别人,怎么去享受生活,怎么去感受自然。在爸爸家学会怎么隐藏自己,怎么去逗人开心,怎么去面对陌生人。

    最后,想说,没有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出现,我就不会是现在的自己,无论是爸爸家人还是妈妈家人,我都爱他们。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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