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
转发市政评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工专业资格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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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政工专业资格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广东省政评办《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粤政职评〔2011〕5号)的要求,市政评办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广州市政工专业资格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穗政评通〔2014〕1号)、《关于做好2014年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的通知》(穗政评通〔2014〕2号)、《关于2014年广州市申报政工人员专业资格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穗政评通〔2014〕3号)及《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4年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前培训班的通知》(穗才培〔2014〕16号)。现将有关通知文件转发给你,请及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做好有关申报评审工作。
1、《关于做好2014年度广州市政工专业资格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穗政评通〔2014〕1号)
2、《关于做好2014年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的通知》(穗政评通〔2014〕2号)
3、《关于2014年广州市申报政工人员专业资格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穗政评通〔2014〕3号)
4、《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4年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前培训班的通知》(穗才培〔2014〕16号)。
&&&&&&&&&&&&&&& 广州市白云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区政评办地址:广州市政通路28号白云区机关大院1号楼2楼219室(区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联系人:罗泽昭。
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穗政评通〔2014〕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广州市政工专业资格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党委宣传部,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我市政工专业资格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广东省政评办《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粤政职评〔2011〕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今年政工专业资格职称的申报评审继续执行广东省政评办下发的《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粤政职评〔2011〕5号)的规定,按照“严格、认真、审慎”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各级政评工作领导小组、政评工作办公室,各初级、中级、高级评审机构,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组织做好评审工作。负责政评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熟悉和掌握政策,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单位和申报人,做好文件解答工作。各级政评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格界定政工岗位,不是从事政工工作的人员,不能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政工职评工作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14年3月--7月) 1.各级政评工作办公室组织基层单位及参评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政评办下发的《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粤政职评〔2011〕5号),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规定。 2.做好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职称人员的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的相关工作。 3.组织在政工岗位工作的政工专业人员参加市政评办组织的由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承办的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从2014年起,必须连续2年各完成72个学时的培训学习任务,才能申报当年的各级政工职称。例如:2014年符合条件参加评审政工职称的人员,必须提交2013年和2014年连续2年各完成72学时的《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通知请在“中国广州”网点击:政务信息→宣传教育→政研工作→政评工作栏目查看。网址:。 5. 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代表作品的发表,严格执行《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粤政职评〔2011〕5号文)文件第六条“申报政工师资格条件”的第三点“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的第4小点和第七条“申报高级政工师资格条件”的第三点“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的第4小点的要求,除以上条件外,广州市的申报人员在“中国广州”网“政工论坛”上发表的文章有效,但在半年内发表2篇文章的只可选1篇。 在同一期杂志上发表2篇文章的,或在同一本书籍上同时发表2篇文章的,只可选择其中1篇申报。刊登的文章必须达到2000字以上,如果刊登的文章多于2000字,但少于3500字的,必须在报送材料当中补充投稿时多于3500字的原稿复印件才有效。 不是在政工类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不可申报;不是政工论文不可申报。 发表作品有效期限为5年,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2014年8月31日。 今年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人员,可在2013年以前(含2013年)申报高级政工师提交过的2篇论文中,选择1篇作为今年的申报论文,另1篇必须是今年新近发表的论文或在规定5年期限内发表的且评政工职称未提交过的论文。 今年申报政工师的人员,提交的论文必须是今年新近发表的或在规定5年期限内发表的且评政工职称未提交过的论文。2013年以前(含2013年)申报政工师提交过的论文,不可再次提交。 (二)申报、考核推荐和评审、发证阶段(2014年8月-12月) 1.申报政工专业职称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政评办公室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不在政工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 2.各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审理申报政工员、助理政工师职称人员的材料,经初评委认定或评审通过,上报市政评办审核审批、发证。 3.各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审理申报政工师职称人员的材料,经中评委评审通过,上报市政评办审核审批、发证。 4.广州市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审理申报高级政工师职称人员的材料,经评前论文答辩、高评委评审通过,上报省政评办审批、发证。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根据省政评办《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工专业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政职评〔2013〕8号)文件第五条,从2014年起,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含到当年12月31日)、已退休返聘的在岗政工人员,不再参评各档次政工职称,各单位不予受理其申报材料。 2.有关年龄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3.《政工专业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表七),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提供:一是每年单位都有年度考核的,提供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二是单位没有年度考核的,需提交年度工作小结,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加具意见。无论采用上述何种形式,从2013年度起,考核表统一使用《广州市政工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考核登记表》申报,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详见《广州市政工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考核的通知》(穗政评通〔2013〕5号)。 4.中评委机构开评问题。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各区报送材料的情况再确定开评的中评委机构,请各区、市教育局、市卫生局政评办统计申报数量,于7月1日前将《2014年广州市申报政工专业资格职称名单统计表》报送市政评办,以便确定中评委开评机构。 5.评审范围和参评对象: ①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村民委员会、改制公司)、非公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新经济组织(包括中介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 ②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核补、自收自支); ③街道(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政工专业人员是指:一是街道(镇)党建工作指导员。二是街道(镇)事业单位政工人员(如:文化站长)。三是村级党组织中的书记、副书记,妇女(计生)主任、治保主任、共青团及工会负责人。四是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中的书记、副书记以及从事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人员。 ④非公企业、新经济组织中的参评对象是:党建工作指导员,从事党务、组织、宣传、工会、共青团、维稳等在岗的专职或兼职政工人员。 6. 按照省政评办文件要求,申报高级政工师必须先取得政工师资格,如果直接申报高级政工师,必须符合文件中第八条的规定。 7. 申报高级政工师实行评前论文答辩,由市政评办聘请评委根据申报人提交论文的内容,组织答辩,经答辩符合优秀的再进入评审程序。 四、填写申报材料的要求 根据省政评办通知精神,从2014年起,以前使用的10份申报表格将有部分调整,相关事项将按照省里安排,另行通知。 五、收费要求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号)的规定执行。 申报初级职称每人交280元, 申报中级职称每人交450元, 申报高级职称每人交720元(其中140元是论文答辩费)。&& 如果当年评审未通过,评审费不退还。 办理缴纳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办法:到市政评办办理交费手续,再到银行交费。 办理缴纳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办法:到各中评委机构办理交费手续,再到银行交费。 办理缴纳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办法:属企业性质的先到市政评办办理交费手续,再到银行交费;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可自收。 六、报送材料要求 1.各单位政评办收齐材料后,将每个人的材料按照《2014年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 级申报情况一览表》(评审)(认定)表中的内容填好,用A3纸打印一式2份,于2014年8月25--29日与每个人的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各级政评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市政评办邮箱:。 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后,将《2014年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 级任职资格审批发证表》(评审)(认定)用A3纸打印一式2份,于2014年11月5日前报送市政评办审批发证,一份留市政评办备案,一份退报送单位备案。 以上2份表格可在“中国广州”网下载, 点击:政务信息→宣传教育→政研工作→政评工作。 2.报送高级政工师材料请于2014年8月25-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先送到东建大厦10楼东侧市政研会会议室,再到市政研会秘书处财务办理缴费手续,凭缴费单到银行交费。 3.报送政工师评审材料请于2014年8月25-29日送到指定的中评委机构,同时办理缴费手续。 4.报送政工员、助理政工师评审材料,请于2014年8月25日-29日送到各单位政评办初评委机构,同时办理缴费手续。 5.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2014年广州市申报政工专业资格职称名单统计表》(表从网上下载),报送市政评办,作为统计全市参加中级评审人数,再确定开评的中评委机构。 8月25-29日报送材料时将统计表一式2份报送市政评办。其中1份留在市政评办备案,另1份交给市政评办财务办理缴费手续。 七、各中评、初评机构送市政评办评审材料要求 各中评委、初评委机构务必于11月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于11月5日前将通过人员的材料报市政评办审核审批、发证。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市政评办联系。 附件下载:
&&& &&&&&&&&&&&&&&& &&&&&&&&&&&&&&&& &&&&&&&&&&&& &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
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穗政评通〔2014〕2号)
各区党委宣传部,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政工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政工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对我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进行规范化管理,按照省政评办的要求,参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现将2014年我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2014年我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公需课、专业课、专题讲座(面授)、选修课、岗前培训进行课程分类设置,进一步拓展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在岗的政工专业人员,在非公经济组织、社团组织中的专兼职在岗的政工人员,街道(镇)、社区政工人员、党建工作指导员。已具备政工专业资格和未具备政工专业资格的在岗政工人员均可参加培训。 2.学习要求 2014年,政工专业人员须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专题讲座(面授)必须参加,当年学时超出72学时的不可跨年累计。 从2014年开始,必须连续2年各完成72个学时的培训学习任务,才能申报各级政工职称。例如:2014年符合条件申报政工职称的人员,必须提交2013年和2014年连续2年各完成72学时的《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培训分类与安排 2014年,我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共分5类:一是公需课;二是专业课;三是专题讲座(面授);四是选修课,包括网络选修课、政工技能培训、政工专业人员高级研修班;五是岗前培训,包括《申报材料的撰写规范与技巧》、《政工论文写作技巧与高级政工师论文答辩现场演示》。2014年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于3-6月完成。 1.公需课(必修网络课程) 政工专业人员每年必须完成18学时的公需课程。2014年的课程为《学习贯彻***精神,推动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
&&&&&& &2.专业课(网络学习) 专业课为必修课程,在网上学习,培训安排如下:
&&&&&&& 所有政工专业人员都应按照以下要求完成专业课培训: 申报初级政工专业资格必须完成《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这一门课程的培训; 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资格必须完成《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和《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这二门课程的培训; 申报高级政工师资格必须完成《思想政治工作学教程》、《思想政治工作发展史》和《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这三门课程的培训。 3.专题讲座(必修面授课程) 2014年专题讲座(面授)将与“羊城学堂”合办,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须于4-6月期间参加1次“羊城学堂”专题学习(时间为每周六上午10-12时,地点设在广州图书馆新馆负一层2号报告厅,按4学时计算学分,不收取培训费)。 请于3月18-30日期间点击中国广州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如下:。&&&&&&& 参加培训人员请提前30分钟到培训地点报到(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安路广州图书馆新馆负一层2号报告厅) 4. 选修课 政工专业人员根据要求参加上述公需课、专业课和专题讲座学习,不足72学时的,可选择参加网络选修课或研修班课程。 网络选修课
网络选修课具体课程和学习办法请登录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网站进入“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平台”查阅。 今年选修课内容共15类180多门课程:含思想政治学习、当代中国改革与发展、大讲堂、企业发展综述、职业技能、管理与领导艺术、东方智慧、城市发展管理和环境管理等。&&&&&&& 专题研修班(面授)
为满足政工专业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和政工技能的需求,政工专业人员可登录网站选学人事工作岗位能力提升、办公室工作岗位能力提升培训班及管理大学堂中层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系列专题讲座内容。 高级研修班(面授)
&&&&&&& 5.岗前培训班(面授) 为帮助今年计划申报政工职称人员尽早做好职称申报准备,掌握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与技巧,做好申报高级政工师答辩准备,特开设岗前培训班。岗前培训班登记继续教育学时,由学员自愿报名参加。
&&&&&&&& 以上培训课程上课时间请按照《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4年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的开班通知》穗才培〔2014〕16号执行,查阅相关文件请登录。 培训登记、验证 政工专业人员完成72个学时的培训学习任务后,凭《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到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办理登记、验证。 1.验证学时计算 公需课、专业课、选修课合计不少于68个学时,专题讲座(面授)4个学时。 2.验证时间 2014年参加申报政工职称的人员于2014年7月1-22日完成验证。 2014年不参加申报政工职称的人员于2014年11月19 日至12月19日验证。 3.验证地点 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地铁5号线小北站A出口旁)3楼328室。&&&&&&& 联系人:陈笑榕、赵凤莲,***:、 &&&&&&&&&&&&&&&&&&&&&&&&&&&&&&&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
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穗政评通〔2014〕3号)
各区党委宣传部,市直局以上单位: 根据今年市政评工作的部署和省政评办有关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现将2014年申报评审政工人员专业资格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组织报考工作。&&&&&&& 外语考试
1.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申报评审中、高级政工专业资格需参加外语考试。符合其他免考条件的,以广东省政评办《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职称评审条件》(粤政职评〔2011〕5号)要求为准。 已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分别达到相应档次分数的,可不再参加考试。 2.报名、缴费要求 请各单位派专人将《2014年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外语考试报名统计表》、报考者免冠正面小一寸近照一张(办理准考证)和120元/人报名费,统一于4月1日--26日(清明节假期,4月5-7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时,下午2:30时--5时到广州侨光财经专修学院教学楼大堂(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822号之一)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逾期不报名和缴费的,不提供考试用书和辅导材料。 报名费含考试费、教材费、复习提纲费、试题命题费、试卷印刷费、评卷费、成绩通知、邮费等费用。&&&&&&& 3.英语考试辅导 英语考试辅导班由报考人员自愿参加,报考人员参加辅导班的可直接到侨光学院报名. 高级政工师职称英语辅导班:5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时上课。 政工师职称英语辅导班:5月25日(星期日)下午2:30-5:00时上课。 4.辅导报名、缴费 英语考试辅导班分高级、中级两个班。凡参加英语辅导班的学员请提前45分钟到大堂报到并办理交费手续,每人交学习培训费200元。 高级辅导班报名交费时间:5月25日上午8:00--8:45时。 中级辅导班报名交费时间:5月25日下午1:30--2:15时。&&&&&&& 5.英语考试 6月14日(周六)上午9:00-12:00时在广州侨光财经专修学院进行中、高级政工人员外语考试。 侨光学院联系***:020-。传真:020-。联系人:林红雨(手机:)、高云(手机:)&&&&&&& 计算机考试
&&&&&&& 1、条件: 年龄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申报评审中、高级政工专业资格的人员,按规定需要进行计算机考试。符合其他免考条件的,以省政评办〔2011〕5号文要求为准。申报中级职称考4个模块,申报高级职称考5个模块。增城、从化申报中级考3个模块,申报高级考4个模块。&&&&&&& 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可为政工专业人员提供考试及部分模块的考前培训服务,政工人员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 广州市政工人员专业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考试流程等同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考试流程,具体事项如下: 2、考试须知 详情请查看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穗人考中心函[2014]11号),文件下载位置: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网站()-----政工专业人员培训栏目-------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3、培训须知 有广州市政工人员专业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前培训需求的单位及个人可联系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 考试用书在网上报名时自行订购,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提供辅导资料(题库版模拟练习光盘)购买,学员可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自行购买,具体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一楼前台,模拟练习光盘40元/科。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原则上每月考一次,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联系人:楚老师,罗老师& 联系***:& &&&& 附件下载:
&&&&&&&&&&&&&&&&&&&&&&&&&&&&&&&&&&&&&&&&&&&&&&&&&&&&&&&&&&&&&&&&&&&&&&&&&&&&&&&&&&&&&&&&&&&&&&&&&&&&广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
& 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
(穗才培〔2014〕16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宣传部,市直局以上单位: 根据广州市政工职评办《关于做好2014年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的通知》(穗政评通〔2014〕2号)精神,现将我中心举办2014年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团组织、街道(镇)、社区政工人员,党建工作指导员。包括已具备政工专业资格和不具备政工专业资格的在岗政工人员。 二、培训要求& 2014年我市政工专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8学时/天)。培训内容分为:公需课、专业课、专题讲座(面授)、选修课和岗前培训等五类课程。 三、继续教育培训安排 (一)公需课(网络培训) 公需课为网络培训课程,请登录我中心网站:,点击“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网上学习平台”栏目,选择“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平台,登录后选择“公需课”报名学习,具体学习方法和流程详见我中心网站“政工专业人员培训”专栏中的“2014年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南”。
&&& (二)专业课(网络培训) 专业课为网络培训课程,可参照“公需课”的学习方式进入网上学习平台,选择专业课学习。
&&&&&&& 注:网络培训公需课、专业课咨询***:。 (三)专题讲座(面授) 2014年政工专业人员专题讲座请按市政评办《关于做好2014年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的通知》(穗政评通〔2014〕2号)要求报名参训。 (四)选修课 政工专业人员根据要求参加上述公需课、专业课和专题讲座学习,不足72学时的,可选择网络选修课或以下面授培训完成。 1.网络选修课 2014年网络选修课内容丰富,分思想政治学习、当代中国改革与发展、大讲堂、企业发展综述、职业技能、管理与领导艺术、东方智慧、城市发展管理和环境管理等15类180多门课程,全年开班。具体课程和学习办法请登录我中心网站的“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平台”查阅。 2.专题研修班(面授) 可登录我中心网站自愿选择今年举办的系列专题培训班完成。如人事工作岗位能力提升系列、办公室工作岗位能力提升系列、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和管理大学堂中层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系列等。每专题文件后附有电子报名表,可直接下载表格填写后传真到我中心。 3. 高级研修班(面授)
(联系人:彭佳,联系***:)。 四、岗前培训班(面授) 为帮助今年拟申报政工专业资格人员尽早做好职称申报准备,掌握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与技巧,做好申报高级政工师答辩准备,特开设岗前培训班。岗前培训班登记继续教育学时,由学员自愿报名参加。
注:具体上课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上课前30分钟开始签到(联系人:陈笑榕,联系***:) 五、培训登记 (一)网络培训登记 完成课程后,请自行在网上打印学时证明,并到我中心盖章确认。确认地点: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2楼202室。 (二)面授培训登记 上课时不需携带《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者,课后由我中心发放纸质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六、报名缴费 (一)网络培训课程 公需课、专业课及网络选修课直接在网上报名,培训费可选择网上或到我中心现场缴费。 1.网上缴费 请直接在网上按操作指引完成。公需课、专业课教材及***可选择邮寄或到我中心领取(网络选修课无教材),选择邮寄的教材和***将于缴费后5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由快递公司向学员收取。 2.现场缴费 请登录网上学习平台报名,按流程选择现场支付形式并打印网上报名记录,持报名记录到我中心现场缴费。 (1)缴费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和节假日除外); (2)缴费地点: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楼大堂培训报名处(地铁5号线小北站A出口旁)。 (二)面授培训课程 请填好拟参加的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1、2、3),于4月8日前报送或传真至我中心,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我中心电子邮箱。培训费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缴交: 1.银行(或网上银行)汇款。开班前请将培训费汇入我中心账户,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营业管理部,账号:328-,用途(必填):政工人员××班培训费)。汇款后请将汇款回执传真至我中心,传真号码及联系人详见附件备注栏。 2.现场缴费。开班前请将培训费和报名表一并交到我中心培训报名处(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楼大堂培训报名处,即地铁5号线小北站A出口旁),可采用现金、刷卡或支票形式。如支票交费,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用途(必填):政工人员××班培训费。 七、其他 (一)未办理或遗失《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员,请持单位证明和1张小一寸免冠彩照到我中心人力资源培训部办理(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3楼322室); (二)可登录我中心网站) “政工专业人员培训”栏目下载本通知、《2014年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南》和《2014年广州市政工专业人员网络课程学习方法及课程目录》。 附件下载:
广州市政府系统培训中心
2014年3月5日
(联系人:陈笑榕、赵凤莲,联系***:、,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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