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律法女娲打书不掉善恶应该买善恶套装吗,或者打书也可...

[转帖]一篇某法律硕士写的有关仿真***立法的论文
论仿真***械的立法管理 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涉及仿真***械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共分总则、***支的配备和配置、***支的制造和民用***支的配售、***支的日常管理、***支的运输、***支的入境和出境、法律责任、附则八章。其中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此外第七章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民用***支的; (二)在禁止携带***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支的; (三)不上缴报废***支的; (四)***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 (五)制造、销售仿真***的。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的,没收其***支,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所列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由于人们对军事、武器的热爱,使仿真***械成为收藏、竞技的首选。但我国现行的《***支管理法》却严格地将仿真***械限定为“非法”。其实,这并不是一项对社会公共安全有严重影响的事情,相反,如果不用“堵”而用“疏”的方法的话,不但能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还能提高全民的国防军事水平,对国家安全产生有益的效果。 一 何谓仿真*** 说起仿真***,就得从仿真武器的渊源说起。在原始社会,人类学会了制造和使用工具的时候,出于对生存的需要,不但要捕猎,得到维持生命的食物,也要抵抗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于是,作为工具的一种,武器诞生了。那时,出外狩猎是维持组群生存的重要手段,所以,人们从小就要培养对武器的习惯性,小孩子手里的一根木棒也许就是仿真***的老祖宗。后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武器也随之发展,并逐渐成为人类的一种精神支柱。在我国,从古时起就有爱军习武的传统,造就了中华民族的尚武精神,尤其是男性,小时候收到的最好的礼物恐怕就是一柄木刀了,以后,习武佩剑,保家卫国,使中华文明能够饱经上下五千年之风霜而长盛不衰!尚武精神,已经作为一种基因流传至今,这一传统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消逝,相反,却因中华民族近代所受的屈辱而增强!伟大领袖***主席曾说过:“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这足以体现出这一精神之所在!古人送给小孩子木棒、木刀做玩具,就是要让孩子从小就熟悉将来可能会使用的武器。当然,现在是热兵器时代,所以自然是要送“***”了。可以说,对武器的喜爱与依赖已经作为人类的本能而继续传承下去。公安部《关于认定仿真***有关问题的通知》①规定:“凡外形、颜色与《***支管理法》②规定的***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其尺寸介于《***支管理法》规定的***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因此,可以看出,仿真***的实质就是对***——这一武器从外观、物理特性等方面进行模仿。它是一种玩具,一种特殊的玩具。 ①:《关于认定仿真***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部日 公通字〔2001〕90。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全国人大会常委会颁布 日施行。 二 仿真***是否具备社会危害性 为什么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中制定严禁仿真***械制造销售的条款呢?我认为主要是为了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减少犯罪与伤害等等。 (1)仿真***械对人身个体的危害 我们先来看看仿真***械对人体的伤害有多大。 首先我们应对目前仿真***械的分类有所了解。我把现有的仿真***按动力源分大致成四大类别,它们分别是手拉***机式***械,使用压缩空气的气动***,电机驱动射击的电动***,火药气体动力***械。其中手拉***机式***械,其原理是拉动***栓压缩弹簧,扣***释放弹簧带动气缸内活塞急速运动,从而产生压缩空气,只能单发射击。这类仿真***是市场占有率最大的类型,其工作原理简单,制造容易,成本低廉,很容易投入生产,所以我们看到的持仿真***犯罪的案例,犯罪分子基本上都是使用这种类型的“武器”。此类仿真***国产的基本上都是全塑料结构,极少型号用到金属零件,国外生产的有全金属的型号。使用压缩空气的气动***,其动作原理跟真***是一样的,利用释放出来的压缩气发射子弹同时运动套筒完成一系列的机械动作为下一次发射做准备,射击时候有象真***那样的退膛和后座感觉。这种***可以单发射击,也可以全自动射击。现在允许公开运营的彩弹射击竞技游戏就是这种原理。使用这类***械危害社会治安的事件有过几起,主要是利用其仿真性来吓人,当事人事后均被处以治安处分,但用这种昂贵的“武器”实施犯罪的案例尚未听说。电机驱动射击的电动仿真***是以电动机动力,通过齿轮结构带动汽缸做工,产生压缩空气推动弹丸前进的。是目前市面上最流行的一种仿真***。同样,用这种昂贵的“武器”实施犯罪的案例也未听说。火药气体动力***械主要用于战争题材的影视节目拍摄,是以少量火药燃烧爆炸为动力,模拟***口火焰、自动射击、抛壳等真***物理特性的仿真***,在中国市场上几乎买不到。 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仿真***的射击原理——就是通过压缩空气产生的动力把弹丸发射出去。真***为了追求强大的威力,使用的是火药爆炸产生的急速膨胀的气体作为动力。仿真***的基本原理是完全相同的,它们的动力来源无一例外是来自气体膨胀的动力。区别在于,真***发射的是金属弹头,而仿真***发射的是直径6毫米的球型塑料颗粒——BB弹,后者基本上来说是毫无杀伤力的。正常情况下,标准的仿真***的***口动能是0.8焦耳,打在裸露的皮肤上也就是留下淤痕,不会造成永久伤害,但是眼睛等比较脆弱的部位会受到伤害。我们常见的仿真***伤害案件主要是未成年的儿童,不懂轻重利害,在全无防护的情况下使用装弹的仿真***近距离射击眼睛造成伤害的。现在的厂商在出品仿真***时,都有在***身上贴一张醒目的标记,上面写着“不得将***口对准人或动物”,比较高级一些的还随***赠送护目镜,甚至还对使用者的年龄进行限制。只是由于现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所以没有强制性的标准来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军事爱好者们进行竞技射击比赛、WARGAME和CQB③时所穿戴的装备防护能力则更强,只要小心点基本连皮肉伤都不会有。 这里要说一下目前被允许公开经营的彩弹***野战游戏,其实以高压空气为动力的彩弹***比发射BB弹的仿真***更具杀伤力,曾经看过一个电视片,讲述的就是有人将彩弹换成金属子弹,射杀了另一个人的故事。另外彩弹***野战游戏所提供的防护用具的防护性能远不及军事爱好者们活动时准备的全身防具,一般只提供一个面罩而已,在10米 开外如果被彩弹***射中的话,身上一定会被打的瘀青,其痛苦远高于 ③:WARGAME即战斗游戏,CQB即近距离战斗,二者都是现在广泛开展的类似彩弹***野战游戏的竞技对抗型游戏活动。 被普通仿真***击中。所以如果考虑到对个体的伤害性,连彩弹***野战游戏也应该严令禁止! (2)仿真***械对社会群体的危害 再来看看对社会群体的危害,先让我们来看看这样的一个案例: 某地建设银行营业部刚开门,一个年轻男子走进了银行大厅。他左手食指缠着厚厚的绷带,右手则一直揣在外套里和茫然的表情引起了银行保安的注意。保安肖某上前询问,该男子脸色大变,转身就走。肖某立即跟了上去询问究竟时,该男子一转身,掏出了一直揣在外套里的右手。他手上竟拿着一把手***。 “不准动,我要27万!”该男子一声大吼。肖某一惊,但他根本来不及多想,纵身扑了上去,该男子应声倒在了地上,该男子奋力挣扎,另一名保安也冲过来。此时,银行工作人员已按下了报警器。银行的大门快速关上,警铃呼啸而来。巡警赶到了银行,迅速将***夺了过来,可一看***,民警们就松了口气:这是一把仿真手***。经过初步审讯:该男子早就预谋抢银行,于是在一玩具摊上花3元钱买了这把仿真***,以此要挟柜台营业员给他现金。 从上面的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是以仿真***作为作案工具,以威胁手段企图实施抢劫,幸亏保安临危不惧,才制止了这一犯罪行为。但是,为了防止再有人以仿真***为工具,实施犯罪行为,而禁止了一种满足人类本能的玩具,这样就真的能维护社会治安了吗?我想未必! 还以上面的案例为例,犯罪嫌疑人想抢银行,但总不能光凭一个人一张嘴去空喊“打劫”吧,于是就要去找一种令人害怕、就范的武器,当然,再想花3块钱买只仿真***是买不到了——因为都被查禁了。但银行还是要抢的啊,于是就花3快钱买了把菜刀,去实施抢劫了。假设银行的保安仍然临危不惧,奋力与之搏斗,其结果很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另外如果歹徒没买菜刀,而是买了包鞭炮自制了个炸药包呢?难道我们因此就要禁止菜刀和鞭炮吗? 再看一个我们经常能在报纸上见到的案例:某校学生用仿真***射击路边的路灯,造成了N个灯泡损坏,严重影响夜间照明,造成X元的经济损失等。 像这样的报道后面往往会加入记者的评论,而其矛头几乎无一例外地指向仿真***这一“罪魁祸所”。然而事实上这纯粹是由于该学生个人素质问题造成的,即使没有仿真***,没准他会做个弹弓打碎路灯的。难道因为某些人的不道德行为就要殃及一种玩具吗? 的确,仿真***确实会给人们带来恐慌,但究其原由,人们其实是害怕仿真***所模仿的对象——***!这也反映出现在的人们对军事知识的严重匮乏——无法分辨武器的真伪。一只路边小摊上花3快钱买的玩具,再怎么仿真也应不至于被当成真***,如果有这么一只由左右两部分构成的、***管中没有膛线的、闪烁着塑料光芒的“手***”对着我的话,我是不会有任何恐惧的。 此外,还应注意到的是,由于我国一直以来禁止非法武器的进出口,并对非法私造***支进行了严厉的打击,现在打印着“化隆制造”这样的LOGO④,在地下兵工厂制造的,可以致人死地的黑***已经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国外生产的***械更是几乎没有。因此应该对我国的执法部门有充足的信心。所以,如果对仿54、64这样的国产制式***械的仿真***心存恐惧的话还情有可原,而对MP5、M92F这样的外国制造的世界名***就根本用不着害怕了——肯定是假的! 因此,将持仿真***抢劫、小孩子用仿真***打坏路灯这样的涉及道 ④:指以西部青海化隆为代表的黑***制造窝点,2003年在青海化隆查获的大量仿54手***上,居然还被制造者们打上了“化隆制造”的标志。 德与法律的全社会的问题单纯的归咎于一种玩具,显然是不合适的。 ***不杀人,只有人杀人! 三 仿真***械能否产生社会效益 仿真***械作为一种高级玩具,有着广阔的市场,但由于国家政策法规的约束,本来是正常的商业交易却得偷偷摸摸地进行,真的跟贩***、走私、贩毒差不多了,并且由此还造成了价格的上涨,记得94、95年的时候,一只不错的仿真手***大概10元左右,一只长***也不过20元左右,但现在不同了,价格翻了大约3、4倍!虽然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仿真***,但在这么巨大了利润面前,仍有厂商“铤而走险”继续生产仿真***械,于是,爱好者们不得不花大价钱买自己心爱的玩具,而由于是“非法生产”,国家一分钱税金也拿不到!目前市场上的高级电动仿真***基本上被倭寇厂商垄断,价格高昂(很大程度是由于我们禁***造成的),一只塑料AK47步***的价格要3000多元人民币,而一只金属***身的AK47则要6000多元!SVD狙击步***(国产85式的原形)竟然要20000余元!难怪参与收缴行动的警员惊呼:这比真***还贵!倭寇每年从仿真***上就可以赚取数亿元的利润,而且目前都是通过走私途径销售到中国大陆的,这无疑是令国家损失了巨额关税!并且由于国家的打击,国内厂商每天提心吊胆的生产,无法集中精力创造出更有竞争力的产品,只能低水平重复建设,以至于无法冲击倭寇厂商的垄断地位,造成了资金的外流,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除了经济效益之外,仿真***械还能够让我们更多的了解国防军事知识,了解未来可能用到的武器,当战争发生时,接受短暂的训练后即可上战场,提高了国防动员的效率。预备役人员和民兵平时也可以使用仿真***械进行训练,不但能保持战备能力,还能节省弹药、保管等费用,这对于反侵略、保卫祖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外也有不少国家采用这种办法来对预备役部队进行平常的训练。 禁止制造、销售仿真***,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实际上是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 四 对仿真***械的立法设想 (1)我国涉及仿真***械法律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涉及仿真***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将仿真***划入***支进行管理我认为是根据仿真***的物理性质决定的,前面讲到的仿真***射击原理,基本上是利用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支。刑法条文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我认为第四十六条对***支的定义有不妥之处,首先,如果以火药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弹丸或其他物质的就是***的话,那么“惊天雷”、“礼花弹”这样的花炮就不要卖了,还应该将制造它们的花炮厂、打着“国营指定销售”条幅的经营点都端了,逮捕相关责任人。这显然是不行的。仿真***虽然是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品种,但他毕竟不是***,而是玩具,虽然也有可能使人受伤,但不会令人致命,也不能使人昏厥。因为拥有一只玩具而触犯刑法,被判刑的话似乎有些太残酷了。既然是玩具,那么笼统的放在《***支管理法》这样的法律中显然有些不妥,所以,为了既满足人们对仿真***械的迫切需求,又不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它来做坏事,就需要将其单独立法,而 不是仅仅是《***支管理法》中,一句话就将其定义为非法。更何况绝大部分爱好仿真***的人是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能因为小部分犯罪分子的违法乱纪而剥夺大部分人的娱乐权。 (2)其他国家或地区针对仿真***的法律法规 美国对仿真玩具***的外观有严格规定:必须使用是颜色鲜艳和透明的材质⑤;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也规定:允许拥有***口动能在2焦耳以下的仿真***械;倭寇规定:不得出口金属材质的仿真***械。 德国新《武器管理法》⑥规定,今后***支及与之相关的物品允许采用全自动军用***的外观。因此这就给玩具***、高档模型***开辟了一片天地。出台于日的德国前武器法规是鉴于当时的困境而制定的。考虑到恐怖分子的残忍行径,法规第37条规定,外形类似全自动军用***的各类***械均在被禁之列。根据第10、11条,禁止范围还扩展到了仿制品和无实际用途的***械模型,包括具有军用***外观的塑料玩具***也被禁止。其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防止恐怖分子用军用***或其仿制品威胁群众。但事实上,恐怖分子为了隐蔽起见,常常会放弃***械类武器,转而使用那些普通的工具。这项条款最终使奉公守法的公民深受其苦,首当其冲的便是预备役军人,他们的操练武器如G3、HK41等***械均被禁用;其次是***械爱好者,他们连仅供装饰、摆设的***械也不能收藏了;而那些用于捕猎或体育射击的***械也同样不能“面世”。新《武器管理法》取缔了上述条款,根据这一法规,多种类型的“***支”将有了合法的“外衣”。 新法规允许生产按比例缩放的模型***,其外观可以酷似军用***,而且也可以采用活动的部件,但必须做到用家庭常备工具无法将模型 ***装成杀伤武器。不能改装成军用***的模型***不再受法规的约束,可不受任何限制地带入公共场所,对购买者也没有年龄的限制。 ⑤:美国商务部《仿真玩具和仿制火器制造法》,1992年10月。 ⑥:德国新《武器管理法》,自日起生效。 模型***中的特例一般来说,按比例缩小的模型***,其内部也可以装有按相应比例缩小的功能部件。理论上,只要有按同比例精确缩小的***弹,即可实施射击。但这类模型***必须被德国当局认定是不能实施射击的才能进入市场。收藏者也必须征得联邦刑事部门的同意才能购买。由于此类模型***的价格不菲(几万欧元左右),只有少数痴迷的收藏者才愿意为此大“出血”,所以不会对公共秩序造成威胁。 此外,还有一种特例——玩具***。如果玩具***能够发射***弹,或其部件可以通过臂力推动,并且其***弹动能超过0.08焦耳,特别是带有点火装置的则也在被禁之列。 装饰性***指的是由军用***装而成的或是军用***的仿制品,但不能再具有射击功能。依据新法规的解释,可以这样理解:装饰性***可以***,但要确保不出现下述情况——经过简单地更换部件就能使装饰性***成为可实施射击的武器。 因为与模型***相比,装饰性***是由军用***装而成的,所以装饰性***的购买和持有还要遵守新法规的另外一些规定,即1945年9月前使用过的手***,包括自动手***,都可作为装饰性的武器自由购买收藏。但仿自1945年之后的全自动武器的装饰性***,则必须送交国家射击主管部门审批,并且各重要部件都必须有统一的武器序列号。 依据新法规,道具***如用于戏剧演出或者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要符合以下的要求:弹膛必须只能装填弹壳;***管上要有6个钻孔以及将***管与机匣固定成一体;并要保证不能使用普通的工具再改装成军用***。18岁以上的公民可自由购买道具***,但不能带至公共场所。 同装饰性***一样,道具***只能由被授权的武器制造商进行改装,并要印上制造商的标志及武器序列号。道具***必须交至国家射击主管部门,就改装是否符合规定和射击功能进行检测。道具***若要连续发射10枚以上的空包弹,只有专业的电影剧务人员才能获得批准持有。 (3)我国仿真***械立法的设想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以此为依据,建立自己的《仿真***械管理法》呢?对此,我有以下设想: 1、对仿真***械进行立法分级管理。 2、对持仿真***械的犯罪行为视为持***犯罪。 关于第一点,我觉得可以将仿真***械进行如下分类: A、颜色、比例、外形、质地、材料都与真***有较大差异的,能模仿真***发射的声、光、烟效果的但不能发射弹丸的。 B、颜色、比例、外形、质地与真***近似的,材料有较大差异的,以撞针、气缸做工为发射动力的,以机械或电力上膛,无膛线,能模仿真***发射的声、光、烟效果的,使用软、硬塑料弹丸,平射距离在10M以内的,***口动能在0.5焦耳以下的。 C 颜色,比例,外形,质地、材料与真***近似,以撞针,气缸做工或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以机械、电力或压缩气体上膛的,无膛线,能模仿真***发射的声、光、烟效果的,使用软、硬塑料弹丸或染料弹丸(彩弹),平射距离在20M以内的,***口动能在1.0焦耳以下的。 D 颜色,比例,外形,质地、材料与真***近似或一致,以火药气体为发射动力的,以机械或火药气体上膛,有或无膛线,使用空包弹,用以模仿真***射击时产生的声,光,烟雾等效果的。 其中A类属于纯粹的玩具,主要面向儿童,可以敞开销售。B类虽能发射弹丸,但***口动能小,有效射程近,不必担心会有射碎路灯之类的事件发生,所以主要面向青少年。以上两种均可作为玩具销售,无须许可证。但B类必须随***附送能够抵御该***抵近射击的护目镜,并严格规定使用时必须配戴,且不得将***口对准人或动物。 C类是专供军事爱好者收藏、竞技使用的,所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⑦。毕竟成年人都有一定的自制能力,也依法对其所作所为具有完全责任能力。如果想购买C类仿真***械,第一次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造册,领取《仿真***械持有许可证》。每只***在出厂时都要有不同的序列编号,用户购买时出示***和《仿真***械持有许可证》,然后由销售商进行验证证件(可以通过网络)、登记编号、造册等工作,然后将信息反馈给当地公安机关存档(也可以通过网络)。购买者在购买仿真***械后就要负有保管的责任,***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一旦出了问题,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样,使用时必须配戴护目镜,且不得将***口对准人或动物。 D类主要时供影视作品使用的道具***,因为是使用火药动力的,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所以一般不对公众销售,并且由影视单位的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直接负责管理。如果我们的道具水平能不受“禁***令”的限制的话,今后就不会再出现《重庆谈判》中,蒋介石卫队手持现代化的MP5冲锋***的笑话了。由此还可能带动我国影视作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为国家创造更大的效益。 此外,《仿真***械管理法》还应有以下条款: 1:在一些部件如弹夹或提把上必须使用鲜艳醒目的颜色⑧目的是保证一眼望去就不是真***。 2:禁止仿造国内军队或***装备。如仿制AK47系列、54、64等***械的制造销售,可以很大程度避免持仿真***作案可能。 ⑦:参照2002年11月,得克萨斯州卡罗尔顿市政府修改《火器法》:规定未成年人拥有玩具***为违法行为。 ⑧:参照美国《仿真玩具和仿制火器制造法》规定:玩具***的***栓必须涂成鲜艳的橙色,或者把整支***涂成白色、红色、橙色、***、绿色、蓝色、粉色或紫色。 3:规范生产标准,实行国家强制标准,以确保人身安全,并严格控制销售渠道,C、D类仿真***械要像烟花爆竹那样限制专卖。 4:不得在公众场合佩带、展示或使用仿真***械。 5:所有与使用仿真***相关的活动不得在人口密集的地区进行。 关于第二点,以最常见的持仿真***抢劫为例,《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刑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徙刑、无期徙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267条第2款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⑨第5条:刑法第263条第7项规定的&持***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支或者向被 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支进行抢动的行为。“***支”的概念和范围,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按照第5 条的“***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支管理法》的规定,那么一旦 设立了单独的《仿真***械管理法》的话,原来的“***支”定义将不适 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5号。 用于仿真***,因此就不能算“凶器”了。此外,《关于审理抢劫罪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解释道:刑法第267条第2款⑩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支、***、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从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来看,其将凶器分为两种:一是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如***支、***、管制刀具等,二是其他器械,即除了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对于这两种分类,第一种在认识上比较容易,因为这一类器械本身的危害性大、杀伤力强,在通常情况下都可以作为犯罪的工具;在法律上国家也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公民个人携带作了禁止性的限制性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等。判定这类器械为凶器,难度不大。关键是对于第二类“凶器”的认定上。由于仿真***具有真***一样的外观,对于没有专业知识的大多数人,很难与真***加以区别,因此,有些人利用这一点,持仿真***械实施犯罪行为,在犯罪的过程中,行为人所携带的具有或不具有一定的杀伤性,但足以使被害人产生畏惧心理,不敢反抗的器械,应该被定义为凶器。因此,仿真***械如果被用于犯罪的话,一律按照持***犯罪定罪量刑!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的形势严峻,新闻媒体不断的发表对仿真***械不利的舆论,因此不大可能马上与国外看齐。区分游戏与犯罪,就 像区分彩头与赌博,守法者合法游戏,违法者予以重罚。从而更有力 的划定犯罪范围,打击犯罪。我们可以推出一部司法解释,或者地方 性的法规,用以上办法规范已经大量事实存在的仿真***销售使用,维 护法律严肃性。在环境好转后,再修正法规,放宽限制。 ⑩:修订后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对于国家来说,大量存在的事物疏胜于堵,缩小犯罪可能出现的范围则更容易管理。对于爱好者来说,可以在法律框架内合法的购买和持有、使用,对于商家厂家来说,可以在正大光明的生产、销售和宣传,而国家也可以收到可观的经济效益。我相信,随着《仿真***械管理法》的出台,必将形成一个多赢的、皆大欢喜的局面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为了解决用户可能碰到关于"梦幻西游里 我用天兵和律法合出善恶天兵。如果再用这只善恶天兵和另一个天兵合、。、能不能合出善恶这个JN来"相关的问题,志乐园经过收集整理为用户提供相关的解决办法,请注意,解决办法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同意其意见,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梦幻西游里 我用天兵和律法合出善恶天兵。如果再用这只善恶天兵和另一个天兵合、。、能不能合出善恶这个JN来"相关的详细问题如下:
如题补充:他们说什么时辰、、什么五行相克的。。是真的不?理论上是可以的,不过99.999%你会把善恶给合掉了~,梦幻就是几率
这个能卖多少钱、这个区10块钱=80W。。。
我说了你别生气,实话~。这是纯野生的啊...虽然ZZ还凑合,不过你们区貌似挺新,如果遇上可以宰的估计能卖个百八十W吧,懂的...随缘吧。。。
这个马能卖多少。。请你估个价。。我摆75W可以不
100~150W是可以卖的,练成品了或者领悟的话还能多点吧。
合出来的BB也能领悟?能的 但是看那万恶的人品& 给分.....
......我试试的、、如果和成功了。。就给你给分。。嘿嘿。。看看你万恶的人品咋样
你的成功率很低 注意五行!!!能
你咋知道我的成功率很低、、、这么低的也能成功?
要合BB就 用个30级LF跟30级天兵合 合出来的是宝宝 这是有可能的,不过梦幻中的概率是个很神奇的东西还要合掉,以前我有只善恶龙。50W买的,估计他放错了,哈哈
一切看RP的,你要是有高级号直接去抓善恶女娲然后自己慢慢合,说的5行最好不要相克
66洗了好像合的技能就没了吧= =那只马面连到69卖
没时间和精力去练BB、、、太累了。。。我没说拿66洗这个、我说拿66洗一只普通的召唤兽用不用考虑时辰、、或者五行
普通的随便洗,不过普通的你洗了干什么当然可以.可以
一切只看你RP有一定几率、但百分之九十会没有、就算有、和出来的也不是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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