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72pt和30pt各五号字是多少pt号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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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word里的六号字体,对应cordraw里的多少pt
如题,写论文准备投稿了,很多杂志要求图内字体为6号,而我cordraw作图里字体单位为pt,不知道怎么对应
可是我做好7.5pt后,导出图片插入word,总感觉比word里直接打的6号字要小呢
这种情况需要考虑是否图片插入后有缩放。100%比例是不会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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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是想提出一个自认为是非常高明的观点来推销给朋友们,因为这个观点对于我个人也同样适用,它能让易于一时冲动的人们在事后反省一下何为不明智,其重要性仅次于爱情和事业。我始终不停地劝告自己,同样也劝告朋友们-------不要和自己爱的人抬杠!和平年代,没有轰轰烈烈的事业,没有惊天动地的爱情,占据我们生命的只有平淡无奇的琐碎,在排遣积郁和释放牢骚的时候,容易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别人抬杠,就发生在周围,对象往往是熟人、朋友、同事、家人、爱人。人一般是通过两种途径影响和说服别人的:一是用行动,这种人是实干家,成功人士大多如此,我们很少见到他们为无关紧要的话题同别人作无谓的争执;二是用语言,简直是太多了,撇开少数评论家和演说家,光我们芸芸众生就足以给和谐社会来个“天翻地覆慨而慷”,你见解独到,我语出惊人,不必大惊小怪,人人都是思想家,谁也不服谁。先提出观点,大家讨论,接着是辩论,然后进行针锋相对的唇***舌战,最后演变为胡搅蛮缠的诡辩、指责,甚至进行人身攻击,闹得不欢而散,大伤感情------这便是抬杠!在抬杠这一行,律师们可以说是第一流的顶尖高手,他们思想活跃,知识丰富,表达能力强,加上法律本身就是一门辩论的学问,所以相形之下,律师抬杠资本更为雄厚。我的朋友姚律师从业多年,为人豪迈,善于辩论,但他最大的缺点就是把法律带到家庭生活中去,和老婆经常从辩论发展为抬杠,导致夫妻生活充满火药味。“老婆,今天我代理了一起强奸案件,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姚和老婆共进晚餐时说。老婆翻着白眼:“居然为这样的人辩护?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姚:“法庭指派。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是我的职责。”老婆:“强奸犯还有资格奢谈权益?”姚:“我认为我的当事人并没有实施强奸行为,他是个电梯工。案发当天下午3点左右,他和‘受害人’在电梯里谈好价钱(对方其实是个***),约晚上10点半在单位附近的小树林见。性关系发生后,‘受害人’额外索要吹箫费100元,遭到拒绝后报警,诬陷他强奸。”老婆:“结果如何?”姚:“法庭最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不于支持,判强奸罪不成立!”老婆:“你有证据吗?”姚微微一笑,不屑地说:“这你就不懂了,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我无举证责任。你应该好好学习法律再来和我讨论。”老婆自尊受伤害了:“嫖妓就是犯罪,三岁孩子都知道国家在扫黄,你们学法律的人根本没有道德可言!”姚笑道:“你错了,嫖妓只是一般违法。再说,就算是犯罪,跟此案有什么关系?我们辩论的是强奸。”老婆转移了话题:“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姚有点冲动:“这只能说明你是个法盲!老婆怒:“法盲总比流氓好,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姚亦怒:“我认为不懂法的人应该谦虚一点,你在他人面前说这样的话会让人笑掉大牙的!”老婆大骂:“强奸犯是流氓,律师是流氓中的流氓!”……看了这位律师和老婆抬杠的全过程,你心痛吗?本来好好的,何苦要跟自己的爱人抬杠呢?也许我们并不多考虑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因为大家都有经历,也就听之任之。但律师和普通人不一样,连和自己爱人的关系都处理不好,怎么能很好的面对深邃的法律和复杂的诉讼案件呢?有必要检讨一下吧!首先检讨的,是作为律师的从业心态。有人认为律师好比饮酒:最初是“甜言蜜语”;中间是“豪言壮语”;最后是“不言不语”。三种心态分别代表三种不同境界:“甜言蜜语”是初学者谦虚好学、不耻下问的心态,和蔼可亲;“豪言壮语”是能力有所提高后急于表达挚热情感的心态,有慷慨陈辞、指点江山的豪迈,却也流露夸耀和买弄的媚俗,有时令人反感;“不言不语”当然是最高境界,所谓静默观察、成竹在胸、韬光养晦,无声而胜有声,无为而无不为,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三种境界,你处在什么位置?如果是前后两种倒也十分可爱,若属于中间的,千万要保留几分,省得因抬杠惹恼了爱人,两败俱伤。其次要检讨的,律师要搞清楚,家庭不是法庭。尽管律师的才能和勇气需要文字和语言来表达,但法庭才是他表演的舞台,带到家中表演给老婆看实在是找错了对象。家庭是工作之余的安乐窝,是疲惫不堪时的栖息地,在家里应该远离工作和事业。如果讨论工作,也最好讨论具有共性的内容,彼此可以产生共鸣并相互安抚。谈一下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同事、上司的矛盾,工资奖金或其他新鲜事物,爱人对此一般都能接受;但把工作带到家里做,和爱人讨论设计方案并要她和你一道编写工艺流程,那就是找病,再贤惠的老婆也会横眉怒斥的。律师一定要弄清楚,老婆不是原告,也非被告,更不是法官,你在她面前抖啥威风?不值!最后要检讨的,是关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忠于法律,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是律师最大的操守,律师的天职。当律师在业外人士面前大谈法律,并试图影响和说服别人的时候,是抱着教训还是传授法律知识的心态呢?刚才说过律师的职责了,不是传授法律知识,不是搞普法教育,这个任务好象是由司法部或国家教委来承担的,“律师”的字面意思不是“传授法律的老师”,我们越俎代庖了,怪不得包括老婆在内的业外人士对你反感呢。据此,你不得不承认,作为律师,辩论法律问题没有错误,但离开法庭或法学界辩论法律问题就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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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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