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火眼底的人可以看到鬼魂传说,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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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鬼故事传说之最美的眼睛,好怕怕!
  鬼大概就是已死的人灵魂还在人间游走,关于鬼的说法大家并没有得到更多的解释,只知道很恐怖,有很多的民间鬼故事在我们的书本中经常可以看到,好奇心很重的小伙伴们大概就比较喜欢看这些鬼故事吧,那小编就给大家讲一讲关于最美的眼睛的吧。  最美的眼睛  谁在说话。  “如果我能不戴眼镜就好了。”约会归来的曲晓萌趴在床上感叹起来。她捏了捏自己笨重的眼镜片,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近视眼也没有什么不好啊,显得有文化。”舍友梦莎劝道。  “你的眼睛既漂亮又不近视,当然不知道近视的种种缺点了!”曲晓萌从床上爬起来,激愤地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戴上眼镜相当于拉上窗帘,还有什么美感可言?我想做近视手术,可是没有那么多钱;想戴隐形眼镜,却因为角膜敏感适应不了。哎呀,我可怎么办啊!”  听到这里,梦莎突然放下了手里的杂志:“听说近视眼就是因为晶状体变厚而引起的,而近视眼手术的原理也就是把晶状体切薄一些。这听上去非常简单啊,要不然我帮你切一下吧?”  说到这里,梦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扑向了曲晓萌,把猝不及防的曲晓萌推倒在床上,然后双手摸上了曲晓萌的眼睛。梦莎的手冰冷冰冷的,在曲晓萌的眼皮上轻轻地一划。  “别闹!”两个女生嬉闹起来。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曲晓萌听到头顶上响起了一个幽幽的声音:“我的眼睛呢……”  “你说话了吗?”曲晓萌急忙把梦莎的手推开,焦急地问。但是梦莎摇了摇头,而且她也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最美的眼睛一种不祥的感觉突然从曲晓萌的心底升起。她严肃地坐了起来,想告诉梦莎不要再拿眼睛的事情开玩笑。然而刚刚张开嘴,曲晓萌就像触电一般呆住了。  在惨白的日光灯下,她看到梦莎的背上伏着一个女孩,一个长发披肩、面色苍白的女孩。这女孩的双眼没有眼球,只有两个紫红色的窟窿,血从眼眶中源源不断地流了下来,滑过她姣好的面容。而那两个血窟窿,正死死地盯着曲晓萌。  “妈啊--”曲晓萌跳了起来。  这一跳把梦莎也吓着了。她后退了几步,那伏在背上的女孩就不见了。  刚才的一幕好像是梦,但曲晓萌感觉自己的眼眶有阵阵的割痛感,仿佛刚才梦莎那一划真的伤到她的眼睛了。这太奇怪了。  两个女生再也没有玩闹的心情,各自收拾一下就上床睡觉了。  这个夜晚注定不太平静,曲晓萌翻来覆去睡不着。将近午夜的时候,曲晓萌突然感觉有什么人在摸自己的眼皮。  她急忙睁眼,然而眼前只有漆黑一片。  于是她再次闭上眼睛,但是那种被冰冷的手触摸的感觉马上袭来,让她全身一次次地涌出鸡皮疙瘩。曲晓萌终于受不了了,她壮着胆子又睁开了双眼。  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只苍白的手,那手像皮筋一样柔软。它在黑暗中飞快地往后缩,越过了曲晓萌的帐子,一直后退,最后居然缩到了梦莎的被子里。之后,梦莎的被子缓缓地隆起,像是里面钻进了一个人。那个人蜷起了身体,在梦莎的被子里蠕动了一会儿,然后归复于平静。  自始至终,梦莎始终在安睡。  这手显然不是梦莎的,因为正常人的手是不会那么长的。  除非……梦莎不是正常人。  寻找眼睛的尸体  次日,曲晓萌顶着一双熊猫眼去见男友修凯恩,她一边往修凯恩怀里挤一边抱怨道:“就怪你就怪你就怪你!你说我的眼睛不美,说我的眼睛没有灵性,结果昨晚我就遇见了一件关于眼睛的诡事儿。你说说,你要不要负责任?”  修凯恩一边宠溺地拍着曲晓萌的肩膀一边解释道:“亲爱的,我说的没有错啊。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没有美丽的眼睛,女孩就不可能称得上是美丽的。你也得理解我,我是搞美术的,终身为了‘美’而奋斗,我当然希望自己的女友有一双像湖泊般澄澈美丽的眼睛啦。”  “哼!你见过那样的眼睛吗?”曲晓萌不服地问道。  “当然。”修凯恩的表情突然变得很严肃,他推开了曲晓萌,转身走进了画室。不一会儿,他就捧出了一幅画。画用厚厚的粉色天鹅绒裹着,显然是他非常珍爱的。  修凯恩说:“这幅画上的女孩,有世界上最美的眼睛。可惜她已经不在人世了,但是她的目光我永远记得。”  修凯恩缓缓地揭开了天鹅绒。顿时,一幅以青黑色为背景的肖像画出现在他们面前。  “啊--”曲晓萌一点儿也不觉得这幅画美,甚至尖叫着跳了起来。  画上只有一个呆立的女孩,她穿着白色的中学校服,长发凌乱地披散在肩膀上。最恐怖的是,她的眼睛没有眼球,只有两个紫红色的血窟窿,粘稠的血液顺着脸颊淌了下来,与青黑色的背景相映。整幅画只传达了一个信息--恐怖。  “你怕吗?这没有什么好怕的。”修凯恩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画面,像是抚摸着爱人的脸庞,他的语气居然也有着前所未有的温柔。  “这……这画你是什么时候画的?”曲晓萌结结巴巴地问。  “大约是五年前吧。”修凯恩回忆起来,“当时我在一所中学看到了一个眼睛非常漂亮的女孩,于是一直希望她能够做我的模特。可是她的家人管得很严,我很难实现这个愿望。可是,也许是我感动了上苍,我居然在她临死之前见到了她,并且把她失去了眼球的影像画了下来。”  “临死之前?”曲晓萌的脸色更加苍白了。  “没错,临死之前。”修凯恩的声音突然变得幽远,“我还记得那天,晚上的风很冷,我正穿过一条人迹罕至的小巷子。突然,我听到有人在呜咽。我急忙抬头,只看到一个全身是血的穿着白色校服的女生向我飘过来。当时我吓坏了,差点儿叫出声来。但我很快就认出,她正是那个我理想中的模特。只是,她的眼球已经不见了。”  “她的眼球哪儿去了?”曲晓萌急忙问。  “我不知道。事实上她也正在寻找自己的眼球。她一边呜咽一边低头寻找自己的眼球,可是天太黑了,根本什么也找不到。她从我身边缓缓地经过,用空洞的眼眶‘看’了我一眼。也就是那个瞬间,我猛然意识到,她可能已经死了……”  曲晓萌受不了了,她站起身想要离开。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画里的女孩突然动了一下。  是错觉吗?  回到宿舍之后,曲晓萌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她始终觉得有一双冰冷的手在摸自己的眼睛,而且冥冥中有个女孩的声音在呼唤:“我的眼睛呢……”“我怎么那么多疑!”曲晓萌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然而,她发现这一耳光并没有扇在自己的脸上,而是扇在了一双冰冷的手上--难道真的有一双手在摸她的脸?惊恐让曲晓萌的心差点儿跳出来,她想要回头看看却又不敢,于是内心深处开始了挣扎:要不要回头?  “干什么去了?又和修凯恩约会?”正在纠结时,梦莎的声音传了过来。曲晓萌壮着胆子一看,原来刚刚只是梦莎把手伸到了她的脸上,和她开了一个玩笑而已。曲晓萌狠狠地瞪了梦莎一眼。  此时,曲晓萌看到梦莎的背上趴着一个女孩,两眼流血的女孩。但只是一晃,就不见了。  又是她,没有眼球的女孩!  和我没关系  凡事必有因果。你相信这句话吗?  反正曲晓萌是相信的,她知道那个没有眼球的女孩再三出现,不是没有原因的。于是在一个下着雨的傍晚,她在秘密的地方约见了一个人--初中同学范丽丽。  “是不是东窗事发了?”范丽丽开门见山地说,“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我估计你肯定不会来找我。”  曲晓萌点了点头:“我觉得是思娜回来了。五年前的事情,还是没有完。”  雨在窗外刷刷地下着,两个女生的回忆回到了五年前。  那个时候,她们都在上初中。别说初中的女孩思想单纯,那是不了解情况的人才那么说。初中的孩子已经具备了最基本的欲望,而且还比成年人多了一份挣扎的勇气,所以她们的所作所为往往更加激烈和极端。  比如曲晓萌和范丽丽。  由于学习的压力,当时班里几乎所有女孩都戴着厚厚的眼镜,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班长思娜。思娜真是太特殊了,她人长得漂亮,学习成绩超好,而且无论学业多么繁重,她的视力始终很好,没有半点儿近视的迹象。在众多“酒瓶底”当中,思娜那双漂亮的大眼睛让她脱颖而出。全校男生的目光都在思娜的身上,所有女生都会在思娜面前自卑,包括妒忌心极强的曲晓萌和范丽丽。  当时,曲晓萌和范丽丽只是想小小地教训思娜一下,让思娜不要再那么出风头。于是,两个女生找了个借口把思娜约到了一条人迹罕至的小巷子里,然后把思娜堵到墙角,凶神恶煞地威胁她,让她以后戴着平光眼镜来上学。惊恐之下的思娜挣扎得很厉害,曲晓萌顺手拾起了一块碎玻璃在思娜面前比划着。  也许是造化弄人吧,纠缠之中,思娜突然惨叫起来。既而,曲晓萌松开了手,她发现自己手里的玻璃已经深深地刺进思娜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了。  “怎么办?”在思娜痛苦的挣扎中,曲晓萌和范丽丽已经乱了手脚。正是这种慌乱让曲晓萌做出了一个决定,“如果思娜活下去,一定会告发我们扎了她的眼睛,咱们今天的行为就不是‘小小教训’一下那么简单了,我们的未来就全完了!我觉得倒不如……杀了她算了!”  那天的小巷子很安静,风从她们身边吹过,带起了一阵血腥的味道。就是在这种无知和惊惶中,曲晓萌居然掐死了思娜。因为听范丽丽说“死人的眼睛会留下凶手的影像”,于是她又残忍地把思娜的两个眼球挖了出来,丢在了角落里。  恐怖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当两个女生确定思娜已死的时候,思娜居然从地上爬起来了。血从她的眼眶中流出,她呜咽着说:“我的眼睛呢……”  “难道她还没有死?”曲晓萌惊恐极了。于是她拾起碎玻璃,朝着思娜的喉咙狠狠地刺过去。  思娜应声倒地,但是仅仅几秒钟,思娜再次站了起来,她呜咽着说:“我的眼睛呢?”  “妈啊!”曲晓萌吓得受不了了,范丽丽只好壮着胆子又补了思娜一刀。  几秒钟之后,原本应当死掉的思娜再次站了起来,满面是血的她还是重复着那句话:“我的眼睛呢?”  两个女生明白了:其实思娜已经死了,重复爬起来的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这种想法让她们更加恐惧,于是她们丢下了手里滴着血的玻璃,飞快地跑出了巷子。  风吹过的时候,巷子里只剩下一具女孩的尸体,她在寻找自己的眼睛,一直寻找……  回忆让曲晓萌和范丽丽全身发冷。曲晓萌简单地把这些天遇见的灵异事件说了出来。范丽丽问道:“你的舍友梦莎,会不会就是当年的思娜?是她回来找你报仇了?”  “绝对不是。”曲晓萌摇摇头,“思娜的样子我永远忘不了。虽然梦莎也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但她绝对不是思娜。”  “那就没有什么了。”范丽丽突然松了一口气,“我没有遇见灵异事件,说明我是安全的。你的事儿和我无关,现在我要回去上自习了,你以后别再来烦我。要是把晦气传到我的身上,我会不客气的。”  这种态度激怒了曲晓萌,她猛地拉住了范丽丽的袖子:“你想逃?咱们是一根线上的蚂蚱,谁也别想跑!”  谁知范丽丽丝毫不为所动,她一字一句地说:“曲晓萌,你别和我装了!当初你刺瞎思娜的眼睛,真的只是个意外吗?后来你鼓动我一起杀掉思娜,也是冲动之举吗?其实那时候的你早有杀她的预谋,你只是在利用我而已!”  曲晓萌全身一个激灵,松开了手。  范丽丽咄咄道:“如果你不是故意的,手里的玻璃怎么会那么巧地刺进思娜的眼睛?当时你喜欢上了体委,而体委喜欢思娜,你才动了杀心。你别以为我不知道!”  “你说是我的预谋,你……你有什么证据?”曲晓萌结结巴巴地问。  “当然有。”范丽丽冷冷地说,“那天我把手机开启了录像功能,本来只是想录下思娜的狼狈样子用作以后的笑料,谁知正好录下了你刺思娜眼睛以及后来杀人的那一幕。这段录像,我现在还保存着。只要把录像公布出去,大家就会知道,伤人和杀人的都是你。”  曲晓萌颓然坐倒在地,只感觉全身发冷。  范丽丽拍了拍袖子道:“既然思娜找你报复,那么你可不要牵上我。否则我真会把录像公布出去。到了那个时候,就算女鬼不找你的麻烦,***也会来找你麻烦的。”  此时此刻,曲晓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范丽丽离开,悔意像苦酒般浸透了她的心灵,当初怎么那么不小心?正在这个时候,修凯恩的***打来了,曲晓萌有气无力地接听了。但是几秒钟之后,她马上恢复了精神。  因为修凯恩说:“好可怕!那个没眼球的女孩从我的画上离开了!她到哪里去了?”  又一次选择  当曲晓萌赶到修凯恩的画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修凯恩像个幽灵般立在画室里。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怪的油彩味道,乍一闻倒像是血腥气。  在他前方,摆着那幅曾经让曲晓荫无比惊恐的画。更让她惊恐的是,画里的思娜已经消失不见了。一片青黑色的背景,仿佛昭示着曾经上演过的罪恶。  “真是太可怕了。”此时的修凯恩已经完全没有了往日的风度,他双手绞着头发回忆道,“就在今天傍晚,我把画拿出来欣赏。突然,画上的人动了!我以为是错觉,但那显然不是。因为我听到她在哭,她说:‘我的眼睛呢’……然后,她居然从画里走了出来,带着一身的血腥味儿。天啊……”  “她还说什么了?”曲晓萌颤抖着问。  “她还说……”修凯恩停顿了一下,然后一字一句地回答,“她、要、报、复!”  突然,有冷冷的风从曲晓萌的背后吹过,她的身上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之后,她听到背后传来了一个女声:“我的眼睛呢……”  “她就在那儿!”修凯恩指着曲晓萌的背后大叫起来。  曲晓萌急忙回头,背后立着梦莎。然而此时的梦莎完全不是平时的样子,她脸色苍白,表情呆滞。在梦莎的肩膀上,搭着一双枯瘦的手,那手顺着梦莎的脸向上爬。渐渐地,在梦莎的背后出现了一个女孩。她披散着凌乱的头发,苍白的面容上有两道紫黑色的粘稠血迹,两只空洞的眼眶死死地朝向曲晓萌。她幽幽地说:“曲晓萌,我的眼睛呢?你看到我的眼睛了吗?”  “天啊--”曲晓萌的喉咙里爆发出了不像人声的惨叫。她想寻求修凯恩的保护,然而修凯恩早已经像猫一样缩在了角落里,全身颤抖得比曲晓萌还厉害。曲晓萌再次回忆起了五年前的那个黄昏,死去的思娜一次次地爬起来寻找自己的眼球。那是一种多么执拗的怨念!这种怨念是无法被时间洗刷的,她真的回来了!  “我错了……我错了……”曲晓萌一步步地后退,哭丧着脸不住地哀求着。  但是思娜显然不为所动。随着梦莎脚步的靠近,那张可怕的脸已经与曲晓萌近在咫尺了。思娜说:“我的眼球呢?如果实在找不到,就把你的眼球给我吧。”  这怎么能行!曲晓萌已经退到了窗台边。晚风从窗外狠狠地灌了进来,她打了一个激灵,头脑像五年前那样混乱起来。在曲晓萌的心底,有个声音在劝说:“与其让鬼弄死你,倒不如跳下去吧!还能留个全尸。”  那个声音如此坚定,就像五年前劝说曲晓萌杀死思娜时一样坚定。  于是,曲晓萌转过身去,头也不回地扑了下去。  这是八楼。  我想要的报酬  “姐姐,作为一个没有实体的鬼魂,你不能亲自来报复。那么,我来帮你。”梦莎立在窗前,对背上的思娜说道。  思娜突然哭了起来,空洞的眼眶里涌出了更多的血:“身为鬼,只是一种看得见摸不着的存在。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报仇。现在,我要回去了。”  “姐姐?”梦莎急忙回头,却发现背后的思娜已经像烟一般消失了。在这个瞬间,她感觉自己的心仿佛都被掏空了,她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你哭什么?你姐姐了结怨仇,投胎去了。这是好事,不要哭。”刚才还像小猫一样发抖的修凯恩突然站了起来,恢复了原本的气度。他走进画室,取出了另外一幅画。画上依旧是双眼滴血的女生,女生背后是青黑色的背景。  原来,根本就没有从画里走出来的女鬼。修凯恩只不过是创作了两幅不同的画,就巧妙地让曲晓萌以为是思娜从画里走出来报仇了。这正是“心里有鬼,万物皆似鬼”.  梦莎好不容易从悲痛的情绪中走出来,她抹了抹眼泪向修凯恩道谢:“多谢你,如果不是你,我怎么能报仇呢?你想要什么报酬?只要我付得起,我都会尽力的。我可以把你的事迹写成文章发在报上,宣传一下你。或者你想要钱?我会付给你。”  “报酬?我不要钱,也不要名。”修凯恩冷笑了一下,“我要的是人。”  “啊?”梦莎吃了一惊,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胸口。  “哈哈,你误会了。”修凯恩慢慢向梦莎靠近,“你知道我为什么帮助你吗?这事原本和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为什么要这么尽力啊?我是看上了你的眼睛,我想要得到你的眼睛。曲晓萌这个笨蛋,难道她没有发现你和你的姐姐长着同样漂亮的眼睛吗?很多年之前,我确实是认识思娜的,我想让她当我的模特,可是她死了。这让我非常遗憾,但是在她死后我发现,被挖掉眼睛的女人更加美丽。我太需要一个这样的模特了。我要创作一幅画,画上的女人有一只正常的眼睛和一只被挖掉的眼睛。我要让人们看到那种被毁灭的美。你愿意为了我挖掉眼睛吗?”  “什么?”梦莎没想到修凯恩会提出这么变态的要求,她强笑道,“修凯恩,大画家,你是开玩笑的吧?”  “开玩笑?我为了帮你们报仇,付出了这么多的心血,难道会是开玩笑?”修凯思的脸上现出了狰狞的神色,“我需要一个像你这样的模特。只有这样,我才能创造出最美的画。无眼胜过有眼!”  无眼胜过有眼?  梦莎突然意识到,自己走入了比姐姐当年更危险的境地。  远远没有结束  修凯恩的画展在那年冬天举办,其中一幅画引起了巨大的轰动。画面以紫红为底色,画里只有一个女孩的半身像。她的一只眼睛圆圆地睁着,另外一只眼睛已经被挖去,涌出的鲜血被画家表现得淋漓尽致,像是痛苦的控诉。这幅画太逼真了,那种视觉冲击是别人无法超越的。不少人说修凯恩的这幅画太残忍太血腥了,但更多的人说这就是艺术。他们说,修凯恩能凭空想象并制造出这么强烈的视觉效果,真是个天才。  修凯思得意地想:这些真的只是凭空想象的吗?  某位资深画师还拍了拍他的肩膀:“其实你完全可以画一幅两只眼睛都被挖出的女人像,就叫《失目的少女》,还可以更真实一点儿,那样就可以引起大家更多的关注。”  修凯恩窃笑:“没有问题,那不过就是一举手的事儿。”他有个现成的模特,可以把她随意改变成他想要的任何样子。  在这个画展上,只有一个人的反应最异样,她就是范丽丽。当她看到那幅画的第一眼时,强烈的恶心感让她差点儿呕吐出来,她认出那就是梦莎!  如果不是她参与了当年胡同里的恶作剧,如果不是她出于被报复的恐惧而把那段录像传给梦莎,就不会引起梦莎复仇的欲望,更不会令梦莎落入虎口。她早就听说曲晓萌跳楼之后梦莎就离奇失踪了,但是没想到梦莎会变成……  范丽丽急忙跑出了展厅,她怕被修凯恩那个魔鬼看到。  现在,只有她知道一切真相,可是她要不要说出来?  说,可以保住梦莎仅剩的一只眼睛。  不说,可以保住自己下半辈子的平安。  像当年在胡同口时那样,她的心开始了挣扎……  更多的鬼故事其实小编相信只要没有做什么亏心事,应该就不会相信有鬼了吧,大多数还是自己的心里所想就当真了吧。
白羊座 3月21-4月20
白羊座 3月21-4月20
金牛座 4月21-5月21
双子座 5月22-6月21
巨蟹座 6月22-7月22
狮子座 7月23-8月23
处女座 8月24-9月23
天秤座 9月24-10月23
天蝎座 10月24-11月22
射手座 11月23-12月21
魔羯座 12月22-1月20
水瓶座 1月21-2月19
双鱼座 2月20-3月20
白羊座爱情
白羊座爱情
金牛座爱情
双子座爱情
巨蟹座爱情
狮子座爱情
处女座爱情
天秤座爱情
天蝎座爱情
射手座爱情
摩羯座爱情
水瓶座爱情
双鱼座爱情
白羊座性格
白羊座性格
金牛座性格
双子座性格
巨蟹座性格
狮子座性格
处女座性格
天秤座性格
天蝎座性格
射手座性格
摩羯座性格
水瓶座性格
双鱼座性格
白羊座致命弱点
白羊座致命弱点
金牛座致命弱点
双子座致命弱点
巨蟹座致命弱点
狮子座致命弱点
处女座致命弱点
天秤座致命弱点
天蝎座致命弱点
射手座致命弱点
摩羯座致命弱点
水瓶座致命弱点
双鱼座致命弱点
属鼠人的性格
属鼠人的性格
属牛人的性格
属虎人的性格
属兔人的性格
属龙人的性格
属蛇人的性格
属马人的性格
属羊人的性格
属猴人的性格
属鸡人的性格
属狗人的性格
属猪人的性格
1980年命运
1980年命运
1981年命运
1982年命运
1983年命运
1984年命运
1985年命运
1986年命运
1987年命运
1988年命运
1989年命运
1990年命运
1991年命运
手机请访问 脚 印王鼎钧   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思乡不需要奖赏,也用不着和别人竞赛: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带着像感冒一样的温柔。  你该还记得那个传说:人死了,他的鬼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二个都捡起来。为了做这件事,他的鬼魂.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灭。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铺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漂上来。  想想看,有朝一日,我们要在密密的树林里,在黄叶底下拾起自己的脚印,如同当年捡拾坚果;花市灯火如昼,长街万头攒动,我们去分开密密的人腿捡起脚印,一如当年拾起挤掉的鞋子。想想那个湖!有一天,我们得砸破镜面,撕裂天光云影,到水底去收拾脚印。一如当年采集鹅卵石。在那个供人歌舞跳跃的广场上;你的脚印并不完整,大半只有脚尖或只有脚跟。在你家门外、窗外、后院的墙外,你的灯影所及,你家梧桐的阴影所及,我的脚印是一层铺上一层,春夏秋冬千层万层,一旦全部涌出,恐怕高过你家的房顶。   我要捡回来的不只是脚印。…那些歌,在我们唱歌的地方,四处有抛掷的音符,歌声冻在原处,等我去吹一口气,再响起来。那些泪,在我流过泪的地方,热泪化为铁浆,倒流入腔,凝成铁心钢肠,旧地重临,钢铁还原成浆,还原成泪,老泪如陈年旧酿。人散落,泪散落,歌童散落,盥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也许,重要的事情应该在生前办理,死后太无凭,太渺茫难期。也许捡脚印的故事只是提醒游子在垂暮之年做一次回顾式的旅行,镜花水月,回首都有真在。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这旅程的终站,当然就是故乡。  人老了,能再年轻一次吗?似乎不能,所有的方士都试验过,失败了。但我想有个秘方可以再试,就是这名为捡脚印的旅行。这种旅行和当年逆向,可以在程序上倒过来实施,所以年光也仿佛倒流。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20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15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6岁。  当然,这只是感觉,并非事实。我有脚印留下吗?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古人说,读书要有被一棒打昏的感觉,我觉得“还乡”也是。40岁万籁无声,忽然满耳都是还乡,还乡,还乡一一你还记得吗?乡间父老讲故事,说是两个旅行的人住在旅店里,认识了,闲谈中互相夸耀自己的家乡有高楼。一个说,我们家乡有座楼,楼顶上有个麻雀窝,窝里有几个麻雀蛋。有二天,不知怎么,窝破了,这些蛋在半空中孵化,幼雀破壳而出,还没等落到地上,新生的麻雀就翅膀硬了,可以飞了。所以那些麻雀一个也没摔死,都贴地飞:然后一飞冲天。你想那座楼有多高?你已遗忘了太多的东西,愿你还记得这个故事。  …那个旅客说:你想我家乡的楼有多高?另一个旅客笑一笑,不愠不火:我们家乡也有一座高楼,有一次,有个小女孩从楼顶上掉下来了,到了地面上,她已长成一个老太太。我们这座楼比你们那一座,怎么样?  当年悠然神往,一心想奔过去看那样高的楼,千山万水不辞远。现在呢,我想高楼不在远方,它就是故乡。我一旦回到故乡,会恍然觉得当年从楼顶跳下来,落地变成了老翁。种种成长的痛苦,种种期许,种种幻灭,生命中那些长跑、长考、长年煎熬、长夜痛哭,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发生,“昨日今我一瞬间”,时间不容庸人自扰。这不是大解脱、大轻松,这是大割、大舍、大离、大弃,也是大结束、大开始。(有删改)  注:王鼎钧,当代著名华文文学大师,山东苍山县人,1949年去台湾,1978年移居美国。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脚印》以一个有关脚印的传说,引出了浓浓的文化乡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内中的心理,可以看作是王鼎均的一次精神还乡。B、这种乡愁观念的形成恐怕与作家的个性气质及五六十年代紧张的海峡局势有密切联系,生不能回家,用回忆走在回家的路上,用鬼魂来一路捡拾脚印回家,这里面该隐忍了无尽的哀痛。 C、文中“脚印”还隐喻人在生长、前进过程中留下的痕迹或记录,“捡拾脚印”主要是对自我人生的一种回顾和总结。 D、文中捡拾脚印的传说道出了所有漂泊者的人生宿命,至垂暮之年总要完成从老年向中年、青年、少年、童年的返回,最终在故乡找到精神依托。 E、从全文的内容与结构看,第一段直接抒发自己的思乡之情,在全文中起到总领的作用,后文始终围绕这一主线实写乡愁。2、文章后面引用了两个乡间故事,说说它们在文中所起的作用和要说明的道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①人散落,泪散落,歌声散落,脚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结合作品,分别对下面两个问题进行探究。 ①除引用神话传说和乡间故事外,本文的主要艺术特色是什么?(说出两点即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本文表现了作者深挚的思乡之情,然而作者自1949年离开大陆后,再未踏上故土,并表示没有回乡的想法,对此谈谈你的看法。(围绕一个方面展开即可,但不应从政治角度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跟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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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谁学学生版:genshuixue_student精品好课等你领在线咨询下载客户端关注微信公众号&&&分类: 脚 印王鼎钧   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思乡不需要奖赏,也用不着和别人竞赛: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带着像感冒一样的温柔。  你该还记得那个传说:人死了,他的鬼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二个都捡起来。为了做这件事,他的鬼魂.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灭。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铺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漂上来。  想想看,有朝一日,我们要在密密的树林里,在黄叶底下拾起自己的脚印,如同当年捡拾坚果;花市灯火如昼,长街万头攒动,我们去分开密密的人腿捡起脚印,一如当年拾起挤掉的鞋子。想想那个湖!有一天,我们得砸破镜面,撕裂天光云影,到水底去收拾脚印。一如当年采集鹅卵石。在那个供人歌舞跳跃的广场上;你的脚印并不完整,大半只有脚尖或只有脚跟。在你家门外、窗外、后院的墙外,你的灯影所及,你家梧桐的阴影所及,我的脚印是一层铺上一层,春夏秋冬千层万层,一旦全部涌出,恐怕高过你家的房顶。   我要捡回来的不只是脚印。…那些歌,在我们唱歌的地方,四处有抛掷的音符,歌声冻在原处,等我去吹一口气,再响起来。那些泪,在我流过泪的地方,热泪化为铁浆,倒流入腔,凝成铁心钢肠,旧地重临,钢铁还原成浆,还原成泪,老泪如陈年旧酿。人散落,泪散落,歌童散落,盥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也许,重要的事情应该在生前办理,死后太无凭,太渺茫难期。也许捡脚印的故事只是提醒游子在垂暮之年做一次回顾式的旅行,镜花水月,回首都有真在。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这旅程的终站,当然就是故乡。  人老了,能再年轻一次吗?似乎不能,所有的方士都试验过,失败了。但我想有个秘方可以再试,就是这名为捡脚印的旅行。这种旅行和当年逆向,可以在程序上倒过来实施,所以年光也仿佛倒流。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20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15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6岁。  当然,这只是感觉,并非事实。我有脚印留下吗?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古人说,读书要有被一棒打昏的感觉,我觉得“还乡”也是。40岁万籁无声,忽然满耳都是还乡,还乡,还乡一一你还记得吗?乡间父老讲故事,说是两个旅行的人住在旅店里,认识了,闲谈中互相夸耀自己的家乡有高楼。一个说,我们家乡有座楼,楼顶上有个麻雀窝,窝里有几个麻雀蛋。有二天,不知怎么,窝破了,这些蛋在半空中孵化,幼雀破壳而出,还没等落到地上,新生的麻雀就翅膀硬了,可以飞了。所以那些麻雀一个也没摔死,都贴地飞:然后一飞冲天。你想那座楼有多高?你已遗忘了太多的东西,愿你还记得这个故事。  …那个旅客说:你想我家乡的楼有多高?另一个旅客笑一笑,不愠不火:我们家乡也有一座高楼,有一次,有个小女孩从楼顶上掉下来了,到了地面上,她已长成一个老太太。我们这座楼比你们那一座,怎么样?  当年悠然神往,一心想奔过去看那样高的楼,千山万水不辞远。现在呢,我想高楼不在远方,它就是故乡。我一旦回到故乡,会恍然觉得当年从楼顶跳下来,落地变成了老翁。种种成长的痛苦,种种期许,种种幻灭,生命中那些长跑、长考、长年煎熬、长夜痛哭,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发生,“昨日今我一瞬间”,时间不容庸人自扰。这不是大解脱、大轻松,这是大割、大舍、大离、大弃,也是大结束、大开始。(有删改)  注:王鼎钧,当代著名华文文学大师,山东苍山县人,1949年去台湾,1978年移居美国。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脚印》以一个有关脚印的传说,引出了浓浓的文化乡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内中的心理,可以看作是王鼎均的一次精神还乡。B、这种乡愁观念的形成恐怕与作家的个性气质及五六十年代紧张的海峡局势有密切联系,生不能回家,用回忆走在回家的路上,用鬼魂来一路捡拾脚印回家,这里面该隐忍了无尽的哀痛。 C、文中“脚印”还隐喻人在生长、前进过程中留下的痕迹或记录,“捡拾脚印”主要是对自我人生的一种回顾和总结。 D、文中捡拾脚印的传说道出了所有漂泊者的人生宿命,至垂暮之年总要完成从老年向中年、青年、少年、童年的返回,最终在故乡找到精神依托。 E、从全文的内容与结构看,第一段直接抒发自己的思乡之情,在全文中起到总领的作用,后文始终围绕这一主线实写乡愁。2、文章后面引用了两个乡间故事,说说它们在文中所起的作用和要说明的道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①人散落,泪散落,歌声散落,脚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结合作品,分别对下面两个问题进行探究。 ①除引用神话传说和乡间故事外,本文的主要艺术特色是什么?(说出两点即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本文表现了作者深挚的思乡之情,然而作者自1949年离开大陆后,再未踏上故土,并表示没有回乡的想法,对此谈谈你的看法。(围绕一个方面展开即可,但不应从政治角度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脚 印王鼎钧   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思乡不需要奖赏,也用不着和别人竞赛: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带着像感冒一样的温柔。  你该还记得那个传说:人死了,他的鬼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二个都捡起来。为了做这件事,他的鬼魂.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灭。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铺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漂上来。  想想看,有朝一日,我们要在密密的树林里,在黄叶底下拾起自己的脚印,如同当年捡拾坚果;花市灯火如昼,长街万头攒动,我们去分开密密的人腿捡起脚印,一如当年拾起挤掉的鞋子。想想那个湖!有一天,我们得砸破镜面,撕裂天光云影,到水底去收拾脚印。一如当年采集鹅卵石。在那个供人歌舞跳跃的广场上;你的脚印并不完整,大半只有脚尖或只有脚跟。在你家门外、窗外、后院的墙外,你的灯影所及,你家梧桐的阴影所及,我的脚印是一层铺上一层,春夏秋冬千层万层,一旦全部涌出,恐怕高过你家的房顶。   我要捡回来的不只是脚印。…那些歌,在我们唱歌的地方,四处有抛掷的音符,歌声冻在原处,等我去吹一口气,再响起来。那些泪,在我流过泪的地方,热泪化为铁浆,倒流入腔,凝成铁心钢肠,旧地重临,钢铁还原成浆,还原成泪,老泪如陈年旧酿。人散落,泪散落,歌童散落,盥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也许,重要的事情应该在生前办理,死后太无凭,太渺茫难期。也许捡脚印的故事只是提醒游子在垂暮之年做一次回顾式的旅行,镜花水月,回首都有真在。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这旅程的终站,当然就是故乡。  人老了,能再年轻一次吗?似乎不能,所有的方士都试验过,失败了。但我想有个秘方可以再试,就是这名为捡脚印的旅行。这种旅行和当年逆向,可以在程序上倒过来实施,所以年光也仿佛倒流。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20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15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6岁。  当然,这只是感觉,并非事实。我有脚印留下吗?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古人说,读书要有被一棒打昏的感觉,我觉得“还乡”也是。40岁万籁无声,忽然满耳都是还乡,还乡,还乡一一你还记得吗?乡间父老讲故事,说是两个旅行的人住在旅店里,认识了,闲谈中互相夸耀自己的家乡有高楼。一个说,我们家乡有座楼,楼顶上有个麻雀窝,窝里有几个麻雀蛋。有二天,不知怎么,窝破了,这些蛋在半空中孵化,幼雀破壳而出,还没等落到地上,新生的麻雀就翅膀硬了,可以飞了。所以那些麻雀一个也没摔死,都贴地飞:然后一飞冲天。你想那座楼有多高?你已遗忘了太多的东西,愿你还记得这个故事。  …那个旅客说:你想我家乡的楼有多高?另一个旅客笑一笑,不愠不火:我们家乡也有一座高楼,有一次,有个小女孩从楼顶上掉下来了,到了地面上,她已长成一个老太太。我们这座楼比你们那一座,怎么样?  当年悠然神往,一心想奔过去看那样高的楼,千山万水不辞远。现在呢,我想高楼不在远方,它就是故乡。我一旦回到故乡,会恍然觉得当年从楼顶跳下来,落地变成了老翁。种种成长的痛苦,种种期许,种种幻灭,生命中那些长跑、长考、长年煎熬、长夜痛哭,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发生,“昨日今我一瞬间”,时间不容庸人自扰。这不是大解脱、大轻松,这是大割、大舍、大离、大弃,也是大结束、大开始。(有删改)  注:王鼎钧,当代著名华文文学大师,山东苍山县人,1949年去台湾,1978年移居美国。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脚印》以一个有关脚印的传说,引出了浓浓的文化乡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内中的心理,可以看作是王鼎均的一次精神还乡。B、这种乡愁观念的形成恐怕与作家的个性气质及五六十年代紧张的海峡局势有密切联系,生不能回家,用回忆走在回家的路上,用鬼魂来一路捡拾脚印回家,这里面该隐忍了无尽的哀痛。 C、文中“脚印”还隐喻人在生长、前进过程中留下的痕迹或记录,“捡拾脚印”主要是对自我人生的一种回顾和总结。 D、文中捡拾脚印的传说道出了所有漂泊者的人生宿命,至垂暮之年总要完成从老年向中年、青年、少年、童年的返回,最终在故乡找到精神依托。 E、从全文的内容与结构看,第一段直接抒发自己的思乡之情,在全文中起到总领的作用,后文始终围绕这一主线实写乡愁。2、文章后面引用了两个乡间故事,说说它们在文中所起的作用和要说明的道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①人散落,泪散落,歌声散落,脚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结合作品,分别对下面两个问题进行探究。 ①除引用神话传说和乡间故事外,本文的主要艺术特色是什么?(说出两点即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本文表现了作者深挚的思乡之情,然而作者自1949年离开大陆后,再未踏上故土,并表示没有回乡的想法,对此谈谈你的看法。(围绕一个方面展开即可,但不应从政治角度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科目:最佳***1、AB2、①丰富了文章的内容,增强了可读性;为我的故乡增添了一种奇幻的色彩,表现了游子对于故乡深挚的思念之情,深化了主旨。  ②撷用乡问故事,说明人生短暂,不可庸人自扰,显示作者放达的人生境界。(意对即可) 3、①作者悠然神往于千山万水外的故乡风物,刻骨铭记着童年的美好时光,因为它们记录了自己的过去,更因为它们与故乡紧密相连。表现了作者对故乡的思念,盼望着能在垂暮之年作一次回顾式的人生旅行。  ②青春年少时不懂得故乡的真正含义和份量,不曾体验到思乡的感受;年长后,长期漂泊在外,才知道故乡是难以割舍的。(意对即可)4、①构思新颖,入笔角度独特,从脚印传说入笔抒发自己的乡愁,别开生面;大胆运用联想与想象,采取虚实相间的表现手法;运用新奇的比喻,生动贴切地写出了自己的感受。(写出两点即可)   ②示例一 王鼎钧不敢还乡。缘由是珍藏着旧时的回忆,害怕走近真实的已经面貌全非的故乡,害怕那种美好的记忆会随风而逝。王鼎钧怀恋的只是记忆中给他美好感觉的故乡他宁愿把故乡永远留在记忆深处。(因为亲人都已不在了,故乡也已经不是从前的故乡了。他是一个珍视自己记忆的人,因着太有情,太爱,而只能以看似无情的做法而完好地保留自己心目中的故乡。)  示例二 王鼎钧不愿回乡。他的乡愁是精神的,而非现实的,现实中地理意义上的故乡,王鼎钧是不愿回去的。即如他所说“乡愁是美学。”“用不着扣别人搞竞赛”,这是一种情感的依恋和怀念,是一种精神的维系和依托。至于王鼎钧对乡情的咏叹也是为了获得一种内心的宁静。(从政治的角度分析原因,不给分。) (以上主观表述题,意思对即可) 解析 知识点:&&基础试题拔高试题热门知识点最新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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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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