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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政府院内修地铁口 市民质疑太不合理
【导语】 最近,有市民向我们反映,说地铁二号线武昌螃蟹甲站的一个出入口竟然建在了武昌区政府大院里面,市民们质疑,这难道是一个“政府专用站”吗?我们的记者就此进行了实地探访。【正文】在武汉市武昌公正路和友谊大道的交叉路口,记者看到,地铁二号线螃蟹甲站共有5个出入口,其中,标志着D2的出入口工程已经初具雏形,正在进行外立面的焊接工作,修建的地点确实在武昌区政府的大院内,而且这里需要凭证出入。【同期声】武昌区政府保安人员:没有证件不能进,这里是政府机关。【配音】而就在离D2出口不到200米的地方,我们看到了另外一个地铁出入口,位置紧邻区政府大院,虽然只是一墙之隔,但是规模比武昌区政府大院内的要小很多。【同期声】武汉市民:这个太不合理了,地铁本来就是为大家服务的,他们这是搞特权。武汉市民:这修建在里面,别人怎么用呢?【配音】随后,记者来到了D2出入口的施工现场,向施工方了解情况。【同期声】记者对话地铁2号线螃蟹甲站D2出入口工程监理方 工作人员:不是专门给政府使用的,以后这里要修建一个围墙的,大门口开在马路边,市民们可以进出,相当于把区政府挖了一块地。两个地铁口之间为什么相隔这么近?是不是有点重复?不重复,因为螃蟹甲是个大型综合站,都是设计好了的,那个口子小些,有时候需要维修什么的,可以从那个口子进出。【配音】按照工作人员的介绍,D2出入口周围的灰色水泥围挡就是以后修建围墙的地方,届时,原本属于武昌区政府的一部分空地将被划为地铁站的出入口,直接与马路相连,市民们可以自由进出。经视直播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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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政府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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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武昌区政务督查工作试行办法 武昌区政务督查工作试行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政务督查是政府系统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是推动领导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 为使全区政务督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效能化,保证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督查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督查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正确行使督查权,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有令必行。 (二)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和反映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为领导同志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归口办理原则。对涉及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职责的督查事项,由相关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督查工作职责,加强分工协作,禁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四)注重实效原则。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原则,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实行跟踪督办,使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实效。
政务督查工作主要内容 第三条
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对涉及区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意见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五)负责对新闻媒体涉及区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性报道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政务督查工作组织体系 第四条
区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是区人民政府政务督查第一责任人,副区长按照分工对区长负责。 第五条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政务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政务督查工作的落实。其他负责人按照分工对本部门、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 第六条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是承担区人民政府综合督查工作职能的办事机构,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办公室(或综合科室)是承担本部门、本单位综合督查工作的办事机构。 第七条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与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组成全区政务督查工作组织体系,形成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及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分级负责、齐抓共管、高度协调的大督查格局。
政务督查工作规范程序 第八条
区人民政府督查部门工作程序 (一)***。 1、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目标,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区人民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办公室***给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落实。 2、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给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落实。 3、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涉及区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意见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给相关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落实。 4、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对领导同志已明确承办部门或单位的督查件,按领导同志指示意见交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对领导同志未明确承办部门或单位的督查件,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根据其内容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分工,确定主办、协办部门或单位,提出具体办理要求和办复时限。 5、新闻媒体涉及区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性报道的整改,由区总值班室根据其内容***到所涉及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办理落实。 (二)拟办。督查事项***登记后,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按照“归口办理原则”,拟定督办通知单,分别提出拟办意见、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重大督查事项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审签。 (三)交办。督查事项经领导审签同意后,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通过武昌区政务网督办系统向承办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单,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对于涉密督查事项的交办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要求的处理程序进行。 (四)督办。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根据各项督查事项完成时限的要求,采取***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网上催办、发督查通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重要事项重点督查,紧急事项及时督查。 (五)协调。对***下达给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承办的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需协调时,一般事项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协调。特殊情况下,可报请区人民政府区长、分管副区长协调。(六)审查。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收到承办单位的办理回告后,要严格审查核实,把好政策关和质量关。凡是应解决而未解决或未解决好的问题,一律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报告落实情况。 (七)反馈。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理回告进行综合分析,起草《办理单》,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阅同意后,报区人民政府领导。 (八)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及时进行办结登记,并将有关材料按文书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第九条
承办部门或单位工作程序 (一)统一登记编号。承办部门或单位接到《督办通知单》后,由专管人员进行统一登记编号。 (二)主要领导批办。承办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阅读督查事项的内容,结合督查通知单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作出批办意见。 (三)确定办理措施。承办部门或单位要根据办理要求,进行专题研究,确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 (四)落实办理措施。办理措施确定后,承办部门或单位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落实各项措施,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办理工作完整到位。篇二:武昌 武昌 武昌(Wuchang),是湖北省委、省政府所在地,全省的、经济、文化和信息中心[1] 。是中国中部地区最大城市武汉市重要组成部分,为大武汉的科教文化中心。是楚辞浪漫、黄鹤飘逸的文化名城,震撼世界、彪炳千秋的首义胜地,又是青山碧水、生态宜居的滨江之城,百业昌隆的现代都市。 武昌地处长江以南,隔长江与其北侧的汉口、汉阳相望。历史上曾作为一个独立的武昌市武昌府存在,后与汉口、汉阳合并为今之武汉,现与汉口、汉阳并称武汉三镇。 武汉三镇不仅各有其独特的历史发展轨迹,而且各自形成了独特的城市面貌,在功能分工上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虽然三镇在行政上已经合并接近60年之久,这种情形并未发生根本改变。 武昌是中国重要的科教基地,亦是全国在校大学生人数最多的地区,占武汉市总人口的25%。[2] 主要景点:黄鹤楼、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东湖、楚河汉街、武昌江滩等。
武昌区,位于武汉市东南部,西傍长江,面积87.42平方公里(含东湖水面32.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0.34万,下辖14个街道办事处,是湖北省委、省政府所在地,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中心。 武昌地区包含长江以南的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与行政区划上的武昌区含义不同。武汉三镇”之一的武昌,位于长江南岸,与汉口、汉阳隔江相望,当地人的习惯将武汉市长江以南的市区部分统称武昌,包括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三个行政区划,所以现今的武昌区是习惯上武昌地区的一部分 一.基本概况 〃历史阶段和发展历程 武昌最早有城,始于三国时期东吴黄武二年(公元223年)。是年吴主孙权在江夏山(今蛇山)东北筑土石城,取名夏口城。该城方圆仅二、三里,实为地形险要的军事堡垒。武昌自古而今都是县、州、府、郡和省治所在地。历史上的古夏口城亦几经变迁。汉代设有沙羡(音夷)县,治涂口(今江夏区金口)。至晋武帝以后,沙羡县治移至夏口城,故武昌一度称为沙羡县。后来因辖区扩大又改称汝南县。南朝宋孝建元年(公元454年),孝武帝在夏口设置郢州,并在夏口城的基础上进行城垣的修葺和扩建,这就是古郢州城,至今遗址尚存。武昌在那时又称为郢城。齐梁时期,梁将曹景宗(后任郢州刺史)攻打郢城,在紫金山与小龟山北筑土石城堡,此堡北临沙湖,南距郢城约二里,后世称为“曹公城”[1]。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隋文帝改郢州称鄂州,改汝南县为江夏县。州、县治所均设于城内。自此武昌又有鄂州、江夏县之称。唐敬宗宝历元年(公元825年),牛僧孺为武昌军节度使,改建鄂州城,原来的夯土结构改成甓砖结构。 武昌城第二次大规模的改建并基本定型是在明洪武四年(1371年)。时任江夏侯的周德兴增拓武昌府城,周围二十余里,墙体为陶砖砌就,墙高二至三丈余不等。据《湖广图经志书》载,明代的武昌城,里巷阡陌,衙署丛集,府学、贡院、文庙等文化建筑遍布,文人学士荟聚,俨然是一座政治中心的城市景观,为当时南方的重要城垣。1927年武昌城开始拆除,保留有历史纪念意义的起义门一小段城墙,其余在1929年全部拆完。武昌是首义之地。近代中国进步的闸门从武昌开启。在新文化运动、国内北伐战争和抗战初等时期,武昌曾成为革命中心。 日,武昌解放。5月24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成立。同日,市政府发布政字第一号布告,宣布“划前汉口市、武昌市及汉阳城区所辖地区成立武汉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武昌办事处举行接管签字仪式,宣布:解散原武昌市政府及所属各区公所,废除保甲制度。6月16日,组建市人民政府武昌办事处(同时行使市军管会武昌办事处职责)。 日,武汉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建立葛化街办事处,划归武昌区人民委员会领导。8月1日,***武汉市委决定:将原武昌区领导的青菱、南湖、石嘴、和平4个农村人民公社划归洪山区领导;原洪山区所属珞珈山、水果湖、滨湖、武珞路、中南路、喻家山、关山7个街办事处划归武昌区领导。 日,部分调整武昌、洪山区划。原武昌区内狮子山街、关山街、葛化街、珞珈山街等街办事处所辖51平方千米地域、41075户、25万人口划归洪山区管辖。 2009年市委市政府开展江南三区“插花地”调整工作,将洪山区管辖的姚家岭、向阳、余家湖、风光、三角路5个村及城南社区的全部区域调整到武昌区管辖;将位于武昌区界限范围内的烽火、东亭、团结、徐东、柴林头、余家头6个村,及南湖、徐东、和平3个社区部分区域调整到武昌区管辖。将武昌区管辖的新世纪、华电、省电、纺机、铁机、风光苑6个社区的全部区域调整到洪山区管辖;将位于洪山区界限范围内的理工水运、岳家嘴、列电、石牌岭等4个社区的部分区域调整到洪山区管辖。[4]经“插花地”调整,武昌区行政区划面积由调整前的81.22平方公里增至87.4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13万。武昌主城建设区面积由2008年的44.82平方公里增至2009年的58.06平方公里,主城区建设面积位居7个中心城区第二。
〃经济 武昌区总面积81.22平方公里,内含14个行政街道、194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97万,加上流动人口共约110万。2002年武昌区国民生产总值约120亿元人民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8亿元。2012年,武昌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40亿元,增长12.6%。全口径财政收入突破百亿,达到112.94亿元,增长22.6%;区级财政收入规模连续第8年居全市中心城区首位,达到48.7亿元,增长2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6亿元,增长19%,规模继续居全市中心城区首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8.6亿元,增长13.5%,规模居全市中心城区第2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万元,增长14%,超过GDP增幅。武昌区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科普示范区、省级文明城区、市级经济强区等称号。进入新世纪,武昌用世界的眼光看发展,为自己描绘了一个美好的蓝图:把武昌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科教先进、文化繁荣、环境优美、文明富裕的现代化中心城区。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年)》,确定在武昌区规划布局江南核心区等,重点发展金融贸易,省级行政中心、教育科研、机电、高科技产业及文化旅游等职能。结合武昌的发展态势,将形成沙湖体育文化旅游发展区、武昌首义文化区、中南路—水果湖省级商贸行政区、东湖风景名胜旅游区、南湖居住风景旅游区、街道口大学城、徐东路—梨园商贸居住区、沿江制造业纺织业发展区、白沙洲—武泰闸现代制造业发展区等九大板块。二.交通 武昌地处武汉市的南大门,具有湖北省地理要冲和华中交通枢纽的重要地位,京广铁路、107国道、长江水道、京珠高速公路、沪蓉高速公路、宜黄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命脉在 武昌成米字形交汇,旅客运输在1000公里范围内基本实现“夕发朝至”,公路长途运输履盖半径延伸至1500公里范围。武汉的长江一、二、三桥和规划中的两条过江隧道均座拥武昌,沿江分布有多个客货运码头,城区西侧有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武青三干道等三条市区主干道,东侧有中北路、中南路、迎宾大道等干道,北边和南边分别有徐东路、武珞路与长江大桥和长江二桥相接,形成通畅的内环。铁道部将投资8亿元人民币对武昌火车站进行改造,京广线将成为京广高速客运线。 自然地理 〃位置 武昌区位于武汉市的中东部,东、南与洪山区接壤,西与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毗邻,北与青山区相接。长江位于武昌区西岸。地形以平原为主,有蛇山、凤凰山、洪山、小洪山、珞珈山等残丘,区内有沙湖、东湖、晒湖等湖泊塘堰 地形 武昌的地形属于典型的残丘性河湖冲击平原。历史上,武昌山多水多,岗岭起伏,湖河交错,“外扼地理要冲,内依地势险阻”,为兵家必争之地。原武昌城内的山丘,民间有十三山之说。这十三山为:蛇山的5个山段黄鹄山,黄龙山,殷家山,高观山,棋盘山;炮架山,崇福山,凤凰山,胭脂山,一字山,朱石山,梅亭山,肖山。现武昌辖区北有紫金山、凤凰山、小龟山,南有蛇山、洪山、珞珈山平行而立,另有花园山、胭脂山、梅亭山、肖山、双峰山等镶嵌在蛇山山脉的前后。武昌诸山之中尤以蛇山、洪山、珞珈山驰名于世。 武昌地处长江侧畔,现武昌除滨临长江外,辖区还有东湖、沙湖、水果湖以及南湖的部分水域。 气候 武昌的气候特征属亚热带温润季风气侯,由于隔江而踞,与汉阳、汉口略有差异,温差一般为1-2度。武昌的气候四季分明,降水充分,雨热同季,夏热冬冷,无霜期较长。春秋短各约60天,冬夏长分别约为110天和135天。 三.教育科研 武昌是中国闻名的智力密集区,其密集程度仅次于北京的海淀区。辖区内有著名的武汉大学等13所大专院校和以中科院武汉分院为代表的48所国家、省、市级科研机构,拥有10多万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校大学生12万人,每年产出800余项科研成果。占地120亩的武昌宝安科技创新园入孵企业已达58家,建设中的国家信息安全成果产业化(中部)基地和1.5平方公里的武昌科技工业园将成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武昌是全省的教育大区,有中小学131所,在校学生12万人,拥有多所省市级重点名牌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可塑人才,中国唯一的“少年院士”就产生在武昌实验中学。 四.交通 京广铁路、107国道、长江水道、京珠高速公路、沪蓉高速公路、宜黄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命脉在武昌成米字形交汇,旅客运输在1000公里范围内基本实现“夕发朝至”,公路长途运输履盖半径延伸至1500公里范围。武汉的长江一、 二、三桥和规划中的两条过江隧道均座拥武昌,沿江分布有多个客货运码头,城区西侧有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武青三干道等三条市区主干道,东侧有中北路、中南路、迎宾大道等干道,北边和南边分别有徐东路、武珞路与长江大桥和长江二桥相接,形成通畅的内环。投资8亿元人民币对武昌火车站进行改造,京广线将成为京广高速客运线。 武昌地处武汉市的南大门,具有湖北省地理要冲和华中交通枢纽的重要地位,京广铁路、107国道、长江水道、京珠高速公路、沪蓉高速公路、宜黄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命脉在武昌成米字形交汇,铁道部将投资8亿元人民币对武昌火车站进行改造,京广线将成为京广高速客运线。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于日完工并投入试运营,让武昌的交通更加快捷便利。五.区位条件 ①气候特征:属亚热带温润季风气侯,气候四季分明,降水充分,雨热同季,夏热冬,冷,无霜期较长。 ②地形特征:武昌的地形属于典型的残丘性河湖冲击平原 ③交通概况:交通便捷,四通八达,有利于城市的发展 ④地理位置:武昌区位于武汉市的中东部 ⑤历史文化: 历史文化名城,人文教育中心,历史悠久 ⑥经 济:发展迅速 ⑦政 治:辛亥革命发源地,政治文化中心 ⑧水 文:武昌地处长江侧畔,现武昌除滨临长江外,辖区还有东湖、沙湖、水果湖以及南湖的部分水域。篇三:涂天胜诉武汉市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求履行房屋登记政府 涂天胜诉武汉市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求履行房 屋登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2)鄂武汉中行终字第00031号 行政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涂天胜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汉市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诉人涂天胜因其诉武汉市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武昌房管局)要求履行房屋登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武区行初字第3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上诉人涂天胜的法定代理人胡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胡某某,被上诉人武昌区房管局的委托代理人刘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原告涂天胜多次要求被告武昌房管局公开其父亲涂某遗留房屋的登记信息。日,原告再次与李某某等人联名申请公开祖辈遗留房屋的登记信息。在庭审中原告确认,具体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系日,张××在被告处查阅房屋登记档案时制作的《调查材料》笔录上载明的房屋登记信息。原审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线索向被告发出调取证据函,要求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调查材料》笔录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日,被告回函称:“《调查材料》内容不属于房屋所有权登记资料,无法确认其真实性。” 原审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被告武昌房管局作为房屋登记行政部门具有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职责。原告涂天胜申请公开的房屋登记信息系诉称他人于2007年3月查阅被告武昌房管局房屋登记档案时制作《调查材料》笔录上所载明的内容,由于该《调查材料》笔录未经房屋登记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被告也否认该《调查材料》内容来源于被告处的房屋登记资料,因此,原告提供的《调查材料》笔录上载明的内容不能证明系抄录被告处房屋登记档案资料的内容,原告要求公开相应政府信息的理由没有事实根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涂天胜要求被告武汉市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法定职责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上诉人涂天胜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审法院片面采信武昌房管局回函,忽视涂天胜提供的证据。日武汉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函》及武昌区某房地产公司提供的堤街406号《武汉市民房卡片》抄件,能够与《调查材料》形成该房屋档案存在的证据链,而被告没有证据证明武昌区原堤街406号房屋档案不存在的真实性,故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并负担全部诉讼费用。 被上诉人武昌房管局辩称:我单位已经根据涂天胜的申请,让其查询了相应房屋的现在登记状况,已依法履行了房屋登记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人涂天胜、被上诉人武昌区房管局在二审中未向本院提交证据。各方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证据、法律依据均随案卷移送本院。二审中,各方当事人坚持原审质辩意见,原审法院对证据的认证正确,本院对原审判决采信的证据、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被上诉人武昌区房管局作为武昌区的房屋登记行政部门,具有公开相关房屋登记政府信息的法定职责。上诉人涂天胜申请查询房屋坐落于徐家棚堤街406号(新号临江大道639号),权属为涂天胜或涂某的房屋登记信息,被上诉人武昌房管局已明确告知其新号临江大道639号的房屋登记在某商场名下。经庭审调查确认,上诉人涂天胜希望从被上诉人处查询的政府信息为其提交的《调查笔录》记载的内容,并提交了该信息的相关线索,被上诉人武昌房管局明确告知其申请查询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原审法院根据上诉人涂天胜提供的该政府信息相关线索,向武昌房管局下发了调查取证函,结果仍未调查到《调查笔录》中记载的房屋登记信息。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调查笔录》中记载的房屋登记信息存在。综上,被上诉人武昌房管局已根据上诉人涂天胜的申请履行了房屋登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定职责,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来自: 在点网)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涂天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长 张正武 审
丹 代理审判员 李
丽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