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刘杀鸡为什么火杀鸡?

梅霞道人春节民间宜忌正月初一忌讳杀鸡
正月初一忌讳杀鸡
正月初一是农历新年之始,年初一不杀鸡,其实不止于此,初一还禁杀其他任何动物。正月初一不能杀鸡主要有以下三个缘故:
第一,人们认为大过节的,如果杀鸡的话,必然会流血,而流血意味着破败、衰落,不吉;而且“鸡”与“吉”同音,鸡象征吉祥如意,杀鸡同样意味着不吉,这与过年特别是大年初一的喜庆气氛极为不协调,非吉即忌。
第二,据说古代有一种重明鸟,能辟邪。人们相信鸡就是它的化身,于是在过年时剪贴鸡形窗纸,镇鬼避邪,还把岁首日定为鸡日。另外在古人眼里,鸡具有五德,如头上有冠是文德;足后有距能斗是武德;敌在前敢拼是勇德;
&有食物招同类是仁德;守夜报晓准时是信德。鸡既然德才兼备,所以有初一的鸡日不杀鸡之俗。其实这表明鸡与人类日常生活联系密切,是人们对这种家禽赋予道德化符号、并确认这种亲密关系的结果。三是人们认为“年初一,不杀鸡”与过年放生的习俗有很大的关系。放生,就是把原来的野生动物放回大自然,让它们自由生活。历史上就有春秋时期赵筒子和汉代刘邦正月初一放生斑鸠的故事,由此衍生出在过年期间禁止杀生的习俗。如在正月上旬的头七天,天天都有“禁杀令”,当然也包括杀鸡在内,即初一不能杀鸡,初二不能杀狗,初三不能杀猪,初四不能杀羊,初五不能杀牛,初六不能杀马,初七更不能伤人等,假若违背“禁杀令”,据说有可能全年都不顺当。
其实,这种“禁杀令”自汉代已有,即通过天气的阴晴变化来判断当年的收成。人们把岁后八日(即从初一日至初八日)分为鸡、犬、猪、羊、牛、马、人和谷日,如当日晴朗,则所主之物当年繁盛,否则一般。随后沿袭下来,并由占岁发展成一系列的祭祀和庆祝活动,祈求一年六畜兴旺、五谷丰登、人人平安,而“正月初一忌讳杀鸡”的节日禁忌就流传到如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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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1374作品 13203千万不能以造恶业来祭祀亡人
《弟子规另解》索达吉堪布
《弟子规》丧尽礼 祭尽诚事死者 如事生“丧尽礼,祭尽诚”:给父母办理丧事时,一定要依照《礼记》等中的要求,尽到礼节,不可以随便。但尽礼节不是铺张浪费,而是庄严肃穆、诚心诚意。现在某些地方,办丧事特别奢侈,这没有实在意义。形式上的丧礼,不是真正尽到礼节,发自内心才是真正的礼节。此外,父母如果信仰宗教,最好是按照他生前的愿望去做。比如,他是佛教徒的话,就给他念经超度;他若信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也应按照各自的传统来办丧事。这一点很重要!千万不能以造恶业来祭祀亡人 “事死者,如事生”:祭拜的时候,亡人虽已远离我们,但仍应像他还在我们身旁一样对待。比如,父母健在时,子女在他面前不敢造次,做事也认认真真、如理如法,那么现在哀悼他的时候,也要像他就在跟前一样谨慎。从这个偈颂也看得出来,在儒教思想中,人死之后,只是规规矩矩、恭恭敬敬地处理完尸体即可,至于他的灵魂来世感受痛苦还是快乐,因为智慧所限,就不再判断了。如同佛教的声闻乘,他们的观点虽然好,但与中观应成派相比,对万法无法通达无碍,故不能与之相提并论。同样,儒家虽在“孝”方面有它的特点,但却不能像佛教那样,人死后还要为亡人超度或行持善法,以利益他的生生世世。所以在究不究竟方面,大家一定要观察。而且极个别传统,也有一些不好的负面影响。尤其在南方一带,每逢清明就宰乳猪、杀鸡鸭,以此祭祀亡人,这种做法非常可怕!佛经中记载:一次佛陀与阿难在河边行走时,看见五百个饿鬼非常欢喜,一边走路一边唱歌。阿难问佛陀,佛陀说:“这些饿鬼的子孙,正在替它们修福,它们快要解脱苦海了,所以唱歌跳舞表示高兴。”后来又遇到好几百个饿鬼很伤心地走过。阿难又问佛陀,佛陀告诉阿难:“那些饿鬼的子孙正在为它们杀生祭祀,而不肯作福,所以饿鬼身后有火逼迫,故它们在啼哭。”《地藏经》也告诉我们:办丧事不可杀生造业,否则,只会增加亡者的负担和痛苦。所以,后人在祭拜亡人时,对某些传统要以智慧作取舍。从前有个姓金的人,他吃斋戒杀,非常虔诚,死后魂识附在一小孩身上说:“我因为善业不深,没有往生净土,但在阴间已经很快乐了,来去都很自由。”一天他突然呵斥妻子说:“为什么在我墓前杀鸡祭祀?今天已有人监视我,不像以前那么自由了!”由此可见,人死之后,千万不能以造恶业来祭祀,不然就会给亡人增加痛苦。现在很多地方流行给亡人烧纸钱,更有甚者,亡人生前喜欢车的,就扎纸车烧给他;喜欢别墅的,就做纸别墅烧给他……此举按佛教的观点来讲,可能无利无害,你给他烧了多少钱,他也不一定能得到。我看过有些地方的纸钱,样子跟一百元人民币相仿,只是把***的头像换成了阎罗王。但不管怎么样,中阴身会不会真得到这些钱呢?不好说。不过假如你在烧纸钱、烧纸车时,念一些观音心咒“嗡玛尼巴美吽”,那亡人肯定得到利益;如果你什么都不念,光是烧了很多纸,能不能有利也不一定。在我们藏地,利益亡人有很多方法,如按照仪轨来烧烟供,进行施食;或者,把亡人的骨头、骨灰带到拉萨等圣地去(以前我们去印度时,法王说把骨灰、头发放在清凉尸陀林很好,当时我们就把活人的东西也放在那里了)。过去有一个时期,藏地很多人死了就埋了,后来宗教稍微开放时,人们又把骨头重新挖出来,做各种超度仪式。这一点,在汉传佛教的《高僧传》中也有。以前有个道丕和尚,他7岁出家,19岁时长安发生战事,他带着母亲到华山避难,住在山洞里。那时米价很贵,他没钱买米,只得饿着肚子乞食供母。母亲问他:“你吃饭了吗?”他虽饥肠辘辘,但为了避免母亲伤心,总回答:“我已经吃饱了。”他父亲是一位军人,作战时不幸阵亡,母亲很伤心,想把他的尸骨拿回来安葬,就要求道丕去找。道丕到了战场上,只见东一堆西一堆的累累白骨,无法知道哪一具是父亲的。他就日夜诵经,向空中祈祷:“愿依三宝的加持力,让我父亲的遗骨转动。”过了几天,忽然有一具骷髅从骨堆中跳出,摇动了很久。他知道这是父亲的遗骨,便把它抱在怀里,带回家去见母亲。就在这天夜里,母亲也梦见丈夫归家,第二天早晨,果然看到道丕背着尸骨回来了。他们随即将遗骨安葬,并按佛教仪式做了超度。所以,作为子女,父母去世后一定要处理好后事。假如你是出家人,则应为他们做些佛事,把亡人的名字写好,方便时交一些钱,请僧众念经超度,这样对他们利益很大。藏地民间有种说法是:“对亡人来讲,念一句观音心咒的价值,远远超过一匹好马。”确实,给亡人一匹马、一辆轿车、一幢别墅,他又用不上,而给他念些咒语或《金刚经》,可令其生生世世远离痛苦,获得快乐。因此,佛教徒应该这样孝顺父母,这远远超过金钱供养。《三字经》云:“人遗子,金满籝,我教子,惟一经。”意思是,别人给孩子留下的是满箱金子,而我给孩子留的,只有一本经书——《三字经》。这部《三字经》,对人的利益会更大。否则,天天都讲钱的话,人心会越来越下劣。美国66岁的投资大师罗杰斯,曾以遗憾的口吻说:“现在的中国人,肆无忌惮、不计后果地追求金钱,想用钱来改变家庭、爱情和命运。”其实,把一切寄托在钱上肯定不行,没有孝、没有敬,人类就难以真正立足。所以,钱再多也无法带来快乐,更无法成办今生来世的永恒大乐。故一定要在道德的基础上,学习有益的经论,帮助一切有缘众生,这才是快乐之源!(文:索达吉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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