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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轩辕小学,原名新郑市北街小学,创建于1948年,是新郑市历史最悠久的一所小学。2007年因轩辕故里工程的扩建,学校由原北大街后衙园1号搬迁至现址,经上级部门正式批准更名为新郑市轩辕小学。
近年来,学校在上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全体教职员工上下一心、奋力拼搏,各项教育教学成绩斐然,先后被上级评定为:新郑市名校、新郑市教育教学先进单位、郑州市德育工作先进校、郑州市少先队工作先进校、郑州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校,郑州市体育工作先进校、郑州市教科研工作先进校、郑州市文明学校、郑州市红领巾示范学校。学校现有27个教学班,学生1600多人,教职员工91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优良,工作作风扎实,拥有多名新郑市名师、省市级骨干教师,教师队伍学历达标率达100%,其中专科以上学历占 82%。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课件制作室等各项教学设施齐全,并正在逐步更新。教学仪器、体音美活动器材的配备达国家一类标准,能充分满足学校教学工作日新月异发展形势的需要。 []
名称:新郑轩辕小学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您当前的位置: & 欢迎光临
轩辕中学原名南街中学,其原址是封建时代的学宫,史称“黉学”,历经兴替。至1653年(清朝顺治十年)知府杨奇烈在新郑县城西南隅的文昌阁西侧重建新郑县学宫,1904年学宫废,1920年改建为“新郑县模范女子学堂”,1940年更名为“新郑县城厢中心小学”,1949年新郑县人民政府将其改造为“新郑县实验小学”,1958年--2007年间又多次更名,依次为“新郑县城关镇小学”、“新郑县南街学校”、“新郑县城关镇初级中学”、“新郑市新建办事处初级中学”、“新郑市南街中学”等,2007年8月迁址后定名为“新郑市轩辕中学”。 学校座落在新郑市区轩辕路西段、双洎河东岸。学校占地41225平方米,现有24个教学班,在校生1188人,教师112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11人,中级教师47人,河南省骨干教师3人。该校图书室藏书丰富,实验室设施一流。 轩辕中学先后荣获“郑州市标准化学校”、“郑州市文明标兵学校”、“郑州市教育教学先进单位”、“郑州市基础教育先进单位”、“郑州市体育达标先进单位”、“郑州市艺术教育先进单位”、“郑州市德育先进单位”、“新郑市名校”等荣誉称号。多年来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在新郑市一直名列前茅。第一!
名称:新郑轩辕中学2017年新郑市区初中小学学区划分范围出炉,家长快看!
上学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
这意味着孩子要开始接受学校的教育,
上哪一所学校也成为了
家长们最关心的头等大事!
以下是2017年新郑市区
初中小学学区划分范围
家有新生的新郑家长
先来做点“功课”吧!
1.新华路小学:
金城路以北,新建路以东,新华路以南,新烟厂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北,中华路以西,洧水路及光明街以南,文化路及毛园街以东区域;中华南路以西,金城路以南区域;新华路以北,洧水路以南,祥和六街及以西区域。
2.实验小学:
新华路以北,文化路以西,新建路以东,铁路以南区域;光明街以北,文化路以东,毛园街(含两侧)、医院、一中、黄水路黄南10巷和黄北10巷以西,铁路以南区域;竹园老居民、化肥厂正式职工、后屯4队老居民。
3.黄水路小学:
洧水路以北,医院以东,人民路以南,体育场以西区域;人民路以北,郑韩故城以西、以南,含李唐庄社区内的李唐庄老居民,黄水路黄南10巷、黄北10巷及中华北路以东;后屯1、2、3队老居民。
4.外国语小学:
金城路以南,溱水河以西,中华南路以东,炎黄大道以北;新华路及玉前路以南,新烟厂以东,金城路以北,溱水河以西区域;白庙范、双龙寨居住户。
5.郑韩路小学:
迎宾路以西,黄帝故里以北,阁老路以东,郑韩路以南区域;中兴路以南,107国道以东,郑新路以西,郑韩路以北区域;郑韩路两侧小区(和谐小区、维也纳小镇、帝都佳苑);金都花园。
6.市直小学:
洧水路以北,体育场以东,人民路以南,玉前路以西区域;洧水路以南,玉前路以西,祥和四街北口及工会以东,祥和六街以北区域;人民路以南,玉前路以东、以北,溱水河以西区域;城墙以东,人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铁路以南,含缔景天城。
7.新郑市第二实验小学(中心城区新区):
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范围内学生,京广铁路以西,中华北路以东,子产路以北,解放路铁路以北,中兴路以南(含第一社区、第三社区、一江弘城、碧水蓝天、米兰小镇、阳光港湾小区、剑桥郡)。
8.轩辕小学:
新建路以西,以南,迎宾街以东,人民路以北区域;人民路以南,南环路以东,新建路以西区域;人民路以北,迎宾街以西,郑韩路以南除郑韩路小学招生范围以外区域;凤台苑小区。
9.新烟小学:
溱水河以东,人民路以南,京广铁路以西,新烟街办事处辖区学生;溱水河以东,人民路以北,解放路以西,新密铁路以南区域学生。
1.实验中学:
中华路以东,新华路以北,洧水路以南,祥和二街(包括祥和二街)以西;中华路以东、洧水路以北、体育场以西、邮电北街(含两侧)以南区域;中华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光明街以南,文化路以东(不包括文化路);新华路以南、烟厂以西、金城路以北区域;文化路以西,新华路以南,新建路以东区域;溱水路以西,金城路以南,炎黄大道以北,新烟路以西,含沈庄、双龙寨、白庙范。
2.苑陵中学:
中华路以西,新建路以东,光明街、新华路西段以北,铁路以南(包括后屯);迎宾路以东、新建路以西、郑韩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3.市直中学:
溱水河以西;洧水路东段以南,祥和二街(不包括祥和二街)以东,新华路东段以北;新华路东段以南,烟厂以东;公安局家属院、大吴楼、裴大户寨、张玉庄,李唐庄老村居民;新华路东段以北、玉前路、洧水路及烟厂仓库之间区域;中华路以东,人民路以北,溱水河以西,子产路以南区域;中华路以东,人民路及玉前路以南,邮电北街及洧水东段以北区域;溱水河以西,人民路与玉前路之间的区域。
4.崇文中学:
新郑市中心城区新区范围内学生,子产路以北,解放路铁路以北,郑新路以东,新村大道以南,解放路以西,含李唐庄社区。
5.轩辕中学:
迎宾街及郑新路以西,城墙以南,双洎河及107国道以东,人民路以北;人民路以南,新建路以西,双洎河以东、以北;凤台苑小区及附近区域。
6.新烟中学:
溱水河以东,京广铁路以西,新烟办事处辖区学生。
中华北路以西,中兴路以北,107国道以东,到新村镇新村小学入学。
郑新路以西,城墙以北,107国道以东,到新村镇一初中入学。
招生资格和证件审核
(一)就读资格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市区初中一年级新生必须是符合在市区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就读条件
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
(1)城区有房且有房产证的:主要审核房产证(属城区老居民户的也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宅基证),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及复印件。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非新郑籍的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初一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交《新郑市2017年小学六年级水平测试准测证》。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证明(查验结果证明由预防接种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2)有房但无房产证的:需提供有房管局签章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交款税务***,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及复印件,近三个月水、电费通知单及缴费***。除以上手续外,还需提供有线电视机顶盒使用协议、宽带上网费缴费***、物业费收据、卫生费收据、近期天然气缴费***其中至少一项。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非新郑籍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初一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交《新郑市2017年小学六年级水平测试准测证》。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证明(查验结果证明由预防接种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3)城区经商户随住子女的:主要审核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及复印件,学校服务辖区内父(母)姓名的经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以上的交税凭证或免税证明,现居住房屋业主的产权证、商店房产证明(是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租用的提供房屋业主的房产证)。现居住房屋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除以上手续外,还需提供有线电视机顶盒使用协议、宽带上网费缴费***、物业费收据、卫生费收据、近期天然气缴费***其中至少一项。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经商营业执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非新郑籍学生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初一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交《新郑市2017年小学六年级水平测试准测证》。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证明(查验结果证明由预防接种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非新郑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主要审核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及复印件,务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务工企业公章),加盖务工企业公章的近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工资发放册,在新郑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社保局开具的),现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现居住房屋业主的产权证,近三个月水、电费缴费***。除以上手续外,还需提供有线电视机顶盒使用协议、宽带上网费缴费***、物业费收据、卫生费收据、近期天然气缴费***其中至少一项。初一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交《新郑市2017年小学六年级水平测试准测证》。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证明(查验结果证明由预防接种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5)新郑籍拆迁户子女:原则上一律在安置地所在学校就读,如确因无安置房而租赁房屋居住在城区的,须提供由乡镇政府、办事处或管委会出具的拆迁安置协议、租房协议(租房时间应与拆迁安置时间基本一致)、租赁房屋业主的房产证。初一新生还需提交《新郑市2017年小学六年级水平测试准测证》。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证明(查验结果证明由预防接种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新郑籍拆迁户子女在城区入学,一般按照划片范围到服务范围内的学校入学,但如果按就近入学原则解决不了学位的,教体局将指定学校安置入学。初一新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入学就读。
(6)军人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结合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意愿,就近优先在公办中小学校入学。需提供户口簿、现役部队开具的现役证明、***,或者提供户口簿及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病故证明。初一新生还需提交《新郑市2017年小学六年级水平测试准测证》。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还需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证明(查验结果证明由预防接种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继续在城区就读初中的,凭《新郑市2017年小学六年级水平测试准测证》办理入学手续,不需要办理流动手续;其他无市区户口的新郑籍学生,在城区中小学校就读,都要回户籍地办理《新郑市市区中小学校招生流动表》。学生入学要坚持学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严禁不具备条件的或在午托部居住的学生在城区学校就读。否则,一经发现,学生回原籍或实际居住地学校就读,并对私自接收学校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初中(起始年级)
市教体局划分区域并确定各初中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印发至相关初中、小学----各初中、小学对招生意见进行宣传----市区各初中组织学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并登记报名信息,对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当场发放“入学告知书”----到相关部门审核房产证等证件----教体局集中组织资格复审----各初中给符合市区就学条件的学生填写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对审核不合格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
(二)小学(起始年级)
市教体局根据市区满6周岁的幼儿总数和居住分布情况,划分区域并确定各小学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印发至相关小学、幼儿园----各小学、幼儿园对招生意见进行宣传----市区各小学组织学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并登记报名信息,对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当场发放“入学告知书”----教体局集中组织资格复审----到相关部门审核房产证等证件----各小学给符合市区就学条件的学生填写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对审核不合格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
(三)非起始年级学生流动
非新郑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到新郑城区范围内学校报名。新郑各乡镇中小学校由乡镇中心学校审核并统一安排入学,城区学校须报教体局审核,审核后符合在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到居住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入学。在教体局审核入学资格前,城区学校不准私自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新郑市户籍学生:因实际居住地或者户口迁移,需在城区初中、小学入学的流动生,应由学生家长带***、城区实际居住地房产的有效证明到户籍地中心学校填写《新郑市市区中小学校招生流动表》,经原(应)就读学校和中心学校同意后,持相关证件及《新郑市市区中小学校招生流动表》到拟就读的城区学校审核就读资格并办理流动手续,城区各学校审核后,由各学校统一到教体局审核并办理流动手续,学生凭流动手续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流动学生转学手续每年只在秋季开学前办理一次,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再办理转学。今年教体局对流动学生转学手续办理时间为8月21日-22日。
(一)城区初中招生时间预排
1.8月9日--11日,市区初中组织学生报名,并初审报名资格,统计、整理报名基本信息及报名材料;初中八、九年级流动学生提交转学证件及手续,市区各初中审核;对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当场发放“入学告知书”;
2.8月12日,各初中整理报名学生信息;
3.8月13日,到房管局进行证件审核;
4.8月14日-16日,教体局对市区初中报名情况进行审核;
5.8月17日,汇总合格学生信息,印制入学通知书;
6.8月18日,初中一年级新生到报名初中查领《入学通知书》并报到;对审核不合格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
7.8月19日,各初中汇总、上报报到情况;
8.8月21日--25日进行开端教育。
(二)城区小学招生时间预排
1.8月13日-8月15日,市区各小学组织一年级新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小学二至六年级流动学生提交转学证件及手续,市区各小学审核;对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当场发放“入学通知单”;
2.8月16日-18日,教体局复审小学一年级学生资格;
3.8月19日,到房管局进行证件审核;确定符合市区就读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人数及名单,汇总、印制入学通知书;
4.8月20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到报名小学查领《入学通知书》并报到;对审核不合格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
5.8月21日,各小学汇总、上报报到情况;
6.8月22日,新生入学仪式;
7.8月23日正式开学。
提 醒 注 意
各位家长朋友,希望您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要求,提供真实的证件材料,做孩子学习的榜样,积极推进社会的公正、平等、文明与和谐。教体局将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对弄虚造假者,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学生将安置到原居住地就读。
■来源:新郑市教育体育局,版权归原作者
■新郑网编辑整理,
觉得好,就给我们点个zan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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