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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大区域名称的演变
作者:栾广高
2000年春,江苏省政协委员张广远、沙俊忠提出“关于尽快规范、统一我省几个地域名称的建议”。提案认为,在政府文件和新闻媒体中,“苏南地区”、“苏北地区”、“淮北地区”、“苏中地区” 等地域名称的使用,频率很高。但“苏北地区”的指称范围不一,“淮北地区”的地理概念不清(今天的淮河仅到洪泽湖),又易与安徽省的“淮北地区”相混,不利于经济发展。为此,建议尽快规范并统一江苏的地域名称。提案切中时弊,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
&& 一、地域空间划分与命名的原则
地域是指“面积相当大的一块地方”。地域的概念,有别于经济区、行政区、旅游区的概念;地域的范围,与经济区、行政区、旅游区的范围可以相近,但不可能完全重叠。地域空间的划分,应综合考虑四个层面的要素。首先是自然要素,包括地质、地貌、气象、气候、水系等,这是属于最底层的、最为稳定的要素。其次是文化要素,包括历史沿革、语言(方言)、民俗等,这是属于比较稳定的要素。第三是经济发展水平,这是比较不稳定的要素,在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则应充分考虑地区性经济发展的趋势。第四是连续性和明显、稳定的天然界线。地域界线的确定,宜柔性而不宜刚性。地域名称的命名,应遵从地名命名的一般原则,即:尊重历史、照顾习惯、好找好记,力求体现其所指代实体的地理特征;选用方位词命名时,必须以实体所处的“位置”为依据。此外,同一类型、同一级别的名称,特别是邻近地区的名称,不能重名;一名一地,没有二义性。
&&二、江苏地域空间划分与名称的历史变迁
江苏建省之初,以江宁、苏州二府首字命名,简称苏。作为省内的一级地域名称,有时称江南、江北、徐海,有时称苏南、苏北及淮海或徐海,称谓不一且指称范围模糊,有的又超越本省疆域。“江南”、“江北”和“淮海”,是以长江、淮河、黄海为界划分,以江、淮、海及方位命名;“苏南”、“苏北”、“徐海”,则以相关政区简称、方位命名。所谓“徐海”,地即清代之“徐州府”与“海州”两个政区,辛亥革命后又曾划设徐海道,故名。所谓“淮海”,既有《禹贡》“淮、海惟扬州”之说,又有以徐州为中心,东起海州湾、西迄河南商丘,北起山东薛城(旧称临城),南达淮河,横跨苏皖豫鲁四省的广大地域之称(如解放战争中的“淮海战役”即是)。2O世纪40年代,“苏南”、“苏中”、“苏北”之名已开始出现在***的相关文件中:1942年秋,***建立了以黄克诚为书记的“苏北区委”;1944年lO月,又成立了由李一氓任主任的“苏北行政公署”。同时的***苏中区委,刘炎兼任书记。194 年3月,***苏中区委决定,以叶飞为前线指挥,发动车桥战役;194年5月19日苏中二分区台北独立团的七灶河伏击战,威震敌胆。“车桥”,时属淮安县,在现在的苏北灌溉总渠南岸。“台北”,年设置台北县,以地处东台北面得名,即今大丰。在《***选集》(第二版)第四卷第l146页的注释中,关于“十九个大块解放区”的释文是包括“⋯⋯山东、苏北、苏中、苏南、淮北、淮南、皖中、浙东⋯⋯”。这里已将江苏的“苏北、苏中、苏南”,安徽的“淮北、淮南、皖中”相提并论。由于解放之初江苏境内苏南行署区与苏北行署区(不含徐州、新海连二市及东海、赣榆、丰、沛、邳等县)的设立,致使苏南、苏北两个地域名称沿袭使用到上世纪8O年代。1982年江苏省地名委员会确定“徐海、淮海、徐淮、盐阜、通扬、淮扬、苏常、两淮、淮南、淮北、苏南(江南)、苏北(江北)”为该省地片统一标准名称。但由于其划分标准不一,规模等级不一,甚至相互涵盖;所选名称源于不同时期、不同范围的旧称、习称,因此并未得以通行。1987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江苏省),收录的“地域名称”仍无“苏中”词条。到1990年前后,相对于“温州模式”的“苏南模式”在官方文件和新闻媒体中大量出现,“苏南”被“约定俗成”为苏州、无锡、常州三个地级市的总称----既不包括位于长江南岸的镇江市,也不包括主体位于江南的南京市。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及梯度的客观存在,又使苏锡常(“金三角”)、宁镇扬(银三角)、通泰盐(铜三角)的区域名称流行于一时;“苏南、苏中、苏北”随后也逐渐见诸报端。当其时,一说“苏南”,就是指苏州、无锡、常州三市,一说“苏中”,就是指南京、镇江、扬州、南通,后来加上新设地级泰州市。但“苏北”一词的使用频率远低于前二者---- “徐淮盐连”(淮阴、盐城、徐州、连云港,后来加上新设的地级宿迁市之“宿”)与“淮北”、“苏北”交错使用,用以指称同一块区域。同时,指代江苏整个长江以北地区的“苏北:’ 仍在使用,乃至在相当级别的文件中出现诸如“苏北地区,特别是淮北地区”的表述。由此可见,当时江苏地域名称包括经济区名称的混乱。
&&三、江苏地域空间的划分及其名称的选取
&&&为了做好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江苏省地名主管部门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专门从事区域地理、区域经济、地名学理论研究的专家教授进行座谈讨论。与会的专家、教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从不同专业(业务)的角度,围绕规范地域名称的意义、地域空间划分与地名命名的原则、全省地域划分界线及其名称的选取,充分地发表了意见。江苏面积lO万多平方公里,平面形态近似于平行四边形。南北较长、东西较窄。以自然地理环境为基础,综合其它相关因素。将全省划分为几个区域,便于表述称谓,便于社会交往。地域的空间划分和名称选取,不仅将面对全省、面对全国,而且将面对世界。与会者倾向一致的意见是:以长江与苏北灌溉总渠为大致分野的江苏三大地域的名称,按照地名命名“同源派生”的法则,以本省的简称“苏”字为“源”,以三大地域在省内所处位置为“据”,从南到北分别称之为“苏南”、“苏中”、“苏北”。其基本理由是:长江是横贯江苏的天然界线,历史上江南、江北差异显著,曾为我国“农业发展纲要”中的一条重要界线;苏北灌溉总渠与800毫米年等降水量线走向近于一致,是北亚热带与暖温带、湿润气候与半湿润气候的分界线;三大地域的面积大小比较接近;各地域内的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一体化趋势显
著,而各地域间则差异明显。
&& 自2000年下半年以来,见诸于报端和政府文件中的“苏南地区”(苏锡常宁镇五市)“苏中地区”(通泰扬三市)、“苏北地区”(徐淮盐连宿五市),是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以地级行政区划为依托,兼顾自然环境所作的区域划分。尽管它还不完全等同于前文所说的三大地域范围,但已接近长江和苏北灌溉总渠这两条“柔性”界线。三大区域的名称相应相称,指称明确,没有二义性。同时,“淮北地区”之谓除气象部门时有使用外,亦已鲜见用于江苏区域的指称。可以预测,随着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行政区划的逐步调整到位,目前的三大区域必将最终逼近以自然要素为基础的客观存在的三大地域。
(本文作者:210009,南京市山西路98号,江苏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文章发表于《中国方域:行政区划与地名》2004年第4期
PS:文章是在维普资讯下载的,转换格式截图对照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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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江苏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科技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江苏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科技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委组织部、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科教资源向苏北集聚,构筑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科技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丰县等12个国家扶贫片区外省级重点县(区)(以下简称“三区”)组织开展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科技人员选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1、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有关要求和我省科技资源向苏北集聚的有关精神,将“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与科技镇长团工作相结合,促进人才和科教资源向“三区”转移和集聚。重点围绕“三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选派一批科技人员,加快&“三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江苏特色的“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
  2、选派范围。丰县、睢宁县、灌云县、灌南县、涟水县、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市淮安区、响水县、滨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3、选派目标。2014年至2020年,每年选派189名科技人员到“三区”提供科技服务、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
  二、任务要求
  1、选派要求。围绕“三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和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站等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在省内外高校院所、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中选择工业、现代农业、服务业以及农村环保、信息化等行业科技人员,到“三区”解决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或者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
  2、人员要求。选派人员要求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具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服务经验或经历,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优先选派已在“三区”开展长期产学研合作、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或领办农民合作社及企业等的科技人员。
  3、任职要求。选派科技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担任县(区)委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副职。为便于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主要面向龙头企业、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等安排科技副总、副店长、相关负责人等职。任职时间一般为1年,如因工作需要,在征得接收单位和本人同意、派出单位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延长任职时间1年。
  三、工作程序
  1、确定岗位需求。各县(区)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情况,提出“三区”科技人员选派方案,明确拟安排单位、岗位、特色产业、职务及专业要求等,岗位数不少于20个(2014年在已选派科技镇长团的基础上,不少于15个),经省科技厅等五部门商定后,将12个重点县的岗位需求向有关单位发布,并组织双向人才对接。
  2、组织推荐人选。有关高校院所等派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科技人员推荐工作。
  3、协商调剂人选。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派出单位的人选进行汇总,并按照派出单位、选派人选、接收单位三方同意的原则,对空缺岗位或岗位人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协商有关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开展人选调剂工作。个别岗位遴选不到合适人选的,将取消该岗位选派计划。
  4、确定选派人员。经省科技厅等部门审核研究后,确定选派人选名单,通知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由各接收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任职等手续。
  5、科技人员下派。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召开科技人员下派工作暨培训会议,下派科技人员到岗任职。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科技人员选派工作协调小组,保障科技人员选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省科技厅为协调小组组长单位,省委组织部、财政厅、人社厅、扶贫办为副组长单位,省内有关高校院所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厅农村处。省科技厅等部门负责选派科技人员科技服务与培训目标制定、考核、表彰等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三区”各县负责选派科技人员的日常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工作经费的落实与管理,高校院所等单位负责科技人员推荐等。
  2、统一管理。选派科技人员由省科技厅等部门选聘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科技镇长团成员同时选聘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科技镇长团明确团长、副团长,负责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三区”政产学研合作、当地科教资源集聚、苏北科技特色产业培育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实施“三区”科技服务与培训等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年度科技服务与培训目标任务,对选派科技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并将考核结果通报人员所在单位。
  3、政策保障。对选派到重点县服务且考核合格的选派对象,可享受以下政策:
  (1)选派对象在选派期间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2)对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选派对象以及对执行本专项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或项目申报倾斜支持。
  (3)其它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4、经费保障。从2014年开始,该项工作省级经费按照7.5万元/人?年标准安排,统一由省财政厅下拨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相应落实选派科技人员食宿行及补贴等工作经费,由县区科技、组织、财政等部门协商统筹安排专项管理使用。
  五、有关要求
  1、请“三区”科技局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填报相关表格,经省辖市科技局等部门同意后,于日前将工作方案和《“三区”选派科技人员需求汇总表》(见附件1)、《“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联系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7)报省科技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于11月20日前将《“三区”选派科技人员汇总表》(附件3)和《“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见附件4)报省科技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请有关科教单位等结合本单位情况,根据“三区”岗位需求和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科技人员推荐工作,如本单位已有科技人员在“三区”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和服务的,优先考虑选派,并于日前会同“三区”科技局将《“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和学位、职称***复印件一式一份,报省科技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科技人员选派单位名单见附件8)
  3、请“三区”科技局遴选推荐3名本土工作突出、表现优秀的科技人员或科技特派员等作为受培人员,参加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培训,并于日前将《“三区”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推荐表》(附件5)和《“三区”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省科技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联&系&人:徐凯飞、顾冰芳
  联系***:025-374203(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农村处(邮编:210008)
  附件:
&&& 1.“三区”选派科技人员需求汇总表
  2.“三区”选派科技人员推荐表
  3.“三区”选派科技人员汇总表
  4.“三区”选派科技人员三方协议书
  5.“三区”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推荐表
  6.“三区”科技人才受培人员情况汇总表
  7.“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联系单位及人员名单
  8.“三区”科技人员选派范围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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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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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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