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学员在报名的时候很纠结到底是学C1还是C2,C1和C2的车型有什么区别,考试的难度哪个比较大。今天,小编就来归纳一下学C1和C2的一些区别吧。
一、C1和C2的准驾车型是什么?
C1驾照可以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转项作业车。
而C2驾照可以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
总结:相对而言,C1驾照的准驾车型是比C2驾照的准驾车型多的!
二、C1和C2的培训费哪个更高?
C2驾照培训费要稍贵于C1驾照,不少学员就会问,那C2驾照的准驾车型比C1驾照的少,为啥还会C2驾照的培训费比C1驾照的要高呢?费用的差别主要是由于报考C2驾照的学员较C1驾照的少,假设一台教练车购置至报废,C1车型可完成1000名学员培训,而C2车型则只有600名学员,所以使用过程中所摊分的使用、维修、维护等成本是C2车型比C1车型高。
三、报考C1后可以转C2吗?
如果学员已经报考了C1驾照,在培训过程中想要换考C2驾照,是允许的,在培训过程中可以向车管所申请办理降级,由原来考C1驾照变更为考C2驾照。但需注意的是,只能从C1驾照换考C2驾照,C2驾照在培训中途是不能直接换考C1驾照的,如报考了C2驾照,想转考C1驾照,是需要注销C2驾照的学籍,重新再报名。
小结:学员报名时应考虑清楚要报考的驾照类型,以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C1与C2在考试科目、流程上有何不同?
C2驾照的考试科目和流程与C1驾照的并无不同,同样分为科目1理论考试、科目2场地考试和科目3的路考及文明驾考。科目1理论考试和科目3文明驾考,无论是考C1驾照还是C2驾照,所考的题库都是一样的,而科目2场地考试和科目3路考,所考的项目也都是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考试车辆分为手动挡车型和自动挡车型,其他都完全一致。
小结:除训练车型和考试车型不一样外,考试科目和考证流程基本一致。
五、与C1驾照相比,C2照的考试是否更容易过关?
相比较C1车型而言,C2车型比较容易操作,因为自动挡的车没有离合器,不需要频繁踩离合、换挡,只需要用刹车和油门控制就可以。因此会有C1学员会选择在补考第四、五次的时候转为考C2驾照。
总结:无须太在意难易程度的区别,无论报考C1或C2,只要认真学习,心态良好,都能顺利拿证。
六、考C1的人多还是C2的人多?
目前大部分学员报考都会选择C1驾照,毕竟C1驾照可以开手动挡和自动挡两种小汽车,而C2驾照只能开自动挡小汽车,既然同样是报名学车都会报考准驾车型较多的一项。
小结:也许日后不一定会开手动挡的车型,但大部分学员都希望多一技旁身,选择报考C1驾照。
七、什么人群考C2的比较多?
考C2驾照的人群多为女性或者上了年纪的人士,因为这类人群考驾照后主要开自家用车比较多,所以会选择相对容易一点的C2驾照。相对的,男士主要以考C1驾照为主,因为除了自家用车外,可能会有机会工作需要开其他车型。
小结:选择报考C2驾照的目的多数为日后自家开车,不会有太多机会需要开手动挡车型。
总结:学车到底选择考C1还是C2,具体还得看个人需求,目前市面上大多自家用车都是自动挡,但一些工作用车,或者到国外用车就会有开手动挡的机会。所以,考C1还C2,还得看个人考车牌的目的。
武汉信息网介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十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 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四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第十六条持有军队、武装***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节申请、考试和发证 第十七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十九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第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持军队、武装***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一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第二十二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明; (二)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三十日内安排考试。 第二十四条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第二十五条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附件2)。 科目一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科目三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采取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考项目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 第二十六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二十七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四)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第二十八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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