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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信息网-区卫计局:2016年“健康中国行”暨黄埔区建设健康城市宣传活动顺利举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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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局:2016年“健康中国行”暨黄埔区建设健康城市宣传活动顺利举办(图)
来源:区卫计局 曾君玲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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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上午,以“健康广州,共建共享”为主题的健康中国行暨黄埔区建设健康城市宣传活动在联和街万科新里程商业广场拉开帷幕。活动由区健康城市办(区卫计局)牵头,萝岗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承办,包括区建环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教育局(体育局)、发改局、水务局、联和街道办事处、萝岗红会医院、联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家单位共同协办。此次活动作为区分会场与广州主会场同步进行,旨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健康城市理念和内涵,普及公民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活动现场设立了疾病防治、健康保健、食品及药品安全、垃圾分类、饮水安全、职业病防护等各类义诊咨询点,结合展板和视频对健康城市、健康生活方式、控烟、登革热等重点知识进行宣传,同时免费提供血压、血糖测量及大肠癌筛查等健康服务。现场吸引了众多居民参与,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接受居民健康咨询150多人次,提供健康检测88人次,发放宣传物资近3700份,设立宣传展板14张,播放视频10种累计达2小时。
自2013年广州市启动“健康城市”创建以来,我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宣传资源,不断深化宣传健康城市创建理念,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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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萝岗”建设工作方案
&&& 建设低碳城市,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国际公认的未来城市发展方向。为指导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以下简称“我区”)的低碳城市建设和发展,探索具有广州特色低碳发展之路,为全市低碳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本方案。
&&& 一、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年)》,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产业结构优化减碳、能源结构调整减碳、技术进步减碳、低碳消费减碳、节能降耗减碳、生态建设减碳”的路径,着力推动低碳技术研发、产业化及推广应用,着力促进低碳产业集群化发展,着力加快低碳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低碳发展的政策和体制机制,着力推动低碳社区建设,着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新模式,努力建设成为全市乃至全省低碳发展的示范区。
&&& (二)发展目标
&&& 通过建设“低碳萝岗”,全区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低碳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低碳制度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到201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量为0.75吨,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43吨标准煤,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耗水量为2.5吨,优于国家和省市同期标准;新增化学需氧量(COD)削减量& 4160吨,新增二氧化硫(SO2)削减量 1623吨,新增氮氧化物(NOx)削减量1383吨,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3950万吨以内,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达到10%,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力争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绿色出行比例达到20%,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低碳萝岗”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成为广州市乃至广东省低碳发展示范区。
&&& 二、重点工作
&&& (一)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减碳工程
&&& 1、培育六大千亿新兴产业集群。坚持高端化、集群化和国际化的产业发展原则,依托“两城一岛”三大战略性发展平台和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等国家级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把好项目准入关,注重引进项目的“六个率”,即投资率、产出率、财政贡献率、科技贡献率、节能减排率、人才结构率,形成低碳产业集群。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以低碳经济为特征的新经济增长点。力争到“十二五”期末,重点培育电子信息、平板显示、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医药以及知识密集型服务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 2、加速聚集现代服务业。依托动漫网游、音乐创意、数字出版等国家级产业基地以及总部经济区、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保税物流园区等载体,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商业地产、金融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网游动漫、检测认证、保税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壮大发展红酒进口基地,培育新的进口商品专业市场。
&&& 3、优化提升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汽车、装备、数控、精品钢铁等先进制造业,优化提升金属冶炼、食品饮料等优势工业,加快工业信息化和技术改造升级,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实施“双转移”战略,为优化全区产业结构腾出空间。
&&& 4、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号),落实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工业、建筑、商贸酒店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技术改造,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研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和交易制度,培育第三方审核评估机构。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
&&& (二)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减碳工程
&&& 5、统筹推进区域热电冷联供工程。在知识城开展推广使用冷热电三联供等低碳技术,为用能单位提供全方位的能源服务,满足工业、商业、研发、公共等用户对电力、空调冷水、生活热水、蒸汽等综合型能源的要求。借鉴西区、东区集中供热的成功经验,在永和经济区积极推行集中供热,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满足工业、商业等用户对冷热等综合型能源的要求。继续推进“上大压小”工作,淘汰燃煤燃重油小锅炉。加快天然气的推广应用,逐步扩大天然气的供气领域。
&&& 6、推广使用绿色能源。积极推进“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太阳能和风能资源评估及利用规划”专项工作,推进区太阳能、风能资源探测普查规划,创新能源发展模式。支持“广东粤电广州开发区光伏发电项目”21237千瓦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建设,鼓励企业自建太阳能光伏发电设施,促进风能、太阳能和空气(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应用太阳能照明。鼓励支持沼气发电、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研发和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用量(非化石能源)占区域能源用量的比重逐步提高,提高太阳能、风能新型能源对GDP的贡献率。
&&& 7、推进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排污许可证或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大力推进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建设项目,推广碳盘查和碳管理。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实施低碳发展重点行动,推进多种形式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有利于促进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
&&& (三)实施技术进步减碳工程
&&& 8、推进低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鼓励企业申报和承担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相关重大科技项目,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集中力量突破在太阳能利用、风能发电装备、智能电网、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为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鼓励组建低碳技术重点实验室、行业工程中心和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形成以企业为中心,灵活高效的新型低碳技术产学研模式。支持低碳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引导低碳技术研发成果向传统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渗透。
&&& 9、推进建设智能电网。率先在知识城建设智能电网,重点发展高压变频装置、数字化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配网自动化系统、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提高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质量和水平。推进知识城各类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和用电设施并网标准化和电网运行控制智能化,不断提高能源效率。实施电压220KV直降20KV,节约变电站用地规模,减少输电损耗。配套鼓励错峰和调峰的阶梯式和分时式(或电网自动调整式)电价。
&&& 10、规划建设绿色市政。推动物联网智能路灯控制系统及智能路灯、LED节能路灯和风光互补路灯等新的节能产品在公共照明中、市政系统中的应用,提高路灯照明能源使用效率,在我区建立节能型的道路照明系统。积极推进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视实际情况对2000年以前***的次干道、支路路灯的LED灯节能改造。
&&& 11、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建设绿色快行交通网络,大力推进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地铁知识城线、21线(黄村-萝岗-荔城)、穗莞深城际铁路二期建设。规划建设知识城有轨电车系统,在知识城率先构建以轨道交通为主、有轨电车为核心的完善的快捷智能公共交通体系。配套建设慢行交通体系,科学规划设置自行车专用道,发展公共自行车项目,鼓励轨道站点、公交站点与目的地之间采用步行、自行车等非机动交通方式联系,构建全方位绿色低碳交通系统,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比例。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增强道路通行能力。
&&& 12、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优先在公务用车和公共汽车中推广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充换电站、充气站、维修服务等配套设施。按照政府政策支持、企业投资运营的模式,鼓励电动汽车企业、公交公司与大型供电企业合作,在知识城建设以大型充电站为骨干、分布式快速充电站点为分支、普通充电桩为端点的三级分层插电配套设施,推广应用电动汽车。
&&& 13、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配套出台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绿色建筑建设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规划、技术、标准、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管理方面的管理程序和审批制度。强化建筑节能设计,加大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执行检查力度。鼓励新建建筑采用新型结构体系和墙体材料,积极推广自然通风、光导照明及外墙保温隔热、建筑遮阳、屋顶绿化等各种有效隔热措施,降低空调和照明能耗。加强多高耗能建筑的审计和监管,稳步推进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在知识城率先建立建筑用能监测管理体系和建筑能耗监测统一平台,完善能源管理机制。力争到2015年,全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率达到国家节能标准以上,建筑设计和施工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城镇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98%以上。
&&& (四)实施低碳消费减碳工程
&&& 14、全面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垃圾分类标准、实施方案和奖励措施,大力普及垃圾分类回收。在知识城等区域试点真空垃圾回收系统,高标准配建垃圾终端处理和中转运输设施,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
&&& 15、推进建设低碳社区。在知识城安置区建设和旧区改造过程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重点推进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新建社区的广泛应用,建设一批低碳示范社区。加大低碳技术和产品在居民中的推广,对社区设施进行低碳技术改造,推广使用节能、节水技术和节能、节水产品,推动节水型社区创建。
&&& 16、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在酒店、零售等旅游和商贸服务业开展低碳行动,建立重点商贸酒店能耗统计平台,加快设施节能改造,引导消费行为。在宾馆、商厦、写字楼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
&&& 17、倡导公共机构节能和低碳办公。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网上办公和无纸化办公,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鼓励节水、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
&&& 18、加强低碳宣传教育。普及低碳发展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低碳技术和产品的认知度。通过举办节能宣传周、低碳知识普及教育、电视公益宣传等活动,大力倡导低碳的生活和消费方式,营造低碳消费文化氛围。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清洁生产企业开展面向公众的低碳经济教育展示和体验活动。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力度,扩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加强宣传和政策激励,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
&&& (五)实施节能降耗减碳工程
&&& 19、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完善循环经济示范体系。推进国家级再制造试点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到2015年,建设2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 20、推进水资源综合利用。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快重点用水行业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建立节约用水和鼓励中水回用、水重复利用的体制机制,推进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 21、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电厂(机组)的认定工作。鼓励企业加大对“三废”(废水、废弃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发展。落实《国家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萝岗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各项措施,规范从业标准,对不按规定办理备案和变更手续的企业和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规定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引导其依法经营。
&&& 22、推动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重点推进电力、化工、钢铁和电子等行业节能,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完成萝岗区“十二五”节能约束性目标。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季报制度逐步过渡到月报,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实行能源审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大力推广能源合同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
&&& 23、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扩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积极培育清洁生产审核人才队伍。加强与清洁生产服务机构合作,落实《广州市千家企业清洁生产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超总量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推广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到2015年,力争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比例超过95%。
&&& 24、发挥低碳重点项目示范作用。抓住对经济发展影响大、产业关联高、技术成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快开展低碳经济项目示范建设。充分发挥关键企业的低碳示范作用,引领产业低碳化发展。探索设立低碳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引导重点项目积极开展低碳经济建设。加快建设广州开发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广州开发区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厂等项目,推进废旧家电回收拆解行业发展和规范管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 25、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机制。把能效指标作为衡量引进项目质量的重要标准,综合考虑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环境容量指标,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建立建设项目与减排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衔接的环评审批机制,实行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
&&& 26、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按照《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实施公共机构能耗定期报送制度,建立成熟的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等系统实行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大力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力争实施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公共机构建筑占比达30%以上,力争建成节能型公共机构10所以上。
&&& 27、减少车辆尾气排放。继续大力开展黄标车和货车限行,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推进交通设施节能环保新技术的应用,全面实施国IV标准,坚决淘汰车况差、能耗高、技术等级低的车辆,杜绝经整改后排放不达标、尾气污染严重的车辆行驶。
&&& (六)实施生态环境减碳工程
&&& 28、高标准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和循环工艺,加快九龙等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发展综合排污系统工程。推进17个村(社)截污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督促重点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完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鼓励使用节水器具,在知识城率先建设管道直饮水系统实行分质供水。建立雨水渗透集蓄、截留储存和处理利用系统,大力发展雨水的综合调蓄和利用。推进中水主要回用于城市杂用水和景观补水。推进污水处理厂和人工湿地相结合,进行污水的净化和循环利用。加快推进全区垃圾压缩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的升级改造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完善垃圾管理和运行机制。
&&& 29、构建生态系统景观。继续实施“青山绿地”和“碧水蓝天”工程,推进城市生态廊道、景观林带、绿道、城市公园、生态绿地建设,完善天鹿湖森林公园等六个生态公园和黄登等8个生态自然保护区建设,完善我区的生态保护体系。打造绿道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完善城市公园、森林公园的基础配套设施。做好防洪防涝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快推进林分改造,构建城市森林生态屏障。推进城市景观林和城区公共绿地建设,维护农田保护区、农田林网等绿色开敞空间。
&&& 30、大力发展碳汇产业。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提高公益林的效益补偿。鼓励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采取森林经营技术,大力营造碳汇林业,鼓励大型企业、组织、团体出资营造碳汇林或出资购买森林碳汇。
&&& 三、组织实施
&&& (一)强化组织领导
&&& 为加强对建设“低碳萝岗”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建设“低碳萝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及分管区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监察局、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发改局、经发局、科信局、规划国土局、财政局、人社局、建环局、企建局、知识城社会办、知识城建设办、知识城项目办、教育局、卫生局、农林水利局、质监局、供电局和各街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部署统筹安排全区低碳工作,组织决策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制定低碳发展策略、低碳发展政策和“低碳萝岗”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推动“低碳萝岗”以及低碳经济示范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低碳萝岗”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 (二)强化统筹安排
&&& “低碳萝岗”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实行四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 1、启动阶段(2012年6月—12月)。开展相关基础性研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总体计划和工作部署,制定重点领域和区域低碳发展规划。
&&& 2、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2014年)。全面实施“六大减碳工程”,推进重点低碳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争取国家和省、市对低碳重大示范项目的资金支持,初步建立有利于促进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和“低碳萝岗”指标完成情况,不断完善低碳发展的工作举措和政策措施。
&&& 3、评估总结阶段(2015年)。对“低碳萝岗”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研究下一步发展思路。
&&& (三)强化规划引导
&&& 研究制定工业、服务业、绿色建筑和交通低碳社区等重点领域低碳专项规划,为促进低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扶持低碳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发挥低碳规划和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推进与国内外低碳技术单位合作,构建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 (四)强化政策扶持
&&& 利用我区现有循环经济、技术改造和科技等相关扶持政策,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低碳产业发展、低碳产品应用和低碳新技术推广,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适当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 (五)强化监督考核
&&& 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碳减排等方面开展低碳经济指标体系研究工作。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的低碳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完整的数据收集和核算系统。参考天津中新生态城低碳指标体系,重点建立涉及低碳产出指标、低碳资源指标、低碳社会指标和低碳政策指标等低碳评价指标体系,规范低碳标准范式。将“低碳萝岗”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各级各部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评价标准,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强化统计、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建立工作年度通报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低碳萝岗”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 附件:1.“低碳萝岗”指标体系
&&&&&&&&& 2.“低碳萝岗”建设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
&&&&&&&&&&3.2012年“低碳萝岗”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低碳萝岗”指标体系
2015年目标值
低碳产出指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量(吨碳/万元)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耗水量(吨/万元)
低碳减排指标
新增化学需氧量(COD)削减量(吨)
新增二氧化硫(SO2)削减量(吨)
新增氮氧化物(NOx)削减量(吨)
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
低碳资源指标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
再生水(中水)回用率(%)
低碳城市指标
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绿色出行比例(%)
绿化覆盖率(%)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低碳政策指标
碳排放(MRV)机制
建立规划评估机制,评价知识城低碳发展状况;针对规模以上生产企业、交通、建筑及其它排放源,建立相应的碳排放测量、报告、核查机制,逐步建立碳交易机制。
公众参与低碳建设机制
建立公众节能减碳奖励制度,完善低碳宣传和教育机制,鼓励公众购买低碳产品,切身投入低碳建设。
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激励机制
建立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的激励政策,积极鼓励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广利用。
(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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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元公司推出的环保机械广交会上受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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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上午,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萝岗区区长石奇珠,萝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志超一行莅临岭头公司,回访来自岭头地区的区人大代表胡锡雄同志。
  区领导认真听取了胡锡雄同志关于改善岭头地区民生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胡锡雄同志作为人大代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为民呼吁的高度负责的精神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会上,区领导还听取了岭头公司范树鸿总经理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工作汇报。
  石奇珠区长充分肯定了岭头公司的工作,特别对建设岭头生态森林公司、引进岭头茶文化产业园项目表示支持,他鼓励岭头公司通过引进项目,发展地区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岭头地区居民安居乐业作出贡献。
(岭头公司 陈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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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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