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滩高地的定义回防高地是什么意思?

斯塔福德_百度百科
斯塔福德为英国英格兰西部的郡。位于西米德兰地区。面积2,716平方公里。人口102万(1991)。首府斯塔福德。东北部为海拔240-460米的石灰岩高台地,是的发源地。南部是山麓高地,东部有宽广低地。乳用畜牧业发达。作物有小麦、马铃薯、甜菜与蔬菜,园艺业也较重要。有煤与铁。十三世纪已兴起采矿业,现代工业有机械、陶瓷、制鞋、化学和酿酒等。1951年在南部佩奈恩山麓建立了国家公园,为西米德兰的主要游览地。主要城市还有伍尔弗汉普敦、等。2015完全大学指南英国大学排名第105位的斯塔福德大学位于该郡。[1]
斯塔福德行政区划
斯塔福德郡是,实际管辖8个非都市区:(Tamworth)、(Lichfield)、坎诺克蔡斯(Cannock Chase)、斯塔福德郡南(South Staffordshire)、、(Newcastle-under-Lyme)、斯塔福德郡高沼(Staffordshire Moorlands)、斯塔福德郡东(East Staffordshire);如看待成,它名义上包含多1个:(Stoke-on-Trent)。
皮克区(Peak district)国家公园横跨郡的东北部。以人口计算,是第1大,是第2大城市;坎诺克是第1大镇,是第2大镇,是第3大镇,是第4大镇(亦是),特伦特河畔伯顿是第5大镇;是第1大(Borough)。
斯塔福德面积
史丹佛郡是34个之一,实际管辖8个非都市区,2,620(第18)有822,800(第8);如看待成48个之一,它名义上包含多1个─,增至2,713(第18),增至1,062,500(第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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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高新区规划平面图推荐回答:宝鸡城市规划 1:总体规划历程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56年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初步确定宝鸡为“以机械工业为主的铁路交通枢纽城市”。第二个阶段是年城市总体规划,在当时的规划指导思想下,确定宝鸡的城市性质是:“以机、电工业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是通往祖国西南、西北的铁路交通枢纽”;至2000年城市人口规模由1980年的40.8万发展至85万。第三个阶段是城市总体规划,这一阶段国家建设重点西移,国家批准宝鸡为对外开放和二类陆路口岸城市,同时被确定为新亚欧大陆桥上枢纽城市,相对与1981年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从城市性质、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都具有较大的变化,城市规模由中等城市向大城市发展、城市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 2:城市规划范围及发展目标 规划区范围为金台、渭滨、陈仓三个行政区划,东到李家村、西至庙沟大梁,南到玉皇山、北至王家崖水库,总面积906.1平方公里。规划建设区由三个行政区的川道地区组成,东到李家村、西至引渭渠首,南到益门堡、北至王家崖水库和温家寨,总面积168平方公里(其中可建设用地127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近期确定为2000年~2005年,中期为2006年~2010年,远期为2011年~2020年。远期城市发展目标确定将宝鸡市建设成为陕西西部和陕、甘、宁、川四省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达到科教先进、工业发达、交通便捷、商贸繁荣、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大城市。到2020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93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达到2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0995元。 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宝鸡市城镇发展战略是以陇海铁路、西宝高速。西宝北线、南线和渭河沿线的城镇带为发展主轴,宝中铁路、宝平公路和千河两岸,宝成铁路、宝凤公路和嘉陵江两岸的城镇带为两个次轴,规划期内,宝鸡市区发展为大城市,凤翔、岐山发展为中等城市,陇县、凤县、眉县、扶风等县发展为小城市,形成以宝鸡市区为中心,岐山蔡家坡为城市副中心,凤翔、岐山、陇县、凤县、扶风、眉县等县城为骨干,95个建制镇为依托,形成市域乡镇时空有序、协调发展的“点、轴(带)”发展的城镇体系。2010年全市域规划总人口数403万人,城市总人口为181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45%;2020年全市域总人口数432万人,城市总人口为238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55%。 4:城市性质和规模宝鸡城市的性质为:炎帝故里,周秦王朝发祥地;新亚欧大陆桥上的重要城市;联接中原、西南、西北的交通枢纽;工贸发达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到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82万人,建成区面积80平方公里;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120万人,建成区面积130平方公里。 5:城市空间结构中心城市及卫星城镇: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在市域空间上规划设置一个中心城市、两个卫星城市和四个卫星城镇。中心城市--宝鸡市区,由金台区(含石羊庙)、渭滨区(含八鱼乡)和陈仓区(含千河镇、虢镇镇、清溪乡)三区组成,面积168平方公里,是市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两个卫星城市--岐山县、凤翔县,岐山县是市域城镇体系的副中心;凤翔县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与中心城市共同组成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四个卫星镇──长青镇、阳平镇、贾村镇和县功镇。中心城市空间结构:宝鸡市南、北、西三面环山,南有苍翠的秦岭,北有粗犷雄浑的黄土高塬,黄河第一支流渭河横贯东西,构成了城市长约33公里、宽约5公里的东西向带状地形。本次规划在上一轮总体规划分区结构的基础上,规划了一个中心集团,四个外围组团,形成以南山北塬为依托,渭河水系为开敞空间,中心集团为主体,区间绿地为间隔的“山、塬、水、林、城”融为一体的“带状布局、组团结构”。中心集团范围包括原市中心区、上马营、石坝河、八里桥地区,面积28.89平方公里,是全市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四个外围组团分别为神农组团、福谭组团、陈仓组团、西虢组团。其中神农组团由清姜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天台山组成,总面积139.13平方公里;福谭组团由福临堡和谭家村地区组成,面积14.34平方公里,是城市的综合工业区;陈仓组团由十里铺、卧龙寺、石羊庙乡、下马营镇和八鱼镇的川道地区组成,面积63.83平方公里,是以钛材加工和轻纺工业为主的综合工业区;西虢组团由虢镇、千河镇和清溪乡的川道地区组成,面积55.11平方公里。城市中心位于中心集团,以原中心区、上马营、石坝河为主体,构成城市中心区;两个副中心分别位于陈仓组团和西虢组团,是城市次一级中心,除服务本组团外,还承担和***部分市级中心职能。 6:城市设计宝鸡城市设计的总体结构是以秦岭、北塬为背景,渭河及其支流水系为开敞空间,渭河及东西干道为景观轴,南北干道为景观带,各集团(组团)中心为景观区,环城生态圈和区间绿地为绿色空间,古建、遗址为人文景点,辅以“城市门户”、天际线和轮廓线、建筑风格和色彩、高度控制区、视线通廓、景观结点、标志和夜景区等要素,构成反映该市自然生态及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景观体系。其中东西向景观轴(带)为渭河、经二路--宝虢路、火炬路--宝钛路三个景观轴;南北向为千河、金陵河、清姜河及清姜路--宝平路、福谭路、斗中路、十马路为7个景观带;景观区包括炎帝陵、秦岭、北塬和各集团(组团)等7 个重点景区;环城生态圈是指渭河及其支流水系,秦岭、北塬以及由其组成的自然生态区域;城市“门户”是指进入城市的标志地区,包括李家村、高家村、益门堡、温家寨东西南北4大“门户”; 高层建筑区主要位于中心集团的经二路地段、马营路中段和两个副中心的中心地段。 7:城市综合交通宝鸡市的对外交通,在铁路方面规划新建南环铁路、下马营编组站和党家村站,扩建宝鸡东站、卧龙寺站、虢镇车站,修建宝成、宝天和宝中铁路复线,全面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公路方面城市对外交通以外环加联络线的结构形式,北环线沿引渭渠南岸而过,南环线沿秦岭北麓和铁路南环线并行而过,310国道从虢镇东过河;外环线和联络线以对外交通为主,兼顾城市内部区域交通。西宝一级公路市区段远期改为城市内部快速路,310国道迁至城市南边。城市对外公路交通形成平行的四个环。近、中期以西宝一级公路和金陵东路、宝十路、斗中路为对外交通骨架,拓宽西宝南、北、中线和川陕公路,新建金陵东路和石益路,完善过境交通网络。远期改造凤翔田家庄军用机场为“军民两用”,开展民航业务。宝鸡市区规划路网由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组成。城市干道网由东西向一条快速路和主次干道加外环路组成骨架,通过南北向三条主要干道联系,构成城市的大外环和东西四个主串环的“串环式”干线道路网。到2010年该市道路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北环路及现有路网的联系工程,打通斗中路到福临堡的滨河大道,拓宽宝虢路、大庆路和姜谭路,建设斗中路高架及其立交,建设福谭路和石嘴头至宝桥的南环路,建设石凤路、植物园路等。到2020年规划城市广场38.6公顷,其中市级广场3个,区级广场2个。社会公共停车场14.76公顷,社会停车位8370泊位。 8:城市园林与生态建设 结合宝鸡市的自然条件和结构特征,宝鸡市绿化用地的结构布局是以南山、北塬为依托,渭河水系为开敞空间,环城设置防护林带,将公园、游园、苗圃等集中绿地穿插于城市腹地,形成“山、塬、水、林、城”融为一体,“城市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城市环境;以“一圈”(环城生态林带)、“二面”(北塬坡和秦岭北麓)、“三线”)铁路沿线、渭河两岸、引渭渠两侧)、“四区”(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引渭渠首风景区、 钓鱼台风景名胜区、王家崖水库游览区)、“五团”(五组团外围绿带)为骨架,公园、苗圃等集中绿地相互渗透,形成“点、线、面”交织有序的生态绿地系统。新建九个公园和十三个游园街头绿地,公园分别为石鼓山公园、儿童公园、陈仓公园、西虢公园、引渭渠首公园、凤凰山公园、下马营垂钓乐园、千河公园、西河滩公园,公园总面积达到453.4公顷,街头绿地总面积达到131.32公顷。到2020年人均城市公共绿地达到8.67平方米/人,人均城市绿地达到10.0平方米/人。宝鸡生态城市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突出宝鸡市“山、塬、水、林、城”融为一体的城市特色。在规划建设区外围,结合北坡面和秦岭北麓浅山区营造一圈300~500米宽的生态林带,并开发建设北坡森林公园。开发天台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引渭渠首城郊风景区、钓鱼台风景名胜区、王家崖水上游览区。渭河水系的开发利用,规划在渭河及其三个支流(清姜河、金陵河、千河)处的适当位置设橡皮坝蓄水,形成水面;在渭河中设多处漫水桥,为居民提供亲水环境或居民步行、骑车过河。沿铁路、渭河、引渭渠两岸绿化和南北水系两侧设置防护林,中期32公顷,远期45公顷,同时搞好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提高绿化水平,远期规划绿地总面积27.37平方公里,城市绿地率达到31.94%,绿化覆盖率39.93%。2005年,宝鸡市被国家环保总局认定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2002年,陕西省要求宝鸡率先建成大城市,成为“一线两带”建设的西部龙头,生态园林大城市建设全面启动,陈仓区顺利完成了撤县设区,以高新新区和行政中心商务中心东移为标志的市区东扩南移步伐加快,先后建成了陈仓大道、高新大道、新世纪大桥、福谭大桥、卧龙寺大桥、斗中路渭河隧道等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的载体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四横十纵”的城市立体交通骨架已经形成。 2001年9月,渭河市区段防洪暨生态畅花扳拘殖饺帮邪爆矛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先后规划并实施了渭河市区段防洪暨生态治理、市区北坡和秦岭北麓绿化三大城市生态工程。建成共占地120万平方米的两个开放式公园,北坡建成绿树成荫的190万平方米的金台森林公园。特别是渭河拦河闸下闸蓄水后,形成了140万平方米的生态水面,“两条林带、一片水面,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依山傍水”的生态园林城市景观初步形成。目前,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到39.3%,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2008年宝鸡规划编制年宝鸡市城市规划修编, 宝鸡规划区范围为宝鸡市辖区,面积为3574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为西、北至硖石乡-扶风一级公路、东至伐鱼河和机场高速公路、南至徐兰客运专线和自然山体边缘的区域面积为364平方公里,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为“一带一轴五组团。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近期(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13万人;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为规模130万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近期(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18平方公里;2、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43平方公里。雨季安全施工方案推荐回答:需搭建临时施工雨棚.2领导小组下设六个职能工作组。(五)脚手架1。4,如爆破过程中遇到雷电、防风;十.施工排水措施1,首先检查塔吊本身稳定性。摆放时与墙壁;5,以免受潮变质、雨后吊装时、以防雨过大被淹没、防雷;5,防止滑坡,并配以必要的漏电保护装置:负责本项目部防疫队伍的组织和救护技术培训,如果司机没有在雨天吊装的经验,避免与钢管脚手架的交接,为防止冲刷边坡,并设专人维护管理用电设施;脚手架经常检查,工作面不宜过大,尽量避开大雨、或者在日夜温差太大易结露的部位。9,避免大雨冲刷灰浆、采用彩钢板房应有产品合格证,了解2-3天的天气预报,确保处财产不受损失和职工家属生活,确保防护措施落实、法兰,应停止土石方机械作业施工、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湿度不大于60%、吊装,对路面不平或积水现象及时修复、地质资料,导致绳索与构件之间摩擦系数降低。11,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2,开挖集水沟。2。(1)抗御特大洪涝灾害的措施(2)认真做好通信保障工作。一,严禁堆放管材及其他材料。在脚手架底部加垫钢板或以条石为基础,严禁在视线不良的雨雾天气或大风天气吊装作业六;3,焊接时焊工配备焊条保温筒;现场严禁使用裸线、不塌,在预制厂房内完成大部分预制工作、开绳等现象、对接等工作、雷击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置于保温筒内、宿舍;4;7。(3)认真做好用电保障工作(5)抢险救灾队伍的组织(6)车辆,不得进行防腐作业,以能满足砌筑需要为宜、坑沟等、发放及使用。制定出雨季施工的措施方案、脚手架的搭设符合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危险部位。四,及时反映情况和信息、支撑结构折断,给工程施工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电焊机加防护雨罩、雨季来临前,如发现松动或位移应立即加固和恢复,以免地基浸泡失稳,以免淋雨受潮、建筑构件等任何物体,职责分工如下;5、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迅速将雷管脚线,以防洪水冲袭。⑶资金保障组、雨期指定专人负责、应急预案为了确保本项目施工的安全;密切注意气象预报;⑶拆除电气设备及线路时、塔吊基础必须高出自然地面15厘米,分层碾压密实,应将塔吊的吊钩收回靠拢塔身,并检查砌体灰缝,混凝土浇注前与气象部门联系,并做好与医院的联系和协调,迁移撤离人员的生活物资及食品供应工作、随时注意天气预报。拌好的砂浆要注意防止雨水的冲刷,最好停止吊装工作,严禁积水、雨天可能会影响驾驶员的视线;5砌体砂浆的拌和量不宜过多。不宜冒雨露天浇筑混凝土.4责任单位项目部所属的各施工队伍、工作不受影响,严禁私自改拆线路。对新浇筑的基础须架设防雨棚,以及是否***有漏电保护器;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4,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⑶划出警戒区,并随时检查模板支撑的强度及其稳定性。入库时。九、滑坡地段挖方作业,用作宿舍和办公室的、电线主线两端连成短路;5。9、钢筋等材料堆放时、大面积砼浇筑前、 雨季吊装工程1,以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运行、雨季期间对防腐工作的影响极大、塌方。(3)认真做好防内涝灾害的物资准备工作.1项目部成立防汛排涝抗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部防汛排涝抗灾物资的计划,严禁管子拉运、雷雨天气不得露天进行电力爆破土石方;(3)雨水对建筑物各分部工程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如发现边坡有裂缝;脚手架上马道要采取防滑措施。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听从指挥长下达的命令。8。⑹卫生防疫组;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防腐雨季施工方案1、暴雨天气施工,防止车辆行至中途发生车轮打滑使车辆横移侧翻、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砼浇筑现场要预备防雨材料,工作面不宜铺得过大、搭设良好的防雨棚或挡雨棚、下游散水。遇暴风时,及时疏通排水系统,防止泥土粘到预埋件上,焊材保管员应确认焊材的牌号、地面距离不小于300mm、雨季运输作业时注意路面情况。⑵物资供应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立杆底端高于自然地坪50mm,在发生内涝灾害时组织抗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当湿度大于85%时间;3,严防水冲入室内,并随时检查脚手架,聚乙烯胶粘带缠绕要紧密,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⑷保卫安全组,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储备和发放;注意边坡稳定、管材。7,并使彩钢板房与地基牢固连接、构件堆放场地要平整坚实,应用火焊加热等方法使表面干燥再刷油漆或保温,每个宿舍配备不少于2个手电筒、机具。(二)焊接作业1,垫高高度不低于300mm,救护工作,保证路基的稳固。为了做好预防为主、独立砖柱、现场施工电缆要集中摆设,加强对砼粗骨细料含水量的测定、防汛等工作、一般施工措施1、雨季在山区或土方开挖地段施工、大风、雨天要防止雷电袭击造成事故、雨后应及时对坑,应连续进行、雨天应对易潮的器材作防潮保护、警告牌、阀门、责任到人,严禁雨水浸泡基础;3,将架体与建筑物按照架体的高度设置连接件或拉结措施;灰尘过多;(3)雨期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应注意泥石。(2)要确保各施工区域正常运行,准备适量的塑料布;6雨后继续施工时,其他电源全部切断;7,如遇此情况,要搭设防雨棚,水泵的电气绝缘必须良好;停止施工时、钢筋堆放区及预制区搭设防雨棚、深200 mm的排水沟、沟内的机械最好移至地面:⑴综合协调组负责项目部防汛排涝工作措施预案的组织实施,并采取治理措施、坍塌等灾害地段、现场材料堆放场;适当添加与建筑物的连接杆件,不应直接放置到地面、外用电梯;⑷采用先治后挖的施工方案,做好防汛排涝抗灾工作、所有机械操作棚要搭设牢固,防止雨水流入,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4;8,已浇部位加以覆盖;不能上架的应架空且垫高厚度不低于260mm、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台风)天气预报后,以防隔离层被雨水冲走、施工及生活区内,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⑴事先收集并熟悉滑坡地段的水文,周围要做好排水工作;⑶保护滑坡地段的植被和排水沟渠;做好原材料、基槽、构件及其它建筑材料数量,其中包括阻止场外水流入现场和使现场水排出场外两部分、***附件等采取保护措施、规格、运输作业时应特别注意路面情况,防御结合的管理办法,可能发生构件滑落等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防止雨水浸入,不得随堆放,必要时增加排水措施、检查脚手架连接处的连接件。8;凡参加施工人员一律禁穿拖鞋、加固脚手架基础、钢管脚手架等必须装设防雷装置、阻火器等材料应入库分区摆放、焊材必须入库保管,尽量少用紧急制动,雨后积水设置防护栏和警告标志,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住宿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到达安全地点、漏电现象。3。砌筑高度不可超过1米、材料。对一些受雨水影响较大的室外分部工程也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便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随时通报各施工作业队2,做到雨停水散。二、水泥。(三)砌体工程1砖在雨期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更换绝缘外套老化或破损的电缆线、房内各材料要分类集中上架、因雨水原因发生坡道打滑等情况时、雨中行车与前车距离适当放长,必要时可以增大边坡比或设置支撑。负责调动各单位人力。3.主要任务(1)要确保生产一线职工的人身安全、遇到大雨停止浇筑砼,或设涵管排泄,必须根据设置的地址及当地常年风压值等。十一、模板支撑下回填要夯实,特编制以下安全措施、储备,用人工清理坑、大风和大雨后;或请有经验的司机来进行、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必须严格管理,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全面检查原有排水系统、电气设备的安全措施、电缆宜架空敷设、针对雨季湿度较大的问题、龙门架以及较高金属脚手架等高架设施;⑵不宜在雨天进行挖方作业、设备的组织的安排(7)防汛排涝抗灾物资的计划,及时采取措施,焊材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2;3。焊丝有锈蚀不能使用,避免现场滞留积压及受潮变质或雨水浸泡、硬质等易滑鞋,及时进行处理。2.职责根据上级防汛排涝指挥部的统一安排;(2)对路基易受冲刷部分;对已加工和未加工的钢筋采取防雨。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浸泡。其原则是上游截水,减轻坡顶压力,防止雨水进入,采取相应措施、滑坡和塌方、河流洪水及流速等有关情况,复核已完工砌体垂直度和标高、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坑底抽水、水泥等原材料由专门的库房存放并控制每次进货的数量、施工机械的防雨防雷1、机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以利于排除雨水,特制定项目部防洪排涝应急预案,重点是各种排涝泵、机具棚要有排水设施。砖湿度较大时不可上墙、电焊机等应全部设置于专用电焊机房内,容易造成积水。负责落实汛期备用通讯设备、塌方等现象。1,造成塌方及泥石流等现象;防爆元件施工时要增加防雨措施;3,防止焊条回潮及雨淋,不得置于露天;4,不得进行涂刷作业、大雨等天气后,防腐过程要做好自检记录,首先检查土石方边坡有无裂缝;⑻不得在滑坡地段及危险区内堆放器材或建临时设施、吊车打滑及下沉。焊材在使用前不得打开包装、办公室等临时设施1。三.***工程雨季施工方案(一)材料。现场施工用设备应按要求存放、半成品的防雨工作,雨季生产正常运行、变形情况,修建临时急流槽、露天摆放的施工设备。10;⑵如用水泵抽水,进行疏流或加固,根据当地历年最大降雨量和降雨时期,以免接头骤冷发生脆裂影响建筑物质量,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施工车辆,每次只能领用一种牌号的焊条,周围不积水,防腐完毕要进行测厚检查和电火花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施工机械的排气孔要用塑料布或其他防雨材封堵,使用寿命均会降低、选址必须在安全可靠的地点:1;5。7,留出一定散水坡度;合理进行施工安排;应分段分期完成。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通信指挥畅通无阻;2;3;6、汽车上下坡观察好路面情况、连墙件松脱;8、设备管理措施雨季来临之前对进入现场的未***的设备和未使用的材料进行防护、山洪;4,掌握天气变化:负责在发生洪涝灾害时、使用部位进行堆放,都会较快地受到腐蚀、支撑的检查、钢管脚手架要做好防漏电措施、组对,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要控制脚手架上的人员;(2)在建筑物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阻止场外水流入现场:负责项目部的防汛排涝抗灾的思想政治工作、雨季除锈。施工现场的排水相对简单、可靠、尽快完成、沟内的杂物及排水时,组织落实汛期车辆,作出详细记录;施工中注意雨情,如果在相邻建筑物、固守人员的生活安排,进行昼夜值班;⑵挂出明显标志、雨期不得在脚手架进行过多施工、水泥等,但可进行其他防腐工作的施工,禁止滑行和急打转向,确保排水及时,防止泥浆,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并注意转角及丁字墙间的连接要同时跟上、入库量、遇大雨,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资金预算和筹集保障工作,内外墙要尽量同时砌筑,以便浇筑时突然遇雨进行覆盖、模板等存放场地以及钢筋,管道在除锈后的管子应立即进行防腐,保证不漏、工地宿舍设专人负责,应区别牌号、物力,并形成斜坡,对填方地段:负责计划项目的资金保证、应加大预制深度、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导致局部浸泡,确保发生特大洪水和内涝灾害时,电杆有无腐蚀。砌墙时干湿砖块合理搭配、材料运输1;高于地面的施工现场只要设置相应的排水渠道不使场内积水即可、砾石等渗水防滑材料、不倒,否则禁止施焊、雨天应加强水情的预报、如遇到物件表面潮湿;负责项目部外部防汛排涝抗灾工作,对所有有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土石方回填前、防潮要求的水泥和其它材料,不允许挪用和损坏防洪排涝抗灾物资、分配电箱;5,合理安排抢险救灾的物资运输,以便取出.3防御内涝灾害的预案1,防止基坑坍塌;(1)雨期施工主要解决施工区域雨水的排放,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必要时增派人手进行警戒、根据雨期施工的特点,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测量、防淹措施,派专人夜间执勤、埋设松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泥石流、下沉。各种构件,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5、施工用电及防雷1。八,要严格进出库手续、模板隔离层在涂刷前要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临近基坑;4、出现滑坡或塌方预兆时;⑸开挖前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并夯实整平;2;3;3,防止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9,事先填筑平整,两侧做宽300mm,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沟渠畅通,必要时在钢筋上盖雨布:⑴立即停止作业,往返上下多次稳定后再进行吊装工作、高温、有无损伤等,对库存的物资进行清仓查库;2,下雨后及时清扫,雨期制定防汛措施,确保职工人身安全,不能有折皱,必要时道路上要铺设道木、在施工场区内设临时纵横向排水沟;⑷通知设计。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也必须全部撤出、污水,焊材保管员按规定重新烘干并做好标识、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露天***的设备及管道应保证无敞口处,防止倒塌漏雨,对彩钢板房的地基进行加固,遇有倾斜,不得在吊钩上遗留吊索;空气湿度超过90%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疏松、材料库房防雨性能要好、水泥。七、工具及组织抢险;3,结合项目部实际;6,严禁先从坡脚处开始作业、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做好现场排水工作;6;2、雨季来临前、因施工现场临近高地、油毡等防雨材料。大雨过后受雨水冲刷过的新砌墙体翻砌最上面两层砖、垫片、设置连续,并加好垫板、汛期前做好傍山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处理。五、螺栓,必要时可采取增加绳索与构件表面粗糙度等措施,使内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斜角要均匀一致,要采取一定措施;2、雨后在基槽或基坑内作业前;一切机械设备设置在地势较高、槽,特别是注意上游的水情、砼基础浇筑完毕、生产管理部门应与当地气象,了解地形地貌及以往滑坡情况、设备进行防汛排涝抗灾和工程抢险。(四)砼工程1。6,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不陷不滑;备足排水需用的水泵及有关器材、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运输途中需加以遮盖,将构件吊至1米左右,***接地安全装置、塌方威胁工地、施工现场运输道路(1)临时道路起拱5%,在高地的边缘(现场上侧)挖好截水沟、施工现场按标准实现现场场地硬化处理。1.组织领导1;制定现场房屋、雨期施工时,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6,在风向相反的方向加临时支撑、规格、雨期施工的准备,组织落实。5、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7、雨天由于构件表面及吊装绳索被淋湿,架设临时支撑或及时浇筑圈梁,搭边宽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雨天吊装应扩大地面的禁行范围。焊工领用焊条必须填写领用申请单,不应直接置于地面上,避开滑坡;刚焊好的钢筋接头部位应防雨水浇淋。6,预制厂房内应设立自动除湿机,及时调整用水量;3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现场使用时、成品:负责防汛排涝抢险队伍的抢险救护知识培训和训练;2;⑹开挖顺序采用先上后下,防止触电;3;3;4:低于地面的基坑排水只要确定相应流量就可选用相匹配的水泵和组织人工排水。脚手架与现场施工电缆的交接处应有良好的绝缘介质隔离、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夜间设红灯,雨后及时检查有无下沉;6;被涂表面温度大于65℃;负责项目部防汛排涝抗灾资金筹集。副组长;在漆膜完全干燥前应防止浸水及雨淋、防潮避雨的地方。焊条烘干次数不得超过2次。7、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临设道路碾压密实,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雨期前应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尽量把砼工程安排在晴天进行施工,在汛期前整修加固完毕;6,防止水流入;4。每天焊接结束后将剩余焊丝取下:负责项目部防汛排涝抗灾的全面指挥工作、雨期前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1,保证水流畅通。当天施焊所剩焊条和焊条头应退回烘干室,并做好排水,确认塔吊本身安全未受到雨水破坏时再做试吊、走动等危险征兆、电焊机要接地良好,如仪表;2;3、涂漆及保温作业应尽量在天气晴朗时进行;坑;3,因此在防腐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在雨季对钢板,急需时做好防雨工作或将施工场所移至室内进行,雨天、施工现场宿舍。5:4、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领导责任分工如下,采取下列措施。⑸生活保障组。墙体砌筑收工时在砖墙顶盖一层干砖,派专人负责焊材管理,防止杂乱无章,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5、井字架,搭设后未经专业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不得投入使用;2;9,铺石块;6,焊材库房内湿度不宜超过60%;5,不淹不冲;7,进行入库保管,要检查所有施工用电设备是否有良好的接地,确保设备,确保雨季道路循环畅通,负责在迁移和撤离时的正常秩序和道路畅通,抢险救灾人员,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钢板及碎石、悬挑架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汛期来临前设加固措施。2。3。基础工程应开设排水沟。当环境温度低于5℃和高于40℃,施工前应用温度湿度检测仪表检测大气湿度,要清楚记得避险路线、接零保护、雨期施工主要做好防雨,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不得露天存放,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总配电箱:⑴应先检查坑(沟)壁有无裂缝,同时还要根据当天气候适量领取,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8、吊装作业时应保证通讯良好、木工加工的生产场地,电焊把线要绝缘良好、防电,以防追尾和翻车事故发生,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对已经拆模的基坑要及时回填并夯实、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禁止电缆在雨水中浸泡,并做好相应记录;(六)边坡基坑支护1,应四周垒填土埂,雨前应及时夯实已填土层。部分施工场地位于开挖山体上、人身安全、计划安排工期应尽量避免大雨,聚乙烯胶粘带缠绕要平整,以及早采取防范措施;4,结合现场地形和施工要求通盘考虑,登记造册下雨天气一方面容易造成道路泥泞。发现险情时、雨季期间、保障工作,在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必要时道路上要铺设道木,在周围设置排水措施;2,超过1米的基槽坑井设支撑,受雨水冲刷严重之处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重新布置施工电缆、人货电梯;4。要求焊材库内温度不低于5℃,如地下管道的防腐施工;2、雨天河谷,且不得超过4kg,风雨天气如无防护措施应停止作业、脚手架上的马道等供人通行的地方应做好防滑与防跌落措施、土石方在雨季开挖时,防止雨水淋湿使防腐层受到破坏,应先切断电源、雨季施工时间,确保防洪涝抗灾工作的指挥畅通,并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负责迁移撤离人员安置、钢板及碎石,避免施工车辆打滑及下沉,确保房屋稳固;2、施工用配电箱:组长。机械设备的电源线路要绝缘良好,要立即排出未回填的基坑中的水、防锈措施、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洪水冲入现场,要有完善的保护接地、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出;5,对于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防止水浸雨淋产生锈蚀。规划设计时,不宜浇水;4砌体施工时,严禁构件堆放区积水。如果涂层长期受雨水浸湿、草袋等、折断等危险征兆、水文部门取得联系。8;脚手架和构筑物要按电气专业规定设临时避雷装置、焊接。焊材入库前。(二)土方开挖施工措施1、材料要下垫上盖,另一方面因山体开挖过程中又容易造成山石松动、设备的排水防雨措施;2雨期遇大雨必须停工,严格各种规章制度,下次使用时应优先发放,并认真组织落实、排水和抢险用电外。8、开关箱有可靠的防雨措施,避免遇雨影响混凝土施工质量;3、下雨时不得进行钢筋焊接、清除;现场临时用电;7;不必要的电缆线要及时收回,观察边坡情况、铁锹、土建工程雨季施工方案(一)材料储存措施1;相对湿度大于85%时、胶管、河滩等低洼地带、雨季施工的填方工程、支撑变形、砼工程在雨天施工时、地面排水防洪河滩景观设计时,可以引水里面设置人工湖吗推荐回答:白河滩景观石基础做法推荐回答:暂无国有未利用地开发审核流程一览 法律依据有哪些推荐回答:编者按:国有未利用地开发审核流程是怎样的?申请条件有哪些?申报材料又包含哪些呢?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256号发布)第十七条:“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二)《四川省实施办法》(1999年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一)一次性开发国有土地20公顷(含20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二)一次性开发国有土地20公顷以上50公顷(含50公顷)以下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批准;(三)一次性开发国有土地50公顷以上600公顷(含600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四)一次性开发国有土地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二、申请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三、申报材料以下申报材料均须提交电子文档:(一)市、县(区)申报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新增耕地审核批复的请示;(二)土地权属证明;(三)林业部门证明;(四)土地开发专项规划图;(五)水利部门批准意见及已建防洪堤证明(属河滩地开发项目提供);(六)投资概预算和资金来源证明;(七)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摘要书(项目区面积小于200亩的项目可以不提供);(八)项目规划设计文本;(九)项目规划设计平面图和工程剖面图(十)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现状图和基期年土地利用台账;(十一)省整理中心现场踏勘咨询论证意见;(十二)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四、办理程序(一)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向省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二)省国土资源厅对报件材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踏勘、证实。涉及土地使用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听证或委托下级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三)省国土资源厅对经审核且符合要求的报件进行批复。(四)取件人凭***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五、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举行听证的,听证所需时间除外)。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收费。相关阅读:未利用土地的概念如何理解? 包含哪些土地类型10多年的违章建筑 该赔偿吗 ?问题详情:本人在公路边有建筑4间 是93年盖的到现在有10多年了 由于本村卖地 被本村收回我可以提出赔偿吗 ?推荐回答:应该赔偿。一、违章建筑认定的依据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这一规定有力地遏制了违章建筑的生存和蔓延,保护了开发、建设单位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却往往忽略对房屋的鉴定环节,直接以被执行人有无房屋证照作为界定违章建筑的依据,即对无证照房屋一律视为违章建筑。实际上,认定是否是公民合法财产,必须以国家的相关法律为依据。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是处理城市和乡、村庄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权,当然也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即便是人民法院也无权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性质。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笔者认为,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应同时考虑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一)关于实体法依据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法的内容进行划分的结果,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是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内容,以实体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是实体法,以程序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是程序法。从实体法看,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从属性上看,建筑物必须以土地为依托,离开了土地,建筑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用途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限制违章建筑;从违章问题严重程度看,城市的违章建筑确实要比其他地方违章建筑突出,依照城乡规划法可以处理大部分违章建筑。但仅仅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两部法律所界定的违章建筑,适用范围较窄,事实上,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的限制很多,范围也很广。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水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河床、河滩内修建建筑物”;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还有,铁路法第四十六条、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条、文物保护法第十一条、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港口法第四十五条、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等实体法条款,分别从不同角度对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有关职能部门在界定违章建筑时,必须充分考虑上述实体法。(二)关于程序法依据程序法是实现实体法目的的手段和方法,程序法、实体法一样具有“独立的价值”。法定的建造程序是加强建筑管理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限制、引导建筑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因此,界定违章建筑还应结合有关建筑建造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有关建筑的建造程序的规定,包括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中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二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三十九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款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款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二、违章建筑处理中的几个问题违章建筑作为违法行为人违法的结果,对违章建筑的处理体现在对行为人的处理及对违章建筑的处置上。违章必究是一法治原则,否则会放纵违章。正是因为对违章建筑处置的软弱,才导致了违章建筑像毒瘤一样蔓延。违章建筑的存在有着深厚的社会背景,与我国人口多、就业岗位少、人均居住面积、经济发展不平衡、有关建筑管理审批不规范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鉴于这些原因,笔者认为,对待违章建筑应当区分形式违法和实质违法。形式违法是指仅仅违反程序法的建筑物的建造,实质违法是指违反实体法且情节严重的。对建筑物的拆除是对物权的排斥,与物权法定相对应,属于民事法律基本制度。对违章建筑拆除处罚的立法符合立法法第八条第(七)项法律保留事项。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随意扩大违章建筑拆除的范围,应属于超越立法权。现笔者对涉及违章建筑处理中的以下三个问题略陈管见:(一)对城市违章建筑在拆迁补偿中的处理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有人认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就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就不予补偿。笔者认为,这种一概而论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理论依据,更脱离我国实际。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即不动产的公示,通过公示使得该权利成为对世权,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能力。反之,未经登记也不能因此否定其所有权。旧城区系历史形成,它记录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轨迹。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经济还很薄弱,城市规划和建设处于低层次状态,但人口数量不断膨胀,满足住房需求总体靠居民自行解决,例如许多旧城区的“棚区”。这种自行解决的住房未经任何审批许可,或为居民遮风挡雨的居所,肩负着政府应当承担但无力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将其作为违章建筑在拆迁时不予补偿的做法,无疑会出现难以调和的矛盾。1987年之后的房屋普查登记,由于多种原因,仍然存在遗留的无照房屋存有违章建筑嫌疑的,应当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有权就该处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笔者认为,对于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拆迁时应区别对待:(1)1987年房屋普查之前建造且已经成为居民生活的必须,应当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认定其合法性。(2)1987年之后建造,仅取得部分审批许可的,只要不属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里的“适当补偿,应当理解为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扣除补办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3)1987年之后建造,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的建筑物,只要不属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也应当给予适用补偿。这里的“适当补偿”,应当理解为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扣除补办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及罚款。(4)1987年之后建造,没有任何审批许可且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拆迁时不予补偿。(二)对违章建筑行为人的行政处罚根据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三种处罚方式看起来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轻重成比例。笔者认为,对违章建筑行为人的处罚具体包括:1、相对人没有实质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仅违反程序法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的处罚。2、相对人实质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城乡规划情节严重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三)关于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一般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违章建筑处罚的强制执行权,更没有规定强制拆除权。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又容易伤及无辜,因此,立法机关对行政强制执行权非常慎重,目前我国只有极少行政机关拥有行政强制性。行政机关对违章建筑没有强制执行权,并不代表不能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责令拆除的处罚决定后,被处罚人不起诉也不履行且已超过起诉期限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若干解释》)第87条第1款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业执行。”这两条规定表明了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执行力,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不停止执行包括当事人自愿接受执行、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执行和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不包括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根据《若干解释》第88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因此,当事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且已经超出起诉期限是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虽然法律规定诉讼期间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但是,人民法院不得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尚存在司法救济权期间受理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一、凡属下列行为之一者,则属违章用地:(一) 使用的土地未经市规划局(或被授权机关)批准,未领取使用土地许可证或临时用地许可证的;(二) 擅自改变用地位置或扩大用地范围的;(三) 转让、交换、***、租赁或变相***、租赁土地的;(四) 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的;(五) 临时用地逾期不交还的;二、凡属下列行为之一者,则属违章建筑:(一) 未经市规划局(或被授权机关)批准,未领取建筑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二) 擅自改变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的;(三) 擅自改变建筑物的规模或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四) 临时性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三、违章处理办法:(一) 经检查确认属违章用地或违章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在接到规划、城管部门的违章处理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工,听候处理。对不服从制止的,各有关部门应按规划、城管部门的通知协同处理;基建施工管理部门吊销其施工单位的施工***;开户银行停止拨款;供水部门停止供水;供电部门停止供电;房管部门不予产权登记,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工商部门不发或吊销营业执照;规划部门停止办理用地、报建业务,直至结案为止。继续违章抢建的,要加重处理,强行拆除或按每平方米罚款一千元。对情节恶劣或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者,则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二) 凡违章用地,一律限期退出,并给予罚款,建筑物给予没收或拆除。罚款金额按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三百元计算,并没收其转让、***、租赁或变相***、租赁土地的全部违章所得。(三) 凡违章建筑,视其对城市规划的影响程度,分别给予限期拆除、没收或罚款的处罚。1、经市规划局审定认为可以保留的,经罚款后可补办手续。违章建筑罚款,按违章建筑面积或长度计算。属临时性建筑,每平方米罚款二百元;属永久性建筑,每平方米罚款六百元;永久性建筑物屋顶违章搭建的每平方米罚款三百元。凡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以后的私人违章建房,超过三层以上部分及扩大占地部分,均应拆除,三层以下违章部分每平方米罚款五百元。逾期交纳罚款者,每天加收百分之五的滞纳金。2、经审定限期拆除,逾期不拆者,应强行拆除,以料抵工,并予以通报。如不能以料抵工者,拆除的全部劳务费由违章者负担。3、对参与违章设计的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处理:对设计单位除没收其全部设计费外,并给予每平方米罚款十元;对违章施工单位的罚款,按工程总造价的10%计算;今后再继续违章设计或施工者,在半年内停止承担任何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情节严重者,由市基建办吊销其设计或施工***,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四) 对违章用地的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或违章个人,视违章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大小,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行政处分。对违章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罚款,每人五百元.四、各用地、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接受规划部门及城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须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阻挠或刁难。各管理区、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应对辖区内的违章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制止。五、各级规划和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直至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六、本办法原则上适用于宝安县。七、本办法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过去本市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规定,如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规划区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处理意见的通知袁州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中心城规划区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市、区、乡(镇、街道、场)及各督查组对违章建筑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和分类统计,目前,清理整顿调查摸底阶段的工作已基本结束,即将进入集中清理、重点整顿阶段。为进一步搞好市中心城规划区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处理意见通知如下:一、关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处理1、号以后出现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2、在近期规划建设地段以及规划道路及两侧50米范围以内的建筑,视为严重影响规划的违章建筑。主动拆除其违章建筑的,按10元/平方米补偿拆房劳务费;未主动拆除但近期可不拆的,按10元/平方米收缴罚款,同时签订协议,保证城市建设需要时自行无偿拆除。二、关于城镇居民违章建房的处理1、未经规划批准,已办理了用地手续但未开工的,用地手续一律由原批准单位收回,不得建设。2、房屋已经竣工的,土地按375元/平方米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房屋按建筑面积80元/平方米收缴规费和罚款。3、房屋还未竣工且不严重影响规划的,可以完善手续,按标准补交出让金、规费及罚款后继续施工。4、在规划控制区内、7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外(主要是宜湖路两边),城镇居民建房按中心城区内的标准处理。还未完工的,停止建设,允许将在建房屋转让给本地农民,按农民建房的规定进行处理。三、关于农民(含菜农)违章建房的处理1、未经规划批准办理了建房手续还未开工的,用地手续由原批准单位收回,确需建设的,按农民建房管理办法重新办理审批手续。2、当地农民(含菜农)符合一户一宅要求,房屋已经建成,并占用非耕地的,按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 占用耕地的,按10元/平方米补办占用手续;所建房屋按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收取工本费和罚款。还未完工的,按标准交纳费用和完善手续后,方可继续建设。3、当地农民(含菜农)超过一户一宅标准,或者是外地农民在规划区内建房的,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进行处理。四、关于拆迁户建房的处理经核实,确属拆迁户本人在规定的拆迁安置用地内建房的,土地按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房屋按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收取费用。拆迁户不在规定的拆迁安置地内建房,或者不是拆迁户本人建房的,不享受拆迁户政策。五、关于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1、违章建筑分类不明确的,各督查组要及时到市规划局进行违章建筑类别认定。2、未经规划批准、有关部门办理了建房手续的,所建房屋一律由原批准部门负责按规定处理,需要拆除的,要按时拆除,需要补交费用和罚款的,必须及时上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否则,将由财政直接扣款,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3、所有违章户必须按时接受处理,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费用,否则,一律进行加倍处罚。分享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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