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炼油小炼油怎么管理

金塘捣毁一非法小炼油厂
  本报记者郭瑞翔通讯员邱秋梅报道
昨天,茂南区与该区金塘镇两级政府组织由环保、公安、工商、安监、供电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铲除了位于金塘镇宋村的一个非法小炼油厂。
  一直以来,茂南区、镇两级都非常重视清理整治非法小油厂工作,金塘镇于去年底还组织了大规模清理整治非法小油厂行动,但近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和年例之机又在去年底被捣毁的宋村河边的非法小油厂进行偷偷炼油,死灰复燃,金塘镇马上组织力量给予彻底铲除。昨天上午,100多人的执法队伍到达现场后发现,两个小炼油厂的设备已被拆除转移,只有一个正在炼油,工人和相关人员已逃之夭夭。这些小油厂大都没有任何证照,设施十分简陋,炼油冒出的烟气恶臭难闻,生产条件恶劣,外排物对周围环境污染很大,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附近村民的身体健康。执法人员用挖掘机、吊机拆除了蒸油罐、储油罐等生产设备,捣毁了临时房屋附属设施。
  金塘镇整治清理非法小油厂领导小组表示,将加强对非法小油厂的巡查,发动群众监督举报,一旦发现非法小油厂将坚决清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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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
发文时间: 17:13:54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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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文件&
东安办发[20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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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政府6-56号常务会议安排,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确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行动,并研究制定了《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6-56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化工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确定自201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行动,坚决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生产经营窝点,彻底解决非法化工生产经营窝点屡禁不止的问题,着力提升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未经安全许可和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的。&
(二)安全行政许可逾期未延续的企业,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的。&
(三)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和储存的。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被注销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
(四)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生产经营案件没有按规定及时查处的。&
(五)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发生并已结案的非法违法危化品事故的责任追究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4月30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打击的重点内容和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将精神贯彻到每个乡(镇)、社居委、村庄。从县区到村庄层层签订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责任状,明确打非的职责和奖惩,并公开举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都支持安全生产“打非”工作良好氛围。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将制定的实施方案于4月31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5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对辖区内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进行拉网式排查。非法化工生产经营窝点大部分在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废旧房屋内,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查处和打击难度大,因此要充分发挥乡(镇)、社(居)和村委的力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社居和村委要对本辖区小化工、小炼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尤其是对出租土地、院落、闲置房屋进行细致的排查,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并层层进行上报。各级安监部门要联合发改、经信、公安、环保、质监、工商、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增强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合力,强化沟通配合,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该取缔的一律取缔,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决不手软。同时,对未经安全许可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向其提供土地、房屋、院落、设施设备和向其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对未经批准、擅自建成的非法建设项目要依法予以取缔,并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强制拆除清理其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恢复地貌。&
(三)督导检查,巩固提高(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提高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对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行动的思想认识,认清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对本辖区内非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打击治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
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化工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认真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三)依法严厉打击&
在专项行动中,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专项行动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绝不手软,坚决防止流于形式,确保打击实效。&
(四)依法追究非法违法责任人的责任&
要严格落实国务院23号和省政府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人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造***员伤亡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县区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打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打击非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行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将全年打非情况进行统计,一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麦玲,孙象平;联系***:8333927。&
电子邮箱:。&
附件: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 &
附件       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炼油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时间:2011年& 月& 日&
非法(违法)&
非法违法情况&
(关闭取缔时间)&
领导签字:&&&&&&&&&&&&&&&&&&&&&&&&&&&&&&&&&&&&&&&&&&&&&&&&&&&&& 填表人:&&&&& &&&
主题词:安全  小化工小炼油  打非  通知&
抄& 送:曹连杰、高一副市长,张宝华、郭顺先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
东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印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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