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男模陈大卫戴 避孕套套强奸这事结果怎么样了?

“戴上避孕套不算强奸”事件涉案官员已被批捕
图片作者:网络转载
  新华社贵阳7月15日电 天涯论坛近日出现一则“政府官员强奸人民教师,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网帖。网帖称,贵州省毕节市阿市乡中学英语教师周某遭校长强令陪酒,醉酒被当地官员强奸,报案后派出所民警称“戴上避孕套不算强奸”,引发网民“围观”。目前,涉案官员已被批捕,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曝教师被官员强奸 民警称“戴上避孕套不算强奸”
  周某在网帖上称,今年5月17日中午就餐时,她被阿市乡中学校长强烈要求给阿市乡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阿市乡土管所所长王忠贵等领导逐人敬酒。王忠贵随后在其住所将醉酒的周某强奸。
  次日,周某委托好友到阿市乡派出所报案。阿市乡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说,“为了你个人声誉,这件事就这样算了,我为你保密,你不要把事情伸张出去。戴上避孕套不算强奸。”周某家人请求派出所保护案发现场时,钟显聪说:“现场不用保护”。
  该网帖还介绍,案发后,当地乡党委政府领导打***给周某亲戚,为王忠贵说情,要亲戚劝周某放弃上告。
  钟显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给周某录完口供后,发现她所反映的强奸案“暴力特征不明显”,在强奸罪方面,很难认定,因此才问(周某),是否能接受和解。
  网民抨击官场陋习 力挺女教师维权
  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他们表示,当时有两个民警同时值班作笔录,两人均称无人说过“戴上避孕套不算强奸”这句话,但周某发的网帖及相关报道中都提及钟显聪在给周某做笔录时曾说过这句话。这一言论迅速引起网民“围观”。
  网民“马海军”表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这种无稽怪论,只能败坏人民***形象,***形象全在细节言行中,“竟然有这样的执法者来守护我们,群众能安心吗?”
  此外不少网民发帖抨击官场潜规则和陋习。网民“天真遇到单纯”评论说,贵州毕节发生的官员涉嫌强奸女教师事件,不单单是一个官员“酒后乱性”问题,其折射出的官场畸形护官意识,直接破坏了政府管理体系的健康,也导致腐败现象难以革除,更应该引起重视。
  网民“谁与评说”说,强拉陪酒与其说是酒桌文化的陋习,不如说是官场文化的恶俗,在现实的职场生态环境中,领导要作陪一下,哪个初来乍到的女下属敢不从?“对于违反禁酒令,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公职人员一定要严惩不贷”。
  网民“qinge0312”说,作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老百姓,面对暴力肆虐,面对权利被侵害,周某没有沉默,而是选择抗争,这是值得我们尊重的。“媒体的报道、民众的关注终究会形成一种无形的力量,给予她极大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平正义一定会得到彰显”。
  涉嫌强奸官员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记者***采访了毕节地区政法部门,据毕节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刘曙光介绍,7月13日,毕节市公安局纪检人员与钟显聪谈话,钟显聪与另一位当时负责做笔录的民警均表示,未说过“戴上避孕套不算强奸”这句话。
  目前,记者一直联系不上钟显聪,有关部门也不肯提供钟显聪的联系号码。他们称,钟显聪除了配合调查,现仍在正常上班,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说,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公安部门已派专人赴毕节指导办案。
  据介绍,5月18日,周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取证,20日公安机关拘留王忠贵并于27日向毕节市检察院提请逮捕王忠贵。6月3日,毕节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下达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王忠贵被取保候审。在公安机关补充侦察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后,7月13日毕节市检察机关已对王忠贵予以批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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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避孕套强奸”,为何就不是强奸?
近日,论坛上出现一则“官员涉嫌强奸人民教师”的帖子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发帖人是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英语老师--周琴。她称日,阿市中学校长强令她陪8位领导喝酒。酒醉后的她,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了。更让人感到震惊的是:网传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贵网7月12日讯)
尽管,我们见过许多诸如“白马非马”的哲学思辩,但见到毕节警方“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高论,我们真的无法再淡定,并且,还要出离愤怒!
无论如何,“强奸”是一种严重伤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更是一种严重违法的暴力犯罪行为。算不算“强奸”,绝对不能等闲视之,而是应该由事实说话、由法律决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所谓的“强奸”,系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依此规定,倘若被害人周琴所言当真,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真的是在趁其酒醉而神志不清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样的行为,绝对算得上“强奸”,并且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真正负责任的警方应该是受理被害人的报案,并立即展开侦查。不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依法展开调查,已是渎职。而胡乱抛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荒唐言论,简直就是泯灭天良----这究竟是哪门子的“公安”?
戴上“避孕套”强奸,为何就不算强奸了呢?只能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权力也给“司法”戴上了“避孕套”,并阻断了公平正义与人民的亲密接触。自然而然,没有了公平正义,也就没有了是非,更不必说法治,那还能有什么“强奸”呢?
看看当地警方的反常表现吧:“当天晚上报案之后,李心萍在土管所坚守案发现场到凌晨三点,周琴的姨
爹随后来替她轮守。‘我怕王忠贵回来破坏现场’。”连受害人都晓得保护现场,当地警方当真不知?再看看那些劝和、私了的声音,除了阿市乡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劝周琴“私了”,还有一位自称是国土资源局的周姓工作人员找到周亲和她母亲,希望他们不要再告王忠贵,并说这个事不要闹大,不要伸张,他们会处理,可以商量。甚至还有普宜乡土管所所长也曾找到周琴的姨爹,希望他能劝劝周琴母女不要把事情闹大,并称某国土局的局长要见她们……这些官儿为何如此“热情”?眼里还有些许普通人的尊严与权利么?别跟我们说他们一切都是为了“稳定”吧!
真的想请教一下毕节当地的警方及那些“热情”的官员,在你们的眼中,法律究竟是什么?难道也像你们口袋里的避孕套?想风流快活了,就拿出来用用。想要自己的儿子了,就藏起来不用?也忍不住好奇:假若哪天有人戴着避孕套侵犯了你们的家人,你们还会这么淡定、坦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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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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