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啊 求你们告诉我 死灵法师求死不能怎样PK女...

原标题:暗黑3 死灵法师单人赛季新手开荒指南

朋友们,第11赛季已如期而至,让我们开始新的征程吧!无论从转备成型速度、BD强度还是版本的契合度来说,选择死灵法师作为新赛季主力都是不错的决定,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一篇来自“凯恩之角”的死灵法师新手开荒指南。

1:骨刺是开荒神技,攻击范围覆盖全屏且无法被障碍阻挡。

2:尸爆/尸矛基础伤害高,尤其是尸矛,单杀精英/boss甚至地精都是极快的。

3:很多重要散件60级之前都会出,加快练级进程。

4:70级以后,死灵单人伐木,有召唤物挡刀,相对比较安逸。

5:耗能技能骨矛/NOVA,伤害高范围广。

6:30级解锁位移技能血影步,冷却短,41级即解锁春哥被动,不容易阵亡,适合HC玩家。43级解锁死地冰尸***一套combo,成型比较快。

1:移动速度缓慢,唯一位移技能血影步经常撞墙,不够灵活。

2:前后摇实在是太长...太长...太长了....经常影响操作,比如走a拖怪什么的,建议放慢节奏拿新号多练练。

3:没有dot技能,召唤物分散,不利于拖怪不容易维持连杀。容易断连杀也是死灵和巫医相比,开荒最大的劣势。

总的来看,死灵开荒的难点在速升70,70级之后,死灵的技能强度还是够的。

有好友的情况下,组队升级很快,尤其是在有大腿(巫医)抱的时候。

单人开荒,经验依旧来自连杀奖励。

冒险模式下,选择痛苦大厅、赛斯切隆废墟、苦难旷野这种怪物密度大的地图,疯狂开始连杀模式,维持连杀数目不断,将获得成倍的经验奖励。不推荐小秘境。推荐苦难旷野,怪物多,容易造成连杀,另外,赛斯切隆废墟一定要去一次,顺便完成魔盒任务。同理,开荒应当从困难难度开始。困难难度下,怪物血量低,一个小技能就能秒杀,有助于快速推图维持连杀。连杀的操作流程放在后面。

等级提高,装备变好后,游戏难度也要选择最合适的,大概两三个骨矛或nova能清空普通白怪即可,推荐困难难度到大师难度。哪怕只有一丝丝的艰涩感,可以果断降低难度。再说一遍,累死累活打通折磨1,还不如用同样的时间刷10遍困难得到的经验多。(经测试,60级左右无传奇死灵就可以在折磨六难度,利用死地冰尸***磨血的方法推进,并且由于骷髅兵的存在,不容易阵亡。但是,打的这么慢,毫无意义,对开荒的帮助不大。)

装备不可强求,打出什么装备就带什么,死灵可以装备双手锤/双手斧/双手剑/双手杖/双手镰刀,其中双手锤伤害最高。

死灵法师1级出生后,按惯例扒下身边圣殿骑士的武器,然后把魔女的武器给圣殿骑士,带上圣殿骑士。不论寇马克的剑还是魔女的匕首,伤害都比初始的小镰刀伤害高。

选择专家难度,找找骷髅王/佐登库勒的悬赏任务,没有就退出重新进,杀掉之后开箱子拿装备,最好有黄武器(单手),没有则继续打。

在打怪升级的过程中,按时更新装备。没必要每件装备都权衡一下优劣,浪费时间。但是也不要升二三十级不换装备。

由于开荒阶段黄蓝白材料比较少,不推荐去铁匠铺打造装备,但是如果连升二三十级都没打到合用的武器,也不妨奢侈一把,在铁匠铺处打造一把双手斧。(铁匠铺只提供70级双手锤,70级以下武器,以双手斧双手剑双手杖为最佳。)

52级左右,如果没有合适的武器,可以选择在铁匠铺打造一把62级的双手斧,将次要洗出等级需求降低10,但是这么做极为浪费材料,不推荐。

61级,打到第一个死亡之息后,把铁匠铺升级。如果这时候没有好武器,可以考虑在铁匠铺打造一把70级君王双手锤,将次要洗出等级需求降低10,虽然也很浪费材料,但是60级到70级是升级最困难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需要一把好武器,奢侈一把是值得的。(如果有橙色双手武器就当我没说)

开荒期,每一件传奇装备都是极为重要的。

下面列一些传奇特效与技能产生联动效果,提升比较大的传奇散件。请随时根据打到的传奇散件调整BD

杰勒的蔑视,副手魂匣,恐镰每回1点精魂就增伤10%,关联骷髅法师魂能灌注符文,一定程度上增伤

响骨,副手魂匣,关联号令骸骨技能,有效提升对单体目标的伤害

塔格奥的蚀牙,单手镰刀,对被诅咒的敌人造成三倍伤害,全局增伤,关联诅咒技能,比如脆弱光环,伤害直接翻3倍,然而爆率感人,欧洲人的标配。

墓葬镐,单手镰刀,虹吸变成三个目标,然而虹吸本身作用有限,只能说聊胜于无。

纳伊尔的黑镰,毒镰刀,配合毒伤技能,有效提高伤害。

莱勒娜的影镰,全局增伤镰刀,配合精魂上限被动,有效提高伤害,然而,爆率极低。

血潮利刃,绑定死亡新星技能,伤害很高。

轮回镰刀,单手新月弯刀,利用骨甲技能,提高次要技能伤害,而次要技能本身伤害都比较高。

铁玫瑰,开荒阶段顶级副手魂匣,无消耗的血nova,伤害很高。

傀儡大师的马裤,绑定傀儡技能,在增伤的同时还有减伤效果,幅度不大,但很实用。

布莱纳的旅途,和铁玫瑰类似,绑定骨刺技能,处罚白骨nova,但是,白骨nova的范围比较小,相比而言,铁玫瑰更好用一点。

拜尸者的护肩,尸矛肩,对尸矛的增伤幅度很大。

精魂魔掌,尸爆手,对尸爆的增伤幅度很大。

瓦索的阴魂,这个是通用散件,但是对开荒阶段来说,很实用,因为影分身会释放恐镰和血nova技能,伤害很高,不亚于自身,而死灵有骨盾技能,每三十秒触发一次眩晕很容易。

约翰之石,约翰石,绑定尸矛或尸爆技能,有死地的时候叠层,平常就可以发挥增伤效果了。

克里斯宾的审判,克戒,超高增伤的戒指,衰老诅咒可以大规模触发克戒的2倍伤,而骨盾和冰骷髅可以轻松处罚克戒四倍伤效果。

奈维鲁的轮回,骷髅法师戒指,配合骷髅法师技能,伤害提升极大。

布里格斯之怒,诅咒聚怪戒指,不增伤,但是很方便拉怪。

死灵法师练级过程中的强力技能有:

骨刺(1级)骨矛(2级)尸矛(8级)号令骸骨(9级)死亡新星(12级)号令傀儡(13级)被动-孤魂死灵(14级)尸矛-脆裂碰触(21级)骨魂(25级)骷髅法师-精魄灌注(29级)鲜血奔行(30级)被动-绝命效忠(春哥,41级)亡者领域-死寒之地(43级)

当然,这些都不是绝对的。比如说,有一个铁玫瑰副手的情况下,鲜血虹吸,自然就成为绝对的核心技能。上述技能只是在没有传奇特效支持的情况下,相对较强。

死灵法师随等级上升,各个技能及符文解锁顺序如下

重要技能会用红色标注,推荐技能会用蓝色标注,值得注意的技能会用绿色标注)

1级,解锁骨刺-无符文

骨刺作为产能技能,范围大,回能高,将伴随我们很久

2级,解锁骨矛-无符文

死灵的次要技能中,骨矛最先解锁,线性AOE,伤害最高,是非常实用的点杀高血量怪和精英的手段

很长时间内,主要输出手段就是骨矛耗能,骨刺产能

3级,解锁恐镰-无符文

和骨刺相比,镰刀范围小,回能低,不适合开荒

4级,解锁邪暴-无符文

不错的尸体技能,但是需要尸体,聊胜于无

5级,解锁骷髅法师-无符文

单体的骷髅法师,比骨矛麻烦很多,不适合开荒

6级,解锁骨刺-出其不意

7级,解锁骨矛-死疫骨髓

骨矛的第一个符文,增加伤害

8级,解锁尸矛-无符文

相比于尸爆,尸矛的伤害高,射程远,适合点杀精英。如果有合适的技能栏位,欢迎使用一个尸体类的技能,提高资源利用率。

9级,解锁号令骸骨-无符文

骷髅军团来啦!虽然只有七个小骷髅,但是,能打能抗全自动。

虽然小骷髅很有用,但刷连杀升级时不推荐带骷髅,骷髅过于分散,不利于拖怪。

10级,解锁恐镰-处决,第一被动槽,被动-亡者滋养,被动-亡魂灌注

镰刀的斩杀触发率太低,不如用骨刺合适,两个被动都是无用被动,选择亡魂灌注

11级,解锁邪爆-血肉模糊

12级,解锁鲜血虹吸-无符文,死亡新星-无符文

虹吸是单体技能,不适合开荒。而和骨矛相比,NOVA范围广伤害低,习惯在清理怪群时用次要技能清屏的可以带NOVA,效率很高,但是楼主喜欢骨刺打小怪, 骨矛只点精英,因此还是带骨刺。

13级,解锁骨刺-白骨之柱,号令傀儡-无符文

你的好友胖傀儡已经上线!和小骷髅一样,全自动打手,必备技能。

14级,解锁衰老-无符文,尸矛-碎肉裂矛,被动-孤魂死灵

死灵第一个神级被动,护甲提升100%。经测试,该符文与巅峰点数的护甲提升效果共享。同时点满25%护甲提升和孤魂死灵的角色,实际护甲提升为125%。然而,每个召唤物降低该数值10%,带满7个骷髅兵,1个傀儡,护甲提升就是45%。赛季开荒期没有巅峰,带8个宠物,护甲提升就是20%。因此, 希望通过该被动提升韧性的朋友,可以考虑移除号令骸骨技能。不介意宠物造成护甲数值损失的朋友,仍可以使用这个被动增加自己的韧性,聊胜于无。随着装备更新,护甲越来越高,这个被动带来的韧性提升也越来越高。在后期非常重要。

15级,解锁骷髅法师-污染,号令骸骨-骷髅打手

假如携带骷髅兵和傀儡,护甲被动,真的不建议再带骷髅法师了。。。

骷髅兵的第一个符文,减耗不错了。

16级,解锁吞噬-无符文,被动-白骨牢笼

此时只有一个被动技能槽,护甲被动,和骨刺控制被动,都是垃圾被动。

反而主动技能槽大概率有剩余,不妨带吞噬技能充分利用尸体。

17级,解锁鲜血虹吸-鲜血饥渴,骨矛-白骨利牙,吸取生命-无符文

诅咒类技能在开荒阶段提升并不明显,鲜血虹吸仍然不推荐,骨矛的白骨利牙符文,伤害降低,但是伤害范围变成一个扇形AOE,我认为,骨矛比nova多的唯一一点优势就是骨矛单点精英强一些,选择骨矛的骨牙符文,就不如用nova伤害范围更大了。

18级,解锁死亡新星-混沌新星,号令傀儡-鲜血傀儡,恐镰-双镰死神

nova最适合清屏的符文,从这里开始,技能的选择就开始多样化了,回能技能推荐继续用骨刺维持精魂,但高输出的次要技能,就看个人喜好了,nova/骨矛/骷髅法师都是极佳的输出技能。

19级,解锁骷髅法师-骷髅弓手,号令骸骨-狂怒者骨盾-无符文

骨盾在没有圣套支持下,只提升30%韧性,等效于衰老,可用,但不推荐。

20级,解锁第二被动技能槽,被动-迅捷收割,被动-号令亡者

迅捷收割是很合适的被动。能给骨刺技能加攻速。

21级,解锁尸矛-脆裂碰触,衰老-眩晕诅咒

喜欢用尸矛点杀精英的玩家可用使用冰尸矛了

22级,解锁亡魂复生-无符文,亡者大军-无符文,脆弱-无符文,骨盾-复仇白骨

诅咒技能的使用完全凭个人喜好,但需要手动操作的buff,在开荒期不做推荐

三个2分钟CD的大招,不适合作为开荒技能使用,但是如果有空闲的技能位,不妨尝试

23级,解锁死亡新星-吸血新星,吞噬-饱餐,吸血诅咒-诅咒蔓延

24级,解锁鲜血虹吸-镇压,号令傀儡-寒冰傀儡,被动-求死不能

使用骷髅法师的朋友,应当配合此被动增加伤害

25级,解锁骨刺-死寒骨刺,骨矛-水晶白骨,骨魂-无符文

45秒三发的骨魂,伤害最高的小技能,很适合点杀精英

26级,解锁亡魂复生-亡魂护体,亡者大军-荒疫鬼手,脆弱-血之气息

27级,解锁衰老-衰弱,被动-死僵灾疫

28级,解锁骨矛-爆裂之链,邪爆-短兵相接

手残,骨矛点不到精英,那就用这个AOE符文,或者干脆选nova或者骷髅法师好了

29级,解锁骷髅法师-精魂灌注,吞噬-残忍,骨甲-白骨脱臼

骷髅法师神级符文,巨量增伤适合点杀精英

30级,解锁鲜血奔行-无符文,脆弱-疯狂亡魂,被动-精魂魄身

血影步作为死灵唯一的位移技能,值得一用。精魂上限被动,配合选择了骷髅法师的朋友,适合配合此被动提升伤害

31级,解锁亡魂复生-恐惧重生,骨魂-星界投影,被动-死神收割

骨魂的增伤符文。死神收割被动仅在装备镰刀时生效,开荒时基本用不到。

32级,解锁号令骷髅-黑暗愈合,吸取生命-渗透

骷髅兵的回血符文,在骷髅兵的所有符文中,只有这个符文是被动生效。

33级,解锁恐镰-恶咒镰刀,邪爆-霰射尸块,衰老-相时而动

没有塔格奥的蚀牙支持的恶咒镰刀效果并不理想,施加诅咒概率低,诅咒会重复,诅咒持续时间只有10秒,垃圾中的垃圾

34级,解锁尸矛-骨矛弹射,骷髅大军-死亡之谷,鲜血奔行-鲜血潜能

35级,解锁鲜血虹吸-强力相移,死亡新星-疫病新星

36级,解锁亡魂复生-炼狱,号令傀儡-白骨傀儡

37级,解锁吸取生命-鲜血药剂,骨魂-白骨惊魂

38级,解锁吞噬-嗜血灵气亡者领域-无符文,被动-弱点加深

被动吞噬光环,有一定价值,充分利用尸体。

解锁了新的秒BOSS手段,死地尸矛。这样,在较高难度下,秒BOSS的手段有两种了,一种是满精魂的骷髅法师,一种是死地尸矛一套,由于70级之前只有3个被动技能栏位,而骷髅法师需要精魂上限和法师持续时间两个被动技能的支持,再加上HC玩家对春哥的需求,被动技能栏位变得很紧张。再加上没有武器次要精魂和巅峰精魂上限支持,骷髅法师伤害比较低。而死地尸矛对被动技能和装备没有特别要求,占两个主动技能栏位,但是经常出现死地CD中碰到精英打不动的情况。孰优孰劣不好说,但个人推荐死地尸矛。

39级,解锁号令骸骨-死寒之握,骨甲-限制免疫,脆弱-脆弱灵气

骨甲免控是死灵为数不多的解除控制手段,在面对冰冻禁锢等词缀的精英时有一定价值

脆弱斩杀光环,作为被动类技能很好用

40级,解锁第三被动技能栏,邪爆-死寒气息,鲜血奔行-鲜血灌注,被动-永恒酷刑

41级,解锁号令傀儡-凋零傀儡,被动-绝命效忠

春哥对HC玩家是很重要的被动,但对普通玩家似乎意义不大,不过总归是个好被动

42级,解锁亡者大军-异界大军,衰老-枯萎

43级,解锁骨刺-白骨之痕,亡魂复生-鲁莽,亡者领域-死寒之地

死地尸矛需要冰死地禁止怪物攻击之后,才能安稳地打出一套尸矛

44级,解锁尸矛-恶毒打击,吸取生命-末日血咒,骨魂-尖啸骨魂

45级,解锁恐镰-冰霜之镰,被动-恐怖贡品

46级,解锁亡者大军-死寒大军,脆弱-收割精魂

47级,解锁骷髅法师-生命供给,吞噬-饮血

48级,解锁死亡新星-白骨新星,亡者领域-瘟疫之地,骨甲-痛苦收割

白骨新星虽然伤害更高,但范围变小了,不推荐

49级,解锁号令骸骨-杀戮命令,鲜血奔行-鲜血禁闭

50级,解锁骨魂-战斗未竟,被动-吸收生命

51级,解锁虹吸-纯净精魂,号令傀儡-鲜血傀儡

52级,解锁骨刺-鲜血骨刺,鲜血奔行-鲜血禁闭

53级,解锁骨矛-恐怖血矛,吞噬-吞血食肉,亡者领域-乱葬浅坟

54级,解锁鲜血虹吸-吸取生命,邪爆-临死之拥,亡者大军-亡魂风暴

55级,解锁恐镰-血镰刀,脆弱-饥渴坟墓,被动-骨刺增生

56级,解锁尸矛-血污之矛,骨甲-血骨相连

57级,解锁死亡新星-鲜血新星,衰老-争分夺秒

58级,解锁亡魂复生-亡魂献祭,骨魂-鬼影附身

59级,解锁吸取生命-降咒之地

60级,解锁鲜血奔行-鲜血代谢

二次血影步,有一定的利用价值

61级,解锁血魂双分-无符文,亡者领域-精力充沛

62级,解锁血魂双分-诅咒形态

63级,解锁血魂双分-血灵血魂

64级,解锁血魂双分-血魂自尽,被动-畸变复生

65级,解锁亡者领域-亡魂之舞

66级,解锁被动-血债血偿

67级,解锁血魂双分-血债

68级,解锁被动-鲜血之力

69级,解锁血魂双分-鲜血与白骨

70级,解锁被动-拉斯玛之盾

在低等级的时候通过击杀有悬赏任务的BOSS获得合适的装备后(前面有介绍),就可以通过刷连杀的方式升级了。

刷连杀的地点要求在怪物分布密集的地图。推荐苦难旷野。

骨刺,全屏无视阻碍非常棒,一定要熟悉配合走a拖怪,否则连杀根本起不来。不要强求连杀上700什么的,很多时候连不起来,最好是安安稳稳从荒废的墓地向左上角走到苦难旷野,然后从中间一路打上去,这时候基本已经有200连杀了,随后向右贴墙打下去,运气不错的话走到底能打到400杀也就是最高奖励,中间连杀断掉就回城直接退,因为断一次连杀,剩下的怪的数目就很难打出400杀奖励了。反复刷(打700杀的方法很容易在左边断掉,浪费时间),这个地图图里有一个任务,井旁边的野牛尸体,翻开杀死食腐魔boss跟那个内心坏掉的变态男下去可以拿金宝箱,图的右上侧也有一个很明显的口袋状地形,有时候会有金宝箱/诅咒宝箱,配合尸爆轻松100连杀经验也不少(打小绿飞蛾)。

难度的话选适合的(很重要!),专家打不过打困难,困难打不过就是装备问题太大,需要刷刷boss的悬赏任务拿装备了。

到30级有血步就可以去赛斯切隆废墟拿魔盒了,路上群怪可以杀,有尸爆杀的真心快,连杀能保持就保持好了,经验不少。

继续刷苦难旷野,到了52级换上骨刺最后一个持续掉血符文,从左边开始刷,打出高连杀已经蛮简单的了。

技能方面需要注意的就是:

号令骸骨一定要换掉,影响拖怪而且不会帮助连杀;

尸爆尸矛都不要换掉,很好用;

号令傀儡产尸符文(第一个)建议带上,杀boss或者清群怪时很有用;

可以带一个迅速杀怪的技能(我带的骨魂),这样可以开始尸爆加快速度

骷髅法师产尸符文也不错,可以用

被动推荐亡魂灌注,迅捷收割,孤魂死灵

1:一定要熟悉骨刺的节奏,可以自己提前在非赛练一下走a拖怪,如果练到最后还是经常出现不流畅,骨刺打不出,走不动等情况,建议不要选择死灵开荒了....

2:在拖怪时适当用尸爆清理一下,毕竟拖太多怪不杀的话会半路流失怪物的,注意尸爆一定要对准尸体!否则会空放前后摇然后十分断连杀!

3:血步位移前一定要骨刺戳一下怪刷新一下连杀条,不然位移之后手一抖没打到怪连杀就断了...

4:带骑士随从请不要点第四排那个冲过来加血击退怪物的技能....影响聚怪清怪

5:最好是能四人一起开荒,抱个51大腿是极好的=。=

6:通常来说3个小时以内搞定,再慢一些也正常,过了4小时就说明你不适合nec开荒了...

7:提前练练还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减少开荒期很多的时间

8: 如果真的人品很好,李头出的早,刷图次次高连杀,中间还打出什么影镰之类的好装备,配合得当的操作,2小时之内很有希望

70级之后开荒BD推荐

假如欧洲人打到强力的增伤传奇散件,请根据传奇特效安排技能,组成BD。

假如非洲人一直到70级都没有一件传奇(试验过程中,一直到63级,楼主只爆出了两把传奇单手剑,一把锤子)

开荒技能推荐骨刺-出其不意和死亡新星-混沌新星打小怪,亡者领域-死寒之地尸矛-脆裂碰触打精英。

骨刺的符文选择看个人喜好,死亡新星的符文推荐混沌新星,范围比较大,剩下两个技能带挡刀用的小骷髅和血影步。

为了节省操作量,小骷髅带回血符文。血影步带护甲符文或回血符文或二次符文均可。

被动技能带:护甲被动和春哥,第三个被动推荐提高骨刺攻速的迅捷收割,第四个被动随意。可以看到,填补BD的最晚的一个技能是43级时解锁的亡者领域的冰符文。也就是说,这套技能43级即可成型

实战时,怪多就打nova,没蓝了就放骨刺回蓝,打精英的时候就放死地冰尸***一套。操作比较简单。

小骷髅的意义是顶在前面吸引仇恨,帮助挡刀。

友情提示,血影步最好不要用来赶路,因为没有传奇装备支持时,死灵没有控制时间减免,移动速度低,面对控制技能(漩涡/冰冻/禁锢)的唯一保命手段就是血步逃命。

一切的目标都是向赛季旅程努力,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赛季旅程,拿到套装。

11赛季死灵法师送的是召唤套,以目前的强度来看,略微有点亏。

赛季之旅中比较浪费时间的部分就是各个难度的boss和悬赏任务。

尤其是,要拿到4件套装必须获得一套5个悬赏箱子。

所以,无论如何都要打一遍5个悬赏。

一种做法是升到70级以后,拉着好友做悬赏,或者进公开悬赏,这样比较快。

另一种做法是单人刷悬赏,为了节约时间,可以从60多级开始直接刷悬赏,等到刷完5个悬赏箱子,争取恰好到70级领奖励,这样做比较节约时间,不会耽误练级进度。如果刷完5个悬赏箱子还没升到70级,不要着急领箱子,可以开个小米,刷小米刷到70级再领箱子,这样才能正确爆出图纸。

需要完成击杀的boss有下面几个:

赛季之旅第一章 :普通+ A3冈姆 A5艾德利亚

赛季之旅第二章 :困难60级+ A2佐顿库勒 A5马萨伊尔

赛季之旅第三章 :大师70级+ A4大菠萝 A3辛迪娅

赛季之旅第四章 :T2+ A4拉卡诺斯 T4+ A2麦格达

既可以在练级的过程中重点照顾,也可以升到70级以后挨个点杀。

完成boss目标和悬赏箱子目标之后,可以参考赛季之旅成就,查漏补缺,完成前三章的目标,拿到召唤套4件套。

第四章的赛季之旅要求在折磨4刷四个钥匙守护者,用心些也可以完成。铁匠宝石匠的设计图可以在悬赏箱子和大米中得到。(卡尔蒂姆卖东西的小女孩那里可以买到地狱火护符/戒指的图纸)

红宝石是开荒阶段最重要的宝石,以贵族红宝石为例,头盔镶嵌贵族红宝石的效果是经验值提升33%,能极大提升升级速度。另外,开荒时期,没有足够多的暴击几率支撑,武器上镶嵌绿宝石的价值不大,相比较而言,镶嵌红宝石提升攻击力,更有意义。有能力进入折磨难度的玩家,可以刷几次折磨1 的小米,折磨1的盗宝地精即有几率掉落高品质宝石,拿到高品质的红宝石就赚大了。

李头,特效是头盔镶嵌的宝石效果翻倍,配合高品质红宝石,经验加成巨高无比。20级以上到69级,玩家在剧情模式中首杀骷髅王即必掉落李头。有兴趣的玩家可以尝试。

李戒,特效是经验加成30%,价值和镶嵌贵族红宝石的李头是一致的。李戒是世界掉落,不过似乎在A2掉落的次数比较多?有兴趣的玩家,可以多刷几次。

所谓开荒,就是收集资源,并将所有的资源投入到装备和BD中,提升实战能力。

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经验、金钱、装备、材料、宝石、设计图。

有经验的玩家都知道,开荒时期经常缺少的东西,在地精关都有掉落。所以,掉落机械指环的话,不要丧气,和好友一起打地精关的收益可能比一个传奇戒指要高的多。

魔牛关比地精关少见,掉落也更慷慨,一个魔牛关能极大降低开荒难度。有牛王戟斧的朋友,不妨在战斗和社区里呼唤大佬,大佬们肯定会有兴趣,然后就可以跟在大佬后面捡装备了。

挑战秘境每周的奖励箱子对休闲党来说是获得第一批悬赏材料的不错的手段。挑战秘境其实并不难,只是系统自动截取天梯前列的玩家某一时期的BD和地图,生成的秘境。实际上在开荒前期,不会有人爆操作极限挑战低层大米。挑战秘境相对很轻松。

1、低等级宝石不需要丢弃,直接出售给商人即可,但是血岩商人不收低级宝石,其他商人均可,营地周围的装备商人就是干这个的。

2、金币优先用于升级铁匠铺,其次才是珠宝匠。

  我的名字叫艾拉。可是我不知为何,当我背着母亲偷偷跑出家门时,雪域的人们都在背后悄悄地叫我-扎昆。

  扎昆-在我们雪域的语言里是“魔鬼的女儿“的意思。

  我是魔鬼的女儿!?

  在我很小的时候,第一次听到那个长着胡子的老头凄厉而又恐慌地这么叫我的时候,我惊慌地跑回家门,惶恐地追问母亲为什么。

  可是,母亲没有说话。她只是紧紧再紧紧地把我抱在胸前。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是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后背一片潮湿。

  从此,我不敢再追问母亲。

  我知道自己是美丽的。而且美丽得无与伦比,惊世骇俗。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从小母亲就把我藏在家里,不许出门。有时我会叛逆地偷跑出来,坐在门口看看外面蔚蓝的天空,耀眼的阳光。

  每当这时,从门口经过的人们就都会放缓脚步。少年们会用一种奇怪的眼光古怪地直盯着我那被夕阳染红的,比百合更娇艳的容颜。那眼神带着痴迷,蛊惑,迷恋,还有-恐慌。

  每次,我都会明显地感觉到在雪域长老公馆下面的阴影中会有有一对凄厉的眼睛阴恻恻地盯着我,紧紧的,如蛇一样,凶狠而冰冷。我知道肯定是那个长着胡子的老头。

  这时,我的后背就会冷飕飕地直冒冷气。

  那天的情景马上历历在目。

  “扎昆!扎昆!你是扎昆。。。。。魔鬼的女儿!“在血色夕阳下,他狰狞着表情,夕阳的血红落入他的眼中,满头白发在夕阳中飞舞,红色透过他头发的空隙,仿佛千万滴鲜血飞溅。“你会毁了整个雪域,你这个魔鬼的女儿,老天啊,当初为什么让她活着啊。。。。。“那天那凄厉的叫声又在耳边回响,他惨厉的表情依然如此鲜明。

  肯定是他,那阴影下如蛇一样的眼睛,肯定是他,那满眼血红的眼睛,肯定是他,那在风中飞舞的乱发,那惨厉的叫声,那狰狞的表情。。。。肯定是他。

  于是,在巨大的恐惧前我退缩了。我猛然转回身,把门砰然关上。躲在门后,我安全了。

  认识泰勒斯那年,我18岁。

  我好久都没有出过家门。我的生活寂寥而孤独。透过窗户,我似乎永远都能看到那个老头如蛇的眼睛紧紧盯着这里。从母亲口中,我知道他叫阿杜比斯。

  他似乎永远都站立在那里。如山一样压迫着我,使我无法动弹。他成了我的梦魇。

  我常常会透过窗户,望着外面的世界。那是我唯一和世界沟通的渠道。

  在门外,总会有一堆一堆的少年,来来往往地穿梭在我家门前荒僻的小路上。偷偷偷偷地往我这边看,却不敢停下脚步。

  那一天,彩霞满天。

  在霞光的映照下,从雪域山丘,缓缓走来三个人,一个慈眉善目的老翁带着一男一女。他们似乎已经赶了很长时间的路程,风尘仆仆,衣衫褴褛。

  但是,旅途的劳顿,依然不能掩盖住三人那尊贵的气质。尤其那个少年,眉眼间透着一股英气,当他披着满天霞光出现时,似乎如神降临。

  在少年们惊诧的目光下。他们朝着我和母亲居住的位于雪域最偏远的小木屋走来。“咚咚咚。。。“苍老的木门发出沉重的叹息。

  带头的老翁礼貌地问我要一碗水。

  母亲正好不在家,我不敢开门,我怕见到那阴惨的眼睛。

  门外的那个姑娘似乎已经疲累到不行了,身体开始晃动。

  我只能“唰“得把门打开。

  门外的三人似乎受到了很大的震动,都用诧异而直愣的目光看着我的脸。我早已经习惯于这种眼光了。但是当那英俊少年的眼中也闪烁着异样光彩的时候,我竟然心中微微有点窃喜。

  少女喝过水后,脸色恢复了不少,她是个美丽的女孩。

  但是少年的眼睛却如影一般追随着我的身影。

  老翁的声音扬起:“谢谢姑娘,我们师徒三人从很远的地方来,在下汉斯,这两个是我的徒弟-泰勒斯和鲁碧。请问姑娘怎么称呼?“

  “我叫艾拉。“哦,原来他叫泰勒斯,我知道了他的名字。

  “艾拉。“那是少年带笑的声音,“很好听的名字。“望着少年灼灼的目光,我相信,他一生一世也不会忘记我了。

  不久,他们又回来了。

  在魔王蝙蝠魔的残暴统治下,尽管雪域远离魔都,但是,依然让所有的人变得猜忌而多疑。于是,这三个远道而来的陌生人,只能选择雪域最偏远的,和我家相邻的一处河边居住。

  在他们来的第二天,小河边就出现了一个简陋的但是清雅的竹屋。

  从此,从小孤独的我终于有人陪伴了。那个长着胡子的阿杜比斯尽管依然每天站在阴影下看守着我,但是我似乎不再害怕他。我天天跑到河边和泰勒斯他们一起玩,我们在一起采桑椹,放风筝,捉小兔子。汉斯师父很慈祥,总是笑呵呵地看着我们三个玩。

  日子在快乐中飞一般地逝去,我开始出落得沉鱼落雁,他也更增添了几分男子气,我越来越迷恋他,我们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可我万万没有想到,离别到来了。

  那是一个残阳如血的黄昏。泰勒斯单独带着我来到小河边。我依偎在他宽阔地胸膛上,静静地看着天边绚烂的晚霞,偶尔一只迟归的鸟鸦飞过,天地一片光辉寂静。

  沉默了良久之后他开口了:“艾拉,我要走了。”

  “走?”我一时没明白过来。

  “汉斯师傅要带我们移居到魔法密林去,他说在那里我们能够寻找到更为高深的技能。我们明天就要走了。”

  我呆住了,从未想过的离别在这一时刻如此迅速地来临了,我顿时手足无措。

  “我跟你们走。”我本能地嚷道,我没多想,我只知道我不能离开他。泰勒斯笑了:“傻丫头,你走了,你母亲还不急死。乖啊,你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找你的。因为,我也舍不得你啊。“

  太阳下山了,月亮升起来了,清凉的光辉洒在草地上,泰勒斯深情地道:“艾拉,这把所罗门宝剑是我们家传的宝贝,上面刻着我的名字。它陪了我22年了,现在我把它送给你。你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娶你。我会带来最美丽的大红花轿和最美丽的凤冠霞帔,到时候,你一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

  我伸手接过来,那是一把通体黑亮宝剑,清冷而孤傲,在月光中泛起蓝莹莹的光泽。

  我把所罗门剑捧在胸口,重重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清晨,尽管我很早就匆匆来到河边,可是,汉斯师父他们居住的竹院已经人去屋空,我看着空空的屋子,紧握手中的所罗门,只觉一片迷茫。

  但我知道,他会回来的,他答应过我,一定会回来娶我的。我相信,他会带来最美丽的大红花轿和最美丽的凤冠霞帔,到时候,我一定是世界上是美丽的新娘,

  此后的日子,我一直守着他的诺言,苦苦地等候。

  秋天过去了,冬天过去了,春天过去了。我整日握着黑亮的所罗门坐在窗前,看着窗前的山顶上的积雪化了又结结了又化。

  泰勒斯没有来,祸事却来了。

  那天黄昏,也是残阳如血,母亲急匆匆地跑进来,一言不发地抱着我痛哭。我很惊讶。后来母亲告诉我,蝙蝠魔王听人说起我的美丽,要让我做他的妃子。

  这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名字,这个名字所到之处就意味着血腥。死亡。黑暗。绝望。。。。。。。

  这个消息不啻五雷轰顶,我刹时就傻了。母亲哭着对我说:“现在雪域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我们说句话,因为魔王下达命令了,如果你不肯去的话,就将进攻整个雪域。”

  我拿着他留下的寒光闪闪的宝剑,心中一阵绝望。我怎么敢奢望别人会支持我安慰我。我是“魔鬼的女儿'啊,那个长着胡子的老头曾经那么凄厉地说着为什么我会活在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现在大概都等着好戏的上演吧。。。。。。看着宝剑,我心中竟没有一丝畏惧,我想,既然再也见不到我的泰勒斯,与其受辱于魔王,不若一死以全名节。我抚着那通体散发冰冷气息的宝剑,心中暗道:“泰勒斯哥哥,来生再见。”横剑便欲自刎。

  但是母亲却死命地拉着我,母亲如珍珠一般的眼泪终于让我不忍自残。

  擦干眼泪,不知如何是好的我只能走出门外。微风如丝,却只能使我的心更是如绞般地疼痛。我在心中喃喃自语:哦,泰勒斯,泰勒斯,你在哪儿啊,我该怎么办啊,我该怎么办啊。

  突然我感到有一双如蛇一般的眼睛正在看着我。

  我的背脊马上飕飕地直冒冷气。

  多少年了,他已经在我记忆中慢慢消逝。现在我才知道,其实他从未曾离去,那是深藏在我心中的无法磨灭的梦魇。

  在长老公馆下的阴影中,他依然冷冷地盯视着我。

  但是,呵呵,我居然忘记了,刚才我已经连死亡都不怕了。

  刚刚从死亡门口回来的我,这一次,居然没有选择逃亡。

  于是,我向着那阴影走去。

  阿杜比斯似乎预料到了我的到来。他用平静的表情看着我从光亮中向他走来。

  我走到了那片阴影下。他依然和当年一样,披散着他的乱发,眼神依然冷峻而严厉。而我-居然不再惧怕他。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情?“他的语气也是出奇的平静,使我几乎怀疑当年那发出惨厉叫声的不是他。

  “我来,只想知道一件事情。“我凑近他,用眼睛直视着他。

  一阵风起,我的白色的衣裙在风中飞扬,我的长发如瀑布般随风飞舞。

  那一刻,我似乎感觉到了阿杜比斯有刹那间的发愣。但是我立刻摇了摇头。

  “我只想知道,为什么从小雪域的人就如此惧怕于我我想知道,为什么你们要称呼我为扎昆我想知道,为什么母亲不许我出门还有-“我停了一停。

  “还有-我-是-谁-的-女-儿?“我几乎是用叫的声音喊出来的,“我到底是谁?是谁?是谁?“

  但是,他对于我的情绪激动却几乎视若无睹,只是平静地。淡淡地。冷冷地看着我。但是,我这次很肯定的是在他眼中,我居然看到了一丝柔情。

  柔情?我几乎不敢相信我的眼睛,但是这次我确定。

  “你和你母亲当年长得很象。“他几乎是在低语,但是我却听的很清楚。

  “你确实和当年的莎丽很像啊。。。。。。。。“他似乎陷入了回忆中,眼神开始迷离。

  莎丽是我们雪域公认的雪域之花,有无数的少年为她倾倒。她不仅美丽而且温柔,那么善良那么纯洁。

  我和她从小青梅竹马,并且互相许下誓言,我非她不娶,她非我不嫁。“老人的声音悠远而憔悴,像从遥远的梦中传来的呓语。

  我听着呆住了,几乎不能说话,也忘记了如何呼吸,只能直直地直直地看着他。

  “当年,统治世界的还不是蝙蝠魔王,而是另一个魔鬼。他长着8只手,每只手都有无穷的法力和无边的威力,比现在的蝙蝠魔更残暴,更血腥,也更强大。有一次,他在无意中见到了你的母亲。。。。。“他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于是,他派人把莎丽带走。不管我如何阻止,都无济于事。我用尽我所有的力量,依然。。。。依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莎丽从我身边离开。。。。。。“我能看见老人散乱的头发剧烈的在颤动,也许是风。

  半晌,他才恢复了镇定。

  “三年后,我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学得极为高深的法术,为了从魔王那里救回莎丽,我带领了当时最高等级的所有高手以及无数的民众,进行了起义。战斗超乎想象的残酷,魔王的强大简直不可思议。在牺牲了几乎所有人的情况下,最后我们才取得了胜利。而我们付出的代价是,遍地的尸骨,和如河的鲜血。“

  老人苍老的声音如车轮一样碾过我的心脏。看着他发抖的双手,嘶哑的嗓子,湿润的双眼,我似乎听见身边有无数的声音在嘶喊在尖叫,其间夹杂着刀剑声,骨头碎裂的声音,男人女人痛苦的呻吟,怪物们的呼喝。。。。。那是一副惨烈到极点的画面。

  “终于,我来到了莎丽居住的地方,魔王为你母亲特地建造了一座宫殿。但是,使我史料不及的却是-在付出了那么多姓名的代价后,出现在我面前的莎丽,居然已经怀有身孕。

  三个月后,莎丽生下了一个女婴。而她“老人抬起头,眼神空洞地望向我,“就是你。“

  眼光好刺眼,我几乎睁不开眼。

  世界上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

  阿杜比斯离我只有一步的距离,可是我却看不见他。整个天空在我涣散的眼中旋转。

  “是我?!“那是被撕碎的声音,却发自我的口中。

  “唉!“一声悠长而无力的叹息,仿佛来自几个世纪前,穿过重重的时间帷幕,已经破损不堪:

  “你是魔鬼的女儿,是的。“仿佛七月深潭一般的眼睛幽幽地望向我,“但是,尽管憎恨你,我却依然无法对当时刚出生的你痛下杀手。看着莎丽那痛苦的样子,我怎么也下不了手。

  我在一夜之间就白了头发。

  由于你的父亲,不-那是个魔鬼。我们整个岛上,情况之惨烈你根本无法想象,不仅是我,所有的人都憎恨于你。但是,为了莎丽。。。。。。为了莎丽。。。我依然没能对你下手。“

  老人的眼睛闭了一闭,脸色惨白。

  “我于是担负起看守你母亲和你的职责,我把你们安顿在远离雪域的这个地方,寸步不离地看守着你们。因为,你的血液中流着魔鬼的鲜血,所有的人都无法预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不管是什么,结果都是我们所无法承受的。“

  “那次,我为了你母亲,使整个岛屿几乎毁于一旦。“老人的声音如此痛苦,含着深深的忏悔之情,“那一次,尽管魔王被消灭了,但是,我们的人也几乎没几个存活下来,而蝙蝠魔却趁这个机会开拓了他的势力,恶势力重新占据了上风,但是我们却已没有力量阻止了。。。。。。。“

  接下去,他说了什么,我已经永远也无法回忆出来。

  我只是怔怔地怔怔地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呵呵,我原来真的是魔鬼的女儿。难怪从小雪域的人们都如此惧怕于我,难怪母亲终年以泪洗面,难怪。。。。。。有太多的难怪。我能接受任何别的原由,却实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艾拉。“这声呼唤惊醒了我。

  他居然称我为艾拉。这是第一次有雪域的人这样称呼我,这虽然是我的名字,但是在他们的脑海中,我永远都是扎昆。

  “艾拉。蝙蝠魔不仁,天下之人都欲反之。但他这些年来的基业,不易动摇。我等须等候机会。今若你能够进献于,他必为了你而在其他地方有所松懈,我们便有机可乘。再者,就眼下看来,你若执意不去,必定生灵涂炭。“他的话语如同刀片一样刀刀劈向我的心口。

  “艾拉,我知道这样很为难你。但是,当年由于你的父亲,已经使那么多无辜的生命消失了,你忍心现在再为了你,使人民再次受到伤害吗?“

  我只能无力地瘫倒在地上。眼泪悄悄悄悄地落在手心里。

  我知道他说的也有道理。

  我的心里十分矛盾,不欲与蝙蝠魔为妃,但是如果我就此一死,整个岛上的百姓便会遭殃,甚至我的母亲也会有杀身之祸。更重要的是,我舍不得多年不见的泰勒斯哥哥。

  我多想再次见见我的泰勒斯啊。

  他说过他会回来找我的。

  我相信他会回来找我的。

  又是一个残阳如血的黄昏。

  我依然无法做出决定。我呆呆地坐在汉斯师傅他们离去的竹屋前,对着一池秋水发愣。

  泪眼朦胧,一刻不曾离开过的所罗门发着幽冷的光芒。

  。。。“有个熟悉的声音轻唤我的名字。

  太多次午夜梦回中,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太多次醒来的伤心失望。我怀疑我又在梦中。

  我睁开眼,昏暗的夕阳中,赫然是一张似曾相识的英俊面孔。

  “泰勒斯哥哥!”我欣喜若狂。

  “我不要去魔都,你带我走吧。”

  他一颤,我感觉到了,我抬起双目,凝神着他的眼睛。

  还是那双眼睛,但似乎有陌生的东西在里面。

  “艾拉,你听我说,只有推翻蝙蝠魔,我们才能永永远远地在一起。如果我们现在逃走,他会追杀我们一生的。”他款款地告诉我。

  我怔怔地看着他,没有开口。

  “艾拉,我很想和你一起隐居山林,过神仙眷侣的生活。不过……汉斯师傅和阿杜比斯大人已经暗中筹备了好长时间,准备一举推翻魔王。但如今时候未到,如果现在就战斗,恐怕胜算不大。”他皱着眉头。

  我有些心疼他的左右为难。

  “我明白!我明天就进宫。”我轻轻地说。

  泰勒斯很感动地抱紧我,在我耳边柔柔地说:“艾拉,只要推翻蝙蝠魔,我就带着你,找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快快乐乐地过下半辈子,好吗?”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泪珠成串地掉下来。

  我还奢求什么呢,至少,我少他的承诺。

  不,今生,来世,永恒的诺言

  我坐上魔王派人带来的最华丽的轿子。旁边有无数的随从跟随着。

  穿过冰冷的雪域峡谷,穿过闪烁着无数星星的美丽的天空之都,穿过幽森的密林,穿过无数的灰狼白狼出没的山谷。

  我终于抵达了魔都。

  远远望见魔都的时候,我把所罗门紧紧地攥在手中。

  我穿上最美丽的衣裙,化上最精致的妆,一步一步风情万种地走进大殿。

  原本喧嚣的大殿因为我的出现变得鸦雀无声。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我的身上,都是我所熟悉的目光,男人的,女人的,欲望的,嫉妒的。

  出乎我的意料,外界传言如恶魔般可怕的蝙蝠魔脱下他可怕的面具后,竟是一个很迷人的男子。他的迷人不是如泰勒斯般的英俊。他的脸轮廓分明,肤色黝黑,显得极为刚毅。还有,霸气,他的身上有一种令常人窒息的霸气,他的眼神凶残而霸道。

  我明白自己的绝世美貌,于是我浅浅一笑,我知道,天底下的男子,无能抵挡此笑者。

  就算是残暴如是的他也无法抵挡。

  他什么也没说,走下王位,牵着我的雪白的纤手,走进了罗帐重重的后宫。

  魔王从此便只留在我一个人身边,每天看我梳头,给我画眉。他开始不去关心宫殿以外的事情。渐渐的,他所有的手下看我的神情都是既无奈又嫉妒还有深深地惧意。我知道,可我不在乎,他疼我,他只在乎我一个人,至少,现在是。

  他只跟我厮守在一起。每天都如此。

  我已经快失去了自己的思想。我每天只想着一件事情,我的泰勒斯,他在哪?他也想我吗?

  每当午夜梦回时,看着所罗门泛起幽幽的光芒,映着雪白的肉体,显得凄迷而美丽。

  我总是会想起那个黄昏,和泰勒斯在一起。

  我甚至开始恨自己的美丽,如果,如果我不是如此美丽,也许我还好好地在那个偏远的木屋之中,有母亲和我相伴。旁边是汉斯师傅和泰勒斯哥哥以及鲁碧小师妹。

  但是如果我不再美丽,那么,那么,泰勒斯会喜欢我吗?

  我想不明白,我理不清自己的思绪,于是我拼命地喝酒,拼命地想忘掉一切。

  而蝙蝠魔,他一定会陪在我身边,任我为所欲为。

  他的手下对他的不满日益增多。

  我知道泰勒斯和阿杜比斯的机会来了。

  听到阿杜比斯和汉斯起义的消息时,我愣了半晌,虽然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甚至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件事,而当它真正来临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竟然有点莫明的哀伤。

  泰勒斯答应过我,一朝灭了魔都,便带我避俗远去,我的梦想快成真了,为什么却觉得彷徨呢?

  我不是当初的艾拉了。

  我已不知道自己是属于哪一方的了。

  起义的队伍所向披靡,势如破竹。

  尽管魔王的手下个个凶残成性,但是早已人心浮动的队伍却是永远都无法强大的。

  战况一天比一天紧急。

  终于,魔王最后的一个将领,那个可怕的有着钢铁一般魔抓的狼人首领,前来报告,起义部队的人已经包围了宫殿。

  那天早晨的阳光格外明媚,我换上最美丽的衣衫,化上最精致的妆,对着他浅浅盈笑。蝙蝠魔眼光迷离地看着我,低声道:“你真美!”他的眼里,是由衷的赞叹。

  他把我紧紧地拥在怀中。

  他抚着我满是泪水桃花般的脸颊。

  随后,他穿上他已经好久没穿的有着蝙蝠般双翼的衣服,带上他的蝙蝠面具,走出了大门。

  在关上大门之际,在满天的血色夕阳中,他回过头来。

  刚毅的脸上竟全是柔情,深深地凝视着我。

  然后,大门便砰然关上。

  门外有嘶杀声,怒吼声,刀剑碰撞的声音,惨叫声,法师们发出的雷电交加声。。。。。。。。。

  我只有傻呆呆地站着。

  外面突然安静下来。安静得让人害怕。

  我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发疯一样的冲出门外。

  蝙蝠魔高大的身躯正在缓缓倒下。

  他的身躯倒向我的怀中,我抱着他依旧火热的身体,无力地坐倒在地上。

  “答应我,来世我们再见,好吗。”他的声音几近耳语。

  一片阴影笼罩了我,还有我怀中的魔王的的尸体。是的,尸体!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

  是泰勒斯,不,是义军的将领和他贤良的妻子。

  他看着我,眼睛里充满凌厉。

  “我会带来最美丽的大红花轿和最美丽的凤冠霞帔,到时候,你一定是世界上是美丽的新娘。”他的誓言犹在耳边。

  他没有带来大红花轿和凤冠霞帔,他带来的是他的妻子,温柔纯洁的鲁碧师妹。

  而我,已经成了人神共愤、千夫所指的妖姬。

  “艾拉,只要推翻蝙蝠魔王,我就带着你,找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快快乐乐地过下半辈子,好吗?”他的承诺已随风散去。

  他眼里的柔情早已消失,他带来的只有军队。

  这个就是那个爱我的泰勒斯,那个发誓要娶我的泰勒斯。

  我冷冷地看着他,冷冷地看着他的鲁碧师妹,冷冷地看着他带来的军队。。。。。

  我的血液几乎开始凝固,我站起来,缓缓走到他们面前,风华绝代。他和他的将士尽皆目眩神迷。

  宫殿外,人声鼎沸。人们高声嚷着:“杀了扎昆,杀了那个妖妇。”

  他的瞳孔忽然收缩了,我听得到他的手因紧握而发出“咔咔”的骨节的响声。

  这个就是我最爱的泰勒斯吗?

  为了他,我忍受无尽的煎熬,为了他,我故意破坏最爱我的魔王的统治,为了他,我被万人唾骂,为了他。。。。。。。。

  我依然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手上依然紧攥着他送我的所罗门宝剑。

  他慢慢地抬起他手中的霸王宝剑,迎上我雪白的脖颈。透过山泉般冰凉的剑锋,我感觉到他的手在颤抖。

  但是,刀锋依然没有停留,我感到了有红色的液体缓慢流下。

  无边的疼痛在整个大地弥漫。

  液体似乎染遍了我的全身。

  我凝固了的血液像火一样开始熊熊燃烧,我用发红的眼睛看着他,看着他。我的整个身心犹如撕裂一般疼痛,我的双肩犹如被利刃从两边分开,但是这些都比不上我心中的愤怒与悲痛。。。。。。。

  所有人们的眼睛突然闪露出恐惧的光芒,从泰勒斯一下子越发收缩的瞳孔中,我突然看到了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生物,它长着8只手,头发散乱不堪,眼睛犹如被鲜血染过。。。。。。。我脚步沉重向前走去,她也跟着移动。。。。

  “扎昆!扎昆!魔鬼的女儿,你是扎昆,,,,,,,,“许多年前,阿杜比斯的惨厉的叫声又在而边回响。

  我的身体里流着魔鬼的鲜血。

  我终于成了真正的扎昆了。

  但是我已经不能思想了,我被无边的愤怒所吞噬,四周在我的愤怒之火下,结成了无数的结界,身处其中的人们,全部被它所散发出来的威力所征服。一下子便灰飞湮灭。

  泰勒斯鲁碧和其他高手马上警觉起来。我用仇恨的眼光盯视着他们,朝他们走去。

  具体什么情形我已经无法记起,我只记得我眼前有无数的人影晃动,然后无数的人影倒下,发出凄厉的呼声,血肉横飞,血流成河。

  我只知道一件事情,我要向着其中一个最高大的身影走去。

  当我清醒过来时,我的周围堆积着无数的身首异处的尸体。空中弥漫着令人几乎窒息的血腥之气,鲜血在我脚下缓缓流淌。。。。。。。。

  整个世界,在我面前只剩下泰勒斯和鲁碧。

  我用已经变形了的粗笨的手拿起他送我的所罗门,伸到他面前。

  面容憔悴的他只是呆呆地看着我。眼中流露的除恐惧之外还是恐惧。我双手发抖地拿着宝剑继续向他慢慢递过去。

  突然,所罗门宝剑往下滴着红色的液体,泰勒斯身上立刻染成一片血红。那是我的双手沾满了刚才死去人们的鲜血,并且顺着宝剑向下流淌。

  我的双手继续抖个不停,看着眼前的我曾经最深爱的男人,看着周围的尸横遍野,看着我沾满血腥的双手。。。。。。。。

  宝剑“当“地掉落到了地上。

  在他旁边的是魔王已经冰冷尸体。

  “来生再见,好吗?“通过所罗门的反光,映射出的是我已经不再美丽的身躯。

  我怎么还能做到呢,怎么还能呢?

  我俯身拿起所罗门,对着魔王冰冷的尸身,温柔的笑了笑。我的笑容不再迷人,然后慢慢递向自己。我沉重的身体如一座山,轰然倒在地上,长长的浓发铺散开来,盖满了他身边的地面,不再散发出昔日的芬芳,依稀依然残留着他陈年的吻痕。

  宝剑掉在了地上,发出悠然的长鸣声。

  我微笑着盍上不再明亮的双眼,长长的睫毛把我和泰勒斯隔在了两个世界。那一瞬间,我看见了,他的眼中,闪闪烁烁。

  眼泪慢慢溢出我的眼眶。泪光映出的世界中,我看到宫殿外汉斯师傅和阿杜比斯已经赶到了。当阿杜比斯见到我后,隐隐我发现他眼中有愧疚之意,但是我已经没有力气去确认了。整个魔都已经完全覆灭了。那个夜夜笙歌、纸醉金迷,散发着残忍气息的王朝已经烟消云散。

  我终于闭上了我的双眼,眼角残留着我的最后一滴眼泪。

  许多许多年以后,雪域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在当年那场残酷的战争结束后,鲁碧和泰勒斯最终没能在一起,他们常年驻守在木屋旁边的长老公馆中,培养着未来的法师和战士,因为那一场战斗使整个雪域几乎崩溃,几乎没有人存活下来。

  而阿杜比斯,在最后时刻赶到后,把还没完全断气的扎昆带到了一个无人知晓的地下山洞里,永生永世终年守护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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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二中实验学校中学语文教研组作文辅导资料)

“文化作文”一般指充满文化内涵的文章,是把作文的根扎进文化的土壤,让作文在几千年文化长河中汲取营养,让作文的鲜花散发出文化的芬芳。这是厚重的文化向作文强势渗透,并在实践中使作文逐渐文化化后结出的硕果,莫怀戚教授说这是“中学生写作的文化化”,我们就把这种富有文化色彩与浑厚的文化底蕴的作文称为“文化作文”,这并不是说其它作文就没有文化,而是因为这类作文有强烈的传统文化气息。

“文化作文”在构思上把话题放到一个广阔深厚的文化背景上去审视、对比、碰撞,或以文化的眼光打量事物;或以文化的心态叙述或议论自然社会之哲理;或以文化的理性批判时代的假丑恶;或以文化的智慧表现真善美;或以历史文化名人的言论或事迹,显示作者的文化积淀等等。

浑厚的文化底蕴、深刻的文化认知、充沛的文化精神、较高的文化品位,是“文化作文”写作的追求。

“文化作文”的实质是用文化的眼光审视话题,用文化的意蕴丰美话题,用文化的材料表现话题,用文化的笔法写作话题,用文化的思辨挖掘话题,用文化的品位提升话题。

“文化作文”满分技法很多:诗词引用法、情景再现法、文化审视法、故事新编法、典型人物法、文言仿篇法等都是常见的方法。

诗词引用法是指直接引用或化用古典或现代诗词佳句于文章之中,给人以厚重的诗香氛围。雄厚的文学积累和运用的巧智,塑造着文章作者的学者和智者形象,不仅在考场上鹤立鸡群,在文学创作中也卓越不凡,令人击节称赞。

引用诗词能增强文章的文采,它可以在某一段中点缀一二,给文章的襟边插上一朵底蕴的小花;也可以根据主题需要,让相关诗句联合成一个诗句的方阵,让诗句成段,强力展示古文化的芬芳;也可以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开一个诗句的全民大会,让诗句成篇,倾集团军的力量宣示古诗文在文化领域的主导权和不朽

诗词引用法分为两个层次:直接引用诗词文赋是基础层次,化用诗词文赋是高级层次。化用又分为句意化用和意境化用两种形式。

【作家美文】 雨天读古诗

雨天最是读古诗的日子。

鉴开半亩方塘,拉上雨做的窗帘,便弥漫起一派古典的诗意。无需绿荫长椅的悠闲与舒适,谢绝鸟语花香的繁华与热闹,只让绵绵纷纷的雨,滋润饥渴的心田。远离尘世喧嚣,甩掉一个“累”字,独自钻进属于自己的三味书屋,让倦怠了尘俗的眼睛,在古诗的字里行间休憩。

于是有相思泪,点点滴滴,湿了芭蕉;有故乡情,迷迷蒙蒙,笼上阡陌;有丝竹韵,淋淋漓漓,洒向驿路。

于是有客舍有柳色有溪水有蛙鸣;有杏花村有酒旗风有巴山夜有西窗烛;有水村山郭有天街皇都有野径黑云有江船明火;有牧童的短笛有渔翁的箬笠有前山的翠微有南朝的台楼;有含春泪的芍药有卧晓枝的蔷薇有夜上滩的鲤鱼有系垂杨的画舫舟。

于是老杜春夜吟哦,小杜清明问路;陆放翁卧听夜阑,僧志南杖过桥东;易安居士叹绿肥红瘦,诚斋主人赏荷心呈珠;张志和泛舟垂钓不须归,苏东坡淡妆浓抹拟西湖。

于是王勃在滕王阁上看“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的美丽,苏轼在望湖楼醉听“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的旋律,李攀龙在广阳山道中赏“雷声千嶂落,雨色万峰来”的壮景。

于是一首散发着稻花香的宋词,录下田野里最清亮最动听的歌,一首竹杖芒鞋演奏的穿林打叶曲,和着一蓑烟雨的豪爽,袅袅地唱了千年。

于是古典的雨像飘飘落落的花瓣芳菲着时空,芳菲着阅读的心事。

于是,总是太多的于是,携一列各领风骚的代出才人,在沾衣欲湿的氛围中如燕斜翔……

噢,雨天读古诗,读得清清爽爽,读得恍恍惚惚;读得轻轻松松,读得沉沉重重;读得欢欢欣欣,读得悲悲戚戚。

雨天读古诗,把自己也读成一首雨中的诗,飘逸在“草色遥看近却无”的郊原上,淅淅沥沥地……

【温馨点拨】 诗词是阳光

本文从文化的角度审视雨,将雨的意象融合成一

串五光十色的珍珠,缤纷着读者的想象,看看吧:这里有巴山夜雨的凄凉,有清明纷雨的断肠,有天街小雨的甜蜜,有春夜好雨的喜悦,有南朝烟雨的沉重,有青笠细雨的悠然,有卧听夜雨的悲壮,有黄昏点滴的愁伤。有王勃看雨的浪漫,苏轼听雨的闲适。雨,将读者淋得痛痛快快,淋得酣畅淋漓,淋得诗意纷纷,淋得遐想联翩。

其实何止是雨,那些古典的植物,诸如蒹葭、傲梅、虚竹、柔柳,从三千年诗经的土壤里长出、那些古典的风、古典的云、古典的水、古典的河从三千年易水边飘来,你感受到它的厚重了吗?一个诗的王朝,一首王朝的诗,浓缩着多少悲欢离舍,透着多少哲理与诗情!

学会用文化的意蕴丰美话题,用文化的材料表现话题,用文化的品位提升话题。

多积累诗词歌赋,并学会化用,在化用中走进诗词的灵魂,用诗词构建文章的华夷殿堂:押韵的雕粱画栋,对仗的飞檐翘角,会营造一个诗意的建筑。

设置情境、场景、人物、情节,或艺术地再现历史人物某一刻的细腻心理与行为;或磅礴地描写伟大人物某一历史性的壮丽场景;或诗意地再创造古典诗词意境;或刻画著名文学形象的某一事件等等,借以表达自己对生活或生命的感受.这就叫情景再现法。

情景再现法包括重大历史事件的情景、典型历史人物的情景、著名文学形象的情景、诗词意境的情景四种情况。前三种可归为同一类,统称为历史情景,后一种称为诗词情景。

历史蒙着一层时间的面纱,让我们用想象去掀起她的盖头来。

【作家美文】 唐诗素描?;春晓

阳光透过窗棂,洒落在诗人的身上,一格一格的,很美。揉揉惺忪的眼睛,温暖的感觉,传遍全身。仿佛是一夜之间,春天已占领了小小的山村。

窗外,是谁的叫声如此亮丽?在林子里转来转去,最后,又沿着一束阳光的道路钻进书房。诗人舒展一下手臂,细细倾听。这些清新的声音,让再心灰意冷的人,也会重新注满希望和信心。

依稀记起昨夜,风夹着细雨,敲打着屋檐。这群

音乐的孩子,总让人想起乡间里的童年,母亲在油灯下轻轻哼着的歌谣。

那些昨天还含苞待放的花儿,在夜晚也钻出面纱,羞红着脸,怯怯地立于院中,和风雨亲吻。花落的声青,有谁听见?

清晨,一位诗人拾起一朵落花,那是远方的恋人无奈而憔悴的容颜吗?

【温馨点拨】 意境如花

诗词是生长在中国文化土壤里的大树,每片叶子都张扬着文化的魅力。

长长短短的字条,浓缩着一个民族精神的内核,那里有月色、童话、沙场与梦想。

意境,是缤纷的花朵,摇曳着满天的美丽把这些花瓣小心地摘下来,放在心灵里浸泡,让他们把想象熏香。

然后用文字小心地把他们铺展在素笺上还原古典的芬芳。

然后我们知道:梧桐细雨,草木摇落,蝉呜高远,杜鹃啼血,猿猴哀啸,松柏傲霜,鸿雁传书,红豆相思……都内含着文化的意蕴,是文化大树上结出的硕果。

花也罢,果也罢,要放在心里,贴进灵魂的地方,这样作文会更美。

【2006年中考满分作文链接】 又一次桃花开了

又是一年春满园,又一次桃花开了,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陆游满怀心事地在沈园中走着,这时的他已双鬓泛白,宽正的额头上也添了几条皱纹。自己早已厌倦了官场,只求在这青山绿水中,度过残生。当然,心中还有个…

路边桃化异香阵阵,枝头嫩芽吐绿,整个沈园雾气蒙蒙,清静出邃,别有一番风情。陆游穿过一条细细的走廊,来到他年少时常来的地方:桃韵阔。这里的桃花更加娇艳诱人。水灵的花骨朵俏生生地立在枝头,他的视野渐渐开阔,在桃花丛中,他仿佛看见了那个一身白衣的女子,婉儿,那个让自己黯然伤神的名字,是她吗?她来了吗?

半响,陆游才回过神来,才明白自己又在做梦了。他知道那个女子不会来了,是因为他当年的懦弱。但当他再次睁开眼时,他看她了,这不是梦,她是活生生地站在桃花中,仍像当年的离别情景。

“婉儿!”陆游半天才用沙哑的声音叫道。回应的只有阿行清泪。“桃花又开了,但我们

是回不去了。”唐婉折下一枝桃花,忧伤地说。

陆游的心却如翻江倒海。忽然,他大悟:“今天的结果,都是因为当年自己的懦弱。时间是不会停留的,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桃花落了能再开,树木枯了能再长,而少年――我们最美好的时光、最美的回忆,已回不去了。他醒悟了,他明白了,也许抓住自己身边的一切一切,才是最潇洒、最勇敢的啊。”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几年离索。

又一次桃花盛开了,也许这才是一次最深切的感悟。

陆游与前妻婉儿相见的凄美佳话很逼真地再现出来:游沈园、赏桃花、思婉儿、见婉儿、痛悔赋诗。五个片断如影片镜头般一一呈现,文坛上流传千年的凄艳故事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朦胧的印象,但绝没有今天这样清晰。曾经被时间的尘土掩埋的历史情景,被岁月的足迹抹得模糊的艺术细节,让想象重新拾起、清扫、黏结、复原、再现。一幕幕由语言拍摄的历史场景或片断缓缓流过脑幕。一篇优秀的文章就诞生了。

文化作文除了要有大量的文化积累外,最关键的是还要有文化的精神、文化的眼光和文化的品位,要懂得从文化的角度来审视话题,我们姑且称这种方法为文化审视法。

真正的高手从文化的角度打量话题,审视话题后,有时会在表达的时候隐去一些文化的外在的东西,诸如诗句、名人、历史事件等,而抓住义化的内核和文化的精神来写作。

当然有时在表达的时候既抓住文化的精神,又适度引用或化用一些诗词名句,效果各有千秋,都是文化作文高层次的表现。

写作,从文化的角度审视话题,用文化的精神提炼话题,用文化的意识构思并叙述或议论,那么文章才能展示出一个人的文化品质和文化思辨能力。

【作家美文】 心中的芦苇

在我的记忆中,有一片茂密的芦苇。她像自由的精灵,在远离世俗的淡泊中,独守江畔一方瘠土,潇洒倜傥。

瘦瘦的筋骨把生命的诗意一缕缕的挑亮,密密的芦花像一片片灿烂的微笑,将野地的清苦和宁静浓缩成永恒的沉默。

  芊芊芦苇,在滩涂上扎根,无拘无束,在纤桥旁摇曳,蓬蓬勃勃。从苍翠的湖绿,渐渐化作凝重的黑色,却依然亭亭玉立,倩影婆娑。即使翻越季节的山峦,静候白露降临,那满目的芦花与天上的白云融为一体,绵延至月光不能触及的地方,也依然洁白,充满蓬勃的张力,然后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生命的句号。

这白发苍苍的芦苇,是樵夫柴担上悠然飘起的一缕秋光,是村姑眉宇间挥之不去的一抹苍凉的妩媚。像衣香摒影的女子涉水而来,从古代,从“诗经”,“蒹葭苍苍,白露为霜”遂成千古绝唱。洄流中,弄篙荡舟的少年水手,在水一方的窈窕淑女,映衬着茂密的芦苇,成了三千年文明古国最优美的诗行。

  倘若寄身木筏,去溯芦苇之源,你也会发现,苍凉凄美的芦花那么轻易就能拨动深藏的沧桑和历史的痛苦。

易水之滨,悲凉的旋律中,荆轲告别燕太子丹,踏上刺秦的不归路,他身后的芦花,一定在萧萧寒风中轻扬。汩罗江边,披发行吟的逐臣屈原,掩涕叹息,仰天长问。奸臣当权,楚王昏庸,居庙堂,不能为民解难;谪乡野,不能替君分忧。生命的寂寞郁结于心,奔涌于胸,使诗人纵身大江,荡起的涟漪是芦苇悲鸣的泪滴,在湿湿的夜色中流淌。青青的生命的枝叶包裹起千千万万人民的崇敬和思念,投入历史的长河,成为端午节最深沉的纪念。

  真正拥有芦苇,是在大学时代。我最喜欢在学校后面的江边漫步那里,茂密的芦苇像无边的绸带,向着远处缓缓铺开。流苏似的芦苇,像云,阵阵清香在如纱似雾的月光中弥散。牛奶般的暮霭流动如烟,小鸟在苇丛中呢喃,还有几声蝉鸣,几声虫唱。宁静,温和,洋溢的诗情触手可及。倘是周日,阳光缓缓的流泻,我用苇叶编一只小船,轻轻放入江中,看它悠悠地随风而去。更多的时候,我一卷在握,于芦花下,和屈原同愤,跟太白同醉,与东坡同发少年狂。在绵绵秋雨和茸茸的芦花织成的透明的心境中,我读懂了字里行间的心酸、痛苦、孤独、浓醇、率真和苦涩。人世沧桑和历史悲剧熔铸的惨痛,犹如滴血的利刃,我们的前人把它揉碎了,咽下,宁可肝肠寸断,也要噙带着微笑,轻轻的说,往事如烟啊!

  人是孱弱的,就像一根芦苇,但人/又是坚强的,从柔弱中焕发出无穷的韧性,那种连自己都有可能意识不到的坚韧,陪伴着我们一路向前。法国哲学家帕斯卡尔说:“思想形***的伟大。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它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

  这根能思想的芦苇,就是你,就是我……

【温馨点拨】 心中有佛

大道无形,如果去追求无形的高境界,而故意去掉名句名人,却又堕入了思雏的陷阱。

其实,无形如果是一种自然真性的流露,这样的无形当然是羚羊之角,空中之音,镜中之相的大境界。读者领悟的是写作者高雅的神韵。

如果无形是一种刻意的追逐,一种下意识的掩盖,那么,结果必定是弄巧成拙。

只要心中有佛,就算无意之间酒肉穿肠过,也并不妨碍你修道,所以用不用名句名人并不是文化作文在境界上的唯一标志。

文化的精神,文化的品质,文化的意蕴才是文化作文内在的灵魂。本文用文化的眼光审视芦苇,从江边、湖畔,从汩罗、易水之滨,从《诗经》中那条飘满玫瑰花瓣的小河,将芦苇的诗意与坚忍同人的精神联系起来,塑造了一根文化的芦苇,一根思想的芦苇。

文章语言飘选、自然流畅,引用历史名人也罢,化用诗句也罢,随手拈来,不着痕迹。

既有文化作文内在的精神,又有文化作文外在的表现形式。

让我们深刻体悟:写作,不要拘泥于形式。

只要是佛,金身是佛,泥身也是佛。

【2006年中考满分作文链接】 执着?;缘

纵然是我,也早已忘却自己度过几多轮回。

亘古千年不过弹指之间。

一副空皮囊望穿秋水,任光阴荏苒。

佛:你可曾后悔?我倔强地摇了摇头。

一片菩提叶踉跄坠下,横亘于我与佛之间。

佛欲言又止,翩然离去。“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我望着卧于地面的菩提叶出神,它,幻化成镜……

三生石上刻着的是我和她般配的名字,三生石上映出

的是我和她欣喜的笑容。

海誓山盟,缘定三生,万世沧桑,唯爱永恒。

我握着她的手,一起在三生石的背面镌刻了这十六个字,我们对视着,相拥而笑。

唔,若时间能够停滞,能够永远冻结在那个瞬间……

佛曰:一切都是镜花水月,你又何必执著?

“骗人,一切都是骗人的!”我捂住耳朵疯狂地大叫。

佛低垂的眉宇间,一滴清泪悄然坠下,激荡着菩提叶,模糊了画面。

一袭白衣,注定了我和她终将天人相隔。

我不饮不食,端坐于菩提叶下,终于盼到了佛的出现。

“佛,请让我度千世轮回,我甘愿化为世间任何凡物,蝼蚁亦可,草芥也罢,只求能见她一面。”

每一世,她都与我擦肩而过。她的笑容随风荡漾却不会眷顾我半点,她的眼神温柔迷离却不曾沾染我半分。

度尽干世轮回,与她却是相见不相识。

我的心,碎得像满地玻璃,锃锃发亮。

佛曰:缘起缘灭自有定数,你又何必执著?

我呆呆地望着镜而,不能言语。

佛,不知何时已至我身后。

“佛有三毒,曰贪、嗔、痴。三毒之中,唯痴流毒最广,为祸最深。世人心中皆有此毒。有人为财而痴,有人为权而痴,而你为情而痴。然万物皆可为禅,财是禅,权是禅,情亦是禅。世人若不能参悟自己的禅,生者沉沦,受心魔煎熬,死者亦至修罗地狱,你现可领悟?”

遮住我双眸的刹那,我犹如醍醐灌顶,蓦然醒悟。

梵音飘渺,我跪谢佛祖,膜拜菩提。

后记:万事皆有尺度,执著亦是。执著是好事,然过分执著便是痴,损人亦不利己。

佛教的偈子意在告诉人们,凡事不可太过执著。本文作者深得佛理,以菩提叶幻化为镜,演绎镜花水月的故事告诫世人“万事皆有尺度,执著亦是。执著是好事,然过份执著便是痴”的道理,从执著的反面做出了一篇好文章。更

重要的是,以佛文化入文,这样独到的眼光与视角,实在让人敬佩不已。

实现多元文化的审视与共享,是文化作文的高境界。

【大家作品】 余秋雨 《 文化苦旅?;三峡》

顺长江而下,三峡的起点是白帝城。这个头开得真漂亮。

对稍有文化的中国人来说,知道三峡也大多以白帝城开头的。李白那首名诗,在小学课本里就能读到。

我读此诗不到10岁,上来第一句就误解。“朝辞白帝彩云间”,“白帝”当然是一个人,李白一大清早与他告别。这位帝王着一身缟白的银袍,高高地站立在山石之上。他既然穿着白衣,年龄就不会很大,高个,瘦削,神情忧郁而安详,清晨的寒风舞弄着他的飘飘衣带,绚丽的朝霞烧红了天际,与他的银袍互相辉映,让人满眼都是光色流荡。他没有随从和侍卫,独个儿起了一个大早,诗人远行的小船即将解缆,他还握着手细细叮咛。他的声音也像纯银一般,在这寂静的山河间飘荡回响。但他的话语很难听得清楚,好象来自另一个世界。他就住在山头的小城里,管辖着这里的丛山和碧江。

多少年后,我早已知道童年的误解是多么可笑,但当我真的坐船经过白帝城的时候,依然虔诚地抬着头,寻找着银袍与彩霞。船上的广播员正在吟诵着这首诗,口气激动地介绍几句,又放出了《白帝托孤》的乐曲。猛地,山水、历史、童年的幻想、生命的潜藏,全都涌成了一团,把人震撼。

《白帝托孤》是京剧,说的是战败的刘备退到白帝城郁闷而死,把儿子和政事全都托付给诸葛亮。抑扬有致的声腔漂浮在回旋的江面上,撞在湿漉漉的山岩间,悲忿而苍凉。纯银般的声音找不到了,一时也忘却了李白的轻捷与潇洒。

我想,白帝城本来就熔铸着两种声音、两番神貌:李白与刘备,诗情与战火,豪迈与沉郁,对自然美的朝觐与对山河主宰权的争逐。它高高地矗立在群山之上,它脚下,是为这两个主题日夜争辩着的滔滔江流。

华夏河山,可以是尸横遍野的疆场,也可以是车来船往的乐土;可以一任封建权势者们把生命之火燃亮和熄灭,也可以庇佑诗人们的生命伟力纵横驰骋。可怜的白帝

城多么劳累,清晨,刚刚送走了李白们的轻舟,夜晚,还得迎接刘备们的马蹄。只是,时间 一长,这片山河对诗人们的庇佑力日渐减弱,他们的船楫时时搁浅,他们的衣带经常熏焦,他们由高迈走向苦吟,由苦吟走向无声。中国,还留下几个诗人?

幸好还留存了一些诗句,留存了一些记忆。幸好有那么多中国人还记得,有那么一个早晨,有那么一位诗人,在白帝城下悄然登舟。也说不清有多大的事由,也没有举行过欢送仪式,却终于被记住千年,而且还要被记下去,直至地老天荒。这里透露了一个民族的饥渴:他们本来应该拥有更多这样平静的早晨。

在李白的时代,中华民族还不太沉闷,这么些诗人在这块土地上来来去去,并不像今天那样觉得是件怪事。他们的身上并不带有政务和商情,只带有一双锐眼、一腔诗情,在山水间周旋,与大地结亲。写出了一排排毫无实用价值的诗句,在朋友间传观吟唱,已是心满意足。他们把这种行端当作一件正事,为之而不怕风餐露宿,长途苦旅。结果,站在盛唐的中心地位的,不是帝王,不是贵妃,不是将军,而是这些诗人。余光中《寻李白》诗云: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

这几句,我一直看成是当代中国诗坛的罕见绝唱。

李白时代的诗人,既挚恋着四川的风土文物,又向往着下江的开阔文明,长江于是就成了他们生命的便道,不必下太大的决心就解缆问桨。脚在何处,故乡就在何处,水在哪里,道路就在哪里。他们知道,长江行途的最险处无疑是三峡,但更知道,那里又是最湍急的诗的河床。他们的船太小,不能不时行时歇,一到白帝城,便振一振精神,准备着生命对自然的强力冲撞。只能请那些在黄卷青灯间搔首苦吟的人们不要写诗了,那模样本不属于诗人。诗人在三峡的小木船上,刚刚告别白帝城。

告别白帝城,便进入了长约200公里的三峡。在水路上,200公里可不算一个短距离。但是,你绝不会觉得造物主在作过于冗长的文章。这里所汇聚的力度和美色,铺排开去2000公里,也

瞿塘峡、巫峡、西陵峡,每一个峡谷都浓缩得密密层层,再缓慢的行速也无法将它们化解开来。连临照万里的太阳和月亮,在这里也挤捱不上。对此,1500年前的郦道元说得最好:

两岸连山,略无阙处。重岩叠嶂,隐天蔽日,自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

他还用最省俭的字句刻划过三峡春冬之时的“清荣峻茂”,晴初霜旦的“林寒涧肃”,使后人再难调动描述的词章。

过三峡本是寻找不得词汇的。只能老老实实,让嗖嗖阴风吹着,让滔滔江流溅着,让迷乱的眼睛呆着,让一再要狂呼的嗓子哑着。什么也甭想,什么也甭说,让生命重重实实地受一次惊吓。千万别从惊吓重醒过神来,清醒的人都消受不住这三峡。

僵寂的身边突然响起了一些“依哦”声,那是巫山的神女峰到了。神女在连峰间侧身而立,给惊吓住了的人类带来了一点宽慰。好像上天在铺排这个仪式时突然想到要补上一个代表,让蠕动于山川间的渺小生灵占据一角观礼。被选上的当然时女性,正当妙龄,风姿绰约,人类的真正杰作只能是她们。人们在她身上倾注了最瑰丽的传说,好像下决心让她汲足世间的至美,好与自然精灵们争胜。说她帮助大禹治过水,说她夜夜与楚襄王幽会,说她在行走时有环佩鸣响,说她云雨归来时浑身异香。但是,传说归传说,她毕竟只是巨石一柱,险峰一座,只是自然力对人类的一个幽默安慰。

当李白们早已顺江而下,留下的人们只能把萎弱的生命企求交付给她。“神女”一词终于由瑰丽走向淫邪,无论哪一种都与健全的个体生命相去遥遥。温热的肌体,无羁的畅笑,情爱的芳香,全都雕塑成一座远古的造型,留在这群山之间。一个人口亿众的民族,长久享用着几个残缺的神话。

又是诗人首先看破。几年前,江船上仰望神女峰的无数旅客中,有一位女子忽然掉泪。她悲哀,是因为她不经意地成了李白们的后裔。她终于走回船舱,写下了这些诗行:

在向你挥舞的各色花帕中

衣裙漫飞,如翻涌不息的云

美丽的梦留下美丽的忧伤

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终于,人们看累了,回舱休息。

舱内聚集着一群早有先见之明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出过舱门,宁静端坐,自足而又安详。让山川在外面张牙舞爪吧,这儿有四壁,有舱顶,有卧床。据说三峡要造水库,最好,省得满耳喧闹,把广播关掉,别又让李白来烦吵。

历史在这儿终结,山川在这儿避退,诗人在这儿萎谢。不久,船舷上只剩下一些外国游客还在声声惊叫。

船外,王昭君的家乡过去了。也许是这里的激流把这位女子的心扉冲开了,顾盼生风,绝世艳丽,却放着宫女不做,甘心远嫁给草原匈奴,终逝他乡。她的惊人行动,使中国历史也疏通了一条三峡般的险峻通道。

船外,屈原的故里过去了。也许是这里的奇峰交给他一付傲骨,这位比李白还老的疯诗人太不安分,长剑佩腰,满脑奇想,纵横中原,问天索地,最终投身汩罗江,一时把那里的江水,也搅起了三峡的波涛。

看来,从三峡出发的人,无论是男是女,都是怪异的。都会卷起一点旋涡,发起一些冲撞。他们都不以家乡为终点,就像三峡的水拼着全力流注四方。

三峡,注定是一个不安分的渊薮。凭它的力度,谁知道还会把承载它的土地奔泻成什么模样?

在船舷上惊叫的外国游客,以及向我探询中国第一名胜的外国朋友,你们终究不会真正了解三峡。

我们了解吗?我们的船在安安稳稳地行驶,客舱内谈笑从容,烟雾缠绕。

明早,它会抵达一个码头的,然后再缓缓启航。没有告别,没有激动,没有吟唱留下

一个宁静给三峡,李白去远了。

还好,还有一个女诗人留下了金光菊和女贞子的许诺,让你在没有月光的夜晚,静静地做一个梦,殷殷地企盼着。

请以“月光”为线索,以“月光下的遐想”为题或话题写一篇文化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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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请假!不行。”纪律委员秦影大声叫道。这个死巫婆,总有一天老子作了你...本来我也算个好学生,尽管成绩不怎么样,但很少惹是生非,至少没天天打架,可偏偏对这个死泼妇动过手。这个贱人,整天打扮得像个妖精样,自以为多漂亮,每天晃来晃去...

一天,我把脚伸到过道上睡着了,她竟故意给我来上两脚.想想那钉子般尖的高跟鞋底踩在脚上会是什么效果,我大叫而起.她竟还娇滴滴的来了句:“对不起啊!没看到.”转身就走,我顿时气得吐血,一飞毛腿踢到她屁股上.“哎呀!”一声倒地,我当时并不解气,又岂料她穿得齐到大腿上的超短裙“喀嚓”一声,破成两半.顿时春光外泄,我立即傻眼,鼻血不止――汗!她穿的竟是那种超小的“丁”字裤...她哭着跑去告诉她的校长舅舅.校长大人为了不让全校师生都知道,只得低调行事,却恨恨的想除掉我,也就是找个机会把我开除了.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皎洁的月光射入教室.看起来是多么诱人,对于我这个异物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得上月光魔力的吸引.因为我是个僵尸,一个需要吸食月光阴寒之气的僵尸.我再也忍受不了了,我们僵尸一族若不在月圆之夜吸入足够多的阴寒之气,那么这一个月内定会萎靡不振,或许还得回棺材里躺上半个月.我可忍受不了那寂寞――同人类相处久了,好象越来越“人”化了.

“好,那你给我记着!”我恨恨地咬咬牙,把那快暴露的僵尸牙活活吞回去,毫无顾忌地走了出来.

“你敢逃课!我告诉我舅舅去!”说完也气冲冲地跑了...

“日!老子难道怕你那校长舅舅不成。”我苦笑,想想自己:一个僵尸,八百年不死的僵尸,而且是个变异的,只不过太无聊才到学校读书,我还真怕他把我开除不成.不过,谁若惹火了我,死神必将在他头上展翅!“我磨了磨两颗硕长的僵尸牙,添了添嘴角边的绿血,刚才为了不暴露身份,竟活生生地把嘴角咬破了,牙齿”滋滋”作响...

我来到学校的小绿林中,皎洁的月光透过稀松的树叶.静静地站在月光之下,仰头呼吸那冷森森的月光,我觉得空气异常清新,体内慢慢注入能量...硕长的僵尸牙在空中飞舞,眼珠慢慢变成绿色,然后变成花白..

.我不必担心任何人打扰,尽情地吸食着月光.

这是一个约会的好去处,小树林旁边有一个浩大的湖泊,中心有座小小的孤心岛,一对对情人经常在这里散步,到处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有些事老师也不好多管,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里就有了一个新的名词“爱的家园”,像我这种单身而来的人大都是些失恋者.当然,除我之外.想想哪天你和自己的恋人在月光下散步,不远处有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花白眼珠却没有瞳孔的僵尸,那应该叫别有一番风景吧...

我暗笑人类的无知,“尸化而成,以血为食.”这就是人类对我们的描述.殊不知我们僵尸一族虽与天同寿,却只有活人中了尸毒才能成为僵尸,而且成功率极低.他们描述的应是吸血鬼一族.

僵尸一族本不能在白天行走,可我是个变异的.白天晚上都一样,只是白天颓废无力.“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知道既然有我这个变异僵尸存在,定会有不可知的力量也存在...

八百年前,我本是个不第秀才.官府黑暗,不容贤才,又因家境贫寒,无法生存,只好掘开先祖坟墓,挖得圣剑龙泉.想不到流传千古的祖先荣耀竟将毁在我的手里.“大丈夫不能养家糊口,连祖宗遗物都保留不了,有何颜面苟活于世.”我仰天长叹,遂拔剑自刎,可阴差阳错.这把宝剑是先祖共工氏大战尸王,将尸王斩杀后便从此封剑,可谁又料想剑上留下了尸王独特的尸毒,从此我便成了一个不生不灭的僵尸...

随着时光流逝,一个个亲人衰老消亡,在一次次打击之后,我也渐渐看淡了.八百年来,我认识的人早以死绝.有什么苦闷也不会在打掉门牙往肚里咽了.我学会了借酒消愁,吸烟解闷,上网发泄...天啊!我还是不是个僵尸,咋成了个不良少年了,汗!

“用干将以济世.”可我没那么大的本事.除了永恒的生命,我照旧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不过我具有一种超能力――每个僵尸都会有一种超能力.譬如被砍下一只手,三天左右就会重新长出.若在月圆之夜,有源源不断的能量注入,则不出三个时辰便可长出.若无足够的阴寒之气,没一点能量注入,则会迅速休克,或许永远休克下去...

几个时辰过去了,月光渐渐暗淡下来.我仍

站在原地吸收残存的能量,眼珠渐渐恢复成黑色...我发现我的僵尸呀牙又长长一截,我知道这预示着我的第二种超能力将会来临.“会是什么力量呢?”我暗暗想道,“希望是种战斗型的力量吧.手无缚鸡之力,做僵尸都觉得丢脸...

不知站了多久,太阳已升得老高.金色的阳光照耀下,眼珠变成了金黄.我连忙带上黑色眼镜,因为僵尸的眼珠没有瞳孔,只能透过同色光线才能看青事物.经过历代的变异.僵尸一族终于能根据光线的变化而变化.”哈哈!我竟不知何时成了契柯夫笔下的变色龙了”我自嘲道,吹着口哨,漫步向教室走去...

还没吃早饭,不过我们僵尸一族从食物中获取能量与月光中获取能量一样,有能量就能生存...慢慢走进教室,日!没人.进行曲乌鸦般的鬼叫,开周会!我迈着老爷步子慢吞吞的朝操场走去.校长大人早已在主席台上咆哮,他似乎不用口水淹死人就不甘心哪!看来今天不平静了,我本想趁他不注意时溜进人群,然而那鹰眼般的目光却盯得我凉飕飕的,这个校长大人不简单哪!

“站住!你当我不存在啊.给我上来!“ 全体同学齐齐盯着我,班主任郭女士对我咬牙切齿,恨不得把我活剥了.我只得低头走上主席台.

“嘿嘿!又是你小子.今天栽到我手里,你死定了!“ 校长低声对我奸笑.

“你叫什么名字?“ 他明知故问,摆明要在大会上修理我.看来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了.

“小狼!“ 我大声回答.台下一阵暴笑,校长气得胡子都歪了,可这也只能怪他自己.四五十岁的人偏偏像个老爷爷一样,留着长长的胡子,而且还特意染白.看来他这个人不仅跟不上时代,还有些复古.

“不是问你外号.你!姓什么,叫什么!“ 校长咆哮起来.

我在人群中搜索那死巫婆秦影的身影,那死巫婆正在那拍手叫好.“哼!“ 我狠狠的瞪着她.看来只好找她那校长舅舅出气了.

校长大人见我竟对他不理不睬,大怒道:“你,站在我们神圣的国旗下,给我老实向全校师生公开检讨!“

“哦!“ 我应声上去,“我姓帅名天,外号小狼.以后诸位叫我帅哥或小狼都可以.“ 说完深深的往台下

鞠了个躬,却有点带小日本性质.

台下再度暴笑,“好样的!“ 几个死党开始为我起哄.想不到我一句话就赢得了主动权.校长大人气得半死,竟说不出话来.直用手指着我“你...你...“ 我胜利的朝他摆个小白兔的姿势,继续说道:“很荣幸能在这和大家见面,由于校长大人没配合好本人的工作,邀我来此发言却未预先通知我.使得本人尚未打草稿,还请诸位海涵!“

台下一片热烈的掌声,各班的班主任开始吼叫却无济于事,便齐齐瞪着我.若眼光可以杀人,我绝不会只死N次那么简单.可怜的校长大人一激动,血压增高体温降低.“扑通“一声倒地,我知道坏事了,趁现场一片混乱,盾身逃去...

从此我便成了同学们心中的英雄,老师眼中的肉刺.听说校长大人在抢救室还突然跳起,告诉所有老师要好好修理我后又倒了下去...

我没事在学校闲逛,只要没老师的地方都去瞧瞧.校园内有座荒废的洗澡堂在“爱的家园“ 旁,这里一般没人来,可里面十分干净.我没有女朋友,除了月圆之夜平常也不来这带有暧昧性的地方.

“是你!“ 一个女孩望着我,去不只她何时来的.

“我们认识吗?“ 我像个丈二的和尚,好象我的记忆中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女孩.高高瘦瘦的,很漂亮.可眼角边又挂着无限的悲凉,一身洁白的连衣裙,让人产生一种想去保护却又畏缩不前的感觉.

“不认识.“ 女孩淡笑道:“不过我经常见你来树林却从不带女孩子,所以特别好奇.“ 脸上一片苍白,没有半点血色.

我一听想起了自己,笑着说:“我失恋啊!“

“失恋?够准时的,每月十五...“ 女孩打趣道.我微笑无语.

“周围去走走?“ 我说道---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最基本的泡妞方式还是懂的.

“想追我?“ 女孩笑的那么灿烂.

“有这个打算.“ 我认真的回答,或许我真应该找个伴了,尽管我是个异物.

”哈哈”她笑得那么灿烂,却带着一股无比凄凉的感觉,”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还想追我...”转眼又十分认真的告诉我:“我叫幽影.”说完就

转身跑去...我一时呆了,“这么容易就成功了?!”我惊讶,急急去追.却早已不见了她的身影...日!被耍了!不过人生第一次被女孩耍,确实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总之我觉得我的春天就要来了...

我哼着小曲,乐不可支.八百年来我真正开心的日子并没有多少.“站住!“ 一伙不良少年挡住我的去路,竟全都是校霸!什么砍刀门,兄弟盟,斧头帮...这些人大概是觉得黑社会很酷,也想搞点花样玩玩.

“几位大哥,有什么事吗?“ 我不想惹他们,更不想破坏我的兴致.

“什么事你应该清楚,你遮住我们的风头了!“ 砍刀门的校霸说道:“你那天一语使得我们在女孩子心中形象大损...“ 汗!就未这事?我无语.看来这些纨侉子弟真是没事找事啊!

“那你们想怎么样?“ 我苦笑不得.却暗暗作好了打架的准备.脚下“轰“的一声被我暗暗一蹬,竟炸了个洞.“凝力成形? 我的第二种超能力?!“ 我也惊了一跳.要知道并不是每个僵尸都能有两种超能力的,除非生前有强大的内力或死后有强大的怨恨之气才有资格拥有,可我中的是尸王的毒...

众校霸顿时被吓倒,没人敢吭一声.

“各位兄弟,有什么我能做的尽管说啊!“ 我奸笑几声,我终于有了战斗型的能力了,正想找个人活动活动筋骨,以解我八百年来受人欺侮的怨气呢.“你们有什么尽管开口嘛!“ 我上前拍了拍那校霸的肩膀,他顿时吓得两腿发抖...

却见另一个人上前道:“看来兄弟是个练家子.“ 我淡笑道:“会点花拳绣腿.“ 我很欣赏他,因为只有他才如此平静,还带有一些欣喜,看样子是个高手.

“是这样,我们大哥想让你臣服在我们门下.“ 他说道.

“臣服?“ 我有些不满.

他又笑着道:“当然是有好处的.只要兄弟加入,以后你的事便是我们的事了.“

“我会有什么事?就凭你们么?”我对他们不屑一顾想想若不是第二道超能力及时出现,恐怕此时我早一成了个肉饼了...

“兄弟话不能说得太绝.几位大哥只是要你表面尊让尊让,每月或可分些红利...“

“多少?“ 我有点不信.他伸出五个手指头.“五百?“ 他摇摇头说:“不,五万!“

“五万?!“ 要知道我在学校五六百块钱一月就足够了,生活费可是我自己赚的.因而对这五万块钱一月只是面子上吃点亏倒也划得来.

“真的假的?“ 我眼都瞪直了. “绝无戏言!“ 看着他身后的几个家伙全部愕住.我笑声道:“哼!把你身后的几位大哥拿去卖身,一个月怕也赚不了那么多.“ 想想几个校霸最多敲诈勒索点老实人,哪会有什么收入!

他回头看了看,也赔笑道:“把他们卖了确实不值,不过兄弟你值!“ 说完从身上掏出两扎钱.“这有两万块,兄弟先拿去用.“ 然后往后叫道:“你们几个过来!“

众人互相望了望,迅速围了上来...我这才明白,原来他才是主角.他笑脸盈盈的说:“我叫战天,很高兴认识你.帅天!“

想不到主席台上一语,这么快别人就知道了我的名字.想想自己来的前几个月,恐怕连班主任也不知还有我这号人物.本来象貌平平,却取名帅天.可那只能怪我老子了.女同学见了我说些什么“帅天?名与貌违啊!“ 日!幸亏我心脏较好.

我握住战天伸出很久的手,也笑道:“很高兴认识你!“ 可他却突然加力,我的手顿时疼痛难忍.只得急急凝气顶住,一股白烟从掌中冒出,而战天的手却像燃烧一般,顿时通红,周围还散发着热气,活活的把我手中的白烟死死压住,我竟发不出力道!

眼见白烟将被压散,心中一急.全身齐齐用力,手中的阴寒之气却从七孔冒出.眼珠变成了花白却无法透过黑色眼镜,我竟看不清了东西.一股无比沉重的压力传来.我只得咬牙相拼.好一会儿,白烟散开.却见他的脸也涨得通红,额头上的汗水不停的滴下.那些校霸却傻傻站在一旁. 不相上下!!

我无奈的朝他瞥瞥眼,他会意.两人同时松开.却见两人身陷数尺,小腿已全部埋入地下.“好!好!“ 他笑道,聚力跳出.我也不甘示弱,凝力跳了出来.

“今日真是棋逢对手,看来今天确实没来错!“ 战天笑着说.我也陪笑道:“自从与兄弟一站,才真正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哪!“ 的确也想不到一个

二十还没出头的人类竟会有这么大的本领,料想他师傅的厉害就可知了.

“欢迎兄弟加入‘战火云烟‘,看来‘战火云烟‘要改成‘战火云烟帅‘了“ 战天乐呵呵得道.“战火云烟“?我大惊.这就是中华大地上的“战火云烟“?? 这“战火云烟“ 分别指的是战天,火戾,灭云,荡烟.均为一二十岁.四人却厉害无比.

传言沿海黑帮闹事,人们不敢外出,***也管压不住.可这“战火云烟“四人独闯各黑帮,把黑帮老大下得老老实实.一夜之间,众黑帮不再闹事还得向“战火云烟“纳税.但尽管“战火云烟“的名号传边便了神州大地,却找不到他们任何资料,更没见过他们的真实面目.想不到今天遇上了战天,难怪这么厉害!

“原来是战兄大驾光临,小弟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兄弟小小年纪能有如此大的内力确实另在下佩服.“ 战天笑道.“我去通知几个兄弟姐妹,为兄弟的加入庆祝庆祝,有什么事找他们几个.“ 指指那几个校霸朝我示意,我微笑点头.只见他飞身一蹬,失去了踪影.“速度如此变态!“ 我大惊.要知道战场上速度决定一切...

“兄弟!“几个校霸围了过来.

“哦!原来是几个傀儡.“ 我不经意的说道.

“我们能拜倒在‘战火云烟‘部下也是我们的荣幸,你不也一样?“

我无语,竟敢抓我的把柄,心中不禁大怒,“你们老实回答我!“我冷冷的道.我对他们本来就没好感.“战火云烟‘是不是风云学院的学生!“

想起这风云学院本是沿海各大公司合资办的,以便为各企业提供大量人才,穷人想入风云学院得靠顶呱呱的成绩,而有钱人只要有关系或交钱便行,所以这学院可谓鱼龙混杂之处...

“这个...“众人互相望了望,却不敢回答.等了半天来了句“老大不许说...“

汗!这样的人也配当黑社会? “老大不是说有什么事找你们吗?“我得意的说. 现在可是一群老大来讨好我,八百年来这样的日子不多! 此时我终于证实如今的社会:强壮是本钱,革命是本质.

“好吧,我们只知道战天老大是金融系的,其余什么也不知道...“

砍刀门的老大上前说:“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了,也互相认识一下.我叫龙浩.他叫雷鸣.“指着兄弟盟老大说. “我叫阮破.“斧头帮的老大连忙自我介绍.

“龙浩,雷鸣,阮破?“ 我怎么觉得这么熟呢,“‘龙鸣破组合’,哦,原来是龙氏,雷氏,阮氏的各家公子,难怪校长大人不敢动你们.“ 这三家企业可是中华大地上的三巨头啊!不过我更看不惯他们了,我可是贫民出生!

“既然是兄弟了,以后生活上还望各位资助啊!“ 我奸笑道.

“兄弟只要用得上我们帮忙,尽管开口!“

“尽管开口?“ 想不到着几位花花公子这么慷慨.“唉!你们看我这衣服也不知是几十年前买的,还有我这裤子...“我看了看自己,不停的皱眉头.

众人互相望望.“兄弟!,这卡里有十万,兄弟先拿去用.“ 龙浩咬咬牙,递上一张信用卡.

“十万块!...呃,若买几件衣服倒也够了.“本来十分高兴,却又故作不满.雷鸣也递上一张卡来,“五十万!兄弟不要客气.“ 客气?我当然不客气.“还是雷公子大方啊雷鸣得意的向龙浩和阮破笑笑.龙浩气的发抖,阮破也很不服气,也掏出一张卡来“兄弟,我也没多少,一百万!“随即超他俩挤眉弄眼.

“看来还是龙公子节俭哪!“ 我特意拖着长声,龙浩的脸拉下丈长.也硬着头皮道:“看兄弟身上也没什么装饰品,如今的珠宝店也没什么好货色.我这有一块金表.十六世纪产的,倒也值个千来万.“ 说着掏出块金表递给我.脸上拼出些微笑,此时他的心肯定比滴血还痛,不过仍露出胜利的神情,仿佛刚报完杀父之愁.

雷鸣和阮破的脸瞬息变成灰色.这千来万的破表就挣回了脸面.值!我也趁给他们台阶.“各位兄弟,我还有事 .先走啦!“我哼着小曲,拿着战利品扬长而去...

刚走不久“哇哇“的哭声传来,我才不管他们哩!晚上不用上课,头一回拿了这么多钱竟不怎么用,够郁闷的!

低头四处走走,忽然一个人撞上了我,自己却倒了下去...

“走路不长眼睛啊!见本姑娘来了也不知道躲开.”女孩破口大骂.

“是你!!”我们同时脱口而出,真是冤家路窄,竟是那个死巫婆秦影.我极端愤怒,明明是她先撞我还出口骂人,更重要的是:我看她不惯!我握紧拳头,关节“咔咔”作响。

“怎么?你还想打架啊!真没一点风度!”秦影嘟着小嘴.

“我没风度?”我四周望了望,“嘿嘿!没人.”我奸笑道:”老子今天告诉你,我不仅没风度,还是个老流氓!”然后做了个老鹰捉小鸡的姿势.“救命啊!”她叫得比杀猪还惨,我怕引起麻烦盾身逃去...

好一会儿,她睁开眼睛见我不只去向.但见她两手叉腰,破口大骂:“帅天!你这个死无赖,老娘跟你没完.我要吃你的肉,扒你的皮,先奸后杀在解体...”我躲在一边听得浑身发麻,妈呀!这就是女人的本来面目,遂转身逃去...

在学校转了大半圈却一个熟人也没遇到.几个死党都在附近网吧上通宵,每天想的都是泡美眉.一个字形容:俗!本来宿舍有网线,可...谁叫俺们穷呢?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信用卡,“是不是该装上几台电脑呢?”我想了想,“哼!若我买了电脑,他们几个全泡上美眉,到时候就只剩下我一个孤家寡人就太不够意识啦...还是一起守寡好!”

忽然脑门中闪过一个女孩――幽影.“是不是去碰碰运气,看看她在不在那?”我踱着细步,慢慢向“爱的家园”走去.一对对情人并肩而走,那么浪漫,那么幸福,而我是孤孤单单一个人――陪伴了八百年的孤独.“你看!那不是帅天么?”一对对情人投来奇异的目光,我知道只不过是他们调节一下情趣,拿我寻开心罢了.更加激起了胸中的悲凉.

“喂!帅天.”幽影忽然从我背后跳出来,微笑着说:“又失恋了?一个人前来...”

我望着她,依旧是那张苍白的脸,却仍是那么活泼可爱,可爱的连我的骨头都快散了.我好想把她拥入怀里,诉说几百年来的苦闷.最后还是压住心头的激动,傻傻地望着她笑道:“你不也是一个人而来?还是在等人?男朋友??”突然一股冷水泼面的感觉油然而生.

她深深地望了我一眼,开玩笑似的苦笑道:“是啊!等了几十年了,仍没等到...”

“我也等了好几百年了,也没等

到...”我赔笑道,然后久久望着她,缓缓说:“是不是考虑换个男朋友呢?”虽然当玩笑讲,却是我心底最真诚的想法,她低头久久沉默不语...

“四处走走吧.”我轻声说道,她伫立一阵,最后点了点头.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好几次想去拉她的手,却被她巧妙的避开.天已入夜,满天的繁星使得深夜并不单调,远处的街灯依旧能给人带去光明...

我们爬到一棵压弯的树上,望着满天的星星情侣相互地传情,面对着月阴之下茫茫的湖泊,看着水面上柔和的微波.月夜下的四周是那么宁静,远方的孤心岛也沉浸在一片祥和的气氛中.

“这样的场景不需要任何言语,只要两颗心真正相拥...”我轻轻搂住她,她稍做挣扎仍选择放弃,静静地靠在我的肩上...

一轮半月挂在空中,夜风冷冷吹来,我轻声问:“冷吗?”她摇摇头,“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我轻声朗诵着,生怕打破这天地间最完美的气氛.她没吱声,只慢慢地躺进我的怀抱.这是我做僵尸以来第一次感到的幸福,我们便在树枝上静静地坐了一晚...

第二天醒来,天已大亮.幽影早已不见踪影.我躺在一棵树旁,只记得昨天做了个好梦...肚子“咕咕”叫个不停,我快步走向学校,正遇到死党“修罗”,这家伙,好吃懒做.典型的猪样,却帅气冲天――学校数一数二的帅哥.老实说,我的名字他更适合.他一见我,好象抓了个救命草一样,死死抱着我.

“放开!”我大声说道:“我可不好男色,不要对我投怀送抱!”修罗看了看四周投来的奇异目光,才发现丢了面子,急急把我推开.

“小狼,你可要救我啊!”修罗脸沉下来,仿佛哭出来了.

“你说啊!你倒是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呢?我不知道又怎么救你呢?”我像唐僧一样打趣道.

他正要开口,看了看周围的人群,又活生生的吞回去,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来了句:“先帮我解决早餐吧.”

我正感到好奇,以为他又是泡美眉遇上恐龙要我去顶顶,却见他半天来了句这样的话.“日!又吃白食.”不过我也不是小气的人,只要朋友不背叛我,一两餐也只这么大的事,

不过吃多了不行,尽管现在有点钱,但原则就是原则.

我带他来到小炒部.“要吃什么自己叫啊!”我对他说.

“随我叫?那我就不客气啦!”这个小王八蛋竟一连点了五六道菜,摆明是要坑我.

“到底什么事啊!”我问,他只顾狼吞虎咽的吃,却理都不理我.

“周围有女孩子呢,自己丢脸没关系,可别丢我的脸!”我特意大声嚷嚷,周围奇异的目光传来.

他缩头缩脑的躲了躲,红着脸低着头对我说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饶了我好不好

你是否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难道我认识精灵?这个精灵叫什么名字?告诉你吧,他是一个可爱的小精灵,是就在某个角落里偷笑的,你们却从来没见过“庐山真面目”的风铃精灵。

风铃精灵是风铃家族的一员,住在遥远而充满传奇色彩的天际小岛――风铃岛,是由所谓的“风铃爷爷”全权管理的一个壮大却无人知晓的家族。风铃爷爷自己曾经说过:“风铃家族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是因为有许多孩子喜爱风铃,喜爱风铃清脆的歌喉与美妙的舞姿,并且认同风铃精灵存在的意义,甚至和风铃精灵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言归正传,我是怎样和风铃精灵结识的呢?这倒说来话长了,我们还是先来认识一下吧――

我是十一岁的女孩糖果,维尼城实小五年(2)班学生,大队部大队长。告诉你,像我这样“聪明”的女孩,嘿,在维尼城肯定是属于重点保护对象,(但绝对不是国宝大熊猫,人家可是爱漂亮的哦)不过我虽然聪明,但是可没有绝顶呢!(取于“聪明绝顶”一词,漂亮女孩是不愿意“绝顶”的)

“看看人家糖果,你多学学人家行不行?”

“你去学糖果?愚蠢!呆板!没头脑!”

这两句评论分别是出自一位家长和一个自认为是哲学家的男孩。因此,你也应该知道,我,糖果,在维尼城的印象不一而足,但意见都“小同大异”。

为了证明我不是在好动的男孩们眼中那种“愚蠢”、“呆板”、“没头脑”的女孩,我开始等待机遇……

那天,我的一个朋友要搬到北方去住一段时间,临走时把她心爱的海豚风铃交给我照管。会发生怎样有趣的故事呢?让一罐罐美味的糖果告诉你们吧!

梦,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降临。她无声无息,只是静静地等待伯乐去寻找她的踪迹……

这完完全全是一个在火炉上烤着度过的夏季,太阳毫不吝啬地献出炽热的阳光,恨不得把地上所有的生物都变成烤乳猪。

我家买了一大箱冰镇可乐。浑身脏兮兮、汗涔涔的我,一回到家,就飞奔向冰箱。口干舌燥,大汗淋漓的时候,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淑女形象,猛地打开冰箱门,想赶快拿罐可乐降降温。我把手习惯性地伸进冰箱,却落了个空!我突然傻了眼,呆呆地站在冰箱前。冰箱里一股逼人的寒气吹出来,我的体温顿时就下降了好几度。我冷不丁地打了一个寒颤――不对啊,我们家昨天才买的可乐,我还原封没动呢。怎么突然就不翼而飞了?爸爸妈妈可从来不喝可乐,再说了,他们也还没下班呢,他们俩每天都加班到很晚。莫非家里有贼?我匆匆忙忙地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然后一件一件物品清点之后,重新收拾好。家里可什么也没丢,这事儿让我疑惑不解。

我正琢磨着,目光一瞬间落在了那串朋友托付给我照管的海豚风铃上,几只晶莹剔透的小海豚不见了,彻底地从细绳上消失了!剩下的,只是那五根亮闪闪的音管,在风中有节奏地摇曳。

一个黑影迅速地从墙上闪过。“谁?”我大声吼道。

黑影已经不见了踪迹,那串海豚风铃又和往常一样,咿咿呀呀地唱起动听的旋律,打破了屋里刚刚能够令人窒息的宁静,把生气再一次带到了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太阳刺眼的光芒被飘过来的云彩无情地遮住,像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征兆。

难道说,那个黑影是小海豚?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我在桌上摆了回家路上买的一罐可乐――来个守株待“贼”!

我躲进卧室,把门露出一条缝隙,使我能够清楚地看见桌子上一切的动静。我静悄悄地扒在门口,密切注意着桌子周围的一丝一毫的动静。

突然,那个黑影又出现了,是个漂亮的娃娃,大概只有五十来厘米高那么大丁点儿,胖乎乎的,可爱得让人恨不得立马一个箭步冲上去,好生捏一捏,就像平时捏橡皮泥一样。他铜铃似的眼睛闪烁着异常清亮的光芒,胸前挂着一个海豚吊坠,别有一番情趣。

他正抱着那罐可乐,以标准的小孩儿喝奶的姿势双手紧紧地抱着和他身体丝毫不成正常比例的可乐罐,努力地吮吸着美味的饮料…

…我再瞧了瞧那串海豚风铃,竟然和上次一样,小海豚不见了。天,我不是在做梦吧?这个可爱的小男孩竟然是我家的海豚风铃?我家有一个精灵?“呔――”我丝毫没有多想就冲了出去,“住手!”把这个可爱的“偷可乐的贼”逮了个正着。这下,罪魁祸首抓到了!

他挺委屈的,哭哭啼啼地嘟囔着:“呜…呜…你别抓我,我是海豚风铃精灵,我叫奶油,我们交个朋友吧!”对于一向相信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的女生来说,广交朋友自然成了我的一大嗜好,当然,也不排除我苦苦期待的机遇到来的可能,我应答道:“哦,奶油。多好听的名字啊!那……我们是朋友了!” 这个叫奶油的可爱精灵又显露出他天真的本性,我俩一见如故,一起跳起类似华尔兹的圈圈舞,“嘣嚓嚓,嘣嚓嚓”,这是我喜欢的节奏。我们还心有灵犀地念着朋友之间最真挚、最幸福的歌谣:

花香般的友谊其实就在你心里,

当你遇见属于你的命运,

爱之神毫不吝啬地把他交给你,

只是但愿你能够好好珍惜,

茉莉的芬芳才会属于你。

荔枝的爱秘诀:有缘千里来相会,朋友是不请自来的,既然你和他有缘,就一定会成为朋友,爱总是会帮助你的。

这是个美妙而自由自在的暑假,妈妈爸爸因为单位有事,都临时出差整整两个月――也就是整个暑假。正因如此,奶油就可以正大光明地陪我一起玩儿个痛快了。

奶油可真是调皮,每天都缠着我陪他。哎呀!我哪有那么多时间啊?可是,我不理他,他就耍性子,嘟着樱桃小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因为暑假总有一大堆的作业,我根本没时间、没精力来照顾他,只好任他胡作非为。他很快从一个惹人喜爱的欢乐小精灵堕落成了一个不成器的淘气包,每天都把家里弄地鸡飞狗跳的,不得安宁:屋里满地都是花花绿绿的可乐罐,饮料洒得也遍地都是;我必须经

常给他买饮料;等他睡熟之后,又细心地帮他擦去嘴角的可乐汁儿;白天把他放在有和风的地方,让他能够尽情地展露舞姿;傍晚还要重新般回来,让他晚上不会着凉;我还得忍受奶油和我硬挤在一张沙发上抢遥控器的日子;到了晚上还要我哼着耳熟能详的摇篮曲把他哄入梦乡。

这那里是个精灵啊,跟普通的街头混混倒没什么两样!

我到楼下去给他买饮料,他就丁零丁零地呆在阳台上和隔壁的一些风铃聊天。隔壁人家有一串用贝壳装饰的热带鱼风铃。我从来不知道他们在谈论些什么,他们似乎用的是另一种耐人寻味的语言,就像我们人类的方言一样难以琢磨。奶油说得余兴未尽,隔壁的热带鱼风铃却已经聊得不耐烦的时候,奶油就丁丁冬冬地跑过来跟我接着侃,无非是一些复杂的舞蹈动作和歌曲曲调。虽然是“八仙桌子――有棱有角”,可我就是没兴趣,毕竟我不是风铃,我也不需要风铃的舞蹈动作和歌曲曲调啊。我问奶油:“你为什么要这么调皮,把家里搞地鸡犬不宁的?”没想到他还很有道理地告诉我:“我这叫‘半夜里梦见做皇帝――快活一时是一时’。等我原来的主人回来了,我的生活可就又惨不忍睹了。”

有的时候,我脾气不好,就没好气地问奶油:“你为什么不换个主人呢?你可以悄悄地从我家溜走啊?”“因为我喜欢你啊!”我的气也就这样消了,瞧瞧他那副可爱的模样,聆听他那些稚嫩的话语,哪里还生得起气来呢。

为了哄奶油开心,或许也真的是这样的生活“白水煮豆腐――淡而无味”了。周六,我把奶油带到了游乐场。已经是晚上了,天空中的繁星早已经玩忽职守,回到自己的安乐小窝,舒舒服服地做起美梦来。也只有这个时候,游乐场最热闹,最漂亮。到处闪烁着形形***的霓虹灯,单是一个灯泡就有一种形状,十分有特色。

这里是维尼城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之一――心情游乐场,因为这里每时每刻都下着糖果雨,草莓味的、西瓜味的、苹果味的、凤梨味的、牛奶味的、巧克力味的……你随手就可以抓到你喜欢的糖果,所以,它给人带来舒畅的心情和意想不到的惊喜。或许,这也是维尼城年复一年吸引着络绎不绝的游客的原因之一吧。

奶油一进心情游乐场,就盯住了那架“水

蜜桃风车”,“水蜜桃风车”是心情游乐场的一大亮点,别具一格,令人浮想联翩。顾名思义,水蜜桃风车里,水蜜桃是门票,验票员是人们扮演的卡通形象――水蜜桃宝宝,连座位都是水蜜桃形状的。或许因为它有水蜜桃特有的香味吧,许多人都喜欢它。奶油更是欢喜得不得了,生拉硬拽地把我带到了“水蜜桃风车”前。

我买了水蜜桃,交给了水蜜桃宝宝,便抱着蹦蹦跳跳、满心欢喜的奶油,进了“风车栅栏”。我把奶油抱上“水蜜桃座”,他不安分地手舞足蹈。

奶油兴高采烈地随着风车转动,小手不消停地抓着旁边升起的水果泡泡和落下的糖果,乐此不疲……他和我唱着同样的旋律:

只是看你是否一直拥有到现在?

当你静下心来悄悄问自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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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花树前的温柔呢喃,仲夏星空下的情怯感伤,秋野小道上的思绪翻飞,深冬江畔的寂寞落寞,这是对四季的思考和感情.飞过十九个春夏秋冬,回望自己来时的路,感慨万千.我告诉自己:就要二十岁了!晚上,我总是在做着些支离破碎的梦,那些梦在记忆里来来回回...

总算是个男人了,就让燃烧的记忆从此冷却,让光华灿烂的憧憬从此幻灭.即使有再大的委屈,我也没有什么好怨恨的.这世间多是被弃置的命运,被弃置的心,在追寻的过程里其实,没有什么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包括快乐与受伤,包括幸福,包括一切来自心灵上的创痛与感动.

曾经光华的岁月已经不再,当自己整理好所有的心情和思想,准备开始新的生活时,春天的空气已经把我包围.万物复苏,鸟语花香.然而我却不知道应该拿怎样的心境来迎接这迫不及待的春天.时间不会停止,生活总在继续,我想就让我所有的、新的一切从这个生机勃勃的春天开始吧!

我的生活就像大便一样,在你总认真吃饭的时候,它不会有任何异常的举动.一旦你放弃吃饭或者马虎的时候,它可是要罢工、挣扎的.

春天的迫不及待让我这个有很严重鼻炎的人很是无奈!多风和浮尘的天气使我有点吃不消,比起外面的土腥味我还是更钟意于网吧的烟草味和特有的人类毛孔里分泌的令人恶心的味道,不可以说我爱这种感觉,只是习惯了在这种家长眼中年轻人堕落的地方.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每每到这个地方还会有人陪着我,那就我亲爱的老大兼死党――猴子!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拿着黑社会特有的眼光看着我,一副很不亵的样子,让人感觉特别恶心,于是我上去就抽了他一嘴巴!当时他就震了!然后我们理所当然的打在一起!正所谓不打不相识,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当天晚上我们一起喝了酒,成了朋友了!

当然对他的好感并不是因为一场厮打,我开始很佩服他的原因是他在喝醉酒的时候赋了一首让我惊讶不已的诗,“落日平台上,春风啜茗时.石栏斜点笔,桐叶坐歇诗”

这不是说品茶吗?我问.茗不就是茶吗?

样的感觉,同样会让人沉醉,个中风味,实有饮酒所不能尽者!他半眯缝着眼睛对我说.

我当时真的很惊讶他竟然有这样的文采,我真的很想六体投地的对他说一句I服了you!不过经过我后来的考证我才发现原来那首可恶的诗是我国古代伟大的诗人杜甫的.真的,他撒谎脸都不红.不过我也确实佩服他的记忆力,尤其在喝醉的情况下.据他介绍,喝酒是有很多好处的,譬如在打架的时候感觉不到疼,对自己喜欢的人敢于表白,尤其对他来说,喝酒不但可以提高记忆力,而且可以使他的文学细胞处于兴奋状态.我终于明白了号称“诗仙“的李白同时也是个酒鬼的缘故.

他是个很特别的人,总在义无返顾可以说是任性的追求自己心中的柏拉图.上学的时候,他总是无缘无故的消失,到某个地方去旅行,当然,大多时候是有我陪着.于是,翘课对于我们来说是比拉屎还平常的事情.讲到这里我不得不提一提我们的秦皇岛之旅了.

那一段时间,他总在对我嚷嚷着要去旅游,说是自我放逐,寻求一下刺激.终于,在放假来了,并且我们都在家里领了高额的工资之后,他做了决定,去秦皇岛.

长途卧铺的滋味相信外出过的人都知道那是很让人难过的,拥挤不堪的人堆散发着各种让人恶心的气味,脚臭,烟草味,还夹杂着人们说话时涌出来的口臭,真可谓臭人心脾,在那样的煎熬下猴子终于承认他的决定是个致命的错误.不过生米已经成了熟饭,我们也只好忍气吞声.这样颠簸了将近十二个小时以后,我们终于到了可爱的目的地.疲惫的我们在旅馆里睡了一天一夜之后,我们开始在这座北方的海滨城市游荡.一直深居内陆的猴子说一定要到海边去玩,领略一下大海的壮阔.但我们感到海边的时候,迎接我们的是凌乱不堪的海滩,在本来已经不堪入目的海滩的某个沙坑里居然发现了一坨人类的排泄物.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也同时想起了某杂志里的内容:美国机场的垃圾筒上用中文写着“垃圾筒在此”!面对此情此景,我不寒而栗。我转过身看着猴子,我发现他的表情很经典.口水快要流到下巴了.我问他那是什么表情,他迟钝了很长时间才说他很绝望.于是我们马上遏制了第二天看日出

真是应了郭冬林小品的那句话了---冲动是魔鬼啊!猴子满腹感慨地说.

为了不让猴子从失望走到绝望,我带他去看了海龟,那巨大的怪物似乎还可以吸引猴子的目光.

唉!我真想喝王八汤,活了这么大就没好好补过!猴子一边盯着海龟一边对我说.

你不要命了,要是今天这海龟丢了条腿你我都难逃干系.我把猴子从人堆里拉出来.

我就说说,有什么关系.况且现在法律是讲求证据的.猴子看上去很不屑.

要不我们去吃吧!反正是玩不痛快了,满足不了我们的感觉就满足一下我们的嘴吧!猴子灵机一动.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吃遍大街小巷,凡是见到特产之类的话我们一定要品尝的.在嘴巴和胃经过整整一天的奋斗之后,我们发现所谓的特产,也不过如此.如果要感叹的话就感叹高度文明的现在,连食物也在全国范围内同化了.中国有名的四大菜系也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总之,就是一个感觉---不爽!

妈的!总算是白来了!猴子沮丧的神情让我足以相信他是真的后悔了.

你感觉怎么样?他对我说.

我去拉屎!我发现我的肚子化学变化和物理变化都很强烈!

这样游荡了几天之后,无聊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经过投票之后,我们决定打道回府.就在我们做了这个决定之后,意想不到的事情惊天动地的发生了---我们的钱,已经...已经...所剩无几了,这是始料未及的.坐在马路边上,我和猴子开始商量对策。

我说去捡垃圾卖吧!如果可以赚钱的话我们从此就在这安身立命了!刚说完我就后悔了,路边一个拾荒者用恶狠狠的眼光盯着我们看,好象我们抢了他的生意要把我们碎尸万段一样。

去卖血吧!这样钱来的快!不过得你去!我晕血!我不怀好意地看着猴子。

你快去死吧!就我这身体,卖几斤血就不剩什么了!的确,猴子之所以叫猴子,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比较瘦。

真期盼上帝能可怜可怜我们,并且得到他的青睐,从天上掉下些人民币来,我们就可以回家了.这样的要求我想并不奢侈,我们只想回家.

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上帝不存在,一切将被允许.猴子对我说.

没听过.你又在吹牛B吧?

如果没有上帝,我们坐车就不用给钱了.回家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你死了那分心吧!那不现实!

靠,人绝望了还不能憧憬一下啊?

经过三个小时坚苦卓绝的思想加口舌斗争之后,我们决定去饭店打工赚钱.因为猴子自认为他的样貌不错决定去做服务生。而我貌不惊人,就深入后方做起后勤工作---洗盘子。

正所谓黄天不负我们俩这回家有心人,经过整整一个礼拜的坚苦卓绝的奋斗,我们终于凑够了路费。

以后什么事一定要先有个好的计划。猴子感慨!

算了吧!计划的速度永远也赶不上变化的速度!

坐在颠簸的的长途汽车上,我心疼地打量着自己伤痕累累的手,想想以前我对它是那么的爱护有加,没想到一个礼拜就满目创痍了,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猴子递过一支烟来。简单地安慰了我一下。

这可是公共场所,哭不得的!在这儿哭是很逊的!

那又怎么样啊!我真的很苦嘛!我冲他吼道!结果满车的人都看我,连司机也丢下手头的工作望着我,他们以为我是抢劫的呢!

我躺下安静了。望着窗外的风景渐渐走进黑夜的笼罩,我想着就要回家了,满意地睡去。

再次经过将近一个夜晚的煎熬,我和猴子终于回到了我们可爱的家乡。熟悉的景物看起来是那么的亲切。

我亲爱的××人民,我猴子又回来了!猴子一下车就喊道。

熟悉、单调的生活又要开始了!

就如标题所说的一样,我称我们的生活为四位一体的生活,就让我来慢慢的解释!也许陌生的你也和我们一样,在这座城堡里来来回回,反反复复。

家,是我们从小就依附的地方。人人都有或希望有个家,正如某首歌曲唱的一样。在没有自立的能力之前,我们总是生活在家的,当然,慈爱的父母是不会叛逆的我们在思想单纯到只懂得如何用我们体内排出的某种液体和泥的时候就把我们丢进这个万恶的社会的,所以在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家是我们的全部。在我们渐渐长大之后,我们和家的距离也越拉越远了,并且这是和我

们的智商成正比的.在学校的时间在某些阶段里已经可以超过在家的时间了.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距离是段看不见的路.即使这样似乎也阻断不了我们和家的那种微妙的关系.不知道大家想到没有,有钱能使鬼推磨!对了,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要是拉近我们尤其是在上学的我们和家的关系,它的能力就绰绰有余了.

家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我们也都不是无情无义败家子,所以无论如何家还是要放在第一位的.而且在我们付出艰辛的脑力劳动之后,家是唯一可以领工资的地方,这在某种反叛心理的高度上让我们得到了心理上的平衡.

我之所以要把“家“放在第一位上来说,是因为我的所有生活开支都是由家来提供的.家不再给钱了,我的生命都没了,还谈什么生活啊!我的理论就是,家是四位一体生活的基石,所有的生活都要建立在它的基础之上.

学校.学校到底应该怎样来定位和定义,恐怕人们的说法就众说纷纭了.对我个人而言,学校是与梦想最近的地方.还记得以前我值得尊敬的老师总是在说,学习是通往成功的捷径,上学至少可以比无业的人少奋斗几年了.以前我很幼稚,拿老师的话当作真理,长大以后,虽然觉得老师说的并不一定对,但也不无道理.毕竟还是有学历的人能找到一分像样的工作.

我没有过多地接触过社会,即使它有比学校好的地方我也不得而知,而且生活在学校这么多年了,不论怎样也对它有些感情.更重要的是它会为生活提供一些方便.比如它可以在我和猴子遭到社会人士围追堵截的时候当作我们临时的避难所,也在我们通宵上网之后提供非常便宜的食宿.

校规校纪的全面可谓琳琅满目,作为并不很守纪律的学生,我和猴子早就在多年的摸爬滚打中练就了一副金刚不坏之身.这样就间接地锻炼了我们面对敌人时随机应变和坚决抵抗的能力.而且,波折的生活不会让生活显得过于单调和无聊.我想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过平庸的生活.

接下来的地点,恐怕我也无法确定了,因为经常变化,我也无法确定,甚至是哪一个地区.我和猴子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去旅行,通过那分闲散和面对陌生事物的新奇来调节.所以我想应该称之为流浪.为什么是流浪呢?而不是其他的,如旅行、散心?我想你或

本来我们是抱着旅行的决心的,但我和猴子都不是在生活上很有经验的人,通常,如果我们走得离家乡太远的话,恐怕就要遇到一些麻烦了.比如找不到回家的路啦,比如即使找到回家的路却没有钱了,就像、 秦皇岛的遭遇一样.所以不论怎么样,麻烦总是在紧要的关头发生.

虽然我们大多在外出旅行的时候都会遭遇不幸,而且每次的心情都比原来要重,但我们还是乐此不疲地重复着这样的事.就像猴子的说法:

人是要在波折中成长的,自己亲身得来的经验才是自己的,别人教的那始终是别人的!

仔细想想这话确实有道理!不过这话恐怕得我们客死他乡才可以实现,我们似乎太不愿意改悔了!!!

接下来改是重点了,坦白地说,现在的我就坐在网吧里!我很喜欢这种气氛,虽然这里乌烟瘴气,人鱼混杂,我就是不厌烦这种地方.和那些玩游戏的人比起来,似乎我坐在这里做着正经的事,我想这就是范仲淹他为什么生活得那样惨烈,却还是被后人们称颂的原因就是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想想这些我就自豪得想笑,正所谓举吧皆浊我独清!

客观一点说,我是网民大概也有5年了,虽然没混出什么门道来,打字不快,也没什么举世瞩目的创作,但是我在网络这个广大的天地里学到了许多东西,增长了许多见识,比如,我知道CS是反恐精英,知道了××online是网络游戏,知道了uc也是像qq一样的聊天工具,知道了不就是新浪有聊天室...以前和别人侃的时候总是觉得没什么好侃的,现在不一样了,我也可以有许多话可以说,也可以让别人目瞪口呆流着口水听我的真知灼见.这使我在别人面前有了自信,虽然不及姜昆这些艺术家们鲜亮,但我也可以在朋友面前花枝招展地生活.所以说,网吧生活,对我性格的形成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猴子就不一样了,他比我无耻多了,他在网吧里干的那些事和我比起来简直就是猥亵,甚至可以用下流来形容,为什么这样说,且听我慢慢说来!

靠!又有美女和你视频了?真TMD,你也真是幸运呢!我惺惺地说.

那还用问吗?我这多才多艺的,谁见了谁不喜欢啊!你也是够可怜的了,今天聊的火热,明天就不知道你是who了!猴

子的笑脸比他的P股还红!

你说为啥这些女的就不愿意理我呢?你有什么经验,传授给我点吧!

你呀!这都不用我说,你上来就和人家说什么“三岛由纪夫“,就和鲁迅一样,哪里有人知道啊?

鲁迅的知名度也不低呀?小学我们就学过他的文章吧?

我只是打个比方,你何必那么认真呢?你应该知道现在的女孩都喜欢什么,你提到她们喜欢的东西了,她们自然感兴趣,感兴趣了,也就愿意和你聊了!

你是不是只类似周杰伦了这样的人啊?

当然了,现在就流行这个,那,就这个女的,我骗她说我我有一件周杰伦的签名T恤,她不但可我视频,而且还要以身相许呢!只要你有足够的耐心,再加上一点点的花言巧语就能轻松搞定一个美女!再机智的女生也会主动进套的!

听了猴子的话,我确实想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但我怎样也酝酿不出来!周杰伦的歌还不如我哼的好呢!而且现在的名人已经越来越没有男人味了,一个比一个奶油,要我在女人面前提他们,免谈!我也真为我们东方的美丽的女孩感到忧虑.她们喜欢什么那是她们的意愿和权利,我干涉不了,肥水不流外人田,使用这卑鄙的招数的人几乎是和她们有同样的黑头发黄皮肤的,在网络这个交流空间里,有缘人终成眷属的也是有的,这我也没有意见,我所担心的就是她们一旦遇到了猴子这样的人,该如何是好啊?猴子一直在嚷嚷着要破了他的处男之身,我可真担心哪个***美女落到他的猴爪里,唉!后果不堪设想啊!所以在这里提醒广大美女一下,要小心,小心,再小心!真想把我的慧眼借给你们...

和猴子的卑鄙、无耻、下流比,我就显得高尚多了,我不习惯把人当宠物来耍着玩,我和人聊天可都是认真的.就像我的网友“杉蕙美薰“一样,她不问我是谁,我也不问她是谁,可就是聊得很开心,很投缘.在猴子看来这是件莫名其妙的事情,我也承认了,但我真的很喜欢和她说话.开心、平静、坦然.

牧村の腾明:有些时候特别不想读书,可离开学校之后就又感觉到生活的空虚、无聊,就像这样,理想与现实总在发生激烈的碰撞.我是个矛盾的个体.

杉蕙美薰:那你就让自己在某件事情上安静下来,或者做些自

己容易完成的事情.当一切顺利之后,你的内心就不再那么矛盾了.

牧村の腾明:我是这么想的,也这么做了.

杉蕙美薰:那效果怎么样?

牧村の腾明:一如既往!

杉蕙美薰:你都做了些什么?

牧村の腾明:睡觉、吃饭.

牧村の腾明:那还有什么?我喜欢,而且这很容易!

杉蕙美薰:我晕!!!你就这点追求!太...太...

牧村の腾明:不可救药?

杉蕙美薰:对,不可救药,而且我觉得你已经病入膏肓.在我的意识里面,最懒的人也不过是像皇上这样坐享其成的人,但我想他们至少会发出一些指令,你呢?太不可思议了!!!

牧村の腾明:没什么不可思议的,我就是这些追求,吃饱穿暖就行了,我可不会学那些吃饱了没事找事做的人...

杉蕙美薰:我无话可说.

杉蕙美薰:你指歌还是小说?

杉蕙美薰:那可是黄书哎!你忍心看吗?光想想就觉得很肮脏了!

牧村の腾明:没看过怎么知道是黄书?

杉蕙美薰:我没看过!天地良心,我妈做证,我听人说的!

牧村の腾明:没看过就不要妄发评论!艺术可是不分高尚与猥亵的!三岛的书你看过吗?

杉蕙美薰:没看过!又是日本人?

牧村の腾明:对!日本人!他的小说感觉很好,很突出人性!比如说就不错!

杉蕙美薰:一点爱国情操都没有!崇洋媚外!!!

网吧的生活充满了快乐和刺激,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在前卫的生活中,我和猴子都充分体味着它带给我们的快感.

有了这样的体验,就给生活的乏味增添了很多乐趣.但如果探究内心的话,我觉得我并不满足,就像猴子一样,他的壮志未酬,导致了他的桀骜不训,他曾在我面前发誓要建立理想中的乌托邦,可见他有积极的野心.但我和猴子又有

所不同,那就是我不能明确自己究竟想要得到什么,想要的东西在我的心里还是个未知数,也许我还不曾遇到自己想要得到并一定要占有的东西吧!

一成不变的东西总是招致厌烦,就像结婚多年的夫妻一样,老婆看腻了老公,老公对老婆也有很深的成见.虽然四位的生活有网吧的即使更新和游荡增添的乐趣,但这样的生活久了也终究不是一件好事.猴子一直说要在新的领域里开拓出殖民地来,这样才可以增添更多的乐趣.不过这对他来说只还停留在空想的高度,并没有及时地付诸实践.我当然也没有在这件事情上添油加醋,催化它的快速发生.我有自己的看法,社会是个大舞台,如果可以以石灰为基础建立第五位,应该可以极大限度的提升生活的乐趣.但面对猴子好斗的性格以及如鱼得水的社交能力,我选择了保持沉默.如果我说了,搞不好他就要带领我成为阿飞古惑仔之类.我,虽然心存叛逆,但还不至于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敌,一方面为自己的安全考虑,另一方面也要担负起为猴子保驾护航的使命,出于这样的考虑,我保留了自己的意见.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从秦皇岛回来之后,我和猴子各自回了次家,取了些生活费,同时也受到了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碰面之后,我和猴子商量如何同学校领导解释的对策.虽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到了我和猴子这儿,就什么策略都没有了.最后决定走一步说一步,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淹.

先到班主任那里报到,班主任并没有说什么,因为他是中产阶级,在学校里就那么点发言权,况且我翘棵课的事学校已经知道.如果只是一两天,这还是教务处来管的,但时间久了就涉及到纪律的问题,是政教处的辖区了,政教处的主任在学校里面是出了名的狠,他姓张,犯了错的同学一听到他传讯的消息,胆马上就破,我和猴子这次恐怕凶多吉少.

  到了学校,并没有马上被传讯,恐怕是校园暴力事件又有抬头的趋势,张主任恐怕是急于处理打架滋事者,暂时没空理我们.猴子说要趁热打铁,自己去找主任投案自首,争取在态度上赢取从轻发落的机会.我也同意他的看法,于是就这样决定了.

  学校的变化不是很大,基本设施保持不变,除了一楼的玻璃已经被对学校不满的学生弄的支

离破碎以外,我倒是没发现什么不熟悉的地方.对了,厕所的味道已经不再那么刺鼻了,这得感谢学校里兢兢业业的劳动人民啊!回到班里,同学们对我的归来显得莫不关心,这可真是个有效地显示人情冷暖的地方啊!不过同宿的几个弟兄还是礼节性的寒暄了几句,并且告诉我班主任以及学校领导对我的无故消失很"关心",这是心知肚明的事.不过这些话还是无形中增加了我对去政教处投案自首的心理压力.真是生死未卜啊!

  去投案自首的历程可谓坚苦卓绝。我想起在电视上看到一些人去***局自首的时候总是有家人或是陪同,在通往政教处的路上,我一直回头看,可总也看不到家人和朋友的身影,甚至连该死的弼马温也没有出现,落破的失望感油然而生,时间临近傍晚,天空也灰暗得要命,就像我的心情一样。

  真不愧是学校的高级领导,我刚走到主任室门口,就有两个学生低着头走出来,一副辛苦的样子,可见是刚刚经过暴风骤雨般的训斥,看来今天我也难逃一截。上帝呀,救救我吧!

  哦!是你呀!我都找你好几天了,往你家里打***,你家长说你已经来上学来了!这几天不在学校你都干什么去了?

  没干什么?最近学校打架的事又有抬头的趋势,经常有社会上的人来学校里滋事,我想这些事和你没有什么关系吧?

  没有,没有,我这么老实,怎么会参与打架呢?这你是知道的!

  是,你平时是挺老实的,不过...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主任,我真的没有打架!

  那你干什么去了?赶快说!

我什么我,赶快说你这几天都去干什么了!

我就是心情不好出去散散心!

心情不好?散心?如果换做是我这么说你能信吗?

我告诉你,别给你机会你不珍惜!我看这学校你是不想呆了啊!

主任,我说的可全是实话啊!你一定要相信我啊!

主任,就是你把我开除了,我也是这么说,我没打架,也没干

一翻口舌斗争之后,张主任开始沉默!以我多年的反恐经验,在应对讯问方面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在死缠烂打方面我发挥的更是淋漓尽致,装可怜、对口供坚持到底对我来说那就是艺术!

你说的是真的吗?张主任语气一转。

张主任,要是没有事的话我就先走了,具体怎么决定你看着办就好了!我转身欲走。

  等一下!他边说边从身上掏着什么!

  我不记得是哪种野生动物了,反正它们有这样的一个习惯,总是喜欢反咬一口。

  我正琢磨着他在掏什么呢,只见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三块钱人民币来。

  给,帮我去买包烟!

  我拿着这三块钱走出了政教处。去买烟的路上我琢磨着他堂堂一个政教处主任,就抽三块钱的烟?有些不可思议!真是,一个月拿好几千块钱的工资,这样消费未免太小气了吧?再说便宜的烟对身体也不好啊,我平时都抽五块以上的。难道他是想试探我?如果我真的买了三块钱烟回去他一顶会觉得我不识时务,搞不好要给我一个处分的!可话又说回来,如果我加点钱给他买包好烟回去,那我岂不就是行贿啊!万一他再给我加上一个行贿的罪名,那我不是得不偿失了。

想着想着,我就走到了商店,我还正在权衡着这件事的利弊,服务员就问我要什么,我顺口说“中华”,我理智不清的把钱付了之后走出了商店。

回去的路上我左思右想,觉得还是不能做出行贿这样有损祖宗荣誉的事,可我抬手一看,手上已经拿着一包“中华”了,再回头看看,已经走出很远了。算了,行贿就行贿吧!大不了一死!祖宗啊!我也是迫不得已啊!勿怪!勿怪!

再次回到政教处已经过了大约十分钟了,一进门张主任就问我为什么这么久啊!我说没事!

我把烟递给主任,他接过去顺手就扔在桌子上,可刚扔下就马上拿了起来,仔细端详了一下。我的心跳就在这时达到了每分钟三百次,紧张的心情自不用说,我担心的是他会怎么看这件事,行贿啊!

我小的时候,我妈就教育我说“好人会有好报”,因为这是我妈说的,所以就一定是真理

,这句话也十分深刻的记在我的心里。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一直都没有发现这句话在我身上有多么适用。

主任盯了烟好长一段时间,然后露出一个成分复杂的微笑,一惯严肃的主任也把脸变成了晴天,慈眉善目的对我说话!

  你吧?平时表现也还不错,就是小毛病太多,迟到有你,考试早交卷有你,你把这些小毛病改改也是个积极向上的好学生.你这几天没来的事情我就暂且相信你是心情不好出去散心了...

  我真的出去散心了!我补充道!

  好好好,你真的是去散心了,我相信你了!但是你一声招呼都不打就是你的不对了,鉴于你这次表现还不错,我就再给你一个机会,希望你可以在以后的生活学习里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嘛!

  那是一定的!我来学校就是来学习的!我随声附和的同时也感受到了行贿的好处.

  恩,你这态度很不错,知道自己来干吗就好!行了,你先去吧!以后要好好表现啊!

  恩!谢谢你,张主任!

  看来还真是好人有好报啊!我为了学校政教处主任的身体健康,甘于奉献自己的钱财,精神的伟大可歌可诵啊!

我正得意的望门口走去,主任突然又把我叫住了.莫非他反悔了?

  你去把头发理一下吧!你这头发太长,过几天上面要下来检查呢!你配合一下学校的工作!

  我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理发啊!虚惊一场!我头都没回地说了一句没问题.然后走出了政教处! 

  回到教室时,已经是晚自习的时间了!一翻对战之后,我早就累了,打算到教室打会盹!刚坐下我就感觉有点不对劲了,自从秦皇岛之行后我的肠胃就一直不好,总是调节不过来,这不?我还得去趟厕所!我和后桌的女生要了块卫生纸就直奔厕所!

  蹲在茅坑的两岸,再抽根烟,可真的是一件很惬意的事!这是我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如果大便不抽烟,那就不算功德圆满!而且抽烟与否决定了大便的通畅指数,这可是有来历的!

  众所周知,在高中学校里烟民是属于非法组织的!学校对于抽烟的打击力度很大.所以,只要你在高中上学,也不管你在校外是多么嚣张跋扈,到了学校,抽烟这项活动就必须转入地下了!于是乎,

厕所就成了我们这些烟民的工作室!

  当然在厕所里抽烟也不是绝对安全的,有时学校要搞突击检查,广大烟民们就要被迫停止活动了.

  厕所对我来说是个很好的思考场所,把门一关,你所在的位置基本上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了.而且大便是个漫长的过程,如果你不找些事情做,那就很无聊了!

  抽烟也一定程度上促进新陈代谢,边抽烟边大便,大便相对于不抽烟来说要痛快一些.所以我也渐渐地养成了抽烟大便的习惯!偶尔会有忘记带烟的情况,那我就要便泌了,如果再加上没有烟民在场,那可就真的郁闷了!真的恨不得带把勺子,边拉边挖!

  另外我还惊奇的发现,鄙人在大便的时候想问题,思路特别的清晰,所以无论多么让人费解的问题只要在我畅快之后便可迎刃而解了.

  综上所述,我喜欢在大便的时候抽烟、想问题!不过有一点是值得提醒大家的,在抽烟而不在厕所的时候,我时常会觉得下半身的神经异常兴奋.

  现在学校没有搞突击检查,而且已经上自习了,所以我是绝对安全的!

  唉!可以爽会了!  

  唉!当今社会的很多制度对于学生这个群体来说很不公平.就拿头发来说,学校的女老师可以打扮得跟芭比娃娃似得,而我们就不可以让头发花枝招展,而且老师起的可是为人师表的作用,再说了,人人平等,凭什么我们就没有那个权利?

  我正在想着主任让我理发的问题,突然听见一个脚步声越来越近,莫非我抽烟被抓了?完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我的坑位的门 "嘭"的一声就被打开了,一张熟悉的脸映入眼帘,但我就是想不起来他是谁,不过我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虽是老师但不是领导!

  还有烟吗?我要拉屎,忘带烟了!这句话对我来说真的可以跌碎N副眼镜了,真是遇到知己了!

  有,给!我递给他一根!

  谢谢!他拿了烟就走了! 

  然后不一会我就听见不远处"嘭'的一声...唉!他可痛快了!可把我吓得冒了一身冷汗! 不过还好!没被抓.

  我赶紧就解决完了战斗,赶在那个老师之前离开了厕所,免得他记住我的样子然后上报,我可不想给他这个立功的机会!

了一下心情!今天可真是遭遇了太多的事了!

  晚自习谁看啊?我问同桌.

  靠!真TMD,我去理发了!还是先避避吧!班主任再批评一会,我就该招架不住了!我起身离开了教室!

  在还离校门口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我就看见了"××中学"那几个字有些不一样了,那几个字被镶嵌上了霓虹灯,很有规律得一闪一闪的,和酒吧外边的标志牌有异曲同工之妙!我就纳闷了,这学校是怎么了?这还不到招生的时候呢,搞这一套是什么意思啊?外人看见了还不以为这学校啥时候改成娱乐场所了啊?如果再在校门口安排几个花枝招展的性感美女,一人拿块手绢,对来来往往的路人边挥边说"大爷,来玩啊!",我想学校每天肯定爆满!

  我想着这些无聊的事情,走出了学校!奔赴理发之路!

我生活在一个曾经陈旧败破的小城,说到曾经就说明它有很多过去,下面就由我来讲讲吧!

这里本是山清水秀、鸟语花香,所以深得某些朝代很多皇帝的喜爱,每当盛夏,皇宫贵族们便来这里避暑:打打猎了,游游山水了,留下很多动人的传说。民国时期,小城经历了历史上的最黑暗时期。那时只要你魄力惊人,又有几个好兄弟,有几杆***,便可以占山为王,建立自己的政权,手里有了权利,你就可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了。所以,民国以后,这里土匪横行,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直至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的主要任务还是抗匪呢!自古是邪不胜正的,解放以后,人民解放军这支正义的队伍来到了这里,在人民的配合下,终于将土匪肃清,人民过上了幸福的美好的生活!

  还记得从前看过的很多电影主题都是走出大山,的确在大山的包围下,一切都显得特别的闭塞。这座小城也因为坐落了在山里而破落了好些年但再高再大的山也挡不住改革开放的春风,用宋丹丹的话说:“改革开放吹进门,中国人民都精神。”在小城人民热情洋溢的建设下,小城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原本街道上稀稀落落的人影已经变成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偶尔的几辆畜力车也已经变成车水马龙。

我很庆幸我生在这样一个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时代,毕竟经济发展了,就有了许多可以吃、可以玩、可以看、可

以听的东西,不用别的,光看看我们那规模壮大、宏伟壮阔的县政府办公楼就知道,我们县的人民都已经奔小康了。猴子对办公楼前的那个音乐喷泉情有独钟,每每经过政府门前,猴子总是要停下来痴痴地望上好一会。

哼!要是没警卫,我肯定冲进去,脱了衣服在里面洗个澡,那喷出来的都他妈的是钱那呐!

走在街上,你会惊讶地发现,连理发店也在搞市场经济了,用我爸的话说,那就是谁的脑袋好使,谁就能赚钱。放眼望去,!一水的帅哥!也是,现在的女人越来越注重外表美了,三天两头地搞美容搞瘦身,广大的女性是带动美容行业发展的生力军,要不然现在的一百二十分钟的电影也不会因为美容和减肥药的广告而增加到一百五十分钟.给头发美容成了修饰外表的一个重要内容.如果理发师足够帅,那么女人肯定愿意光顾的,就像男人喜欢让女人来***一样.打个比方,同样规模的两家理发店,一个是由帅哥来执掌理发,另一个由一个相貌平平的人来理发,那么那个帅哥的理发店肯定特别受欢迎.所以,理发店由帅哥来理发绝对是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当然,说得过于绝对了,毕竟世界上不只是只有女人,毕竟男人们也曾经所向披靡、曾经在历史的长河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单从皇帝这一个角色来说就已经很明显了,莫不是出了武则天这个人,女皇帝恐怕要在历史中空前绝后了.大清国亡了以后,这长头发已经很明显得成了女人的专利,而且对于有些上了年纪的男人来说,那个聪明绝顶的脑袋似乎就不再那么重要了,虽然这样说,头发还是要剪的.男同志理发虽不及女同志理发花消大,但那个积少成多的数量也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对于理发行业来说,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还是有些人能够标新立异,独树一帜的掎身于理发行业里,那就是那些开理发店的女同志.

  高中学生的仪表因为教育部门的广泛重视也被很严格地要求:男生的头发不能盖住耳朵,女生的头发不能过肩,过肩的要扎起来,化装和佩带首饰更是打击的重点.就这样,作为高中生的我们每两个月都要去理发来配合学校的工作.猴子对这种做法表示深深的气愤和抗议

  为什么女老师可以整得跟芭比娃娃似的,而我们却不能为自己的头发做主.身体发夫,受之父母,

这学校总逼着我们做不孝的事情就不怕受到老天的惩罚?猴子如是说.

  学生理发的高潮已经过去,再加上是晚自习的时间,所以不必担心今晚我理发会遭遇拥挤的状况,这就给了我更多的选择机会,嘿嘿!我要找个美女为我理发!给我这个单身贵族的孤单的心找份慰藉.

  走在街上,看着家乡蓬勃发展的气势我就感到由衷的高兴.尤其理发店的装修也越来夜精美、越来越充满诱惑力了,坐在里面,即使你不是很有钱也能感受到自己多了一点高贵的气质.何等惬意呀!

  虽说我不经常理发,但是对于哪家是由美女来理发的情况还是有一些了解的,如果你有一个像猴子这样的朋友你的消息也可以像我一样灵通.他总是兴致冲冲地告诉我哪家理发店又请来了美女,然后再拖着我去陪他理发.所以找一个美女给我理发不是件难事!不过呢!既然有了更多选择的机会,我就要好好选一下,百里挑一,找出一个最好的!

  走了很远,已经接近了街道的尽头,我还是没有找到一个让我十分满意的!难道今晚要失望而归了?

  所谓:"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就在我正打算放弃寻找的时候,我眼前一亮:我离开这段时间,又有一家理发店开张了.透过玻璃看到的那个背影,好像还不错,已经足够达到动人的效果了.猴子很早说过,看女人不能只看背影,一定要看前面,因为有很多女人是"从后面看风调雨顺,从前面看颗粒无收"!不过呢,这个背影给我的感觉还不错:秀美的长发轻轻地垂在肩上,并随着肩膀的动作而缓缓地动着,也有几缕不安分地绕到肩膀前面去.宽松的米色毛衫轻松地贴在身上,虽然不能立刻看出她的身材,但仍能感觉出她娇美的身段.浅蓝色的牛仔裤调配出腿的修长和匀称.脚上的一双白色运动鞋显出一份跳跃的活力.她正背对着门外给客人理发,所以看不到正面,但是这个背影已经给了我许多美好的憧憬了,不进去探个究竟实在可惜了.

  "歆馨",这个新鲜而充满神秘的店名,增加了我进去的信心.我攥了一下拳头,走了进去.

  我的动作很轻,所以没有打扰到她,她依旧认真地给客人理发.我走进去,在她身后不远找了把椅子坐下,那个充满诱惑的背影更加清晰地展现在我面前,让我更加想知道这个背影后面是怎样的一个世界.

量了一下店里的装修,给我的感觉还不错,白色和绿色为主的色彩基调有一种自然的清新,粉红的配色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可见店主花了不少心思.在店里我并没有看见其他的人,所以基本可以断定,那拥有迷人背影的人就是店主!而且可以推断这店里的装修是依据她的个人意愿,因为这看起来不像是在开店,更像在为自己布置房间.

  她还是很认真地在理发,没有发现我,透过镜子,可以看到她的正面,但是有太多的头发越过肩膀挡在了她的面前,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但我还是努力地看着,希望在她转过来之前可以看到一些,好让自己有个心理准备.我正看着,她好像是累了,直起身子挺了一下腰,然后甩了一下头发,看了看镜子,然后就和我对视了她转过身,正面对着我,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你...你...你是理发吗?

  呵!这庐山真面目就在面前突然出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我的心跳在瞬间达到每分钟三百次,跳得有声有色,我能够清楚地感觉到我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我是被吓到了吗?不是,我一直都是个坚强的人,不会是被吓的,那是什么呢...

  她的脸是标准的鹅蛋形,白皙的皮肤像被水浸泡过那样充满柔情,还透着迷人的红润光泽。偌大的眼睛晶营透亮,仿佛可以洞察世俗的尘埃领略到生命的真谛,峰挺的鼻子玲珑可爱,搭配在这张脸上‘天下无双’,只是嘴唇大的不够标致,薄薄地聚在一起显得有些局促,但它的色泽是以弥补这缺陷了。没经过唇膏的打理,都可以红润的让人垂涟欲滴。这样的一张脸再加上怜美的声音以及柔美的语气可以称之为完美了。她的额头上渗出汗珠,显得出来她真的很认真,而且也很辛苦,唉!真应该给她一个杰出青年的称号。

是的,我来理发!我说。

哎呀!真是对不起,您进来我都没看见,您先稍等一下,马上就好。她抱歉地对我说。

不容多看,得紧抓时间做出反映了,总得要说些什么,好方便她继续工作。再继续盯着那张俊美的脸,就显得自己没水准了,一定要注意自己形象,回答什么到是很容易,无非就是没关系、不容客气之类的,但是面对这样一位美女,你的回答就要说烦了,语气,语调一定要把握好,还有,我此时是坐着的

,一定要站起来回答才显得有礼貌。另外站姿表情也是很有讲究的。

接下来就看我如何在瞬间完成这个高难度的动作吧!我不紧不慢的站起来,不卑不亢的速度至关重要,太快了会显得你在关心面前紧张,举手无措,太慢了会显得你目中无人、自命清高,所以适中的速度才是最好的选择,既能尊重对方,又能不失身份。

左手自然下垂,右手台起后轻轻推一下眼镜,这个动作是要求不高,但推眼镜这个动作是一定要有的,因为它可以表明你是个有文化的人,话深一点说明你是个有内涵的人。

接下来要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这个微笑是整个动作的核心部分,在自己看来,它只是一个善意的微笑,而在对方看来,它可能就显得意味深长了。

接下来才是说话,语气要坚定,要让对方读出你的真诚,而说话的声音不能过大,万一吓到美女该怎么办啊?

哦!没事的,我是看你太认真逗乐,所以就没有打扰你,慢慢来,不用着急,我不赶时间的。

  喏!这个动作就完成恶劣,不过我又在说完话后加上了一个小小的动作:轻轻地点一下头,同时再眯一下眼睛,示意可以继续工作了。

  看看她的反应,然后打个分吧!

  她略微楞了一下,然后吞吐地说了个好字就转过身去继续工作了。

  98分,对于我的反应,她有些举手无措,这说明我的动作很成功。

  我再次坐下。我刚刚坐下,这位美丽的理发师已经开始工作了,但她突然停下来,回头看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反倒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谢谢!她露出一“意味深长”的微笑。

  这是一个怎样的笑容呢?我真的不敢妄自猜测,刚才看她的时候,心里只是掀起了几朵浪花,现在我的心还已经发生了海啸――惊天动地。

  “最是那回眸一笑,惹的百花报春晓”。时间在瞬间被定格,原来那个显得局促的嘴已经 了,嘴角被拉到了适当的高度,嘴两瓣红唇像流星一样扬起一道优美的弧线。红唇皓齿,色泽分明而鲜艳,再加上已经变成了星星的眼睛,这张动感而亮丽的脸,分明是张妖怪的脸,因为除了妖怪以外,没有人可以变出这么完美的脸,让我不敢相信这就真切的发生在我面前。

  这张笑脸有史以来是我见过的最动人的脸,它灿烂的有些耀眼,绚丽

的有些夺目,同时也刺到了我的心,如果有谁可以让他一直笑下去,一直看着她笑,那么那个人一定幸福的要死了。真希望那个人是我...眼前是个美女,不,她在我的感觉里和美这个形容词沾不了太多墨水,但除了美我还能用什么形容词呢?轻轻亮亮、温文尔雅超凡脱俗......

  她的年龄和我相仿,就算大我也不过三岁,真的希望上帝给我一个求她相处的机会,可...我还是个学生,她已经涉足社会了...可身分不是距离,也许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只要没有结婚,我就有机会,哪怕结婚我也有......

  我的心突然就痛了一下,我为什么会痛呢?我不知道,是希望撞痛自己还是失望撞痛了自己,变成了奢望的希望,成了会装痛自己的失望......

  虽然我有家有朋友,但在一定程度上,我还是孤独的,尚未得到爱情的滋润,在谈恋爱上没有什么建树。虽然有一颗蠢蠢欲动的心,但因为没有遇到惺惺相吸的意中人而始终是冰冷的。当然,在五六千人的学校里找出几个美女不是什么难事,但同样也有帅哥,他们早就一见如故、一拍即合地走上了爱情的林阴小道,接下来一心一意、一帆风顺的爱得一塌糊涂,而我呢?依旧是一事无成、一筹莫展。当然了,猴子也不比我强到哪里去,曾经对几个女生伸出过爱意之手,结果还是一败涂地。真是“天下名花皆有主,惟有孤草风里飘”,可谓呀!

  每每看见一对对情侣在大街上手牵手,我都会触景伤情,今天又看到了这么超凡脱俗的美丽女孩,我的心早就在滴血了,老天呐!你对我可是很不公平啊!

  我沉浸在这样的忧伤里愣愣的发呆。我意识到自己可能会失态,得赶快调整心情,不过已经晚,她已经叫了我好几声

  同学?同学?同学... 

  什么?我才反应过来。

  想什么呢,这么投入?该给你理发了。她再次露出一个完美的笑容。

  在这个完美笑容的打击下,我再次不知道如何是好。我还给她一个笑容,但是我能感觉到这个笑脸有些僵硬。  我站起身欲往前走,只感觉到身体有股电流从头顶到脚底,来来回回,反反覆覆

地流窜着,我想我被电到了。这女人呐,可千万不要美的太过分,不然多让人难受啊!

  我坐在镜子前那把宽大的椅子上,这把椅子要比我刚坐过的

那个要舒服得多,我找了最舒服的那点稳稳地坐着,而她则在我头上动来动去的,一会翻翻,一会捻捻,应该是在了解发质。透过镜子我可以看到她的手红红的,应该不是冻的,因为没有肿,我爸是个医生,根据这么多年的旁听经验,我想她应该患有低血压。我的心又痛了一下,这下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她,都没人关心她吗... 

要理标准的学生发么?她再次用怜美的声音对我说话。

  对!我这次没有再紧张。

  可...她拈着我的头发很吃力的撸着,可怎么撸他们也也撸不直。

  头发 吗?我问道。

  是啊!如果把头发剪短,不但出不来效果,反而会很不好看。

  没有太大作用,如果可以烫一下效果就会更好。

理论上可以,不过通常只要长头发才可以.

那就理论联系实际,如果成功了可以推广嘛!

理论联系实际?她咬着手指,露出一副幼稚的样子思考着.

好吧!我试试,不过不成功可不能怪我哦!

接下来我的脑袋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折磨,像糨糊一样的白色药膏被涂在我脑袋上,特别的闷,而且,那样的药膏还散发着刺鼻的气味.为了让药膏与头发充分接触,她花了三十分钟来梳头,我被折磨的死去活来.

请问做为实验品,你有什么感想?她主动和我调侃起来.

很痛苦,对于人的耐心来说是个挑战.我如实的回答.

这才刚刚开始,后边还复杂着呢!做完了起码三个小时.

天呐!那你还不如杀了我,为什么不早说啊?

没有付出哪里来得回报,你不忍受这三个小时,哪里来得以后的潇洒啊?

两个月,短头发长得太快!长的可以维持一个季度!

和她说话感觉很轻松,让我想起了“杉蕙美薰“,刚才压抑的心情现在已经晴空万里了.

我的头发在她的呵护下显得浑然一体了,她转身去柜子里找着东西.

我觉得吧,这离子烫没有在男生中推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花的时间太长,男生的耐心不如你们女生好,恐怕很少有男生肯像我这样花这么长时间来弄头发.

我同意!不过现在已经有速烫了,好像还是没有男生做!她拿过一张保鲜膜蒙在我头上.

哇!你干什么啊?你这不是明摆着坑我吗?

她又笑了,与以前不同的是这次是掩口而笑,笑的很甜,让我再一次充电,希望我的脑袋不会升温,不然该冒烟了.

那个速烫的药膏要比这个贵一倍,你做吗?她的嘴角还荡漾着美丽笑容的余波.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三笑留情?又在胡思乱想了,靠~!

正如她说说,离子烫确实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半个小时过后,我被带去洗头发,然后又被涂上那种药膏,这种感觉就是那种先被从地狱带出快到天堂时又被扔下去.

又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我才被带去洗去那熏人的药膏,此时的我已经身心俱疲了,我以为可以解放了,但洗完之后,她又拿出一瓶药膏要对我的脑袋下手.

大姐,你饶了我好不好?不要再弄了,这个不用上级验收的!我真的无奈了,我的耐性已经到了极限.

你再忍忍吧!这是最后一道工序了,这个是营养,刚才的药膏对头发有损伤,要用这个修复.

我真的很无奈,虽然有个美女为我理发,但是这种折磨实在是太...唉!我都有些困了.看着她认真的样子,我觉得真的应该颁给她一个十佳社会青年奖.

啊-----~!我打个长长的哈欠,确实困了,眼前的景象也越来越模糊...

醒来时候发现身上多了条毛毯,我想一定是她怕我睡觉着凉才为我盖的,可真体贴呀!

她正在桌子旁准备夜宵,看来她是饿了!咕...我的肚子也在饭的香味刺激下发出了嚎叫,真不争气!

一个晚上了,六个小时吧!她看看表.

喔!啊~~?六个小时,大姐,你没搞错吧?我看看表,直指五点.

我掏出手机,确实五点了,我真的睡了一个晚上,而且在她的理发店里.我不敢相信.

过来吃饭吧!吃完饭我再个你弄头发!你还是学生吧?几点上课啊?

我们六点半上课.早饭就免了吧!多不好意思啊!其实我还是挺想吃的,毕竟我饿了,而且还是和美女一起进餐,美哉!

快吃,你不吃我不给你弄头发!她威胁我!

还是算了!我不买她的账,不过有些后悔,万一...

好!你不吃我也不吃,我不吃饭我就不会工作,你不单头发没人弄,你还要赔偿我一天的劳务费.

聪明的女生总是让人喜欢的,对这样的话我还怎样拒绝呢?吃吧!

接下来该和美女进餐了,小弟实在是才疏学浅,无法用语言描绘当时的心情,有如仙境一样虚幻飘渺.

她准备的早餐很简单也很平常,但喝那杯豆浆的时候,我却体会到了完全不同的感觉,豆浆的味道十分怪美,这决不是平常的豆浆,可以肯定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可以推断出来是她自己做的,据我我所知,这里没有这样的豆浆,她可真是多才多艺啊!

是啊!怎么样,合不合口味?

太好合了,你怎么做的啊?

秘--密!她神秘地说!如果以后不开理发店了,就卖豆浆!

一定要推广一下,争取冲出亚洲,走向世界!

那我就期盼着在肯德基能喝到你的豆浆!

吃完饭,她就给我洗去了头发上的药膏,然后拿起剪子开始理发.她娴熟的手法可以和那些资深的理发师媲美恶劣.她只是做了简单的修剪,然后就撤去了我身上的布.

我真的很佩服她,离子烫的出色效果,再加上她精彩的修剪,怎么看我也比猴子帅了.看着柔亮的头发,我已经忘记了这次理发的目的.

我看了一下表,已经五点六十了,该上课了.

我要上课了,祝贺你实验成功,多少钱?

你不是唬我吧?十五?你要血本无归的!

我干吗唬你,就十五,本来是做实验的,可能会不成功,现在成功了,就收你个成本钱!再打个折!

我没疯,我做事很讲原则的!

不用找了,那五块就当我的早饭钱.我拿出二十块钱给她.

不行,我说一不二.她立场坚定,很快找出五块钱来塞给我,然后推我出门.

了.走出几步,我回头说了句:谢谢!

走在空荡荡街道上,心情格外的愉快,空气里弥漫着破晓的寒气.

三月的空气里透着春天的暖意与气息.把大地从冬天的沉睡里唤醒,因为突然有了一分微妙的心境平时对季节不太敢想的我,也能在刹那间感到一种愉快的力量正在这个世界发生缓慢而巨大的变化.是啊!春天来了,它不紧不慢的,不慌不忙地为个洪荒的世界注满生机.

季节周而复始地循环变化着,春夏秋冬有条不絮地执举着整个自然界的生命,生长与凋谢有着持续的规则,平常的季节变化在这春天开始之际,在我眼中,心里显得格外明朗.

北方春天的天气总是变化无常的,时不时的总是搞会沙尘,大雪来刺激人们的神经,走着走着忽然下起了漫天的雪,它们随着风漫舞飞扬,不一会儿,它们就沸沸扬扬地覆盖了脚下的路,这也许是今年的最后一场雪了吧!作为形式,它将宣告冬天的结束,它又同样是今年春天的第一场雪,既是后来,也是开始,它使得春天很没面子,已是春天出场的时候到了.雪居然还是这样张狂,这就是北方啊!

到了学校,天依旧亮,因为下雪还是看不清天空的脸.学校又开始大扫除了,几乎每个角落里都有扫雪的人,看来上头下的又要下来检查了,要不学校领导不会看到雪还没有停就让同学们出来扫雪的地步!学校的生活也是快节奏的,在广袤的社会里,它是个其特的地方,也许是因为以前总是深居学校才依然没有发觉季节的变化.如今,我只是跨出了一小步,就发觉春天已经来了...

  我没有去教室,直接到了卫生担当区,作为卫生委员的我,应该亲临现场指挥工作.况且我又离开了这么久,卫生工作肯定又松懈了.我到的时候,大伙已经干得热火朝天了.我刚一到那里,人们就都说我帅了,说得我心花怒放.

  干了一个早自习,工作已经差不多了,看班主任满意的笑脸,我知道该收工了.然后,我去找了猴子,去汇报一下昨晚的去向,可我发自肺腑的真心话却换来了他漠视与怀疑的目光.

  你是做梦吧?你在美女的理发店了睡了一夜,还吃了一顿离谱的早餐,鬼才相信呢!

  我不喜欢说谎的人,你给我滚!猴子假装生气赶我走,不过我没惯着他,我真的走了,这样纠缠下去,说是说不清楚了,还不如走落个清净.

  上课是上学最无聊的一件事情,尤其是上让人讨厌的老师的课.针对不同的老师,我有完全不同的态度,不讨厌的老师的课,我会听一点;不怎么讨厌的老师的课,我会趴在桌子上什么也不听;对于讨厌的老师的课,我会直接用睡觉来对抗,用此来表示我的不满和鄙视,可能是我性格怪癖,文班的老师,我几乎都讨厌,所以我上课基本都在睡觉,加上晚上的休息时间,我每天的睡觉时间大约是十八个小时,我被评为班里不折不扣的"觉主"结合我的切身感受,我总结出一条经验,觉是越睡越困.

  虽然爱睡觉,但班主任的课是万万不能睡的,他目光如炬,分辨忠奸,搞不好你的所作所为会被及时汇报到家长耳朵里.当然也不排除其他任课老师向班主任告密的情况,不过对于这样的老师我们还是有办法的.只要一上他的课,班上的同学全体卧倒,如果这位老师足够爱岗敬业,那么这样的做法会让他的自尊心蒙羞;如果他不在乎,不着急,一会教务处就会来查的,看见这么多学生在睡觉,一定会让老师说出个所以然来的.团结就是力量,基本没有老师敢在我们班里撒野.谁让我们班的宗旨是"决不惯着任何人"呢?

  今天的第一节课是语文,听说原来的那个老师休产假了,换了一个教理班的老师来代课.据说这位老师授课方式极其特别,十分受学生爱戴.但就是有一点,他的教学成绩不是很好,一个被学生喜欢的老师却教不出好成绩来,这可真是件怪事.还有更离谱的,传说他的学生在省级作文大赛上夺取了一等奖,为学校挣足了面子.后来,学校把这两个学生调到重点班,结果两个人只走了个三流大学,未能一鸣惊人.后来这个老师成为传奇式的任务,但因为没有成绩,也渐渐被人遗忘了.传说就是传说,我觉得是不能相信的,但是学校真的得过省级作文大赛的一等奖,确实是由两个人获得的,那具体是不是由这个老师教出来的,恐怕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上课铃响了,可以一识庐山真面目了.咦?这张脸怎么这么熟悉呀,看起来这么面善?我迅速在大脑里寻找着这张脸的影子.哦!这不就是昨晚在厕所问我要烟的

那个老师吗?真是冤家路窄呀!我赶紧低下头,但却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起立!

  哎!那位同学怎么不起立呀?对我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嘛!

  我站起来,但并未抬头,怕他认出我.

  把头抬起来,让我看看你的脸!

  完了!妈的!看来今天是难逃一截了!拼了,我抬起头!

  咦?哦-!看样子他已经想起我了,他的表情夸张,用手指着我.

  反正一死,他在厕所要烟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也摆出一副夸张的表情,同样用手指着他,同时也说着和他一样的话.

  我俩就这样哦来哦去的,弄得班里的学生都莫名其妙的看着我俩.这样下去教室是要乱套的,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便赶紧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好!我回答,没想到他也怕我会把这件事说出去.

  同学们请坐!在教室的气氛恢复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在黑板上写下了"作文专题"四个字便开始讲课.

同学们,今天这节课我们上作文课!

中国的教育自古就是这样,不够开放,总是把人束缚在一个狭小的空间,空间的小了,发挥的力度也就不够大,于是埋没了很多人才,比如说我(他笑一下,这么不知廉耻的人真是很少见,居然是为人师表的老师,汗~!)话题作文作为这些年语文考试作文考题的主流,势必是要用下去的,所以说我们作文训练的风向标是指向话题作文的.就我个人看来,这话题作文根本就没有优点,的确,它会在竞争激烈的考试中挑选出优秀的人,但是它却限制了发挥,结果只是埋没了更多的人.话题作文的优劣不是又世人来评判的,是不是继续使用下去也不是又我们说的算的,所以在座个位的重点是如何写好话题作文.大家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能上一所理想的大学,追求自由和个性的同时势必要违反考试制度的,这样一来就不能实现大家的愿望了.所以请大家收起欲飞的心,把心思用在学习上.好,下面我就来教大家如何写好考场作文.

班里的规矩之一是老师说了一段精彩的话就要鼓掌的,顿时教室里响起了掌声.我也十分佩服的鼓起了掌,敢说中国考试制度不好的在我们这里的还是第一人.

考场作文的写法在许多的书籍和杂志上都已经有很清楚

的介绍了,相信大家已经可以耳熟能详了,无非就是些多积累素材之类的,这里我就不过多陈述了.

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博览群书,上知天文地理、下知国计民生呢?***是否定的.即使是我也在写作文的时候,也会遇到突然想不到素材的情况(他又在卖自己的瓜了),所以,如果你没有足够的素材积累,在写考场作文的时候就要避免议论文了.

谁都有故事,谁都会说故事,谁都会写故事,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把故事写得生动,能够引人入胜的,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天分,所以文笔不好的同学要尽量少写记叙文.而那些文笔好的同学要注意什么呢?给你一张可以写下十万字的纸,你可以写好一个故事,那给你一张只能写下一千字的纸,你可以把故事写的同样生动吗?如果你尚未炼就一个可以把一个故事精简在千字以内,并且可以很生动的文笔,那么在写作文的时候,你就要酌情考虑一下,写记叙文是不是值得.提醒大家一点,千万不要抱有“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态,那样你会输得更惨.

说明文不是我们这样的知识水平所能写的,不过你如果对一件事物了解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也是可以试试的.不过在尝试之前,要好好了解一下说明文的写作方法.

文言文在前些年的高考作文里被受关注,不过渐渐写的人多了,写文言文也成了冷门,一旦被划到了三类文里,就得不偿失了,而且写文言文有相当的难度,建议大家不要写.

这样一来,能写的就只有散文了.散文作为当代写作的宠物,在后80的许多作品里都有许多佳作.语言优美,感情真挚,成为当代散文的主旨.有同学要问了,散文的写作难度比其他文体都要大,散文注重的是形散神不散,相比之下,其他文体不是比散文要更好写吗?的确如此,散文的写作难度难以想象.不过,我想请问大家,高考作文的阅卷时间是多少?对,只有短短的几分钟,那么在几分钟的时间里你可以从千字的文章中读出什么呢?形散神不散对于考场的散文来说就是危言耸听,阅卷的老师不可能在几分钟的时间里挖掘你文章的深意,他们要的是第一印象,第一印象好了,那你就可以得一个很保守的分数,保守的分数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的作文不会拉语文的后腿,意味着你的语文不会拉高考的后腿.

这次听的我目瞪口呆,班里已经爆发出了如雷声般的掌声,我还傻坐着.这真的就是考场作文吗?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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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变得凉凉的,我往身上添了好几件衣服,老师对我们说:“秋天来了。”我长长地“噢”了一声。

我不爱冬天,却爱雪。爱得一往情深,刻骨铭心。

那年的雪花如飞扬的般若,絮絮如丝,如鹅毛,一朵一朵从天上飘下来,像贪玩的小孩会在天空逗留很长的时间,迟迟不下来,又像天上在下棉花糖,让人忍不住想伸出舌头去接住,含在嘴里化掉,丝丝凉意深入骨髓,进入灵魂,埋在心中最深处,久久难忘。

雪是美丽的,它们圣洁得无法形容,它们白得让我睁不开眼睛,它们降落,吸走世界的尘杂,吸走喧嚣。它们落地的刹那,带来了世界的欢乐。

那年,我上初三了,成绩下滑,课业加重,心情糟得不行,整天浑浑噩噩过日子,就如没有方向的旅程。

学期末也就是冬天的时候,竟下起了雪。是不是老天有眼,降落雪花来冰释心情?

那天早晨正睡得香,室友们突然一惊一咋地说:“下雪了。”我是个很少见下雪的人,不信她们的鬼话,准备钻入被窝继续做梦。却被哪个好事的给拖了出来,我极不情愿的跟着她出来,哇!我呆了!真的下雪了耶!我飞一般刷牙洗脸,赶出来看雪,那白色让我晕眩,目所能及的地方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层一层荡漾开去。

我们惊叹老天厉害的同时,也不忘享受老天赐予我们的礼物。呼朋引伴,开始了与雪发生故事。

树叶上积了好厚的雪,一夜之间,世界变成这样,大自然厉害得让我忘了语言。我当时还是个初中生,见雪哪有不玩之理。于是翻出厚厚的手套,抓起白白的雪花,见人就洒,当然,谁也没放过我,几分钟下来,就变成了一雪人,头发上,背上,帽子里都装满了雪花。可我却觉得温暖,没有什么时候比那时开心。因为那时的我们忘掉了一切,只知道这世界那么美,要尽情享受。我们那么年少轻狂,以为真的拥有了全世界。

班主任被我们的快乐传染了,因为快乐本是会传染的,就在停雪的那天上第四节课,他挎上相机,领着我们全班的同学,向学校后面的山上浩浩荡荡进军了。一路上充斥着我们张扬的笑声,压抑太久的笑声全部爆发,一路上留下了我们热情洋溢的脸,我们的欢快我们的热血沸腾。

我飞一般奔到雪地里,就差没躺在雪地上,任雪融入我的身体里去。

照相机为我们拍啊,拍啊,不知疲倦,我们冲着镜头做鬼脸,大笑,甚至有同学还朝镜头扔雪球,雪花都落到班主任头上了,雪花弄得满天飞,就跟真的下雪一样。班主任笑了,像孩子一样天真的笑了。班主任很关心我,我知道我不能再这样子过日子了。那一笑印在我脑海了,忘也忘不掉。

照片没能阻止雪的融化,却让我们记住了那一段欢乐和美丽。

我们在那一刻放飞了心灵,我们的感情像火花爆炸,升空,然后刹那如耀眼星辰,高挂在天,定格在那一瞬间。

两年已过,任时间如何辗过我记忆的田埂,却怎么也挥散不去。我明白了什么是时间带不走的东西。

放假了,本打算在家好好玩一把。可是,回到家后,总觉得很浮躁,不知是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自己在学校里表现不佳吧,被父母训斥了一顿,心已经凉了半截。出去放荡一下也觉得不好意思,在家里无聊地呆了半天的时间。

借着黄昏时期的夕阳,我独自一个人漫步在乡村的田埂上。我最喜欢独自一人静静地在村外的田埂上呼吸这带泥土气味的空气,特别是秋冬季节。因为这时候农民的庄稼都收割完了,只剩下空荡荡的田野,漫步在这空荡的田野上,心也特别的舒畅。什么烦恼都烟消云散了。这时,觉得世界只有我,田里的秋虫,还有那田边的枯草。对于我们这里秋和冬几乎没什么区别,不会有太冷的天气,也不会太热,时时还伴有温暖的阳光,这可是天底下绝佳的天气。眼前的景色似乎有一种莫明的力量吸引着我,把我带入一个神话世界。

我站在那高高的田埂上。往前看去,只见稀稀落落的几座房舍顶上冒出几缕淡淡的青烟,再往山那边望去,却望见山头一片坟墓稀稀落落的散布在深草丛里,显得那么苍凉、古老……

小时候,我最怕到坟地里去,特别是远山那片日久失修的坟地,一看见那坟头,就好像看见了死人狰狞的面孔,就会想到乡人讲的许多关于鬼怪的故事,让人听了毛骨悚然。

这时,不知为什么我竟朝那坟地走去,带着好奇的冲动,还有怯怯的心走进了那片神秘的坟地,这时天色慢慢地变黑了……

脚踏在枯草上,发出沙沙的响声,我怀着这颗忐忑不安的心继续前行。站在那片荒凉的坟地里,这时候脑海里浮现了几年前关于吊死鬼和无头尸的传说,我想跑,可是,这时

突然不知从哪儿传来的几声鸟叫声差点把我吓坏了。我仿佛感觉到我后面有个影子在晃动。啊!是不是幽灵?我不敢往后面看,也不敢往下想。我的脚在不停地打颤,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冷汗不停地冒,我顾不了许多了,鼓起最大的勇气猛地一回头!鬼呢?刚才不是有个鬼吗?怎么不见了?我不敢再往下想,只是以最快的速度往回跑,我想我再也不会去那种地方了。

至今,当我回想起这件事,仍觉得非常可笑。

秋味,淡淡的,仿佛迷茫朦胧之中又感到一丝清凉,似醉酒之人淋了冷水般的感觉,倍增游人思乡之感。

林间草地,落叶枯草。叶落而成肥,草枯而成土。秋天是一个让人感动的季节。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收获不会亏待辛勤的人。秋天又是一个诚实的季节,品张继之《枫桥夜泊》知秋之伤感;读刘禹锡之《秋词》晓秋之豪情。古人多托物而言情。韦应物之“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赵嘏之“乡心正无限,一雁度南楼”。秋天,大雁仿佛在奋力飞向故巢。此景此情每每牵动着游子的思乡之情。

立秋不久,万物仍旧,外面的世界没有变很多。单只觉得风吹得厉害,空气燥得很,让你觉得心胸宽了许多。中秋之时,情浓月圆。古人多借此抒发心情。这佳节似乎成了“家节”。秋天来得慢去得快,秋天刚到,没有什么大变化,我们可以和夏天一样,但到了深秋,每个人都得穿上件外套,仿佛一刹那到了寒冬腊月似的。

深秋之时,古人“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在这里,枫树林不多见。即便有,也难成“枫林”之势。此时的山丘上,茶树却随处可见。家乡的茶树应该已经开满了花吧!在车厢里隔窗外望,细雨蒙蒙中,茶花白得耀眼。

记得儿时常与小伙伴们到山上去吸茶花浆。手里常拿着一根细小的吸管。若无细管,则干脆就把一些长得很高的茅草拔来取出中间极细嫩的茎,留得外面细长的吸管,到山上去吸吮这茶花浆。每朵茶花里都有很多“琼浆”。这时的茶花浆很甜,吸到最后,我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沾满了花粉粒,而今茶花依旧,人却少了几分闲适。在月季、牡丹凋谢之后,那不起眼的茶花却开得满山都是。试问有什么样的花展有如此壮观?那孤菊开在此时,只能博得陶隐士的喜爱,而那漫山茶花却让憨厚的百姓农民露出了笑脸。

明年又该有个好收成了。那茶籽虽说不能卖个好价钱,倘若能的话,也不如多榨几斤好油来得实惠。

到家中尚早,放下包便独步迈向近山。虽说近山少茶树,也无先前的那细管可寻,但仍然满足了我。在茶树间,花香那么清那么淡,移步去嗅,虽没有牡丹高雅,月季艳丽,却让我醉了。那细雨此时也从天而降增添了一种清淡的气氛。

秋味依然是那么淡,细细品尝却觉得又是那么浓。

骑着单车经过大桥,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喧闹的人流,心里真不是滋味,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不多给我一点优秀的东西,他们是这样,上天也是这样,这不公平……

前面是一片田野,一片低于公路10多米的田野,看着田野上的妇女们抱着孩子,在谈论着些什么,也许是农事,也许是哪家传出的新闻,那一脸自豪的神色,令人一眼望去便觉得她们是幸福的,那些妇女怀里的孩子,也像是她们的热心听众般不出声,只是两只手来回的玩弄着手指头,一会儿又放在嘴里吮吸,然后又张开两只手和嘴,发出呀呀之声,似乎在开心的笑,来不及细看她们,前面是一个大坡,当我气喘吁吁的骑到坡上时,我停下来休息一下,一个背着农药喷雾机的中年男子从我旁边经过,他卷着裤腿,暗褐色的衬衫卷起了袖口,一直卷到手肘上,露出了晒黑了的精瘦的手臂,胸口和后背的汗水已将衣服染湿,呈现出一片暗红色,沉重的呼吸通过胸脯的起伏表现出来,一声粗犷的喝声,发自那刚沾过水的喉咙,走在他前面的黄牛驯服的转入了一个岔道,看着中年人背上背着的喷雾机逐渐远去,我突然有了一种想作一个普通农民的冲动,这种冲动以前也有过,不过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子强烈,或许,是由于今天受到挫折,心里的本性显露出来吧,抑或是陶渊明的爱丘山的本性早已潜在我骨子里了。

我重新骑上车,沿着那条走了五年的路,慢慢往前移动着,听着破旧的车子发出的吱嘎声,想起那单调的车轮围绕着车轴重复着单调的圆,转过同样的路,忽然觉得车轮是悲哀的。

待到再过一段,一群鸭子正在荒废的水田里尽情的嬉戏,它们没有因为我的经过而高兴,也没有因为我的经过而伤心,却使我觉得它们才是真正关心我,理解我。的确,女人受了伤需要别人的安慰,而男

人则需要独自藏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静静的舔拭伤处,即使是一个未成年的男人。

当一个正在湖边垂钓的人出现在我视线内时,我停了下来,透过路边的树枝,我看到一个戴着休闲帽的男人,正在收渔线,看他那轻车熟路的样子,我不由得想看看他的收获,令我惊奇的是,在他旁边只有一个装鱼饵的竹筒,却没有一般垂钓者装鱼的篓子,兴许事实并不是这样,他的竹篓也许只是放在我看不到的阴凉处,但至少留给我的是一个醉翁的形象,所以我羡慕他,向往他这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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