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没有生育保险是处女。我们没有做过性行为,我只...

  • 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福清很多人选择了生育二孩,生孩子费用的报销成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天壹福清记者咨询了福清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福清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生育报销问题。 职工医疗生育报销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条件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再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标准及流程 (一) 产前检查 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1000元包干支付,不实行刷社会保障卡结算。产前检查的1000元和生育津贴由系统自动结算,在产后第四个月月底汇入职工本人社保卡上银行
  • 1、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均应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在我市合法就业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可自愿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7%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35%缴纳。生育保险费委托地税代征。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生育保
  • 2016年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做了极大精简。妈妈们不再需要在产前填写《预产登记表》等表格到市医保中心预登记;分娩费用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产检费和生育津贴都直接发放到社会保障卡上!另外,产前检查费还从原来的600元提升到了1000元! 当中的便利性,各位妈妈们一定能体会到!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介绍吧! 福州生育保险怎么交? 生育保险其实涵盖在我们日常所说的五险当中;福州目前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666.65元,最高不超过13333.25元;缴费比例为0.7%。这个险种是由单位直接帮你缴纳的,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出。 注意: 自由职业者或者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没办法为自己缴纳生育保险。
  •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129号)精神,结合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有关规定,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于近日下发《关于2016年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的通知》(榕医保〔2016〕124号),对2016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015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478元。按照福州市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
  • 1丈夫的生育保险可以给老婆用吗? 答:不可以,参保人的生育保险或者医疗保险只可以给本人使用,不可以用于他人。 2男人为什么要交生育保险呢? 答: 1)、男士也同女性一样享有生育保险待遇,男性做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费用也可以报销。 2)、男女职工一同参加生育保险,还能避免性别歧视。众所周知,现在的职工雇佣男性比例要高于女性,若生育保险女***而男性不交,那么用人单位很有可能为了节省这笔费用而选择男性职工,这在无形中又为女性求职增加了一道困难。因此,男女职工需要一同参加生育险。 3)、作为社会保险中的险种之一,它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特征。应当自觉参保,不能自行选择。 3违反计划政策的小孩能参加少儿
  •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 事项性质 登记备案制 事项依据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的通知》 办理条件 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含流动人口)的已婚育龄夫妻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薄(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本项专指生育后三个月内进行登记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均可持所需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一方户籍
  •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16〕129号)精神,结合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有关规定,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于近日下发《关于2016年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的通知》(榕医保〔2016〕124号),对2016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015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478元。按照福州市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
  • 问: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女性参保人员生育医疗待遇是什么? 答: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下,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800元。
  • 问: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可以按职工医疗保险结算吗? 答:不可以,职工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是两个不同险种,生育医疗费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问:异地分娩如何报销生育住院费用? 答:女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后,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流产的6个月内),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携带材料包括:《福州市异地生育报备表》、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分娩***原件、费用汇总清单、住院长短期医嘱单、出院小结(以上医院盖章有效),本人农行账号。门诊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另提供:门诊费用***原件,门诊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问:在异地分娩,需要办理报备手续? 答:需要。在住院分娩前携带《福州市异地生育报备表》、社会保障卡及计划生育证件至医保中心窗口登记备案。
  • 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也发放生育津贴吗? 答:没有。因为机关事业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已照常发放。
  • 问:生育津贴怎样计算? 答: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以下产假天数计发:(1)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2)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3)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 问:在住院分娩期间,婴儿患病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住院分娩期间用于治疗婴儿疾病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凡独立结算的婴儿医疗费用,婴儿出生三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可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没有独立结算的,居民医保基金也不予支付。
  • 问:分娩期间发生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分娩住院期间,下列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高血压、糖尿病、肝损伤、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产后低蛋白血症、子宫肌瘤剔除术、卵巢囊肿剔除术、子痫、血小板减少症、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自胎儿娩出14天(含14天)后,生育女职工的医疗费用不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问:生育保险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答:福州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实行定额管理。凡符合医保、生育保险“三目录”的住院分娩医疗费,在定额之内的按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定额标准:住院分娩单胎顺产2500元,难产(包括多胎)3300元,剖宫产5300元;流产(引产)2000元。
  • 问: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如何办理? 答:可以。计划生育手术即放置宫内节育器、摘取宫内节育器、输卵管结扎、输精管结扎、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发生的医疗费一年限报一次,定额600元。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分娩职工,凭计划生育服务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汇总清单、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办理。
  • 问:产前检查费用、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答:凡在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分娩费用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到医保中心申领。产前检查费用实行1000元包干支付。企业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职工正常缴费的可在产后第四个月统一汇入参保女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包干费用于出院结算次月统一汇入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参保职工应及时至海峡银行激活银行账户,以便上述款项转入。
  • 问: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报销住院分娩医疗费,需要分娩前到医保中心办理产前登记吗? 答:不需要。在女职工住院分娩时,提交社会保障卡和计划生育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给定点医院,委托医院审核有关生育证件,就可刷卡结算分娩医疗费。
  • 问: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情况有哪些呢? 答:(1)医疗事故和境外(含港、澳、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2)应由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3)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已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不实行重复报销和补偿报销)。
  • 问: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与女职工本人生育保险待遇有何不同? 答: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其配偶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基金可支付,按70%予以结算。即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分娩费用,若其高于定额,按定额的70%报销;若其低于定额,按其70%报销。
  • 问: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
  • 问:在规定时限(二十个工作日)收不到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款有几种情况? 答:(1)报销人员提供的农业银行帐号错误;(2)提供的农业银行帐号与户名不符;(3)发现问题资料需进一步审核;(4)在其他保险公司或医疗保险机构已重复报销需扣除后重新计算。
  • 问:参保人员医疗费手工报销后进入大病补充保险如何理赔? 答:参保人员年度费用已进入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的,由受理窗口一并受理,将材料转给承办保险公司驻医保中心办事窗口理赔。
  • 问:大学生什么情况下异地就医可以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答:在校期间(节假日及实习期除外),如有在异地就医住院的可以报销。但在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和传染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应提交材料:(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医保中心网站下载或学校领取,且需学校盖章确认);(2)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盖医院公章);(3)医疗费用总清单(盖医院公章);(4)《在榕高校大学生异地住院审批表》(医保中心网站下载或学校领取,且需学校盖章确认)。
  • 问:办理省外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如何结算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 答:应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手续。 住院应提交材料:(1)《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2)住院费用总清单;(3)有效收费票据;(4)长、短期医嘱单;(5)出院小结;(6)本人农行账号(未成年人可提供监护人的农业银行帐号);(7)婴儿还应提供户口簿(监护人与婴儿应在同一本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门诊应提交材料:(1)费用清单;(2)有效收费票据;(3)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农行账号。
  • 问:福州市社会保障卡在省内异地就医如何结算医疗费用? 答:在莆田、宁德和平潭的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刷卡结算;其它地市就医或购药的,需向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社保卡结算。办理异地安置登记后社会保障卡在福州不能同时使用。
  • 问:办理了省外异地安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何使用? 答:异地安置在省外的参保人员(不包括***)其个人账户余额,医保中心每年定期转入参保人员提供的可在当地通兑的中国农业银行账号。
  • 问: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可以更换或取消原定点医疗机构吗? 答:可以,填报《福州市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登记申报表》办理变更。
  • 问: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安置时,可以选择几家定点医院? 答:职工医保:在省内的,除莆田、宁德、平潭三地外可以选择两家定点医院和一家定点药店;在省外的,可以选择两家定点医院。居民医保:除莆田、宁德、平潭三地外,居民医保办理异地安置在省内或省外都只可以选择一家定点医院。
  • 问: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安置登记?如何办理? 答:长期驻外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及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如投靠子女、回原籍等)。提交《福州市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登记申报表》、经办人***原件,若安置在省外的人员,提供可在当地通兑的农业银行结算账号(622或955开头)及银行卡复印件,到医保中心窗口申报登记。
  • 问:参保人员到省外医院治疗如何办理手续? 答:应由福州市综合性三甲医院或专科医院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后,到医保中心备案。
  • 问:大学生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住院,手工报销如何办理? 答:大学生医保手工报销需提交材料:(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医保中心网站下载或学校领取,且需学校盖章确认);(2)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盖医院公章);(3)医疗费用总清单(盖医院公章)。 参保大学生将报销材料投入市医保中心设在各高校的受理箱,市医保中心委托福州市工业路邮政支局定期至各高校收取报销凭证,并在限定时限内将报销金额汇入参保学生的银行账户。
  • 问:大学生医保普通门诊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医保中心网站下载或学校领取,且需学校盖章确认);(2)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盖医院公章);(3)医疗费用总清单(盖医院公章)。
  • 问:大学生医保《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卡》使用范围? 答:持有《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卡》的参保大学生在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或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住院的可凭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在其他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 问:在榕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如何结算? 答:目前,在榕大学生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采取手工报销方式。
  • 问:婴儿参保后,未领取社会保障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出院后,到费用结算窗口手工报销,并提供以下材料: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盖医院公章);医疗费用总清单(盖医院公章);出院小结(盖医院公章);长短医嘱单(盖医院公章);本人或父母的农业银行帐号;户口簿(父母需与婴儿在同一本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问:刚出生的婴儿患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是否可以报销? 答:具福州市城镇户籍的婴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之后参保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报销。
  • 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福清很多人选择了生育二孩,生孩子费用的报销成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天记者咨询了福清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福清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生育报销问题。金投小编来解决一下生育保险报销有哪些标准和流程?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这类的问题,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哈。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条件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再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标准及流程 (一)产前检查 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1000元包干支付,不实行刷社会保障卡结算。产前
  • 市医保中心近日下发通知,2015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478元,根据有关规定,从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我市将对全市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进行调整。 月缴费基数有变动 通知指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644.55元,最高不超过15619.50元; 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123.90元,最高不超过15619.50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644.55元,按1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364.46元; 退休人员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基数为3123.90元,按10%
  • 记者昨日获悉,市医保中心近日下发通知,2015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478元,根据有关规定,从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我市将对全市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进行调整。 据通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644.55元,最高不超过15619.50元;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123.90元,最高不超过15619.5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644.55元,按1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364.46元;退休人员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基数为3123.90元,按10%的费率补缴职
  • 1、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均应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在我市合法就业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可自愿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7%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35%缴纳。生育保险费委托地税代征。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 关于2015年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的通知   各县(市)、马尾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173号)精神,2014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8839元,结合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如下标准核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432.28元,最高不超过14709.75元;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941.95元,最高不超过14709.75
  • 从今年开始,生育保险很多环节都做了精简,方便了不少。妈妈们不再需要在产前填写《预产登记表》等表格到市医保中心进行预登记;报销环节也取消了,分娩费用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产检费和生育津贴也都直接发放到社会保障卡上!另外,产前检查费也从原来的600元提升到了1000元!   当中的便利性,估计各位妈妈们能体会!赶紧一起来看看具体的介绍吧!   生育保险到底怎么缴?   生育保险其实涵盖在我们日常所说的五险当中;福州目前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666.65元,最高不超过13333.25元;缴费比例为0.7%。这个险种是由单位直接帮你缴纳的,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出。   注意:自由职业
  • 项目名称 一孩生育登记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州市生育服务证改革实施办法》 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为初婚、或再婚未生育过子女。 申报材料 (一)不需要领取《第一孩生育服务证》的: 1、夫妻双方***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需要领取《第一孩生育服务证》的: 1、夫妻双方***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照1张; 办事流程 (一)不需要领取《第一孩生育服务证》的: 1、申领对
  • 2015年1月1日起,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办法进行了全新的变革!不少准妈妈、新妈妈都对生育报销一知半解! 今年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做了极大精简。妈妈们不再需要在产前填写《预产登记表》等表格到市医保中心预登记;分娩费用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产检费和生育津贴都直接发放到社会保障卡上!另外,产前检查费还从原来的600元提升到了1000元! 当中的便利性,各位妈妈们一定能体会到!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介绍吧! 生育保险怎么交 生育保险其实涵盖在我们日常所说的五险当中;福州目前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666.65元,最高不超过13333.25元;缴费比例为0.7%。这个险种是由单位直接帮你缴纳的,
  • 今年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做了极大精简。妈妈们不再需要在产前填写《预产登记表》等表格到市医保中心预登记;分娩费用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产检费和生育津贴都直接发放到社会保障卡上!另外,产前检查费还从原来的600元提升到了1000元!   当中的便利性,各位妈妈们一定能体会到!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介绍吧!   福州生育保险怎么交?   生育保险其实涵盖在我们日常所说的五险当中;福州目前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666.65元,最高不超过13333.25元;缴费比例为0.7%。这个险种是由单位直接帮你缴纳的,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出。   注意:   自由职业者或者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没办
  • 在福州,外籍人士应该参加生育保险吗?生育保险费率是多少?连续缴费多长时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产前检查费实报实销吗?在异地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生育津贴如何计发?   福建福州:生育保险最新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   榕人社保〔2014〕26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4〕10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关于做好企业职工生
  • 目前,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5万人,每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约1.2万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归口前,社保中心经办生育保险的主要做法是,参保女职工在怀孕后应先到社保中心进行产前登记,分娩后携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清单、医嘱单、***和银行账号等材料到社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领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款项和生育津贴。这种做法存在着几个弊端:一是参保人员需要多次往返经办机构办理,给参保人员造成很大的不便;二是采取手工报销的方式,随意性大,也容易出现差错;三是消耗经办机构大量的人力、物力。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归口经办后,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生育保险工作运行
  • 福州市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近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榕人社保〔2014〕269号),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均应按规定为本单位全体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在我市合法就业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可自愿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费用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
  • 近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榕人社保〔2014〕269号),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均应按规定为本单位全体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在我市合法就业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可自愿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费用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7%按月向生育保
  • 从2015年1月1日起,连江县根据省、市精神,进一步调整完善县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不断提高生育保障水平,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均应按规定为本单位全体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在我县合法就业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可自愿参加我县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是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1、提高生育产前检查费支付定额。将产前检查费纳入生育基金支付,生育产前检查费按产前检查基本项目实行包干管理,包干最高支付定额由原来的600元提
  • 生育保险待遇提高   今日起,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提高:产前检查费纳入基金支付,实行包干管理,包干标准为1000元,此前为600元;胎儿娩出14天内,住院期间出现的高血压、糖尿病、肝损伤、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等12种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可直接刷社保卡。   福州参保者可在上海直接办理医保报销   “福州市医保中心参保人员上海就诊服务协议书”,今日起实施。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振华企业广场大厦七楼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指定专人接受异地安置于上海的参保人员的咨询、报案、单据初审等。经审核后,30个工作
  •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   (一)生育: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三)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7%按月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原参加我市生育医疗费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减半征收。 [01] [02]
  • 在福州,外籍人士应该参加生育保险吗?生育保险费率是多少?连续缴费多长时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产前检查费实报实销吗?在异地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生育津贴如何计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   榕人社保〔2014〕26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4〕10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关于做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医疗费用统筹归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保〔2
  • 生育保险新规下月执行 参保人待遇标准提高   明年起,参保人产检费将纳入生育险范围,包干标准为1000元;分娩住院期间若发生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等所产生费用可以报销;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费用报销……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简称《通知》),对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生育费用结算方式、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等方面进行调整。新规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围    新规进一步扩大了参保范围。即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再实行医疗费用统筹,而是纳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范畴。   《通知》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
  • 下月起,福州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从福州市人社局获悉,福州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   根据新规,明年起福州将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为本单位全体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在福州合法就业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可自愿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为方便参保职工,福州将率先在全省实现生育费用即时刷卡结算,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通过委托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有关生育保险材料,将生育保险津贴直接划入参保人的医保关联账户,免去参保人员在生育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预登记,参保人员也不用生育后持相关材料到生
  • 2015年1月1日起 福州生育保险有新规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   榕人社保〔2014〕26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4〕10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关于做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医疗费用统筹归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保〔2013〕430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
  • 福州明年起提高生育保险待遇 市民生育将更省钱   明年起,参保人产检费将纳入生育险范围,包干标准为1000元;分娩住院期间若发生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等所产生费用可以报销;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费用报销……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称《补充通知》)对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生育费用结算方式、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等方面进行调整,此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围   新规进一步扩大了参保范围。即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再实行医疗费用统筹,而是纳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范畴。   《通知》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
  • 1、福州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福州新生儿出生申报没有时间限制。 福州刚出生小孩报户口需提供出生证、结婚证、***到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2、在福州未婚生子如何上户口? 在福州非婚生婴儿随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申请报告、《户口簿》、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等)证明材料,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无法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等)证明材料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访问并制作笔录四份,其中监护人一份、知情人一份、邻居二份,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由派出所户籍内勤受
  • 新生儿出生证用途很多,比如办理户口、享受新生儿保健服务、上幼儿园登记等等,所以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 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生产的医院就可以办理,一般在出院前或者出院后1星期内办理好,家长带好出院记录,结婚证,夫妻双方***等材料,以及想好宝宝的名字。出生证有效期是一年,所以要在一年内给宝宝报好户口。 宝宝在出生证上的名字是不能改的,出生证上的名字和报户口的时候的名字得一致,如果想改,就只能在报户口的时候,要去居委会开个证明,出生证明的名字以后就放在曾用名一栏。 如果出生证丢失,可以持***明、户籍证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证。
  •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向孩子户籍所在地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证申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孩子户籍所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3份;出示单位证明、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宝宝的出生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与子女合影照片一张,由经办人当场审核无误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审查。 3)审定。 4)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后20日内可以拿到。不符合颁发条件的,会得到《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告知书》。 如果独生子女证丢失了,可以持身份
  • 1、生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在福州如果你达到可以省第二胎的标准二胎准生证申请的办法和程序与第一孩是一样的,随带双方***、***、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相片等到男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 2、福州生育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福州女职工经批准生育第二胎符合本省计划生育规定,仍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3、在福州生二胎罚款多少钱 违反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
  • 1、福州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资料 双方***及复印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相片(父母各自的1寸照及2寸合影)。 准生证一律由男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办理,女方户籍地或常住地负责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然后随带双方***、***、结婚证、相片等到男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办理。 2、福州准生证办理时间 在福州办准生证的时间应该是在怀孕四个月之前都可以的。 四个月的时候要去医院产检建卡要用到,所以还是刚怀孕的时候去办比较好。 3、在福州的外地户口怎么办理准生证 生育服务证由男方户籍所在地负责发放,其女方户籍所在地或原常住地必须提供有效证明。男方户籍所在地与常住或临时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常住
  • 保胎假 就是病假。国家法律只有产假的规定。至于保胎,就是病假。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哺乳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护理假 已婚妇女24岁经上或职工双方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经上)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为双职
  • ★福州办结婚证的必备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 2、双方***原件 3、双方两寸近期合照3张(似乎大厅里有拍照的地方) 4、婚检回执单(这个要先去领取,然后去婚检) ★办结婚证过程 现在福州办理结婚证还需要婚检,是免费的。要结婚的新人可以事先先到民政局那儿拿一个介绍信,到各区的妇幼保健院做婚检,那介绍信上有明确婚检的地址,鼓楼的在北大路那儿的妇幼医院做就行了。 一到那儿,他们会给你的介绍信先盖章(其实只要这个盖章的介绍信就可以回去登记了),所以后面体检与否,看你们自己了。 体检项目主要是验血验尿,就是一般检查项目。 体检结束,盖好公章,再到民政局,花9块钱,就可以马上领证了。 ★福州办理结婚证
  • 婚检需准备的材料:双方个人***及户口簿,1寸照片各三张 婚检保健院上班时间:早上8:00上班,下午15:00上班 婚检过程: MM婚检步骤: 1、填表答题(交照片三张,看***,在五楼婚检[女]) 2、量血压(在五楼同一间)-->做妇科检查(在五楼同一间) 3、尿检(在二楼)(在二楼同一个窗口) 4、胸透(在一楼往里走) GG婚检步骤: 1、填表(交照片三张,看***,在五楼婚检[男]) 2、量血压(在五楼同一间) 3、做男科检查(在五楼同一间) 4、尿检(在二楼) 5、抽血(在二楼同一个窗口) 6、胸透(在一楼往里走) 婚检取证时间:早上10:30前婚检的,下午16:30分左右取证
  • 1、凭本人***、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个人赴港澳游。申请个人旅游须填写所在地区的《XX省(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探亲、商务申请表》一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提交申请人小2寸(48mm×33mm)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近照二张 (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2、交验申请人的*** 、户口簿原件 ,提交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个人资料页在同一张A4纸上即可)。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访问签注的,无须提交***、户口簿的复印件。 3、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申
  • 首先、打***预约报销的时间 从今年5月份开始,社保就开始实行早上预约30个号码加排队30个号码,下午一样。为了方便你不去冲锋陷阵,请在材料准备好的情况下,打***预约。 预约***:,多打几次就会通了。 社保报销是每月3-20号,9点前或者下午三点前到。 报销的地址在:福州社保中心 肿瘤医院对面 4楼 工伤生育科 预约好后,会告诉你几点到,直接去工伤生育科12号窗口拿预约号,就可以开始等办理了。 第二、准备材料 (为了以防万一,大家最好将下列东西复印一份,不管用不用的上,备用都是好的。因为不同的工作人员说不定抽风的时间不一样,等下要你拿复印件,就惨了) 1、本人*** 2、结婚证
  • ◆【鼓楼区婚检+领证】 婚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77号(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7 时间:周一到周六 8:30-12点 14:30-17:30 地址:鼓楼区妇幼保健所(北大路36号) ***:9 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1:30 14:30-17:00 费用:免费 材料:婚检前须到区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开具一张免费婚检介绍信,并携带1寸近期彩色个人照片各三张和***原件(最好自备一张***复印件)前往体检 领证 地址:鼓楼区民政局 温泉公园东侧(3号楼一层 鼓楼区行政服务大厅) ***:4 时间:周一周五 09
  • 福州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津贴按参保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即企业年度缴费工资总额/企业年度参保总人数/12个月。职工分娩前一年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计算生育津贴时,其平均缴费工资根据前后所在单位的缴费工资加权平均计算。   女职工符合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按下列条款规定的产假天数,发放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正常分娩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二)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四)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
  • 福州生育险报销待遇相关知识   根据《福建省计生条例》和《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符合享受待遇的参保职工,待遇支付具体步骤如下:   参保单位填报《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携带(1)本人***;(2)计划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独生子女证;(5)结婚证;(6)出院小结;(7)医疗费用正本***;(8)住院医嘱单和汇总医疗清单;(9)女职工流产须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10)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办理生育待遇报销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税收通用缴款书》或《
  • 福州生育保险支付的范畴   一、生育保险支付的范畴以《生育保险支付目录》为标准,并无最高限额的规定。   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有: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对于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以及婴儿的费用、围产检查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三、生育职工应用现金先行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然后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审核。职工用各类医保卡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按规定支付。   四、生育保险支付的范畴以《生育保险支付目录》为标准,并无先兆流产保胎项目,所以该项目由职工个人负担。   五、生育保险支付范畴以《生育保险支付目录》为标准,需
  • 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计发。 那么,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算的呢?下面,金投保险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关于贯彻落实<福州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榕人社保〔2011〕37号)第六点规定:生育津贴按参保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即企业年度缴费工资总额/企业年度参保总人数/12个月。职工分娩前一年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计算生育津贴时,其平均缴费
  • 福州生育险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应在分娩后三个月至两年内(流产的半年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至社保机构办理支付手续,逾期未申请办理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009年1月以前生育的参保职工生育费用,应在 2011年6月23日前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逾期未申请办理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对夫妇符合本省计划生育规定,领取《生育服务证》等相关计划生育证件后自然流产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次,男职工不享受。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或留存: (一)申领生育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 1、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本人***
  •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一、生育保险支付的范畴以《生育保险支付目录》为标准,并无最高限额的规定。 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有: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对于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以及婴儿的费用、围产检查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三、生育职工应用现金先行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然后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审核。职工用各类医保卡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按规定支付。 四、生育保险支付的范畴以《生育保险支付目录》为标准,并无先兆流产保胎项目,所以该项目由职工个人负担。 五、生育保险支付范畴以《生育保险支付目录》为标准,需要对医嘱单和费用清单进
  • 福州生育险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津贴按参保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即企业年度缴费工资总额/企业年度参保总人数/12个月。职工分娩前一年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计算生育津贴时,其平均缴费工资根据前后所在单位的缴费工资加权平均计算。 女职工符合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按下列条款规定的产假天数,发放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正常分娩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二)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四)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135天(难产、晚育并领证
  • 【福州市永泰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闽清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罗源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连江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闽侯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长乐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福清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马尾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晋安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仓山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台江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鼓楼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
  • 【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能享受保险。若双方都缴纳,女方符合晚育(2
  •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下月起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据了解,根据我省近期公布的2013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福州市2013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333元。市医保中心结合我市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规定,近日印发《关于调整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各项缴费基数按2013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核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111.09元,最高不超过13333.25元。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
  • 福州新闻网6月8日讯 5日,市医保中心做客“政风行风***”,为市民解答有关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问:我是自谋职业者,没有缴交生育险,但配偶有。请问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险,需要去医保中心办理报销预登记吗?享受待遇是不是一样?   答: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险,不用办理报销预登记。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非机关事业单位或参加生育医疗费用统筹人员)配偶,只享受生育住院分娩费报销(不能直接刷卡结算),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参保职工应报销额的70%。男职工配偶在生育后两年内,持有效票据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医疗报销。   问:2012年之前,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缴纳社保医保,之
  • 福州生育保险可即时刷卡结算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已实现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即时刷卡结算。   从今年1月1日起,福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统一整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生育保险归口管理后,全市80多万人参加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福州市医保中心为此重新组建生育保险科,并设立了专门服务窗口。   市医保中心还建立女职工预产登记制度,参保人员进行预产登记后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刷卡结算产前检查和生育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只需将参保人员就诊的病历首页和医疗费用明细传给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即可判断出参保人员分娩的类型和享受何种生育津贴;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签订“同意个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承诺函”
  •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走两条线”  “这次生计划内二胎,我出院时在医院刷刷卡,就把生产费用报销了。6年前我生第一胎时,出院后要带齐独生子女证等10多种材料才能报销。当时,为了凑齐证件,我跑了社区、计生办等好几个部门,花了快半年时间,才拿到报销款。”3月18日,刚在省妇幼保健院办完出院手续的产妇邹雅,开心地对记者说。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福州市推出生育险新规,改变过去这一险种的管理,不仅增加了生育报销种类,报销流程也大大简化,深受广大产妇的欢迎。截至目前,已有上千名参保人员受益。   过去,福州生育报销“走两条线”,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职工生育在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福建日报:“这次生计划内二胎,我出院时在医院刷刷卡,就把生产费用报销了。6年前我生第一胎时,出院后要带齐独生子女证等10多种材料才能报销。当时,为了凑齐证件,我跑了社区、计生办等好几个部门,花了快半年时间,才拿到报销款。”3月18日,刚在省妇幼保健院办完出院手续的产妇邹雅,开心地对记者说。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福州市推出生育险新规,改变过去这一险种的管理,不仅增加了生育报销种类,报销流程也大大简化,深受广大产妇的欢迎。截至目前,已有上千名参保人员受益。 过去,福州生育报销“走两条线”,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职工生育在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筹报销,而企业职工则在福州市
  • 福州晚报: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已实现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即时刷卡结算。 从今年1月1日起,福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统一整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生育保险归口管理后,全市80多万人参加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福州市医保中心为此重新组建生育保险科,并设立了专门服务窗口。 市医保中心还建立女职工预产登记制度,参保人员进行预产登记后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刷卡结算产前检查和生育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只需将参保人员就诊的病历首页和医疗费用明细传给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即可判断出参保人员分娩的类型和享受何种生育津贴;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签订“同意个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承诺函”后,将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直接打
  •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根据《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五条:“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是指符合《生育保险支付目录》的女职工生育入院分娩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生育津贴。对于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目录》的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以及婴儿的费用、围产检查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 海峡经济网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占基数的0.8%,个人无需缴纳。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要享受生育保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通常,女方缴纳生育保险,无论男方是否缴纳,女方都可享受保险。女方不缴纳,仅男方缴纳,则女方不
  • 东南网11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今日,记者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4年1月1日起,福州市将实行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归口管理,即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生育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医疗费统筹管理,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工伤保险和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伤医疗费统筹管理。此次调整将为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据了解,为做好相关业务交接工作,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将暂停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待遇支付等相关业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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