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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关人怎么和记者打好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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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记者的关系总是如天气般多变,而当下,彼此间都充满了抱怨。媒体记者对新闻稿越来越挑剔、内容营销崛起、社交媒体对传统PR影响巨大,新闻发布会越来越难搞。 客观来说,少数公关的不妥行为导致了记者和公关人之间一直存在着某种纠结关系。这些公关人在联系记者时,开口就自作聪明地问“您收到我的新闻稿了吗?”,又或者对着记者口若悬河,其中九成内容都与记者无关。
通用电气公关总监李国威说,他曾与一家主要做B2B品牌的公关公司交流,问他们客户是不是都很闷,B2B企业新闻稿是不是都特无聊,他们又是如何坚持的? 这些服务于B2B企业的公关人答道,“从‘老师求你了帮我发条稿吧’到‘想跟您聊聊行业这样一种趋势’是公关人状态的一个根本性跨越,跨不过会很惨!”
美通社Profnet的作者Elizabeth Yekhtikian与ABC、彭博、福布斯、福克斯和时代周刊的记者们进行过交流,记者们纷纷表示,现在及未来,公关人越来越需要花时间去研究记者感兴趣的故事或话题,而不仅仅是依靠打个***或照面来搞定。(Elizabeth是Inkhouse 公关公司负责媒体策略的副总裁。)
据俄勒冈大学一位学者的研究,每一位记者的周围平均有六个公关人员在“骚扰”:阻止记者提问,限制记者问题,遇到稍微敏感的问题就迫不及待打断;干扰记者写稿,向记者提供新闻通稿,期望能被直接套用;甚至有公关想要替代编辑直接审稿。
记者眼中“不讨喜”的公关人
贝卡?格兰特(Bekah Grant) 在她的文章《一位前科技记者的自白》中,详细描述了她在VentureBeat担任记者时的经历。她为VentureBeat撰写了1700多篇文章,我们保守地假设每10份来稿中,有1份稿件会被正式采用,那她至少收到过17000篇来自公关人士的宣传稿件。我特意选取了文章中的五个关键段落,一起来听听她怎么说:
“我平均每天完成5篇文章,20个月写了近1740篇。客观地说,不管怎么看,这都是疯狂的。”
“在理想的世界里,重大事件的报道浏览量往往也最多,但我们并没有生活在理想世界中。明星和猫咪的视频有时也比流浪者和医保的故事更能吸引人。”
“我们科技媒体没必要为你(或你的客户)做报道。我的工作是进行新闻报道,而不为你的公司做推广。”
“新闻的价值在于及时性、相关性、重要性、突出性以及人情味。你们想要发布的企业稿件不具备新闻价值,执意宣传就是在浪费时间。”
“公关人在保证言语精炼的同时,务必要提供有意义的信息。我收到的邮件往往观点不鲜明,内容含糊不清,满眼都是专业术语,我甚至不明白对方到底想宣传什么。”
无独有偶,一项关于北美地区媒体记者工作状态的调查结果也印证了相似问题:在过去5年里,虽然高科技增加了他们的工作效率,但实际上,记者工作却变得越来越困难。超过一半的记者每周至少写5篇稿件,20%记者的周产量达11篇,其工作强度惊人。此外,技术手段和大多数公关人并不给力,使得媒体记者需要花更多时间处理稿件,大多记者对公关传播者提供的内容不满意。
TechCrunch的麦克?布彻(Mike Butcher)谈到此问题时,也诙谐地说道:“很多人一开始就发来一封极简单的电子邮件,这些邮件甚至连最基本的问题都没回答。更有甚者,在邮件里写到‘我可以把新闻稿发给你吗’?这些人是在和我开玩笑吗?我难道要浪费10秒回复你,‘嘿,我也不知道你是否应该把新闻稿发给我,毕竟只有你知道稿件的内容,而我却不知道。那么好吧,别客气,把你的稿件也丢过来吧!’ ”
作为公关人,你该怎么做?
面对记者的压力和碎片化媒体环境下的传播挑战,公关人该如何应对?从上面的事例中,我们或许可以获得以下启发:
1、洞悉记者的兴趣点和反感点
希望公关人士能够多花些时间来研究记者编辑们真正喜欢报道的话题。假如你试图与记者建立良好关系并且为他将要写的故事提供素材,你需要挖掘记者写这篇文章的根本是为了说明什么?什么样的品牌资源和专家资源是他们需要的?他们最近最擅长什么样的故事?他们的新闻报道中常会出现何种说明故事的角度?根据上面的所有问题,去跟记者保持良好关系并且推荐给他们一些合适的素材。投其所好会让你跟记者的沟通事半功倍。
此外,话语一定要简洁精炼,引言应该适于社交媒体转发。当通过邮件推荐新闻稿的时候,可以将新闻稿的标题用作邮件标题。要避免新闻稿内容过于商业广告、中伤竞争对手、恶意抹黑、歪曲事实或是包含虚假信息。
2、将产品&技术语言转换成记者能懂的语言
不少企业低头做产品,但是在向外传递信息的时候却是一塌糊涂。建议在跟记者进行沟通之前,公关传播人全面而认真地了解企业产品。进行阐述时,将产品&技术语言转换成媒体能懂的话语,使用最准确的表达方式完整地描述出来。这样才能方便记者抓取最核心部分。稿件所需的工作量越少,记者们越可能采用。
3、稿件中加入视觉素材
记者认为视觉素材更有利于传播。但在记者每周收到的企业新闻稿中,很少包含多媒体素材,这导致记者要花更多时间来处理这些稿件,比如寻找企业LOGO图等。我总是从记者们那里听到一件事,那就是只有站在记者的角度思考,让记者的工作变得轻松的公关人员才会受到记者的欢迎。考虑一下记者所需要的素材,尽量提供给他们。
2014年度美通社十佳图片新闻:澳大利亚日庆祝活动点亮悉尼海港
企业新闻稿中至少包含有一张图片,如企业图片LOGO,最好在正文中包含企业官网地址;
图片避免使用广告营销海报,会被媒体和搜索引擎直接判定为广告营销内容;
图片分辨率需要有一定保证,不使用多张图片拼图。美通社建议一张优秀的新闻稿图片的像素规格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过10M。
广汽传祺多媒体新闻稿
一分钟的视频传播相当于180万个单词,并且视频比链接加文字的可分享性要大12倍。在企业新闻稿中直接嵌入视频,可以让稿件在记者的邮箱中脱颖而出。对受众来说,丰富的视觉元素也更具吸引力。
企业公关传播者给记者邮件推送新闻稿时,尽可能采用HTML格式,保证图文排版在邮件中优化显示。同时,还要考虑到记者在移动设备上的阅读体验。若包含互动按钮、二维码等元素,将更利于分享到社交媒体和移动平台。
4、不要试图控制媒体
媒体确实可以在企业宣传上起到一定作用,但是记者或媒体绝对不是你可以掌控的宣传渠道。媒体会追求新闻的快,观点的新颖和多角度,每一个记者的看法也许都是不同的,记者喜欢公关人提供一些信息和报道的线索,但同时又讨厌公关人过度地阻拦和干预自己的报道。所以企业要做的不是让记者完全按照企业的节奏和思路来写文章,而是在信息源上做好根本的引导。
彭博商业周刊的科技记者就曾表示,记者们在报道时,更愿意加入自己的注解,而不是仅仅拷贝公关稿,或只从单方面报道。他建议企业公关在接触记者时,既要具体,又要有想象力,同时也为记者提供更大的想象空间。
5、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
如果你与记者的关系总是处于“打一***换一个地方”,有信息需要发布或出现公关危机的时候才会想到找记者帮忙,平时则很少与其保持联系,甚至会尽量拒绝记者的采访要求。那么你将无法与记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无法帮你的客户向有长期价值的记者提供新的故事和素材。在与媒体保持关系的过程中,必须做到细致、有序,即使企业没有重大的新闻发布也可以随时保持沟通,及时更新企业产品的进度和新情况,这样当企业有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记者才能快速而准确的反应。
说实话,记者不是什么“大爷”,记者跟其他从业者一样有自己的工作方式和实实在在的需求。尝试以上建议,提高公关人在记者心目中的“印象分”,在为记者节省编稿时间的同时,更增加了企业内容被媒体采用并有效传播的可能,对塑造品牌好口碑和提升受众参与度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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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  (之二)  翻开《广州国际玩具礼品城》的网页,我们可以看到“广州国际玩具礼品城”(以下简称:玩具城)是由李嘉诚旗下的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联合广州国际玩具礼品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玩具城公司)投资、建设、营运的。    玩具城位于黄埔南岗,是香港首富李嘉诚旗下长江实业在内地投资的第一个商业项目。2003年,长江实业、和记黄埔以及玩具城公司联合投资15亿元,该玩具城总建筑面积共40万平方米。首期10万多平方米,共有859间铺位于2005年5月交付使用,2006年正式营业。  玩具城曾受到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广州市长张广宁、中国玩具协会常务理事徐全宁、广东省玩具协会会长杨开茂、黄埔区委书记谢宝怀、黄埔区区长陈小钢等各界领导和知名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开业以来玩具城成了“死城”,八年来全体业主承受了最大的经济损失。最令业主不能承受的是开发商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竞擅自改变二、三期工程的原设计规划,严重破坏了原商铺设计的规格和要求,严重损害了玩具城今后的可持续发展,严重侵犯了玩具城业主的商业利益。  为避免开发商与玩具城业主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并证明开发商在二、三期变更的法律程序的可靠性、合法性、是不存在权商勾结而且是绝对没有腐败的,为此,我们强烈要求如下:  一、开发商必须向全体业主无条件公开当年向发改委提供的玩具城项目立项报告及可行性报告资料,以证明二、三期开发的变更是与当年的立项报告是完全一致的。  二、开发商必须向全体业主无条件公开二、三期变更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使全体业主明白:二、三期变更时开发商与国家相关部门的变更决定是对业主们负责任的,开发商和玩具城公司确实是“一个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是能够把“进场厂商、企业、员工与社会回馈协调发展的”公司。  三、开发商必须向全体业主无条件公开玩具城首期商铺销售面积及发改委、土管局、规划局、城建局、房管局的全部批文。以彻底消除业主认为玩具城商铺二楼按两层面积销售是不合法的,是违犯消防设计规定的,是开发商擅自增加容积率的不法行为,是权商勾结的典型案例。  四、我们的上述三点要求,开发商必须在五月十五日前将有关立项报告和资料等及时送交玩具城业主筹备委员会。否则,我们将配合和支持部分玩具城业主提出的到广州、到北京、到香港李嘉诚总部去维护权益的各项活动,有关责任和损失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玩具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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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奸商当道,民不聊生
  我也是一名受害者  我是长江实业下 广州御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机电组的一名工程师,以下是我准备发给公司总经理的信,还没发出去,大家看完内容就能知道事情的过程:  D总:  你好!  本人由于要照顾家里的小生意,曾在3月份向X经理(X**)提出辞职,但因本部门人员流失大,工作无人接管,所以X经理让我工作到本年度7月(即合同期满),答应补偿三个月的工资(薛经理说会按合同到期之时以公司不同意续签合同为由,让我得到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来我确定要辞职,但考虑到经理的难处及工作也无人接管,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况且还有补偿所以答应了,如今合同期即将满了,在签续签合同意向书时,第一次根据X经理的意思于6月26日签了同意续签合同,工资基数调整为¥9000元/月,但是因为人事部门不同意此工资基数,X经理又让我于7月3日签了第二次不同意续签合同,但是结果没有兑现当时的承诺。  于是我7月9日第一次***找X经理沟通, 结果说明天(7月10日)再谈。   7月10日第二次找他沟通,到了下班时间也没有结果;期间由于经理没来,等了几天后,决定***沟通;  7月17日第三次***找X经理沟通,结果说明天(7月18日)面谈。  7月19日第四次找X经理沟通,结果说可以给我争取到¥7500元/月的工资基数,但要去跟人事部谈。  7月22日第五次***找X经理沟通,确定与人事部面谈的事,结果说时间由X经理来安排。  7月26日(周五)第六次沟通,与X经理一起来到耀中广场与人事部沟通,沟通还是无果:叫我不要提兑现补偿3个月工资承诺事,工资基数也不加,同意续签合同。这与经理给我的期望值不符,之后又与人事部进行了第二次沟通,给出的答复是尽可能的提高工资基数,同意续签合同,以后要离职就按正常的离职程序走,这算怎么回事呢。  我从7月9日开始,我一天天的追问关于补偿的事,经理却一再推脱,由于X经理一拖再拖,在我即将离开公司之时还是给出一个不肯定的答复(尽可能的提高工资基数?我想这个***无论怎样,我都不想了,因为追及了将近一个月,经理却一拖再拖,我也疲倦了,对于用人部门的经理,我想经理对手下的员工人事权及薪水都有相当的决定权,给我承诺,却无法兑现承诺,给我期望,却又老是让我失望,三个月的工资补偿50对于公司是一笔很小的数目,但对于我们这种还在为五斗米折腰的家庭来说,得付出好几个月的劳动才能得到,实非小数目。而且现在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我想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不应该言而无信,应该有所担当,对自己的所言负责,如果我的上司是一个善于玩踢皮球、打太极类游戏的人,我想我留下来的意义也不大。  一直以来,我对香港人的为人做事风格一直视为榜样, 深信X经理说话办事定会说一不二,何况处于高层职位,一个部门的表率,更是会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言出必行,没想到X经理如此没有担当,信口雌黄,随意承诺,事后却想方设法为自己推脱责任,对此我失望不已。  提出离职时给出3个月经济补偿的人是X经理;  左右我签2次合同续签意的人是X经理;  给出我工资加到7500期望值的是X经理  要我闭口不提赔偿事情的也是他,  我默默的配合着,结果却是这样的不尽人意。  我有录音作证,很多同事作证,我签了2次合同续签意向,我为何会签2份续签意向呢  众所周知,我是个老实人,在公司以来一直都是诚实踏实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我也不争什么,但是我觉得X经理对于处理这件事情太不负责任了,随意承诺,却又不能兑现,这是欺骗。  邓总,在您百忙之中打搅您,很抱歉,但这又是公司的事情,在别处我得不到解决方案,所以只能找您了,您看完后,希望您能就这件事情做出一个公平的处理和满意的答复。  恭祝  步步高升  万事如意  ***
  过程描述:  您好!自2013年3月提出辞职报告后,提出正常辞职,由于当时电气设计黄*已离开,只剩下我一个。而你承诺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同意续约,补偿我三个月的工资。6月24日,我收到人事部门的合同是否续约意愿(详电邮:),打***与你商议,说要面淡,后来面淡时,说:不建议写不好的评价进我的人事档案,建议提工资,提到¥9000,要是人事部门批,就留下来续签合同,但是要是不同意,也没说到如何补偿的事;事后,人事部门打***(人事部:)给我,说按我的经验及资历,不可能加到¥9000的工资,。再后来,人事部()打***及电邮要求回复不同意续签合同的意愿,后来打***与你商议,说***说不清楚,说明天面淡。第二天面淡时,说工资加不到¥9000,问我“去”还是“留”。我说:不留。当时就问经理你,我是不是签回复不同意?你说:是的。但后来想想,我就可能拿不到三年的经济补偿了,打***与你商议,你说我已经签了个人不同意续约,拿不到补偿的了,问我想怎么样?我当时就想,补偿是拿不到了,但根据我们的协定以及劳动法36条和46条,应该是可以拿到补偿的,我要去跟人事部去说及劳动局仲裁。你跟说我不要冲动,签了不同意续约,就是仲裁三五个月也不会有结果的,我当时就信了。在第二天(7月19号)面淡时,要是留下来,可以争取到¥7500的工资,但是要根人事部门谈。7月26号下午跟人事部面淡时,说一年两次的工资调整时间已过,但还可以续签合同,但工资不变,还有就是答应,找到工作后可以选择离开,走正常的流程(一个月内提交辞职报告后,正常离开公司)。(在7月26日前),由于还没有打到工作,经理又建议我先留下来,能拿多少钱就拿多少钱,找到合适的再走也不迟,三人商定暂时结果是不加工资,续签合同。后来想想,感觉经理是挖了个大坑,我跳到里面,然后他又把我拉上来,好像在帮我似的,让我又回到起点,觉得不妥,经理又建议,能加多少工资就加多少工资,又与人事部面淡,说现在生活压力大,要租房、生活、要小孩,尽可能的要求人事部门提高到¥7000的工资,说是尽力去办,不一定可以,最后说,要下周才有结果。  以上的大致过程就是经理给我的承诺和预期:给你补偿三个月→给你¥9000的工资→申请¥7500的工资→工资不变→尽量给你申请到7000!!!!  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求我不要提到“有给我三个月补偿承诺的事情”,在外人和人事部门看来好像这一切都是我的额外要求!!!  但客观回忆下,要是没有“三个月的补偿承诺”,会有这么多的“要求”吗?
  今天人事部再次发邮件通知我续签,今天不续签则视为放弃续签,我之前签过2次,第一次是同意,第二次是不同意,一个公司竟然还能给我这么多次选择的机会,实在是少见。我自然是不想留下来,一是远,二是经过这样的折腾,我对这样的上司很失望,留下来也无意义,三是工资也不可能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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