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厂修造船厂资质资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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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COMP/39416 船舶入级 根据欧盟理事会条例( ) 根据欧盟理事会条例(EC)第 1/2003 号第 9 条 条例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的承诺根据理事会条例 (EC) 1/2003 号 第 (1/2003 条例) 9 条, 第 国际船级社协会 (IACS) “承诺”,旨在满足 ) 和 IACS 有限公司向欧盟委员会(委员会)提出如下承诺( 委员会调查 COMP/F-2/39.416 号案件中于 2009 年 5 月 12 日签发的初次评估“初 ( 次评估” 表达的关注, ) 并促使委员会根据 1/2003 条例第 9 条作出决定, “承 确认 诺”解决了委员会的关注( “承诺决定”。 ) 根据 1/2003 条例第 9 条,这些承诺不应被理解为 IACS 承认触犯了竞争法。 此文本的解释应依据初次评估、承诺决定、共同体法律的一般框架、及特别是 1/2003 条例。 A 部分 – 定义 为承诺之目的,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 认可认证机构( :国家认可机构承认的符合 ISO-IEC
标准及国 认可认证机构(ACB) ) : 际认可论坛关于执行 ISO/IEC 导则 62:1996 指南的组织。 申请者: 申请者:已经通知 IACS 理事会希望成为 IACS 成员的船级社。 船级社( ) :一个组织: 船级社(CS) : (i) 公布自己的关于船舶1设计、建造和检验的入级规范(包括技术要 求)并有能力运用自己的资源定期(a) 执行,(b) 保持和(c) 更新 这些规范和规则2, 在建造期间验证和在入级船舶的服务期内定期验证这些规范的符 合性, 出版入级船舶录, 不受船东,或船厂或其他商业从事制造,设备,船舶修理或营运 方面的控制或与这些方面有利益关系,并 由 SOLAS 第 XI-1 章第 1 条定义的船旗国主管机关授权并相应列 。 入 IMO 数据库全球综合航运信息系统(GISIS)(ii) (iii) (iv) (v)EU 条例:欧洲议会及理事会 2009 年 4 月 23 日关于船舶检查和检验组织共同规 条例: 范和标准条例(EC)第 391/2009 号。 生效日期: 生效日期:IACS 收到委员会第 9 条决定的正式通知表示接受这些承诺之日。 欧盟被认可组织( 欧盟被认可组织(EU RO):欧盟委员会根据 EU 条例第 4 条或第 15 条认可的船 ) 级社或其他私立机构。 IACS:国际船级社协会,是由 IACS 成员基于 IACS 章程成立的协会。 :为这些承诺之目的, “船舶”意为接受 SOLAS 安全认证并能够进行无限制航行的船舶。 仅为此 CS 定义之目的,组织可以具有合法获得的入级规范和规则,以及为使用、维护或更新这些规范和 规则之目的与之相关的任何修改或补充。21 IACS 共同结构规范(CSR) 共同结构规范( :一套综合的 2006 年 4 月 1 日及以后签订建造合同 ) : 的双壳油轮和散货船入级最低船体结构要求。 IACS 理事会:IACS 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 IACS GPG( GPG”: ( “ ”:IACS 综合政策小组。 ) IACS 有限公司:国际船级社协会有限公司,IACS 成员提供担保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其唯一目的是为 IACS 提供常设秘书处服务。 IACS 成员:IACS 的一个享有 IACS 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成员。截止到提交 成员: 这些承诺之日的 IACS 成员名单,请见附件 1。 IACS 常设秘书处:IACS 秘书处,形式为 IACS 有限公司。 常设秘书处: IACS 常设秘书:IACS 常设秘书处的负责人。 常设秘书: IACS 程序要求(PR) 程序要求( ) :IACS 关于技术事务程序的决议。 : IACS 程序:IACS 规定 IACS 工作程序的文件。 程序: IACS QSCS 业务中心(OC) 业务中心( ) :一组 IACS 有限公司雇佣的审核员和主任审核员。 : IACS 决议:IACS UR(包括 CSR),UI 和 PR。 决议: IACS TC 论坛:将要在 IACS 网站上建立的网络论坛,为 CS 提供一个就 IACS 论坛: 工作计划发表建议和与其他船级社(包括非 IACS 船级社)讨论的论坛。 IACS 技术背景文件 TB) 描述背景和 IACS 技术小组就制定具体 IACS 决议的 技术背景文件 文件( ) ( : 讨论结果的记录。 IACS 统一解释(UI) 统一解释( ) :IACS 关于执行 IMO 公约要求引发的问题的决议。提供 : 了对公约条款或 IMO 关于公约允许主管机关自主决定,或有必要有更准确说法 的问题的决议的统一解释。 IACS 统一要求(UR) 统一要求( ) :经每个 IACS 成员管理机构的批准,将纳入其规范和实 : 践的 IACS 通过的最低技术要求。UR 制定了最低的要求,每个 IACS 成员可自 由制定更严格的要求。 IACS 工作组(WG) 工作组( :IACS 专业委员会及 GPG 专家组。 ) : IACS WG 主席:GPG 任命的 WG 主席。 主席: IMO:国际海事组织。 : 独立申诉委员会: 独立申诉委员会:理事会任命的独立申诉委员会。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请见 www.iso.org) : 成员标准: 成员标准:IACS 章程规定的成员标准。 非-IACS CS:不是 IACS 成员的一个船级社。 : 质量顾问委员会( :关注 IACS 成员提供的服务的质量的组织,包括 IMO 质量顾问委员会(***C) 顾问委员会 ) : (作为观察员) 、船旗国和港口国、国际行业协会、保险商的代表组成的一个外 部委员会,就与 QSCS 内容和执行有关的问题提供建议。 质量评估和认证实体( :EU 条例第 11 条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评估和认证实体(QACE) )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基于下列适用于船级社的国际认可的质量标准和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QMSR) ) : 国际要求的一套 IACS 要求: (i) (ii) (iii) (iv) ISO-IEC /EN2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IEC 1/EN45004 “检查机构的质量要求” IMO 决议 A.739(18)授权代表主管机关的组织的指南;及 IMO 决议 A.789(19)被认可组织代表主管机关进行检验和发证 规定。( 包括(i)QMSR 和 (ii) 质量体系认证计划 QSCS) IACS 通过的审核和认证体系, ) : IACS 决议。 SOLAS:IMO 通过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 过渡阶段: 过渡阶段:不影响下述第 2.9,将在不晚于 2011 年 1 月 1 日时到期的一个阶段。 B 部分 – 承诺 1. 成员标准 1.1 IACS 及 IACS 有限公司将: (a) 建立单一的成员资格; (b) 通过修改 IACS 章程并根据公布的指南和程序,采纳下述客观的、透 明的、非歧视性的旨在统一适用于申请并保持 IACS 成员资格的质量 成员标准: 可证明有能力制定、执行、保持、定期更新和发布自己的、覆盖船舶 入级过程的所有方面(审图、建造检验和营运船定期检验)的英文入 级规范; (ii) 可证明有能力按照船级社规范为在建船舶提供检验并为营运船提供 定期检验,包括按照国际海事组织和船旗国要求进行的法定检验; (iii) 足够的并且与船级社的新造船计划和入级营运船队相符的专职验船 师的国际覆盖; (iv) 充分的、文件化的船舶设计和建造评估的经验; (v) 重要的内部管理、技术、支持和研究人员与船级社的入级船队规模和 其从事的在建船舶入级业务相符; (vi) 自己的员工为国际船级社协会促进海上安全制定最低规范和要求的 工作做出贡献的技术能力; (vii) 自己的员工持续地为(vi)所述国际船级社协会的工作做出贡献; (viii) 以电子形式保存和至少每年更新英文的入级船舶录; (ix) 独立于船东、船厂和其他可能损害船级社公正性的商业攸关方; (x) 符合质量体系认证计划(QSCS) ; (c) 执行根据上述成员标准评估成员资格申请者的规则。 一个满足除 (vii) 外的所有标准的申请者将被允许成为 IACS 成员,但没有投票权。在 (i) 作为成员的第一个三年中将评估标准(vii)的符合性,如在三年结束 时3满足这一要求,该 IACS 成员将自动享有完全的投票权; (d) 执行所有 IACS 成员应基于一个平等的费用基础为 IACS 做贡献的规 则; (e) 定期评估 IACS 成员验证其成员标准的符合性; (f) 适当时,暂停或取消不满足成员标准的 IACS 成员的成员资格; (g) 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听取所有关于授予、 暂停或取消成员资格决定的 申诉。 独立申诉委员会将由具备相关技术和法律专业的独立仲裁人组 成;及 (h) 执行所有关于授予、暂停或取消成员资格的决定都应是书面的、有依 据的并可向独立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的规则。执行1.2 在生效日期后 30 天内通过修订 IACS 章程通过 1.1(b)列出的成员标 准,章程的相关部分在附件 2 中。附件 2 包括了将要纳入 IACS 章程的 所有有关 IACS 成员标准的规则。 1.3 在生效日期后 30 天内,IACS 将通过 IACS 程序:成员资格申请和现有 成员资格的定期验证(附件 3)及成员标准:指南(附件 4) 。成员标准: 指南(附件 4)是为了确保成员标准的实施是恰当、合理和非歧视的。 1.4 在生效日期后 90 天内,IACS 将成立 1.1(g)所述的独立申诉委员会并 通过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附件 5) 。 2. 质量体系认证计划的独立并向非 IACS 船级社开放 船级社开放 2.1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建立由独立的外部认可认证机构审核和评估 质量体系认证计划符合性的体系; 2.2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修改质量体系认证计划,使独立的认可认证 机构能够公平地对国际船级社协会成员及非成员船级社 (包括非成员资 格申请者)执行其中的要求,国际船级社协会理事会不再介入; 2.3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不对非 IACS 船级社要求 ACB 审核和评估其 QSCS 或其中任何要素的符合性,并且如果审核结果满意,签发符合 QSCS 或符合 QSCS 要素证明的能力予以限制。QSCS 的所有元素都公 布在 IACS 网站4上。 2.4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通过制定程序保持并持续改进 QSCS。 程序将 保证,基于不影响 ACB 的独立评估,当 ACB 对 IACS 成员和申请者按 照 QSCS 进行审核和评估时,ACB 以统一的方式执行 QSCS 的最低要 求。在生效日期前已经享有 IACS 副会员资格的申请者可以要求 IACS 根据其自己的员工在申请成员资格前 3 年对 IACS 工作的贡献评估其对标准(vii)的符合性。 4 目前的地址是 www.iacs.org.uk.3 2.5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邀请所有 EU RO 共同工作,旨在建立一个示 范体系并由此 QSCS 和 EU 条例中的 QACE 包含同样的基本质量管理体 系要求。执行2.6 为了保证根据 QSCS 对 IACS 成员和申请者的评估是统一的和有效的,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分两个阶段执行承诺。 2.7 在过渡阶段,QSCS 符合性的评估如下: (a) 验证 IACS 成员及申请者是否符合 QMSR 将由其自己选择的 ACB 来 审核并签发符合报告; (b) 验证 IACS 成员和申请者是否符合 QSCS 的两个组成部分(即, (i) QMSR 和(ii)IACS 决议)将由 OC 来审核,IACS 理事会主席将签 发符合声明。 (c) 为避免疑义, 如果基于一个成员资格申请者没有一个有效的 QSCS 证 书拒绝其申请,该决定应是根据申诉委员会的程序规则可申诉的。 2.8 过渡阶段结束时,验证 IACS 成员和申请者是否符合 QSCS 的两个组成 部分(即, (i)QMSR 和(ii)IACS 决议)将由其选择的 ACB 来审核。 ACB 将签发 QSCS 符合声明。 2.9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启动必要的工作在生效日期后 30 天内执行第 2 部分包括的承诺。过渡阶段将尽快结束,并在任何情况下不晚于 2011 年 1 月 1 日。 2.10 2009 年 7 月 1 日前将修改并公布 QSCS 要求。 2.11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从 ACB 执行的审核和评估中获取反馈,形 式应不泄露任何保密信息, 确定 QSCS 需要持续改进的区域中存在的不 一致,并商 ***C,对 QSCS 做出改进并通知 ACB。 2.12 为避免疑义,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确认,非 IACS 成员可自由要求 ACB 审核和评估其符合 QSCS 或 QSCS 的任何单个要素,如果审核满 意,签发 QSCS 或 QSCS 任何要素的符合声明。 3. 非 IACS 船级社参加 IACS 技术工作 3.1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向非 IACS 船级社提供充分参与 IACS 技术工 作的机会,详述如下。 3.2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在 IACS 网站建立和保持一个基于注册的在线 技术贡献论坛( “IACS TC Forum”,为船级社提供一个发表意见并与 ) 其他船级社(包括 IACS 成员和非 IACS 成员)就 IACS 技术工作计划 讨论的平台。注册费用的设定应只覆盖 IACS TC 论坛的建立和维护成 本。IACS TC 论坛将列出所有与 IACS 制定新技术决议有关的技术工作 项目,并第一时间公布与这些技术工作项目相关的决议初稿。 3.3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 (a) 建立 IACS TC 论坛后,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主动公布新平台的 建立、获得登陆的要求(即船级社的资格要求)并邀请所有非 IACS 船级社注册并成为 IACS TC 论坛的用户; (b) 将通过电子通知方式通知所有注册的船级社公布在 IACS TC 论坛上 的任何新的工作项目或新 IACS 决议的草稿; (c) 任何成为 IACS TC 论坛用户的船级社有权利通过自己的雇员评论和 讨论每项技术工作项目并上载其相关建议; (d) 有兴趣的方面应向 IACS 常设秘书提出注册 IACS TC 论坛的要求, 并 提交证明该方面是一个船级社的文件。IACS 常设秘书应及时审查文 件并就申请向理事会提出决定建议; (e) 只有在理事会认为有兴趣的方面是一个船级社时,GPG 才可以进行 所有必要的安排并向相关船级社提供所有相关信息,使其成为 IACS TC 论坛的完全用户; (f) 任何已经申请成为 IACS TC 论坛用户但基于其不是一个船级社的原 因遭到拒绝的有兴趣的方面应有权利根据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向独 立申诉委员会就该决定提起申诉。 3.4 任何在 IACS TC 论坛注册的非 IACS 船级社可以自己选择通过自己的员 工根据以下程序参与 IACS 工作组: (a) 在一个新的技术工作项目在 IACS TC 论坛发布的一个月内,任何希 望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工作的非 IACS 成员船级社应将其希望获得完 全进入负责该工作项目的工作组的相关讨论的要求通知 IACS 常设秘 书; (b) IACS 常设秘书将及时将此类参与要求通知相关的工作组主席,工作 组主席将进行所有必要的安排并向有关非 IACS 成员船级社提供所有 相关信息允许非 IACS 成员船级社完全参与工作组的工作; (c) 参与工作组的非 IACS 成员船级社应在非歧视的基础上与该工作组的 任何 IACS 成员一样,能够完全获得同样的信息、同样的阐述其观点 以及同样的参与讨论的机会; (d) 一个根据 3.4(a)已经提出了参与要求但认为被剥夺了其有效行使 3.4 (b) (c) 和 详述的具体权利的非 IACS 成员船级社应立即向 IACS WG 主席反映此事,旨在找到一个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i) 如果在提出抱怨后 14 日内在 WG 层面未达成另非 IACS 成员船级社 满意的解决方案,非 IACS 成员船级社应,在 WG 作出决定后的 14 日内, 有权将此事提交 IACS GPG 主席作出决定。 提交此事应为书面, 并抄送 IACS WG 主席和所有 WG 成员并应说明抱怨的具体性质、 所 寻求的改判的准确性质以及在 WG 层面所做的解决尝试的详细情况 等。IACS GPG 主席应在 14 日内通过书面和经仔细考虑的决定作出 决定。 (ii) 相关非 IACS 船级社应有权根据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向独立申诉委员 会就 IACS GPG 主席的决定提起申诉。 (e) 工作组主席应在工作组的 IACS 成员决定向 GPG/理事会提交并由 IACS 通过的技术建议中对参与工作组的船级社表达的所有观点进行 总结; (f) 所有参与工作组的 IACS 成员和非 IACS 成员船级社应承担其员工参 与工作组的费用,并合理适当地承担工作组运作的费用。执行3.5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在生效日期后 30 日内执行第 3 部分包含的承 诺。特别是,IACS 将在生效日期后 30 日内通过附件 6 的 IACS 程序。 4. 非 IACS 成员船级社获取 IACS 决议和 TB 决议和 4.1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 (a) 在向 IACS 成员公布的同一时间及以同一方式在公共区域公布所有现 行和将来的 IACS 决议,以及包含讨论要点和 TB 文件的历史案卷; (b) 在 IACS 网站上发表声明,非 IACS 船级社可自由通过将此类文件纳 入自己的入级规范来使用这些文件, 无需版税, 无须许可, 尽管 IACS 成员可能拥有知识产权; (c)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不限制成员自由与任何船级社就使用 IACS 决议签订提供进一步信息或帮助的协议。 4.2 不发布 IACS 成员可以获得的 IACS 决议或现有技术背景文件的决定 (明 确或隐含)应可以向独立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4.3 4.1(b)中的承诺是基于此前提作出的:如一个船级社决定将 IACS 决 议纳入自己出版的规范, 该船级社有责任验证 IACS 决议的内容和执行。 4.4 IACS、IACS 成员和 IACS 有限公司不应被认为作出过根据 4.3 或其他 使用了 IACS 决议的任何船级社的工作符合 IACS 决议的任何表述,也 不接受 IACS 决议或相关信息中任何缺点和缺陷或由此造成的损害的责 任(合同责任、民事责任或其他) 。 4.5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免费公布 CSR 查询数据库,为使用者提供关 于 CSR 修订历史的可查询的数据库并带有支持性文件。执行4.6 4.1(b)提及的声明于 2008 年 12 月 16 日5公布在 IACS 网站上。 4.7 还没有公布的 IACS 决议的现有 TB, IACS 已经于 2008 年 11 月在 IACS 网站上公布。 4.8 CSR 查询数据库于 2008 年 11 月 19 日启动,包括: 全部的修订历史(规范修改通知和勘误) ,逐段表述; 批准和执行日期; 修订/更正的内容; 有关 TB; 所有修订/更正文本的副本;及 规范修订通知和勘误。 4.9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承诺确保邀请所有相关的代表船东、船厂、货 物和保险利益的行业协会和非 IACS 船级社能够向常设秘书处申请注册5见 http://www.iacs.org.uk/publications/default.aspx 其使用者,常设秘书处将签发使用者的登录名进入 CSR 查询数据库。 4.10 IACS 应在生效日期后 30 日内通过附件 6,IACS 程序。 C 部分 – 有效期,报告和审议条款 有效期, 从生效之日起,这些承诺的有效期为 5 年。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立即向委员会报告关于上述 1.2、1.3、1.4、2.9、3.5、 4.9 和 4.10 的符合性。 在整个有效期内,将采取措施执行这些承诺,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每年向 委员会书面报告在相关年份中采取的措施。2009 年的报告将在 2010 年 3 月 1 日 前提交,后续报告将在每年的 3 月 1 日提交并直到 2015 年。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保留根据相关的规则发展或执行指南过程中获得的经验 及/或任何海事界商业习惯的变化或更一般性地说与船级社提供的服务有关的变 化修改成员标准:指南(请见附件 4)的权利。任何此类修改应本着确保以恰当、 合理和非歧视方式实施客观、 透明、 非歧视质量成员标准的目的。 任何此类修改, 连同修改原因的解释应首先通知委员会, 并且只有当委员会在通知之日起 3 个月 内没有反对意见时生效。 任何此类修改应在生效时立即以公布本附件 4 的同样方 式公布。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同样保留修改承诺 3.4 部分和附件 6(第一部分)的权利, 以允许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采取客观必要、适当和非歧视的措施保证 IACS 工 作组的效率和质量不会由于行使承诺 3.4 部分和附件 6(第一部分)的参与权利 而受到损害。任何此类修改,连同修改原因的解释应首先通知委员会,并且只有 当委员会在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没有反对意见时生效。 任何此类修改应在生效时 立即以公布这些承诺和附件 6 的同样方式公布。 在不影响前段的前提下,如果第 9 条决定所基于的任何事实发生了重大变化,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保留要求委员会修改承诺的权利。 D 部分 – 通用释放规定 为避免疑义,如果任何 IACS 成员不再是 IACS 成员,该成员将自动终止执行这 些承诺中所含有的义务。E 部分 – 语言 这些承诺的语言为英语。 如果承诺的英文版本和承诺的其他语言的版本之间存在 分歧,以英文版本为准。F 部分 – 最后规定 承诺将于第 9 条决定通知之日起生效,委员会由此对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强 制执行承诺,即生效日期。 本文件的附件是承诺的一个组成部分。 IACS 和 IACS 有限公司将在 IACS 网站上以显著方式公布并持续更新这些承诺的 非保密版本, 并要求其成员在这些文件有效的整个阶段内在各自网站上以显著位 置公布并更新这些承诺的非保密版本。非保密版本应事先由委员会批准。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这些承诺已经 IACS 理事会及 IACS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承诺书内含附件一览表 承诺书内含附件一览表 内含 附件 1 IACS 现有成员名单 附件 2 IACS 章程的相关部分 附件 3 成员资格申请和现有成员定期验证 附件 4 成员标准:指南 附件 5 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 附件 6 参与 IACS 技术工作及获得 IACS 决议和技术背景文件 附件 1 IACS 现有成员名单 现有成员名单 ABS BV CCS DNV GL KR LR NK RINA RS 附件 2 国际船级社协会 IACS 章程相关部分草稿 1. IACS 成员资格 成员标准 1.1 IACS 成员标准如下: (i) 可证明有能力制定、执行、保持、定期更新和发布自己的、 1 覆盖船舶 入级过程的所有方面(审图、建造检验和营运船定 期检验)的英文入级规范可证明有能力制定、执行、保持、 定期更新和发布自己的、覆盖船舶入级过程的所有方面(审 图、建造检验和营运船定期检验)的英文入级规范; 可证明有能力按照船级社规范为在建船舶提供检验并为营运 船提供定期检验,包括按照国际海事组织和船旗国要求进行 的法定检验;(ii)(iii) 足够的并且与船级社的新造船计划和入级营运船队相符的专 职验船师的国际覆盖; (iv) (v) 充分的、文件化的船舶设计和建造评估的经验; 重要的内部管理、技术、支持和研究人员与船级社的入级船 队规模和其从事的在建船舶入级业务相符; 自己的员工为国际船级社协会促进海上安全制定最低规范和 要求的工作做出贡献的技术能力;(vi)(vii) 自己的员工持续地为(vi)所述国际船级社协会的工作做出 贡献; (viii)以电子形式保存和至少每年更新英文的入级船舶录; (ix) 独立于船东、船厂和其他可能损害船级社公正性的商业攸关 方; 符合质量体系认证计划(QSCS) 。(x)1.2关于标准的解释性指南在文件成员标准: 指南中, 该文件登载在 IACS 网站上并保持更新。 成员资格申请 1.3任何希望成为 IACS 成员的船级社应根据 IACS 文件成员资格申请及 现有成员资格定期验证(本文附件 1)申请成员资格。 1.4满足除 1.1(vii)外的所有标准的申请者应被接受为 IACS 成员但没1“船舶”意为接受 SOLAS 安全认证并可以无限航行的任何船舶。 有投票权。1.1(vii)标准应在成为成员的第一个 3 年期间进行评 估,在 3 年结束时如满足这一标准,该成员将自动享有投票权。 成员的权利 1.5在不影响上述 1.4 及下述 1.7 的条件下,一个 IACS 成员有权利: (a) 称自己为 IACS 成员; (b) 参加理事会和综合政策小组的所有会议和讨论并具有投票权; (c) 参加所有工作组并具有投票权; (d) 参加质量委员会并具有投票权;及 (e) 参与 IACS 参加 IMO 会议的代表团。 成员的义务 1.6IACS 成员应: (a) 与其他 IACS 成员一起均摊 IACS 的费用(包括,但不局限于,其 理事会及附属机构代表的工资、差旅费和其他费用,分摊常设秘 2 ; 书处 、独立申诉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席及其秘书处的费用) (b) 持续满足所有成员标准; (c) 遵守成员资格申请及现有成员资格定期验证(本文附件 1)规定 的验证程序; (d) 随时遵守生效的 IACS 程序; (e) 根据固定的轮值制度担任为期一年的 IACS 理事会主席、综合政 策小组主席; (f) 满足所有 IACS 决议,除非 IACS 允许保留而且成员进行了保留。 成员资格的暂停和取消 1.7理事会根据 IACS 文件成员资格申请和现有成员定期验证(本文附件 1)规定的程序有权利暂停和取消任何现有成员的成员资格。 关于拒绝、 关于拒绝、暂停或取消成员资格的申诉 1.8有关船级社可就理事会关于拒绝、暂停和取消 IACS 成员资格的决定 根据 IACS 文件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本文附件 2)向独立申诉委员 会提出申诉。 退出 IACS 1.9任何成员都可通过书面通知理事会退出 IACS,该通知将在通知之日 起 6 个日历月后生效。2质量秘书处和 IACS 业务中心的费用根据目前体制按照各成员入级船舶吨位的比例由成员分摊, 直至过渡 期结束。 2. 申诉 2.1 独立申诉委员会应由一个主席(IAB 主席)和一个至少由 10 名仲裁 3 人组成的一个小组组成,他们应具备有关的技术和/或法律知识 并独立 4 于 IACS 成员、常设秘书处和任何曾经是 IACS 成员或副会员或曾经申请 IACS 成员资格的组织, 任期应为 5 年。 IAB 主席无法出席或有恙, 如 IAB 主席应指定其他仲裁人中的一人作为主席。如果 IAB 主席未指定,理事 会应指定其中的一个仲裁人作为主席。任命仲裁人小组时,理事会应保 证世界所有主要地理区域的代表性。 2.2 可就 IACS 的下述决定由船级社或有关利益方向独立申诉委员会提 出: (a)拒绝 IACS 成员资格的决定 (b)暂停 IACS 成员资格的决定 (c)取消 IACS 成员资格的决定 (d)关于一个利益方不是一个船级社的决定 (e)GPG 主席关于一个船级社就无法有效行使其参与 IACS 工作组权利 的抱怨做出的决定 (f)不公开 IACS 成员可获得的 IACS 决议或现行技术背景文件的决定 (明确或隐含) 。 2.3 向独立申诉委员会的投诉不影响申诉人可能向民事法庭申请改判 的权利。为避免疑义,条款 2.3 不应被认为给予了根据适用的法律或法 庭不存在的任何权利或司法。 2.4 附件 1(成员资格申请和现有成员资格定期验证) 附件 2(申诉委 成员资格申请和现有成员资格定期验证) 、附件 员会程序规则) 附件 员会程序规则)和附件 3(参与 IACS 技术工作和获得 IACS 决议和技术 背景文件) 背景文件)规定了适用于申诉和申请的权利和程序。 3. 适用的法律和法庭 3.1 本章程应按照英国法律理解。 3.2 在不影响 2.3 条的条件下,关于其解释、适用或执行的任何争议应 由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级法庭审理。 **********3 4在本文中,技术知识应意为在航运领域以专业能力获得的公认的知识和经验。 在本文中,独立应意为与任何此实体或组织没有任何商业、个人或家庭联系。 附件 1 成员资格申请和现有成员资格定期验证 附件 2 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 附件 3 参与 IACS 技术工作和获得 IACS 决议和技术背景文件 附件 3 IACS 程序 成员资格申请和现有成员资格定期验证 该文件规定了成员资格申请和定期验证现有成员满足 IACS 成员标准的程序。 该程序构成了 IACS 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的承诺的一部分。 除另外说明,所有术语的含义应是标题为“根据理事会条例(EC)1/2003 号第 9 条向欧洲委员会提交的承诺”的文件中规定的含义。 现有成员资格定期验证 定期验证程序 1. 成员资格申请及 IACS 现有成员资格定期验证程序 1.1 申请程序IACS 成员资格申请程序如下: a. 任何船级社都可以根据此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成员资格; b. 在被授予申请者资格前,申请成员资格的机构应向IACS常设秘书提供证明其 是所定义的船级社的文件。IACS常设秘书将审查提交的文件,如发现缺少任 何决定申请成员资格的机构是否是船级社所需的相关文件,IACS常设秘书可 要求该机构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缺少的文件。IACS常设秘书应在文件初 次提交之日起3个月内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议并就该机构是否满足船级社的 定义向理事会提出建议,根据IACS常设秘书的建议,IACS理事会应在收到建 议之日起1个月内决定是否给予该机构申请者资格。IACS理事会将书面通知 该机构其决定,如果IACS理事会拒绝给予申请者资格,决定应包括原因; c. 如果机构被给予申请者资格,它应经由质量秘书向IACS理事会提交申请,申 请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证明满足成员标准的信息、证据和解释。申请应特别包 括能够应对成员标准:指南文件中陈述的每一个审查项目的信息。如申请者 是在前一个拒绝或取消决定后再次申请成员资格,申请者应提交自拒绝或取 消决定后任何重大变化的证据。申请者应承担与其申请相关的费用,如果产 生了费用,并应特别要求申请者接受IACS程序; d. IACS理事会应任命一个审议小组协助对申请进行审议。IACS常设秘书和质量 秘书将协助审议小组的工作。审议小组应由3名IACS理事会成员组成,并每 年更换其中的一名IACS理事会成员以做到任一理事会成员在审议小组中的 时间不超过3年; e. 如果申请者认为申请中有任何保密信息,申请者应书面告知审议小组并向质 量秘书提供一个非保密的概要并申请的保密版本。为了证实申请者提供的非 保密的概要的准确性,质量秘书应在与申请者签署一个适当的保密协议的前 提下查阅申请的保密版本。申请的考虑将基于非保密版本; f. 审议小组将审议申请,如发现遗漏任何相关的需要据此对申请作出决定的信 息、证据或解释,审议小组会要求申请者在审议小组规定的一个合理的期限 内提供遗漏的信息; g. 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审议小组应对申请者是否满足成员标准进行评 估并向IACS理事会提出建议。在通知IACS理事会该建议,包括作出该建议的 依据的同时也将通知申请者; h. 收到审议小组的建议及申请者提交的信息案卷后,IACS理事会应通知申请者 有权在IACS理事会作出决定前要求IACS理事会听证。IACS理事会将决定文件 是否完全,IACS理事会也可要求申请者在IACS理事会规定的一个合理的期限 内提供进一步的信息; i. 在收到审议小组建议的6个月内,IACS理事会将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申请。 IACS理事会可以基于申请者不满足成员标准及/或申请者未能在IACS理事会 规定的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满足成员标准拒绝申请。IACS理 事会的决定和依据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申请者; 申请遭到拒绝的申请者可在理事会最终作出拒绝申请决定之日起或,如果决 定被申诉,独立申诉委员会驳回申诉至少1年后再次申请,取其晚者。j.1.2 验证程序 IACS 应每 3 年(“定期验证日”)对所有 IACS 成员是否满足成员标准进行同时 验证。 验证程序如下: a. 对于IACS现有成员,第一个“定期验证日”应不晚于日开始并在 日完成。对于任何IACS新成员,第一个定期验证应是其被授予成 员资格后的第一个“定期验证日” ,除非该日期距IACS新成员进入IACS的日期 不足6个月; b. 首次验证时,每个IACS成员应经由质量秘书向IACS理事会提交一个符合声明, 符合声明包括所有相关的证明满足成员标准的信息、证据和解释。符合声明 应特别包括能够应对成员标准:指南文件陈述的每一个审查项目; c. 对于以后的定期验证,自上一次定期验证后发生的与成员标准有关的任何变 化的声明将是足够的; d. 如果IACS成员认为其符合声明中有任何信息是保密的,该成员应书面通知 IACS理事会并向质量秘书提供一个非保密的概要及符合声明的完全保密版 本。为了证实IACS成员提供的非保密的概要的准确性,质量秘书应在与IACS 成员签署一个适当的保密协议的前提下查阅符合声明的完全保密版本。IACS 理事会对符合声明的考虑将基于非保密版本; e. IACS理事会将审议符合声明,如IACS理事会发现遗漏任何相关的需要据此作 出继续满足成员标准决定的信息、证据或解释,IACS理事会将要求IACS成员 在IACS理事会规定的一个合理的期限内提供遗漏的信息; f. 在IACS理事会作出决定前,每个IACS成员都有权要求IACS理事会听证; g. 如IACS理事会对IACS成员提交的所有相关信息表示满意,IACS理事会将告知 IACS成员并在之后3个月内决定是否: ? 确认继续满足成员标准,或 ? 根据下述1.3规定的程序启动暂停程序 h. IACS理事会的决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IACS成员。 如不再具有章程中的成员标准(x)所要求的有效的 QSCS ***,每一个 IACS 成 员都应立即向 IACS 理事会报告。在这种情况下,IACS 理事会将立即启动验证程 序评估是否满足成员标准 (x)。如 IACS 理事会决定 IACS 成员不满足成员标准 (x),IACS 理事会将立即启动下述 1.3 规定的暂停程序。 1.3 暂停和取消程序如 IACS 理事会决定一个 IACS 成员不满足成员标准,IACS 理事会将启动下述程 序:a. IACS理事会将书面通知该IACS成员IACS理事会已经启动了暂停程序; b. 通知将说明启动暂停程序的原因,并规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该IACS成员将在此期限内修正导致不符合成员标准的原因并/或解释其行为;c. 在(b)规定的期限到期时,如果IACS理事会决定该IACS成员仍然不满足成员标准,IACS理事会应作出暂停该IACS成员在IACS的投票权的决定(暂停决定)。 如IACS理事会根据程序作出了暂停决定,IACS理事会应将决定书面通知该 IACS成员;d. 暂停决定应规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该IACS成员在此期限内将修正导致不符合成员标准的原因;e. 暂停决定将在向独立申诉委员会的申诉期限已经到期,或如果IACS成员通知IACS理事会它已经根据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要求临时措施,在拒绝该要求的 任何临时措施的日期后生效,取其晚者;f. 在决定根据1.3(c)生效前的所有时间内,IACS有限公司和每个IACS成员应避免公开宣布暂停决定。暂停决定生效后,IACS应在其网站上适当宣布。暂 停决定过期时,IACS还应适当宣布;g. 暂停决定生效时,成员资格的权利(包括充分参与 IACS 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与有投票权的成员在相同的基础上承担费用的义务)应继续适用于被 暂停的 IACS 成员。但该成员将失去在 IACS 理事会,IACSGPG,质量委员会和 IACS 工作组中的投票权; h. 如果 IACS 成员未能在上述 1.3(d)规定的适用期限内纠正导致 IACS 理事会暂 停决定的不符合项目,IACS 理事会将作出取消其 IACS 成员资格的决定(取 消决定) 。如果根据程序取消了成员资格,IACS 理事会将书面说明取消的原 因; i. 在决定根据 1.3(h)生效前的所有时间内,IACS 有限公司和每个 IACS 成员 应避免公开宣布取消决定。取消决定生效后,IACS 应在其网站上适当宣布; j.成员资格被取消的 IACS 成员可在 IACS 理事会作出取消决定之日起,或如果 决定被申诉,独立申诉委员会驳回申诉至少 1 年后再次申请,取其晚者。通过理事会关于拒绝、 1.4 通过理事会关于拒绝、暂停或取消成员资格的决定 为避免疑义,1.1(b),1.1(i),1.3(c),1.3(h)和 1.6 所指的 IACS 理事会决定的 通过如下:所有具有投票权的 IACS 理事会成员的 3/4 在场应构成就一个决定进 行投票的法定人数,除非所有有权投票的 IACS 理事会成员的 3/4 投票赞成,否 则决定不应通过。 关于IACS理事会拒绝、 1.5 关于IACS理事会拒绝、暂停或取消成员资格决定的独立申诉程序 IACS理事会拒绝 IACS 理事会应任命独立申诉委员会的主席及至少由 10 名仲裁人员组成的裁决小 组,任期 5 年,他们都应具备: (a) 相关的技术和/或法律知识 (在此,技术知识的含义为在航运领域以专业 能力获得的公认的知识和经验);及 (b) 独立于IACS成员、IACS有限公司及任何曾经是IACS成员或IACS“副会员” 或曾经申请IACS成员资格的机构 (在此,独立的含义为与任何这种实体 或机构没有任何商业、个人或家族关系)。 如果主席不在或身体有恙,主席将指定其他仲裁人员中的一人作为主席。如果主 席未指定,IACS 理事会应指定其他仲裁人员中的一人作为主席。在任命仲裁人 员小组时,IACS 理事会应保证世界所有主要地理区域的代表性。 可就 IACS 理事会根据上述 1.1(b), 1.1(i),1.3(c) and 1.3(h)和下述 1.6 作出的决定向独立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 向独立申诉机构提起申诉不影响申诉人可以向民事法庭提起申诉要求重判的权 利。为避免疑义,本条的任何内容不应被用来给予根据适用法律或法庭本不存在 的任何权利或司法。 独立申诉委员会由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管理。 1.6 1.6 申诉成功 IACS 理事会应遵循的程序 如独立申诉委员会支持申诉,独立申诉委员会应立即通知 IACS 理事会。在收到 此通知的 3 个月内,IACS 理事会应根据独立申诉委员会的发现审议被申诉的决 定并作出一个新的决定。 ***** 附件 4 成员标准: 成员标准:指南该指南反映了 IACS 关于对一个申请人是否满足成员标准作出透明、客观并有根据的决定时需要考虑的那些项目的观点。此文件旨在帮助 IACS、IACS 成员及成员资格的申请者应用 IACS 成员标准。 IACS 保留根据相关规则发展或在执行指南过程中获得的经验及/或任何海事界商业习惯的变化或更一般性 地说与船级社提供的服务相关的变化修改该指南的权利。任何此类修改应本着确保在现实中以恰当、合理和非歧视方式实施客观、透明、非歧视质量成员标准的目的。任何此类修改,连同修改原因的解释应首 先通知欧洲委员会,并且只有当欧洲委员会在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没有反对意见时生效。任何此类修改应在生效时立即以公布此指南的同样方式公布。成员资格申请人应提交包括所有相关的证明其满足除成员标准(vii)以外的每项成员标准的信息、证据和解释的申请。申请应特别包括回应下述每项审查 项目的信息。如申请人是在前一个拒绝或取消决定后再次申请成员资格,申请人应提交自拒绝或取消决定后任何重大变化的证据。 为了首次定期验证持续满足成员标准之目的,每一个 IACS 成员的符合声明应包括证明其满足每项成员标准的所有相关的信息、证据和解释。符合声明应 特别包括回应下述每项审查项目的信息。对于以后的定期验证,自上一次定期验证后发生的任何与成员标准相关的变化(连同适当的支持证据)的声明 就将是足够的。 评估方法如下: (1)一个船级社必须满足章程中列出的十项成员标准中的每一项成员标准(但成员标准(vii)是在 3 年后) ; (2)在满足下述(3)的条件下,在评估一个船级社是否满足某一项成员标准时,IACS 必须对所有相关事实进行一个“综合”评估,包括获得的与下述 成员标准的审查项目有关的信息;及 (3)一个船级社必须总是满足审查项目 1.1(与第 1 个成员标准相关) ,8.1(与第 8 个成员标准相关) ,9.1(与第 9 个成员标准相关)和 10.1(与第 10 个成员标准相关) ,因为这些项目反映了(至少在一个很大的程度上)章程中陈述的成员标准的实质。 为如下审查项目之目的,对于双重船级船舶,船级社执行的实际的法定和/或入级工作应给予考虑。 1. 可证明有能力制定、执行、保持、定期更新和发布自己的、覆盖船舶入级过程的所有方面(审图、建造检验和营运船定期检验)的英文入级规范 可证明有能力制定、执行、保持、定期更新和发布自己的、覆盖船舶入级过程的所有方面(审图、建造检验和营运船定期检验)1.1审查项目 除作为一个船级社之外,申请者是否出版自己制定的,覆 盖了船舶入级过程的所有方面(审图、建造检验和营运船 定期检验)的 SOLAS 公约范围内的任何船型的英文入级 规范?是否考量指南说明 船舶是指任何接受 SOLAS 安全认证并能够进行无限制航 行的船舶。 SOLAS 第一章 3(a)条规定, 除另外明确规定, SOLAS 不 适用于一些船型,包括: (i) 军船; (ii) 小于 500 总吨的货船; (iii) 非机械推进船; (iv)结构简陋的木船; (v) 非贸易用游艇; (vi) 渔船.如果否,拒绝申请; 如果是,在整体评估中考虑 1.2 到 1.6。 1.2 1.3 1.4 1.5 1.6 船级社是否有一个纳入独立的、外部的相关方面对船级社 入级规范和规范制定过程的意见和建议的过程? 船级社是否有船舶建造的检验程序? 船级社是否有营运船的检验程序? 规范和检验程序是否基于营运船检验反馈的信息和必要的 适用要求进行定期更新? 船级社是否有自己的服务于规范的制定和更新的研发机 构? 作为综合评估考虑。作为综合评估考虑。 作为综合评估考虑。 作为综合评估考虑。作为综合评估考虑。2. 可证明有能力按照船级社规范提供在建船舶检验和营运船定期检验,包括按照国际海事组织和船旗国要求进行的法定检验; 可证明有能力按照船级社规范提供在建船舶检验和营运船定期检验,包括按照国际海事组织和船旗国要求进行的法定检验; 在建船舶检验和营运船定期检验 2.1船级社是否有如下法定授权? (i) (ii) SOLAS 安全建造 载重线作为综合评估考虑。(iii) MARPOL 附则 I (iv) 2.2 SOLAS 安全设备 (1) 船级社如有任何白名单船旗国或非 USCG 目标船旗国的 授 权 , 则 满 足 。 (2) 不,但是船级社有意愿和决心在近期去获得任何白名单 或非 USCG 目标船旗国的授权,则在整体评估中考虑 (3) 非 (1) 非 (2): 在 整 体 评 估 中 考 虑 . (4) 如果仅仅是黑名单或 USCG 目标船旗国,在综合评估中 考虑在巴黎、东京和 USCG 船旗国分类中,授权船级社的船旗国 是否在下列名单中:白名单灰名单黑名单USCG 目标名单 2.3 在三个港口国备忘录组织,即巴黎、东京备忘录和 USCG 中,船级社是否是至少 1 个组织中的最近的优质表现或零 分名单中的被认可组织? (1)是 – 满意。 (2)否,但船级社有意愿和决心在近期改进,在整体评估 中考虑。 (3)非(1)非(2) ,在综合评估中考虑。 (4)另外,评估一个机构的表现还应考虑任何可能影响表 现的情况, 特别是船队的规模和组成、 平均船龄和贸易模式。 为此,应要求相关组织提供其评论和所有相关信息。 船级社应该有确定设计是否满足其规范的计算能力。对于法2.4船级社是否有软件系统验证其规范和所适用的公约的符合 性?定计算,如载重线,如果审图人员的资质是适当的,接受船 厂的计算可被认为是足够的。不过,船级社应该具备有产权 许可的软件来验证船厂的计算并签发适当的船级和法定证 书。如果没有,调查船级社是如何实施这个工作的,整体评估时 考虑。足够的并且与船级社的新造船计划和入级营运船队相符的专职验船师的国际覆盖; 3. 足够的并且与船级社的新造船计划和入级营运船队相符的专职验船师的国际覆盖; 3.1 (1) 是,低于[12:1]: 满意。 但由于其船队的构成和建造/改建计划, 及/或其入级 (2) 否, 船队的一般或特别贸易区域,认为有足够的验船师提供所需 的覆盖。满意。 (3) 否,但船级社决心,并有合理的成功希望,在合理时间 内提供足够的覆盖,在整体评估时考虑。 (4) 否,不满足 1, 2 或 3: 在整体评估时考虑 关于作为 IACS 成员的船级社所需的国际网络, 应考虑下述: 1. 在需要时, 向每一个工作地点派遣与工作相符的资源和人 员的能力; 2. 自己的专职验船师,或在特殊及合理的情况下,通过另 一个船级社的专职验船师提供全球覆盖;全球覆盖不要求一船级社“入级船队和在建船舶”与专职现场验船师的比是 否低于 12: 1?13.2船级社提供的检验是否能满足其入级船队的贸易模式?1为审查项目 3.1,5.1 和 5.3 规定的比率之目的, “船舶”是 100 总吨以上的自航船,在建船舶是已铺放了龙骨或根据 SOLAS 处于一个相似建造阶段,还没有交船的船舶。 个船级社有一个以上的分社; 3. 总部和地区分社 (如有) 及船级社和其验船师之间建立了 直接的责任和监管。 充分的、文件化的船舶设计和建造评估的经验; 4. 充分的、文件化的船舶设计和建造评估的经验; 4.1 4.2 在过去 10 年船级社是否有文件化的记录, 表明其专职验船 师根据其授权的 IMO 公约和入级规范进行了检验? 在过去 10 年船级社是否有文件化的针对 1.1 和 2.1 所述船 型和公约的专职验船师的培训、资质和授权记录。 4.1,4.2 和 4.3 的评估应考虑以下因素来决定组织过去 10 年的经验: A. 根据组织的规范进行审图的记录。 B.新造船的法定检验记录。 C. 组织员工的文件化的经验。 D. 保持和更新组织中负责评估船舶设计和建造的员工的资历的方式。 E. 组织用来验证船舶满足相关要求的资产,特别是 IT 工具。 F. 任何其他证明组织具备该标准所要求的能力的客观因素4.3在过去 10 年船级社是否根据自己的规范,或等效规范审图 最近入级的新造船的文件化记录?重要的内部管理、技术、支持和研究人员与船级社的入级船队规模和其从事的在建船舶入级业务相符; 在建船舶入级业务相符 5. 重要的内部管理、技术、支持和研究人员与船级社的入级船队规模和其从事的在建船舶入级业务相符; 5.1 (1) 是,低于[10:1]: 满意。 (2) 否,但考虑到船级社提供的额外解释性信息,数量被认 为足够相符:满意。 (3) 否,但船级社可以承诺,有合理的成功希望,在合理的 时间内达到足够相符的数量,在整体评估时考虑。 (4) 否,不满足 1, 2 或 3: 在整体评估时考虑。船级社的“入级船舶及在建船舶”与内部管理、技术、支 持和研究人员的比是否低于 10: 1?注:不要求所有研发必须由内部人员来做,但船级社应有一 个内部研究人员的核心来定义并管理船级社的研究计划。 5.2 在下列的每一个领域,船级社是否有经培训和认可的审图 人员开展船级社规范和程序,以及船级社被授权的 IMO 公 约覆盖的建造审核? 1. 船体结构 2. 轮机系统(包括推进) 3. 电子和设备(包括控制系统) 4. 分舱和稳性 5. 载重线 6. 吨位 7. 结构防火 8. 安全设备 9. 防油污 船级社非姊妹船审图数量与审图人员/工程师总数的比是 否低于 10:1? 作为综合评估考虑。5.3(1) 是, 低于[10:1]: 满意。 (2) 否, 但经对船级社是如何履行建造审图责任审核后,认 为满意,则满意。 (3) 否,但船级社承诺,并有合理的成功希望,改进审图程 序并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满足,在整体评估时考虑 (4) 否,不满足 1, 2 or 3: 在整体评估时考虑。自己的员工为国际船级社协会促进海上安全制定最低规范和要求的工作做出贡献的技术能力 协会促进海上安全制定最低规范和要求的工作做出贡献的技术能力; 6. 自己的员工为国际船级社协会促进海上安全制定最低规范和要求的工作做出贡献的技术能力; 6.1 6.2船级社是否提名了内部的具有必要经验和责任的技术人员 在 IACS 理事会,GPG,Panel 和专家组代表该船级社? 船级社是否有研发能力为 IACS 的工作做贡献?在综合评估中考虑。(1) 是:满意。 (2) 否,但船级社有决心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足够 的能力,并且有合理的成功可能:综合评估中考虑。 (3) 否,不满足(1)或(2) ,在综合评估中考虑。所述国际船级社协会的工作做出贡献; 7. 自己的员工持续地为 6 所述国际船级社协会的工作做出贡献; 7.1 成员代表是否如 GPG 主席和 Panel 报告的那样为 GPG 和 Panel 的工作做了贡献?对于新成员,在获得成员资格的 首个 3 年期间评估。 如果船级社的代表在 GPG 和工作组内对要求成员回答的问 题给予了答复并在一些工作组中作出了实质性的技术贡献, 该船级社应被视为作出了贡献。是 , 满 意 。 如 有 任 何 报 告 说 否 , 有 决 心 改 进 , 满 意 。 如有多个报告说否,一年内没有改进,理事会应考虑暂停。以电子形式保存和至少每年更新英文的入级船舶录; 8. 以电子形式保存和至少每年更新英文的入级船舶录; 8.1船级社是否以电子形式公布并每年更新英文的入级船舶 录?否,拒绝申请。独立于船东、船厂和其他可能损害船级社公正性的商业攸关方; 9. 独立于船东、船厂和其他可能损害船级社公正性的商业攸关方; 9.1船级社的管理和组织是否不被船东或船厂,或其他商业从 事制造,设备,船舶修理或运营的其他方面控制或与这些 方面有利益关系?船级社的管理机构的船东, 船厂和其他商业从事制造, 设备, 船舶修理或运营方面的代表总数不应超过50%,并且船级 社不应在任何此类实体中持有 50%或以上的股份。 如果否,拒绝。 9.2 船级社在经营程序中是否有声明,说明验船师或其他雇员 不应从事入级和/或法定工作(或参与与之有关的决策) , 如果该验船师或雇员与客户有业务,个人或家庭联系? 在综合评估中考虑。符合质量体系认证计划 QSCS) 量体系认证计划( 10. 符合质量体系认证计划(QSCS); 10.1 船级社是否有一个现行有效的 QSCS ***?应考虑以下: 1. 承诺书所定义的过渡期内的 ACB 签发的 QMSR 符合报 告和 IACS 理事会签发的 QSCS 符合声明 2. 2011 年后 ACB 签发的 QSCS 符合声明如果否,拒绝。 附件 5 IACS 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 1. 定义申诉委员会:指由 IACS 建立的独立申诉机构,负责审理有关针对可申诉决定提 申诉委员会: 起的申诉。 可申诉决定: 可申诉决定:指规则 2.1 条所列的各项决定。 申诉委员会成员: 申诉委员会成员:指由 IACS 指定的申诉委员会的成员。 申诉人:意为希望就可申诉决定提起申诉的人。 申诉人: 申诉庭: 申诉庭:指按照规则第 4 条指定的公断人。 理事会: 理事会:指 IACS 的理事会。 申诉通知: 申诉通知:指规则第 2 条所指的申诉通知。 所有其他用语的含义,除另外说明,所有术语的含义应是标题为“根据理事会条 例(EC)1/2003 号第 9 条向欧洲委员会提交的承诺”的文件中规定的含义。2. 2.1申诉的开始和时限 按照本程序规则,可对 IACS 做出的下列决定发起申诉: (a) (b) (c) (d) (e) 拒绝 IACS 成员资格的决定 暂停 IACS 成员资格的决定 取消 IACS 成员资格的决定 判定相关方不是船级社的决定 GPG 主席就一个船级社可能被剥夺了有效行使其参与 IACS 工作组 权利的抱怨所作出的决定 不对外公开 IACS 成员已经获得的 IACS 决议或技术背景文件的决 定(不管是明示的还是暗示的)(f)2.2申诉人应该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时限向申诉委员会发出申诉通知。IACS 网 站上将公布申诉委员会的详细信息。 申诉通知必须在以下时限内向申诉委员会发出: (a) 如果是上述规则第 2.1 条(a)或(b)所指决定,从理事会决定通 知发布的之日起两个月内。2.3 (b)如果是上述规则第 2.1 条(b)或(d)所指决定,从理事会决定通 知发布的之日起一个月内。 如果是上述规则第 2.1 条(e)所指决定,从决定之日起 14 日内。 如果是上述规则第 2.1 条(f)所指决定,从 IACS 成员获得决议或 技术背景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c) (d)2.4 2.5除非有特别情况,申诉委员会不得延长申诉时限。 应在向申诉委员会发出审图通知的同时,向 IACS 有限公司送达该申诉通 知。IACS 是申诉方的被申诉人。 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可以按照他们的意愿,委托或不委托法定代理人。2.63. 3.1申诉通知 申诉通知应包含: (a) 申诉人的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姓名、地址,并标示出与申诉委员 会负责联系的人姓名和地址。 申诉理由的陈述,以及支持性论点,尤其说明被申诉人所依据事实 错误、法律错误、或者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或其他情况。 支持性文件清单和所有复印件,包括被申诉决定的复印件,以及与 被申诉决定有关的所有提交给 IACS 的文件和材料的复印件。 申诉人认为 IACS 应该做出的决定。(b)(c)(d)4. 4.1审理申诉的申诉庭的组成 按照规则第 5 条,申诉委员会主席在接到申诉通知之后,应从申诉委员会 成员小组成员中选定一个申诉庭审理该申诉,并将此决定通知当事人。 如果是就成员资格拒绝、暂停或取消的申诉,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均有权从 申诉委员会成员中选定一名申诉庭的成员。 由当事人选定的两名申诉委员 会成员和主席共同组成申诉庭。 如果当事人共同选择了一名申诉委员会成 员, 则主席将根据申诉事项、 申诉人的身份、 确保区域代表性方面的需求, 以及当事人在仲裁庭组成方面的要求,指定第三名申诉庭成员。主席有权 在特殊情况下指定申诉庭的额外两名成员, 同时要考虑当事方指定的申诉 庭组成的任何代表性。 如果是对于其他可申诉决定的申诉, 申诉委员会主席将从申诉委员会成员 中指定一名公断人,或由其亲自,进行单独审理。被选定的独任公断人, 将组成申诉庭对申诉进行审理和裁决,并担当主席的职务。4.24.3 4.4主席可以指定一个申诉秘书,由他/她负责申诉委员会与当事人之间为申 诉管理事宜进行联系。5. 5.1即时撤销 如果认为申诉通知并没有可争辩的申诉理由、轻率、或无理申诉,申诉庭 主席有权单独在任何时候撤销申诉。6. 6.1 6.2对申诉通知的答辩 在不损害规则第 5 条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应对申诉通知予以答辩。 对申诉通知的答辩应包含: (a) (b) (c) 被申诉人的及其法定代表人地址 对于申诉通知中所陈述的理由的答辩,以及支持性论点 支持性文件清单,以及申诉人做出被申诉决定依据所有文件的复印 件6.3除非主席做出其他指示,答辩的时限为: (a) 对于拒绝或撤销成员资格的申诉,从申诉通知送达至被申诉人起两 个月。 对于上述规则第 2.1 条(e)所指决定的申诉,从申诉通知送达至 被申诉人起 14 天。 对于暂停成员资格的申诉,从申诉通知送达至被申诉人起一个月。(b)(c)7. 7.1答复 申诉人有权在主席规定的时限内向申诉委员会发出一个对申诉通知的答 辩的答复,并向被申诉人提交一个复印件。8. 8.1申诉的进行 为了申诉的公正、节省费用、快捷,申诉的进行应采取尽可能灵活和非正 式的方式。 为此, 审理申诉案件的申诉委员会, 或者独立审理案件的主席, 可视案件情况,做出他们认为合适的程序性指令。这些指令具体包括: (a) 按照 2.4 规定,设定、缩短或延长任何时限 (b)对于某些事项证据的审理指令,包括指令采取审理证据、证人以及 交叉盘问的方式 允许当事人一方提交进一步的证据或论点 关于当事人指定专家,以及专家意见提供的方式 决定将要决定的事宜 以同意或协议的方式,处理申诉或申诉中的问题(c) (d) (e) (f) 8.2申诉庭将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 并尽快向他们告知需要提供 申诉审理所需要的进一步信息,以及申诉庭能否仅根据文件进行审理,而 不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 当一方当事人要求有机会向申诉庭当面陈述案情, 申诉庭应安排听证并应 给予另一方当事人参加庭审的机会,而且如其愿意,可陈述自己案情。 开庭审理可以以双方当时人到场的方式进行,或如果方便,可以以电视/ ***会议的手段进行。8.38.49. 9.1审理 主席应设置一个审理日期,并且对需要陈述的问题、需要搜集的证据、需 遵守的时限,以及其他审理事项发布指令。 申诉庭或独任公断人在过程中,应视案件情况,采取适当的审理方式,以 确保程序的公正、节省费用和快捷的方式进行。 主席应主持审理,审理应以确保公正、节省费用和快捷的方式进行。9.29.310.保密10.1 任何寻求借助保密信息的一方,可以要求对这些信息以保密方式进行处 理,这将由申诉庭来做出决定。 10.2 如果保密事项对申诉机构的决定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审理申诉案件 的申诉庭,或主席,可视情况寻求适当的方式,确保在遵守保密要求之后 程序的公平。11.申诉庭的决定11.1 申诉庭的决定应为多数通过。每一个申诉庭的成员应有一票。 11.2 申诉庭应将其决定以书面方式发布,并陈述理由。决定应说明是一致意见 还是多数意见。如果申述被全部或部分准予,则申诉庭将事项交予 IACS 相关机构,做出新的决定。应要求 IACS 相关机构根据独立申诉委员会的 发现审议有争议的决定并作出一个新的决定。 此类新决定根据与原决定所 遵守的相同的期限及相同的程序可向申诉委员会申诉。12.费用12.1 申诉庭可以裁定由败诉一方承担一方当事人由于申诉产生的合理费用。 申 诉庭将考虑双方当事人进行申诉的方式,以及败诉方在不合理、轻率或无 理进行申诉的过错程度。 12.2 被裁定需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费用, 对另一方均视为可获得追偿的民事债 务。 12.3 申诉庭将决定对于申诉庭在管理申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败诉的申诉方应 分摊的比例(如果应由败诉方承担部分)除了申诉方分摊的费用之外,申 诉庭其余的费用应由 IACS 承担。 12.4 向申诉庭提交申诉的申诉人,应向申诉庭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保留到直 至申诉庭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对申诉庭的费用承担做出裁定。 如果针对成 员资格暂停或取消决定提起的申诉,押金为 2.5 万英镑。如果是针对其他 可申诉决定,押金为 1 万英镑。 12.5 在申诉庭决定申诉人应分摊申诉庭在管理申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的情况 下,押金将由申诉庭直接用来支付申诉庭裁定由该当事人承担的费用,其 余的部分应立即返还给申诉人。 12.6 除了以上情况,每一方当事人均应承担各自的费用。13.临时命令13.1 执行上诉事项的主席本人, 或申诉庭, 可视情况在任何时间做出临时命令: (a) 在听取申诉前,部分或全部中止任何被申诉或将被申诉的决定的效 力 做出指令以避免对任何人可能产生的严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并与 保护海上安全公共利益相一致。(b)13.2 主席或申诉庭做出临时命令,应视案件情况做出相关考虑,包括事项的紧 急性、如果不发出命令对于当事人的后果、以及发布或不发布这项命令对 于海上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其他方面的后果。 13.3 一项申请发布临时命令的要求,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申诉庭。 13.4 上述规则第 13.3 条适用于任何一个临时命令的申请,甚至包括没有发出 申诉通知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 申请人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发出申诉通知。 13.5 书面的要求中必须写明所有支持中止理事会决定的理由。 13.6 主席或申诉委员会, 可以视情况给予另一方在做出临时命令之前听证的机 会,除非事情紧急需要。如果是后者,主席或申诉委员会直到双方均能够 参加审理的情况下,方可做出临时决定。 13.7 主席或申诉委员会, 可视案件情况, 在双方当事人提出要求后的任何时候, 撤销临时命令。14.送达14.1 向申诉委员会或任何一方送达的文件,应以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方式 进行,在发出申诉通知、答辩书、答复、申请临时救济或对此的答辩之后 的一周内,应向申诉庭提交签署文件的原件。15.总则15.1 按照上述规定,申诉委员会规范自己的程序。 附件 6 IACS 程序 参加 IACS 技术工作和获得 IACS 决议和技术背景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非 IACS 船级社参加 IACS 技术工作及非 IACS 船级社获得 IACS 决议和技术背景文件(TB)的程序。 除另外说明, 所有术语的含义应是标题为 “根据理事会条例 (EC) 1/2003 号第 9 条向欧洲委员会提交的承诺”的文件中规定的含义。 1. 非 IACS 船级社参加 IACS 技术工作程序 1.1 IACS 应向非 IACS 船级社提供充分参加 IACS 技术工作 的机会,详述如下。 参加 IACS TC 论坛 1.2 IACS 应在 IACS 网站保持一个基于注册的在线技术贡 献论坛( “IACS TC Forum”,为船级社提供一个与其 ) 发表与 IACS 他船级社 (包括 IACS 成员和非 IACS 成员) 技术工作计划有关的评论和讨论的平台。 注册费用的设 IACS TC 定应只覆盖 IACS TC 论坛的建立和维护成本。 论坛将列出所有与 IACS 制定新技术决议或修订现有 IACS 技术决议有关的技术工作项目,并第一时间公布 与这些技术工作项目相关的决议初稿。 1.3 IACS 应在网站上公布新平台的建立以及获得登陆的要 求(既船级社的资格要求) 。 1.4 将通过电子通知方式通知所有注册的船级社公布在 IACS TC 论坛上的任何新的工作项目或新 IACS 决议草 稿。 1.5 任何成为 IACS TC 论坛用户的船级社有权利通过自己的 雇员评论和讨论每项技术工作项目并上载自己的有关 建议。 1.6 注册 IACS TC 论坛的程序如下: (a) 有兴趣的方面应向 IACS 常设秘书提出注册 IACS TC 论坛的要求,并提交证明该方面是一个船级社的文 件。IACS 常设秘书应及时审查文件并就申请向理事 会提出决定建议; (b) 只有在理事会认为有兴趣的方面是一个船级社时, GPG 才可以进行所有必要的安排并向相关船级社提 供所有相关信息,使其成为 IACS TC 论坛的完全用 户; (c) 任何已经申请成为 IACS TC 论坛用户但基于其不是 一个船级社的原因遭到拒绝的有兴趣的方面应有权 利根据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向独立申诉委员会就该 决定提起申诉; 参加 IACS 工作组 1.7 任何在 IACS TC 论坛上注册的非 IACS 船级社可以根据 自己意愿通过自己的雇员并根据下述程序参加 IACS 工 作组: (a) 在一个新的技术工作项目在 IACS TC 论坛发布的一 个月内,任何希望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工作的非 IACS 成员船级社应将其获得完全进入负责该工作项 目的工作组的相关讨论的要求通知 IACS 常设秘书; (b) IACS 常设秘书将及时将此类参与要求通知相关的工 作组主席, 工作组主席将进行所有必要的安排并向有 关非 IACS 成员船级社提供所有相关信息允许非 IACS 成员船级社充分进入工作组的工作; (c) 参与工作组的非 IACS 成员船级社应在非歧视的基础 上与该工作组的任何 IACS 成员一样,能够完全获得 同样的信息、 同样的阐述其观点的机会以及同样的参 与讨论的权利; (d) 一个根据 1.7(a)已经提出了参与要求但认为剥夺了 其有效行使 1.7 (b) (c) 和 说明的具体权利的非 IACS 成员船级社应立即向 IACS WG 主席反映此事,旨在 找到一个双方同意的解决方案: (i) 如果在提出抱怨后 14 日内在 WG 层面未达成另非 IACS 成员船级社满意的解决方案,非 IACS 成员船 级社应,在 WG 作出决定后的 14 日内,有权将此事 提交 IACS GPG 主席作出决定。提交此事应为书面, 并抄送 IACS WG 主席和所有 WG 成员并应说明抱怨 的具体性质、所寻求的纠正的准确性质以及在 WG 层面所做的解决尝试的详细情况等。IACS GPG 主席 应在 14 日内通过书面和经仔细考虑的决定作出决 定。 相关非 IACS 船级社应有权根据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 向独立申诉委员会就 IACS GPG 主席的决定提起上 诉。(ii)(e) 工作组主席应在 IACS 成员决定向 GPG/理事会提交 并由 IACS 通过的技术建议中对参与工作组的船级社 表达的所有观点进行总结; (f) 所有参与工作组的 IACS 成员和非 IACS 成员船级社 应承担其员工参与工作组的费用, 并合理适当地承担 工作组运作的费用。 2. 非 IACS 船级社过的 IACS 决议和 TB 文件程序 2.1 以向 IACS 成员公布的同一时间及同一方式在公共区域 公布所有现行和将来的 IACS 决议,以及包括主要讨论要点 的历史案卷和任何 TB 文件。 2.2 IACS 网站应包括一个声明,非 IACS 船级社可自由通过 将此类文件纳入自己的入级规范来使用这些文件,无需版 税,无须许可,尽管 IACS 成员可能拥有知识产权。 2.3 IACS 不应限制成员自由与任何船级社就使用 IACS 决 议签订提供进一步信息或帮助的协议。 2.4 不发布 IACS 成员可以获得的 IACS 决议或现有技术背 景文件的决定(明确或隐含)应可以向独立申诉委员会提出 申诉。 2.52.2 中的程序是基于此前提作出的:如一个船级社决定将 IACS 决议纳入自己出版的规范, 该船级社有责任验证 IACS 决议的内容和执行。IACS、IACS 成员及 IACS 有限公司不 应被认为作出过根据本段 2.5 或其他使用了 IACS 决议的任 何船级社的工作符合 IACS 决议的任何表述,IACS、IACS 成员和有限公司不接受 IACS 决议或相关信息中任何缺点和 缺陷或由此造成的损害的责任。 2.6 IACS 应免费公布 CSR 查询数据库,为使用者提供关于 CSR 修订历史的可查询的数据库并带有支持性文件。IACS 应保证邀请所有相关的代表船东、船厂、货物和保险利益和 非 IACS 船级社的行业协会能够向常设秘书处申请注册其使 用者,常设秘书处将发放使用者的登录名进入 CSR 查询数 据库。 3. 通过理事会决定 3.1 为避免疑义, 本程序 1.6 和 2.4 段提及的理事会决定 (理 事会的决定是明确的) 的通过如下: 所有具有投票权的 IACS 理事会成员的 3/4 在场应构成就一个决定进行投票的法定 人数,除非所有有权投票的 IACS 理事会成员的 3/4 投票赞 成,否则决定不应通过。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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