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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不成任务就狠扣工资,合理吗?
稿件来源:发布时间: 09:54:04
新闻网讯 &没有完成单位的基本工作任务,工资就可以无底线地被扣除吗?&近日,市民孟先生致电本刊表达自己的疑惑。 据了解,孟先生是我市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企业新实施的工资薪酬办法中,规定了每位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并与工资挂钩。其中,完成销售任务的,将能够领到全额基本工资1400元,完成的部分则按比例领取提成,也就是绩效工资,完成的多得到的就多。同时,企业规定,未完成任务的则不发绩效工资,而且基本工资还要扣去三分之二。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不应把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劳动者只要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实际所得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通常所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自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040元,濉溪县8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1元,濉溪县9元。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相关文件,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工作人员未完成基本销售额,其单位支付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 张瑜 通讯员 唐为民 刘环&&【责任编辑 姬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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