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忘兑牌子就出来了子兑 man 怎么打出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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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稻香村对北京稻香村商标提起无效申请
09:59:04中国质量新闻网
“稻香村”品牌争夺战再升级
苏州稻香村对北京稻香村商标提起无效申请
□ 本报记者 徐建华
一个月前,因北京一位消费者“错买”苏州稻香村糕点,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稻)称已向法院起诉控告苏州稻香村(苏稻)商标侵权。4月20日,苏稻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北稻的诉讼作出回应,重申自己是稻香村字号的创立者,已持续经营200多年,是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并宣布将对北稻商标全面提出无效申请。
“稻香村商标就是我们的,对方注册和使用的是‘三禾’标识,其在违法违规使用‘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标识,并故意引起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苏稻副总经理杨国印认为,双方产生纠纷的根源是近年来稻香村集团发展迅速,影响到北稻的利益,迫于市场压力,对方借用看似合法的知识产权诉讼手段,来达到阻挠苏州稻香村公司发展、非法窃取“稻香村”商誉的目的。
3月31日,北稻就消费者混淆商标错买产品一事在京召开发布会时,强烈谴责苏稻使用近似商标侵害“北京稻香村”权益行为,并且就侵权问题将苏稻诉诸法律。(详细报道见本报4月6日二版)
苏稻代理律师罗铭君认为,北稻要求苏稻的“稻香村”改名为“苏州稻香村”有违法理和常识。“从历史传承和法权界定看,特别是在目前我国依法治国,全面加入WTO世界经济贸易组织的大背景下,苏稻作为糕点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权利人,其使用‘稻香村’作为产品标识、企业字号、门店牌匾并用于广告宣传合理合法并无任何不妥。苏稻对‘稻香村’享有绝对的在先字号权,在先著作权和在先注册商标权,在先的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在糕点类食品上的使用具有绝对的排他权利;北稻在发展过程中先后两次取得稻香村的商标许可使用授权,北稻在糕点食品类上的注册商标一直是‘三禾’,是北稻一直在混淆宣传和侵权使用。”他说。
杨国印出示的证据显示,苏稻传承使用“稻香村”品牌始于1773年,已有243年历史。历经一代代“稻香村”人的持续传承,苏稻现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糕点食品集团企业之一,在不同地区建立了5大生产基地,工厂面积40公顷,旗下拥有员工3000余人,在全国范围内拥有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相关的糕点类“稻香村”商标也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稻香村”品牌也曾荣获多项荣誉。
据介绍,苏稻为了发扬、推广传统老字号“稻香村”品牌,曾经两次授权北稻使用“稻香村”商标。日,苏稻与北稻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并在商标局备案,许可使用期限从日至日,约定许可使用费为北稻销售额的3%。双方声明共同维护“稻香村”品牌。与此同时,北稻在此被许可期间申请注册了“北京稻香村”商标。“当时的许可费明确由北稻用于‘稻香村’品牌的推广就行,实际上我们没有收取一分钱,现在对方还非法注册‘北京稻香村’,反诉我们侵权,并要我们改名。”杨国印认为,对方有“三禾”商标不用,非法使用和恶意注册“北京稻香村”“稻香村”,有违基本的诚信原则。
“在品牌授权许可合同存续期内,去注册同类商品的同名商标,这种做法违背了基本商业的道德。”对于“北京稻香村”商标的注册,苏稻法务徐建峰认为,北稻的行为违背《商标法》注册制度,因为“北京稻香村”商标与苏稻的“稻香村”商标近似,且商品范围类似。“苏稻多年来也一直通过法律手段,对各种侵犯稻香村正当权利的行为进行了几十起维权,未经授权不论以何种字体和方式使用‘稻香村’3个字都被法院判定为侵权,有力地保护了‘稻香村’这个传统老字号。”
对于苏稻的最新声明,北稻通过媒体回应称,苏稻授权北稻使用商标是针对圆形商标,而非稻香村文字商标。最高院的裁定中已经明确当时的市场格局是共同使用商号,各自使用商标,且北稻签订圆形商标使用协议时,已经取得“稻香村”毛笔字商标注册。
关于“稻香村”品牌争夺案的特点,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张今认为,这个案件因为和老字号有关系,它是一个系列的商业标记,其中有字号的问题,有商标的问题。与大多同类纠纷一样,“稻香村”商标纠纷根源于特殊时期的社会关注和历史因素。苏稻享有在先字号权、在先注册商标权是经过登记注册取得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情况下,苏稻在糕点类产品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使用“稻香村”“稻香村及图”“稻香村集团”这样一些标记,或者是字号,这是法律赋予的商业标记的专有权利。
对于此次“稻香村”品牌的“南北”争夺战,中国质量报将持续关注。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我叫何柠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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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品牌有多个&现有纷争或无法解决
导读:消费者熟悉的食品老字号“稻香村”,现在却被北京、苏州等地多家生产厂使用。记者致电苏州稻香村服务***,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苏州稻香村:我们是“稻香村”商标持有人,我们注册商标是稻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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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消费者熟悉的食品老字号“稻香村”,现在却被北京、苏州等地多家生产厂使用。虽然北京“稻香村”已经在当地深入人心,但商标却所有权却属于苏州“稻香村”。而因为中间的纠葛很难裁决,因此多个“稻香村”共存的现状可能还会持续下去。
  临近春节,北京本地的老字号“稻香村”专营店的生意逐渐火爆起来,一些北京特色的点心,一直是节日期间馈赠佳品。但记者在北京稻香村一家专营店了解到,原来这个牌子是被不同厂商使用的,北京稻香村并不能专享,因此他们不得不用三个禾苗的禾字充当自己的商标。
  北京稻香村:他们也有他们的品牌名字嘛,我们的就是这种三禾的标志。
  北京稻香村不是商标持有人,那谁是?记者致电苏州稻香村服务***,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苏州稻香村:我们是“稻香村”商标持有人,我们注册商标是稻香村。
  食品店取名“稻香村”的说法不一。其中一个说法是来自古诗词,例如“十里稻花香”、“稻花香里说丰年”等。“稻香村”原是长江中下游地区食品店常见的字号,数量多、分布广。北京稻香村一位经理介绍,以前还是有一些分辨的办法。
  稻香村经理:那时候虽然都用稻香村这样一个字号,都明示,我在牌匾上我就写着,我是陈记稻香村,你是王记稻香村,让消费者能辨得很清。
  据说苏州稻香村创立于1773年,北京的创立于1895年。但在1983年,河北保定的一家糕点厂抢先注册“稻香村”商标,并授权北京稻香村使用。后来河北稻香村又把商标转让给苏州糕点厂,所以苏州稻香村现在确实是商标持有人。记者发现,除了上述三个稻香村,还有一家位于北京的食品企业,使用的是“香港稻香村”的招牌。面对这么多稻香村,消费者怎么看,记者在街头做了个随机采访。
  消费者1:我以前都不知道还分省的,反正是稻香村就行。
  记者:你会在乎是北京稻香村、河北稻香村还是苏州稻香村么?
  消费者2:好像,不在乎吧。
  消费者3:我感觉没啥必要。
  消费者似乎对产地并不在乎,但品牌专家杨曦沦对很多老字号没有好好保护商标所有权感到惋惜。
  杨曦沦:这些老字号如果当时没有把商号当成商标,后果挺麻烦的,尤其你在海外,更麻烦。比如少林寺商标,被很多其他人注册了,少林寺通过沟通协议,根据各种方式收回商标,所以这也需要做很多工作。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教授王迁认为,北京稻香村拥有的是在先权益,而虽然现行《商标法》没有明确界定,但很多法院使用这一原则进行判决。
  王迁:在先权益,也就是在商标注册之前,他人就已经合法拥有的权益,老字号啊,特别是像稻香村,这种事情,可能就应当属于在先权利应当受保护的比较典型的事例,因为稻香村这个词,早在他人注册商标之前就在北京地区一直在使用。
  王迁说,正在修改的新一版的《商标法》正在考虑将这一点写入,因此多个“稻香村”共存可能会成为一种正常现象。
(责任编辑:薛白、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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