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不爱收拾房间的人可以送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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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给别人的房子 还能够再要回来吗?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在生活中比较常见,谈情说爱时,小两口不分你我,很多人为了表达爱意,将房子赠与给另一方。有父母心疼子女,将自己的房子赠送给子女作婚房。可是,一旦发生纠纷,就后悔把这房子给赠送出去了。那么,赠送出去的房子,较后又后悔了,还能再要回来吗?
赠与合同从其订立之日起生效,只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合同就告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就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但由于赠与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撤销方式。 一、任意撤销 《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1百九十四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同时根据《城市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 因此,在没有发生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也有权要求返还房产。 二、法定撤销 《合同法》第1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1百九十三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也就是说,只要发生撤销事由,不管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已经转移,赠与人或者他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都有权在法定除斥期间内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房产。 案例分析: 王先生和柳***恋爱时,送了柳***作礼物,办理了并做了公证。现在柳***提出分手,王先生还能不能要回原来的那套房? 办理了过户,说明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房屋的产权人受到法律的保护,赠送人不能再撤销赠与了。如果在签订赠与协议时明确“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这一附加条件,那么,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只有这种情况下王先生才可以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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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送自己的房子还能转送给别人吗?
提问者: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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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可以的,没有房产证,则不能赠与、不能交易。
房屋赠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赠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所以,如果您没有进行过房产变更登记,就不具有房屋产权,更不能再送给别人。如果想要送给别人,就要先办理缴税过户手续。
资料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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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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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在 14:39:22写道:3楼还租房结婚啊?都没个稳定的居所,这日子怎么过呀!这对夫妻也是蛮牛逼的。&SB又出来了! 想钱想疯了吧,天天想男人给你买房,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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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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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9:57
引用:在 14:39:22写道:3楼还租房结婚啊?都没个稳定的居所,这日子怎么过呀!这对夫妻也是蛮牛逼的。引用:在 14:46:15写道:6楼&SB又出来了! 想钱想疯了吧,天天想男人给你买房,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镜子!&滚!有病吧!没事就出来乱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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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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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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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子租给别人当婚房有什么忌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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