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与乔丹体育的价值之争_新浪新闻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慈鑫)“飞人”乔丹的“在先姓名权”终于得到中国法律的认可。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很可能成为风向标,对接下来在上海审理的“飞人”乔丹诉乔丹体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侵权一案产生重要影响;作为民族体育用品企业的乔丹体育,为多年来借用“乔丹”之名付出的代价不仅仅是形象受损、IPO受阻,公司甚至可能被要求全面清除“乔丹”印记。
但这对于乔丹体育来说,这些未必是灭顶之灾,也很可能是一次重生的机遇。对于整个中国体育产业用品行业而言,乔丹体育的经历都是一次深刻的启示,是继续山寨、仿冒,还是走向引领、创新之路,什么样的战略思维将决定中国体育用品企业能否实现从量到质的蜕变。
迈克尔?乔丹的胜利和乔丹体育的危机开始
12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对再审申请人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宣判。法庭认定了迈克尔?乔丹对中文“乔丹”的“在先姓名权”,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发生争议的中文“乔丹”商标重新作出裁定。同时,驳回了迈克尔?乔丹对大写拼音“QIAODAN”和小写拼音“qiaodan”商标的再审申请。
庭审结束后,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公司分别发布声明,迈克尔?乔丹表示,“我很高兴看到最高人民法院认可我保护自己名字的权利”,他也对即将在上海进行的起诉乔丹体育侵权一案充满期待。
乔丹体育则向媒体发布公告称,“今日宣判围绕乔丹体育正在使用的中文、拼音和图形共10件商标的案件,乔丹体育最终被宣判未来不能使用其中3件不同字体的中文商标。据介绍,这3件商标均为乔丹体育的防御性商标,并非乔丹体育产品或是广告传播上使用的商标,因此并不影响乔丹体育的主营业务。”
乔丹体育的这一公告,让人很容易理解为,乔丹体育的主营业务,如运动鞋、运动服装将继续使用中文“乔丹”商标,不能使用中文“乔丹”商标的仅仅是乔丹体育的非主营业务:如饮用水、婴儿用品等。
相关法律界人士认为乔丹体育的上述公告有避重就轻之嫌。
该法律人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是针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即要求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注册使用“乔丹”商标的案件,在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之前,乔丹体育确实可以继续使用目前注册的一系列“乔丹”商标。
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后的新闻通报表述,“依法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再审申请人(即迈克尔?乔丹)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同时,因乔丹体育公司对于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主观恶意,乔丹体育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乔丹体育公司对其企业名称、有关商标的宣传、使用等情况均不足以使得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合法性,故认定乔丹体育公司的三件“乔丹”商标应予撤销,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张广良表示,“这个案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对于外国公民姓名权在中国的保护标准,如果中国的相关公众对外国公民姓名的一部分中译文与特定主体建立了稳定联系,就可以视为外国的民事主体对这一名称的中文翻译享受权利。”
法律界人士分析,庭审认定结果除了确定了迈克尔?乔丹的中文名“乔丹”受到法律保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对乔丹体育使用“乔丹”之名的行为做出了“主观恶意”的定性,可以预测,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未来取消乔丹体育的中文“乔丹”商标注册权是大概率事件,不管日后是从取消哪几类乔丹体育的非主营业务商标开始,都是一个开始。
更重要的影响,将体现在庭审结果对即将开庭的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权案的导向上。有了最高人民法院对迈克尔?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的认定,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权也将有更大胜算。而按照侵权案的通常裁决结果,如果迈克尔?乔丹胜诉,乔丹体育很可能将被要求清除所有的“乔丹”名称,恐怕连公司的名字都无法保住,更不要说是主营业务还是非主营业务的“乔丹”商标了。
接近迈克尔?乔丹的消息人士8日晚间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透露,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结果被迈克尔?乔丹的法律团队视为是一次全面胜利。
从山寨、仿冒到引领、创新,路就在脚下
“但迈克尔?乔丹先生并不是以逼死一家中国体育用品企业为目的,”该消息人士表示,“迈克尔?乔丹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姓名权。”
那么,乔丹体育真的是只有死路一条了吗?
对于民族体育用品企业有着长期研究的著名体育学者、北大国发院体育商学院院长易剑东教授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乔丹体育是有重生机会的。而且,这种重生对于整个中国体育用品行业来说,都是可行的。
易剑东认为,乔丹体育当初使用乔丹之名情有可原,一方面是中国的《商标法》对“在先姓名权”保护的条款描述很模糊,给了一些企业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从中国体育用品企业的发展历程看,确实也有过一段“专业体育用品阶段”,即用各种营销方法塑造自身的体育品牌形象。
乔丹体育从早先的一家日用品小厂,到更名为“乔丹体育”后进入快速发展期,最后成长为国内排名居前列的民族体育用品企业。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从一家没有体育专业性可言的泛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到专业体育用品企业,再到品牌体育用品企业,乔丹体育的发展历史几乎就是整个中国体育用品行业发展壮大的缩影。
到12月8日,在福建晋江一地,就集中了数十家成规模的体育用品企业,其中上市企业就达到20多家。
中国是全球体育用品生产的第一大国,但在易剑东看来,中国的体育用品生产行业厂家众多,品牌众多,但同质化严重,尚没有一家企业能够进入世界体育用品行业的最高级发展阶段----价值引领阶段。
如今,中国体育用品行业的山寨、仿冒阶段已经远去,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像乔丹体育这样,既因为“山寨”享受到了发展红利,也因为“山寨”付出惨痛代价的民族体育用品企业并不鲜见,但这还只是中国体育用品行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面对的阵痛之一,在易剑东看来,更重要的是,还没有一家中国体育用品企业找到了价值引领之路。
当国际顶级的体育用品企业早已不是仅仅在向消费者售卖一双鞋、一件运动服这样简单的商品,而是在创造一种新的价值----无论是高科技领域,前瞻性的创造、发现体育运动消费的走向;还是在体育运动的精细化领域尽可能满足人之所需;还是在用一种人文的、精神的感染去传递体育力量、生活方式----这些国际顶级体育用品企业所售卖的并不只是物质产品,而是一种信仰、理想和价值。
具体说到这种价值,易剑东表示,就是“引领科技创新、助力竞技突破、开创体育风尚、超拔健身需求……是人类通过体育运动凝聚而成的情感、思想、价值的最大公约数。”
国际顶级体育用品企业,乃至像奥运会这样的全人类体育盛会,“贩卖”的都是这种经过精心提炼的价值观!
但这种对体育真谛的最深刻理解和如何在企业品牌塑造中去实现这种理解,并不属于现在的中国体育用品行业。从这个角度说,“乔丹体育”的危机并不是中国体育用品行业的根本性危机。
是继续做国际体育用品行业的追随者、仿效者,还是从世界体育用品大国迈向强国,中国体育用品行业的变革之路已在眼前。
这个虚构的人物形象比某些真实的历史人物更有力量,影响力更为长久,也更多地被后人所津津乐道。
你只有讲到人们心坎里去了,引发情感共鸣,大伙也才会自发鼓掌而非礼节性地做做样子!
文明的兴衰与国家的成败谁先谁后,是不是就跟鸡与蛋一样,傻傻分不清楚?
莫迪应该立即废除废钞令,让新旧两种货币都能够运行一段时间,让旧货币慢慢退出市场。乔丹体育被飞人乔丹告上最高法
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再审申请人迈克尔·乔丹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图为北京前门步行街乔丹体育专卖店。(资料图片)
飞人乔丹在球场上几乎无所不能,但在中国却因商标案连吃败仗。只因国内品牌乔丹体育在中国注册了一系列“乔丹”相关商标,飞人很不满,先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等上诉,但均败诉。
2015年底,在飞人乔丹的申请下,最高法对乔丹系列案件中的68件进行了再审审查,裁定重审其中的10起案件。4月26日,该系列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合并审理,不过未当庭宣判。长达4个多小时的庭审中,“Jordan=乔丹”是否成立仍成该案争议关键。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中另一位主角乔丹体育,尽管连赢几场官司,但仍然深受其苦,上市之路可谓坎坷。其早在日就已通过证监会审批,并计划于次年3月底前挂牌上市。但由于乔丹商标权之争,公司挂牌时间被一拖再拖,苦熬四年后,今年3月,乔丹体育IPO终于通过发审会。
飞人乔丹中国官司路
这场关于“乔丹”的争议系列案,可以追溯到2012年。
2002年,中国南方一家体育用品商更名乔丹体育,随后的日,乔丹体育在中国注册了“乔丹”“QIAODAN”文字商标以及对应图形商标。
2012年,对此非常不满的飞人迈克尔·乔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然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不通过飞人乔丹的申请,仍然维持乔丹体育的一系列商标注册。
之后,无论是在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还是日至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成9个合议庭,委派近20个法官集中审理,最终,案件以乔丹体育不侵犯Michael Jordan姓名权或肖像权而告终。
当然,这期间,乔丹体育也做出了反击,在姓名权纠纷案开庭后两天,乔丹体育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诉乔丹,索赔800万美元。其援引《民法通则》称对姓名权的保护适用于中国境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但Michael Jordan作为公民,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随后的2014年,迈克尔·乔丹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败诉后,乔丹再次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宣判,仍然认为迈克尔·乔丹要求撤销乔丹体育争议商标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并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该判决为最终判决。
不过,这个事情仍然没有结束,在飞人乔丹的继续上诉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对乔丹系列案件中68件进行了再审审查,决定裁定提审其中的10件案件。
再审争议集中在 “Jordan”是否就等于“乔丹”
为了能打赢诉讼,飞人乔丹可谓是花了不少心思。据报道,在一审中,乔丹的律师就提交了1.5万页的证据,并且提交了大量证据用以证明他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不过,可惜此前的审判中,迈克尔·乔丹并未能如愿以偿。
26日,申请人迈克尔·乔丹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案件的焦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第一方面争议焦点是,迈克尔·乔丹主张的姓名权的客体和依据是什么;第二方面争议焦点是,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损害Michael Jordan的姓名权。
具体来看,第一方面争议的具体问题包括,迈克尔·乔丹主张的姓名权所保护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迈克尔·乔丹在我国具有何种程度和范围的知名度?迈克尔·乔丹及其授权的耐克公司是否主动使用“乔丹”以及拼音,其是否主动使用的事实对于迈克尔·乔丹在本案中主张的姓名权有何影响?迈克尔·乔丹主护姓名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二方面争议的具体问题是,争议商标的具体情形是否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与迈克尔·乔丹具有关联?乔丹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乔丹公司对其企业名称、有关商标的宣传、使用以及获奖、被保护等情况,对本案具有何种影响?乔丹公司对于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存在明显的主观恶意?迈克尔·乔丹是否具有怠于保护其主张的姓名权的情形,该情形对本案有何影响?
“乔丹先生在中国享有极高的知名度,而中国公众看到中文乔丹和对应的拼音就会联想到乔丹先生,第三人明知乔丹先生,却围绕乔丹先生搭建整个商业模式,具有攀附乔丹先生良好声誉的主观恶意。”迈克尔·乔丹代表律师表示。
同时,其认为,实际上,迈克尔·乔丹不仅是一位体育明星,更是一位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乔丹公司将迈克尔·乔丹的名字及商标使用在与体育用品相关的商品上,导致公众混淆误认,利用迈克尔·乔丹的形象谋求商业价值。
“乔丹只是Jordan英文翻译的一种,并不是特指Michael Jordan本人。在中国,企业字号里带"乔丹"二字的企业有上百家,中国名为"乔丹"的人也有4000多位,叫乔丹的外国人不胜枚举,只有将所有特征都放在一起才能指向乔丹。”被告方表示。同时,其表示,迈克尔·乔丹谋求的姓名权威胁着中国的商标体制,表面上主张姓名权,其实质在于乔丹二字背后的利益垄断。
该案当日并没有直接宣判,将择日宣判。在4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陶凯元表示,若各方还有观点需要陈述的,可以在26日庭审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法庭提交书面代理意见。
(据财经)
(责任编辑:邓益伟 H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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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的“在先姓名权”得到中国法律的认可----乔丹与乔丹体育的价值之争发布时间: 08:25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慈鑫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慈鑫)“飞人”乔丹的“在先姓名权”终于得到中国法律的认可。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很可能成为风向标,对接下来在上海审理的“飞人”乔丹诉乔丹体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侵权一案产生重要影响;作为民族体育用品企业的乔丹体育,为多年来借用“乔丹”之名付出的代价不仅仅是形象受损、IPO受阻,公司甚至可能被要求全面清除“乔丹”印记。
但这对于乔丹体育来说,这些未必是灭顶之灾,也很可能是一次重生的机遇。对于整个中国体育产业用品行业而言,乔丹体育的经历都是一次深刻的启示,是继续山寨、仿冒,还是走向引领、创新之路,什么样的战略思维将决定中国体育用品企业能否实现从量到质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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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对再审申请人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被申请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第三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10件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宣判。法庭认定了迈克尔?乔丹对中文“乔丹”的“在先姓名权”,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发生争议的中文“乔丹”商标重新作出裁定。同时,驳回了迈克尔?乔丹对大写拼音“QIAODAN”和小写拼音“qiaodan”商标的再审申请。
庭审结束后,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公司分别发布声明,迈克尔?乔丹表示,“我很高兴看到最高人民法院认可我保护自己名字的权利”,他也对即将在上海进行的起诉乔丹体育侵权一案充满期待。
乔丹体育则向媒体发布公告称,“今日宣判围绕乔丹体育正在使用的中文、拼音和图形共10件商标的案件,乔丹体育最终被宣判未来不能使用其中3件不同字体的中文商标。据介绍,这3件商标均为乔丹体育的防御性商标,并非乔丹体育产品或是广告传播上使用的商标,因此并不影响乔丹体育的主营业务。”
乔丹体育的这一公告,让人很容易理解为,乔丹体育的主营业务,如运动鞋、运动服装将继续使用中文“乔丹”商标,不能使用中文“乔丹”商标的仅仅是乔丹体育的非主营业务:如饮用水、婴儿用品等。
相关法律界人士认为乔丹体育的上述公告有避重就轻之嫌。
该法律人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是针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即要求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注册使用“乔丹”商标的案件,在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之前,乔丹体育确实可以继续使用目前注册的一系列“乔丹”商标。
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后的新闻通报表述,“依法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再审申请人(即迈克尔?乔丹)对“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同时,因乔丹体育公司对于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主观恶意,乔丹体育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乔丹体育公司对其企业名称、有关商标的宣传、使用等情况均不足以使得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合法性,故认定乔丹体育公司的三件“乔丹”商标应予撤销,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张广良表示,“这个案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对于外国公民姓名权在中国的保护标准,如果中国的相关公众对外国公民姓名的一部分中译文与特定主体建立了稳定联系,就可以视为外国的民事主体对这一名称的中文翻译享受权利。”
法律界人士分析,庭审认定结果除了确定了迈克尔?乔丹的中文名“乔丹”受到法律保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对乔丹体育使用“乔丹”之名的行为做出了“主观恶意”的定性,可以预测,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未来取消乔丹体育的中文“乔丹”商标注册权是大概率事件,不管日后是从取消哪几类乔丹体育的非主营业务商标开始,都是一个开始。
更重要的影响,将体现在庭审结果对即将开庭的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权案的导向上。有了最高人民法院对迈克尔?乔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权”的认定,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权也将有更大胜算。而按照侵权案的通常裁决结果,如果迈克尔?乔丹胜诉,乔丹体育很可能将被要求清除所有的“乔丹”名称,恐怕连公司的名字都无法保住,更不要说是主营业务还是非主营业务的“乔丹”商标了。
接近迈克尔?乔丹的消息人士8日晚间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透露,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结果被迈克尔?乔丹的法律团队视为是一次全面胜利。
从山寨、仿冒到引领、创新,路就在脚下
“但迈克尔?乔丹先生并不是以逼死一家中国体育用品企业为目的,”该消息人士表示,“迈克尔?乔丹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姓名权。”
那么,乔丹体育真的是只有死路一条了吗?
对于民族体育用品企业有着长期研究的著名体育学者、北大国发院体育商学院院长易剑东教授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乔丹体育是有重生机会的。而且,这种重生对于整个中国体育用品行业来说,都是可行的。
易剑东认为,乔丹体育当初使用乔丹之名情有可原,一方面是中国的《商标法》对“在先姓名权”保护的条款描述很模糊,给了一些企业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从中国体育用品企业的发展历程看,确实也有过一段“专业体育用品阶段”,即用各种营销方法塑造自身的体育品牌形象。
乔丹体育从早先的一家日用品小厂,到更名为“乔丹体育”后进入快速发展期,最后成长为国内排名居前列的民族体育用品企业。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从一家没有体育专业性可言的泛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到专业体育用品企业,再到品牌体育用品企业,乔丹体育的发展历史几乎就是整个中国体育用品行业发展壮大的缩影。
到12月8日,在福建晋江一地,就集中了数十家成规模的体育用品企业,其中上市企业就达到20多家。
中国是全球体育用品生产的第一大国,但在易剑东看来,中国的体育用品生产行业厂家众多,品牌众多,但同质化严重,尚没有一家企业能够进入世界体育用品行业的最高级发展阶段----价值引领阶段。
如今,中国体育用品行业的山寨、仿冒阶段已经远去,转型、升级迫在眉睫。像乔丹体育这样,既因为“山寨”享受到了发展红利,也因为“山寨”付出惨痛代价的民族体育用品企业并不鲜见,但这还只是中国体育用品行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面对的阵痛之一,在易剑东看来,更重要的是,还没有一家中国体育用品企业找到了价值引领之路。
当国际顶级的体育用品企业早已不是仅仅在向消费者售卖一双鞋、一件运动服这样简单的商品,而是在创造一种新的价值----无论是高科技领域,前瞻性的创造、发现体育运动消费的走向;还是在体育运动的精细化领域尽可能满足人之所需;还是在用一种人文的、精神的感染去传递体育力量、生活方式----这些国际顶级体育用品企业所售卖的并不只是物质产品,而是一种信仰、理想和价值。
具体说到这种价值,易剑东表示,就是“引领科技创新、助力竞技突破、开创体育风尚、超拔健身需求……是人类通过体育运动凝聚而成的情感、思想、价值的最大公约数。”
国际顶级体育用品企业,乃至像奥运会这样的全人类体育盛会,“贩卖”的都是这种经过精心提炼的价值观!
但这种对体育真谛的最深刻理解和如何在企业品牌塑造中去实现这种理解,并不属于现在的中国体育用品行业。从这个角度说,“乔丹体育”的危机并不是中国体育用品行业的根本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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