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药家鑫案本来是很简单的案件:由交通肇事到故意杀人,这是再清晰不过的了。但总要弄出个新名词:激情杀人、钢琴强迫杀人。同时还在法庭上上演悲情剧,连凤凰网也在为药大唱同情之歌。
这些论调的出现要做什么:无外乎像有的律师分析的那样,最后判药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案子的关键是“缓期”二字!
什么情况下适合“缓刑”呢?一是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二是有自守行为,三是社会危害不大,四是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意不大。
现在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很多人要为药大晶冤歌了,仿佛众多网民都是愚民、暴民一样了吧?
说“激情杀人”,至少是要排除预谋杀,是临时犯意。这个样主观恶性就小些,其目的就是不死。
那么什么是激情杀人呢?“激情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故意杀人根据主观恶性的不同,实践中往往对情节较轻的几类犯罪从轻或减轻量刑,如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基于义愤的杀人、被害人刺激下的激情杀人、受被害人请求的杀人等等。
从药的案件过程来看,符合激情杀的要件吗?被害人怎么刺激、挑逗他了呢?至于防卫过当、基于义愤等,这更是靠不上边吧?
有一位叫“网午夜星辰1968”的网友分析得很好,现在摘抄在下:
“激情杀人”应当从轻,但药家鑫这个情况不能包括在内。“激情杀人”是不存在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一个人,在受到强烈的刺激后,情绪波动,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而犯罪,法律考虑他情绪波动、行为失控而给予从轻的判决,这是合情合理的。比如说,一个人受到无赖的百般挑衅,在无赖的百般挑衅下异常愤怒,在愤怒的情绪支派下,没有经过利害得失的考虑,行为失去控制而杀人。如《水浒》中的杨志因受到百般挑衅而怒杀无赖牛二就是这种情况。
我们可以根据药家鑫自己的供述,来分析他杀人的原因。药家鑫发现被害人记自己车牌号,是一种杀人灭口的行为。药家鑫说,他杀人是害怕农村人的难缠,这个表述应该是他内心的真实想法。药家鑫交通肇事,造成农村妇女重伤,由于他认为农村妇女难缠,可能给他留下麻烦。他还天真地认为,车祸的现场,可以掩盖他的故意杀人。于是,他下了杀人的决心。可见,药家鑫的杀人是经过大脑的思考,权衡了利害得失而作出的决定,不是情绪波动行为失控造成的。 药家鑫杀人仍然是预谋杀人,一些专家认为药家鑫没有预谋是错误的。没有预谋,只能说交通肇事没有预谋。的确,药家鑫开车上路的时候,没有杀人的预谋。但当发生车祸后,经过一定的利害得失的权衡,作出杀人的决定。他的杀人是经过预谋后而实施的,只不过这个预谋的时间比较短,大约是几分钟的时间。但多长时间算预谋呢?几年,几个月,还是几天?
这位网友的分析,应该说很专业,很客观。预谋杀人,不一定以时间的长短来衡量。从他的杀人动机来看,很显然在考虑了后果以后做出的理智的行为,也就是说是有预谋的行为。
到于钢琴强迫杀人法之类,这专家是哪个角度分析的呢?是用的精神分析法,还是心理应激反应法?如果是后者,那得出的结论是,一个人的心理应激反应,是和一个的平时的世界观、个人生活态度、个人性格特点等相联系的,那显然是对药不利的。而这一点,作为专家在分析的时候,是不应该被忽视的!至于心理分析,好像也不应该仅从他心理压抑这个角度来谈。他是到了抑郁证的程度了吗?----很不幸,这又要砖家来鉴别了----因为我们网络P民的说话是不管用的,甚至被某些砖家认为是无知的!
除了律师在打法律牌、心理砖家在打心理牌外,以凤凰网为代表的强大的水军在打悲情牌、优秀牌!一个网友煞有介事的说要珍惜生命,仿佛参与的网友全是暴民似的,只有他珍惜生命,对生命的价值进行考量一样。这根本就是一种狗屁不通的逻辑!不能因为他所谓的“优秀”----我们暂且不探讨这个问题,因为实在不值一驳,“优秀”与否,不能光看专业,更要看品德,从其考取的院校和车上随时带刀的情况来看,这“优秀”二字就值得怀疑----是不能成其免死的理由的。这世上比他药某优秀的人多得去了,难道因为“优秀”就可以犯罪,就可以从轻甚至免死吗?
至于他的同学说他如何如何,这是小孩子都明白的事。他的七大姑八大姨没出来说话,就算不错了。
生命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律的基本精神。杀人的是生命,被杀的不也是生命吗?难道仅仅因为死者是一个普通的农民,生命就贬值了吗?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是几岁孩子都知道的事。
网民之所以关注,是求一种公平、公正,给死者一个公允的交待,这才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中国现在行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重法典轻判例。但这些年来,与欧美法系的判例法,正在逐渐融合。判例,也正在成为各级法院采取的一种主要裁判方式。如果此案的结果是死缓,而不是立即执行,那后果是什么呢?正像有的人说的那样,那是在培养一个马路杀手集团----如果开车撞完没死,就从车上拿起备好的匕首,再把他或她捅死,先死容易后死难,反正有药某的案子做样子,怕什么呢?这样,当你在马路上走的时候,还有安全感吗?特别是当你仇人比较多的时候,那最好不要在马路上走路为好!
很简单的案子,却弄得这么不简单!难道在中国,就不能让百姓们的生活简单起来吗?
如果是这样的结果,那真是背叛了法律、背叛了社会、背叛了人民、背叛了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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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不死,生活还得继续,只是某座大厦,又有一块砖头,离开了地基。
这个案件是分水岭,也就是以后大多数司机开车是否带刀的分水岭。。。
说白拉计生和钱挂勾,一但联系到钱就会有很多不要脸的,挺计的如果是计生系统或因计生能捞到钱的人死你全家,女人全让人奸,出门让车碰死,断子绝孙,生孩子不是人(如果不是计生系统或不因计生能捞到钱的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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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吧,药的“堂姐”开始登场了,呵呵。果然被小生说中!
写了这么长的帖子没有人顶,唉。自己顶一下吧。
太长了,看得太累,就没人顶了
死刑一定会到来,不是判给药家鑫,就是判给体制
他是二代,他怕谁
培养一个马路杀手集团----如果开车撞完没死,就从车上拿起备好的匕首,再把他或她捅死,先死容易后死难,反正有药某的案子做样子,怕什么呢?这样,当你在马路上走的时候,还有安全感吗?特别是当你仇人比较多的时候,那最好不要在马路上走路为好!
培养一个马路杀手集团----如果开车撞完没死,就从车上拿起备好的匕首,再把他或她捅死,先死容易后死难,反正有药某的案子做样子,怕什么呢?这样,当你在马路上走的时候,还有安全感吗?特别是当你仇人比较多的时候,那最好不要在马路上走路为好! ============================= 我等p民还要什么人权 !!! 人权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阶级斗争
以后我也建议身边的人开车带把刀,反正有无数个理由(因为弹琴压抑,才捅了八刀,李霉菌名言)可以不死。撞了人,谁记你车牌你就捅谁几下,谁让他那么不要脸记车牌来着(李颖名言)。
造船的永远坐不上船~```
培养一个马路杀手集团----如果开车撞完没死,就从车上拿起备好的匕首,再把他或她捅死,先死容易后死难,反正有药某的案子做样子,怕什么呢?这样,当你在马路上走的时候,还有安全感吗?特别是当你仇人比较多的时候,那最好不要在马路上走路为好!
顶!
在另一帖里,有人说只要药家人赔偿足够的钱,药八刀就能免死。先不关这话说的滑稽不,有钱就能免死?!!我在想,这钱不用药家出了,我们自己捐钱也要公正的判罚。就是要药死!药不死,法律死!
药死不死都不影响哥对这个国度那个近乎绝望的希望也破灭了。
什么后果也不会有
药死不死都不影响哥对这个国度那个近乎绝望的希望也破灭了。
我叫药家鑫,人送外号“药八刀”,字“琴魔”。前几天,开着额的私家车,去接女朋友。一路上,吹着口哨,想象着待会见到女友,怎么和她亲热。忍不住想先给她发条短信,调调情。 突然嘭的一声,接着传来了呻吟声。我知道,肯定撞人了,定了定神,撞伤不如撞死的念头立刻在脑海了呈现。下车一看,只见一年轻女的躺在地上。仔细一瞧,我操,这个女的竟然还有一口气,她居然还想记我的车牌号(反正死无对证,对法官就这么说),也太他妈的不要脸了(俺师妹语录,还是同门师妹理解我)。一时,计上心头来,怒从胆边身:臭不要脸的,我撞不死你,难道还捅不死你? 我回到车里,拿出刀,先捅了她三刀,没想到丫的命忒大,居然惊恐的还想爬着跑,现在想跑,晚了。 我看是你爬的快,还是我的刀快,又一刀,只捅她腿上,我看你还拿什么爬! 实在没想到,挨了4刀后,她居然还在爬。我彻底被雷到了。。。。。。 一不做,二不休,我追上去在她背上又连捅三刀,她想挡,结果又一刀捅在她手上。至此,我“药八刀”的名号开始威震江湖。 话说回来,我怕谁呀,我爸是药刚啊! 判个死缓有啥难呀,糊弄一下那些网络暴民罢了。死缓改无期跟玩似的。无期再改有期更是顺利成章。在牢里待个两年,再弄些表现良好之类的奖状,最多5年就出来了!不是哥吹牛,不信你就等着瞧。你们这些屁民狂吠什么呀,烦不烦,哪凉快哪待着去! 网友:羊圈里的羊
呵呵。这个神奇的国度。有什么不会出现的?
死刑一定会到来,不是判给药家鑫,就是判给体制
药家鑫案是很清楚简单的恶性杀人灭口案,我不知道法院在判罚上有何难度,迟迟不愿给出判决结果。现在普通百姓的怨恨已经积累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程度。可是屁民们再怨恨又有什么用,在这场惩恶扬善的角逐中,代表权贵的一方公然违背最基本的人间正义,谋划周密,想方设法的替药家鑫开脱。我很无语。既然权贵掌握着话语权,那就让他们开脱吧。 后来想想,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源在哪里?制度的缺失,监督制度的缺失!制度是腐败的。幸运的是现在有了网络,有了舆论的监督。 受害者张妙前胸中三刀----后背中三刀----腹部和手背各有一刀。 我似乎能想象到: 这个只比药家鑫大了几岁的年轻母亲中了一刀,先是惊惧,再是哀求,用手去挡,挡不住, 想逃,腿又受了伤,起不来,只能爬,爬了两步, 被药家鑫追上,后背又中三刀, 痛苦绝望中死去。。。 各位善良的人们,这个时候沉默是可耻的,明天挨刀的可能是我们任何一个人!也许若干年后,新“鲁迅”仍然在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对我周围的人抱着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之所以支持判药家鑫死刑,是为了防止更多的药家鑫出现。法律存在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惩罚个体,来威慑群体,从而营造出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如果一味的妇人之仁,无原则无理由的宽容,最后只会导致更大的罪恶!
冒着被诬为网络暴民的巨大风险,我最终还是忍无可忍了。
作者:小肉毛小灰 回复日期: 10:03:56
呵呵。这个神奇的国度。有什么不会出现的? ================================================= 得道了!
开了这个头,以后什么歪理怪理都会出来
强势群体为何不敢废除死刑,因为权力和法律掌握在他们手里,他们可以用权力自保,用法律名正言顺杀人。在社会如此不公的情况下,如果杀人者可以不被判死,谁会更害怕呢?恐怕是强势群体吧,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到时监狱将人满为患。
楼主幼稚,难道有钱人没事干开车撞人拿刀捅人? 如果药家鑫不被判死刑,一般人就开始不再相信法律在人命关天的案子里的公正,私刑就会泛滥,职业杀手就会泛滥(为了报仇,倾家荡产借高利贷请职业杀手也不是什么难事)。社会秩序就会荡然无存,人人自危。
好文章
所谓的主流是在暗示我们,菌内的,裆内的,是我们的人动不得!更杀不得!
呵呵。这个神奇的国度。有什么不会出现的? ____________________ 兄弟真是高论,精辟!
社会是一门复杂的学问,你永远悟不出一套终极的理论!永远…
从此刑不上官二代,不上富二代,一夜回到两千年前 从此离弹钢琴的,玩键盘的,电脑打字的等等有习惯性连续动作的人远一点,不然会被对方很委屈的用刀捅死 从此自己带刀,什么都不可靠的时候,还是自己给自己点安全感来得实在
楼主幼稚,难道有钱人没事干开车撞人拿刀捅人? -------------------------------------------------------- 楼主说过这话吗?好像这样的意思也看不到! 我们探讨的,是他撞人后的行为!撞人本无意,没有主观故意,但撞人后不但不去及时救治,反而从车上取刀杀人,这行为也可以接受吗?是楼主幼稚还是你别有用心? 楼主不是仇富一族,心理没有变态到逢富必反的程度。倒是这位兄弟你自己要注意,不要网上有点不同意见就拿仇富说事! 这是另一个话题,没必要在晨探讨!
作者:hcgjl 回复日期: 10:36:32
我用身家性命担保,药肯定死不了,肯定。 -------------------------------------------- 如果他死不了----立刻死,那就是法律死了,公平死了,正义死了,良知死了。从此暴力活了,金钱万能活了,邪恶活了,撒旦的幽灵活了!
逢此类贴必顶
我们尊重生命,包括罪犯的生命;但我们更尊重公平、正义和良知,因为抛弃了这些,人就和其他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了----弱肉强食,这不应该成为文明社会的人们行为的准则!
死刑一定会到来,不是判给药家鑫,就是判给体制 ------------------------ 朋友高论,精辟之至!但善良的人们希望死的不是后者,否则,死的就是光是体制了!
死刑一定会到来,不是判给药家鑫,就是判给体制 ------------------------ 朋友高论,精辟之至!但善良的人们希望死的不是后者,否则,死的就不是光是体制了!----一字之差,意思大不一样了,不好意思。
用钱的多少来换取法律的公正是谁的悲哀?
从此刑不上官二代,不上富二代,一夜回到两千年前 从此离弹钢琴的,玩键盘的,电脑打字的等等有习惯性连续动作的人远一点,不然会被对方很委屈的用刀捅死 从此自己带刀,什么都不可靠的时候,还是自己给自己点安全感来得实在
其实我是建议不死,只有不是才能让人民有“激情”。。。,不然人民在等死。
撞伤别人,看到伤者在记车牌号,于是杀之,连杀8刀,直到杀死!是不是丧心病狂、杀人灭口? 李玫瑾还昧着良心无耻地为这杂种辩护说不该死,这本身就是婊子不如的做法! 撞伤别人,看到伤者在记车牌号,于是杀之,连杀8刀,直到杀死!是不是丧心病狂、杀人灭口? 李玫瑾还昧着良心无耻地为这杂种辩护说不该死,这本身就是婊子不如的做法! 撞伤别人,看到伤者在记车牌号,于是杀之,连杀8刀,直到杀死!是不是丧心病狂、杀人灭口? 李玫瑾还昧着良心无耻地为这杂种辩护说不该死,这本身就是婊子不如的做法! 撞伤别人,看到伤者在记车牌号,于是杀之,连杀8刀,直到杀死!是不是丧心病狂、杀人灭口? 李玫瑾还昧着良心无耻地为这杂种辩护说不该死,这本身就是婊子不如的做法! 撞伤别人,看到伤者在记车牌号,于是杀之,连杀8刀,直到杀死!是不是丧心病狂、杀人灭口? 李玫瑾还昧着良心无耻地为这杂种辩护说不该死,这本身就是婊子不如的做法! 撞伤别人,看到伤者在记车牌号,于是杀之,连杀8刀,直到杀死!是不是丧心病狂、杀人灭口? 李玫瑾还昧着良心无耻地为这杂种辩护说不该死,这本身就是婊子不如的做法! 撞伤别人,看到伤者在记车牌号,于是杀之,连杀8刀,直到杀死!是不是丧心病狂、杀人灭口? 李玫瑾还昧着良心无耻地为这杂种辩护说不该死,这本身就是婊子不如的做法! 撞伤别人,看到伤者在记车牌号,于是杀之,连杀8刀,直到杀死!是不是丧心病狂、杀人灭口? 李玫瑾还昧着良心无耻地为这杂种辩护说不该死,这本身就是婊子不如的做法! 撞伤别人,看到伤者在记车牌号,于是杀之,连杀8刀,直到杀死!是不是丧心病狂、杀人灭口? 李玫瑾还昧着良心无耻地为这杂种辩护说不该死,这本身就是婊子不如的做法!
从法律角度讲,刑事附带民事,民事部分只是对刑事部分的一种赔偿,是一种刑事判决的补充。也就是说,不管刑事如何判决,都不应影响到民事赔偿部分;反之,民事赔偿部分更不应影响刑事裁量。刑为主,民为次,不可以民代刑或是以刑代民,这都是错误的。
在这烂校师生眼里药是个好孩子吧!大家注意了,它们校好孩子都随身带刀!比它差的随身不止仅带刀吧,这大概是它们的校风!所以珍爱生命远离该校所有生物!
作者:广东成成 回复日期: 09:57:56
培养一个马路杀手集团----如果开车撞完没死,就从车上拿起备好的匕首,再把他或她捅死,先死容易后死难,反正有药某的案子做样子,怕什么呢?这样,当你在马路上走的时候,还有安全感吗?特别是当你仇人比较多的时候,那最好不要在马路上走路为好! ------------------------------------------ 没有仇人也不要在马路上走,毕竟张妙跟药家鑫也不是仇人嘛~~
操他妈的狗婊子专家,在她眼里老百姓都他妈是傻逼呢,随便怎么忽悠都会听你专家的啊!李玫瑾单位为什么还不开除这婊子? 操他妈的狗婊子专家,在她眼里老百姓都他妈是傻逼呢,随便怎么忽悠都会听你专家的啊!李玫瑾单位为什么还不开除这婊子? 操他妈的狗婊子专家,在她眼里老百姓都他妈是傻逼呢,随便怎么忽悠都会听你专家的啊!李玫瑾单位为什么还不开除这婊子? 操他妈的狗婊子专家,在她眼里老百姓都他妈是傻逼呢,随便怎么忽悠都会听你专家的啊!李玫瑾单位为什么还不开除这婊子?
作者:透明过半 回复日期: 10:56:45
其实我是建议不死,只有不是才能让人民有“激情”。。。,不然人民在等死。 -------------------------------------------------------- 你的心大家懂的,但怕的是,就算是不死,你也“激情”不起来。不但是现在,即使在若干年后,你或是“人民”,还是“激情”不起来,原因你懂的。
楼主分析正确,支持!
2011网络最势流行语:“激情”----“钢琴强迫”……
作者:@文山紫芝
发表日期: 8:48:00 到于钢琴强迫杀人法之类,这专家是哪个角度分析的呢?是用的精神分析法,还是心理应激反应法?如果是后者,那得出的结论是,一个人的心理应激反应,是和一个的平时的世界观、个人生活态度、个人性格特点等相联系的,那显然是对药不利的。而这一点,作为专家在分析的时候,是不应该被忽视的!至于心理分析,好像也不应该仅从他心理压抑这个角度来谈。他是到了抑郁证的程度了吗?----很不幸,这又要砖家来鉴别了----因为我们网络P民的说话是不管用的,甚至被某些砖家认为是无知的! -------------------------------- 楼主是专业人士吧,我看到这一说法是耶很疑惑
分析得非常好,遗憾的是狗屁专家、狗屁法官听不进。
在天涯泡久了,心越来越沉,发这个帖子也一样,心理沉沉的,仿佛心头挂了一个铅坨一样,使劲的往下坠。心都沉了,这帖子还让它飘着干嘛?还是让它沉了吧!
操他妈的狗婊子专家,在她眼里老百姓都他妈是傻逼呢,随便怎么忽悠都会上你专家的当啊!
在其他法治国家,这类婊子早被骂辞职或者被部门开除了,李玫瑾单位为什么还不开除这婊子? 操他妈的狗婊子专家,在她眼里老百姓都他妈是傻逼呢,随便怎么忽悠都会上你专家的当啊!
在其他法治国家,这类婊子早被骂辞职或者被部门开除了,李玫瑾单位为什么还不开除这婊子? 操他妈的狗婊子专家,在她眼里老百姓都他妈是傻逼呢,随便怎么忽悠都会上你专家的当啊!
在其他法治国家,这类婊子早被骂辞职或者被部门开除了,李玫瑾单位为什么还不开除这婊子? 操他妈的狗婊子专家,在她眼里老百姓都他妈是傻逼呢,随便怎么忽悠都会上你专家的当啊!
在其他法治国家,这类婊子早被骂辞职或者被部门开除了,李玫瑾单位为什么还不开除这婊子?
操他妈的狗婊子专家,在她眼里老百姓都他妈是傻逼呢,随便怎么忽悠都会上你专家的当啊!
在其他法治国家,这类婊子早被骂辞职或者被部门开除了,李玫瑾单位为什么还不开除这婊子?
感觉上,中国大地,也不都是“可怕而可悲”的,看看这个关于深圳特区的帖子,或者你会有所收获的 天涯社区 & 天涯论坛 & 深圳 http://bbs./tianyacity/Content/47/1/1148376.shtml 『深圳』走遍深圳 访问数:71565 回复数:3452
我叫药家鑫,人送外号“药八刀”,字“琴魔”。前几天,开着额的私家车,去接女朋友。一路上,吹着口哨,想象着待会见到女友,怎么和她亲热。忍不住想先给她发条短信,调调情。 突然嘭的一声,接着传来了呻吟声。我知道,肯定撞人了,定了定神,撞伤不如撞死的念头立刻在脑海了呈现。下车一看,只见一年轻女的躺在地上。仔细一瞧,我操,这个女的竟然还有一口气,她居然还想记我的车牌号(反正死无对证,对法官就这么说),也太他妈的不要脸了(俺师妹语录,还是同门师妹理解我)。一时,计上心头来,怒从胆边身:臭不要脸的,我撞不死你,难道还捅不死你? 我回到车里,拿出刀,先捅了她三刀,没想到丫的命忒大,居然惊恐的还想爬着跑,现在想跑,晚了。 我看是你爬的快,还是我的刀快,又一刀,只捅她腿上,我看你还拿什么爬! 实在没想到,挨了4刀后,她居然还在爬。我彻底被雷到了。。。。。。 一不做,二不休,我追上去在她背上又连捅三刀,她想挡,结果又一刀捅在她手上。至此,我“药八刀”的名号开始威震江湖。 话说回来,我怕谁呀,我爸是药刚啊! 判个死缓有啥难呀,糊弄一下那些网络暴民罢了。死缓改无期跟玩似的。无期再改有期更是顺利成章。在牢里待个两年,再弄些表现良好之类的奖状,最多5年就出来了!不是哥吹牛,不信你就等着瞧。你们这些屁民狂吠什么呀,烦不烦,哪凉快哪待着去!
很简单的案子,却弄得这么不简单!
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死缓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急,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只是不激情)....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法官说四个字-----我要死缓,然后一定要给这份死缓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也行
药家鑫案是很清楚简单的恶性杀人灭口案,我不知道法院在判罚上有何难度,迟迟不愿给出判决结果。现在普通百姓的怨恨已经积累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程度。可是屁民们再怨恨又有什么用,在这场惩恶扬善的角逐中,代表权贵的一方公然违背最基本的人间正义,谋划周密,想方设法的替药家鑫开脱。我很无语。既然权贵掌握着话语权,那就让他们开脱吧。 后来想想,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源在哪里?制度的缺失,监督制度的缺失!制度是腐败的。幸运的是现在有了网络,有了舆论的监督。 受害者张妙前胸中三刀----后背中三刀----腹部和手背各有一刀。 我似乎能想象到: 这个只比药家鑫大了几岁的年轻母亲中了一刀,先是惊惧,再是哀求,用手去挡,挡不住, 想逃,腿又受了伤,起不来,只能爬,爬了两步, 被药家鑫追上,后背又中三刀, 痛苦绝望中死去。。。 各位善良的人们,这个时候沉默是可耻的,明天挨刀的可能是我们任何一个人!也许若干年后,新“鲁迅”仍然在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对我周围的人抱着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之所以支持判药家鑫死刑,是为了防止更多的药家鑫出现。法律存在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惩罚个体,来威慑群体,从而营造出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如果一味的妇人之仁,无原则无理由的宽容,最后只会导致更大的罪恶! 冒着被诬为网络暴民的巨大风险,我最终还是忍无可忍了。
1刀..... 2刀..... 3刀.....
4刀..... 5刀..... 6刀.....
7刀..... 8刀.....
我们不光是在为死者维权,也是在为我们自己维权!药家鑫案,或许是我们维权的最后底线!
结果出了九刀刀法
如果药家鑫不死,就会有更多更多的药家鑫冒出来,而且最重要的是那些善良的中国人的那颗善良的心就会跟着彻底死掉,国人的心跟着死了,这个社会也就跟着死掉了,这个社会死掉了,什么伦理道德,传统美德也就跟着死掉了,这些死掉之后,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也就到了死亡的边缘了。
药家刀法号称(药八刀)。汪家刀法号称(汪九刀)。坐等(十刀)出现。
也没什么啦,卖刀生意会火。
跨台加速
怎么会没有人顶,其实所有人都明白,多简单的案子多么清楚的事实,可是居然迟迟判不了立即执行死刑,只是因为药八刀家里背景很硬(到现在都翻不出他的家庭背景)ccav,沦陷de凤凰台,各个媒体都在说他好,太可怕了也许将来想要维权恐怕就要拼命了
楼上认为药八刀会在监狱呆5年,你太天真了,凭药八刀的爹,从缓期2年死刑到保外就医最多5各月,你们最晚今年年底就可以看见药八刀又在吃喝玩乐,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这就是zg。
所有人都会奉行先下手为强的准则.
杀人前请从事杀猪业两年以上。这样就不必担心被判死刑!
人人自危 道德沦陷
不敢想象药家鑫被判缓刑的后果,一想就后背发凉!
作者:retinoscopy 回复日期: 10:21:18
如果药家鑫不被判死刑,一般人就开始不再相信法律在人命关天的案子里的公正,私刑就会泛滥,职业杀手就会泛滥(为了报仇,倾家荡产借高利贷请职业杀手也不是什么难事)。社会秩序就会荡然无存,人人自危。 +++++++++++++++++++++++++++++++++++ 这位懂社会。还要加一句“任何案件都可找歪歪理由的”,于是,有钱人更肆无忌惮。于是,“阶级斗争”这个概念就会真实地会来。 但下一个“华 泽 顿”却很难出现。乱吧。中国历来有乱它三百年才有平和一段时间的传统。
不会出现任何后果!中国人嘛,都懂。
本人先表个态:绝对少于8刀,不对P民使用激情
没判死刑,要是以后哥被 某2带 拿刀子咔嚓了,下葬的时候莫忘记在哥脸上盖上“合法屠宰”的公章。
后果就是钢琴考级热
作者:76huolong 回复日期: 12:11:54
后果就是钢琴考级热 ____________________ 智慧!
不敢想象。 至少会对中国法律彻底失望。
作者:76huolong 回复日期: 12:11:54
后果就是钢琴考级热 =============================== 还好哥钢琴10级,真是NB的杀人越货的持证上岗证!
宋江一激动杀了阎婆惜,武松怒杀西门庆,血溅鸳鸯楼,鲁提辖害了镇关西,药家鑫激杀骑车妇,都是历史的典故啊。现在就是缺少 包青天,中国历史上唯一的法制时代-大宋王朝!
顶,沉默是可耻的。
就像南京老太一样,后来人们都不敢帮助老头老太了。 现在药不死,以后有钱人都敢撞人杀人了
见一次顶一次,不然良心不安 药家鑫,必须要死
者:消失的农夫 回复日期: 12:04:53
不会出现任何后果!中国人嘛,都懂。 ____________________- 哀莫大于心死----还有什么比人活着,心却死了更可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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