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价格是根据什么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的

书法的价格是由什么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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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价格是由什么来决定的?
法作为艺术品,它有与其他艺术品相同的价格决定因素,也有一些特殊性。不少人参加拍卖会或到古玩市场观赏书法时,经常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么难看的字,还
这么贵?一些人也会碰到不少写得很漂亮或很有功力、特色的书法却并没有市场?出现类似情况,说怪也不怪,因为市场对书法的价格判断有它自己的标准。那么决
定书法的价格的因素有哪些呢?作品的艺术价值书法作为一门独特的汉字艺术,好坏自然有一定的标准。这个标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作品的技法是否成熟。主要表现在继承古人上,是否有扎实的功
夫,这是作品耐以存在的基础;其二,是是否有独特的面貌。创新是艺术的灵魂,因此一个书法家的作品置身古今能否有独特的面貌也是关键因素;其三,作品风格
不断有新突破。人是发展的,艺术自然也是境界日新,这方面反映一个书法家本身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素质。如果作品面貌总是一成不变,其艺术质量断然是不高的。名气名气是一个综合概念,它包括艺术作品的影响力、地位、个人魅力以及社会对其的认可度等等。靠艺术作品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而支撑、积累起来的名气,这类
艺术家的作品是依靠艺术创造性而获得的,往往市场具有较为长远的持久性。但书法中也有不少是靠地位或名人效应而达到的名气,例如各行各业的名人、官员、演
艺界明星或是在专业协会担任重要领导职务,他(她)们中可能因个人爱好喜爱书法,但书法水平并不太好,甚至很差。依然能在一段时期获得市场认可,那是因为
人们买他们的书法是看是他(她)们的名气或手中的权利。一旦他(她)们退休或是地位下降、名气削弱后,其书法作品便一落千丈甚至无人问津了。收藏投资者对
此应警惕!年代性历史久远是艺术品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甲骨文是中国最早的文字,它可能称不上严格意义上的书法,但今人谁要拥有一片,那价值也不菲。三国时期陆机因著有
《文赋》而在古代文学上有一席之地,其一封信件《平复帖》系中国流传下来最早的名人墨迹。之前也有墨迹流传下来,例如写在竹简、木简、帛等上面的墨迹,大
多是记事之用,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同时也体现了书法一步步发展的轨迹。经常在市面上的唐人写经就为民间所书,因其年代性和史料等价值,根据他们的重
要性和尺幅,市场价格都在几十万甚至数百万元。当然如果是名家所作,价值更是惊人。例如,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曾巩的《局事帖》不足一平尺,在2009
年秋季拍卖中,拍出了1.09亿元的天价。创出了当时书法作品的世界最高纪录。当然不是说年代久的作品一定比之后的作品更值钱,还要参考其他因素。稀缺性物以稀为贵,在艺术品市场中也如是。在古代、近现代书法作品中,同等名气、同等年代的艺术家,作品相对稀缺,其价值往往更高。例如明代的董其昌,其书法
作品流传甚多,因此其价格最高不过百万元。比之稍晚的明代黄道周,因其书法作品流传相对较少,最高价已过千万元。当代书法作品价格为何一直不高,人们担心
书法家的创作量太大有很大关系。不少书法家成名或获奖后,频频走穴,以尽量低价格出售作品。初期,为了铺垫市场还可以,时间长了,必然会严重影响作品价格
的逐步增长,也会令收藏投资者望而却步。对当代书法家作品量的控制,一方面在于书法家本身。另一方面还需要经纪机构的参与和运作。并不是稀缺就值钱,还取
决于艺术家的名气和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作品的时代性书法作品的时代性是指书法作品的风格在一定时期符合主流的推崇,获得大多数的认可,成为当时书风的引领者。每个朝代甚至一个时期都有其主流书风,例如在
唐代李世民时期,“二王(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书法受到皇帝的推崇,推动全国上下以学习“二王”书法为时尚,不仅当朝搜罗他们的墨迹,大量刻制在石碑
上,也获得了后世历代认可,奠定了王羲之书圣的地位,影响至今。被尊为行书之祖的《唐集王圣教序》便是怀仁和尚受皇帝的指派,从王羲之流传下来的碑帖中,
选集而成的。在当时可谓无人不学“二王”,一些学习上有所建树并发展的书法家都获得认可,并名垂至今,如褚遂良、虞世南、柳公权、薛稷等等,他们的作品在
当时堪称一字千金。清代康乾时期,康熙爱董(董其昌),乾隆好赵(赵孟),董赵书风风靡天下。董、赵的书法受到皇帝的喜爱,他们的书体被衍生成为了清代科
举考试的规范体例,一时全国学习他的书法成风,不仅成为获取功名的敲门砖,也是市场中的香饽饽,洛阳纸贵。学习他们的书法的佼佼者,也流传于世,如高士
奇、查升、姜宸英、陈奕禧等。作品的来源艺术品的价格高了,自然就有赝品出现,自古以来,对作品来源考究都很注重。那些来源清晰、流传有绪的作品往往都能拍出高价。对于古代、近现代书法而言,
人们对作品来源的依据有:自古以来的流传有绪;知名鉴定家的印章、题跋;名人的题跋;著名鉴赏书籍、画册的收录和纳入名人的收藏;艺术家后辈、亲属的确认
等等。当然这些依据也不能保证作品100%的准确。所以历来鉴定工作都是一项艰难地事情,例如诞生于乾隆年间的《石渠宝笈》书中收录的均为清朝宫廷所藏之
书画作品。经过初编、续编和三编,收录藏品计有数万件之多。经过后世鉴定大家的认真考证,也有一些被认定为赝品。但这也没影响这部书的重要性,目前拍卖市
场的不少高价作品,均出自于该书收录的作品。知名鉴定家的印章、题跋和名人的题跋也是作品真伪的重要依据。我们在博物馆和拍卖会等地方看到的历代不少名家
的作品都能看到一路流传下来所钤上的名人收藏印章和一些名家的题跋。知名人士的收藏也是作品受到追捧的又一个重要参考。这从目前各拍卖公司设立的以收藏名
人名字、书斋名而命名的专场中我们也能看到,这些专场中的作品与同类作品相比,不仅成交价格高,而且成交率也很高,甚至达到100%。2010年秋季,北
京匡时为成立5周年推出的墨林精舍藏近现代书画专场,73件拍品全部成交,总成交价4,724.8万元。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拍卖公司在这类专场中,塞些
粗制滥造的作品,读者不可不细查。还有一些不法者,会印制一些过去的画册,收录赝品,进而蒙蔽收藏投资者。鉴定近现代书法作品,通过请书法家的后辈、亲属
确认,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在当代书法中,也有不少造假行为,但与古代、近现代书法作品,当代书法的鉴定相对难度小些。对于当代书法的作品来源,依据主要
包括:艺术家的合影和确认;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画册;与知名画廊画店的交易;知名人士的收藏、题跋;与艺术家交往的当事人和艺术家后辈、亲属的确认等等。通
过这些途径的综合判断,基本能辨认作品的真伪。为了免除鉴定的烦恼,许多人迷信于艺术家所作作品与艺术家本人的合影,这个也需要谨慎看待。一些通过电脑制
作也能达到很逼真的状态。那些经过市场多年历练的个人和品牌较好的画廊等机构也能在作品的来源上也有一定的话语权。当然,对于作品来源的研究很重要,但对
作品本身的研究同样重要。因为一件艺术作品的好坏,最终还体现在作品本身和你对它的市场价值和艺术价值的认可程度。作品本身的品相和材质品相指的是作品本身的完好程度。材质是书法作品的载体如纸、墨、印章等。书法发展也伴随着材质的发展。书法最早是刻在甲骨、木片、竹片上的,之后有了
帛、绢,再后来有了宣纸。墨也如是,从朱砂、松烟墨到后来各种特色的制墨,对书法作品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印章的发展历程也是波澜壮阔,钤印对书法作品的
好坏也至关重要。同等条件下,品相越好、材质越高的作品越值钱,反之就要打折扣。皇帝的书法、圣旨在目前市场是价格颇高,除书法本身之外,还在于大家追慕
皇帝的贵气和圣旨所承载重要的史料价值,同时书写的材质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所以,对收藏投资来说,对艺术品的保存和保管和材质的鉴别是也需要下工夫,否
则也会严重影响你手中作品的价值。以上是决定书法价格的主要因素,当然也有其他一些偶然因素,例如买家对一些书法家的偏好、感情因素等等。因此,对于书法作品的价值需要多重考量,同时也要从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收藏的方面来衡量。周全考虑,不打无准备之仗,便能很好地收藏投资到自己喜爱的书法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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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最新馆藏书号、版权、书的定价、出版社,是不是这些都要有才能卖书的,才不算违法?如果自己的书印刷出来能卖吗?因为自费出版价格很高,要1万多,但是写的作品是散文诗歌随笔等,觉得不错就想自己出书,可是印刷出来的书能卖吗?有什么办法可以既便宜的做自己版权售书,又是合法的?因为刚开始如果印个几百本也不一定能卖的动,白花钱也没意思.还有什么办法吗?书号、版权、书的定价、出版社是买了书号就有了版权 定价 就可以销售了?还是说光买个版权,就可以自己在书背后印价格销售了?出版社可以私自印吗?这四个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未成年GT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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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书画价格由谁核定?)
近日看到一则新闻,说是有一女子冒充“国博”工作人员,以出版台历为名结识一位老画家,又以办展览为名骗走老画家的71幅作品。后来女骗子被抓,画作被追回。“警方介绍,根据市场评估,某某某被骗走的画作价值上亿元。”、“近日,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取周某有期徒刑11年……”引号内的文字除老画家姓名以“某某某”代之,其余都是原文引用。对这则新闻本身,没有疑问,女骗子也是罪有应得,但对“根据市场评估”得出这71幅作品“价值上亿元”这一“事实依据”,却不免令人心生疑惑。“市场评估”是很笼统、含混的提法,这一应该具有法律资质的权威评估机构是谁?新闻中没有点名,很难凭空想象。也许我孤陋寡闻,据我所知,目前我国尚缺乏这样可以为当代书画作品定价的第三方机构。更何况,对这位貌似拥有“联合国美术家协会艺术顾问”、“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理事”、“美国艺术家联合会名誉副会长”、“美中书画研究院名誉副院长”衔头的“老画家”的作品,评定出每幅140多万人民币的天价,很难令人信服。即使是当今最顶尖的画家,撇开炒作的因素,自吹的因素,也没有一人真正达到这一价格。君不见,前些年号称数十万一平方尺的主,现在纷纷呈“断崖式”下跌,拍卖市场纷纷漏拍,市场上鲜有人问津。圈内人对这些“联合国美术家协会艺术顾问”的“衔头”为何物,是心知肚明的,其作品价值几何,也不难想象。再说另一则新闻,也是为书法定价,也是作为法律依据。说的是某省一位副省长在位时为一家“户外广告商会”题了9个字的公司名,该广告商会会长夫妻吵架,被妻子“撕断”了这幅题字,经该省省会一个区物价局进行价格认定,这幅字价值5.0879万元,于是,这位撕书法的女子,“以涉嫌毁坏公共财物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待了54天。话说物价局有资质为书法作品定价吗?《价格法》有这样的规定吗?很难令人信服。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该工商局居然把这幅作品的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得出9元的零头,也真是让人醉了。再说说一则多年前的旧闻,河南一位副省级落马***,在位时出售书法所得高达数百万元,落马后办案人员请拍卖机构为他的书法定价,得出的价位是每平方尺50元,认为还未必有人要。一时传为笑谈。
这几则看似不相关的新闻,实际上暴露了当下书画艺术界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如何为书画定价,谁来为书画定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应该由市场决定,这是毫无疑问的,书画作品价格也不例外,自然无需劳驾“物价局”定价。然而,当下国内的艺术市场尚不规范,比较混乱,书画价格也相当混乱。比如,有拍卖价格、画廊价格、上门购买价格;有公开的润格,私下的成交价,等等,五花八门。另一方面,与书画相关的纠纷、法律案件越来越多。一旦调解处理或对簿公堂,自然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价格标准。如果采信了缺乏说服力的价格来做出判决,是对当事人的不公平,也是对法律的不尊重。看来,成立有权威性的书画价格评估机构,已经是势在必行之事。记得多年前,笔者曾就这个问题写过文章,大声疾呼,但问题并没有解决。问题的严峻性、迫切性则愈发凸显。于是,再次把问题提出来,期待引起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原标题:书画价格由谁核定?)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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