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由基是什么啊?

既然性向是自由的,那人们有表达同意和不同意同性恋的自由吗?
很多人在宣传不能歧视同性恋的时候很多时候用性向是自由的说明,但既然人们选择性向是自由的为什么我们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的自由权利常常被限制。(声明,本人没有对同性恋存在歧视的倾向,只是对这个问题感兴趣)update:由于楼主表述的问题,所以在这里再次说明一次问题,楼主想问的是,为什么我们表达不认同的想法会遭到反对,如果我们在语言上和行动上对同性恋者和其它人无异,但只是表达这种不认同的意见,有这个权利吗?为什么会被人很多人反对
120 个回答
更新说明格式上:
原始***调整了一些语句段落顺序,加粗了一些句子,分割成三部分。内容上:300赞同后更新言论自由边界的观点。560赞以后,更新对一些词语的定义;如『不同意』『反对』『不喜欢』等。这部分,我认为绝对有价值。要讨论时,如果对定义有不同解读,讨论前请先向我说明。前面的***或多或少都有点跑偏了----至少我看来是,没有命中要害。别说『说服』提问者了,估计连给提问者一个冲击都很难做到。我是强压着要喷人的情绪来写的,请各位见谅。
提问者似乎是个女的(貌似我这是区别对待),我忍下来不喷、不吐槽,直接普及几个概念吧。
有人认为同性恋不利于人类繁衍和发展,或说同性恋是病、是可以矫正的----则请学习下列***还有很重口的:我会跟你说这是本人最多赞的***也是最多字数的***而且是故意让它成为最多字的吗?我不要脸我推销我最自满的***------------------------------------第一部分--------------------------------------------------------------------------------------------------------------------------------区分实然(能)和应然(该)。区分自由和权利。区分实然自由和应然自由。什么叫做实然?我现在拿一把刀出门一刀砍死见面看到的第一个小孩(恩,大人我估计砍不死,打不过啊!)只要我做了,这就是一个现实事件。所以,它是实然。什么叫做应然?应然就是一个孩子应该健健康康安安稳稳的长大,我们要保护他的生命健康安全。实然自由就是----我现在绝对能够拿把刀下楼去砍人。各位,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你们拦得住?没有人拦得住的。对于一个处心积虑要最某件事情的人而言,全世界都拦不住他去做那件事情的脚步----当然做得是否成功是另一回事情。我能够拿把刀去砍人,但是根据对象和我的战斗力差距,我是否能够顺利地砍死人或砍伤人,则在未定之天。具体到同性恋的问题上,实然自由就是:别人是同性恋,你不可能必定成功拦着他实践同性恋,更不可能让他不在想同性恋的事情。别人要歧视同性恋,你不可能必定成功拦着他不歧视同性恋。所以,自由是一种潜在的普遍的不可根除的行为可能性,思想、情感更是他人无法彻底控制。我们近代一切法律,都是建立在控制行为上,而不是控制思想、情感。因为我们知道,思想情感这东西,怎么的都不可能完全控制,控制了也不一定有意义。反正我们想办法控制人的行为,也就达到目的了。如果连行为都控制不了,更别想控制思维和情感了。事实上,控制思维和情感,也要通过行为啊。应然自由就是----我应不应该拥有砍人的自由。***显然是,在现在的社会背景下、以我的身份,我不应该去砍任何一个人。哪怕是我的杀母仇人,我都不应该砍。只有一种情况例外----有人想砍死我,而且我跑不掉,我只能砍死他来自保。这就叫做正当防卫。应然自由,其实就是『权利』,注意不是『权力』,是right而不是power。准确的说,是合法权利、合理权利。我没有权利去砍人,也就是我不应该有砍人的自由,也就是大家现如今都不认可我砍人的实然自由。大家会想尽办法,让我不去砍人,就算去了也会砍人失败。比如,刀具管制,比如我拿到下楼冲一个人跑过去保安会报警甚至冲过来制服我。万一我真的变身超级赛亚人,砍死了保安和一个陌生人,那么***会来。最终,应该是一***毙掉我,或者无期徒刑。为啥?彻底剥夺我砍人的实然自由。我们还通过教育、宣传告诉每个人:别砍人啊!否则后果很严重啊!你小子没好日子过的啊!好了。那到底人应不应该有『歧视』同性恋的自由?人是有『不歧视』同性恋的实然自由和应然自由的。人也有歧视同性恋的实然自由,但问题是该不该有应然自由?首先我们得搞明白,什么叫做『歧视』。歧视按照《社会心理学》(人民邮电出版社)中的定义,歧视是一种行为,是一种根据某种标准对人进行区别对待的行为。偏见呢,只是一个想法。所以,偏见有实然自由,也有应然自由的----你不能管别人怎么想。歧视呢,因为是行为,所以它的应然自由就应该被讨论。现附上本人三个相关问题中的***。我自己的定义:不符合客观事实而且带有强烈情绪的认知方式、看法。《社会心理学》人民邮电出版的国外译作,则是如下定义。第242~243页。偏见是一种态度。对一个群体以及个体成员的负面性预先判断。它可能根源于情绪性的联想,根源于行为辩解的需要,或者源自被称为【刻板印象】的负面信念。偏见一种没有明显依据的易变的观点----《魔鬼词典》?安布罗斯比尔斯举例:①黑人的性能力、性欲都很强!②黑人比较笨③女人胸大无脑④男人下半身思考⑤谈民主的都是在空谈⑥维护现有体制的都是五毛 当我们说『歧视』的时候,已经是判定某行为是错误的了,不应该出现的了。因此,这个问题应该改成『人有没有不同意同性恋的应然自由,有没有阻止同性恋行为的应然自由?』------------------------------------第二部分--------------------------------------------------------------------------------------------------------------------------------先说说提问者逻辑上的错误。(或说问句中包含的错误。)性向的应然自由和反对同性恋的态度、行为的应然自由,本来就不是前者支持后者的关系。提问者在这里犯了一个很呵呵的错误,其逻辑是:都可以同性恋了,怎么就不可以不同意同性恋呢?怎么就不可以歧视同性恋呢?其实这种提问法,这种句式,已经先验的把『反对同性恋的应然自由』摆在了『性向应然自由』前面。就好比『都买得起一个LV了,怎么就买不起一个庆丰包子呢?』(以下省略『一个』)问题是,LV和庆丰包子都是消费产品,都可以借助货币衡量,而且确实LV比庆丰包子贵。一个人可能既买了LV也买了庆丰包子。可能买得起庆丰包子但买不起LV。而不可能买得起LV却买不起庆丰包子。要用A的可行性证明B的可行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AB必须是同质的,其次AB却是存在量度上的差异,而且A比B量度高;最后AB不能矛盾,必须能够共存。好了,性向和对待性向的态度、行为,这两者是同质的吗?不是。性向是指哪个性别对你有吸引力,对待性向的态度、行为却是指哪种性向你能够对它有好的态度、行为。就算两者真是同质,它们的量度也不是『对待性向的态度、行为』比『性向』更难改变;或者『对待性的态度、行为』比『性向』更加基础更应先满足。(应该先买LV再买庆丰包子)人的需求是怎么排列的?首先是生理需求,性、温饱。后面才是社会性需求(表达的需求)。同性恋是一个基本的生理需求。对待同性恋公开用什么态度、行为,是一个社会性需求。为了自己更高层的需要放弃自己的底层需要,这叫做境界。比如,我想为世界和平做贡献我就绝食抗议。但是为了自己更高层次需求,而要求别人放弃基本需求,这就叫做流氓。比如,大X进;比如我认为减少文盲有利于全人类,然后我拿把刀去砍死文盲;比如我认为消灭艾滋病有利于全人类,我就把病人全部处决。最后,性向应然自由和『不同意同性恋』的应然自由,对一个人来说,本身就是矛盾的。你不可能一边支持性向自由,一边不同意同性恋。作为社会整体,会有两派人,但作为个人,只有二选一:要么不反对,要么反对。我不是说不可以不同意同性恋。可以,心里咋想都可以。至于说出来可不可以,则是一个更复杂的问题。(见后文)------------------------------------第三部分--------------------------------------------------------------------------------------------------------------------------------说回『有没有反对同性恋的应然自由』的问题。同性恋,无论如何,是一种实然自由。你现在反对,你现在觉得不舒服,你不想世界上有同性恋;问题是,同性恋一定必定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的同性恋自由更加畅通无阻。而且,同性恋不是想当同性恋所以成为同性恋的。很多不想当同性恋的人,无比痛苦,想改变自己,失败了。心理学和医学都证明,同性恋是不可能改变或人为塑造出来的。反对同性恋,也是一种实然自由。问题是,它不是先天的,而是人为选择和塑造出来的。心里想可以,没人拦着你心里反对同性恋。但公开说,甚至侮辱、情绪性的反对同性恋;这不能被控制住?同性恋有反对异性恋吗?没有啊。那异性恋凭什么抬杠去反对同性恋?因为你看了不爽?怪了,这年头心胸狭隘还有理了?同性恋妨碍了别人的其他自由吗?没有。只要你不死磕说要反对同性恋,你日子过得好好的,这世界上有多少同性恋,跟你没关系啊。或者要说同性恋抢了你男朋友或女朋友?那也不对,凭什么你男朋友女朋友就得跟你厮守终生?换做我,我要你跟我厮守终生不顾你的感受,你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要是不想作为一个异性恋被反对,那就不该反对同性恋。如无特殊说明,以下说的反对,都特指行为。包括:立法罚款
、处罚同性恋;或者因为别人是同性恋,你就公开骂他侮辱他。你要是『只是想想』。你当然有这个实然自由,你甚至有应然自由。没人能规定你应该怎么想。你也可以中立,不支持也不反对,并公开表示你不支持不反对。但你只要说出来,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公开的说,更是一种行为。公开的针对个人的情绪性的反同性恋言论,最不容忍。看完这些。请问提问者你还能否理直气壮地继续说『既然人们选择性向是自由的为什么我们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的自由权利常常被限制。』既然认可了人们选择性向是自由,你凭什么表达同意或者不同意?别人性向,根本不关你的事啊。你有实然自由,可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喜欢或不喜欢。但是,既然性向是自由的,也就表示你无论你同意不同意、喜欢或不喜欢,别人都可以继续当同性恋或异性恋。同性恋又没特意当着你面同性恋,恰巧看到了,可以不看。但你如果公开一直表达你不同意同性恋、不喜欢同性恋,这不是惹事么?同理,同性恋整天在你面前晃悠,故意刺激你,也是惹事----可人家没有啊。也没有人会整天说『我同意人喝水!』这话虽然没错,但是不是有点……。支持同性恋的言论和行为,如果换在一个普遍接受同性恋的社会,它就会显得和『我同意人喝水!』一样可笑。只是,我们还没到这份上。如果你不同意别人当同性恋,同性恋也不同意你当异性恋。最后怎么着?火拼啊?对喷口水弹一直上升到对轰原子弹?只有当我不反对你当异性恋,你也不反对我当同性恋,我们互不干涉。那大家才能过得好好的。不可能说『我不反对你当同性恋,但你也不能反对我反对你当同性恋』这逻辑本来就是不成立的啊!强盗逻辑啊:『我不反对你赚钱,但是你不能反对我反对你赚钱』。更有甚者,简直要抢钱了。只有『我言行上不反对你当同性恋,当你也不能反对我在心里反对你当同性恋』才是成立的。只是我真不明白,同性恋有啥好反对的?又不是不反对同性恋的话全世界就变成同性恋,然后人类就绝种了。而且就算全世界都是同性恋,人类也不一定会绝种啊,同性恋是可以和异性有生殖行为的,不信你去查查。不然怎么又那么多同性恋的妻子生了个孩子,然后独守空房N年?反对同性恋,再外加要求成家的文化、社会氛围,那同妻的苦,谁承担?同妻的苦,责任主要推给同性恋?或者,难不成要求同性恋终身不婚不嫁还不能有同性恋行为……这就把人折腾得太过分了吧?更不用说,有些同性恋的亲人,也是要受到连带压力的。反对同性恋这种百害而无一利的事,真不知道做来干嘛。同性恋从来没有必然的危害性,反对同性恋也不能拉动生产力促进社会和谐,甚至有反作用。而且反对同性恋的成本极大,成功可能性极小(同性恋不可能被『扳直』)----我觉得这事儿不用『良心』『同情心』『同理心』,会做理性利益计算的人都能想明白,反对同性恋对整体社会一点好处都没有。(虽然有些人借此牟利,比如,西方有些政客借此拉票)所有反对理由,私以为说到底都是一句:『我看着不爽』罢了。你不爽就不爽,没人逼你看也没人逼你想,非要去干涉别人的生活、评头论足,这不是找茬么?现实是,对同性恋的歧视、反对拥有『实然自由』,而且在中国很顺利的实然自由。你在中国反对同性恋,没有任何法律可以告你歧视,甚至没有一个普遍谴责你的言论、社会氛围。同性恋呢?同性恋的『实然自由』却是步履维艰,他有实然自由,但是阻力很多。『应然自由』呢?几乎没有。没有法律承认同性恋婚姻,也不具备普遍认同同性恋的言论、社会氛围。从这个角度看,提问者这种『连同性恋都能自由了,歧视怎么就不能自由』的思路,无论是理论上不成立(如前所述),连实际上都不成立。没人可以强迫你接受同性恋或喜欢同性恋,没人应该强迫你接受同性恋或喜欢同性恋;但你也不应该对同性恋恶语相向、横加干涉,你甚至不应该在私人圈子里扩散对同性恋的反感(不过这点任何国家的法律都管不了就是了),因为这涉及到氛围的营造。你可以冷艳高贵的不想不说不做,一副满不在乎的潇洒态度,都比煞有介事的反对同性恋、表达反感要好多了。这就叫做基本尊重,做到这点,别人也会给你在基本尊重。同性恋从来都不要求你喜欢他们,也不要求你看见同性恋或想起同性恋的时候心里一点都不适都没有;你只要有基本尊重就行了。最后生命,我忍住了一句脏话,化作了上述长篇大论。注:①『你』不总是指提问者。②提问者说自己不歧视同性恋,我是挺怀疑的。我总觉得提问者的逻辑就是:『你都可以同性恋了,别人就不能说你几句?』好像同性恋本身就是错的,好像同性恋是比指责、反对别人性向更恶劣的事情似的。或者提问者认为『同性恋都被普遍认可了,那说几句也没关系嘛。』提问者要么在逻辑上存在严重错误,要么在现实认知上存在巨大偏差。③或许你真的不歧视同性恋,但至少你是『少见多怪』。给你提个醒,表达『惊奇』很多时候也是无礼粗鲁的。对你来说,习惯了这个对什么事情都要指指点点对人评头论足的社会氛围,却不习惯同性恋等一些系列『少数派』行为;所以你才有问出这种……(我忍)的问题。------------------------------------不掉赞分割线--------------------------------------~~~~~~~~O(∩_∩)O~~~~~~~~~~~~~~~~口水河~~~~~~~~~~~O(∩_∩)O~~~~~~~~~~~~~~~~------------------------------------300赞分割线--------------------------------------昨晚跟朋友聊了很久。她认为歧视性言论不对,但是不应该禁止。我则有不同意见。如果有人不认同、不喜欢一下的话,欢迎评论告诉我。(也就是说,大家点赞与否看上面的内容吧,XD)其实我很支持保护言论自由,包括发表『歧视言论』的自由,但是有底线的。当我们说『歧视』的时候,已经判定对方的话是不正确的了。如果歧视言论被禁止的理由是它不正确,那其他不正确的言论也该被禁止,这无疑有巨大隐患的。『不正确』容易变成一个标签,进而压抑新观念的出现,因为我们同样可以说『支持同性恋不正确』所以不能说。所以下面我就用『言论自由』『反对言论』吧,避免标签效应。我对言论自由的边界是这么看的。①如果法律保护一种行为的权利,那对这种行为的反驳、反对性的言论就不能公开的针对个人。②如果法律保护一种行为的权利,可以公开讨论该行为的合理性以及法律的合理性。也就是讨论行为到底合理不合理,到底是不是权利,法律到底合理不合理,某条法律是否违宪。如果宪法不否定该法律,那就必须先证明宪法错误。③通过上述两点,大家估计也看出来了。我不反对人提出任何反对言论的权利,毕竟这是社会变化的基础。但是必须有个逻辑顺序。你还没证明清楚A行为,如同性恋,是错误的之前;就开始针对同性恋行为进行攻击、表达厌恶,这是错误的。私下里,我们可以说一大堆表达情绪的话,不需要逻辑清楚。但公开的言论,是一个影响社会氛围的过程,这种情况下,上来就开口喷人『表达情绪』,无疑是破坏性的,也没有任何好处。就算我们容许公开场合喷人表达情绪,也必须在他已经提出过论证之后,才允许表达情绪。或者至少表达情绪后,要有事后论证。如果公共发言,你只发表情绪性言论,那你永远不可能被证明错误(因为你只有情绪)。那这不是公共讨论,这是无脑骂街……。而且带有『强迫别人看我发泄情绪』的性质。当这种表达情绪的话,在公共场合针对个人的时候,它就已经侵犯个人权利了。被攻击者发现攻击言论后,他应该有权利要求攻击他的人停止公共场合对他的攻击。因为,这种公开的攻击言论会造成被攻击者履行被法律保护的行为权利的困难,而且它不是一个讨论或立法的诉求。④如果法律禁止一种行为,那对这种行为可以表达情绪。但如果针对个人,这种表达也要有限度。为了避免舆论审判,甚至冤枉。⑤如果法律不支持一种行为,也不反对一种行为。那对于这种行为,我认为最好和①~③一样。⑥说了『反对言论』,就要做好被人反驳乃至批评的心理准备。不要用『言论自由』来说明自己不该被批评。就算没有制度性的删除、警告,在我私心中,表达情绪言论、攻击性言论,也该被批评。总之,言论自由是有的。但是什么场合下能说什么话,说话又有哪些限度,是应该有个规范的。我相信真理(或时代真理)一定会在自由竞争的『言论市场』中站到最后;可我认为如果都只是情绪性言论,根本就不是讨论。一个不讲规矩不择手段的比赛,我不认为会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留存。其实我们从来也没做到我上述说的那些。所以这只是我个人理想罢了。做得到,我认为世界会好很多。做不到呢?哎,老实说,也没啥,不就是破罐破摔么……反正这个『罐子』古今中外,从来就没好过。我甚至挺悲观的人为,会不会这永远不太可能……。我很讨厌我国言论的诸多管制,但有一点我很欣慰,电视台报纸是不允许主持人、笔者用脏话攻击人的。虽然依旧可以『造谣』捕风捉影,但好歹不光只是表达情绪。有种特殊情况要讨论一下。假设某公众人物经常出现在媒体上,我非常讨厌他的发型,我是可以公开骂他的。因为实际上,他是在强迫我看他的发型,虽然他没有这个意愿,但事实造成了强迫。作为补偿,给我点喷人的权利或者讽刺的权利,也是挺好的……。恩,所以,葛巾黑邴成刚虽然不太好,但也有一定合理性。但这不是歧视,毕竟葛巾没有剥夺邴成刚其他合法权利,也没有否定他整个人格,甚至爆粗都没有。具体到同性恋的问题上,同性恋又没有整天在我们面前晃悠,造成强迫我们看他们同性恋的事实,所以我认为怎么都不应该公开地被骂。至于欧美同性恋游行,如果不是因为有人生活中歧视他们,使得他们感到压力了,他们为什么要上街。这事儿就是这样,本来你不爽忍一下就没事了,同性恋又没侵犯你啥合法权益,你偏要去唠唠叨叨还搞歧视,这不挑衅么,那人家肯定上街的啊。然后上街你又更不爽了。所以这事……哎~注:禁止某些言论,不代表禁止那个人说其他言论的权利。只是说,如果出现了,那些言论应该被删除或者警告。我也不支持禁言一个人(无论时常),因为这是一刀切的粗暴。 在来知乎之前,我是个坚定的无限言论自由支持者。知乎让我看到了良好讨论的氛围,后来大量新用户涌入后蛇龙混杂,知乎也推出了举报功能。我看功能一直运作的不错,我这才生出了『非分之想』。----------------------------------祈祷更多赞分线--------------------------------------~~~~~~~~O(∩_∩)O~~~~~~~~~~~~~~~~话唠界~~~~~~~~~~~~~~O(∩_∩)O~~~~~~~~~~~~~------------------------------------500赞分割线--------------------------------------如果有人不认同或不喜欢或不理解的话,欢迎评论告诉我。 任何态度都有三层。1,内心想法。2,言论。言论根据发表场合可分为:公开言论和私下言论。根据性质:理性言论和情绪言论。理性言论可分为:正确、模糊未知、错误。
模糊未知 、错误,统称不正确。
模糊未知准确表述为『不正确也不错误』根据言论发起方分为:公权力发言、私权力组织发言、私人发言。根据言论对象氛围:对公发言、对组织发言、
对某群体发言、对私人发言。3,言论之外的作为。作为可分为公权力制度性作为、私权力组织性的作为、私人作为。言论和作为都有两种特殊情况,既特殊个人:发起人是有号召力有影响力的私人,但无所属组织和公权力。可是他们能造成类似公权力和私权力组织的作用。特殊群体:无固定组织,但某些情况下会集结起来言行一致。态度可分为两种。认知态度:同意、中立、反对。中立和反对,可以都可以称作『不同意』。中立准确的表达应该是『不同意也不反对』情感态度:喜欢、中立、讨厌。中立和讨厌,都可以称作『不喜欢』。中立准确表达影视『不喜欢也不讨厌』。注:对己或对人,也是一种分类法。认知态度和情感态度,是可以分开的。存在『同意但讨厌』:理性上支持同性恋,但无法直视同性恋行为,看不了同性恋***,一看就反胃。『同意但不喜欢也不讨厌』:理性上支持同性恋,看同性恋***不会不舒服,但不欢乐。『喜欢但反对』:请各位自行想象这个纠结的情况。理性言论和情感言论;认知态度、情感态度;可以同时存在,互相影响,但不一定互相决定。注意:内心想法、言论、行为,并不具备完全一致性和单一因果联系。用某一点,去推论另一点或两点的时候,要非常小心谨慎,用知乎举例公开言论:提问、问题补充、***、***评论。私下言论:私信。理性言论:说事实,分析事实,推导结论。表达认知态度。黄金很贵,因为稀有,多了恐怕就不值钱了。情感言论:说感受,分析感受,总结情感。表达情感态度。我好困,眼皮有压力、脑子有点晕,可见长篇大论是我的真爱。公权力制度性言论:知乎官方公告,佘?灼是个好青年。私权力组织性的言论:知乎心理学群公告,
是个猛男。私人言论:我真的是超级赛亚人,但我不为以上言论和以下言论负责。也不这句话和上一句话负责。我是送外卖的。对公发言:知乎是个好地方。对组织发言:党里的同志们你们都是好同志!对某群体发言:知乎用户们,你们都是反动派! 对私人发言:
就属你们知乎上私信最多,么么哒。言论之外的作为。 公权力制度性作为 :知乎规章、举报规则、编辑规则等。私权力组织性的作为 :知乎同性恋QQ群集体对本***点赞同。知乎反同性恋QQ群,集体对本***点反对。集体拉黑。集体关注。私人作为:拉黑。关注。分享。现实中鄙夷或赞同的目光、招聘某人与否、法律政策的颁布与实行、是否和某人交朋友……这些大家自己归类试试。特殊个人(
抱歉打扰各位):
等等~等等~等等等~~~(咦,好像混进了一个奇怪的东西……)次???级特殊个人:
被特殊个人关注而关注者不多于一万的人(好像又混进了一个奇怪的东西……)特殊群体:无固定。任何人都可能是,又不可能一直都是。知乎日报、知乎周刊,等媒体具有传播功能,有『借他人之口表态』的实然权力(或称影响力)。这情况更为复杂,这是讨论媒体职能、义务。这暂且不表。(虽然这是我本科专业……。22点下班明天中午12点还要去上班呢这到底能不能三点前写完啊不管了我下面不那么详细了直接表态先分析论证什么的如果有1000赞或者闲得发慌心痒难耐的时候再说吧。) 鄙人的观点,不细说,不论证。(快写完快睡)内心想法有绝对的应然自由,理应被尊重和保护。理性言论、私人言论,对公言论、私下言论,都具备比其他言论更多的应然自由和应该被尊重保护。当理性对私人的公开言论,应有一定限制。如,不做恶意揣测。被针对者如不想参与讨论,则那些公开讨论应该被警告或者删除。情感言论应该被限制。对公、对组织的情绪请言论,应该被允许;但必须附带理性言论,纯粹情感言论应该有数量上的限制或给予警告、劝告。对私人的情绪性私下言论视情况而定,强烈侮辱诋毁,当事人如果不满,则可以适当警告或者删除。对私人的情绪性公开言论,是被针对者意愿,应该删除。特殊个人和特殊群体,不同情况下,应该有不同的程度而限制。程度多大,恩,这个大家可以多多讨论。但对他们的限制,我认为,不应该变成法律或规定。大家有共识就好。任何对言论的限制,都不能发展为对任何人的长期性或永久性惩罚,连带性惩罚也不可取,更不能实时监控,不该强迫人完全沉默。具体到同性恋问题上,在下的态度。暂时不细说,不论证。(快写完快睡)你要理性讨论同性恋的成因、社会影响可以。言论上你要表达『反对』可以,但不该针对个人。(我来理性的反对一下你喝水)言论上你要表达『讨厌』可以,但不该针对个人,尤其是公开场合。私下,勉强可以。但被发现,别怪别人开喷……。言论上你要表达『讨厌』同性恋,可以,但不该无脑骂街侮辱人格式的表达;并且你要做好被讨厌的准备。行动上,抱歉,所有『不同意』都不能妨碍同性恋的婚姻和私下的性行为。否则,就是『歧视』。三点了,睡。
没那么麻烦。每个人都有表达「错误」观点的自由。同样地,别人也有批评你「错误」观点的自由。当别人批评你的「错误」观点时,他并没有侵犯你的表达自由。
昨天和Ashley一起去逛街。她说是第一次有人请她坐公交,其实我是故意的,我太想跟她有个环境聊天了。一路上,我听她说她最近学的阿拉伯语和研究的宗教,以及源源不绝对穆斯林的吐槽。古兰经,翻开的第一页,就会写这么一句话:This book can not be doubted.女人不能在来例假的时候触碰古兰经。我想起来基督教对同性恋的反对,顺口就问了一句,穆斯林如果发现了同性恋,会怎么样?她告诉我,在很多穆斯林国家,会被活埋至脖子,然后被大家用石头活活砸死。时至今日,依然如此。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在反同性恋。在新教统治英国的时候。在东正教统治欧罗斯那一边的时候。我并不想说,在同性恋出现在中国,是幸运的一件事。因为我一直觉得,无论每个人的境遇是好是坏,但是他们遭受悲伤的感觉,都是相似,甚至相同的。在极端的环境下,我们周围的同性恋,也依然会遭受暴力,甚至是杀害。每个人在一个大环境的小环境又是截然不同的。然后我和ashley又谈论起自己身边那些同性恋。有些人惹人厌恶,有些人让人喜爱。人本来就是个极度复杂的东西,没有任何一种情绪是可以分开谈论的。比如一个同性恋对社会的仇恨,究竟是他自己不够好,还是社会伤害它太深。ashley突然对我说,你知道,几百年以前,阿拉伯国家那里一个男人娶好几个女人是很正常的吗?因为那个时候的男女比例是1:3。听到这个,我就想起,战争时期有战争时期的爱情,大航海时代有大航海时代的爱情。一个世界究竟表现成什么样子,总离不开这些现实的东西。那么我们现在周围同性恋跟异性恋的比例又是多少呢?1:20,会有这么多吗?所以,异性恋的Hard是同性恋的Normal,其实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我想异性恋能给予同性恋最大的尊重,就是把针对自己的要求与法律,来对待他们吧。同性恋犯了罪依然要公正的处罚,比起看待一个人是同性恋,我们只有先用人的所作所为去衡量他们,才能让所有人不会因为他们的身份去衡量他们的作为。人之定义,先于性取向,至关重要。我出于自己的原因,问了ashley一句话,为什么我们要平常的对待同性恋呢?ashley很奇怪的看了我一眼,说我以为你不会问这种问题的。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选择。如果上帝说的都是真的,同性恋是不该降生的,为什么他们不可以在当初这么选择呢?如果是因为他们来自地狱,那到底是穆斯林的还是基督教的?是这样的。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选择,而不是需要如此多的逻辑去推导,去证明。当我们用人来要求同性恋,人的错误归咎于人,同性恋也只是一种诞生而已。比起逻辑上的事情,也许我们可以做更多一点,让法律上的事情得以确认。这是一个关于时间的问题。只有法律保护了他们,才能让伤害他们的人意识到自己的不当。我们能做的不多。当他们不在我们的生命里,我们可以用立场来支持他们。当他们在我们的生命里,我们可以用行动了捍卫他们的权利。小姨在大学里开了一门同性恋的课,场场爆满。而我说,也许你该教他们如何合情合理的拒绝同性恋,才是至关重要的。世界上没有比对待更为尊重的做法,而看待不说出来,就不成因果。他们只是没有选择,而我把他们按人来要求,我实在是找不到一个理由去歧视同性恋。最后,跟Ashley临别的时候,我说。我想,我是一个喜欢女人的女人,当然,在你眼里,我就是直男。她一脸诧异的看着我。而没等她说话,我就说,你把这当作人和人性之间的正常差异就可以了。有些事情,只有我知道,只有我控制。这不是我能选择的。
当然有。仅仅是不支持不反对的态度很正常。同性恋并不是一条轻松的路(排除歧视也一样),所以我谈不上完全无负面态度的支持。但是同不同意,反不反对,是比较奇怪的。别人的存在并不需要同意,但对平权也没有道理。
不仅要自由,还要有教养。
有,和而不同。但要对自己言论负责,不该以歧视为前提表达“不同意”。有人真是天生的,她在***里哭着对我说她喜欢女孩,恨这个时代。我也挺恨这时代的。图片来自微博坛九图片来自微博坛九
“不同意”和“歧?”是不同的。?就言???,所?歧?是指用?有?抑性、侮辱性的言??某事物?行??;而不同意是指表?自己?某事物的不?同。二者有交集,但不等同。你完全有?利?同性?相?的???表自己的看法,例如反?同性婚姻合法化等,很多保守??都在做,?表??看法?不能??成歧?。但如果你?同性?人士?表??性、侮辱性、人身攻?性的言?,??成歧?。??化??就是,你可以?表意?,但不能?人。歧???西有?很?界定,因?很多???法量化,所以非要歧?的?其?歧?的自由?是很大的。至於??做是否得?、有教?,就是另一回事了。
参见自由的定义,「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
----法国大革命参考链接: 条目你内心里可以无比歧视,你是有这个自由的,但是你没有用语言或暴力伤害他们的自由。
只关于自己的是自由的,牵扯到了别人就要被限制
可以反对啊。但是如果你反对同性恋是因为:同性恋是纯粹的罪恶,同性恋是反人类的,同性恋导致社会礼崩乐坏,等等等等这就属于攻击了。凭什么因为人家取向与你不同就要造谣和攻击呢?有数据支撑么?有科学论证么?不歧视同性恋跟他是不是弱势群体根本没关系。应该尊重每个人,而不是因为他是弱势还是强势。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