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族企业存在的问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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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族关系中实际控制人认定的问题
请教各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妻子一直在公司任董事或经理,但从未持有过股份,丈夫一直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并任职董事、副经理,持股50%以上。此种情况下应认定丈夫为实际控制人,还是妻子与丈夫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共同实际控制人
南国大圣 发表于
共同实际控制人
谢谢解答,但是妻子从未持有过股份,虽然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也不参与日常经营,不在公司领薪,这种情况依然应认定为共同控制码?夫妻之间是否是天然一致行动人?
这种情况下应认定为丈夫是实际控制人
共同实际控制人,理由:
1、夫妻关系合法,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夫控制的股份在婚姻法上有一半属于妻;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妻担任董高职务,虽未持有股份,但基于十分亲近的近亲属关系将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监高的任免、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方面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我觉得认定单一控制应该问题不大。看如何更简便。
我觉得单一实际控制人在未来很多事情解释和处理上更简单一些。
共同控制的话,只要夫妻双方没异议,就没问题。倒是共同控制,需要说明解释的东西比较多,更麻烦
请参考科泰电源,该公司持股的实际控制人有三人,其中一人的配偶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也被界定为实际控制人。
共同控制更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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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抱歉
既然是家人 就应该得到该得到的尊重
是我的疏忽
往后我会更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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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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