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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叹年入10万仍“鸭梨山大” 网络流行晒账单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一眨眼,2011年就只剩下一个尾巴了,感叹时间飞逝也感慨自己一年为自己积累了多少财富呢?各家都有各家的账,到年底了,网络铺天盖地都在“晒账单”,有人从其中读出了生活的不易,有人却读出了别样的幸福。
年入10万仍感“鸭梨山大”
网友直呼“伤不起” 挣多少钱我们才能幸福
网友“hefe456”和丈夫都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收入不菲,12月6日她在一家论坛晒年终账单的帖子,引来众多网友关注,目前,已经有超过3万名网友关注了该帖子,并纷纷跟帖。以下是“hefe456”晒的账单:
pangyude:我跟老公两个人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一年下来我们的费用应该就5到6万的样子了,其中有1.5万还房贷,人情往来1万,包括过年给红包。还有就是买衣服啊,房租啊,吃饭等。我们应该还算比较正常的开销吧。如果有孩子估计就不止了。
tongtongma:我是一个打工族,月收入不过2500左右,老公自由职业者,看业务收入。女儿已经3岁了,奶粉不喝,尿不湿也早已不用了。只是偶尔会带她去买些衣服、零食。老公不抽烟不喝酒,甚至连衣服都很少买。到现在,存款一分都没有了,因为在县城里买了套房子,公公婆婆说想回老家住,又在老家盖房子,前前后后几十万的开支,平时还要油费,马上又得花5000块买车保。唉&&钱哪&&
hanyanfang66: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花销当然也不一样。少则少花,多则多花。家底不殷实的,必须花钱的地方那是没辄。可花可不花的则尽量不花。超出能力的坚决不花。节俭不是吝啬,而是好的生活习惯和态度。工薪阶层的父母们都是从牙缝里省出来的钱供孩子买房结婚。学学父母持家。我喜欢那句话: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lincfhuang:有钱人才会在这里炫耀一年花十几万,穷苦人家出身的生活艰辛有谁知道?我从农村出来,工作将近十年,现在跟我老婆一年能有个5-8万的收入,儿子现在读小班,我们一年的费用大约2万左右,只有血汗钱才会懂得珍惜啊!
我家年收入10万
保险支出19400:我的保险3200、老公保险、小孩保险4000、车险3200。
小孩支出:19510
奶粉:每个月2罐奶粉360,一年4320;
早教:每个星期一次,85元一次,偶尔参加团来的课程,这样会便宜很多。一年4000;
尿不湿:每个月250,貌似不止,一年3000;
衣服:淘宝买,一年2400;
玩具:一年600;
水果:4元一天,一年1440;
零食:一年1200;
书籍:网上买的婴儿画报,书店买的书,一年下来500;
洗澡、游泳:秋天开始都是外面洗澡,每次18元,一个月72,夏天偶尔游泳40一次,一年算450好了;
饮食:每天一个笨鸡蛋算1.5,一年540;
奶瓶:摔坏了3个,加上奶嘴咬破换了两个,这样下来就140了;湿巾:一年120;鱼油、钙片:一年800。
保健品费:2000。
人情费:亲戚、同事结婚,一年下来4800。
自己和老公衣服鞋子:共计1400。
手表:给老公买了手表4900。
捐款:每年我和老公都得捐款600。
***费:老公2个月100元,我3个月100元,合计1000。
培训费:培训社会工作师900。
油费:一年4800。
过路费:一年难得出去,算500吧。
电动车:2010年8月买的在12月底被偷,1月又买了辆1600。
手机:老公一年换一个手机2500,今年我手机丢了又买了个990元,共计3490。
抽烟:一天半一包香烟,20元一包,一个月算500,一年6000。
额滴神哪,还没算我们的吃喝,这样一年下来能剩下几个铜板啊?
为何这么多人“喊弱”“哭穷”
为何公众普遍出现弱势心态,并且感受如此强烈?在记者的调查采访中,排在前三位的原因分别是:“收入与预期有距离,生存、工作压力大” (37%)、“社会竞争中产生不公平感,导致相对被剥夺感强烈”(29%)、“许多个人权利得不到有效维护”(16%)。可见,收入差距、生活重压、公平感保障感缺失等是“弱势感”的催化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必然会引起中低收入者的不满。高房价和通货膨胀的冲击也让人们“弱势感”强化。看到别人住别墅开豪车,而自己辛辛苦苦攒一年的工资还买不了几平米房子,“弱势感”怎能挥去?
专家指出,当一些群体与阶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获得越来越多社会资源的时候,另一部分社会成员却因为获取资源的有限性而逐渐被抛到了主流社会发展的轨道之外,在这种情况下,“弱势心理”自然会迅速蔓延。
“让大家都富起来”
如何消除公众的“弱势心理”,让大家充满自信,获得尊严?49%的受访者选择“让大家都富起来,调整收入分配方式,缩小收入差距”。由此可见,老百姓最关注的还是收入,只有让大家的钱袋子鼓了,收入增长的速度超过了物价上涨的速度,才能抵御通货膨胀的冲击,才能消除“弱势心理”,增强幸福感。
中央党校教授青连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制度的不完善是造成“弱势心理”蔓延的重要因素。弱势化的本质在于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而造成资源分配不公的关键则在于现有制度的不完善,如户籍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因此完善制度建设是重中之重。本报综合
(责任编辑:UN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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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白领标准”出炉 坑爹10项白领表示鸭梨很大!
作者:未知&&来源:&&点击数:&&日期:
时代在发展,物价在飞涨,白领的标准也要与时俱进?近日,网上流传的一份新白领标准,受到众白领阶层人士的关注和热议。但“月薪2万元以上,至少有两居室”的标准,让不少白领感慨:原来自己是个伪白领。
何为新白领标准?据了解,网上流传的新白领标准有十项内容,具体如下:月薪2万元以上;至少有两居室;有15万元左右的代步车;坚持健身和运动;有固定的朋友圈子;工作不局限于在办公室完成,工作远程化是未来趋势;工作朝九晚五,有足够的闲暇时间;有独特的娱乐方式;重视低碳生活;有钟爱的时尚品牌。
不过,此新白领标准一出,不少上班族纷纷提出异议,“月薪两万元的标准也太高了吧”,“白领标准与时俱进的速度也太快了吧”。此外,也有网友看到新白领标准后感叹说“我们已经被驱逐出了白领圈”。
据悉,有某网站对新白领标准做了一项调查,2万人在只有6%的人月薪在2万元以上,7%的人拥有15万元左右的代步车,约36%的人认为自己是“伪白领”,只有大约10%的人认为自己是“真白领”。
其实,所谓新白领标准并不重要,是不是白领也不重要,大多数人能够得到一份与自己投入和付出相匹配,能够幸福生活和有尊严的收入才是最重要的。
编辑:潘一豪&&&主编:潘一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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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讯网 9:35:00
[提要]网络新名词,尴尬职场人 鸭梨很大,你会裸辞吗? 近来,张先生所在的公司宣称,为节约成本,决定将办公地点从徐汇区搬到松江区,公司不提供班车。
&&& 网络新名词,尴尬职场人 鸭梨很大,你会裸辞吗? 近来,张先生所在的公司宣称,为节约成本,决定将办公地点从徐汇区搬到松江区,公司不提供班车。公司还透露,由于新的办公地点未出上海,所以无需变更劳动合同,不愿到新址上班的员工可以辞职。 张先生的家和网络新名词,尴尬职场人
“鸭梨”很大,你会“裸辞”吗?
近来,张先生所在的公司宣称,为节约成本,决定将办公地点从徐汇区搬到松江区,公司不提供班车。公司还透露,由于新的办公地点未出上海,所以无需变更劳动合同,不愿到新址上班的员工可以辞职。
张先生的家和他负责的不少客户都在市中心,这让他一想到今后的工作状况就很纠结。
一些同事已准备辞职另谋出路。一时也找不到合适下家的张先生想到“裸辞”就烦心。
其实,单位迁址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的角度来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如果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时的搬迁就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变更劳动合同。此外,还需结合劳动合同中是否对履行地进行了明确约定来判断。
一般来说,城市内部两个区域之间的搬迁不同于两个城市之间的搬迁,前者相比较后者,客观情况的变化程度要小一些。但是不同的城市大小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就上海而言,市区和郊区之间的距离往往并不短于某些相邻的城市之间的距离。案例中的公司如在与张先生的劳动合同中未有到新地点工作的约定,公司搬迁后又不提供班车,基本可以认定此种搬迁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司应先与张先生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未达成协议,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还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特殊限制人员和试用期员工等不得解除。而如果张先生主动提出辞职,则不能享受经济补偿,也许真的“神马”也没有了。
而这可能正是公司的目的所在。所以建议张先生此时不要随便“裸辞”,另外还应依靠工会组织向公司提出集体协商要约。《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按照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只有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被全勤”,年休假只是一个传说?
网络流行语“被全勤”出自网友“西贝先生”的一篇博文。他说去朋友L的公司找她吃饭,等待时无意间瞄到朋友的年假单上,带薪年假竟然一天都没动过。“有带薪假怎么不休?
年底还要拼个全勤奖不成?“”西贝先生“打趣道。谁知朋友L一阵吼:”年中申请过几次都被BOSS驳回,我这是‘被全勤’的,晓得不?“
“西贝先生”的帖子发布不足一天,就有200多名网友留言,“被全勤”一词很快走红网络。在留言中,网友们大发“被全勤”郁闷:带薪年休假,只是一个传说。
其实,对于职工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很给力的。如果“西贝先生”当年未休年假,除非公司有书面证据表明是由“西贝先生”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否则有可能公司要支付其三倍工资。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的,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为避税,你会甘当“***奴”吗?
卡奴、房奴早就不新鲜了,一些都市白领又给自己新增了一个名头:“***奴”。这个“奴”,指的是不少白领四处“搜刮”***,去财务部门冲账,作为获得收入的一种方式。
有的公司甚至每月都会以“合理避税”的名义,要求员工拿通讯、交通等***报销,当作员工工资。
几年前,沪上法院曾公开审理了一起“***工资案”。英国人安东尼曾受香港利诺集团公司聘用,被委派至上海利诺公司担任总经理之职,后因劳动报酬问题与利诺公司产生纠纷。
利诺公司指责安东尼拿着“子虚乌有”的***报销房屋租金,将安东尼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其返还全部租金12.5万元,并赔偿利息1.89万元。
安东尼则感到很委屈:自己凭房租***去领款,只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一种付薪方式,现在公司不能因为***问题而剥夺他取得报酬的权利。这12.5万元到底是房租还是工资呢?
关键时刻,利诺公司的常务董事格埃里向法庭出具了一份证人证词,同时提供了一份在香港公证过的劳动聘用合同原本草稿,上面清楚地写明:安东尼每月报酬为4.6万港元,其中3.1万港元在香港以港币支付,余额在上海以房租形式支付。据此,安东尼总算是保住了自己的“皮夹子”。但是,此案所揭示的“***工资”问题,却值得引以为戒。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但是由于我国对于个人劳动收入实行累进计税的方式,即月收入越高,缴纳的税就越多,所以一些员工对单位如此“隐匿”部分工资也乐意接受。有人说,施行“***奴”是“一方愿打,一方愿挨”,只是国家的税收吃了亏。
其实对于员工来说,这种做法也存在不少隐忧。首先,“***工资”容易引发争议,安东尼的深刻教训就很值得记取。其次,员工账面工资的降低,会直接影响其各种社会保障待遇,如“三金”、公积金、产假工资的标准等。还有,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等数额时,员工也可能吃亏。
由此看来,对于所谓的“***工资”,员工一定要敢于说不。凡是单位故意隐瞒员工实际工资收入的,员工本人都可以通过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税务稽查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其他知情者也可以进行举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有关部门将给予奖励。
“秒杀”,合同到期时的无奈?
秒杀,最早出现在网络游戏“红月”中,因其极端的战斗方式得名,但并不是严格的控制在一秒之内,只要是出其不意的快速杀死或被杀死,基本都算得上秒杀。后发展到网上竞拍、股票、NBA等很多领域。在处理劳动关系方面何来“秒杀”一说呢?
机修车间的王女士与企业签订的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企业会不会与她续签劳动合同呢?她在这家企业已经干了8年,也算是一位老职工了,她的身体并不好,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但是这些年来仍然一直坚持工作,几乎没有请过病假。
她想,如果企业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就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到医院里去多开些病假条,这样被辞退后,至少可以多拿几天工资,还可多要回一些经济补偿。但如企业原本是要与我续签劳动合同的,见我有病不能坚持工作,说不定就改主意不再要我了。
她曾几次到人力资源部问过续签合同的事情,但是没有得到确切答复,这就使她更加纠结。就在劳动合同届满的前一天,人力资源部经理把她请进了办公室。她的口袋里已经塞好了一张病假条,此时心仿佛要跳出了嗓子口,时刻做好了“秒杀”的准备。
“老王啊,你原劳动合同就要到期了,这几年你的表现很不错,但是考虑到你的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人力资源部经理说到这里,突然话被王女士打断了:“我刚刚到医院请了一个星期的病假,可能在休息治疗期间还会继续请病假,你知道我的医疗期还未满……”
人力资源部经理一下子愣住了,他本来想说:“但是考虑到你的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我们决定安排你从事检测工作。”而这个岗位还是王女士曾经主动要求过的。但他未料到王女士对企业是这种态度,是否还要与她续签劳动合同呢?他准备重新考虑。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并无需提前通知的规定,只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内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等情形下,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为了避免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夕提出法定续延事由,有的用人单位故意安排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才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相应的,一些事先不知是否有望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会在选择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通知用人单位请病假,这就是合同“秒杀”的由来,以上案例只是其中的一个弄巧成拙的故事罢了。
但是这种“秒杀”实际上是职场信用缺失的表现,容易造成用工双方互相猜忌,一个军心不稳的企业是难以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获胜的。所以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建议用人单位还是设立一个合理的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而职工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处理相关问题。这样才能合力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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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chen 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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