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点怎么冲? 具体点啊、步骤专利申请详细步骤点、就行了、

>> [面试]自以为是亮点的五种行为,其实是雷点!
[面试]自以为是亮点的五种行为,其实是雷点!
&&&&面试时答非所问、漏洞百出、使用夸张的肢体语言都会令HR反感,除了这些,求职者还要注意以下五点,这也同样令HR难以接受。
1.形象超前卫、时尚
&&&&雷点:除了耳钉以外的各种人体穿孔艺术、纹身
&&&&&&&&《Bleach》里的平子真子可以说是一位潮人:百年前在瀞灵廷当队长时,留着长发,听着蓝调;百年后混迹现世,打着舌钉,调戏高中生……但不管怎样,他待着的地方毕竟是二次元世界,可以不受他人眼光约束只要作者高兴就好。可作为三次元世界,职场人就不能如此随心所欲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然,这也不是说耳钉就是百分之百的安全,对于男性而言,佩戴这类饰物也需斟酌自己的目标职业及场合,不然在HR这里同样会变成了一个雷区!
至于纹身,不管男女,请将它纹至平时能够被衣服或是头发遮掩到的地方。
2.衣着装扮夸张
&&&&雷点:大面积亮色系染发等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时尚潮流观,曾几何时被他人视为“不正经”的烫发现在也成了一件很平常的事,更不要说是染发。再者,打造一款适合自己的发型也能在求职的过程给自身的形象加分。然而,发型以及染发剂的色系需谨慎挑选。
&&&&&&&&对于染发,大部分HR就此表示,棕色或偏深色的红色等色彩的大面积染发能够接受,颜色过浅或是过亮的发色则是较难接受。与此同时,还有HR表示,若是颜色(如大红)适合求职者本身,且只是一小撮的挑染,这种情形也基本可以接受。
&&&&至于服装方面,不管你平时的穿衣风格是哈韩、哈日还是走英伦风,对HR来说,只要求职者穿着整洁大方,有职业化的范儿,即便穿得休闲一点也是无伤大雅的。但是,吊带衫、超短迷你裙、长度过短的热裤、沙滩裤这类服装则不推荐在面试时穿,对于部分HR来说,它们着实有些有碍观瞻。
3.说话装专家
&&&&雷点:求职者“以我为轴”的夸夸其谈
&&&&对HR而言,他们喜欢“讲究实在”的求职者,无论你的见解有多么的卓尔不群,或是你个人的观点与面试官有着一定的偏差,说得太多或是自我包装过度都会引起HR的反感和质疑。因此,在面试过程中,求职者应尽可能做到言简意赅。
4.频繁使用网络用语
&&&&雷点:“亲”、“神马”等词汇使用频繁
&&&&现如今,网络用语已经深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然而,这些看似俏皮可爱的语言,如果只是在网上聊天、和友人交流时使用倒也无妨,但千万不要在与HR沟通时仍旧肆无忌惮地使用它们。因为你是来求职面试的,不是来喝茶聊天,开口闭口就是“亲”,这样会让HR觉得你不够职业,当然,你应聘的若是淘宝***除外……
5.高调展现自己的兴趣爱好
&&&&雷点:这个东西没多少人知道
&&&&不久前,网上风行的“刘俐俐”事件中令人印象比较深刻的“英雄十四行诗”就是很好的例子。一句“这个东西没多少人知道”引起了在场诸多位面试官的不快,这种行为是不提倡的。即便你的兴趣爱好和你应聘的岗位有关,一旦说多了,超过了相应的度,就会落入“装专家”夸夸其谈的境地。反之,兴趣爱好若是与应聘的岗位无关,如此高调地向HR展现,是想借此表达些什么呢?证明你比HR的知识面更广,了解的更多?其实,HR追问你的兴趣爱好只是为了进一步了解你,进而判断你是否能够胜任应聘的岗位。所以求职者只需要言简意赅地介绍自己的兴趣爱好,无需过度渲染自己的兴趣爱好
&&&&&&&&HR不能接受求职者的个性行为,并不表示HR要在面试过程中扼杀求职者的个性表现。只要求职者把握分寸,个性化的行为表现与应聘职位相匹配,适当的展示个性还是会得到HR的青睐。(完)
-----------
欢迎关注微信订阅号“无忧求职锦囊”,下载“求职锦囊”APP
责权声明:本文所表述观点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无关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未经51job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 无忧工作网版权所有&招聘过程中的每一个链条都可能有法律风险,下面谈谈跟简历这类与个人信息有关的法律问题。
最近58同城遭遇了一次比较严重的简历泄露,当时新闻上说:据21世纪经济报记者调查发现,有多个淘宝卖家,廉价批发58同城的简历数据,一次购买2万份以上,3毛一条;10万份以上,2毛一条,要多少有多少,全部同时实时更新。更有甚者,当时淘宝还有卖家直接向企业出售700元一套的爬虫软件,可以采集全国430多个城市,464个职业简历数据。
不知道当大家看到此消息时是什么反应,但像58同城,或者其他招聘类网站,看到这个消息肯定是吓出一身冷汗,这真的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儿。
谈到跟简历这类与个人信息有关的法律问题,下面,知名律师钱树锋先生和北森大数据专家刘生权、市场副总裁高燕,为大家解答一些法律和大数据知识:
在该事件中紧张的不只是招聘网站,有哪些主体有可能触碰了法律红线,甚至已经违法了呢?
钱律师:像这里面牵扯到的58同城是一个信息载体,黑客攻破这个载体防线,从它那里获取大量的个人信息,这个黑客的行为是违法加犯罪,不仅是违法而且是犯罪了。
违反了刑法当中侵犯个人信息罪这个罪名。如果有某家公司通过这家黑客向他们购买,用黑客手段获取这些个人信息或者简历,如果数量多也是一种犯罪。数量少,起码也违法。如果这些链条(从黑客环节开始,在接触、倒卖、购买,包括淘宝卖家)不断延伸,此链条下每个环节都处在违法甚至犯罪的情况下。
企业招聘中,需要大量接触重要基础信息,我们用一个实际场景,跟大家分享到底在日常招聘中,有哪些环节容易让我们触碰到法律?
第一个环节:求职者在各类招聘网站上,如智联招聘、前程无忧、中华英才网、猎聘网等投递简历。
第二个环节:HR代表企业在这些招聘网站中购买简历。
第三个环节:如果有一些企业购买的简历量、或者招聘数量特别大,他们往往会借助第三方软件,如招聘管理软件,把这些简历集中处理,集中筛选进入到面试环节当中。此时简历就会进入到软件厂商的软件系统里。
第四个环节:HR往往会说缺人、简历量不够,永远处于这样的“饥渴”状态中,他们不断拓宽简历购买渠道。有时会有一些软件厂商会把这些简历做二次出售,HR会从他们手里购买简历。
以上哪个环节有可能涉及到违法?
钱律师:一般情况下求职者通过招聘网站投递自己的简历,是希望自己的简历通过这个平台被很多用人企业发现、使用。招聘网站往往会设计一个登录步骤,求职者通过登录步骤,成为招聘网站的会员,在这个步骤过中,招聘网站会跟求职者有一个协议。
即求职者允许招聘网站将其简历进行推广、出售等。若这些网站都有这些措施,等于再去出售、使用这个简历,已经得到求职者的授权。所以一些用人单位的HR从招聘网站直接下载、购买这种简历多数情况下不违法,或者说,只要招聘网站跟求职者之间有这样的协议,那就是不违法的。
第二个环节,软件厂商帮HR保存了简历,然后把简历做二次出售,HR购买这个环节呢?
钱律师:若软件厂商身份只是信息保管者,提供保管平台,再次出售就是违法,他没有得到任何许可,就不具备任何合法的条件或资质,没有合法的前提。
从法律上讲,您觉得软件厂商如果申请可以具备出售简历的资质,这个在法律范围之内可行吗?
钱律师:法律范围之内就看一个词即“是否合法”。目前民法体系的法律,不会就这样的行为做直接规定,多数看你是否得到权利人的授权和许可。
如果求职者,在招聘网站上,登录上传简历后,招聘网站的合同其中有一条,我保存到哪一个平台之后,保存平台也有权出售。求职者如果同意,他如果恨不得全天下所有用人单位都可以看到我的简历,他希望扩大。那此时软件厂商等于也得到合理、合法授权。
现实中,招聘网站不会这样做,因为这相当于让下游的软件厂商抢自己的生意。从招聘网站和软件厂商的合作关系讲,前者很怕软件厂商那样做,如果那样做,就不愿意跟后者打通接口了。
有时软件厂商跟HR做交易,说“您放心购买,关于这个数据合法性,我来保障,您只要放心购买就行”,原则上还会把这个条款写到协议中,向HR保证信息安全权利。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私下获得求职者的授权,该情况下,一旦发生***行为,HR要承担责任吗?
钱律师:如果你是成年人,你有完全的判断能力和行为能力,你能否在普通人的判断能力之下,判断该事项。如果软件平台商告诉你我这个绝对合法你放心吧,但你能通过普通人的判断他说的是大话、假话,你还故意买,反正他保证了,我就买。你还是有责任的。
回到58同城的简历泄露,即使在淘宝购买简历,对方说我不是黑客,我就是可以卖给你这些数据,你也要思考下,他怎么可能有这个资质。
一旦在过程中出现法律责任,不同的人和主体分别在这个链条上承担什么责任?若HR知道渠道是非法的,但为了获取更多简历还是购买了,在此过程中,谁承担主要责任,量刑有多重?
钱律师:若这里面构成了刑法说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罪名,刑法上对这块判断分两档。一档是情节严重,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关于什么是情节严重,什么是特别严重还比较模糊,最高院联合最高检正在出台司法解释,这个出台就特别清晰。综合全国案例,有的是根据出售份数,我碰到一个最少的份数是2800份,最少金额是3200元。要提醒大家,正因为现在没有这么细的规定,可能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反而会造成更大的麻烦。
关于执行细则,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表,大概在何时颁布?另外315公布了民法总则,今年10月1日正式生效,该总则规定了哪方面的责任?
钱律师:最高院、最高检已将草案送审,送审通过后,最快几个月就可以出细则。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这块,在民法总则颁布前,从民法系统上讲没有公民个人信息权这个名称。关于公民个人信息权利受到侵害后如何维护,严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位,按刑法;不够严重,但对社会造成相应的扰乱,公安机关可用治安处罚法来处理,即行政拘留。
有一些法律按照侵犯名誉权、隐私权来处理。企业之间,如新浪、微信起诉某网站,按照不正当竞争来判。目前全世界已有50多个国家有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所以我国应该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有这样的完整法律体系。
HR购买简历时,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和责任的,是帮企业拓宽简历渠道。若不小心触碰法律,责任人、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钱律师:从刑法上讲,修正案九,所有法律条款里,涉及单位犯罪有两个主体,一个主体是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如果招聘HR的直接领导,告诉HR这么做,那第一责任人就是主管领导,是主犯。从事该行为的HR是从犯,从犯的责任比主犯要小一点,定罪量刑也会减轻。
而企业的法人即法定代表人,如果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则不一定会承担责任,因为刑法上强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一定要有直接关系。
不仅是招聘获得简历的领域,我们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包括招聘的HR为了确保招聘的人是真才实料会做背景调查。该过程中是否有可能让HR们陷入到法律麻烦当中?
钱律师:做背景调查像民法上讲到的使用录音作为证据,这个可以做参考。什么录音证据是无效的?若用违法手段进行录音的录音证据无效。如潜入他人的居住房间装窃听设备,最后录的音无效。像HR,如果不是用违法手段做背调是没问题的。
背调中,如果我向求职者以前工作的单位打***、调查,需要获得求职者授权吗?
钱律师:这个不需要,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求职者简历上所写信息的真实性,其对求职者的人品、能力、技能、学历等信息都有权利了解,这是用工方的权利。
但有时也有可能触碰到法律红线:比如,有单位特别怕招聘的女员工刚入职就怀孕,就要求女员工提供是否已结婚、怀孕等证明。而求职者不想提供,该单位就用熟人关系到医院调查女员工,因为入职时女员工交过一份体验报告,他到医院调查。结果医院告诉他,该职工刚来办理孕检的事项,用人单位就拒绝录用该女员工。后来该情况被对方知晓,就跟这个单位干上了,这个背景调查的方式就不一定合法。因为该信息跟过去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没有关系,甚至某种程度上是一个隐私信息。
以前软件是***版,企业倾向于自己开发,本地部署,所有简历数据都放在企业的服务器上进行本地保护,是否这样更安全?但如今软件放在云计算平台,在安全性上,泄露风险是否更高?
刘生权:我认为云计算软件和本地部署的软件,除了物理隔绝的能力上面,本地部署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排除这个优势,别的方面我只能说本地部署的软件安全性不优于云计算的软件。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软件安全与否,关键在于守护这部分数据资产的团队,以及使用技术设备这样的抵抗风险的能力,而与部署形式没有直接关联。
像招聘管理软件互联网时代,系统不可能不和外界发生关联,我们没有看到一个企业的招聘管理软件是跟外界隔离的。
从这个角度看本地部署的软件只要跟外界产生互联互通,就丧失了物理隔离的安全优势。这样的情况看,所面临的安全风险和云计算方式其实是差不多的。
像北森,我们都采取哪些方式确保数据安全?一方面我们采取一些物理手段,确保数据不被泄露;另外,当简历到了北森的软件平台,数据所有权到底属于谁?
刘生权:在云计算安全上,如北森这些厂商作为客户的安全提供方,简单来说就是客户数据的“看家狗”,帮助客户保护数据安全。对于数据,客户拥有所有简历数据的所有权。数据虽然放在我们的平台上管理,但数据属于客户。我们不会拿客户的简历做一些其他商业行为。
另外安全和安全风险是一个矛和盾的斗争过程,网络世界每天都会出现新的风险,不断出现新的工具。相对而言,我们会不断根据新的工具状态出现完善防护,更好地保护数据体系。
我们有一个鹰眼,每天通过鹰眼去看整个系统运营情况,确保系统顺畅。更重要的,我们会及时发现安全漏洞或者安全问题及时做相应处理,不断完善安全运营体系。
我们不免有一个担心,厂商研究大数据的同时,不就是在用大家的简历数据吗,那你怎么说尊重客户的数据拥有权呢?
刘生权:北森作为软件的提供商,很重要的产品就是招聘管理软件。我们每天都战战兢兢,要向招聘网站等渠道不断地说:我们是合作关系,上不碰简历,下不做招聘服务。我们要非常严格地遵守招聘网站对于求职者简历的拥有权,也会尊重企业对简历购买后的拥有权。
我们会定期做一些招聘渠道分析,这个数据来自于我们大数据的数据体系,我们会将大数据跟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做数据分析之前,首先不会针对个人,而是做整体数据分析。在分析过程中,会排除识别性的数据,这个在分析中不起作用,我们会将这些相关数据从分析的数据中脱敏掉。然后去分析一些宏观性的东西,比如学历、年龄、地域情况,包括测评相关的趋势性。这个数据不涉及到个人隐私,并且个人隐私性数据在我们大数据分析下也没有用。
正在使用我们招聘管理软件的客户朋友,如果有一天,某家公司跟我们提要求说,我想做一个数据对比分析,你能不能把我的竞争对手,恰好也在用你们的招聘管理软件,能否把他们家的数据对比做分析给我们看。对不起这事儿我们真不能做,因为这是唯一识别某一家企业的具体数据。
一家猎头公司因为公司属性的原因,在前程或智联上直接购买简历,费用很高,然后就委托第三方公司在前程或智联下载再转发,这样费用低一些,请问这违法吗?
钱律师:第三方公司从前程和智联上下载的简历,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渠道,都无权擅自再次出售。法律规定你获取的任何和个人信息有关的信息都应该是合法取得,合法取得的延伸就是你不能再去传播。你要合法收集,它没有合法的转让权、出售权、传播权,通过违法的前提下,重新获得。费用低一点,那就是一种违法购买,肯定是违法的。
粉丝:北森既做ATS又做招聘,如果HR绑定其他渠道的简历,招聘模块会不会触碰到这部分简历?
高燕:首先需要澄清一下,我们只做招聘软件而不做招聘业务,不存在从渠道过来的简历,我们把它再次使用、传播和出售,这是绝对不做的。
但为了方便所有HR招聘人员,我们开放和所有上游的招聘网站,愿意跟他们打开接口。因为任何一个企业招聘不只依赖一个渠道,我们希望通过多个渠道获取简历,但我们不会碰这部分简历。
现在不同的企业中的HR会交换简历,这个行为合法性是怎么样的?
钱律师:我们获得他人的信息,前提是合法获得。合法获得之后,有一个义务就是你不能违法传输。如果HR之间交换了,等于已经构成违法传输,这个肯定不合法。
粉丝:我是公司的IT人员,使用本公司招聘网站的用户和密码,用爬虫技术,把投递我司的职位简历获取到本地,这个行为是否违法?
刘生权:我需要解释一下爬虫技术,我们人工登录到招聘网站,是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去,把简历下载下来,整个过程是合法的。因为应聘者投递简历时,把简历授权给你了。而这个所谓爬虫技术,只是让这个过程变得自动化,如果这个下载量比较大,简历比较多的话,逐个下载工作量非常庞大,爬虫技术让这些工作变得智能化而已。
钱律师:如果没有使用黑客技术攻破招聘的防护系统,非法获取简历,而是用更便捷,那这个没问题。
但是有另外一个情形,像58简历泄露,人家也卖爬虫,这个爬虫我给你这套软件,你就可以把他们的软件下载下来,这是违法的。两者中一个是合法登入,一个是违法侵入,性质不同。
最后,提醒所有HR朋友,秉持着这些法律红线之内的东西我们不做,其实你就没什么风险。
我们在梳理整个招聘过程当中,每一个链条、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有法律风险,每一个HR都特别不容易,我们每天都心系公司,但万一我们不知道这些法律规定,就可能好心办了坏事儿,反倒让自己承担这些法律风险,这是非常不值得的。
什么是一种幸福呢?
可想而知,***很多。
有人说,给予是一种幸福,
它给人温馨与喜悦。
有人说收获是一种幸福,
它让你领悟到收获后的喜悦与激动。
而我却说帮助别人是一种幸福,
它是最真挚的心灵体验,
将永远温暖着你的心。
你尚未登录或可能已退出账号:(请先或者

参考资料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