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厉害还是杀手厉害与杀手的区别

聂隐娘是“刺客”还是“侠客”?
[摘要]在唐代,聂隐娘的形象奇固奇矣,未必是属正面的形象,这与现代侠客观点迥然不同。现代认可的侠客中,或许可以接受聂隐娘的自主择夫,但恐怕绝对不能容忍因自身利害的考量背弃故主的“刺客”吧?作者林保淳: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教授、中华武侠文学学会秘书长、说剑斋艺文工作坊主持人。著有《解构金庸》、《古典小说中的类型人物》、《台湾武侠小说发展史》(与叶洪生合著)、《三姑六婆妒妇佳人:古典小说中的女性形象》、《侠客行:传统文化中的任侠思想》,编有《二十四史侠客资料汇编》、《中国古典短篇类型小说选》等书。聂隐娘 图源网络侯孝贤第七度进军法国戛纳电影节,这次以《刺客聂隐娘》荣获最佳导演奖,此片无论是从剧本编写、镜头运用、取景、色调或角色的诠释、主题的发挥,都饶有浓厚的侯氏美学风格,尽管犹不免有若干的争议,如影片的沉闷、对白的文言化以及女主角舒淇对白之少等等,但毫无疑问地,这是一部典型的侯孝贤电影美学代表作,至于卖不卖座,只能靠观众来抉择,就又另当别论了。《刺客聂隐娘》取材自唐人传奇《聂隐娘》,这是中国古代侠客小说的名篇,连带着,《聂隐娘》也引起广泛的重视与讨论。不过,多数观众恐怕未必真正了解《聂隐娘》在中国古代侠义小说中的特殊意义,因此,也不易真正掌握到侯孝贤以当代观点加以重新诠释的深层意涵,因此,本文将略作爬梳与分析,从电影名称的“刺客”,以及“侠客”形象的转变等角度入手分析,试作说解。从“刺客”说起“刺客”,指的是有目的行刺杀人的人,“刺”之为物,小而尖锐,往往在未及注意前就伤害到人,因此刺客的行动通常具有相当的隐秘性,能在人猝不及防之下达成暗杀的任务。刺客之流,自古以来就史不绝书,春秋时的鉏麑、专诸、要离、曹沫、豫让,战国时的聂政、朱亥、荆轲、高渐离等,都是鼎鼎有名的刺客。这些刺客虽各有其面貌、手段、对象及动机,行刺结果或成或败也都各有不同,但有两点却是非常一致的:(一)他们所刺杀的对象,都饶富浓厚的政治性,如赵盾、吴王僚、庆忌、齐桓公、智伯、侠累、晋鄙、秦始皇等,都是位高权重的,有好有坏、有善有恶,且与刺客彼此间素无仇怨,他们的行为、道德,并非被行刺的原因;(二)刺客都是为人作嫁,受人所托,感于委托人的恩义而进行刺杀任务的,如专诸之于公子光、聂政之于严仲子、荆轲之于燕太子丹,其中,为智伯报仇而数度行刺赵襄子失败牺牲的豫让所说的,“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的雠报观念最具有代表性。换句话说,刺客受雇于人行刺,不为名,不为利,不为个人荣辱,但也绝对不是基于“正义”或是任何强烈的政治信念而做,即使对象可能是如秦始皇般素有恶名的暴君,刺而杀之,也未必是因为某种道德使命或政治理想,而是纯粹为了报答委托人的私人恩义。从个人气节来说,刺客这种“千里诵义,为死不顾世”的精神,是与当时的侠客完全一致的。基本上,刺客与侠客是同一气类的人物,差别仅在于有没有肩负行刺任务而已。也因此,极力表彰侠客的司马迁,既写了《游侠列传》,也以《刺客列传》加以颂扬,极力称道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与荆轲五个刺客。正因刺客与侠客一样,容易激于一时的恩义、知己之情而感恩图报,因此委托人欲得刺客效命,则不妨先以恩义结之,而结恩义的方式,除了重用之外,当然也少不了“贿以财赂”,如严仲子想结交聂政,就先以“黄金百镒”送给聂政的母亲;燕太子丹尊荆轲为上卿,也是“异物闲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于是,这就为刺客的行刺动机开启了一个可能——纯粹为丰厚的报酬而行刺,即贿之以财,而导致了刺客道德性的堕落。刺客的堕落,乃至转变成杀手,至少在东汉的时候就已非常普遍,而且具有组织犯罪的规模,如王符在《潜夫论》中,就明确提到,当时首都洛阳存在一个以杀人为业的组织——“会任之家”,专门收受财贿,为达官贵人刺杀仇人,主持人收取钱财,以十分之一提供给杀手,并以摸“红白丸”分配任务。自此以后,历史上以财贿杀人的刺客,所在皆有,中晚唐时期,就是一个刺客相对活跃的时期。刺客进行刺杀,拥有高超完美的刺杀技巧,当然是有助益的,但却不能保证行动的成功,最重要的是保持身份和行动的隐秘性,在对方未及防备之前,一举成功。有时候,武功或技巧,反而不是那么重要。如《史记·刺客列传》里的曹沫劫持齐桓公,显然就不倚仗任何武功,而是纯粹出其不意。专诸刺杀吴王僚,将匕首(传说中的鱼肠剑)藏在鱼腹中,伪装上菜的侍者,这才是成功的最大秘诀。豫让数度行刺,尽管“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企图保持隐秘性,而皆告失败,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在尚未采取行动之前,就被赵襄子察觉,功败垂成。能隐秘刺杀行动,再凭借高强的武功、剑术,行刺成功的机会自然大为增加,鲁勾践评论荆轲刺秦王之败,在于“惜乎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陶渊明也感慨荆轲“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正是此故。历史上真正展现出刺客高强武功,凭借剑术直闯虎穴,刺杀成功的,大概非聂政莫属,在韩相侠累重重刀戟护卫之下,聂政勇往直前,“刺刷数十人”,终于成功完成刺杀行动——而这显然就表示了,除了隐秘性、高超剑术之外,还要有莫大的不畏死的勇气。刺客通常是不容易全身而退的,即便成功,也难逃一死,专诸、聂政虽行刺成功,一样惨死在当场,荆轲衔命入秦,燕太子丹与宾客,皆以“白衣冠”送行于易水之上,荆轲慷慨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正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没有绝大的勇气,如何敢于牺牲?也正是这个不畏死的勇气,使这群刺客的老祖宗展现出与后来堕落的刺客完全不同的精神与丰采,即使剑术不济,明知死路一条,还是千山独行,不必相送。后代刺客以钱财杀人,钱财必须有命才能享用,因此,就缺乏这股令人钦仰的勇气。聂隐娘是“刺客”还是“侠客”侯孝贤的《刺客聂隐娘》,取材于唐人裴铏的《传奇》,以“传奇”为名,取的是人与事之“奇”,“奇”的意涵与“常”相对,亦即非一般常理、常见、常事可比的谓之“奇”。在《聂隐娘》中,聂隐娘经历之奇,如为老尼携走、习练道法;行事之奇,如自主择夫、背弃旧主,皆与常人行径大异;而道术之奇,更是非人耳目所可闻见、常理所可思议者,如飞剑术、隐身术、变化术等,这正是唐代“剑侠”最重要的特色。《聂隐娘》的故事背景,在唐德宗贞元(785-805)及唐宪宗元和(806-820)年间,此时正值中唐以来为祸甚烈的藩镇割据时期,各地方节度使拥兵自重,不听朝廷号令,彼此相互攻诘。故事内容叙述,聂隐娘是当时魏博节度使田季安的大将聂锋的女儿,十岁时为一老尼强携而去,教其道法与剑术,并派遣她去做刺客。五年后,聂隐娘学成返家,家人甚表惊异,但知她经常遇夜失踪,天明才返,因此也不敢质诘,连她自主选择了个磨镜少年为夫婿的事,也不敢过问。几年后,聂锋过世,田季安闻得她的异能,便纳于麾下。其后,田季安与陈许节度使刘昌裔不合,便派遣聂隐娘夫妇前往刺杀刘昌裔。刘昌裔本身懂得神算,已预知聂隐娘夫妇将来,派人于途中迎迓。聂隐娘心服刘昌裔之能,遂改投其门下,不但与田季安绝裂,更为刘昌裔消灭了接踵而来行刺的精精儿,并用计阻退了道术精奇的妙手空空儿。自此,聂隐娘夫妇便留居许州。后来,刘昌裔投效朝廷,聂隐娘不愿跟随,留下丈夫,只身远走,曾一度现身,便不知所踪。聂隐娘自《太平广记》将之收录于《豪侠类》以来,就以侠客的形象广为人所知,后来明代王世贞、邹之麟也将之收于“剑侠”中,凌蒙初的《程元玉店肆代偿钱,十一娘云岗纵谈侠》、清人尤侗的《黑白卫》杂剧,都对聂隐娘盛加称道。不过,聂隐娘虽被目为侠客,此一“侠”字的意义,却绝不能与现代受了武侠小说影响后的“侠”等量齐观。中国的侠客与侠义观念,自《韩非子》提出“侠以武犯禁”以后,历代皆各以不同的角度诠释“侠”,整个发展的过程,侠客形象由负面转向正面,几乎是180度的大转变,而其关键,就在唐代的“剑侠”。以“剑”形容唐代侠客,最主要的在强调这些侠客在道术和行事上的“神秘性”,而这神秘性,则显然与道教有关。在道教的神仙方术中,强调修道者在修炼的过程中,是必须有“镜剑随身”的,镜以照见妖邪,而剑则可以斩妖除邪,缺一而不可。能斩妖除邪,自是一种神通,试看聂隐娘所精通的道术,飞剑杀人、剪纸为驴、隐身变化,尤其是她竟然能变化成一条小虫(蠛蠓)躲在刘昌裔的肚子里,这和《西游记》中孙悟空变成一只苍蝇钻到铁扇公主的肚子里,岂非完全同调?这些不可思议的变化术,无一不是从道教(神仙道教)中可寻出渊源的。道教的伦理观,与儒家大异其趣,道经中谓“恩爱害道,譬如毒药”,在修炼的过程中,人间情爱、伦常,都须忍舍弃绝,唯道是从。聂隐娘刺杀某大僚,因见其与孺子嬉戏,故延迟下手,老尼姑教导她,“先断其所爱,然后决之”,正是不欲聂隐娘受世俗道德伦理的羁绊。这点,与唐人传奇《杜子春》可相互参看,杜子春岂不正是因不能割舍世俗母子亲情,因此无法成仙?也正因此,被收入《太平广记》的另一篇侠客传奇《贾人妻》,故事中的女主角何以要回来狠心杀死自己亲生的小孩,也就不难明白了。唐代的剑侠,行事诡秘,拥有神异的道术,又不按常情常理出牌,自然使一般人惊惧不已。换句话说,在唐代,聂隐娘的形象奇固奇矣,未必是属正面的形象,这与我们现代的侠客观点,是迥然不同的。现代认可的侠客中,或许可以接受聂隐娘的自主择夫(唐代显然未必),但恐怕绝对不能容忍充当政治刺客,且又因自身利害的考量背弃故主的“刺客”吧?论者或许会质疑,聂隐娘弃田季安而投效刘昌裔,也许可视为弃暗投明,且其刺杀者,如某大僚,正是“无故害人若干”的贪恶官僚,也未尝不能说是“仗义行侠”。《太平广记》里另一位被称为侠的李龟寿收赂刺杀白敏中(一作王铎),和聂隐娘一样,在形迹被发现后,立刻叩首求饶,反过来投靠白敏中,可见当时的“侠”,身家性命为要,并无气节可言。至于刺杀大僚,所谓的“无故害人若干”,看似符合于正义,实则也只是老尼主观、片面的个人认定,并无任何佐证可言,未必即是“仗义”。平心而论,聂隐娘、李龟寿之类的“刺客”,或奉主命,或为钱财而行刺,已明显与《史记》中豫让、专诸、聂政、荆轲之“士为知己者死”的恩义酬报完全异趋,更毫无气节地背主求容,可谓是自东汉以来“会任之家”之刺客“以财赂杀人”的堕落典型,是与“正义”八竿子打不到一边的。侠客固然“仗义”,但所仗的往往是“义气”,与“正义”可能偶然相符,但绝不能说就是“正义”。因此,这样的行事方式,是充满不定性与危险性的,其所以令人畏惧,也正在于此。相较之下,刺客无疑更落于侠客之下乘,不免沦为政治打手或工具,唐人传奇中的聂隐娘,显然就是政治杀手。侠客沦为刺客、杀手,在中晚唐藩镇割据的政治情势下,是个常态,在历史上,我们也看到有藩镇因不服中央号令,甚至派遣刺客刺杀当朝宰相的例子,如唐宪宗元和十年,平卢淄青节度度使李师道便派遣刺客刺杀了当时宰相武元衡、袭击御史中丞裴度,情势不能不说是极为混乱、恶劣的。因此,曾任唐文宗、武宗两朝宰相的李德裕,在当时就写了一篇关于侠客形象与义气转变的重要文章《豪侠论》。在《豪侠论》中,李德裕开宗明义,就将“所利者邪,所害者正”的刺客摒除于侠客行列之外,并提出“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的观点,进一步对侠客的“节气”作规范。聂隐娘的故事,宋代时就已颇喧腾于人口,南宋罗烨的《醉翁谈录》提到宋代的市人小说,就有《西山聂隐娘》,但却是列于“妖术”之列,着重的是道教术法的神奇;不过,到明代,凌蒙初借韦十一娘之口传述女侠传奇时,虽也致意于“隐娘出没,跨黑白卫”的神奇性,但对侠客行径,却也提出了不可以个人恩怨(私仇)为凭的行事准则,有意无意间导向了“正义”途辙,可以对拥有权势而横行不法的守令官、将帅、宰相、试官加以“必诛”。清初尤侗的《黑白卫》,盛夸聂隐娘道法的神奇,尽管对聂隐娘之投靠刘昌裔还是未能有较圆融的说解,只能从宿命式的“遇镜而圆,遇鹊而住,遇空而藏,遇猿而聚”及传统的“学良禽择木而栖”,轻笔带过,但我们从他借老尼姑张举出“替天行道,为国安民”大旗的命意看来,聂隐娘从气义式的刺客,转向正义型的侠客,也是呼之欲出了。不过,尽管这些作品一直努力扭转聂隐娘的形象,但聂隐娘故事的重点有二,一是高强的道术(剑术),二是她刺杀刘昌裔带有高浓度政治色彩,还是无法摆脱其为刺客的身份。事实上,历史上的刺客都是无法与政治斗争划清界线的,政治斗争的双方,或许以恩义相结,或者以财贿相赂,常援引刺客作斗争工具,与侠客有极大区别。唯独到了清末,在章太炎高倡“儒侠”,鼓励革命志士当暗杀清廷大臣的“刺客”下,“侠刺”再度不分,许多革命烈士基于强烈的政治信念充当刺客,在后来都获得极高的评价,被许为“烈士”的楷模,但是,却殊少有人愿意更进一步分析,当以狂热的政治信念或理想进行刺客行动时,“人性”如何被扭曲、摧毁的问题。(本文节选自《我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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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一个真实的刺客
李滔《刺客列传》全文五千余字,苏教版高中语文《〈史记〉选读》节选了其中的“荆轲刺秦王”部分,仅这一部分,司马迁就用了三千多字,可见荆轲在司马迁心目中的分量,正如清代学者郭嵩焘在《史记札记》中所说:“史公之传刺客,为荆卿也。”荆轲刺秦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其失败的原因,见仁见智。但笔者一直以为,荆轲刺秦失败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在于荆轲是一个“刺客”而不是“杀手”,燕太子丹让刺客去做杀手的事,于是处处挟持、掣肘荆轲,导致荆轲的刺秦行动计划不周,路数不对,仓促出发,失败在所难免。一、荆轲的身份定位:是“刺客”而非“杀手”苏宝荣在《〈说文解字〉今注》中解释:“客,寄也。”刺客,就是将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寄托在刺杀事业上的人。就其原生状态来说,“刺”仅仅是人生中一种短暂的寄居状态。因此,刺客不是生活的常态,而只是生活的一种瞬间形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凡“客”,都是对自己原生状态的一种疏离。后代所说的“政客”就是寄居于政治的人,因为是寄居,所以在政治上表现出来的状态不可能是那个人的真实状态,而只是相对于本性的一个变种。与刺客最相近的一个词便是“杀手”。由“客”到“手”,表面上只是从整体到局部的一个变化,但细加品味就会发现,凡被称为“手”的,往往带有或明或隐的贬义:刽子手、吹鼓手、***手、打手……由“客”到“手”,人成了没有思想甚至生命的机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燕太子丹需要的是杀手,而绝不是像荆轲一样的刺客。刺客是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刺客杀人讲究道德良心,讲究有理有据,讲究精心设计,绝不会贸然行动,仓促应付。相反,杀手只是工具,不需要思想,也不需要规划,所以也就没有任何禁忌和规避。洞悉刺客和杀手的区别,对探析荆轲刺秦失败的原因至关重要,在刺客阵营里,荆轲是孤独的,同时又是出类拔萃的,他始终坚守着刺客的规则和操守,但又没能将刺客的规则付诸具体计划和行动,因为至始至终,燕太子丹都是以杀手的行事准则要求甚至挟制着荆轲,荆轲拖延着、应付着也痛苦着,作为刺客,荆轲无法按照刺客的标准行动。这无疑为刺秦埋下了失败的种子。荆轲是个完整的刺客而不是一个藐小的杀手,他以言语和行动昭示着自己的刺客本性。荆轲之后,刺客慢慢被杀手取代,荆轲是一座显豁的分水岭,因此司马迁的刺客故事到荆轲就戛然而止,荆轲为一个时代画上了句号。二、荆轲的绝地反击:试图用“术”摆脱困境在《刺客列传》中,荆轲的性格并不复杂,他“好读书击剑,为人深沉”。荆轲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一个刺客,甚至也不屑于做一个什么刺客。他的行为准则是:一言不合,立即撤退,如同他对盖聂和鲁句践所做的那样。从司马迁的叙述中,我们看不到荆轲与秦王有什么直接的国仇家恨,也看不到荆轲与太子有什么私密深交,荆轲在燕国的生活只是“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很明显,荆轲刺秦缺乏有说服力的内外动因。但“燕之处士田光先生亦善待之,知其非庸人也。”因知其非庸人,田光给了荆轲应有的敬重,但这敬重让荆轲在不知不觉中成了田光的一个棋子。而正是在田光的“导演”下,荆轲才身不由己地一步步蜕变成一个“刺客”。田光以自杀的方式把荆轲推到了太子丹的面前,“太子再拜而跪,漆行流涕”,此时司马迁的记述显得意味深长:“久之,荆轲曰:‘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想了半天,荆轲以“驽下”为托词,欲委婉拒绝。如果不是田光自刎,荆轲会直截了当地拒绝太子丹的请求,可是田光给荆轲设了一个圈套,一番推辞之后,荆轲走上了田光为他规划好的道路。但荆轲也想跳出田光为他设计的圈套,荆轲曾“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于是,他想起了“术”,他迈出的第一步是“久之”而故意“未有行意”。于是,他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要太子丹交出樊於期的人头,二是要太子丹交出燕督亢地图。荆轲的两项要求皆已超越了太子丹的底线,特别是交出樊於期的人头。只要太子丹对此不予理睬,荆轲就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上路。在这两个近乎苛刻的条件面前,太子丹果然如荆轲预料的那样裹步不前:“樊将军穷困来归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伤长者之意,愿足下更虑之。”精通“术”而又为人深沉的荆轲当然明白,只要樊於期不献出自己的人头,他就可以彻底摆脱困境。于是他主动出击,私见樊於期。“今闻购将军首金千斤,邑万家,将奈何”。按照常理,一个人如果想从别人手中获得一件好的东西,必然会竭力贬低它的价值,而荆轲却“反其道而行之”,其目的就是暗示樊於期:你的脑袋太值钱了,切不可轻易献出!但让荆轲没有想到的是,此时此刻,承受着巨大压力的樊於期,精神彻底崩溃了,他等待的就是一个了断自己性命的理由。现在,这个理由出现了,樊於期“遂自刭”!当樊於期的人头被函封的那一刹那,荆轲知道自己彻底完了,实在没有什么理由再加拖延。于是太子丹一再催促,甚至到了撕破脸皮的地步:“顷之,未发,太子迟之,疑其改悔,乃复请曰:“日已尽矣!荆卿岂有意哉?”不得已,荆轲仓促出发了。在刺秦行动中,自始至终,荆轲犹豫着、挣扎着,但在太子及宾客的“挟持”下,荆轲身不由自,仓促上路,为燕国完成了仪式般的抗秦行动。三、荆轲的行动方案:粗疏的计划必然导致失败在《刺客列传》中,荆轲曾四次提到自己的终极目标,但每次都不一样,如不是荆轲故意为之,那就说明荆轲始终没有一个确定的刺秦目标和行动方案。“秦王必喜而见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见陵之愧除矣。”荆轲面对樊於期,第一次这样描述自己的刺秦目标,而实现的途径是“左手把其袖,右手?其胸”。在这个行动计划中,荆轲没有对自身的安危作任何交代,?过秦王的胸之后,自己将会面对怎样的处境,只字未提。当樊於期将军的人头既获,荆轲却没有任何上路的意思。面对燕太子丹的催逼,荆轲竟然大发雷霆,“荆轲怒,叱太子”,第二次说出了行动目标和实现方式。从荆轲“往而不返者,竖子也”的声明里,可以洞悉这套方案的真谛:不但要平平安安出门去,而且要平平安安回家来。但这次行动的方式被荆轲修改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秦舞阳之外,荆轲还需要一个帮手,此人如此重要,以至于此人一天不至,荆轲就一天不能成行。此时,我们看到了和荆轲第一套方案截然不同的版本。如果荆轲所说的那位“客”确有其人,也确能与荆轲同行,联手对付秦王,那么,谁“把”秦王的袖,谁“椹”秦王的胸?这里没做任何交代。被迫之下,荆轲上路了。易水之上,面对自发来送行的一干人等,荆轲惜字如金,只是面色凝重地唱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之后不近人情地“就车而去,终已不顾”。这是荆轲第三次说出和行动相关的最终结果----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句话里,我们第一次听到荆轲的自我定位----壮士;荆轲第一次对行动的结果表示了悲观----一去不还。此刻,他提供了关于结局的第三个版本:去,不还,但秦王生死不详。直至刺秦失败,荆轲自辩“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这里,荆轲异常清晰地表达出:秦王的性命之所以能得以保全,是荆轲准备生擒秦王,重现曹沫劫齐桓公的经典场景。这一方案直接否定了第一套方案的“把其袖,?其胸”,从而使徐夫人匕首上淬的毒药成为多余,也和“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最初设想相悖。四套行动方案的关键词无一字重复,行动的结果也每次各异,无疑传达了一个极其明显的信息:所谓的事关燕国生死存亡的刺秦,原来荆轲从头到尾都没有拿出过一套缜密的方案!这对于一位刺客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如此这般,与“杀手”何异?荆轲是个“刺客”而非“杀手”,燕太子丹让刺客去做杀手的事,处处挟持、掣肘荆轲,导致荆轲至始至终没有对刺秦的细节进行过量化、细化的分析;缺乏量化、细化分析的刺秦只能是粗放式的刺秦。而如此大事,粗放式的方案必然导致失败的命运。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
中学语文?大语文论坛
2016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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