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不知道 有这么多的男性被性侵后选择了沉默_网易女人
你可能不知道 有这么多的男性被性侵后选择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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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最世文化作家李枫在微博上爆料郭敬明,随后郭敬明发微博称:1.完全捏造。2.已让律师处理。 目前,事情并没有下文,但是此事将男性被性侵这一似乎总是藏匿在公众舆论之下的话题终于搬上了台面。近日, 一22岁男发表微博称自己在大连的驾校学车过程中,被教练带至偏僻小路用手以及口对其进行。在大多数人眼里,被,被逼迫这种事情似乎都只会发生在身上。但是在生活中,男性受到猥亵、性侵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尤其近几年,被性侵,甚者被性侵。而且在性侵这件事上,男性似乎更为羞于启齿。一直以来,男性被宣称为强势的一方,加上很多传统观念,也在教育男性要“有泪不轻弹”,遭受委屈也要吞进肚子里。所以,很多遭受性侵的男性都尽量的保持沉默以“彰显”自己本应该有的男性特质。而且会有人质疑男性被性侵是在“占便宜”,在一些微博下的评论就有网友认为男性可以通过不举来反抗,或是男性被性侵肯定是自己愿意,要不然还跑不掉?&可能说者无意,但可能正是这种“男性不会被性侵”的错误论调,悄悄推动了霸凌行为发生。而且,强弱与性别年龄又有关系的呢?任何在不同层面上的弱者都会成为被压迫者,而很多时候男性也可能是这个弱者。2005年美国国家控制中心对全国的性侵情况做了一次调查和整理,结果发现全国超过16%的男性在18岁之前遭遇过。也就是说每6个男性中,至少有1个在未成年以前曾经遭受过性侵。同样是2005年,广东省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做了《中国青少年健康相关/危险行为调查综合报告2005》,抽样调查了广东省10-20岁的青少年。报告中指出,“青少年中男生的性危害防范意识较缺乏。无论是高中、职校学生,还是大学生,每100个男生中,就有二、三个有被迫的,是女生的2.2~2.3倍。”不过,男性被性侵的事件也越来越被关注到,新《刑法》就将刑法第237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中的猥亵罪受害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意味着猥亵犯罪的对象已经不再限于妇女,对于性侵男性的,适用猥亵犯罪予以惩治。
我们生活的今天似乎是一个更加开放的时代,而这种开放中其实也混杂着许多压抑和阴暗,要解决这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需要学会保护自己也要去战斗,对于男性被性侵,发声一定比沉默更需要勇气,同时也更有力。最后一句沉默只会让霸凌者更加有恃无恐,而发声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来源:橘子娱乐
责任编辑:狄玮鈺_NQ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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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自媒体平台这么多,我们该如何选择、规划_搜外问答
最近有几个哥们儿挺苦恼的,当下在众多自媒体平台之下,全数去做吧,精力不够,但是又不知道哪几个自媒体平台值得去做。特别是对于自媒体新人来说,那就更加迷茫了,有的时候死命的折腾,因为没找到合适的平台走了不少弯路。前几天有一咨询我的哥们提起这个问题了,我反问到:那你是如何判断各个平台的呢?这哥们儿挺逗,他说:我的判断来自于朋友圈,看到别人做是某某平台好做,我就一股脑扎进去,最后一个平台整两天,钱没赚到,还浪费了不少时间和机会。我相信很多新手都遇到这样的问题,也许你现在就在折腾打转,那么你看这篇文章也就对了。也有的朋友,因为没有交学费而不敢向我咨询问题,其实只要在你珍惜我时间的宝贵的情况下,提一些针对性强的问题,我还是很乐于去提点你的,但若是你总提开放式的问题,我也不知道如何下手。比如:“头条号怎么去赚钱”“写什么文章收入好”“想做自媒体,怎么做?”其他的不废话,咱们直接进入正题。17年迎来自媒体真正的红利年,最明显的动向是各大互联网巨头争先恐后抢占自媒体市场,最后不管谁赢谁输,对于自媒体人来说都是一次很大的机会,赚钱的机会。自媒体的演变从最初的博客,站长,到今天整个模式也越来越成熟。封闭式生态自媒体以微信公众号为主,腾讯系后续相继推出QQ公众号,QQ公众号又细分为5个不同类型的公众号,其中以订阅号,服务号为主,其次以社群绑定交流为主的兴趣号,购物号等等。开放式自媒体平台,以今日头条为首抢险占据市场,后续企鹅号借助天天快报及腾讯新闻客户端流量紧跟而上,其实在此之前已经有网易云阅读,搜狐自媒体,一点资讯,新浪自媒体,360自媒体,等等。那么今天我主要是分析当下几个主流的开放式自媒体平台给您参考。注意,本人分析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主要是团队研究实操的数据而得出的结论,仅供参考。1.今日头条:自媒体首选平台,其用户量之庞大,虽然近两个月头条数据有所下滑,但是在庞大的用户量支撑下,依然值得去运营。同时今日头条运营门槛也稍微高一些,一般新人进入一段时间很难掌握头条号的脾气,前期可能连新手期都过不了,无法找一个好的切入点进入。但是一旦进入,你会感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每天上百万的阅读等你来挖掘。个人建议:新人进入最好找个老司机来带,或者拜师什么的,会少走很多弯路,快速上手。2.企鹅号:自媒体首选平台,企鹅号刚起步我就收到了内部人员的邀请入驻了,当时我就非常看好企鹅号。原因很简单:1.有天天快报和腾讯新闻客户端的大流量支撑,最近还开放了空间,QQ看点,腾讯新闻微信推送,腾讯新闻QQ推送。2.推荐机制后台完善度非常强,企鹅号的后台真不是头条和其他几个平台能比的。依然持续看好企鹅号,预测17年中整体趋势有望超过头条号。但有的新人一进入就吓到了,0推荐0阅读!!!不过不要紧张,试运营期都是这样的。试运营过来就正常了,企鹅号和头条号有一定的区别,也就是我说的后台系统很强大,企鹅号的权重机制很严禁,不像头条号那样一开始就能爆文。所以想要做好企鹅号,就得做好前期的铺垫,把号慢慢养起来。小秘诀:过试运营并不难,领域符合,坚持原创,一天一篇,一篇1000字左右,很快就过试运营了哦~3.百家号:前两个月百家号收入着实火了一把,我说我一天一个号收入破7000,你可能不信,但我告诉你,这是真的。最近到处都在卖百家号邀请码,整的沸沸扬扬的。在这里需要提醒一下大家,不要一股脑扎进去,现在的百家号后台极度不稳定,当然也是建议大家进入的,至于咋申请账号可以看我以前有篇教注册的文章,实在审核不通过,就花几十元去买个邀请码吧。运营百家号就一个字:碰,也就是碰运气,指不定哪篇文章爆了,收益几百几千就来了。文章尽量搞那些小道八卦的,做绿色标题党。个人建议:做绿色标题党,小道八卦内容都抓上去,一个字:抄。但是需要注意,千万别触碰到***,性暗示,政治题材。4.UC订阅号(也叫UC云观):之前数据高的吓人,动不动就几十万,几百万,但是开放收益后,5星翻三倍的收益,几十万阅读竟然才30来块?果断没爱了,如果你想做文章赚钱的话,UC不太推荐去运营,但是你有精力或者去做引流的话,可以进入运营,也有不小的流量收获。5.网易自媒体:网易也是凭星级开通收益权限的,研究一段时间,数据一般偏差,新人进入很难有起色,不建议花精力去入驻运营。6.搜狐自媒体:研究一段时间,数据一般,除了所有缺点只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发布的文章会被百度快速收录,获得不错的百度排名,卖产品做seo的建议去运营一下。其他的新人不建议入驻运营。7.一点资讯:比较没落的一个平台了,想当年猛砸广告要追上今日头条,现在已经不行了,有兴趣也可以把文章同步一份过去。如果你坚持看完了本文,那么,欢迎你踏上自媒体之路,开始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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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运营3月14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16生活服务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据悉这也是迄今为止国内首份针对生活服务电商行业的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报告通过对美团、大众点评、百度糯米、携程、去哪儿、同程旅游、飞猪、神州租车/专车、滴滴出行9家国内知名生活服务电商用户格式条款进行审查,发现部分平台在用户注册、交易条款、责任限制等方面存在诸多明显“违规”问题。据审查结果显示:通过涉嫌违规、存在问题数、涉及问题条款数综合指标考量,大众点评违规排名第一;滴滴出行、携程紧随其后,排名第二、第三;神州租车/专车、飞猪、美团、同程旅游、去哪儿、百度糯米依次排名。 其中,美团网涉及问题有6个方面,存在问题的条款有8条;大点评网涉及问题有10个方面,存在问题的条款有12条;百度糯米涉及问题有5个方面,存在问题的条款有5条;携程网涉及问题有8条,存在问题的条款有10条;去哪儿网涉及问题有6条,存在问题的条款有7条;同程旅游涉及问题有7条,存在问题的条款有8条;飞猪网涉及问题有7条,存在问题的条款有8条;神州租车/专车涉及问题有7条,存在问题的条款有9条;滴滴出行涉及问题有8条,存在问题的条款有10条。记者从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了解到,产生网络消费投诉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电商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暗藏诸多“陷阱”。虽然网络交易台从用户开始就有合同条款,但由于某些条款提示不明显、合同篇幅冗长、无加粗加大关键性文字提示、专业化程度高,消费者由于专业限制等因素大多只能点击“是”或“否”,很难通过对话与平台沟通合同内容、格式。一旦遇到投诉,消费者就容易掉进商家设计的“陷阱”,“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说”。 生活服务平台信息安全堪忧 部分平台无保障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审查发现,在用户信息安全方面,包括美团、大众点评、百度糯米、携程、去哪儿、同程旅游网、飞猪、神州租车、滴滴出行均存在豁免自身信息安全保障义务问题。如《美团网用户协议》第三条第3.2.2项明确规定:当用户发现美团网账号被未经其授权的第三方使用或存在其他账号安全问题时应立即有效通知美团网,要求美团网暂停该美团网账号的服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美团网有权在合理时间内对用户的该等请求采取行动,但对采取行动前用户已经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类似“霸王条款”胁迫下,由此产生了海量用户不满和投诉。据《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大数据统计显示,以“百度糯米”为典型代表,成为用户投诉数量最多的生活服务O2O电商,已连续两年成为全国生活服务电商投诉数量和占比最高的平台,其2015年投诉占比为28.98%,2016年占比为26.25%。消费者反映“百度糯米”主要问题集中于:团购券无法使用、退款难、账户余额被盗。而《神州租车会员服务条款》免责条款(2)也明确表示,“任何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政府管制等造成的暂时性关闭,使网络无法正常运行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神州租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程旅游服务条款》第3条也明确表示,“因黑客行为或会员保管疏忽致使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的,同程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会员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与同程联系。”据《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电商信息泄露堪忧,占据3.78%的投诉比例。其以携程、大众点评、拉手网、窝窝团为代表的生活服务电商,以及以当当网、小红书、1号店等零售电商此前均出现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电子商务部王冰洁律师表示,网络运营者不能将网络用户账号下所有活动的法律后果强加于对方而使自身免责,“不承担任何责任”等绝对化用语实质上免除或者减轻了网络运营者自己责任,建议删除此类条款。 在线差旅平台(OTA)服务真实性难保障 平台概不负责报告显示,在线差旅产品及服务真实性问题突出,无独有偶,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常年接到的用户投诉案例显示,在线差旅平台购买的酒店、旅游项目等货不对板问题集中出现。记者注意到,《去哪儿网免责申明》明确表示“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第三方交易平台,去哪儿网将有资质的酒店、航空公司、机票或酒店代理机构、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商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汇集于去哪儿网(含网站、客户端),网站中所展示商品/服务的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旅游服务商发布,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旅游服务商自行。而《大众点评网用户使用协议》第二条第2款表示“大众点评网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大众点评网有权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任何无直接关系的第三方负责。”换句话说,对于平台出售的产品品质概不负责,这也是为何消费者遇到货不对板后往往面临维权遭“踢皮球”的原因所在。在类似“霸王条款”胁迫下,在线差旅成为消费者投诉“重灾区”,据《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年度全国十大热点被投诉生活服务电商”在线差旅占一半,去哪儿、携程、同程网、艺龙等均入选榜单,在线差旅平台主要问题为退票收取高额手续费、购买服务到店无法使用、不正常航班通知不及时问题。对此,王冰洁表示,若网络运营者对平台上的商品或服务一概不加区别地采取消极监控措施,实质上是对避风港原则的滥用,且无法体现“以网管网”的立法精神,亦和民法上的获益与风险承担权责不相一致,不利于网络交易环境的净化。我国《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他建议修改为本平台将对平台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审核和监控,发现违法行为的,本平台将及时采取制止措施。网络用户亦应当在合理的注意限度内对平台内商品和服务信息自行进行判断。 网络约车安全无保障 出了问题需自担责任随着网约车平台的兴起,其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等特点给了人们出行更多的选择,但网约车迅速发展后频频出现的恶意骚扰乘客等不良现象也引起对网约车安全的关注,网约车乘客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首次提到在线出行服务平台用户投诉现状,报告提到以滴滴出行、神州专车、易到用车为典型代表的在线出行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出行便利,但充值活动有猫腻,易到用车诚信问题遭用户质疑。记者发现,在部分网约车平台用户条款中,并没有体现对乘客权益的保障。以滴滴出行平台为例,三条免责申明均提到乘坐网约车出现的问题由乘客承担。具体为:《出租车用户协议》免责声明8.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本公司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车用户协议》8.3:用户同意,对于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a.本公司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b.本公司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c.本公司向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出租车用户协议》8.6:用户同意并理解滴滴出行平台提供本协议所列的服务,但无须对用户使用服务相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负担任何责任,例如乘客于乘车时丢失物品、司机因乘客个人行为造成的车辆污损、或因司法或乘客对于运载时间估计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用户间应自行解决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争议。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电子商务部副主任麻策律师认为:《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亦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第二十五条同时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在合同关系中,只要网络平台违反法律和约定,就应当向网络用户(商户或消费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亦可根据损害后果要求调高或调低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亦规定涉及人身损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害的情况下,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故,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自行为平台调解设置“自行解决”等限制性门槛,实质上是为了免除或减轻自身的法定责任,排除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条款,平台应当予以修正。“陷阱合同”频现背后根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这些合同纠纷的出现,既有立法、监管尚未完善的原因,也有消费者怕麻烦放弃维权的纵容,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部分网络交易平台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诚信的表现。然而,纵容这种现象继续发生,对电商生态发展势必会造成巨大的伤害,所以进一步强化电商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势在必行。对此,为了让网络交易更趋公平,减少“陷阱合同”出现的概率,有关部门必须要强化电商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让消费者拥有透明的消费空间。与此同时,对合同中有一些可能影响消费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内容,企业应当通过显著强调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该条款,否则这些条款就不构成合同内容,对消费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消费者来说,也要在这方面更多的擦亮双眼,不要因为条款繁多而放弃阅读合同的机会。同时,在遭遇合同陷阱时应当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在电商平台购买产品时,要及时留存******、网上聊天记录等。对商家的侵权、欺骗行为,可以直接通过消费者投诉平台进行举报,不要让此类电商平台存有继续欺瞒消费者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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