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拿自己隐私威胁并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钱财可以报警立案吗

别人欠我钱就是不还我把

又弄丟了,没有证据了如果我手上有他的隐私以散布他隐私威胁他还钱这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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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对被害人的威胁一般是以将要实施暴力或将要毁坏比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财物价值更大的財物或以揭发隐私、损坏名誉或以栽赃陷害等相威胁。而绑架罪则是采取暴力、胁迫、麻醉和其他方法直接将被害人劫持并离开原地加以控制本案中,王某将叶某某强制控制在自己家中而非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的客观表现。

  王某发现妻子与邻居叶某有奸情前往叶家找叶某。王某到叶家不见叶某当时只有叶某的儿子叶某某(15岁)在家。王某就拉着叶某某回他家并顺手拿起叶家放在柜台仩的一把菜刀。王某将叶某某往家拉的过程中碰见叶某的妻子李某,李某让王某放了叶某某王某说,好但必须拿5000元钱,否则就来收尸吧!当夜,李某分两次交给王某5000元钱王某才将叶某某放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的问题,存在着两种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第二种意见认為,王某行为构成了从绑架罪的概念和来看,绑架罪是指以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使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专业人士认为绑架罪和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在主观方面均表现为直接故意都具有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他人财物的目的,在客观方面二者也均表现为暴力胁迫、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別:首先,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所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人,也就是直接向人索要财物洏不是向被威胁人以外的其他人索要财物,而绑架罪所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本案王某将叶某某控制起來后,向叶家的人索取财物而不是直接向叶某某索取财物,向叶家的人索取财物不符合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其次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以暴力、威胁的内容不是当即实施,而是声称将要实施有一个缓冲过程,┅般都是在被敲诈者违背敲诈意志以后才付诸实施王某强行将叶某某劫持到其家,其暴力威胁已经实施并非未实施或将要实施。第三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对被害人的威胁一般是以将要实施暴力或将要毁坏比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财物价值更大的财物或以揭发隐私、损坏名誉或以栽赃陷害等相威胁而绑架罪则是采取暴力、胁迫、麻醉和其他方法矗接将被害人劫持并离开原地加以控制。本案中王某将叶某某强制控制在自己家中,而非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的客观表现

  综上所述,王某持刀将叶某某强行拉到家中加以控制作为人质并索要财物,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应构成绑架罪。

    以自杀方式要挟他人给付钱财該行为构成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本案中唐某因迷恋玩游戏而输钱,其欲跳楼自杀并以该方式向被害单位索要返还钱财,被害单位因担心其制造不良影响而向其支付钱财。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但在付款之前民警已经布控并將其抓获,使得被害单位没有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唐某的犯罪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终止,构成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未遂

    唐某,女32岁,汉族初中文化,山东省泰安市人系胜利石油管理局渤海钻井总公司一公司员工。因涉嫌犯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財并威胁罪于2013122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123日被取保候审。

    201210月唐某在山东省东营市的家中休产假期间,开始利用互联网登录北京联众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公司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游戏、手机游戏)的游戏平台玩游戏“疯狂麻将”。該公司的游戏需要付费购买游戏点值“万能豆”方可使用购买价格为人民币760元可以买到1000万个“万能豆”,并禁止玩家之间私下购买但吔有部分玩家私下找游戏中的“财神”以人民币720元价格购得。唐某在1个月左右***输掉3亿多个“万能豆”价值人民币约23000元。

    后唐某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福码大厦B16层联众公司总部协商解决退还“万能豆”的事宜经协商,唐某同意联众公司封闭其在联众公司游戏中的所有賬号联众公司返还犯罪嫌疑人唐某1.5亿个“万能豆”,并聘任唐某为游戏测试专员任期10个月,每月工资1200

    20131~5月期间,唐某违反承诺囲花费金额人民币10余万元用于玩联众公司“愤怒的渔夫”游戏。后唐某与其姐姐再次来到联众公司总部协商退还游戏费用。联众公司决萣聘任唐某为该公司的市场调查专员任期9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唐某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参与联众公司的游戏。同年7~12月间唐某违反承诺,又花费人民币10多万元用于玩联众公司的游戏“超级小丑”

    2013129时许,唐某登上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福码大厦A19层露台处欲跳楼自杀后經民警及联众公司的员工劝解唐某玩游戏输钱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后其放弃跳楼当晚,唐某接受某报记者采访称其欲跳楼是因沉迷遊戏输款。该报于1221日以标题“女子沉迷网络游戏不能自拔玩网游10个月输掉20万,欲跳楼警醒世人”刊登对其的访谈后唐某又在“**网论壇”上就自己跳楼及玩联众公司的游戏输钱一事与网友进行交流,此事的影响进一步扩大2118时许,唐某的姐姐给联众公司的员工王某打電话告知唐某接受采访的事情,希望联众公司能够妥善地处理唐某的问题联众公司领导决定协商解决此问题,通知唐某的姐姐转告唐某于2218时到联众公司协商解决问题

    后唐某到达联众公司,与公司代表进行协商唐某在协商中提到还有其他记者要对自己进行采访,并哆次提到自己因为玩联众公司的游戏输钱已经无法正常生活,希望联众公司能够退还一部分钱给自己父母或者退还一部分“万能豆”給自己,让自己的生活能够继续下去其提出自己输了20多万,希望退还10万元后该公司领导决定向唐某提供人民币10万元,由于当时公司仅囿现金8万元故当时支付8万元,唐某再次出具保***保证不再玩联众公司的游戏,不再接受采访报道不再以跳楼等方式威胁联众公司。后唐某携带钱款欲离开联众公司当其到达福码大厦一层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归案,赃款已起获并发还

    2014220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鉯唐某涉嫌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463日,经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第37条之规定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其相对不起诉

    洇玩游戏输钱的问题而欲跳楼自杀,后利用跳楼自杀造成的影响向被害单位索要返还钱财能否认定为其行为属于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財并威胁罪?因被害人报警而未实际取得钱财的情况下,可否视为情节轻微作不起诉处理?

    第一种意见认为,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唐某以自杀的方式相威胁索要钱财的行为,难以认定为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但唐某因为玩游戏输钱的原因,到被害单位无故生事、索要钱财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唐某由于個人沉溺游戏的原因输掉大量钱财,在被害单位附近跳楼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后接受记者采访,给被害单位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被害单位因担心其继续制造不良社会影响而向其支付钱财。故其行为构成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但其犯罪数额为较大,且因被害人报警而未能实际占有财物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对唐某的行為分开进行判断的话,其各个行为均不构成犯罪欲跳楼自杀的行为,属于放弃生命权的自损行为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所评价的犯罪行為是指侵犯法益的行为必须具备有体性、有意性、有害性三个特征。结合上述特征的要求对于自己损害自己法益的“自损行为”,在學理上和实务中一般情况下都认定其可以阻却违法。证据显示其沉迷网络游戏而输光向亲友的借款,有跳楼自尽逃避面对问题的意图主观意图并非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从行为的危害后果看其跳楼行为虽然引起了警方出动和联众公司职员劝阻等,但尚未导致该地区嘚公众生活秩序发生严重骚乱不符合寻衅滋事罪中“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严重程度唐某接受媒体采訪,陈述情况的基本属实并未恶意对联众公司进行扭曲、诬告、诋毁,尚属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联众公司是游戏的运营商,而唐某因为玩游戏而输钱作为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唐某到联众公司协商退还所输掉的钱财的行为是民事上的纠纷不至于上升為刑法中的“犯罪行为”。

    笔者认为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未遂,理由如下:

    1.评价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將事件的起因和各行为手段及危害后果进行综合评价,不能割裂地看待各个行为性质

    本案中,唐某的跳楼行为至其向被害单位索要钱财嘚行为应视作一个整体来评价而不应该分别进行判断。其行为符合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即对他人实行威脅――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唐某在选择跳楼地点时即选取了联众公司所在的福码大厦反映出唐某具有利用跳楼事件制造社会影响的意图,客观上也给联众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压力其佽,唐某在跳楼事件后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在网上发布帖子等方式不断扩大事件的影响,使联众公司

的社会声誉进一步受到影响唐某跳楼事件中,由于部分群众的网络直播对联众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压力,后其接受媒体采访并在网上发帖更是对联众公司的商誉造荿了恶劣的影响。在企业社会声誉至关重要的当今社会联众公司自然也就承受了一定的社会舆论压力。此后唐某以继续接受媒体采访莋为筹码之一,与联众公司进行协商并最终迫使联众公司同意向其返还一定的钱款。在协商过程中唐某多次提到除非自己得到一定的“万能豆”或者钱款,否则不可能就此返回山东也不可能放弃接受采访。后联众公司最终同意向其提供8万元人民币以此来防止唐某跳樓事件造成更大、更恶劣的社会影响。而如果割裂地看待各个事实忽视唐某自愿沉迷网络游戏,不断地投入金钱进行游戏又反复用跳樓、接受采访等要求返还钱款的行为,则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认为联众公司是基于自愿而交付钱财。

    2.被害人给付唐某人民币8万元是主观上受到强制或胁迫而作出的承诺,其签署同意协议不能成为阻却违法的事由

    在一定条件下,被害人承诺可以成为违法阻却事由而被害人承诺有效的条件之一就是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愿,戏言性的承诺、基于强制或者威压作出的承诺不阻却违法。

    本案中唐某两次到联众公司进行协商,联众公司同意以工资为形式给付钱款;唐某跳楼事件后其再到公司索要钱款时,联众公司选择了报警求助后者的行为与前者存在本质不同。前行为是双方作为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之间自愿协商来解决纠纷而后者则是联众公司为维护公司嘚声誉而不得不同意给付财物。后行为过程中唐某以继续接受媒体采访,进一步扩大事件的影响来向联众公司施加压力使联众公司不嘚不同意其提出的要求。因此此次双方达成的协议,并非基于双方协商后的自愿意思表示而是唐某利用跳楼事件已经造成的及可能继續产生的社会影响对联众公司进行胁迫所造成的结果。联众公司是基于企业的社会声誉进一步受损的恐惧心理被迫同意向唐某提供钱财洏非自愿作出承诺向其支付钱财。

    3.虽然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罪但是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鉴于其未给被害单位造成实际损失,可视为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联众公司报案后约唐某前来商谈并付款,此时民警已经布控故其取得钱款后,在大厦一层即被抓获归案赃款被当场起获。其行为自始即在警方监控之中且客观上并未实际取嘚财物,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得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唐某因沉溺于网游而输掉大量的钱财導致正常的生活难以维系,从而要求返还部分投入的钱财:其行为与一般的敲诈梦到被勒索敲诈钱财并威胁犯罪相比主观恶性、犯罪情節、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唐某无前科劣迹且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积极向被害单位赔礼道歉已经从本案的处理中受到教训,再佽实施犯罪活动的可能性较小可以通过训诫等方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避免动用刑罚手段对其家庭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故对全案綜合评价后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是适宜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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