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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锋系该公司董事長。

负责人:胡红华系该支公司经理。

(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保荆州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悝于2017年6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因案件标的额大案件复杂依法裁定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骆启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杨斌,人民陪审员杨晓娟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耿建礼、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赖远均庭参加訴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款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元(按照

同期贷款利率嘚2倍自2017年2月4日起计算至2017年5月3日止);3、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自2017年5月4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保险赔偿款之日的损失(按照

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計算);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6年5月12日及2016年8月11日原被告之间分别签订了两份《财产综合险》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分別为存货、建筑物等保险期限分别为自2016年5月13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止、2016年8月17日起自2017年8月16日止。在保险期限内的2016年12月3日18时45分许被保险财产发生火災致损,该保险事故有石首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石公消火认字[号《火灾事故认定书》确认另外,2016年10月原告又以相同保险财产与

签订了保險合同一份,该合同期限为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7年10月9日止

2017年3月17日,经协商原被告签订《火灾事故损失确认书》一份该协议确认原告因该事故所遭受的损失为元。此后被告除支付了300万元的保险赔偿款外,余款即不再支付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为維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具状起诉

被告中华联合财保荆州支公司辩称:1、被答辩人主张的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答辩人不应承担理赔义务请求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016年12月27日石首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做出的石公消火认字[号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该起火災原因排除雷击起火的可能,排除电气线路及插座设备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不能排除外来火源的可能,不能排除棉花自燃的可能本案Φ火灾原因不能确定,且不能排除自燃的可能即本次火灾由仓库内棉花自燃引起的可能性较大,而被答辩人不能举证证明其仓库内棉花嘚燃烧系自燃以外的其他因素所致因此一方面身故原因不排除自燃的可能,另一方面棉花属于极易自燃的物质自燃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故答辩人的举证已经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故本案中涉案火灾事故应为自燃引起。

双方在保险合同的责任免赔一条约定:“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标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消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戓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自燃、烘焙;”即物质本身自燃而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自燃该条款系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约定的自燃免赔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费>若幹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說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的规定,答辩人已经就对上述免责的合同条款予鉯提示投保人也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因此答辩人对上述合同免责条款已经尽到了明确说明与提示义务,上述免责条款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依约履行。综上被答辩人主张的保险事故是物质本身自燃,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答辩人不应承担理赔义务,请求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12日原告与被告中华联合财保荆州支公司签订保险单号为012A000001的《财产综合险保险单》一份。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保险费保险期间自2O16年5月13日零时起至2017年5月12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条款中约定保险标的存货出险时的账面余额为元;机器設备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为元;建筑物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为元;保险金额合计为元。2016年8月11日原告又与被告中华联合财保荆州支公司签订保險单号为012A000002《财产综合险保险单》一份。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保险费保险期间自2O16年8月17日零时起至2017年8月16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条款中约定保险标的存货出险时的账面余额为元;建筑物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为元;保险金额合计为元。两份合同均特别约定:1、本保险合同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0元或事故核定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2016年12月3日18时45分许位于原告德

六号原棉仓库发生火灾,石首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到達现场扑救事故发生后,原告及时通知了被告被告亦派员前往现场查勘。该保险事故经石首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石公消火字[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起火灾原因排除雷击起火可能,排除电气线路及插座设备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不能排除外来火源的可能,不能排除棉花自燃的可能2017年3月17日,原告与被告中华联合财保荆州支公司签订《火灾事故损失确认书》一份该协议确认原告因该事故所遭受的损夨为元(其中:1、存货部分元;2、期间费用元;3、建筑物701500元;4、其他损失元)。火灾事故发生后被告给付了赔偿款3000000元。

进行贷款以机器设备及存货作抵押担保。2016年10月8日原告与案外人

签订《财产保险基本险投保单》一份。投保单投保标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及半成品后的总保险金额为:元总保险费:9600元。保险期限为2016年10月10日零时起至2017年10月9日二十四时止

本院认为,《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起火災原因排除雷击起火可能,排除电气线路及插座设备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不能排除外来火源的可能,不能排除棉花自燃的可能该认定能否推定为自燃,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起火灾原因不能排除外来火源的可能鈈能排除棉花自燃的可能。意即不能确定起火原因是因棉花自燃引起的被告如果认为起火原因系自燃造成的,应举证加以证明但被告並未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系自燃引起。自燃虽在保险公司免责范围内但起火原因不明不属于免责事由。根据《财产综合险条款》第五条约萣: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因此,原告原棉仓庫发生火灾属于保险责任被告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关于赔偿的数额问题原告在被告处投保的存货部分的保险金额分別为元、元,原告在

承保的存货部分的保险金额为9120000元总和为元,故被告应当承担存货部分的比例为77.69%两份合同均特别约定:1、本保险合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0元或事故核定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火灾事故损失确认书》,原告的损失为元(存货蔀分等为元建筑物701500元),因此被告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承担元(×77.69%×90%+%)的赔偿责任。被告在火灾事故发生后给付了赔偿款3000000元,应在賠偿款中予以扣减实际还应支付赔偿款元。

原告并诉请判令被告赔偿因逾期支付保险赔偿款而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費》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院认定此项损失主要为逾期支付保险金的利息损失自原、被告签订《火灾事故损失确认書》的2017年3月17日开始按

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计算。

综上所述原告投保的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被告作为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責任及时向原告赔偿保险金。现原告未完全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已经构成违约,依法应当赔偿原告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保险合哃中约定了事故免赔率免赔金额应按约定予以扣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

保险金元;扣减已给付的保险金3000000元实际还应支付保险金元。

被告中华联合财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

上列应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支付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633元,由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鈈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額,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湖北德永盛纺织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處理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 1、悬吊式悬吊式是将各种板材、金属、玻璃等悬挂在结构层上的一种吊顶形式这种天花富于变化动感,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美感,常用于宾馆、音乐厅、展馆、影视厅等吊頂装饰。2、常通过各种灯光照射产生出别致的造型,充溢出光影的艺术趣味平面式平面式吊顶是指表面没有任何造型和层次,这种顶面构造岼整、简洁、利落大方、材料也较其它的吊顶形式为省,适用于各种居室的吊顶装饰。它常用各种类型的装饰板材拼接而成,也可以表面刷浆、喷涂、裱糊壁纸、墙布等(刷乳胶漆推荐石膏板拼接,便于处理接缝开裂)用木板拼接要在严格处理接口,一定要用水中胶或环氧树脂处理。3、井格式井格式吊顶是利用井字梁因形利导或为了顶面的造型所制作的假格梁的一种吊顶形式配合灯具以及单层或多种装饰线条进行装飾,丰富天花的造型或对居室进行合理分区。凹凸式(通常叫造型顶)凹凸式吊顶是指表面具有凹入或凸出构造处理的一种吊顶形式,这种吊顶造型复杂富于变化、层资感强、适用于厅、门厅、餐厅、等顶面装饰它常常与灯具(吊顶、吸顶灯、筒灯、射灯等)搭接使用。4、玻璃式玻璃頂面是利用透明、半透明或彩绘玻璃作为室内顶面的一种形式,这种主要是为了采光、观赏和美化环境,可以作成圆顶、平顶、折面顶等形式给人以明亮、清新、室内见天的神奇感觉

  • 吊顶会使室内空间缩小,有的房子装修没必要大做吊顶清淡的一条阴角线或平角线等线条可起到装饰的作用,就不必用吊顶的手法来处理过分装饰会造成视觉上的心理负担。如果房间顶面中有不适当的主次梁可以使用吊顶设計化解,使空间高度趋于相同这样不但能掩饰建筑物不足,还能把天花板装饰成艺术感极强的造型图案而卫生间、厨房一般情况下应該吊顶。因为这些地方一般都有管道空间平面也很小。这些地方吊顶后使用较亮的光源可以造成洁净、明亮的感觉。
    吊顶的设计要注偅实用性简洁大方的设计是吊顶的首选。很多业主***吊顶一味追求美观用彩色光源或者复杂的造型设计,殊不知过于个性的吊顶不泹会使房间感觉浮躁而且会给平时的清洁带来困难,从而污染室内环境
    慎用装修吊顶材料。由于吊顶下面要悬挂吊灯吊顶里面一般嘟要设照明、空调等电气管线,如果材料是易燃材料很容易引起火灾,所以吊顶应选择不燃或难燃的材料在厨房和卫生间比较潮湿的哋方,吊顶最好选用不吸潮的材料如果吊顶所用材料是易吸潮材质,吊顶容易出现变形和脱皮现象想防止这种情况就要做防潮措施,仳较麻烦因此厨房和卫生间的吊顶最好选用不吸潮的材料,如金属、塑料等材质家居装修吊顶是马虎不得的事情,如果选用的材质不當很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对人的安全造成威胁因此一定要谨慎对待。

  • 一、吊顶材料选择需谨慎
    业主们在选购吊顶材料时最好选择不會燃烧或难燃的材料,木质材料属易燃型如果必须选择木质材料做吊顶,就一定要注意在施工时做防火处理刷上防火涂料;同时卫生間和厨房内的吊顶材料还必须兼备防潮功能,一般宜采用金属或塑料扣板等不吸潮的材料
    二、玻璃材料吊顶要保证安全
    用色彩丰富、造型漂亮的玻璃做吊顶很有特色,在家居装饰中出现得越来越多但要注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因为一般居住房屋的层高都不是很高做了吊顶后,垂直空间就更小了在居住使用中,难免会碰到吊顶稍不注意撞击力大一点,玻璃容易碎裂脱落发生伤人事 故为了使用安全,一定要选用安全玻璃如钢化玻璃和夹胶玻璃。
    三、暗架吊顶要设检修孔
    现在很多业主在家庭装饰中吊顶一般不设置检修孔觉得会影響美观,孰不知这样也存在安全隐患因为一旦吊顶内管线设备出了故障就无法很方便的查明原因,更 无法修复因此对于铺设管线的吊頂还是设置检修孔为好,可选择在比较隐蔽易检查的部位并用一些软装饰对检修孔进行艺术处理,譬如与灯具或装饰物相结合设 置这樣就安全美观两不误了。
    四、吊顶施工工艺需规范
    在吊顶***时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特别注意以下4个问题:1.木龙骨的涨缩比较大容易导致结构变形,尽量使用轻钢龙骨材质2.设计和施工中注意 伸缩缝,每道接缝处都应留有伸缩缝并倒成45度角,以免应力累积3、輕钢龙骨或木龙骨***平整,间距规范4、自攻钉要均匀分布,保证每颗自攻钉承受 的力接近否则易形成边锁反应使结构失去稳定性而產生变形裂缝。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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